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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斥。小姑后来说我显得太小家子气了,不善于交际。那个时候,小姑应该还没有遇见小鱼吧。
而今和我再次光临这个歌舞升平的地方的,居然是小鱼,我小姑包养的小白脸。我为这个有戏剧性的举动而激动,却说不出任何原因。我从小就有的观念是:小姑穿的衣服是最漂亮的,小姑做的事情是最正确的。所以,小姑找的情人也是最帅气的,她找情人这一看似出轨的行为在我而说却是正确的。她的婚姻是家庭包办的,没有爱情可言,我可以理解她,特别是在我遇见张旭之后。只有遭遇爱情的人才能互相理解,的确如此。
“夜夜寻欢”是越夜越美的地方,同样,夜场的包间费比日场的贵一倍。已经快夜里12点了,浓妆艳抹的迎宾小姐笑容可掬,她们对小鱼打着招呼。她们又稍带疑惑地看着我,我素面朝天,面带微笑,浑身都是酒味。她们肯定以为我是小鱼的女伴,而心里又为我的小姑打抱不平。她养着小鱼,小鱼却带着我潇洒地跑到这里来消费。况且我只是个长相平常的女人,及不上小姑的十分之一。
小鱼说:“快,给开个小包间,嗓子痒得不行,我要放歌啊!”她们笑着叫来几个男服务生,他们都是奶油小生类型的,很是养眼,殷勤地领我们进包间。不愧是高档消费场所,连男服务生都长得白净有型。小鱼拉着我,把我按在沙发上,要我听他唱歌。我横卧在沙发上,用一只手撑着下巴,另只手拿着根爱喜,自觉妩媚如埃及艳后,但再妩媚我也比不过小姑。可我为什么要和她比呢?
小鱼的歌唱得很好,声线特别,无论是刘天王还是张天王,他都学得像极了。他没有把话筒交到我手里的意思,表现欲狂妄得如他的长相。我也乐得听他唱,我的歌声和我的长相一样糟糕。我太瘦了,皮肤略黑,还长着单眼皮,塌鼻梁。难怪人人怀疑我不是小姑的女儿,我却极为在意这样的怀疑,尽管我真的不是。也许是我太爱小姑了,这样的爱带着崇拜和尊重,甚至盲目。我以我是她的女儿为荣,而面前这个叫小鱼的男人靠小姑给的钱生存下来。我和他,都把她当成生命里最重要的人。
他累了,他终于把话筒交给我,是用扔的。那么随意地一扔,用眼神示意我唱上一曲。我说:“好吧,我点首《世上只有妈妈好》。”他抬抬眉毛,没有其他表情,他问我:“你妈妈真的好吗?”我说:“怎么不好?我的妈妈是最好的女人。”他拿起一杯红酒:“最好的女人也背叛老公,出来找男人,而且是找鸭?”我“腾”地站起来:“小鱼,你太羞辱她了,她对你那么好!”他十分坦然:“你知道吗?今晚,你的妈妈,我的情人,她和高建一在一起。她要的东西我给不了,我却要她的东西。”我问:“钱?你只是要钱?”他摇头:“除了钱,还有爱。你怎么会明白?我爱她的钱,钱是她的优点,所以我爱她的优点,我是爱她的。”
我不想再听,觉得和他出来已经很荒唐,想到家里落寞的小姑父,我有些自责。我说:“小鱼,我走了。”他问我,那样轻描淡写地问:“今天的包间费是记在你妈妈账上,还是你付?”
我对他忽然失望,而我对他又能有什么希望呢?
