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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这么巧,哪有人会天天带着支烫伤膏在身上,还刚刚好叫她碰上。
那侍应回头道:“这个是刚才左二爷吩咐的,叫我去找一支给你。”
左二爷?!左震。又是他。
锦绣怔了半晌,握着手里那小小一只烫伤膏,慢慢走下楼梯,往左拐,是百乐门的化妆间,她推门进去。现在正是客人多的时候,化妆间里没什么人,只有丽丽在镜子前面梳头,看见她进来,不禁诧异地回头,“咦,你身上这件衣裳,怎么湿成这样?”
丽丽在她身后道:“这件裙子是丝绒的吧,真可惜,以后怕是洗不掉的了。不过锦绣,我敢打赌,你以后一定是红牌。只要红了,这一件两件衣裳算什么,谁还会看在眼里。”锦绣也没答话,听她自顾自地一径说了下去,“下午你在台上跳舞的时候,英少都看得呆了呢,说真的,还真像当年的殷明珠。”
锦绣换过了衣裳,正在扣纽扣,手却忽然停住了。说她像殷明珠?
终于有人说她像明珠。
当然像,怎么会不像?自从知道英少喜欢明珠那样的女子,自从进了百乐门,她就努力地学着做第二个殷明珠。从头发,到衣裳,从语气,到姿势,甚至因为当年明珠一舞成名,她也没日没夜地偷偷学跳舞。
这么用心,这么努力,终于今天如愿以偿,听见有人说一句:“真像当年的殷明珠。”
付出那么多努力,曾经那么的期待,可是真的到了这一刻,却不知是怎么了,并没有想象中的惊喜,甚至,什么感觉都没有。
锦绣在化妆台前坐下,下意识地拿起眉笔,在眉梢画了画,镜子里的脸依然脂粉均匀,精致无瑕。可是她脸上的神情,看不清是忧是喜,只有一片迷惘。
别说她只不过是刚刚有几分“像明珠”,就算有一天真的做了殷明珠,又能怎么样?得到了英少的赏识,在百乐门挂上头牌大红大紫,又能怎么样?忽然隐约觉得,不是这个,她要的不是这个。
锦绣叹口气,放下手里的眉笔,拉开抽屉,想把胭脂水粉都收起来,却一眼看见那只银质的打火机,正静静地躺在抽屉的一角。英少的打火机。忽然想起那个暗黑的夜里,陌生的街头,她滚在地上跟小贩打架,那种跟死亡如此接近的恐惧。想起醒来的时候,看见天堂一般温暖美丽的狮子林。
那一夜,她永世难忘。因为自那一夜起,她的整个人生都变得不同。
算了,不想那么多了。
做人可不能忘本。当初如果没有英少,那天她就是死在街上,也不会有人知道。所以除了他,她心里根本不应该有第二个男人,即使是左震。
锦绣把手心里紧握的那支烫伤膏放进抽屉里,推进最角落,昨天的今天的一切的一切,都只当作没有发生过,就只当作,他从来不曾教她跳过舞,从来不曾听她说过心里话,从来不曾帮她出过气,也从来不曾走进她心里。
第九章 执子之手
路面看着平坦,赤足踩上去才知道粗糙,脚底仿佛被石子硌破了,火辣辣地疼。直跑到路口,锦绣才喘着粗气停下来,往左边,是七重天;往右边,是狮子林。应该去哪边?是去找左震,还是找英少?
锦绣已经不太随便陪客人跳舞,她的海报张贴在大门口,在霓虹灯的照耀底下闪闪动人。如今只要说起百乐门,就没有人不知道荣锦绣,每天从台上下来,化妆间门口就堆满了花篮和礼物。
只是锦绣一日比一日沉默。
连她自己也觉得自己应该比以前开心才对,当了红牌,有了名气,甚至可以跟英少一起应酬各等各样的名流贵客,就像左震说的那样,对现在的荣锦绣来说,华丽的衣裳,精致的首饰,真的已经算不了什么,只要她想要,很容易就能得到。
可是,自从上次烫了手的那个晚上,左震再也没有来过百乐门。
如果不是变故来得那么突然,锦绣自己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见到他。
那一天,原本是个跟平常没有什么两样的晚上,断断续续下着雨,但寒冷的天气仿佛丝毫也没有影响百乐门的热闹,楼上楼下,依旧是人满为患。
锦绣在大厅里跟几个贵客寒暄,其中一个,是大兴洋行的陈经理,上海赫赫有名的总买办,百乐门很多洋货也是从他那里买回来的。他这一阵子常常来捧锦绣的场,也算是熟客。
“楼下人太多了,不如上去打两圈牌?丽都的何老板也来了,正愁没有牌搭子。”锦绣喝了两杯酒,觉得身上微微出汗,便笑着跟陈经理提议。他若是去打牌,她正好抽空歇一歇。
陈经理摇头,“别提了,这阵子手气差,中了邪似的,在七重天一连输了半个月,算一算,一辆汽车都输了进去。”
锦绣微笑,什么叫做销金窟,百乐门的舞,七重天的赌,这都是人尽皆知的事。倘若不是陈经理这么阔绰的客人,恐怕也上不起七重天的赌桌,那里动辄就是一夜间输赢过万的豪赌,家底薄一点的,根本没资格去那里论输赢。
陈经理依旧在发着牢骚:“手气这东西还真是奇怪,碰见左二爷这样的人物,输了也就输了,可是就连老唐老冯这样的三流角色,也能赢我好几万!”
