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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满枝桠(原名:莫愁)-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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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然心虚了。
  是个瘦高的年轻男人,长相中规中矩,发丝凌乱,鼻梁上架着一副厚眼镜,却看上去不木讷,眼镜下的眼睛透着几分有意的躲闪。
  还好没有表现出理直气壮的样子,要不然我就一拳挥出去了。
  但我仍然很生气,内心里对他的愤怒无处宣泄,只能冷冷盯着他,努力让自己不要板着脸,微笑就更是不可能。
  刘叔叔也不笑,郑重跟他简单介绍了我,我面无表情微点头,他看起来挺紧张,头点得有些频繁。
  我们三人围着桌子面对而坐,看得出来他挺不安,一坐下就忙不迭开口,“莫小姐,这件事我可以解释,我……”
  我不让他接下去说话,径自打断他道,“我爸的数据资料还有手稿我都带来了,你只需要解释为什么我爸的研究成果,作者名却标上了你的名字。”
  他动了动嘴巴,沉默了一会,低下头淡淡道,“……对不起,莫小姐,我一时鬼迷心窍,我内心也很不安……”
  我不能接受这样没有诚意的回答,动怒了,沉声质问他,“你有羞耻心吗?知道你这属于什么行为吗?就连小学生都知道属于别人的东西不能拿,你堂堂一个博士却不懂?你对得起我爸吗?他为了地质事业奉献了一辈子,最后连命都搭进去了,而你,看你都做了些什么?!”
  他被我说得有些发懵,颓丧地低垂着头,抱着头揉乱发,沉默了一会,他嗫嚅着,“莫小姐对不起,我……我很抱歉,教授对我很好,我却……但我实在是被逼得没办法了……莫小姐,我知道你很生气,但我们能不能坐下来好好商量,你提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他迟疑地动了动嘴巴,似乎觉得难以启齿,可最后还是开了口,“但是我求你,能不能不上诉到法院,要是那样的话,我……我这前程……算毁了,彻底毁了。”
  我冷哼,“要我饶你?我拿什么饶你?我爸前脚走,你后脚就把主意打到他身上了,为了你的前程,你还有什么不能出卖的吗?”
  他没有看我,把脸深深埋下,不知道是在装可怜博同情还是发自内心的感到后悔,但不管怎样,对这个人,我没有恻隐之心,我把眼别开看窗外,无端有些烦躁。
  有些人,真的一辈子都不希望有交集。
  方叔叔在一旁问他,“方其,你知错了吗?”
  方其点点头,低声道,“刘教授,其实东西寄出去第二天就后悔了……我在自掘坟墓。”
  我打心里眼对眼前这个人感到厌恶,也对我身边纷繁复杂的关系感到疲惫,再也呆不下去,突地站起说,“我可以不告你,但是我有个条件。”
  方其抬起头静静等我答案。
  “我要去你我爸坟前磕三个头,不然,我照样告你。”
  我大步走在街上,像是溺水的人,猛呼吸着城市特有的清冷空气,稀薄却也足够我活下去。
  天开始下雪,棉絮般的雪花飘了下来,落在我的肩上、手上,瞬间变成了一滩雪水。
  曾经有人望着天空,告诉我说:我在等下雪,我是下雪天出生的。
  那时的他,眼睛里闪着星光,还有一丝与年龄不符的调皮。
  看到雪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他,我站在陌生的路口发呆了很久,蓦然认识到,我和他,是陌生人,却从来没有擦肩而过。
  他回眸,在我的心留下了痕迹。
  25
  我在刘叔叔家又住了两天,期间刘叔叔告诉我方其已经撤回了自己的论文,那家学术出版社的主编碰巧是他导师的朋友,也不再为难他,但还是把整件事告知了他博导,他博导知道了差点惊吓到昏厥,闭门训话很久,刘叔叔说,方其可能有推迟毕业的危险。
  我冷哼一笑,并不可怜他,我已经大发慈悲放过他,至于这些惩罚,都是他应得的。
  又花了一天与刘叔叔讨论了我爸生前未来得及出版的著作进度,还好这些未完成的工作都有我爸研究所的同事接手收尾,刘叔叔也决定操刀撰写一部分,我感激不尽,同时深感歉意,毕竟叔叔年纪大了,心脏也不好,但叔叔说一不二,还不许我老说“过意不去”,我不再说话,心里寻思着下次带点什么山里的珍奇补品给他老人家补补。
  事情也都办的差不多了,我惦记家里头腿脚不方便的师父师母,电话里老头老太太总是不说实话,问旺杰妈吧,也满口让我别挂心,好着呢,但是我也不好意思太麻烦旺杰妈,毕竟人家白天还要张罗家里的铺子,想到此,我一刻也不想多呆在A城了。
  已经买了第二天下午的火车票,我简单收拾了行李,婶婶敲敲门进来,面有不舍,我回头冲她笑,放下衣服走过去搂着她的脖子,撒娇说道,“看你这样子,舍不得我了吧?”
