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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女人的东西了!
当他重新从楼上下来时,王伯已经到了,见到他只十分疑惑而惊奇地说道:“小庄,厨房里的粥是你煮的吗?味道很不错啊~我这种老人家就喜欢喝粥,就没客气,已经先盛了一碗了,也顺便给你热了一碗。还有,那个凉拌黄瓜也很不错。我甚至觉得有我家老婆子的味道。平时也没见你煮过东西啊,居然这般深藏不露!”王伯是在他买下这栋别墅后,父亲派来给他的,在庄家兢兢业业工作了几十年,早有些长辈的感觉了。几年前,他的老伴生病去世,儿女都去了国外,这些年庄明皓倒更像是他唯一的亲人。
“哦。”庄明皓淡淡应了一声,也懒得去解释。他也确实是累了,自从父亲去世以后,他就没有好好休息过,一直都是连轴转。伤口的问题他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管,先开始一直贴着锦媚给上的药,后来什么时候掉了,他也没上心,偶尔感到痒和痛,也没怎么在意,就想着忍一忍也就好了。每天都被西装包裹着,浸在夏日的汗水里,公司事务的交接问题,很多琐屑的事情他都要亲力亲为,却在无意间拖垮了自己的身体,生了一场小病。也不知为什么,感觉到很不舒服的那一刻,他首先想到的竟是那个电话号码,想到那个人也许可以帮他。
其实仔细想一想,他似乎真的没有人可以去依靠,父母一一离世,王伯年纪也大了,自己虽然偶尔也在花丛中流连,但至今仍是孤家寡人一个,至于他那个名义上的后母和弟弟,在遗产宣读以后,应该是巴不得他马上死掉的吧!仔细想一想,自己竟是如此可悲。
脑袋里倏然而过一抹娇小的身影,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再无她的消息,现在的她也应该是自由快乐的吧,或许早就忘了他了。
他感到心里一阵苦涩,这才坐到餐桌旁喝粥,加了新鲜蔬菜粒的粥,尝起来竟有丝丝甘甜。那若有似无的甜味在味蕾上慢慢化开,似渐渐浸进了内心。凉拌黄瓜尝起来也很可口,庄明皓想,或许是生了病的人,都会比较青睐这些尝起来清淡普通的食物。
中午,庄明皓吃过王伯做的饭就出门去了。王伯年轻的时候做过厨师,自他老伴去世后便重新掌勺,这些年的厨艺是越发的精进了。可是,他不知道庄明皓昨晚经历了一场小病,只是见他脸色不太好,让他注意多休息。午饭的口味做的有些重,庄明皓突然很怀念早上的蔬菜粥清清淡淡的味道,然后又发现自己很是可笑。
作者有话要说: 我会写完这部小说,算是完成对自己的承诺。此文仅见于晋江。
☆、贰
中午,庄明皓吃过王伯做的饭就出门去了。王伯年轻的时候做过厨师,自他老伴去世后便重新掌勺,这些年的厨艺是越发的精进了。可是,他不知道庄明皓昨晚经历了一场小病,只是见他脸色不太好,让他注意多休息。午饭的口味做的有些重,庄明皓突然很怀念早上的蔬菜粥清清淡淡的味道,然后又发现自己很是可笑。
锦媚一个人呆呆站在别墅门口,心里已经把那个“可怜”的有钱人咒骂了千万遍,谁让她心肠好,怕他因为自己无心之失的一个小伤口而感染死掉,她才不会管他呢!他没有时间,她都说了可以重约嘛~他要是不希望她来,至少也跟她讲一声嘛~这都什么人啊,弄得她像个傻瓜一样在这儿站了一个多小时了。明明很想一转身就走掉,再也不要理那个人,任他自生自灭。可是,是为什么呢?是连锦媚也不大清楚的东西让她一直坚持着,如果她说是医者的良知,会不会显得太过矫情?!
庄明皓是在觥筹交错的应酬上接到锦媚的电话的,看到来电显示为“姬锦媚”三个大字时,他都被吓了一跳。坐他旁边的祁少谦瞟了一眼他的手机,道:“姓姬的人很少嘛,怎么,庄总最近泡到一个姬姓美女啊!”揶揄调侃的语气。
庄明皓没有搭腔,兀自走到窗边,背上的伤口突然又有些痒,这才猛然想起早上的便利贴。糟糕,他完全忘记了!
