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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大学中文系后,我们那位拥有文学硕士头衔年轻有为的班主任王老师总是满怀激情地勉励我们,说他在二十八岁之前一定能出一本书。才华横溢的王老师果然没有食言,不久以后他如愿以偿地出了一本书,名为《发财秘诀》。里面罗列了几十条古今中外一夜暴富的事例。
王老师的《发财秘诀》我是不会花钱去买的。因为我知道那是骗人的玩意儿。它要是真管用的话,王老师怎么还会住在简陋的单身宿舍里,每天骑一辆二手自行车来给我们上课呢?
虽然我们的班主任最终放弃了他坚守的文学理想,选择了和市场妥协,但我作为他的得意弟子、这个班乃至这个系最为优秀的学生,我没有放弃。班主任办不到的事情,或许我能办到。
我并不是盲目自信。我是有事实依据的。王老师喜欢上了外语系的一个女生,恰好我也喜欢这个女生。于是我成了王老师的情敌。王老师对此大为不满,他剥夺了我评选优秀学生的机会,理由是我在学校里谈恋爱。王老师虽然读了很多书,但他不明白“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个道理。不是优秀学生的我照样把那个女孩追到了手。
我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信心。有一天晚上我在寝室里向大伙宣布,将来我要得诺贝尔文学奖。八个人的寝室鸦雀无声。半分钟后,他们像商量好了一样一同笑了起来。有一位姓徐的哥儿们笑得尤为夸张。他从床上滚了下来。他睡在上铺,人又肥胖,因此压塌了两张桌子。
在大学里,我有幸结识了一位文学名人。名人兄比我大两岁,高中毕业后他怀着满肚子的文学理想只身去了北京。他在北京流浪了一段时间,回来后便以名人自居。
名人兄没有正式工作,他住在租来的房间里给报社写稿。名人兄最擅长写诗歌和散文,而这些东西稿费通常是不高的。名人兄的家在乡下,父母除了种田外没有其它的经济来源。因此他的生活就难免过得有些捉襟见肘。
名人兄在闲暇的时候,喜欢来我们大学逛逛。名人兄在其它系是不怎么受欢迎的,不过他总能在中文系找到知音。名人兄坐在我们寝室侃侃而谈,他说他在北京见到了许多文化名流。他跟某某某握过手,跟某某某说过话。见多识广的他把我们唬得一愣一愣的。这样的交谈通常会持续到吃中饭或者吃晚饭的时候。为了尽地主之谊,我们会带他一起去食堂吃饭。名人兄在中文系男生宿舍的各个寝室之间走马灯般来回穿梭,这样一个月下来他能节省不少饭钱。
我的大学同学除我之外没人再坚持文学创作。他们要么进入官场在办公室里写材料,要么坐在书桌前写教案。这么多年来我没有选择放弃是因为我知道自己具备讲故事的能力。这种能力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显现出来了。
那时候一条两里长的巷子找不出一台黑白电视机。小孩子除了玩捉迷藏的游戏外基本上就没有其它消遣了。有一次我玩这个游戏的时候不小心掉进粪坑里差点淹死。百无聊赖的生活迫使我们创造更有意义的消遣方式。
我五岁的时候就学会了讲故事。我讲故事从来不打腹稿的,信口开河随机应变,讲到哪里算哪里。很快我在巷子里有了许多听众。他们老老实实整整齐齐地坐在我家的门槛上。我编故事的能力与日俱增,以至于后来有几个十多岁的大孩子也加入到了听众的行列。每当他们准备欺侮我的时候我就拿出我的法宝来:哥哥,别打我,我给你们讲几个故事好不好?
