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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放弃了在这里抓鱼的打算,太深了,钓鱼太慢,这个季节她也不能脱了衣服下去游,只好等冬天结冰的时候了。
沿着河往下走,到了上次抓鱼的地方,同样用上次的方法开始抓鱼,不过这次明显比上次好多了,小半个时辰就抓了六条鱼。此时天色已经暗下来,沈秋收好鱼往回走。
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桂花婶抱着小石头站在门口往路边望,看到沈秋大大的松了口气,“没事就好,没事就好……以后还是少上山吧,太让人心焦了。水娟的针线虽然比不上你娘,但也还行,你以后跟着她学吧,总能够你姐弟过活……”
沈秋默默的听着她的唠叨,也不说话。
“姐姐,姐……”小石头说话还不甚熟练,唯有这个姐姐两个字叫的十分清晰,见着沈秋急急的叫着,探着身子要抱抱。
听见声响出来的柱子见状,急忙过来接过沈秋背后的背篓,呀了一声,“这么沉?!”
沈秋接过小石头,一手摸摸静静站在自己身边的虎子,笑道,“嗯,今天的收获不错。”
桂花婶和水娟看着那一只兔子和六条大鱼,惊讶的不行,柱子也替沈秋开心,“你可真行,下次我也跟着你一起去吧,也给水娟补补。”
沈秋笑道,“我水娟嫂子能吃多少,你要什么跟我说就是,我尽量给你弄回来。”
水娟听她说话的语气,摇头直笑,“我说秋妹子,你怎么越来越像个小伙子了。”
……
几个人说笑了一会儿,沈秋坚持留了三条鱼给桂花婶,“石头和虎子白天都在婶子家吃,我不跟您客气,您也别跟我客气。”
“那也吃不了这么多啊。”桂花婶推辞。
沈秋笑道,“这么多人呢,怎么吃不了?况且这鱼都死了,也不能放多长时间,趁着新鲜今天晚上就做了吃吧。”说到这里,沈秋举了举手上提着的三条鱼道,“这几条我回去也要做呢。”
又推让了一会儿,桂花婶拗不过她,只好收下。
姐弟三人回到家,沈秋把绑着着四肢的兔子放到柴房,嘴边扔了几把回来时顺手割的青草,打算明天就把山上那捆柴和陷阱里的东西收了就回来,先弄个可以暂时养兔子的地方,毕竟以后的猎物中,恐怕兔子要占大多数,而且一时不能杀,要先养着。
之后沈秋用两条鱼弄了鱼汤,就着桂花婶给的杂粮窝窝头饱饱吃了一顿,小石头吃得肚子鼓鼓的,摊手摊脚的躺在炕上,小模样可爱的不行。
屋里点着油灯,虎子和小石头在炕上玩,沈秋就把剩下的一条鱼用盐腌了,打算明天晾在屋檐下,做成鱼干,冬天的时候也能改善生活。
☆、第14章 安稳
一夜无话,第二天沈秋照例把两个孩子托付给桂花婶,自己上了山,先去看了陷阱,居然有两只肥兔子落网,沈秋真心觉得自己运气不错,收了两只兔子之后,装了柴火就下了山,到家的时候正赶上吃午饭。
桂花婶看着沈秋手中的两只兔子十分惊讶,沈秋笑道,“运气不错,昨天下了五个套子,抓住两只。”沈秋并不敢跟她说自己进了深山,不然一定会被说,以后进山也困难了。
桂花婶见沈秋这样能干,也算放下心来。
下午沈秋去砍了不少柔韧的柳枝回来,她不会编兔笼,但小沈秋的记忆中,有沈二牛编筐子的情景,而她们当兵的,强大的动手能力那是一定的。磕磕绊绊的编了一会儿,就开始熟练起来,一下午就编了一个大框子,里面垫了些草,把三只被绑的蔫蔫的兔子都放进去。
小石头扶着筐子,兴奋的呀呀叫,戳着一根小手指,试图从网眼大小的缝隙中伸进去摸兔子。昨天晚上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小石头没发现这个好玩的,现在可是美坏了。
虎子在旁边一边照看他,一边也拿着青草逗兔子,沈秋拿着柴刀在角落里把昨天和今天背回来的柴火劈得整整齐齐,码在墙角。
桂花婶从门口进来,见着院里的情景,不由心酸,这样好的孩子,若是有爹娘可多好。
“婶子,什么事?”沈秋放下柴刀问道。
桂花婶回过神,开口道,“刚才忘了跟你说,再过几天你守贵叔就去镇上,你去不去?你守贵叔说兔子不用愁,他一直往镇上的飘香楼送菜,现在虽然菜少了,但兔子也能帮你捎着卖了。”
沈秋想了想道,“我去吧,正好也有些东西想买,顺便也跟着守贵叔认认门,要行的话,以后我自己也能去送。”
李守贵家种了好几亩菜,一直在给飘香楼送菜,冬天可没菜,这次去可能就是最后一茬,她也不能总麻烦人家。
经过这一个多月的相处,桂花婶也了解了沈秋的性子,并不反对,“行,估计你以后跟飘香楼打交道也不会少。”
“再有就是冬储菜,眼看着天凉了,白菜咱家有,山药蛋和萝卜可能要买,你打算买多少?”