“请问先生你什么时候才回来啊?你没空也请跟我讲一声啊?!”锦媚的语气里全是深深的无奈。
庄明皓怔了怔,“嗯你现在在哪儿?”
锦媚在心里翻了个大白眼,道:“你家门口。”
“哦~那那今天你先回去吧。”
锦媚想死的心都有了,自己等了一个多小时,等到的就是这样一个结果吗?她可以说她以后都不来了吗?!为什么她不早点给他电话呢?体谅他是大忙人,难道也是她的错吗?!也是,她早该想到,人家是大忙人嘛,怎么会记得她这个小人物的来访呢?!
锦媚深吸一口气,简单利落地说:“你还要多久能回来?”
庄明皓没想到她会这样问,犹豫了一阵道:“大概还要一个小时吧。”
“那好,我等你。”说完以后,锦媚就挂断了电话,心里莫名松了一口气。夏夜清凉的风吹来,这个城市的昼夜温差有些大,即便是在夏天。锦媚拉紧身上的披肩,靠着墙壁坐下去,静静等待着。
庄明皓听到电话骤然挂断的声音,那句“我等你”尤在耳畔,心里咯噔一下,听着手机里传来的忙音,人亦显得有些茫然了。
直到祁少谦叫他,他才回过神来,“我说,庄明皓不是吧,这次这个妞把你的魂都给勾走啦?!平时看你接那些小妞的电话挺拽挺冷淡的啊,怎么现在显得这般优柔寡断?”
庄明皓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又重新入座。接下来的谈话却显得有些心不在焉,这个女人,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最后是祁少谦终于忍不住了,把他赶下桌去,“我说你赶紧去幽会吧,心都不在这儿了,人还留这儿做啥?放心,你们家那群老头子,兄弟我帮你应付!”
庄明皓浑浑噩噩地走出酒楼,直到司机把车从地下停车场开出来时,他的内心依旧一片茫然。司机问了他几遍“去哪儿”,他才喃喃,“回家,回家。”
回程的路上,理智渐渐回笼,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是得了失心疯了!
锦媚没想到他那样快就回来了,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只仿佛听到车子引擎熄火的声音和皮鞋踏在花岗岩上的声音,她这才幽幽转醒。
庄明皓奇怪地看着睡在自家门前的人,皱了皱眉,“怎么睡在这儿啊?”语气里有些不满。
锦媚却全然未在意他的异样,只觉得睡眼朦胧,微微眯起眼睛抬起头来,对着他展露笑颜。柔声道:“你回来啦!”
那一刻,庄明皓觉得这场景如此温馨而熟悉,锦媚好像等着他回家的小妻子,自己则是那个晚归的丈夫,有什么东西一如她纯真无暇的笑靥一般猝不及防地击中他内心深处最柔软的一块。
庄明皓自顾自地上前开门,锦媚这才起身静静跟着他身后。进门后,锦媚没有更多的过渡,便柔声说道:“脱衣服吧。”
即便身为一个男人,庄明皓也禁不住脸上有些发热,女人这些年他是见得多了,可是这样大胆而直白的,他还是头一次见。
锦媚见面前的人没什么反应,就又重复了一遍,然后轻轻摇了摇自己手上小巧的医药箱,有些急迫地说到,“先生,你能快点吗?现在已经很晚了,我一会儿还得赶着回去呢!”
庄明皓竟然有些怅然,竟是自己想多了!可是,这能怪他吗?这些年,哪个女人看着他不是热情地扑上来,搞得他都快条件反射了。再说了,有哪个女人会对一个男人用这种语气,说这样的话?!
庄明皓慢慢解开西装纽扣,脱掉上衣伏在沙发上。为了方便给他涂药,锦媚也取下了身上的披肩放在茶几上。锦媚的动作很是轻柔,庄明皓觉得有几分享受,药上到一半,他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到,“你是医生吗?”
“不是,”锦媚斩钉截铁地答道,然后又说,“我只是一个小护士而已。”
“哦。”庄明皓了然。
对话至此结束,静静地换完药,锦媚起身告辞。走到门口的时候,庄明皓叫住了她,“那个,姬小姐,以后你就不用来了,这样太过麻烦你。”
庄明皓这是好心,语气也是难得的诚恳,他想这样的深更半夜,让一个女子孤身来孤身去就为了给他换药,他心里也实在是不安。虽然他这人不算如何良善,但——这点做人的风度还是有的,虽然从最开始就是她弄伤了他,但他从来没想过要她怎样的。
话说那次的深夜紧急召唤,那不是特殊情况吗?!
