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别管我”她忽然大喊,然后一把把我甩开,然后坐在地上哭,弄的一向自命风流的我一阵阵的手足无措,我傻了,丫的,和她在一起也快有半年了,倒真没见她这么闹腾过的。
我忙转过身,看了看四周,还好,路上行人无几,我一口气松了下来,丫的,你就么个哭法,叫法,人家当我他娘的色狼呢,丫的,谁能担保这大半夜的,会不会冲出一群所谓的正义之士,把我给当“色魔”处决了。
我弯下了身,我轻轻的抱住那不知是因为冷还是因为伤心,身子一直抖个不停,如一只受伤无助的猫儿般的菲儿,我的心其实也有莫名的痛……
“你是他妈的是个大混蛋,当初我不喜欢你,你来招我,让并不怎么喜欢你的我喜欢上了你,做了你的女朋友,而现在我好不容易才真正的的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你了,你却又那么淡然的和我说分手,我恨你啊,我恨不得杀了你……”
她在我的怀中哭,在挣扎,在捶打我的胸口,在咬我的脖子(这丫的想把我给撕碎了吃了),我无言以对,只是紧紧的抱住她……
那天晚上,我和菲儿第一次上了床,让我想不到的是,她居然还是一个处女……
第9章·擦肩如风
(擦肩如风)
阿疯忽然老实了,人也变得很规矩,这让我有点不习惯,听大卫说,他好像找了一个女朋友,是一个工厂中打工的小妹儿,名字叫做芸芸,阿疯看来是打算投入这段感情。
我苦笑了,这家伙倒是想返璞归真了,这可真让人感觉不可思议,丫的,我忽然对这个叫做芸芸的女孩子感觉到了好奇,这会是怎么样一个女人,能把阿疯这骚鸡公制的服服帖帖,让他对其死心塌地,甘愿改变自己去迎合这个女孩?
我有点渴望能见到她,这个机会迟迟未来,阿疯的这个所谓的女朋友芸芸就如同一个大牌的明星儿,蜗居在家里,不轻易的出来见人,架子大的一塌糊涂。
直到有一天下午,我终于还是见到了她……
这天,阿疯抱了一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孩走进店里来,二人一边打闹说笑,阿疯一边自豪无比的向我们介绍着她的女友:“这是我的女朋友,芸芸。”
听着他那柔和无比的语气,直觉告诉我,这丫的,是真他娘的坠入爱河了。
我不禁抬起头,看了看这个“伟大”的女人(我认为能让阿疯有所改变,这个女孩可以称得上“了不起”,而如果一个女孩能让阿疯为之折腰,这个女人,就是一个伟大的女人),却发现同时,她居然也在看着我,她长的很平常,普普通通的身高,普普通通的长相,普普通通的内在气息,可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女人,让阿疯折倒了,呵,我不禁发出一声感慨,丫的,这个世道也他娘的疯了。
看着阿疯那一脸奴才般的谄媚笑脸,一会为芸芸端茶送水,一会在大秋天的打扇扇风,任谁(那些认识阿疯的人)都不得不大掉眼镜,阿林甚至开始摇头,我猜他心中一定涌过一瞬和我一样的想法——丫的,中他娘的邪了!
我只想说:丫的,爱情这东西,真不是个东西,它让一个正常的人发疯,不正常的人变得更加不正常,让人迷茫,它就像是一层厚厚的猪油,无情的抹上了当局者的眼睛,让你变成瞎子,分不清他娘的北南西东……爱情,呵,真不是个东西,我想不通,为什么历历代代,都还会有这么多的文人墨客,用幽雅的词句,用他娘的诗歌来歌颂赞扬它!
时间被无情的风给带走了,留下了一地英雄们的叹吁和无聊者的唾沫……
阿疯又闹着要过生日了,生他的那天,他的母亲哭了,因为这小子在一年中,来来回回生了好几次,如此的辛辛苦苦的十月怀胎下来,却生了这么个怪物,叫谁遇到了,也受不了……
而我们这些朋友,早已对此见怪不怪。
简单点来说,阿疯的这次“生日”,是专门为她女朋友芸芸而过的,这丫的,每一年中,都要过很多次生日,没有人知道哪一次是真的,我们只知道,只要这家伙在打某个女孩子的坏主意,他就会打出“过生日”的晃子,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想告诉每一个认识(或接触过)的女人们,他阿疯是有妈生的,他阿疯不是石头里蹦出来的,这一个没有办法可以再辩驳的“真理”?
