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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与做爱是人类最原始的图腾,属于童年的记忆。我们无法忘记《阳光灿烂的日子》里那些少年在街道上打群架的场景,更不会淡忘《教父》中那些充满枪口,鲜血与音乐的黑白画面,因为我们骨子里还是那种狼的野性,我们还有征服自我与他人的欲望,杀人是一个黑色但离我们很近的梦,做爱则是一种难以启齿的享受。
我在这篇文章里不想谈太多那些三级片与艺术片,因为可谈得太多了。我只想说性只是爱的一部分,只有当我们越来越感到爱的隔膜和难以找到真爱的孤独时,我们才会把更多的思想放在做爱上。大多数情色电影正是这样一个话题的载体,而表现情色的目的除了吸引观众外,还有由性转向对爱的渴求,这是一个好的情色片所做到的。
纯粹的暴力与情色正是酒神的表现,它们都是艺术。然而他们会把人带向美与死亡的双重边缘,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拥有博爱的眼光,当道德遭遇电影,不是电影的毁灭就是观看者自身的堕落。因为毕竟我们是活在一个有道德审查制度的世界里,潜意识大部分时间里应该被压抑。
正如我们可以一边看电影一边偷偷手淫,却不可以看完后去杀人与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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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卡佛时我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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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刚开始写字是在十五岁,那时喜欢用繁琐而华丽的语句描写事物。送给某个人的诗歌是这样写的:“ 她回眸的那一刻 如同穿越了百年的等待 两个人梦的倾诉;久久不愿离去 那些旧时光 谁说 不能遗忘 确实真正忘却, 记忆中的繁华,是废墟倒下时飞扬的尘土, 是过往的一段无语的爱情。”一年后,我开始写小说,依旧用大量的语言去讲述心里的故事。很长时间,我注重于编造故事,同时喜欢阅读苏童和余华,他们的叙述是那么熟悉与相似,阴湿的童年。王小波所说,制造一个有趣的故事,没有比这个更重要的。
读卡佛,最早是他的《大教堂》,然后是《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最后才是《请你安静些,好吗》。我只在《大教堂》里的几篇小说读出了些许温暖,那时卡佛有了充足的时间可以写作。主人公在盲人的引导下闭上眼,在想象里画出心里的教堂,人与人之间终于有了一些宽容和理解。而在这之前,卡佛的所有小说都在用冷静简约的语言叙述普通的生活,冰冷而隔膜。用他自己的话说,他之所以只写短篇是因为身下的椅子随时可能会被搬走。穷苦的日子里的想象注定也是基于底层和艰难的,却依旧绚丽与丰富。于是这些日子,除了爱伦坡之外,我读的书又多了卡佛,明白小说不仅是讲述故事,更是表现生活。
“用普通但准确的语言,写普通事物,并赋予它们广阔而惊人的力量,这是可以做到的。写一句表面看来无伤大雅的寒暄,并随之传递给读者冷彻骨髓的寒意,这是可以做到的。”当我读卡佛时我在想,华丽与繁复不过是化蝶的壳,看似饱满,但真正的精华却被包裹在其内。对于生活,还是一切从简。把内心的感情藏于平静的叙事中,然后从故事的某个点让读者体会与惊喜。所以,能用一千字写完的就不要用两千字表达。感觉到这些后,我忽然又有了写诗的信心。有机会读到卡佛的诗。才明白诗是文学的骨髓,同样,需要的不是修饰,而是脱掉,全部脱掉。