锦媚觉得是不是自己太一厢情愿了,可是她转过头去,面无表情地说到,“在你的伤口愈合之前,我每天都会来的。不然我会心有不安。”她能说,我不来谁给你上药啊?难不成看着你因为一个小伤口而感染死掉吗?但这样说似乎太恶毒了,这些可怜的有钱人。想了想,又觉得自己实在是多虑了,他们要想有人陪伴和照顾,难道还会没有人愿意吗?不过,自己坚持这么做,不过是求个安心而已。
然后锦媚就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庄明皓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心中愕然,如此,倔强而执拗的女子,也是个执着而有担当是人吧!
作者有话要说:
☆、叁
然后,锦媚就每天都准时来给庄明皓换药,不怎么爱说话,脸上也没太多的表情。庄明皓在没有应酬的时候,竟也早早就回家了。常常都是他回家时,锦媚已经等在那里了。
有一天,在上好药以后,庄明皓拿出一把备用钥匙给锦媚道:“这把钥匙你暂时拿去用吧,这样就不用每天都站在门口等我了。”
锦媚明显愣了愣,忽而就淡淡笑起来,“庄先生,谢谢你对我的信任,但是我不能拿这把钥匙。没关系,反正除了工作的时候,我都还蛮闲的,我每天等你就好。”
庄明皓也没再说什么就收回了钥匙,心里却有些怅然若失。
这天,庄明皓又早早就回家了,破天荒的,没有看到在门口等候的身影。是自己回来的太早了吗?庄明皓苦笑。
然后开门进屋,去书房处理好了余下的事务,姬锦媚都还没有来。他又随手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书来看,心思却完全不在书上。
她,为什么还没来?
然后,又觉得自己特别傻,自己是在渐渐习惯和依赖她了吗?
这真可怕,不是吗?!这些年,他都是孤身一人,父亲去世后,他就连最后有的一点精神寄托都没有。再没有人在他生命中占据住那个叫做“重要”的位置。而她,不过是个陌生人,很快,等他的伤口一痊愈,她就会走出他的世界了。
萍水相逢,擦肩而过。庄明皓脑子里突然蹦出这两个词。
其实,真的很喜欢每晚回家的时候,有一个人在等候着的感觉呢!其实,真的有点期待每天都可以见到她呢!这一刻,突然有一种想要安定的感觉。
快十一点了,她的身影仍旧遥遥不见。
她不会来了吗?不告而别?无疾而终?
锦媚今晚忙得头都晕了,护士长临时安排她替某个人的晚班,结果才刚上班就有救护车抬出担架,是个出车祸的人,伤得很重,满身是血。她忙着填表格,帮忙止血,做简单却有效的处理,等着医生准备好手术。这种事见得多了,心里早已麻木了,可是还是忍不住在内心祈祷,这次他们可以拯救一个生命,望上天垂怜。
生命如此美好而脆弱,可是有太多的时候他们都是无能为力,心有余而力不足,便是最最悲哀的事情吧。除了为其轻轻拉上白布,愿他安息,再也做不了更多。所以,工作的时候,锦媚向来都是严肃而认真的,心无旁骛,这是人命,怎容亵渎?!
一切事情都处理完毕,回到休息室时,已经快到凌晨了。锦媚刚想趴下小憩一会儿,这才猛然想起自己忘记和忽略的事情,想了想,他应该还没睡吧,就拨了个电话。
庄明皓是被骤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惊醒的,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窝在宽大的办公椅里睡着了,那本书也不知何时落到了地毯上。他拿起电话,也没注意来显,就接通,“喂~”
“庄先生吗?不好意思,我今晚夜班,忘记给你电话了。要不,明天早上我下班后,顺便来一趟给你换药吧。现在伤口已经有些要结痂的趋势了,需要好好护理,不然就又会恶化的。这样下去,应该用不了三五天它就会结疤了。”
锦媚的声音很柔美,却有一股掩不住的疲惫。庄明皓听到她的声音觉得心里有说不出的安慰,却在听到最后一句时,心中愕然。
三、五天吗?就,结束了吗?
庄明皓挂断电话,心渐渐放下,躺在床上,安心睡去。他,其实是在等她的电话吧?