前两天,我和阿疯之前闹了点矛盾,此时我的大脑在思考一个问题——我该不该去参加阿疯的生日会?
他没有给我发请帖(这丫的,从不发请贴),他只是找人和我说了声“明天我阿疯要过生日了”。
我要去吗?去。这面子上,说不过去不说,重点的是,丫的,你去了也不能白吃白喝人家的东西啊,你总得送点礼——我不想送礼,我丫的是个穷人。
那么不去?这又似乎会“负”了阿疯的一翻好意儿(这丫的,每次过生日会,都会请一大把大把的美女的,我嫉妒不来,只有就趁着酒兴,自己也去钓他娘的一俩个),我和阿疯虽然闹了矛盾,但还没到要翻脸的这一步,今天如果不去,这感情可就算真断了……
去呢?还是不是?这也成了一个问题。我的内心在挣扎,口袋中的几百块钱,在咬着我的大腿,思想在纠结……
这不,正想着这“去与不去”的问题,QQ里信息来了,我回过神,打开一看,是个“陌生人”中闪过的信息,上面的图像是一只小兔子,那只“小兔子”在跳动,跳的我眼花缭乱,我干脆点开它。
“喂,你是孤儿吗?”那兔子发来的第一句信息就是发问。
我怔了怔,心想我的大名难道说已经家喻户晓啦?不至于啊,我虽然在这地头小有一点儿小小的“恶名”,但也不至于已经到了“远扬”的地步吧,这要不怎么可能在网上随便冒出来一只“小兔子”都认识我。
我对这只“小兔子”充满好奇,便回了三个字:“嗯,你谁?”
“我是阿疯的女朋友,芸芸”小兔子说。
我心中松了一口气,迷底终于解开,一定是阿疯这杂种,又了讨好个谁,把我的QQ号当人情给送掉了。
“哦,有事?”我无奈的问。
“哎,我说,你能不能打字的时候试着打个四个以上的,你这样很容易让人对你产生一种你只会打三个字的误感”芸芸说。
我回了一个“哦。”
“你这家伙,看你平日时如介门神似的立在那儿耍酷,倒是想不到,到了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你也是个一棍子打不出四个字来的家伙,天,很难想得通,你这种人,平时在怎么个生活?”芸芸打字很快,但这次我一个字也没有回,这并不是说我真他娘的想耍什么酷儿,只是因为真有那么一些时间,我会觉得打字很累的,双手一点力儿也提不起,我甚至一碰到键盘,我就会发烧,会把我烧死,而碰巧那天,我就正处于这样的一个状态,也就碰巧,给她芸芸给碰到了。
“得,一个字也打不出来了,好了,我说,阿疯叫你过来吃饭呢,你在哪儿呢?人都到齐了,就差你孤儿。”芸芸说。
“网吧”我说。
“哪家网吧?”
“镇上”
“那你快过来啊,我们都在‘阿水饭店’呢”芸芸说。
“我去?”我真的打不出字来,我头很痛。
“是啊,阿疯他死要面子的,让我来给做说客来了,你以为我当真很闲啊,拿个手机在这和你个木头聊天,别提有多少没劲了,你过来啊,快点!”芸芸说。
“你要请我?”我总算打了一行四个字的句子出来。、
“?”对方一定在抓脑袋,我甚至都可以听到电脑中传来的那“吱吱”的声音(到后来我才知道,是我这边的电脑主机劳损过度了)。
“是啊,就当是我请你好了,也不怕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其实我好早以前就认识你了,只是你把我忘了而已,在广东的时候,你给我做过头发你记得吗?”