  婶婶宠溺地刮了刮我的鼻子,眼眶微湿,“心里头就知道师父师母,多陪我们老头老太两天也不肯。”
  “哟,还吃上醋了。”我蹲下来抱起在我床边闭眼歇息的宋江,宋江恼怒,呜咽了两声,我冲它挤眉弄眼,“没办法呀,家里头的那两个老是跟我唱反调,我不看着不行。”
  婶婶点点头,看着我和松江黏在一起耍闹,而后突然飘了一句出来,“莫莫,临走前不见你妈吗?……婶婶听说,她……最近不太好。”
  我不说话,宋江乖顺地躺在我的膝盖上,舔着我的手背,我却没有抽手回来,我笑着摸了摸它滑溜柔软的皮毛,摇摇头说道,“不见了,见了也不知道说什么……那晚我也不该对她说那些话,呵呵,过去的事情我还扯出来干什么呢,她明明过得挺幸福的。”
  婶婶在我身后不说话。
  “她毕竟是我妈,我比谁都希望她过得好……但是婶婶,不要怪我,我不能原谅她。我做不到。”
  我继续收拾我的衣服,眼睛忽然瞄到搁在床头的手机,脑子嗡一声,猛然间一个头两个大。
  手机还没还给他。
  一屁股瘫坐了在床上,我眉头紧锁,完全失去主张,现阶段我不想见很多人,却恍然发现,最不想见的人,竟然是他。
  剪断了,理还是乱。
  手机是联系我和他最后的纽带,我必须还给他,无奈站起来,我准备出门送到他律师事务所,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我小跑过去一看,是田鸡。
  “喂喂,我收到你短信了,老娘宰了你的心都有,你走了试试看?你个没良心的东西,才来几天,我还打算让你当伴娘呢你就要走,你,呜呜呜……”
  田鸡一开始风风火火嗓门奇大,到最后,说着说着,就小声呜呜哭了起来。
  我咬着下嘴唇,心里也极不好受,可是我现在不是两袖清风的一个人,我有必须做的事情,于是把眼泪挤了回去笑道,“又不是不回来了,你结婚的时候我再过来。”
  “你讨厌死了,我不要你当伴娘了,伴娘比新娘漂亮,我才不要你抢风头。”
  “羞羞羞,还没结就天天想当新娘……”
  “嫉妒我了吧?快点让律师先生跟你求婚,咱们一起结吧。”
  我心一沉,正色道,“田鸡你别胡说,我跟他不是那种关系,不熟,很不熟。”
  “好啦,你最正经了,开个玩笑都不行……对了莫愁,最近学生会搞就业指导演讲,叫了梁展,要不要过来看看他?”
  “……算了吧,好多年没见了,见面了反而尴尬不知道说什么。”
  “别啊,只有狠狠踩踏过去的烂桃花,才能采撷更极品的桃花啊。”
  “少来了,这朵烂桃花从来就没我份。”
  “不管,你下午过来,这两天我未来婆婆生病住院了,我晚上没空过去找你,你临走前至少让我掐你一把。”
  “……好吧,你记得掐轻点,我这人报复心重,掐重了后果不堪设想。”
  “不怕的,我在家经常打老公,功夫也不错了。”
  挂了电话我又开始收拾,其实东西不多,就是脑子太乱,不想让自己闲下来胡思乱想,所以收拾了一遍又一遍。
  这次来A城,本来谁也不想见,悄悄来悄悄走,没想到该见的差不多都见了,眼下,怕是只有梁展没见到。
  应该是28岁的成熟男人了,应该有儒雅淡定的微笑,阳光中掺杂点世故,不像20岁的时候,笑得没心没肺,不知不觉勾走小女孩的心。
  我16岁少女怀春,他那致命的笑,轻易勾走我的心。
  我想起16岁的青涩时光,生活平静祥和,梁展家新搬进来,就住在我和陆丝家的几百米外,每天早晨,我和陆丝上学经过他家门外,总有好听的年轻男声在晨读英语,咬字清晰,声音朗朗,实在是听者的福气。
  后来我爸出于好客之道,邀请新邻居也是新同事吃饭,梁展跟着他爸妈,我和陆丝躲在珠帘后偷望大门口那个穿衬衫戴眼镜的清俊少年,都有些看傻眼。
  后来几家人渐渐熟稔,梁展已经是A大建筑系的大一学生,课业相对空闲,受家长的委托,开始辅导我和陆丝的数学。
  狰狞的岁月总是让一些场景越来越清晰,我总记得,盛夏时分,我们三个人围着那张刷了红漆的小桌子,短发的我坐不住,撅着屁股趴在桌上,小动作奇多,经常跟梁展斗嘴耍赖皮,就是为了拖延做作业的时间。
  “梁哥,我们先吃根冰棍再上课吧。”
  “梁哥,要不然我们打个商量,我高质量完成这张卷子,然后你消失在我面前好不好?”