锦绣一直在敷衍地听着,脸上挂着一贯的微笑,听了一半,耳朵忽然竖了起来,心里一个激灵,脱口道:“刚才你说什么?你前几天输给左二爷?”
真的,别说是见面,就连“左二爷”这三个字,也好像很久没有听见过了。
她想知道他的事,其实也不难,毕竟上海滩的交际圈子,也不过就那么大。但是她从来也没有问起过,好像是,刻意地回避着他的名字。
陈经理倒还没察觉她的脸色和语气不对,接口道:“哦,你说前天那一局?不止左二爷,还有易通洋货的钱经理、冯署长的公子冯四少,除了我,就数冯四少输得最惨。”
“怎么——左二爷——还有冯四少他们,都常常去七重天吗?”锦绣问,难怪这么久一直看不见他,原来他有了新的去处。
陈经理道:“说来也是,这阵子常常在七重天碰面,以前不记得左二爷喜欢去那里赌钱,他牌瘾不大,打牌也只不过是随便玩两手。”
正在说着,忽然舞厅门口起了一阵骚动,音乐依然悠扬,场中三两成群跳舞的客人却纷纷惊呼着四处闪躲。锦绣不禁一惊,出了什么事?站起来张望,却只看见门口一个大个子横冲直撞地闯了进来,半边身子鲜血淋漓,紫黑色的脸膛上,一脸的油汗。
百乐门的保镖和门卫都呼啦地一拥而上,还以为是有人跑进来砸场子闹事,都以为要打架,顿时场子里座位上的客人纷纷四散,潮水一般拥挤着退开,只有锦绣拼命推开众人,奋身直上。
“石浩!浩哥!”她扬声叫,从人群后面挤上来,“出了什么事?”
石浩是青帮的人,向来不离左震的左右,他这样闯进来,必定跟左震有关!英少一直说,最近外头局势乱,会不会、会不会是——
“二爷……二爷在不在这里?”石浩狂乱的目光瞧见锦绣,冲过来一把拉住她,“还有英少呢?”
锦绣的脸色也不禁变了。看他这样子,事情好像还不小,“二爷没在这里,英少也不在,今天他在狮子林请客。”
“那、那怎么办?”石浩急得没了主意,“我去过宁园,没见着二爷,这阵子二爷都是一个人出去,身边也不带着人,万一要是……”
锦绣心里猛地一凉,忍不住打断他:“到底怎么回事?”
“刚才码头出事了,有人来偷袭,我担心二爷跟英少也会有危险,所以才赶来报个讯。”
“他可能在七重天。”锦绣拔腿就往外跑,外面还下着雨,这会儿工夫,雨势渐渐大了起来,她身上只得一件薄薄的罩纱裙子,跳舞穿的,已经来不及回去再换,只能这样一头扑进雨里去。冰凉刺骨的雨水很快湿透了衣服,浑身都起了一层寒栗,心里却好像着了一团火,只这片刻的工夫,已经急得手心里都是冷汗。
以前百乐门门口总有车夫拉生意,偏偏这时候还不到散场,又下雨,四处张望一圈,居然一辆黄包车也没看见。
锦绣不敢再等,脱下高跟的舞鞋,赤着脚就在路边飞奔。路面看着平坦,赤足踩上去才知道粗糙,脚底仿佛被石子硌破了,火辣辣地疼。
直跑到路口,锦绣才喘着粗气停下来,往左边,是七重天;往右边,是狮子林。应该去哪边?是去找左震,还是找英少?!
雨水顺着发梢淌下来,锦绣一时怔住了。
刚才那个瞬间,事出突然,情急之下来不及反应,她脑子里居然本能地只闪过一个人;她出门,脱鞋,飞奔,直到此刻,都是一路冲着那个人奔过去的。
锦绣怔住,是啊,她要去哪里?