我在摇头,虽然芸芸看不见。
“呵,你不知道,当我又打你们现在所在的这家店里见到你时,我别提多高兴,可笑的是,你却把我给忘了,呵,你不知道吧,我很恨你的,和阿疯在一起的前期,就是因为我太恨你了,你想不到吧,我也想来过,或许我还真的有喜欢过你呢……呵,但现在已经不同了,我感觉和阿疯在一起,很开心幸福,说来说去,我还得谢谢你呢,因为你就是那根把我和阿疯拉在一起的红线儿,所以说今天,阿疯的生日,你也一定要来,不然我可真生气了……”
芸芸一口气发来这么大一串吓的死人的信息,我惊出一身冷汗,抬头看看日历,丫的,今天不是他娘的愚人节啊。我苦笑,也回过去一行字“我把你刚才发的这段话存在了聊天记录里了。”
“干嘛?”芸芸问。
“到时候拿给阿疯当生日礼物”我说。
“啊哈哈,聊你便啊,反正阿疯也知道的,但我倒是也不会介意,你留下这段话,来做个纪念的。”芸芸说。
“好了,好了,不说了,都快开饭了,你快点过来哦。”
说完话,芸芸下了QQ,我那个“哦”还没来得及发出去。
我笑了笑,轻叹了一声,关了电脑,出了网吧,在门口处买了一个小红包儿,随手丢了100块钱在里面,然后直奔“阿水饭店”而去。
芸芸说的话,我早已把它在电脑中删去了,但同时,我也把它刻在了心里,用来祭奠那些,与我们擦身而过的人……
那天晚上,我和阿疯和好了,我们玩了个大半夜,直到每个人身上都沾满了蛋糕与各种菜肴,然后才余兴未尽的各自走着猫步,各回各的家,那天,不知道为何,我感觉特别,特别的累,一到家,一倒床上,就如死猪般的睡着了……
第10章·做什么朋友都行
(做什么朋友都行)
忽然想起,在前文中,好像是没有对“大卫”作过什么介绍的。
“大卫”这人,怎么么说了,我想想措辞……
他人不坏,心眼还好,长相一般,平平常常的一个中工刚上来的发型师,就和一年前的我那种处境差不多。这个人,要怎么介绍呢?那就说说他的缺点吧(我这人就爱贬低他人,从而来起到抬高自己的目的),他的缺点,大处的来说,有两个。一是这家伙的耳朵不好,一般和他说话,都会累的很呛(或许这样讲还太委婉了一些,简单点来说,其实和聋也差不多了。你如果和一个只有他说,没有你讲的人进行交流,你会不会累的很呛?),有很多时候,我都恨不能在他的那大耳朵上挂上一个大大的扩音喇叭;第二嘛,这个人是个“大嘴巴”(圣经上说了,上帝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为你开一扇窗,看来,上帝是关上了大卫的耳朵,从而还了他一张“大嘴巴”的,但上帝,他也有不公平的时候,比如说他拿走了大卫身上的一件好的“东西”,还他的却是那张让人讨厌的“大嘴巴”),在店中,他和我的关系,算得上是还不错的,所以他常常的拉上我,扯东又扯西,听的人玄乎玄乎的,找不着边际,更可恶的是,你心里有什么秘密,你一定不能告诉他,让他知道了,那你的秘密将成为一个“为天下人所知晓的事件”。
也就是他的这两项缺点,我们也才会有了下面的一系列故事(请注意,是一系列)。
话说这天中午,我一口气做了三个头发,有一个女的,甚至是直了的拉卷,卷的的又弄直,很多时候我都想不明白,那好好的头发,一定要给搞成那一团枯草,你说你这不是犯贱吗(呵,我这是说风凉话,没有你们的犯贱,我们这些做理发的,通通都得饿死)?这不,一个上午忙活下来,腰也直不起了,腿也开始抽了,人也开始倒在后堂沙发上喘了……
“喂,孤儿,你羊癫疯儿又犯啦?”阿疯还不忘来调侃我几句。
我懒得理他,我累的边他娘的骂人的力气都没有,此刻我只想睡,好好的,用力的,睡他娘的一个大懒觉!