我也爱读博尔赫斯,我同样喜爱迷宫。生活是现实,但梦境也是现实。把梦里的迷宫当做生活来叙述也是现实的写作。而卡佛相反,他写的底层生活最后会散发出非现实的气息,让人寒心。只是很可惜,当卡佛有机会叙述温暖与明亮时,却死在酗酒上,那年他五十岁。人什么时候都可能死去,只是留下一些可以阅读的文字,用极简的语言去讲述生活或是梦境里的现实,让你感到寒冷或是有趣。这也是我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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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与爱——史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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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我并不喜欢我的家乡,可扪心而问,我的确又是爱它的。但愿前者不是罪行,后者也并非荣耀。大哲有言,“人是被抛到世界上来的”,故有权不喜欢某一处“被抛到”的地方。可我真又是多么希望家乡能变得让人喜欢呀,并为此愿付绵薄之力。
不过,我的确喜欢家乡的美食,可细想,我又真是不爱它。喜欢它,一是习惯了,二是它确实色香味俱佳。不爱它,是说我实在不想再为它做什么贡献;原因之一是它已然耗费了吾土吾民太多的财源和心力,二是它还破坏生态,甚至灭绝某些物种。
喜欢但是不爱,爱却又并不喜欢,可见喜欢与爱并不是一码事。喜欢,是看某物好甚至极好,随之而来的念头是:欲占有。爱,则多是看某物不好或还不够好,其实是盼望它好以至非常好,随之而得的激励是:愿付出。
尼采的“爱命运”也暗示了上述二者的不同。你一定喜欢你的命运吗?但无论如何你要爱它;既要以爱的态度对待你所喜欢的事物,也要以同样的态度对待你不喜欢的事物。大凡现实,总不会都让人喜欢,所以会有理想。爱是理想,是要使不好或不够好的事物好起来,便有“超人”的色彩。喜欢是满意、满足、甚至再无更高的期盼,一味地满意或满足者若非傻瓜,便是“末人”的征兆。
把喜欢当成爱,易使贪贼冒充爱者。以为爱你就不可以指责你,不能反对你,则会把爱者误认为敌人。所以,万不可将喜欢和爱强绑一处。对于高举爱旗——大到爱国,小到爱情——而一味颂扬和自吹自擂的人,凝神细看,定能见其贪图。
爱情也会有贪图吗?譬如傍大款的,哪个不自称是“爱情”?爱国者也可能有什么贪图吗?从古到今的贪官,有谁不说自己是“爱国者”?上述两类都不是爱而仅仅是喜欢,都没有“愿付出”而仅仅是“欲占有”。喜欢什么和占有什么呢?前者指向物利,后者还要美名。
爱情,追求喜欢与爱二者兼备。二者兼备实为难得的理想状态,爱情所以是一种理想。而婚姻,有互相的喜欢就行,喜欢淡去的日子则凭一纸契约来维系,故其已从理想的追求降格为法律的监管。美满家庭,一方面需要务实的家政——不容侵犯的二人体制,和柴米油盐的经济管理,倘其乱套,家庭即告落魄,遂有解体之危;另一方面又要有务虚的理想或信仰——爱情,倘其削弱、消失或从来没有,家庭即告失魂,即便维持也是同床异梦。爱国的事呢,是否与此颇为相似?
不过,爱情的理想仅仅是两个人的理想吗?压根儿就生在孤岛上的一对男女,谈什么爱情呢?最多是相依为命。孤岛上的爱情,必有大陆或人群作背景——他们或者是一心渴望回归大陆,或者原就是为躲避人群的伤害。总之,惟在人群中,或有人群为其背景,爱情才能诞生,理想才能不死。仅有男女而无人群,就像只有种子而无阳光和土地。爱情,所以是博爱的象征,是大同的火种,是于不理想的现实中一次理想的实现,是“通天塔”的一次局部成功。爱情正如艺术,是“黑夜的孩子”,是“清晨的严寒”,是“深渊上的阶梯”,是“黑暗之子,等待太阳”;爱情如此,爱国也是这样啊,堂堂人类怎可让一条条国境线给搞糊涂呢!
良善家庭的儿女,从小就得到这样的教育:要关爱他人,要真诚对待他人,要善解人意,要虚心向别人学习……怎么长大了,一见国、族,倒常有相反的态度在大张旗鼓?还是没看懂“喜欢”与“爱”的区别吧。不爱人,只爱国,料也只是贪图其名,更实在的目的不便猜想。爱人,所以爱国,那也就不会借贬低邻人来张扬自己了——是这么个理儿吧?
