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流血的仕途-第4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斯一气道来,其声如金石交鸣,其势如磅礴雷霆。话音已落,宫殿之内,死寂一片,无人应答。宗室诸人皆神色沮丧,若有所失。再无别的声响,只有郑国的隐约抽泣。那时的科学家通常都得不到应有的承认,比较郁闷。郑国何曾有过什么知己,何曾有人给过他如此高的赞誉。李斯今天的一席话,怎不让他感激涕零:生我者父母,知我者李斯也。

李斯这是典型的正话反说,而这种技巧,在很多年以后,他又用过一回,只是那回没有成功而已。

嬴政自然知道李斯是在正话反说。他嘴角牵动了一下,别闹了,费曼先生。嬴政扫视阶下,决心已定,于是说道:“人不贵无过,贵能改过,郑国初为韩作间,然入秦以来,却能不枉错任,为秦谋利。先王立法,非以刑罚为乐,为安定百姓、取利国家也。今倘杀郑国,不过举手之劳,一时之快,有何益哉!杀郑国为小,兴关中水渠为大。昔日管仲射齐桓公,几死,齐桓公终恕而用之,卒成霸业。今郑国虽有大逆在前,寡人念其治水有功,人才难得,特赦之,使续修关中水渠,为万世利。”

第一百九十二部分

嬴政金口既开,一切无可更改。郑国于是重返关中,继续修渠。后来,那条水渠便以他的名字命名,称为郑国渠。对于郑国渠在历史上发挥的重大作用,司马迁曾在《史记》中给予了高度评价:“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彊,卒并诸侯。”而通过一首当时传唱的民谣,更可以看出普通百姓对郑国的衷心感激。其谣曰:“田于何所?池阳谷口。郑国在前,白渠其后。举锸为云,决渠为雨。泾水一石,其泥数斗。且溉且粪,长我禾黍。衣食京师,亿万之口。”

郑国渠造福了亿万平民,帮助秦统一了天下,而其在历史上的影响,远不仅如此。当今人缅怀汉唐盛世之时,也不应忘记,这两大王朝的都城长安,正位于因郑国渠而繁荣富庶的关中平原之上。如今,郑国渠早已荒废,难觅当年风姿,在今陕西泾阳县,尚保存有其渠首遗址,

在当时秦国官吏的眼里,郑国最终被嬴政赦免,是郑国的胜利,更是李斯的胜利。这标志着李斯地位的巩固,标志着外客在经过一场驱逐风波之后,重新成为秦国政坛上的重要力量。而杂治一战过后,李斯的威望更是达到了空前的巅峰,用卡夫卡的话来说,就是到了第二天要为之追悔的程度。

嬴政十年这一年,实在是漫长的一年,在这一年,有太多太多的大事件发生。先是太后赵姬因嫪毐一案而被软禁,继而有二十七人为之死谏,复有茅焦为之再谏,赵姬终得重返咸阳,母子团圆。茅焦被拜为上卿,却旋即挂冠而去。吕不韦失势,被放归封国河南。然后是郑国间谍案发,嬴政颁布逐客令,很快又废除之。李斯晋升廷尉,在仕途上更进一步。

终于到了嬴政十年的年末,李斯送走郑国,回首这一年来的沧桑巨变,也是感慨万千,恍如梦中。年关已近,李斯心想,这回总算可以歇一口气了。

殊不知,这一年并不肯就此平静地在日历上被一翻而过。在魏国都城大梁通往咸阳的路上,有一人正葛衣竹杖,踏雪而来……

(注:郑国渠到底产生了多大的效益,挺让我困惑。史记云,渠就,用注填阏之水,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古时候的计量单位的换算,让我头晕得很,查了一晚上,还是茫然不解,直想撞墙。《中国古代著名水利工程》一书说:“秦国的40000余顷,约合今天的28000余顷。”历史学者葛剑雄在《秦汉统一的地理基础》一书中,说道:“郑国渠的作用究竟有多大?只要看它的灌溉面积和成效就可以了。四万余顷田亩产一钟(即六斛四斗),总产量约260万斛(石);以秦汉时每人每年平均需用粮18石计,这些粮食大约能供养14.44万人。”有人又反驳葛剑雄道:“然而刚才又和老马算了下,发现原来也是一搞笑BUG。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1顷土地等于100亩田,换而言之,4万顷也就是400万亩。1亩产量是六斛四斗;总产量,就是六斛四斗乘以400万,应该是2600万斛(石)才对。葛剑雄竟然少计了一位数,成了260万斛(石)。(或者,他一心认定了1顷等于10亩?…_)换而言之,郑国渠每年的粮食产出,其实是葛剑雄计算数字的十倍,可以供养大约144。4万人。按照范文澜老先生的战国人口推算,战国末年秦国人口大约500万上下,一个郑国渠,就可以解决三分之一强。再加上灌溉300万亩的都江堰和各处散田,这样就对上了。”网上还有说法,“据有关历史专家研究,郑国渠灌溉的115万亩良田,按照每亩产600斤粮食计算,就能够供应秦国60万军队作战。”

