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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回国的?”
林易北扫了不远处宋庭梧的车一眼,依稀辨认出捷豹的标志。心中略有些酸,不禁给宋庭梧贴了两个标签:纨绔子弟、富二代。
他有心问过沈昔昭的家世背景,父母都是国企中层,算中产阶级罢,怎么总跟土豪做朋友!
又见宋庭梧一直拉着沈昔昭不放,心中更加不悦,但一时也不清楚这个“弟弟”到底是多近的亲戚。于是耐住心中不忿,强笑着伸出手:“你好。”
握手的当儿,宋庭梧打量了林易北一番,人看上去倒是成熟稳重的,但是年纪也太大了点罢。
宋庭梧今年才二十三岁,而林易北已经三十三岁,两人相差了足足十岁。
沈昔昭悄悄狠命掐了宋庭梧一把,这才挣脱手腕。
宋庭梧痛得龇了一回牙:“沈昔昭,我为了来看你,晚饭都没吃!走,请我吃宵夜!”
林易北不满于宋庭梧刚才握手那敷衍的态度,哼了一声:“半夜三更的,我觉得我女朋友不太适合请你吃宵夜。”
一听到女朋友三个字,沈昔昭顿时结巴了。她跟林易北一直没捅破那层窗户纸,现在当着宋庭梧的面说破,不知怎么生出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可是,如果宋庭梧不出现,自己与林易北也应该水到渠成了吧?
再说,宋庭梧不也有女朋友了么?
沈昔昭吞了口唾沫,向宋庭梧说:“还没介绍,我男朋友,林易北。”
宋庭梧却无所谓地笑了笑:“怎么,见色忘义啊?我们久别重逢的,连顿宵夜都不请我吃?”
沈昔昭眯着眼笑道:“请,怎么不请?就怕撑不破你肚子。”又对林易北说:“你先回去吧,没事的。我们就在附近吃烧烤。”
沈昔昭这话却让林易北腾地升起一阵不被重视的怒火,黑着脸,径自上了车。
宋庭梧没给沈昔昭道别的机会,一把将她拉去了自己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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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屋烧烤,据说是奥巴马他弟弟开的。两瓶啤酒,生蚝、羊肉串、花甲堆了满满一桌。风扇在头顶剧烈地旋转。
在沈昔昭和宋庭梧隔壁有一大桌,十几二十个都是外国人,正在AA算每个人要掏多少钱。
宋庭梧本来是要找沈昔昭吃完饭的,兴冲冲跑到她家,还自以为酝酿了一个大惊喜。哪知道她居然不在家!为了将惊喜继续下去,还一直坚持等着,中途就啃了个面包。
饿是真的有点饿了。
他一边吃一边三言两语将林易北和沈昔昭的关系打听得清清楚楚。他喝了两杯酒,问了沈昔昭一句:“你还记不记得我走时跟你说了什么?”
沈昔昭的酒杯差点滑落。
她当然记得。
宋庭梧问她:“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
她歪着头,仔细想了想:“其实也没什么要求,长像清秀,聪明,干净。”
宋庭梧大笑:“还有人不干净么?”
沈昔昭严肃脸,点了点头:“很多男人都让人感觉不干净。”
宋庭梧又笑了:“你说的这些标准不就是我这样的么?”