我有点想不明白,我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凭什么要这么累呢?为了家人?我除了让他们忧,让他们烦,让他们撕心裂肺,让他们钱财两空(我爸爸常表扬我说:孤儿啊,我就是生一个蛋,过了今年,到了明年中秋,我还有一个咸鸭蛋吃吃,你说说,说说,我费那么大个劲,怎么就生你这么个不争气的,比个蛋都不如的东西呢……你看看东家的女儿,西家的儿子……),除了这些,我什么也给不了他们;如果说是单纯的为了自己,那么我怎么就是开心不起来呢?或许正如“珠珠”(一个女孩,在后面我会写到)所说,我就是一天生的悲观主义与乐观主义矛盾结合,所产生的一个复杂的矛盾体吧……
说的这么复杂,看官们或许真看不明白,这倒不是说笔者有意要污辱大家的智商,只是这句话,我到现在也没有完完全全的理会出它的真意来,或许珠珠的意思就是——你丫的,有病,你丫的,不是一个正常人吧!
我在发呆,我在用阿疯的话来问自己:“孤儿,你今天疯了吗?”
正想得打瞌睡,大卫拿着他的那破小灵通来走了进来,这丫的一边朝我发浪似的笑,一边坐在了边上,把那小灵通递到我面前。
“孤儿,我有一个朋友,她说她很欣赏你。”大卫说。
我无力的点点头,接着又不知所以的摇摇头,我已经没有了一点点多余的力气抓到他的耳朵边上去朝他吼(这是不样,他听不到)。
大卫常说,我和菲儿是没有“夫妻相”的,他一直在张罗着,要给我做点好事,他要为了找一个女朋友,找一个他认为很有“夫妻相”的女友,我曾明确的告诉过他“聋子,你是发型师,你丫的,不是他娘的相卜师,做一行要爱一行,别三心二意的……”
没用,我丫的,听不进去,不管你说多大声,他都听不进去,他的那脸皮,比他娘的柏油马路,还要厚上一些,但这些都不是问题,最大的问题是,这个人的审美观,他有一定的问题,丫的,他那朋友圈,都是些什么人啊,他娘的,上一次他一定要拉了我去和一“美女”见面,我怀着满腔的热情,兴致勃勃的陪他赶了数十里路,到当饭店里见到那所谓的“美女”时,我的腿开始在发抖了,丫的,那女的,一对斜眼,扁平的鼻子,和他娘的昨天刚给汽车辗过似的,她还爱笑,她不笑还好,一笑丫的,露出一大口的黄牙,娘的,见了鬼了。
就那天,我顾不上一点点形象,丫的,拔腿就跑,就是“神行太堡”过来,丫的都追不上我,呜,现在想想那猪猡似的外星生物,我的肠胃就会一阵翻腾。
自那次后,对于所谓的“美女”我心中有了重重的阴影,丫的,这小子还好没弄得我阳萎,不然丫的,我放不过他。
“孤儿,你不和她聊几句,人家老想和你聊天呢。”这家伙一脸兴奋,对我穷追不舍。
我摇摇头,一脸没有精神的表情,我想直接的叫他走,可我发不出声音,我太累了,可这家伙就这么个贱人,你不赶他走,他就给你粘上了,好像还搞的格外亲热似的。
“我已经把你号码发给她了哦……”大卫说。
我想发火,但没有力气。
不一会,电话铃声响了,我无力和拿起手机,上面是一条彩信儿。
看着那画面上的人物,我的马马双眼开始发光,这屏幕上,是一个很漂亮(可爱类的)女孩子,长的他娘林依晨似的,我特别喜欢这种类型儿的女孩子,丫的,这画面下面,还有一行小字:不好意思,打扰到你,我没别的意思,就想和你交一朋友。
丫的,小样,你想先给我来个色诱?告诉你,那是——绝对可能的。丫,是个人都知道,我孤儿就是一个禁不住美色诱惑的人,为了美女,我可以在兄弟身后扎刀,那是绝对滴。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我丫浑身都充满了力量,直接串到了大卫这家伙身边,把手机举到了他面前,我让他看这屏幕上的美女,大卫看了看我,接着笑了笑,然后点了点头。
“这,就你说的,那个很欣赏我的那女的?”我指着那美女问他。
“嗯,满意吗?”大卫反问我。
“我他娘的太满意了,大卫,你真是我孤儿的知己!”我一巴掌重重的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