上学以后我不讲故事了。我开始用文字写故事。小学六年级那年寒假,我在家里找出了一个破钱包。闲得无聊的我用这个钱包当道具编了一段故事。我在一张材料纸上写下了我臆想中的某个黑社会帮派的帮规,在纸的最下面我这样写道:凡捡到钱包的人必须马上加入这个帮派,不然就会遭受灭门之灾。请于今晚九点拿着一本杂志去电影院门口和一个卖瓜子的女人接头,接头暗号为:长江后浪推前浪,不是猛龙不过江。我把这张纸塞进钱包里,然后扔到离我家一百多米远的马路上。也许那钱包实在太破太旧了,我躲在树后面观察了好半天也没看见有人捡。我垂头丧气地回家了。
我很快就忘记了这件事情。后来那个钱包被一位退休老教师捡去了。老教师看过那张材料纸后大惊失色,立马到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部门十分重视这个案件,成立了二十多人的专案组。他们原本是找不到我的。因为谁也想不到作案者居然是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巧合的是,我把扔钱包恐吓路人的事告诉了我的一个同学,这个同学的舅舅恰好在派出所当所长,是专案组的成员之一。就这样,我被请进了公安局。
局长亲自审问我。他心平气和地问我最近干过什么坏事没有?我说,上个星期我踢烂了街上一个果皮箱。局长摇头,让我再想想。我捧着下巴想了好半天,实在想不出我还干了什么坏事。最后,我说,我想起来了,去年暑假我去我家对门的麻纺厂女浴室偷看过女人洗澡。局长大怒,一拍桌子,说,你还敢狡辩!我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局长无奈,只好给了我一个提示,说我做的坏事跟文字有关。我恍然大悟。
我解释了好半天局长才相信没有人指使我,这件事从头到尾不过是一个想像力丰富的小学生弄出来的恶作剧而已。那天我呆在公安局写了一下午检讨书。局长说如果我以后再玩文字游戏浪费他们的人力物力的话,就把我送到少年管教所里去。
什么是小说?小说就是故事。一部好小说就是一个好故事。我的故事能骗得过警察,还骗不了你们么?
第一部分第一章
由于胎教的原因,我在子宫里就学会了意淫。
这并非无稽之谈。这一切要归功于冯江阳,那个我应该称之为“父亲”的人。
和别人家相比,我们这家人似乎更懂得民主和自由的含义。主要体现在称呼上:男女老少不分尊卑贵贱一律允许随意发挥。比如妹妹冯花喊我“毛头”,冯江阳称我奶奶刘桂英“老不死”,赵巧云白天叫丈夫冯江阳“炮子打脑壳的”,晚上改名为“畜生”。
女人天生害怕两类男人。一类是太监型的,另一类便是畜生型的了。女人就像一块地,既怕干死,更怕涝死。太监式的男人,三天两头被女人从床上踹下来;畜生样的男人,隔三岔五把女人踢下床去。
有位哲人说过,与畜生相比,男人只有两种品格值得尊重:一种是聪明,一种是善良。从这个意义上讲,骂男人是“畜生”,也许是对畜生的一种侮辱。
赵巧云怀上我的那年,冯江阳二十五岁。二十五岁的男人就像诗里写的那样,天生我材必有用,千“精”散尽还复来。因此有位香港歌星快五十岁了,还到处称自己二十五而且永远二十五。
那一年冯江阳货真价实的二十五岁。历经千辛万苦他终于在二十五岁这年拥有了一块合法的土地。这块处女地风景不错但还不太肥沃,他要先给它施肥然后才能播种。不问收获,但问耕耘。
冯江阳不分时间不分场合日以继夜废寝忘食一年四季在地里折腾。
广种必然薄收,冯江阳再怎么能耐,也没能捣弄出双胞胎来。我独自一人躺在漆黑的子宫里,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和寂寞包裹着我。我的生存欲是如此地强烈,以至于我对从子宫外传来的惊天动地震耳欲聋的撕打、叫骂和撞击声充耳不闻。
我把子宫当成摇篮,任凭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在里面呆足十个月吸取了充足的养分后才心满意足地溜了出来。
和所有初生婴儿一样,我离开母体后做的头一件事情就是四处寻找女人的乳头。我一生下来就成了冯江阳的情敌。我霸占了部分原本属于他的东西。
我出生时头上长满了密密麻麻又黑又粗比我的身体还长的胎毛。因此他们不叫我的大名“冯峰”,都管我叫“毛头”。秀发披肩的男人不是流氓就是艺术家。我天生具备这两种气质。