我没有搞懂,文中虚写,乃勉强为之。即便是文中的虚写,我也觉得大有问题。请读者存疑,望高人指正。)

文章引用自:

第一百九十三部分

上回说到,在魏国都城大梁通往咸阳的路上,有一人正葛衣竹杖,踏雪而来。

来者究竟何许人也?他为何而来,为何要来?他的到来将对李斯和秦国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的答案,在这人到达咸阳之后便会自然揭晓。而现在的情形是,由于此人是唱戏的骑马——步踱,是以他在路上还很需要花段时间,我们也不能老等着他不是。所以,让我们把视线继续停留在咸阳城内,看看在这段时间之内,秦国又有什么新的政治动向。

且说通过谏逐客、救郑国,李斯在秦国政坛的地位得到了极大的巩固。其身已善,是该兼济天下的时候了。统一天下,是战国时代每一位杰出政治家的终极梦想,无疑也是李斯的终极梦想。

王尔德曾说,人生有两大悲剧:一个是梦想的破灭,另一个是梦想的实现。后者之悲,更甚前者。这句俏皮话很漂亮,然而却是在妖言惑众,大为欠揍。照王氏的说法,对梦想采取任何行动都是愚蠢的、不理智的。则我们到底该如何对待自己的梦想?难道象古希腊爱利亚学派那样,因为认定运动是荒谬的、是不存在的、不可能的,于是作茧自缚,坐而嚼蛆?第欧根尼面对爱利亚学派的那些振振有辞之辈,一言不发,只是平静地站了起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而天也没有塌下来,宇宙也没有崩溃。阿甘是对的,run;forest;run。别回头,回头便将变成盐柱。一直跑下去,到了该停下来的时候,你自然就会象是得到了神启,无可指责地停将下来。所以,秀才造反,十年不成;夸父追日,万世流芳。(whatismypoint?damned。Totallylost。就这么在生活中横冲直撞,象一杆懒得瞄准的枪。)

李斯是行动者,在李斯看来,实现梦想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面见嬴政,进言道,大王你好,臣请先取韩以恐他国。韩遣郑国来秦作间,罪过昭然,今兴兵讨伐,师出有名,顺理成章,东方五国也无话可说。统一天下,先易后难,自今日始,自韩国始。今一举并吞韩国,五国定然大恐,必争相割地贿秦,以求边疆安宁。五国自弱而秦愈强,当斯时也,秦师东出,渐次灭亡之,天下归一,大王独尊。

统一天下,何尝不是嬴政的梦想!然而,面对李斯的建议,二十三岁的嬴政,却表现出了异常的冷静。对普通人来说,许多时候的冷静其实是伪冷静,说白了就是忍气吞声,继续装孙子。然而,嬴政的冷静,却是帝王的冷静,猎人的冷静。

即位以来,尤其是最近三年,先后肃清国内几大异己集团,嬴政的政治天赋已经展现无遗,而更可怕的是,嬴政还在学习,还在成长,其心术谋略究竟将达到怎样的高度,让人不敢估量。如今的秦国,朝政、军队、司法大权都牢牢地控制在嬴政手里,内政趋向平稳,官僚队伍也都效忠于他,再也没有嫪毐和吕不韦这样的重臣权臣,他的权力和威严,已经无人可以动摇。国内矛盾得到了解决,接下来,自然便要放眼国际了。李斯的建议,可谓来得正是时候。

统一天下,这是嬴政和李斯的共识,但将韩国作为第一个牺牲品,嬴政却别有顾虑。嬴政回答李斯道,统一天下,安定苍生,此先王之夙愿,寡人不敢辞也。廷尉以为当先取韩国,寡人却以为,韩国不宜先取。韩事秦三十余年,名为诸侯,无异郡县。以秦之强,攻韩之弱,旦夕可下。廷尉当知,灭韩与灭周室不同。周室早已名存实亡,虽然灭之,诸侯皆以为事不关己,不以为意。然韩国一灭,诸侯必有唇亡齿寒之感,震恐之下,同仇敌忾,燕赵齐楚四国为一,合而攻秦,秦将奈何?