也许,也许,我只是高估了他,他无非是只鸭。他可以和各种有钱的老女人在一起,和她们的女儿吃饭。如果有机会,他肯定会一石二鸟。如今,小姑看上了高建一,小鱼就来约我,莫非他想——
我不禁脱口而出:“你为什么约我?你有什么企图?”他仰脸大笑:“水水啊,我以为你和你妈妈不一样。原来,原来我又错了。”
我头发晕,走出包间,我回头很多次,不见他来送我。但他又是为什么要送我呢?我,是他什么人?凌晨有凉意,我收紧了脖子,去拦一辆出租车。坐定,我别过头看了看灯火辉煌的“夜夜寻欢”,小鱼正站在门口注视着我的车。他摆着手,修长的手指在空气里来回摆动,带着凄凉的美好。
这样的男人,绝佳的容貌,他却是只鸭。而我们,永远是两个世界的人。很久后,小鱼成为我最亲近的人的时候,我仍然不会忘记那个晚上他手指的寂寞和凄艳,没有忘记手指的主人是只鸭。
回到家,接到张旭的电话,他说:“今天我有事,我代我父母向你道歉。虽然有阻隔,可我肯定要娶你。千难万险我都不怕!”我说:“千难万险?”他仿佛咬破了嘴唇,郑重地说:“千难万险!”我的泪水滑落下来,我说:“亲爱的,我要我们在一起。”
是的,我要爱情。我不相信爱情是灾难,我只知道爱情美好,高贵。爱情是小姑得不到的,她只用金钱来笼络男人。而我,没有美貌,没有金钱,我有爱情。只这一点,我比她好。拼了性命我也要和张旭在一起。父母的悲剧不可能在我身上延续,绝对不可能。
即使,真的是千难万险。我决定,把他带回家来。小姑,我的男人没有你的情人帅气迷人,可他真心待我。我要赢你!
第二天我去上班,说是上班,也无非是坐在办公桌旁打打文件。黄经理要我先熟悉一下环境,他过阵子要给我分配销售任务。我有了点信心,打算把工作做好。中午,小姑约我出去吃饭。在办公楼十层的餐厅雅间里,她点根烟,开门见山地问我:“昨晚,你和小鱼在一起?”我说:“妈妈,给我一支烟。”她把烟给我点上,再次问我:“那就是说你们的确在一起了?”我笑着:“那很重要吗?”
她站起来,倚在雅间的落地窗旁边,吐着大口的烟圈:“不重要,我早想过你们会成为朋友的。”
女主人公龙水水本来可以过很安静的生活,她有个积极上进的男朋友张旭。但是她爱上了小姑(养母)的情人小鱼。一个是水,一个是鱼,鱼和水本来该是很不错的组合。可是龙水水对小姑有种敬畏,一心要报答小姑带大自己的恩情。所以,她阻止自己陷入对小鱼的爱恋中,并且决定和张旭结婚。龙水水得知了两个巨大的秘密:张旭是小姑龙春生的私生子,而小姑竟然是谋杀龙水水父母亲的凶手,是为了得到龙水水的父母亲的财产。知道这一切后,龙水水发现只有小鱼才是自己当下唯一的依靠。而小鱼怂恿龙水水告发小姑,之后,小姑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无知的龙水水并不知道,阴谋才刚刚开始。她和小鱼结婚不久,便发现小鱼对她起了杀心,他妄想能得到龙水水名下所有的产业。绝望中的龙水水再也无法忍受,她雇佣杀手解决了小鱼。她开始放纵自己,像小姑那样包养情人,甚至不顾一切地挥霍自己的金钱。小鱼被谋杀一事真相大白,龙水水在被警察逮捕之后说了一句话:“我不是坏女人?”警察问她:“那谁是坏女人?”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后果,这本书有着惊人的销量。其实里面并没有多少情色描写。但是有评论家却认为书里很多细节都不健康,或者太情色,或者太暴力,或者太血腥。批评或者谩骂一起侵袭,他们总是把我归为那类女作家,统一给我们盖上了“下半身女作家”的印章。这印章就是销量的保证,只要肯写,敢写,不怕挨骂,有的是读者买我们的书。后来出现了一些恭维我的评论,大多没能说到点子上,赞美的话一段一段,可苍白无比。
可是,天底下只有少年狼看得懂我的文字。但那个时候,他还没有出现。他第一次看到的林子夜,憔悴枯瘦,一双大眼睛却不安分地扫射到他身上。他并没有当她是什么“下半身女作家”,甚至忘记了她是方子牙的女人。他的感觉告诉自己——林子夜缺少某种必要的关怀。她好比一朵等待人家来浇灌的花,一棵等待着春天的枯木。于是,他决定去爱林子夜。爱她,是一种身不由己的责任。
刺痛少年狼的不是我的文字,而是我这个人。他透过我的文字看我,子牙透过我看我的文字。在他们眼里,我是不一样的两个人。事实上,我真的很像是两个人。一个是永远少女一样需要被保护的林橙子;一个是有着母性情怀的成熟女人。子牙看到的是前者,少年狼看到的是后者。