沈昔昭一时语塞,好像心事被戳破一般,觉得好像对又好像不对,就顺手打了宋庭梧一下,凶巴巴道:“你个小屁孩,瘦的像豆芽菜一样。”
“好,那我去健身。”宋庭梧一脸认真:“我知道了,你等着我。”
这是沈昔昭记得的他们最后的对话。
可是,她不确定宋庭梧指的到底是不是这段对话。还是只是自己想多了。现在她眼前的宋庭梧已然不是当初那清瘦小排骨的少年模样。下巴出了坚毅的线条,皮肤变黑了,衬衣下也有了隐约的精瘦的肌肉线条。
他已经开始像一个成熟的男人,只有一两个笑容只见仍可见少年的清新。
“说了那么多,谁清楚你指的是什么?”沈昔昭有些逃避地敷衍到。
宋庭梧又吃了几口肉,没再纠缠这个话题。他当初坚持去英国,就是因为学制短,本科三年,再念个MSC也才两年,而沈昔昭在国内上大学加读研究生一共要七年。他可以缩短他们之间两年的差距。
他读小学的时候,仰望着读高年级的沈昔昭。读初中的时候,又仰望着念高中的她。等他进了高中,她又去了大学。
他不想一直落后于她一步。他不想让她一直用对待小孩子的语气再与自己说话。
这五年,他踢球,练跆拳道,练击剑,可是他的改变却不仅仅只在此。不急,接下来有很多时间,很多机会,沈昔昭会知道自己到底变成了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丝毫不将林易北放在心上。
吃了宵夜,宋庭梧送沈昔昭回家,临别时问她:“你们小区好像还可以,我打算搬出来住,指不定以后跟你又当邻居。”
“那好啊,听说留学出三种人,宅男宅女和厨师,以后上你那儿蹭饭。”
宋庭梧在车里摇了摇手,看着沈昔昭转身进了小区才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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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易北来公司来得特别早。与众人亲切地打着招呼,却憋了一肚子的气。昨晚他走以后,没有接到沈昔昭的电话,也没有短信。窝着火,做梦都梦见自己在发脾气。
等了一上午,仍是不见沈昔昭有丝毫动静。他给沈昔昭发信息。
“你马上来我办公室!”
沈昔昭以为有公事,立刻过去,没想到见到一脸霜色的林易北。
“你昨晚几点回去的?”
“十一点多,”沈昔昭小心翼翼地问他:“你生气了?”
林易北没有正面回答:“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我怕你睡着了吵醒你。”
林易北的气稍稍顺了些:“你不说你到家了我怎么睡得着?”语气温柔得让沈昔昭浑身一颤。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心中涌起一个奇异的念头,现在,对面那个人真的就是自己男朋友了么?昨晚他这样说的时候,自己确实没有否认。
应该就是了吧。
“中午我们一起吃饭?”
林易北却说:“不行,魏董约了我一起吃饭。”自从李季唐离开以后,西江文化又恢复了与林易北的合作。而魏光明与林易北也都极有默契地往事不再提,好像毫无芥蒂一般。
“周末吧,周末我带你去盐田吃海鲜。”林易北担心沈昔昭为此不高兴,赶紧补充。
沈昔昭倒是能体谅,一听去吃海鲜更加高兴,连连点头:“好呀,好呀。”
林易北又趁机问清楚了宋庭梧的家庭情况,待沈昔昭出门时,告诫了一句:“既然你们不是亲戚关系,我觉得还是保持点距离好。”
沈昔昭吐了吐舌头:“是,领导!”她本来已经要走了,想起上次在林易北这里看到的那套《焚舟记》,指着书问他:“能不能借给我看几天?”
林易北笑呵呵地递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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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易北没想到中午这顿饭竟然这样愁云惨淡。
魏光明一新收购奔腾影业,开出的价码也不低,与卖方都谈得七七八八了,谁知就差临门一脚时被人截了胡!魏光明不由自主灌了一大口酒,收起平日里的谦和气度,骂了一句:“TMD,老子这么多年还没遇过这么糟心的事儿!”
魏光明平日里走儒商路线,见了谁都说国学,突然爆粗口让林易北颇有点反应不过来。
今天这顿饭约的就是截胡那人。听魏光明说,还是那人自己主动找上门来的。
林易北问了问那人的背景。
“谁TM知道他什么来路!听说才二十几岁,姓宋,以前没听过。估计又是拿着爹的钱出来玩儿投资的毛头小子!”
林易北知道魏光明对奔腾影业志在必得,便问他:“魏董还打算从这个人手上买下奔腾的股份?”
“买!老子又不差钱!”魏光明这话说得有些负气:“我就不信我还玩儿不过一个毛头小子!”
敲门的声音传来时,魏光明和林易北极有默契地停止了交谈,调整出模式化的社交笑容。
林易北的笑容却在一半时变了角度。
因为进来的是宋庭梧。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四章
宋庭梧一进来就先发了名片。
魏光明一看见“奔腾影业董事”六个字,只觉一口老血涌上心头,鼻子里嗤了一声。要不是眼前这个毛还没长齐的小子,现在这个董事——甚至董事长,应该是自己才对。
林易北倒是大大吃了一惊,宋庭梧回国才几天而已,怎么这块就已经进了董事会!看来交易已经完成,满打满算下来这一桩收购案不说上亿的资金,怎么也得好几千万吧,短时间内他竟能调动这么多资金!