无论如何,她应该去狮子林,应该先去找英少;可是,这一刹那,心里明镜一般的透彻,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心里想去的地方,却是七重天!
就在这时候,路口雨水飞溅,一辆车如同怒矢一般直冲过来,车灯晃得锦绣一时睁不开眼,却听见那辆车“吱”的一声一个急刹车,在身边停了下来。有人一把推开车门,急促地招呼:“石浩!你们找到二爷没有?”
来的是唐海。
锦绣喜出望外,“你有车,太好了,快赶紧去七重天给二爷报信,我听说这两天他一直在那里。”
“我去找英少。”锦绣咬了咬嘴唇,只要左震知道危险就够了,石浩跟唐海去找他,总比她一个荣锦绣有用得多。
而她,如论如何,都应该先去给英少报个信。
“不用了。”唐海伸手拉她上车,“我刚接到消息,英少已经在去狮子林的路上出了事。”
锦绣来不及答话,车门已经关上,引擎一声怒吼,车子又箭一般直射向雨幕里。
七重天。
如果说,百乐门是流光溢彩,那么七重天就可以说是金碧辉煌。
楼下是大赌场,麻将、纸牌、骰子、牌九、二十一点、轮盘、百家乐,应有尽有,人声鼎沸。
楼上是贵宾厅和包厢,那里才是真正豪赌的地方,听不见楼下的喧闹声,可是每一间包厢的赌桌上,巨额的筹码都堆积如山。
石浩和锦绣他们赶到的时候,楼下大厅里正是人山人海。唐海在车上,石浩块头最大,一马当先地拨开人群,横冲直撞地挤了进去,锦绣在后面跟着,一路上了楼。
“站住,你们什么人?”楼上的赌场保镖拦住了石浩的去路。
“别挡路!”石浩哪里把他们放在眼里,眉毛一掀就要动手。
锦绣正好跟上来,一把拉住他,“浩哥,这不是咱们的地方。”按住了石浩,又转头向那几个保镖问:“我们找左震左二爷,他在不在这里?”
那保镖犹疑了一下,“你们是青帮的人?”
石浩踏前一步,“没错。”
门一开,石浩一眼看见左震,忍不住就大声嚷了起来:“二爷,二爷!”
左震一抬头,看见石浩一身的狼狈一脸的慌张,脸色先就一沉,“慌什么?”
石浩闯进了包厢里,“二爷,出事了!刚才、刚才在码头……”他一时情急,说话都说不利索了。
左震皱眉断斥:“出了天大的事,你也先喘匀了气再说话。”
石浩跟着他不是一年两年了,遇见什么事,还能叫他这样方寸大乱?
石浩一凛,“是,二爷。”他紧张地稳定了一下思绪,“是这么回事,半个钟头之前,晖哥在码头货仓遇袭;刚才唐海又带来消息,英少在去狮子林的路上,望海楼教堂附近被袭!”
“他俩现在人呢?”左震霍然起身。
“幸好二爷这几天一直派了人跟着英少,他只受了伤,被兄弟们护着冲了出来。但晖哥那边死伤惨重,他在混战里走散,到现在下落不明。”石浩一口气说完,眼睛里直冒出火花来,“二爷,赶紧下命令吧,哪一帮兔崽子活腻烦了,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不宰了他们我石浩就算白混了!”
他还在激动地嚷着,左震已经一把掷下手里的牌九,一路向外疾走,一路吩咐:“叫唐海跟我赶去码头货仓现场,你派人先去向公馆找向先生,再加派人手车辆,即刻赶去保护英少,马上送医,万一耽搁了,我就唯你是问。另外,派人通知麻子六,立刻调集人手,封锁望海楼教堂附近的所有路口,看看还有没有什么线索,仔细搜查,要是发现对方留下的什么蛛丝马迹,立刻回报上来!”
他语声清晰冷静,三两句话就把命令调派妥当,刚到门口,就看见浑身湿透的锦绣怔怔地站在那里。
“你跑来这里做什么?”他一震。
锦绣看着他,一时无法言语,心里一颗石头总算落了地。她来这里,是因为怕他有危险。
可是开了口,听见自己说的是:“二爷,你要救英少。”
她知道,这个时候,只有左震才能保证英少的安全。
左震一把把她拉了出去,“赶快给我回去,这里是你待的地方吗?”