所以我的文字,一直都徘徊在幼稚和老练之间。这是任何人看不出来的——我是个分裂的人。我的文字和人,都被撕扯成了两半。
我同时爱上子牙和少年狼,也就不足为奇了。有一点我可以很坦率地承认——我不是个好女人,但我绝对不是个坏女人。
《走开,我有情流感》第四部分我又私奔了(一)
傻瓜,你总是不相信爱情,却又太相信爱情。
和少年狼私奔这年,林子夜已经24岁,写过6部小说,挣到过一些钱,有过一个叫方子牙的男人。写字之前的生活,比如:年少时候的离家出走、母亲梅娉婷、父亲查士德、养父林秉坤等等再不会是她脑海里的影象。她想得更多的是以后的生活,因为她不愿意再写下去了。
是的,我不喜欢写字。
2004年的春天,我决定和少年狼私奔。我们的目的地是新疆,那里有最美丽的姑娘,她们的鼻梁高挺如山梁,她们的舞蹈轻盈欢快。还有新鲜的葡萄和美味的烤全羊。辽阔的土地能够包容下一切苦痛和悲伤,少年狼说,新疆是他的一个梦想。他幻想着天山天池、吐鲁番的火洲、塞外江南伊犁……他想走一趟丝绸之路。这些地方有着永恒明亮的美丽,是一个不会破碎的水晶球。
少女时代,我念到一首关于天山雪的古诗——《天山雪歌送萧治归京》:
天山雪云常不开,
千峰万岭雪崔嵬。
北风夜卷赤亭口,
一夜天山雪更厚。
能兼汉月照银山,
复逐胡风过铁关。
交河城边鸟飞绝,
轮台路上马蹄滑。
晻霭寒氛万里凝,
阑干阴崖千丈冰。
将军狐裘卧不暖,
都护宝刀冻欲断。
正是天山雪下时,
送君走马归京师。
雪中何以赠君别,
惟有青青松树枝。
这是岑参给萧治写的一首送别诗,悲壮里另有柔情。从那之后,我知道了天山和天山雪。那是极至的美丽与干净,宛如与世隔绝的一片圣域。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能够像天山一样吸引我——我要把自己埋藏在雪堆里,求得绝对的纯洁。
我喜欢《白发魔女》里的张国荣和林青霞,除了他们,再没有人可以那么出色地演绎出卓一航和练霓裳。卓一航为了练霓裳,十年如一日地守侯着天山上一朵雪莲。他的脸已经苍老,头发和眉毛上沾满晶莹的雪花,眼睛里写满坚定。但他不寂寞,正如他初次见到水池里的练霓裳——当然,之前她是个没有名字的狼女。他抱起她,给她取了一个妖娆万端的名字——练霓裳。10年后,卓一航再次见到了练霓裳,她已经不再是青丝红衣的俏佳人,却成了一个白发素服的女魔头……他们的结局也只能是杀戮……像一对浴火的凤凰……
林青霞完美的侧脸弧线和无可挑剔的华采眼眸,神情里有着魔鬼的邪恶和天使的善意。张国荣洒脱不羁,刚强却隐忍着最真切的情欲。只可惜,他死得如此仓促,选择了彻底的坠落。在听到他死讯的那一刻,我想到了那片天山雪,那朵水透的雪莲花。
美好的东西总是消失得很迅速,比如雪花,比如爱情,再比如生命。
天山化不开的白雪,可以满足我对美好的全部向往。
所以,我要去新疆,我要去天山。
三千七百六十八公里,这是北京到乌鲁木齐的所有距离。并不算遥远,途经:石家庄、邯郸、新乡、郑州、洛阳、西安、宝鸡、天水、兰州、武威、金昌、张掖、清水、嘉峪关、低窝铺、敦煌、哈密、鄯善、吐鲁番,最后到达新疆的省会乌鲁木齐。当日晚上从北京西站出发,第三天下午就能到达乌鲁木齐,行程为44个小时。这旅途,一点也不算艰辛,因为还不够遥远。
我们把旅途想得十分美好,兴奋地想象着到达乌鲁木齐之后的生活。在这个时候,我仿佛回到了少女时代,浮想联翩的少女时代。冲动、任性、放肆、勇猛的林橙子代替了渐渐苍老的林子夜,跨越了“质”的转变。
天性使然,如此罢了。
少年狼苍白的脸上浮现出几丝红晕,像一个羞涩腼腆的少女。他不停地在屋子里来回走动,然后横抱起我,慢慢旋转起来。我搂紧他的脖子,注视着他的双眼,感受着他所带来的激情。他长长的头发随着我们的旋转而舞动,每一丝每一缕都是年轻和华丽。他宽阔的前额下浓重的眉和凝重的眼,他红润鲜艳的嘴唇……这是我生命里第二个男人,美丽脆弱的男人,他让我对未来毫无把握。
可是我要带了他离开。
谁可曾想到,我的自私让少年狼的美丽就此停滞,他不会苍老,不会悲伤……
“子夜,千万不要离开我,答应我,永远不要离开我。”
“我怎么会离开你呢?不会的,狼,我不离开。你呢,你会离开我吗?把我一个人抛在天山顶上,让我为你守侯一朵雪莲……你会不会这样残忍?”