他飞速地回想了一下宋庭梧的背景。父母皆在国企,即使为高管,收入亦是有限。以他买下奔腾影业的大手笔,绝对不可能是依靠家里出资。
如果凭他自己——一个刚刚毕业的学生,怎么可能拿出这么多资金?
谁是他背后的资金支持?
如果是靠他爸的利益输送,未免也太明目张胆了!
林易北迅速在手机在敲下宋庭梧桐的名字,群发给好几个人,一探背景。
他一边听着魏光明和宋庭梧说话,一边不时盯两眼手机。
可惜,没一个人听过这个名字。
宋庭梧和魏光明寒暄得也差不多了,慢悠悠开口:“我手上有个项目,不知道魏董有没有兴趣?”
“听说魏董之前与奔腾接触过,但是魏董可能不知道奔腾的资产里有一大块地。我想做成一个影视基地。文化地产这可是大热的概念。”
魏光明心中一惊,文化地产是不少行业大佬都在构思的项目,肯定是有赚头的。西江文化本来股价就高,要是再参与这个投资,消息一公告,股价肯定还得节节攀升。
可是这明摆着赚钱的项目,宋庭梧为什么要便宜自己?
如果有足够的资金,宋庭梧当然没必要给魏光明分一杯羹。至于,另一个目的……宋庭梧望着魏光明:“要是魏董有兴趣,我们可以去那块地看一看。”
魏光明还没说话,林易北的手机突然一震。他扫了一眼传来的短信——是一个在前海工作的同学发来的。
“这个名字我好像前段时间看到过,貌似在前海注册了一家并购基金。”
年纪轻轻就出来做投资虽然有,但也不常见,比如说首富之子,前首富之子,都是家里有雄厚资本的。宋庭梧,他凭什么?
“宋总收购奔腾,真是雷霆手段。能不能分享一下过程?”林易北想打探点情况。
宋庭梧呵呵一笑,只说了四个字:“商业机密,暂时不方便公开。”
“听说宋总在前海设了个并购基金?”林易北不甘心,直接点出这个问题,想给宋庭梧一个措手不及。
宋庭梧的笑容果然滞了一滞,随即打太极到:“林总的消息很灵通嘛。前段时间注册的,现在还处于筹备阶段。”
“那收购奔腾的是您本人还是基金呢?”
宋庭梧直直看着林易北的眼睛,突然又笑了:“林总对我很有兴趣么?刚才不是已经说了,商业机密……”
“既然要合作,我总得清楚自己是跟谁合作罢。”魏光明抓住机会,立刻插了一句:“宋总也别怪我说话太直,毕竟以你这个年纪,比我儿子大不了几岁,不问清楚,我怎么放心?再说,虽然现在你是奔腾最大的股东,可是在董事会有几个席位?影视基地这么大得投资项目,你说要投,公司那边就能真的上马这个项目?据我所知,奔腾的董事长可不是个面人。”
果然这些人没一个省油的灯,都是些老狐狸。魏光明直接问到了宋庭梧的痛处。他虽然是奔腾最大的股东,可是在董事会真的是没有太大话语权的。尤其是季东阳一手创立了奔腾,公司里所有人都是他亲自带出来的,现在股份少了,却仍是说一不二的人物。而且,他现在一心要赶自己出局吧!
宋庭梧引魏光明入局,一方面是为了资金,另一方面就是在董事会引入自己的力量。不过话不能说得这么直白:“只要魏董进来,并且对外宣称将来西江会在影视基地设立办公地点,我可以保证给魏董一个投票权。这是我的诚意,接下来就要看魏董的诚意了。”
魏光明的脸上不自觉浮现出满意笑容:“好,改天我们去看看那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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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下午时,沈昔昭大姨妈突然来了,肚子痛得厉害,像有一只粗暴的手将五脏六腑搅得乱七八糟。
她趴在办公桌上,一张脸煞白煞白的。忍了好一会儿不见好转,反而越来越痛,只得给杨总打电话提早回家了。
她像只遭人遗弃的小狗瘫倒在沙发上,连呼吸的力气都没了。瘫了好一会儿,才挣扎着烧了壶热水,泡了杯红糖水。喝下去以后仍然躺在沙发上。
天渐渐黑了,她连起身开灯的力气也没有,就一个人睡在一片黑暗里。睁着两只眼睛,盯着天花板,突然很想打电话回家大哭一场。
就在她一个人自怜自艾无法自拔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是林易北。
“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走了?我还想带你出去吃饭。”
因为太久没有说话,沈昔昭的声音十分干涩:“我不舒服。”
“我马上来你家看你。”
才一二十分钟而已,沈昔昭就听到了敲门声。她裹着薄毯去开门,一边开,一边问:“不正是堵车的时候么?来得这么快?”