沈秋想了想道,“各要三十斤就差不多吧?”
桂花婶道,“行,这个你别管了,到时候咱两家一起买。”
桂花婶走后,沈秋就开始盘算家里需要的东西,油盐酱醋都需要买一些,尤其是盐,以后要做鱼干用量少不了。再有就是两个孩子的衣服,上次做了两身夹衣都是春秋穿的,冬天的棉衣倒是做好了,但是剩下的布料却不怎么够做外罩衫。要再买几丈布回来。
沈秋看了看手中已经豁了刃的柴刀,觉得自己也需要添置一件利器。要真抓起猎物来,柴刀太不趁手了。
……
接下来的三天,沈秋早出晚归,每天都能带回几只兔子,桂花婶以为她下的套子多,渐渐也也习惯了。其实这些兔子大部分是沈秋用石子抓住的,陷阱的好运好像第一天就用完了,之后再没有什么猎物掉进去。
本来沈秋还想抓两只山鸡的,但是山鸡比较难抓,最主要的是不到大雪封山的时候,山鸡是不会出现在山林的边缘来觅食的,如果沈秋抓了山鸡回去,自己进深山的事情很有可能就要暴露了,所以,她现在只能抓数量较多又比较无害的兔子。
到了去镇上这一天,沈秋已经攒了八只兔子,本来想留了一对成年的种兔,毕竟这玩意儿繁殖极快,但想了想,她不太会养,冬天又没有什么草好让它们吃,就都带上了。
李守贵和飘香楼厨房的管事一直合作很愉快,所以这次引荐并没有多麻烦,孙管事看了沈秋的兔子,笑道,“嗯,不错,挺肥的,我们酒楼兔肉的进价是十三文一斤,小兄弟觉得怎么样?”
沈秋为了干活方便,一直是一副短褐打扮,头发也高高的束在脑后,所以看起来像个少年。
守贵叔看惯了,没什么感觉,此刻被孙管事这样一叫,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失笑,倒没说什么,虽然边城的民风比较开放,但沈秋扮作男孩还是方便许多。
“常听守贵叔说孙管事是厚道人,价格自然错不了。”沈秋笑道,“您说多少就是多少。”
孙管事失笑,对李守贵道,“这小子倒是机灵。”
李守贵也笑,“明明是个实诚的,我可不经常跟他说么?”
孙管事大笑着打趣,“行啦行啦,不用给我戴高帽,戴再高也是这个价。”
……
八只兔子最后称了四十三斤,总共五百五十九文,沈秋主动抹了零,收了五百五十文,孙管事见沈秋懂礼又爽快,心里就有些喜欢,约好下次有东西直接送过来就行。
大事了了,沈秋和守贵叔都有要买的东西,就约好了汇合时间,分头行动。
沈秋先去买了三丈棉布,又买了油和盐,然后去猪肉摊上要了几根猪骨,就开始在街上寻找铁匠铺子。好在这虽然不是沈秋所知道的任何一个朝代,但文化却没太大差异,店铺上的繁体字她都认得。
铁匠铺子还没找到,沈秋意外的看到一个卖弓箭的铺子,铺子装修的很粗狂,生意似乎不错,里面有好几个人,都是一副壮硕的样子,看打扮像是猎户。
沈秋一进门就被满墙的弓箭吸引,当兵的人都喜欢武器,尤其是沈秋,她当年参军的一半的原因是家里都是军人的影响,另一半的原因则是因为喜欢武器,小时候觉得各种武器随手拈来的感觉很酷,就一直喜欢,长大后倒是没那么幼稚的念头,但好像喜欢武器已经成了她的天性。虽然她更喜欢各种各样的枪,但在这个只有冷兵器的时代,弓箭也很有诱惑力。
前世还没参军之前,她最多只能摸摸枪,所以射击俱乐部就是她常去的地方,她去的那个俱乐部里也有弓箭射击,沈秋觉得有趣,也玩过一阵子。
沈秋摘了一张弓在手里查看,那铺子的伙计本来因为她瘦小有些看不起她,刚想阻止,就见她拉弓瞄准的样子竟是十分熟练,遂闭口不言。
这家的弓看起来都不错,但是都比较强劲,沈秋拉起来有些困难,沈秋一张张看过去,竟然发现一张比较小的,弓身上雕刻着紫藤花,感觉上好像是给女性设计的。
沈秋心中一喜,也许这张弓正适合她现在的身体,不过不知道是做样子的,还是质量也不错。
沈秋正准备摘下来看看,谁知在她握住弓的时候,另一只手也同时握住弓的另一边。沈秋抬头看去,竟是一个一身红色劲装的女子,身材苗条,杏眼琼鼻,很漂亮,沈秋笑了笑,正想开口,就见那女子皱着眉将她打量了一番,有些轻蔑的道,“这弓至少三十两银子,你能买得起么?”