锦绣这才惊觉,原来男人和女人的力量,有着这样的天差地别。她自问并不是那种弱不禁风的女人,可是在左震铁一般的臂膀下,她的身子简直就像是纸扎的,连一丝挣扎的余地都没有。
左震一直把她拖到楼下,才厉声道:“有我在,英少的事轮不到你操心!”
锦绣拦住他,“你去哪里?我也去!”
左震撇下她掉头出门,“今天你要是敢跟着我,就别想再看见向英东。”
现在是什么时候?外面危机四伏,步步风险,也许下一步枪口对准的就是他。锦绣就这么急着出去送死吗?
刚出大门,左震就听见后面的锦绣急促地叫了一声:“二爷!”声音拔高了好几度,是她从来没有过的急切。
他不禁一停,回过头,就看见她扶在门边,紧紧盯着他,双眼里满满都是焦虑和担忧,那种神色,好像是生怕他这一走,就再也回不来了。
只看了这一眼,左震胸口就是一痛。
在锦绣的脸上,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关切这么留恋的神情。这一刻,她是为了英东,还是为了——他?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叫住他,他时间紧迫一分钟也不容耽搁,她知道,可是这句话,才是她冒着大雨赶来,真正想要说的那一句。
长三码头,西货仓。
左震一下车,守在那里的高忠一个箭步迎了上来,“二爷,您总算来了!”
“什么时候出的事?”左震沉声问。
“也就是两盏茶工夫之前!”高忠弯腰向他鞠了一躬,“今晚有船到,当时晖哥只带了两个弟兄,点完货,刚走到这边,就遇上埋伏了。”
左震脸上没有一丝波动,额角却隐隐暴出一道青筋,“说得好!都被人埋伏到自家的地盘上了,你们养着一班巡逻看场子的,统统都瞎了眼不成?”
高忠吓得浑身一个激灵,“回去我一定好好教训他们。”
左震唇边一丝冷笑,“你记着,要是邵晖今天真的送了命,今天失职的上上下下,一个也活不成。”别人虽然看不出来,那是他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现在都在看着他,只要他一乱,底下还不都成了一锅粥?
可是邵晖不同别人,这么多年来同生死、共进退,他没有亲人,邵晖也没有,他心里其实从来没有拿邵晖当下属。他一直当邵晖是自己的兄弟,他的命,就跟自己的一样重要。现在邵晖居然失踪了,下落不明、生死未卜,左震心里已经是焦心如焚!
“马上派人出去找!”左震冷喝,“他要是没有受伤,断不会跟咱们失去联络;但他现在没消息,就一定伤得不轻,想必走不远。码头附近有多少街道仓库,店铺住宅,都给我仔仔细细摸一遍。”
对方是什么来头、出动了多少人还不清楚,但他们敢对青帮动手,目标必然是他左震,他们想要的其实是他的行踪他的命;如果邵晖落到他们手里,只怕真是生不如死。
高忠哪敢稍有耽搁,匆忙安排手下的一群弟兄分头行动。左震俯下身,看着脚下的地面,虽然被雨水冲刷过,但依稀可辨地上的血迹,一摊一摊,触目惊心。雨水积成的水洼已经变成了粉红色,那是刚才激战过的痕迹。
刚才高忠说的,邵晖只带了两个弟兄走到这里,也就是说连同他自己在内也不过三个人,看这满地的血迹斑驳,想必对方的伤亡也一定惨重。只是,就算要攻击,第一轮也应该是朝着他左震来的,为什么先出事的反而是邵晖?
左震沉默地思量,唯一的理由,就是跟最近邵晖一直追查的走私泄密的事情有关。对方没有对他动手,证明他们还不想跟青帮立刻硬碰硬地对决;他们急着除掉邵晖,一定是要阻止他的追查,又或者邵晖知道了什么,对方不得不铤而走险,杀人灭口。
无论答案是什么,今晚的事,是“遇伏”而不是“遇袭”,对方是早就等在这里的,穿过了码头四周层层的封锁等在这里,一击得手后又从容而退,一具尸体都没有留下。他们凭什么这么清楚邵晖的行踪,码头的地形,凭什么这么来去自如?
最奇怪的是,同一天、几乎同一时刻,英东也同时遇到伏击?这又算是怎么回事?邵晖跟英东,一向没有瓜葛,英东筹建跑马场,邵晖追查的是走私泄密,这两件事本该是风马牛不相及。难道只是巧合?又或者,碰巧英东的对头,跟青帮的敌人,本来就是一伙人。
“点灯!”左震吩咐身后,“查一查附近还有什么痕迹。”
对方选了下雨天动手,已经算是取巧,但即便被雨水冲刷过,也未必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