妹妹冯花只比我小八个月。她是冯江阳在赵巧云坐月子期间的杰作。一颗劣质的种子种在贫瘠的土地上而且还被提前收割。她真是个命中注定的倒霉蛋。
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依依不舍追到了这辈子。这个诗意的说法相对于冯江阳而言无疑是一种绝妙的讽刺。他上辈子的那个情人显然是来讨债的。
第一次听到冯花叫我“毛头”时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我并不奢望她喊我“哥哥”什么的,因为我从来没有叫过她“妹妹”,我叫她“花花”。
巷子里许多母狗都叫这名。我们那条巷子有户人家生了个白痴儿子养在笼子里,二十好几了见人就喊:“爸爸,爸爸,我要吃香蕉”,硬把他家整成了免费动物园。
冯江阳是我从娘肚子里钻出来后见到的第一个男人。这个叫“畜生”的男人居然长得比我还英俊。几年后我和小朋友们一起挤在幼儿园那台十四英寸的黑白电视机前看完《上海滩》之后加深了我这个印象。那个叫许文强的叔叔和冯江阳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只不过他是黑白的,而冯江阳是彩色的。
上小学后,赵巧云告诉我,冯江阳和我念的是同一所小学,他只读了四年书就因为打架让小学给开除了。学校不开除他,他以后也上不了大学。
他家里成分不好,他的父亲冯青云在文革中被划成了资本家。其实我爷爷冯青云只不过给资本家开了几年车而已,后来跟资本家的七姨太也就是我奶奶刘桂英私奔到了江阳,一躲就是几十年。
赵巧云的文化程度远在丈夫冯江阳之上。她念完初中后又通过自修拿到了中专文凭。当年我那经商多年精明过人的外公在女儿众多的追求者里唯独相中了不学无术的冯江阳,是因为冯江阳在江阳县城里的赫赫名气。
七十年代的江阳人不知道县长叫啥名字很正常,不清楚冯江阳是何许人那才叫稀奇。自打冯江阳在万人批斗大会上把县革委会主任从台上打到台下后,以他为代表的逍遥派名声大振。许多身强力壮有一定武术功底的青年人纷纷从其他五花八门的造反派系中分离出来加入逍遥派。冯江阳就像当年霍元甲打败俄国大力士一样,在全县人民面前拳打脚踢地制服了利用武斗上台的县革委会主任,一战成名。冯江阳也将本名“冯江洋”改为“冯江阳”,即“红遍江阳”之意。
文革结束后,以冯江阳为核心的逍遥派并没有像其他派别一样烟消云散土崩瓦解,而是以帮派的形式固定了下来。冯江阳自幼习武,练就了一身真功夫。用他自己的话说,无论对方有多狠,他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在文革中他结拜的几位异姓兄弟,和他一样都是些争强斗狠的尚武之辈。这些人和他们的追随者纠集在一起,成为江阳县城一股不可小觑的民间势力。
我刚学会走路,就被冯江阳逼着练马步和硬气功了。由于年龄太小,我总是不得要领,气运丹田时常常把屎憋在裤裆里。长大一点后,冯江阳又勒令我每天早起用手掌砍树。若非我生性疏懒加上赵巧云百般阻拦,说不定若干年后江湖上又多了一位姓冯的武林高手。
唯一的儿子不能文武双修,冯江阳深感遗憾。他经常在酒醉后为自己生不逢时而慨叹。如果他早几百年出生的话,没准还能混个武状元什么的光宗耀祖。
按七十年代的审美标准,赵巧云也算得上是出类拔萃百里挑一的美女了。她身材窈窕眉清目秀,而且还留有两条一米多长乌黑发亮油光可鉴的辫子。据说当初冯江阳对她一见钟情,就是因为这两条长辫子的缘故。而聪慧灵秀的赵巧云最终与冯江阳结为伉俪,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外,还跟冯江阳的长相有关。冯江阳浓眉大眼虎背熊腰身高超过一米八,全身上下充满阳刚之气。用冯江阳的妹妹冯江萍的话说,她哥就是披块麻袋进舞厅女人们也会争着请。
冯江阳念书不行但旁门左道他样样精通。比如象棋,在江阳他少有对手。我在他的精心调教下,也屡次获得学校举办的象棋比赛冠军。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冯江阳身怀钓鱼绝技。
他钓鱼比钓女人更有天赋。他出去钓鱼从来就没有空手而归的时候。如今这乌龟王八们多金贵啊,他那时用半斤猪肝一晚上就能扯上来十几只。现在人们钓鱼多半是为了消遣,在那时却可以谋生。
没钱买米买菜时,你可以拿鱼跟人家交换大米青菜甚至鸡蛋。我和冯花在发育期间家里的主菜不是鱼便是虾,间或吃一顿王八。在那个猪牛肉都要凭票供应的尴尬年代里,我们过着贪官的生活。