惶然录 佩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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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1935年到来,费尔南多。佩索阿在默默无闻中死去,他的那些随笔与诗歌才开始在葡萄牙流传开来。而在有生之年,佩索阿仅仅出版过一本诗集,除此之外,他就如卡夫卡一样,只是里斯本一个公司的小职员,整天默默工作,从来不多说一句话,挣足了足够活下去的钱,然后便躲在家里。没有人会想到这样一个不起眼的人会在八九十年代被文学界重新发现,被评论家称为“欧洲现代主义的核心人物”。这本身就带有某种荒诞与无奈的意义。佩索阿的生命旅程可以用《惶然录》的自序中的一句话来说明:“因为他没有什么地方可去,没有什么事情可做,没有什么有趣的书可读,没有什么朋友可以拜访。所以每天晚饭以后,他总是回到他那间租来的房间,用写作来打发漫漫长夜。”孤独是促成写作与伟大的源泉,而这种孤独不来自于外界,而是来自于他的内心。除了能够写作,他与身边的人并没有任何区别。
佩索阿活了47岁,《惶然录》收录了他晚年大部分 “仿日记体”随感。它并不是一本会一口气读完的书,也许你只会在百无聊赖时翻开它,随便读上一篇,慢慢思索,时间便会悄无声息地流逝。但《惶然录》会是一本深入人灵魂的书,它说出了现代人渴望而又不能得到的东西,说出了人们想说却无法开口的话。当你再次合上书,你会觉得心中一片茫然,似乎失去了方向,灵魂似乎在阳光中飘荡,远方冥冥之中就在那里,却无法触及。佩索阿本身就是一个惶然的人,然而惶然的目的不在于惶然。只有达到心灵的自我惶然与粉碎,意义的重建才有可能。
《惶然录》厚厚的一本书,一篇自序加上160多篇随感,简而言之两个字:“矛盾”。因为矛盾而惶然。《惶然录》的自序就很有趣。佩索阿维这本书杜撰了一个名叫“伯纳多。索阿雷斯“的作者。并在自序中详细描写了伯纳多。索阿雷斯的相貌与生活习惯,幻想自己在一家咖啡厅里天天看见索阿雷斯,与他发生了一次对话。仿佛索阿雷斯这个人确实存在一样。这无疑是一种分裂,自己是自己的同者又是自己的异者。佩索阿用他者的眼光来审视自己,来达到自我怀疑与自我对抗的目的,把自己推入心灵的绝境,然后重新建立自己的价值与思想,这是一种非凡的愚蠢。世间的大部分人并不需要这种精神的紧张与自我强迫,他们只是忙于实现自身的价值,而忘记了审视价值内部的东西:自己的心灵。但没有多少人愿意去审视心灵,因为一旦人开始面对心灵,他也就把自己推向生活之外的祭坛,开始了无边无尽的精神苦旅。而佩索阿的一生经历甚少。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不过是一个“不动的旅行者”,除了深夜的幻想之外连里斯本以外的地方都很少去过。但是一旦他开始思考,伟大的博爱便开始在世界游荡,思考对他来说远远比生活重要。
在我来看,在佩索阿的《惶然录》中,要讨论的主题就是现代主义者的困境。主要是四个方面:生活与远方的关系。自我与心灵的关系。个人与群体的关系。自由与爱的关系。
人不能离开生活,其实人不是不能离开生活,而是生活本来就是人的一部分。不管你走到哪里,你总会认识一些人,做一些事,这就是生活。从这个意义来讲:此处和彼处并没有区别。所以佩索阿写下了这样一句经典的话:“即便整个世界被我握在手中,我也会把它统统换成一张返回道拉多雷斯大街的电车票。”但每个人心中总是有一种原始的欲望,一种不满足。于是远方成为了一个神秘而危险的符号,供人们仰望,但没有人愿意真正走进它,因为它是未知而充满彻骨的孤独的,所有的人在他的面前都失去了勇气,包括佩索阿。佩索阿的生活枯燥无味,但经验的获得有时并不与经历的多少画上等号。佩索阿解决生活与远方的矛盾时其实是选择了一种逃避的方法,也就是他说的“头脑里的旅行”。独自一人呆在家里,面对漫漫长夜与一盏孤灯,开始一次精神的长旅。无限的星空与虚幻的梦境是幻想的来源。这种长旅指向了从未到达过的国家,或者指向了纯属虚构和不可能存在的国家。城市的迷宫与自然的荒原在精神上融为了一体,远方便不再遥远。