林易北来不及回答,直接摸沈昔昭的额头:“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
沈昔昭倒不好意思了:“例假而已,肚子痛。”
林易北秒懂,一把将沈昔昭打横抱起:“那还光脚踩在地上?”
沈昔昭惊呼一声,整个人已经在林易北的怀抱里,赶紧攀住他的脖子。鼻尖传来一阵熟悉的清新味道。她红着脸,用略带嘲讽的语气开了句玩笑:“你懂得可真多。”
林易北呵呵一笑:“我腾不出手来,你关下门。”
沈昔昭在林易北怀里把门拉上。两人这才走向沙发。林易北却没松开沈昔昭,仍是抱着,坐在沙发里。甚至一只手直接放上了沈昔昭的肚子。
温暖的掌心带来让人舒服的温度。可是这样的接触太亲密,沈昔昭惊得赶紧拽他的手:“不用这样,真的不用。”
“放心,不会朝上、朝下去的。这样你会舒服点。还没吃饭吧?”他的目光温柔得似能滴下水来。
沈昔昭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好像有龙卷风从身体里肆虐而过。一颗心,咚咚咚,直跳。
“你还是把手拿开吧。”她拽着林易北的手腕,慌张而不知所措。
林易北对着她那张惊慌不定的脸笑了好一会,才说:“那我去给你做饭,煮粥好不好?”
沈昔昭连连点头。
林易北这才起身开了客厅的灯,又顺手拿过沈昔昭的Ipad,点开播放器。张悬的声音干燥而温暖,唱着:
欲望把眼前的地板铺满……
从读大学以来,沈昔昭一直孤身在外地,此刻看着厨房里的背影,想着有一个人正在帮自己做饭,突然觉得,原来身边有一个人是这样脚踏实地的感觉。
她以前觉得没有脚的鸟,一直飞到生命终结,是哀而不伤的浪漫。可是,现在,她觉得,人就是人,不是鸟,没有翅膀,不应该做华而不实的梦。
没有人再比林易北更符合她对现实的期待。
煮了粥,又煎了鸡蛋,林易北要给沈昔昭喂。被她坚定地拒绝了。她斜靠在沙发上,端着个小碗,喝了个底朝天。
林易北把厨房都收拾了,看着沈昔昭洗漱上床了才离开。
——————
第二天醒来,基本已经没有大碍。她通常不痛经的,偶尔痛一次,也就第一天时特别受不了。到了第二天基本生龙活虎。
沈昔昭他们部门有一副画打算出手,因此杨总带着另两个高级经理一直在外面跑。沈昔昭主要在办公室做一些沟通和资料收集的工作。也就是说,她很清闲。
清闲到下午做完事情后,她直接翻起了《詹森艺术史》。她是学历史出来的,其实与这份工作的专业不是相当对口。刚进公司时,为了恶补专业知识,买了一堆艺术史的书来看,为的就是杨总和高经们在谈论张大千、李可染时不至于一无所知。
索性那段时间下了苦功夫,才顺利渡过见习期。
刚开始,她没少被杨总训,后来进步之快很是让杨总刮目相看。沈昔昭还很得意,心中默念:姐就是这样酷炫的学霸。
虽然理论学得多,但是实际操作的机会却少的可怜。迄今为止,她连一次拍卖会都没有参加过。不过杨总和高经们去得也不多。为了稳妥起见,他们部门一般只买名家名作。一幅作品通常几千万起跳,上亿也有可能,募来的基金规模才两亿,也买不了几幅作品。
慢慢又到下班时间,沈昔昭想起上次管林易北借了《焚舟记》,打算抱回家慢慢看。她收拾了包正要出门,恰好季雯进来了。
“昔昭,这是发给你们部门的卡。你分给大家吧。”
沈昔昭放下手中的书,笑嘻嘻接过来:“谢谢季雯姐。”其实她和季雯并不熟悉,见过几次而已,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