除钓鱼外,冯江阳还有养蜂的本事。他对蜜蜂倾注了很深的感情。我出生后,他取名为“冯蜂”。到派出所上户口时,管户籍的阿姨说,哪有孩子叫这名的呀?最后把“蜂”改成了“峰”。
我出生那年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了,赵巧云奶水不足,又买不起奶粉,只能给我喂米汤。多亏冯江阳养的几箱蜜蜂争气,两个月产了一百来斤蜂蜜。
我小时候没吃过奶粉,全靠蜂蜜和蜂王浆撑着。与奶粉相比,蜂蜜蜂王浆不但更有营养,还有滋颜养容的功效。我后来长成了标准的帅哥,除遗传外,还真得感谢蜜蜂这类昆虫。因此,从小到大我踩死过蟑螂,焚烧过蚂蚁,虐待过苍蝇,唯独不去伤害蜜蜂。
据我观察,在我出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赵巧云对这个家庭还算是满意的。冯江阳尽管耍拳弄棍不务正业,毕竟没有惹出大乱子来。冯江阳法律意识淡薄,但他清楚这辈子有两件事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得的:一是杀人,二是贩毒。至于打架斗殴每次都可谓事出有因,别人不来招惹他,他很少主动去欺侮别人。
冯江阳崇尚武力,凡事用拳头说话,但在知识分子面前他有些自惭形秽。我上初中后在家朗读英语课文,冯江阳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要我把那些稀奇古怪的洋文一遍遍读给他听。他在新一代知识分子我和妹妹冯花面前是很谦卑的。他常常向我们请教诸如原子弹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威力或者太阳还能燃烧多少年之类的科学问题。冯江阳永远是这样一类吃软不吃硬求知欲极强的男人。任何人在他面前表现出丝毫的匪气都会马上被他视作同类打心眼里瞧不起。但如果你跟他谈大道理谈相对论谈计算机谈宇宙的无穷奥秘,他会对你佩服得五体投地。
冯江阳对知识分子也动过粗。江阳县前任文化局长就被他教训过。那位刚从外地调过来的文化局长骑自行车下坡时刹车失灵把冯江阳新买的摩托刮掉了一块漆。局长大人没有赔礼道歉反而出口伤人。冯江阳二话没说,上前一拳把他打趴下了,接着又朝他屁股上补了一脚。空有伶牙俐齿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很快便被人送进了江阳县人民医院。局长夫人到派出所哭闹,要求严惩凶手。第二天,局长便让县医院住院部赶了出来。非但如此,这位局长很快便发现整个江阳县城竟无一家医院愿意给他疗伤。局长夫人还算乖巧,提着烟酒连夜到冯家赔礼,此事方才了结。
女人对于男人们的江湖习气,除厌恶外,也有欣赏的时候。这便是所谓的“美女爱英雄”。
赵巧云也未能免俗。人和动物一样,都有趋利避害欺软怕硬的本能。自己的男人在外面能让别的男人俯首帖耳言听计从甚至闻风丧胆,做妻子的多少也有些成就感。这么多年来尽管她屡屡被丈夫揍得鼻青脸肿甚至头破血流,但她从来没有因此而心生怨恨。男人嘛,谁没有点脾气。古话说得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根扁担你还得抱着走。
只要丈夫心中还有这个家,她受这么点委屈又算得了什么呢。
第二部分第二章
张彭和我下象棋时第一着棋总是喜欢用他的炮打掉我的马。这样缺心眼的人居然比我先入了队。我表面上对他脖子上缠着的那块红布不屑一顾,心里头还是有几分艳羡的。红色较为醒目,过马路时能吸引司机的注意力,降低车祸发生的几率。而且,流鼻涕时它还能充当手帕。
如果说张彭也是个人才的话,那就只能用天才这样的字眼来形容我了。事实上,在幼儿园上大班时我就已经达到小学三四年级的水平了。我呆在小学一年级的教室里无所事事牢骚满腹,整天琢磨着如何才能给别人制造点小麻烦。
像我这样既不安分守纪又不修边幅全身上下脏兮兮的小男生要想得到老师们的青睐无异于天方夜谭。而我的同桌张彭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两只乌黑明亮的大眼睛始终含情脉脉地追随着任课老师的教鞭。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