  我跟梁展讨价还价的时候,陆丝总是安静地做作业,偶尔偷笑,她已是个长发小女孩,文静内敛,脸上有些淡淡的雀斑,活脱脱一个小淑女。
  她十四岁丧母,懂事的早,眉眼间已有些早熟。
  16岁的美妙盛夏就这样葱茏过去,我玩心重,时常提早做完作业,像是脱缰的野马,放下笔就往门外冲,要不找田鸡,要不冲到A大图书馆看书。
  他们经常独处,而我总是埋怨陆丝,嚷嚷着,“陆丝,你现在写作业好慢啊,你学学我好不好?”
  陆丝只是笑笑,继续慢吞吞写作业,我不知道她那时就长了心眼。
  那时的莫愁可真是个彻彻底底的傻姑娘,自作多情,以为爱跟自己拌嘴的梁展喜欢自己,时不时像个傻帽一样扯着陆丝的袖子说,“陆丝,梁哥比较喜欢你还是比较喜欢我?”
  陆丝腼笑不说话。
  而我咋咋呼呼叫着,“陆丝你别伤心啦,梁哥虽然比较喜欢我一点,但是有我罩着,他敢不喜欢你吗?”
  那时的我,也许是过于自信,几乎是偏执地笃定一件事,却越是偏执越是犯错,可惜已买不到后悔药吃。
  那个落叶纷飞的秋天,我妈投进陆丝他爸怀抱,我爸夜不归家,我被巨大的迷茫愤怒击垮,找到陆丝,抓着她拼命咆哮着,“我恨你爸,你让他还我家,还我妈妈!!!!还我还我!!!”
  我已经发疯失控,使劲地摇着不说话的陆丝,精神几乎崩溃,梁展一把拉开我俩,将歇斯底里的我狠狠推开,挡在陆丝前面,吼道,“莫愁,你冷静一点,陆丝是无辜的。”
  我哭了,颤着手指着他们,“梁哥你居然站在她这边,今天有她没我,有我没她……”
  这时陆丝突然从梁展身后走了出来,她竟然笑了,深情地回望了一眼身旁的梁展,有些陌生的东西在两人之间舒缓流动,陆丝说,“莫愁,你到今天还没看出来吗?梁哥喜欢的是我,他当然站在我这边了。”
  那个夕阳如画的黄昏,我蓦然认识到身边朝夕相伴的好朋友竟是如此陌生冷酷,我究竟傻,过了那么多年才发现她的城府已经太深太深,看起来是那么澄净无害,却在最关键的时候,给你最致命的一击。
  她和她爸,都是同一类人。
  我当年见识过她的手段,所以田鸡提起梁展被抛弃时,我也不是太意外,倒是梁展,那么一个温润的少年,童年时亲如兄长,却错误地以为他能给我爱情,说起来,他最是无辜。
  我倒是希望他过得好。
  我想了想,最终还是下决心去一趟A大,哪怕远远看他一眼也好,谁知道下一次再见又是何年何月。
  吃完饭去A 大前我在房里来回踱步了几分钟,犹豫着怎么把手机还给林白岩,邮寄?还是让田鸡转交?不行,都不保险,邮寄怕弄丢,田鸡我又怕她碎嘴多事,想了想,我决定还是自己跑一趟。
  他的事务所在这个城市最中心地段,倒不难找,去之前我有些怕碰到他,但是一切顺利,我将装有手机和充电器的袋子递给了前台小姐,麻烦她转交,前台小姐应该认识我,我也不多停留,快步离开了。
  26
  到A大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半,田鸡太忙走不开,说会有个男孩子带我去会场。
  我一路晃悠悠过去,学渊楼边上是一个小树林,有些年头了,到了春天百花争艳,秋天则是枫叶漫天,一大片黄叶铺满小路,踩在上面吱嘎吱嘎响,给人岁月的厚实感。
  小时候我喜欢在那条小路上小跑,踩着落叶,听着秋天另类的声音,全身轻盈地像是朵云。
  我在小树林里走了走,时隔八年,小树林也有了变化,人工的痕迹更多了些,多了石椅,一小片地被踏平立上了学院碑,生硬地毁坏了这一片纯自然的景色。
  我耸耸肩,也许对于现代人来说,歌功远比任何事来得重要。
  站在学渊楼旁冲我傻笑的小伙子有点眼熟,我搜刮脑袋想了想,终于记起来他就是那天篮球场上问我讨要号码的男孩子,大概叫什么“夏捷”来着。
  这个男孩子笑容很灿烂,脸也白净,生嫩地像是夏天碧池里尚未开放的小花苞,让人赏心悦目,我也冲他礼貌笑了笑,“谢谢,真是麻烦你了。”
  他有些腼腆地看着我,笑得像朵灿烂的喇叭花,“不麻烦的,莫小姐。”
  起先有些沉默,但他还挺会热场,我们开始边走边聊。
  “莫,莫小姐,我听黄老师叫你莫愁是吗?”