嬴政又道,燕,小国也,不足为虑,然赵、齐、楚,皆万乘大国,尤其赵国,与我秦相抗多年,屡败屡战,最为寡人深忧。寡人以为,欲取天下,必先取赵国。灭韩,天下震恐而已。灭赵,则天下丧胆也。以趁胜之师,伐丧胆之国,有如海纳百川,风卷残云,天下垂手可定也。

嬴政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然而,李斯可不是应声虫,唯嬴政马首是瞻。灭了韩国,其余五国到底是因为害怕而争相讨好秦国,还是因为恐惧而联合起来讨伐秦国,谁也不能确定。李斯于是说道,大王所虑高远,然赵国强盛,取之非一日之功。以臣之见,可张扬灭韩之议,使天下皆知。不发一兵一卒,而有试探五国之效。观五国之动静,因而应之。五国自谋保全,则灭韩可以。五国欲救韩,则已知其向背,首谋之国,迎头击之,从谋之国,分而化之,则舍韩而灭五国可以。

今天的美国,便时常采用此一策略,往往由国内的某个议员发难,抛出个凶狠的构想,比如说制裁某国,攻打某国,试探国际社会的反应,看看有多少人站在自己这边,又有多少人站在对方那边,然后定其行止。万一公愤太大,也还可以议员辞职,丢车保帅。

李斯言毕,嬴政称善。于是,很快,秦国将要进攻韩国,不是为了占地,而是为了赤裸裸地吞并。这则消息,和那个要来的人擦身而过,背道而驰,来到了韩国,也来到了燕赵齐楚魏五国。那么,这则事先大肆张扬的灭韩计划,会不会引爆出一场天下大战,还是仅仅放一个哑炮而已?

第一百九十四部分

嬴政十年的岁末,咸阳街头,出现了一个葛衣竹杖之人。他看了看这座西方的都城,轻轻地叹了口气,终于到了。

这人已是年逾花甲,须发尽白,然而却目光锐利,气度辽阔,丝毫无垂暮气象。

通常,当男人沉醉于一个女人之时,总会想象那女子在遇见自己之前的模样,更为年轻时的模样。而女人则恰恰相反,当她们爱恋上一个男人之时,往往忍不住会去幻想那男子老去之后的模样。然而,无情的却是,如何变老是一门深奥的学问,需要运气,也需要实力。总之,没有几个男人能够优雅而光荣地老去。而眼前这位老者,却让人有一种冲动,如果非老不可的话,就要老得象他这样。

老者昂首阔步,穿行天地,如鱼在水。其势有如刀锋,切割人群,不可阻拦。适逢蒙恬打马而过。蒙恬的坐骑,乃是匈奴进贡的汗血宝马,天下名骑,而这畜生似已通灵,能感人意,行至老者跟前之时,忽然长嘶人立而起,仿佛为老者的力场所惊惧。蒙恬大惊,又见老者面容特异,连忙下马,恭敬地问其姓名。

老者恍如未闻,自顾而行。蒙恬低头碎步紧随,固请。老者叹道,世外之人,早已无姓无名。

蒙恬再问。老者这才开始正眼打量蒙恬,许久,目中渐有暖色,于是嘟哝出两个含糊的字——尉缭。(注。)

蒙恬的从人都在纳闷,尉缭?没听过这么号人。然而,蒙恬却是如遭雷击,面色大变,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

尉缭!传说中的尉缭!

在蒙恬刚开始发蒙认字的时候,便在祖父蒙骜的督导下,无数次地读过一部名叫《尉缭子》的兵书。要知道,先秦之时,写一部书不容易,读一部书也不容易。尤其是兵书,寻常人更是难得读到。蒙恬乃是将门之后,资源的占有自非普通人家子弟可比。《尉缭子》其书残缺,仅得一十二篇,尽管如此,蒙骜对这十二残篇的推崇,更在著名的《孙子》之上。而蒙骜对《尉缭子》的推重,自然也影响到了年幼的蒙恬。蒙恬曾问过祖父蒙骜,如此之牛的尉缭,如今安在?然而,对这个神秘的尉缭,蒙骜也是只见其书,未闻其人,于是答道,尉缭想来当是前代的某个世外高人,怕是早已物化多年,无缘得见了。这个回答,曾让蒙恬唏嘘良久,恨不能与尉缭同世相处,一睹斯人神采。