“子夜,我用自己的生命发誓:除非我死,否则我绝对不会抛下你。”
我捂住他的嘴唇:“不,我不要你死……我只剩下你了,你怎么可以死呢?”
少年狼,你怎么可以死呢?
《走开,我有情流感》第四部分我又私奔了(二)
这干燥的土地落下了第一场春雨,寒楚依然,甚至添加了几分。夜色深重,房间里没有开灯。我是一个怀里揣着阴谋的少女,独自坐在墙角,等候一个可以让我停留下来的理由。
我在等方子牙。
午夜12点之前,要是他回家来,我就不离开。
我的手里攥着一枚纤巧的白金戒指,上面有一颗血红色的碎钻——少年狼曾经送给我的。我以为这枚戒指早已经被他丢掉了,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丢了它的。
少年狼说,后来,他又去买了一枚同样的戒指。他说总有天我会戴上它的,就像总有天我们会一起逃离。戒指并不贵重,但是我接过来的时候觉得它很沉。
子牙还是没有回来,他知道我在等他吗?雨下得有点大了,雨丝从未关紧的窗户里飞溅到我身上,我想起了16那年在火车站外面等待子牙的情景。他要让我等候多久?这样的等候到底有没有尽头?
一盒Black Devil已经要抽完,我只觉得口干舌燥。点起最后一支Black Devil,我赤脚走到客厅。薄薄的黑色绸布裙子,一对喇叭型的袖口微微张开,遮住我的半个手掌。裙子很短,在膝盖上面柔柔地摇摆。它让我显得更瘦小,全身上下,我也只剩下一对惊恐又强装镇定的眼睛。我的眼珠子透着褐色的光,在幽暗的灯光下愈加明亮。披散着的金黄色长发如一把枯萎的菊花梗,手腕上的红丝线像一道腐败的伤口。走路的时候,我能轻易地听到自己骨头“喀喀”作响的声音,还有赤脚拖沓在地板上的所发出的“嘣嘣”声。我全身散发出前所未有的力量,这让我如一个疯婆子或者一只女鬼。
客厅里开着一盏落地灯,灯罩是子牙用日本纸灯笼改造过来的。我注视着那纸灯笼,全神贯注。这灯笼,是装饰这个家的时候,子牙唯一的贡献。
我大口吸着烟,不知道为什么,我酷爱Black Devil的奶油巧克力一般的味道。这烟,不但抽着的人喜欢,连旁边闻着的人也觉得惊喜。它比其他任何一种烟都要可怕,它磨灭掉我们健康的手段是如此甜蜜馨香。
一个很小的声音从沙发上发出:“子夜,你来了。闻到这烟味,我便知道你来了……”
我把烟头扔在地板上,径直朝那声音扑过去:“狼,我们必须逃走。”
这个时候,时钟刚好敲击出清脆的响声,一共有12下。
第12下敲完的时候,少年狼的嘴唇覆盖在了我的头发上。我搂紧他的脖子,惟恐他会松开扣住我腰际的手。我的耳朵贴在他的胸口,能够听到一颗蓬勃跳动的心脏。忽然,他横抱起我,迈着大步,走进了他的房间。
我平躺在属于他的床铺上,闻到玉兰花的清香,还有淡淡的烟草味。他一手支撑着脑袋,一手摸着我的头发,侧躺在我身边。顺着我的视线,可以看到墙壁上他母亲的画像。那个如梦如幻的丰腴孕妇,她的肢体和这个季节一样潮湿不堪。那糜烂辉煌的华丽,是一匹斑驳破碎的织锦。
少年狼的脸慢慢压下来,他柔软的唇是两瓣娇嫩的白玉兰花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