  “是啊。”
  “……那你姓什么?”
  “姓李,你信吗?”
  “哈哈哈……”夏捷止不住大笑,笑完了转头很认真地问我,“你不会真姓李吧?”
  “哈哈。”这次轮到我哈哈大笑了。
  田鸡已经在会场门口等我了,挤挤眉,指了指会场主席台上的清秀男人,神秘兮兮道,“看到了吗?你的初恋情人?”
  夏捷在旁边大概听到“初恋情人”几个字,表情有些诧异,而我朝门内十几米外扫了扫,定格在那张谦恭温和的笑脸,怔了怔,心里泛起微微的波,却最终恢复平静。
  八年前的那场暗恋,早就褪变为记忆的一部分,难以抹杀却已不值得一提。
  对于梁展、陆丝,我已经完全放下,但是也不想再与他们有太多交集。
  田鸡见我不说话,凑过来问我,“怎么了?旧情的火焰燃烧了?”
  我瞪了她一眼,横抱着双手恍然道,“这些年我总结出了一个道理,你知道是什么吗?”
  “什么?”
  “男人都是浮云。”
  一直在一旁悄悄偷听我们讲话的夏捷面有错愕,田鸡有些懵了,上上下下仔细打量我,“我说,你该不会打算学李莫愁出家当尼姑了吧?这话不对呀,看破红尘还是怎么的,我记得以前也就傻,现在怎么又疯又傻的?”
  我瞥了一眼场内,淡淡道,“我哪能看破红尘,我不过就躲着红尘而已。”
  夏捷错愕的表情更甚,好奇宝宝似的,耳朵凑得更近了些,田鸡见状赶苍蝇似的赶他,“夏捷,大人讲话你听什么呢?这个活动不是你们协会搞的吗?你这个会长怎么当的?去去去。”
  夏捷像是粘在地上,站着不动,笑嘻嘻道,“黄老师,我都安排好了,没我什么事了,嘿嘿。”
  田鸡领着我们挑了个挺偏的位置,我坐在她右边,夏捷则被坐在田鸡的左边,偌大的三百号人的会场已经差不多坐满,还有些晚来的同学站在过道上,而我右边的两个女孩子指着讲台上的梁展窃窃私语,无非是“这个学长挺帅的呀”、“是呀是呀,听说还是个建筑师呢,得过不少奖的那种”。
  我莞尔偷听,觉得十分滑稽有趣,身边的女孩子甚至声音高了一度,“他无名指上有戒指吗?我没戴眼镜,什么也看不到。”
  又一个女孩听出了端倪,“看不到你还夸他帅?”
  邻座女孩嗤笑,“昨天看流星雨,我碰巧带了望远镜呀。”
  “那你再用望远镜看看他的无名指嘛。”
  “望远镜被莎莎抢走了……她看流星雨都没看帅哥那么积极。”
  这就是大学,青春洋溢、热情奔放,而我甚至不曾拥有过一天这样肆意挥洒青春的大学生活,我百感交集,还好会场内的灯光只集中在台上,我坐在乌压压的人群中,任谁也看不到我脸上的一丝惘然。
  而讲台上的梁展已经切入主题,就好像年少时给我们上课,说话逻辑清楚,侧重点分明,他不是个喜欢泛泛而谈的男人。
  我仔细观察他,八年过去,他已脱去记忆中的青涩,竟让我有点陌生。
  倒是没有预料到会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与故人相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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