今日何日兮,竟能得遇尉缭,活生生的尉缭。偶像就在眼前,蒙恬内心一阵前所未有的激动。曾几何时,蒙恬每读《尉缭子》,心慕手追,想见其为人。今日一见,果然没有失望。尉缭其人,一如其书,冷峻肃穆,睿智犀利。

一贯潇洒的蒙恬,居然也变得有些紧张不安,面对自己儿时的偶像,他连话都说得有点结巴。蒙恬道,小子蒙恬,乃秦国故将军蒙骜之孙,先生的忠实FANS。得见先生,实乃三生之幸。

尉缭只是淡淡地哦了一声,道,原来是蒙骜之孙。蒙骜,亦良将也。

蒙恬的从人听不下去了。蒙骜何许人也,曾打得六国闻风丧胆的秦国三军统帅,到了这个老头口中,仅给了个“亦良将也”的评价,而且听起来还显得那么勉强和不情愿。蒙恬的从人围着尉缭,准备殴打这个狂妄之极、不知死活的老头。蒙恬大怒,呵斥制止从人,道,先生乃当世神人,虽百万雄师,视之直如蚧蚁,何况尔等蛮夫!速退,毋使吾受辱。

从人惶恐而退。尉缭颔首,对蒙恬的应对表示满意。

蒙恬又道,此间非畅谈之地。万望先生辱临敝居,许小子端茶送水,服侍左右,就教请益。

尉缭摆了摆手,算是应允。蒙恬大喜,忙将坐骑让予尉缭。尉缭大笑,拍了拍汗血宝马,汗血宝马乖巧地屈膝跪下,尉缭从容而上。从人皆瞠目结舌,汗血宝马性子暴烈,非蒙恬不能驾驭,今日居然甘愿为一陌生老者俯首帖耳,不亦怪哉!蒙恬斥道,看什么看,还不火速回府,通知上下,开门扫阶,准备迎接贵客。

从人先行而去。蒙恬为尉缭牵马,缓缓后行。路人中不乏知道蒙恬的背景来历者,见此情形,皆惊叹不已。蒙恬,将军蒙骜之孙,将军蒙武之子,不为权贵顿首,不为王侯折腰,何以竟会对一葛衣老者如此恭敬,卑身下之?看蒙恬一脸兴奋,能为尉缭牵马开道,只以为乐,不以为苦。而尉缭也坦然受之,看不出半点受宠若惊的样子,反倒象是自己给了蒙恬天大的面子,屈尊枉驾走这一趟。

列位看官或许也有同问,这尉缭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尉缭子》又是怎样的一部兵书?

(注:尉缭,缭是名没错。至于尉,有人认为是姓,也有人认为是官职。今取前说。)

第一百九十五部分

尉缭,男,魏国大梁人氏。

关于尉缭的个人资料,能提供的就只有这么多,因此,对那些有意和尉缭相亲的女士们,只能在此说声抱歉了。好在,尉缭留下了一部《尉缭子》,而通过这部书,也多少可以遥想其为人。

据《汉书;艺文志》,《尉缭子》被归为杂家,共二十九篇。今天能够看到的,只剩下五卷二十四篇了。《尉缭子》杂取法、儒、墨、道诸家思想而论兵;在先秦兵书中独具一格,对后世有深远影响。姑略述其可特异之处。

最能体现尉缭兼合法、儒、墨、道之说的,是尉缭对战争的定义。“故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德也;将者,死官也。故不得已而用之。”又曰:“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货财,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盗也。”又曰:“兵者,所以诛暴乱,禁不义也。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故兵不血刃而天下亲。”皆战国谈兵者所不道。

尉缭论治军,尤重明赏罚。“凡诛赏者,所以明武也。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喜者,赏之。杀之贵大,赏之贵小。当杀而虽贵重,必杀之,是刑上究也;赏及牛童马圉者,是赏下流也。”此一观点尚算得上堂堂正正。然而,尉缭对诛杀的作用过分夸大,致有“臣闻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士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立海内;杀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十一者,令行士卒。”之论,怎么看都有点邪派武功、走火入魔的意思。

尉缭象一个传教士,在他的书中,为他的读者(现在或未来的将军们)塑造了一个理想化神格化的将领形象。“夫将者,上不制于天,下不制于地,中不制于人。”“无天于上,无地于下,无主于后,无敌于前。”为将者一旦达到了这样的境界,自然是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是“一人之兵,如狼如虎,如风如雨,如雷如霆,震震冥冥,天下皆惊。”

宋元丰中,颁行武学,《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