在现代城市里,人们与自己的心灵渐渐远离。在心灵与思考这一点上佩索阿显得比任何问题都要矛盾。有的时候他肯定了人的物化。他甚至认为我就是无,“我”只是感受周围事物的一种视觉化外表。而我们对眼前的景象所做的思考与感觉显得毫无意义。“我是一本还没有开始写作的长篇小说的人物。”思想在他的眼里只成了一种幻影,一种可以被撤销的东西。在城市的机器中,人是机器运行所必要的零件,个人性被残酷的忽略。佩索阿从这种存在的单调中却找出了快乐。清高的人总是认为他人的生活是多么庸俗与可悲。但人类的幸运在于,每个人都是他自己。他人并不像自己一样感受与生活,而是有自己的存在方式,不可以把自己的感受强加于人。事实上,世间的人们并不以思考为快乐。而是以生活为快乐,不管生活是多么缺少思考。所以城市可以看作一种世俗的快乐之源。但在某些篇幅佩索阿谈论自己时,他却表现出对纯粹精神世界的渴望与欢喜,他庆幸着自己能够拥有平静的生活,能够在房间里思考与写作。我曾经说过,我们要平静生活,激情写作。平静中才能保持激情。佩索阿个人似乎喜欢超脱物质与城市,飞扬在玄想的天空,在世界之外游历另一个世界。佩索阿这种对物质与心灵的矛盾其实是说出了他的另个观点:个人要在群体中生活,却要保持着自己的独特,达到精神的独立。佩索阿认为群体与他人是自己的衣食父母,离开群体人便无法生存。但更重要的是个人与群体的依存关系不是服从与同化。每个人都是独特的,我们的生命与群体连在一起,但精神要保持绝对的独立,不要与任何人的感情与理智发生交叉。因为我的精神一旦被同化了,我们也就被卷进了那座城市的机器中去,成了嫉妒与荣耀的俘虏,其实却是彻底的麻木。所以佩索阿觉得人最好状态就是处于半游离的状态,与城市的群体保持若近若离的关系。《惶然录》里的这句话完美的诠释了这种观点:“与其做一个果断的庸人,不如做一个犹豫的智者。”
有了上面的这些思考,我们不难看出佩索阿对世界的态度并不是绝望,相反是希望。然而所有的希望都是建立在精神独立的基础上的。所以可以说寻求精神的独立是佩索阿《惶然录》的核心。于是我看到了佩索阿的孤独。他可以对生活不绝望,可以对生命不绝望,但他唯一感到绝望的却是爱,在他的眼里,有了爱,人就不可能达到精神的独立,所以他拒绝爱。“在我看来,所有的爱都是如此真诚的浅薄。我在任何时候的爱都是装出来的爱,甚至对我自己也是一样。”爱在他的眼里成了一种用感情生成责任的负担。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他并不是真正地爱上她,而是爱上了爱她的感觉,这种感觉来源于自己,所以爱别人归根到底是爱上了自己。佩索阿这种对爱的拒绝造成了他自己的孤独,也造成了他的伟大。当我读到他那些讲述爱的文章时,我总是感到了一阵阵的寒冷,我总觉得他对于爱的理解过于理性,理性的让我无法接受。我接受着爱,因为我明白我无法像佩索阿那样拒绝。所以我不像他那样伟大,我选择了逃避崇高,却是接近了人间。当一个人无法解释爱的意义时,事实上他就已经相信了爱的存在。
我花了半个月读完了《惶然录》,感觉真的像进行了一次长旅,心中疲劳而充满忧郁。佩索阿早已在平静与惶然中死去,时间没有留下关于他的任何痕迹,却让我在这个夏天朦胧中看到了他苍瘦的面庞,正如他所说:思考高于生活。我们的生活终将结束,而我们的思想可以永存。这也是我想写这篇文章的原因。用来祭奠他的伟大与平凡。最后我还是想用《惶然录》的第一篇来结束这篇文章:“有时候,我认为我永远也不会离开道拉多雷斯大街了。一旦写下这句话,它对于我来说就如同永恒的缄言。”写下就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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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斯:人老了是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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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一个年轻人问我:人老了是什么样的感觉。我一下怔住了,因为我还从来没有想到过——我已经老了。
或许在我的生命中,这是第一次,我感觉我活出了理想中的自我。很多时候,我也对自己的身体感觉到绝望:满脸的皱纹,松弛的眼袋,下垂的屁股。我也常常因为看到镜中老态龙钟的自己而感到震惊,但我不会为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