第二天一大早,大概八点光景,锦媚就出现在了庄明皓的别墅面前。按了门铃以后没多久,庄明皓就来为她开了门。
她的脸上闪过一丝惊奇,“你起来啦?”
庄明皓明白她是没想到自己起得这样早,就笑着道:“姬小姐都下班了,我又怎么好意思还睡着!”
他的语气似有些轻佻,锦媚敛了脸上的表情,板起脸来。庄明皓自知自己言语有失,却不想她这般开不起玩笑。
锦媚把手里的东西放在茶几上,庄明皓见状也就知趣的默默解开衬衣纽扣。锦媚却忍不住别过头去了,明明自己经历的也够多了,明明又不是第一次给他换药了,锦媚却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庄明皓注意到她的异样,嘴角不自觉地勾起一抹笑意。姬锦媚帮他换好药以后,他问到,“你吃早餐了吗?”
锦媚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你吃了吗?”
“没有,”庄明皓那句“要不我们一起出去吃吧”还未出口,便被抢白,“那,如果不介意的话,就一起吃吧。”说着,锦媚指了指放在茶几上套了几层的塑料袋。
庄明皓一愣,锦媚却接着说,“来的路上顺便买的,买得挺多的,我一个人也吃不完。不介意就一起吃,我,饿了。”
庄明皓这才记起她上的是晚班,忙从沙发上站起来,愉快地说:“那我就不客气了,先吃饭吧。”
是极其简单的豆浆配油条,其实锦媚一早的打算就是买好早餐来和他一起吃,她是真的饿坏了。但是一进门他的那句话,突然就让她心里不舒服,然后就静静放下东西,什么都没说。简直是鬼迷心窍了!鬼迷心窍想着顺便和他一起吃早餐!鬼迷心窍心里不舒服!
“是家老字号,虽然没有响亮的招牌,但是,已经卖了十几年的豆浆油条了。”一边吃着,锦媚一边解释。说完,心下又有些后悔,是怕某人嫌弃吗?这可是她买的耶,有钱人可能瞧不上眼,但是,某人爱吃不吃,她又何必浪费口舌。
“挺好的,我每天吃西式早餐,换换口味也挺好的。而且而且”庄明皓犹豫了一下,斟酌着自己是否该说这句话,终于心里放弃挣扎,还是说了,“有家的味道。”
锦媚愣住了,然后就觉得脸上讪讪的,不再搭腔了。
庄明皓在心里幽幽叹了口气,面对陌生人她太机警,又太敏感。
吃过早餐,收拾好桌子,锦媚就告辞了。庄明皓看着她满脸的倦意,那句“中午一起吃饭吧”也说不出口了,祁少谦说得对,什么时候他变得这般优柔寡断了。看着她离去的背影,他这样想到。
终于,傍晚七点光景,庄明皓还是给姬锦媚打了电话,约她共进晚餐。
餐厅的位置都已经订好了,却不想她会拒绝。彼时,锦媚还躺在床上睡觉,被电话铃声惊醒,拿着手机听完对方的话,只淡淡说了句:“我还想再睡一会儿,就不去了。”
然后,沉默在俩人之间静默流淌,锦媚却突然又说起别的事情,“昨晚,救护车送来一个患者,出车祸,大出血,抢救无效。”
庄明皓没想到她会突然对他讲这些,半天没回过神,只知道她说谁死了。
锦媚却全然没管对方反应,又说了句:“他是RH阴性血,血库里根本没有储备。当他家人赶来时,已经迟了,为什么我不是这种稀有血型呢?”
庄明皓的心在那一刻柔软得像一片湖,他轻声道:“你救不了所有人,但是,没有人会怪你。”
“他的孩子还那样小,还不到三岁,刚刚会用软糯糯的声音喊‘爸爸’,他”
庄明皓心中震动,感觉到她似乎要哭了,却不知该如何安慰,半晌才说了句:“锦媚,你不适合干那行。”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阵,便传来一片忙音。庄明皓心中哑然,自己又说错话了吧。
锦媚挂断电话后,却又毫无睡意了,肚子欢声高歌,她也不想爬起来。心里堵得慌,脑子却是一片空白,她又何尝不知道庄明皓说的没错。面对生死,她是已经麻木了,可是那些生死背后的人和故事,还是常常让她泪凝眼眶。想了想,她的手指推开手机滑盖,按上键盘:今天这顿,留到你的伤好以后再请吧。然后按了发送键。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