沈秋这才意识到,她光顾着看东西,却忘了自己现在已经不是不缺钱的沈大队长了,这弓她根本买不起啊……这感觉还真是不好。
对面的女子睨了沈秋一眼,径自将弓取下来拿在手里看,沈秋也不愿招惹这种刁蛮小姐,而且她现在也惹不起,就绕过她去看别的,买不起,就先过过眼瘾吧。
红衣女子身后还跟着个青衣丫鬟,跟主人一个模样,斜眼睨了沈秋一眼,就看向自家主子。
不过沈秋连瞅都没瞅她,径直往前走去。那丫鬟皱了皱眉头,刚想说什么,就听自家小姐吩咐道,“就这个了,彩霞,付钱。”
叫做彩霞的丫鬟立刻笑嘻嘻的掏银子,口中道,“这把弓不错,待小姐练上一些日子,定然能进崇阳营,不知道国公世子到时候见到了小姐会是什么表情,肯定得惊讶的瞪大眼睛。”一边说还一边做夸张的表情。
那红衣女子脸上立刻泛起一丝红晕,眉眼弯弯,口中却是冷哼一声道:“就你多嘴,付钱!”
那丫鬟笑嘻嘻的付了钱,和自家主子一起出了门。
沈秋有些出神,崇阳营?这么一说,小沈秋记忆中是由这么一支队伍,是二十几年前,大云和泽棘族交战最激烈的时候,白启济的原配夫人崇阳郡主一手建立的,全部是由女子组成。
☆、第15章 崇阳营
说起崇阳郡主和白启济,至今都是大云朝的一段佳话传奇。崇阳郡主是盛玥大长公主的掌上明珠,盛玥大长公主是先皇的亲姑姑,驸马也曾是大云朝的“战神”唐晏,两人琴瑟和鸣,育有
四子一女,崇阳郡主是备受期待出生的小女儿,一出生就被赐了封号,可见其受宠程度。
难得的是,在那种环境下,崇阳郡主竟然没有养成骄纵任性的性子,爽朗磊落。不过有公主娘、战神爹、皇帝表哥等人护着,到底还是比一般贵女更张扬一些,由着性子想做什么做什么,想玩什么玩什么,宫里的公主都没她活的潇洒。性子想来多遗传了她的父亲唐晏,喜欢舞刀弄枪,据说天赋还不错。
然后在一次边关将士凯旋的时候看上了当时的敬国公世子也就是现在的敬国公,镇西大将军白启济。但这位贵女极其骄傲,也没让皇帝表哥赐婚,而是在再一次出征的时候,跟着将士们来到了边关。
一开始军营里没有人喜欢她,男人对会跟自己抢饭碗的女人尤其没有好感。而且这种有权有势的贵女什么都不懂,还极喜欢指手画脚。但军营到底不同于宫廷,众人都等着看这娇滴滴的皇家贵女受不了苦自己退缩,谁知这位郡主竟然不是花架子,众人再一次认识到了这位姑娘的受宠程度,谁能想到对外人冷面冷心的唐将军竟然会亲自教导女儿排兵布阵,还倾囊相授,再加上郡主的天分,武艺也不差,竟然是巾帼不让须眉。
那时泽棘族首领还是一统草原的老可汗,可不是省油的灯,先皇本就是守成的性子,又担心敬国公功高盖主,多有束缚,此消彼长之下,虽然每年的征战泽棘族讨不了便宜,但大云朝这边的伤亡也从来不少。
崇阳郡主就将烈士遗孀们组织起来,建立了崇阳营,一开始还只是做些为受伤人员包扎之类的后勤工作,后来竟然也上得了战场。郡主的才能得到了施展,几场战事过后,大家开始改变对她的看法,及至后来,几次以身涉险,与边关将士们同生共死,众人开始对她打心眼里尊敬。
白启济少年英雄,郡主又是爽朗的性子,再加上两人日久生情,生死患难,自然而然就走在了一起。二十年前那场大婚,整个大云朝都津津乐道,整个边关将士都披红挂彩的为两人庆祝,羡煞了当时所有的女子。
不过好景不长,崇阳郡主到底在战场上损了身子,在生下两个儿子之后就撒手人寰。当时西北边关全军哀恸,丧礼同她的婚礼一样震惊全国。
崇阳营为了纪念郡主,自然也保留了下来,至今都有不少贵女想要效法崇阳郡主,让全军敬重,同时觅得如意郎君,但到底没有人家的底蕴和心胸,而且她们更多的想法是后者,因此在经历过一批贵女在军营呆过,因为抛头露面、舞刀弄枪而难以出嫁之后,崇阳营中的贵女就渐渐少了,倒是成了烈士遗孀和不少走投无路女子们的好去处。像是苦命女人的收容所,虽然艰苦,但到底有份保障,也算是份事业,但却慢慢的不再上战场。
如今这位大小姐竟然想进崇阳营,沈秋还真有些惊讶,不过这件事情毕竟和她现在的生活没多大关系,想过之后,很快就被抛之脑后,又看了一会儿弓箭,就出了铺子开始寻找铁匠铺。
清常镇的西边都是这种工匠铺子,沈秋很快就找到一家赵氏铁匠铺,打铁似乎在后院,临街的铺子里摆着不少打好的器具,有铁锹、锄头、犁、柴刀等农具,也有匕首、刀、剑等武器,沈秋一开始看到武器的时候还惊讶了一下,不过想到那弓箭铺子倒是有些明白,这里毕竟是边城,会拳脚的男人要比别的地方多,很多人都会买件武器防身。
不过,武器比农具要贵的多,沈秋看了半天,花了二百文买了一把十分普通的匕首,让老板给开了刃。兔子刚换的五百多文钱,还没捂热就都花出去了。沈秋看着空空的钱袋暗暗叹了口气,见天色不早了,就到镇口去和李守贵汇合。
两人回到李家湾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进村就不停的有村民跟李守贵打招呼,直说恭喜,李守贵开始还不知道怎么回事,聊了两句才知道栓子竟然通过了考核成功成为白家军的一员了。
李守贵一路谦虚的跟村民们招呼,“那小子运气好罢了……”
“愣头青似的,就是有把子力气……”
……
虽然这样说,但沈秋看得出来李守贵的心情很好,牛车的速度也快了起来。两人到家的时候,就见一群人站在李守贵家的院子里,栓子站在中间正眉飞色舞的说话,“……飞鹰骑的人就在旁边的校场上练,一人一块青砖往脑袋上一砸,那砖就裂成两半了……敬国公世子也在,长的特别英俊,可气派了,和属下们一点架子也没有,还很厉害,一脚就能把八尺壮汉踹飞十几丈……”
院子里的人听见动静,扭头见是李守贵回来了,急忙招呼,栓子也高兴的跑过来道,“爹!我通过了,十天之后就去白家军报道!”
“臭小子!得瑟什么呢?!”
“可不是么,尾巴都快要翘到天上去了。”桂花婶从上房出来,笑骂道。
“嘴上骂,心里可得意着呢吧。”有村民笑道,“这么出息个小子。”
“栓子,以后出息了可别忘了咱们啊……”
……
沈秋看着众人脸上愉悦的神色,自己的心底也轻松起来,不管怎么样,能让觉得去当兵是一件有前途的事情,一方面是白家军厉害,另一方面也说明大云朝国富力强,君主圣明。她在这样的世道下生活,总会容易的多。
桂花婶家有喜事,栓子这一走也有了七八天了,想必一家人有很多话要说,沈秋识趣的带着虎子和小石头回了家。
让虎子看着小石头,沈秋去灶房弄要回来的猪骨,用柴刀砍成一节一节的扔进锅里,倒上水,生了火让它熬着。麻利的弄好了这些,沈秋打算趁着天色还亮给两个小的量量身,用买回来的布做做衣服。上次桂花婶缝被褥做衣服什么的,她也有跟在旁边帮忙,这次应该差不多能自己做了。
想到自己要做衣服,沈秋忽然就想起自己第一天加入凤凰时队长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