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寻常也宝贝着,舍不得穿。
尽管钱半城此时满身的淤泥,但是,却始终不能掩盖她绝代的风华。面对着钱大小姐,农妇有一丝腼腆,伸手把手中的衣服放到了钱大小姐的面前:“钱大小姐,咱们这种山野村妇,没有什么像样的衣服,这件还是我随来的嫁妆,你也不要嫌弃。”
农妇的质朴和简单让钱大小姐羡慕,友好地笑笑,笑容有些苦涩,却真诚:“如今半城落难,大姐和大哥不嫌弃我们麻烦,也没鄙夷我们一身脏污,肯收留我们,还肯花钱给这书生看病已是大恩,我又怎么会嫌弃。”在这种危难的关头,他们没有冷眼旁观,没有落进下石,已经实属难得了。
“大小姐说得哪里话,望眼整个江南,谁人不知你钱大小姐的菩萨心肠,从来不会看不起我们穷人,还接济照顾着,我们这么做也是应该的。” 妇人是个老实人,虽然钱半城说得都是实话,却还是被赞扬地不好意思,起身道:“大小姐,我先把洗澡水给你收拾了,你先等等,娃还小,麻烦你先照看了,孩子他爹已经出去寻大夫了。”
“叫我半城就可以了,如今的我还算哪门子的大小姐呢?”钱半城微笑地看着抱着大腿,一脸羞涩和警惕看着她的小孩,友好地伸出手。
阿毛观察了钱半城一阵,慢慢地把手放到了钱半城的手上:“姐姐,你是仙女吗?”脆生生的话语,将屋子里的人都逗笑了。
看着阿毛并没有怕生,还很乐意和钱半城一起玩耍,农妇安心地进了柴房,生火去了。
沐浴完,钱半城穿着农妇给的衣服出来,外屋已经有了响动,虽然很想要陪在呆子的身边,但是,她此时的身份尴尬,也不好意思给屋主人惹麻烦。幸好仅隔着一道门,声音掩得也并不严实,外屋的声音清晰地传到了她的耳朵里。
“这书生的伤势,老夫实在是无能为力,他身上两处剑伤,一处是剑气所伤,虽不深,但是狭长,一直从肩膀划过腰身,也差点划破肺腑,几乎致命。至于另外一处刺伤,更是险险地避开了心脏,在错失一分就刺穿了心脏,当场毙命。如今虽然错开了心脏几公分,但是刺得颇深,出血甚多,他能活着也算是老天保佑啊!”
“可他毕竟活下来了啊,大夫啊,你不是神医吗?再想想办法吧?”菜农恳求道,她的妻子连连在身边帮声。
“若单单是这两处外伤,老夫行医四十余年,医治起来也不在话下,比较棘手的是他身上所中的毒,是乃老夫行医数载,平生罕见。恐怕是江湖仇杀人士惯有的做法。”
“毒药调配的剂量,调制过程中,添加毒草的顺序,都和配置解药息息相关。错了任何一种,都会化解药为毒药,加重毒性而已。事已,除非调制解药的人亲手给出解药,或者说出解药的配方,否则回天乏术!”老大夫撸了一把胡须,接着说道。
屋子里的钱半城闻言,顿时如遭雷击,“哐当”一声,她不小心踢到了房中的什么物件,桌子上的东西掉下来碎了一地。
料想不到房中还有他人,老大夫的声音一顿,喝道:“这屋子里还有什么人?”大夫是同仁堂的神医,悬壶济世多年,寻常一般四处奔走,神龙见首不见尾,也算是菜农运气好,进了医馆,这位祖师刚好从他处云游回来。菜农本想着,也算是那位小哥的造化,这下定然有救了。
一般情况下,像是菜农这样家境并不殷实的人家,有些小病小灾的也不会去劳烦那里的大夫,但是,书生的情况一看就不容乐观。
菜农和妇人互相看了一眼,寻着借口想要掩饰过去,钱半城却突然掀开帘子自行走了出来。大夫看见来人,先是一愣,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钱半城走到大夫的面前,仅剩两步的距离,忽听“咚”的一声,突然跪倒在大夫面前,重重地磕了几个响头,在场的人何尝有见过钱大小姐这样,一时间都没有一时间都有些呆愣,不知所措,等反应过来的时候,钱大小姐已经重重地磕完了几个头,众人连忙架着钱大小姐的胳膊,让她起来。
钱小姐却固执地跪着,恳求道:“大夫,难道没有其他的办法救治他了吗?求求您,慈悲为怀,救救他,至于诊金,我一定会想办法的。”
大夫虚扶了钱半城一下,托着她的手肘,带着她起身,一边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是大夫,他是我的病人,若是能够救治他,老夫定然不遗余力。然而,老夫确实没有他法,无能为力,钱小姐,对不起,老夫惭愧,学艺不精。”
听着大夫惋惜的语气,钱半城这次终于颓了下来,好半天,只听她状似失神地说道:“他究竟还能活多久,还有什么办法,能够延迟他的寿命?”
“最多能活三天,如果用血人参吊着,或许还能活个个把月也说不定,一切都看他自己的造化。哎--”大夫说完,叹了一口气,收拾了行李正准备离开。却看见钱半城脚下微微有血迹渗出,这才细看,发现钱大小姐裸露的肌肤上,多多少少的带了一些伤痕。大夫从随身的医药箱里拿出一瓶伤药,摆在床头,又不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如今的世道,人心险恶,世事无常,什么时候才是一个头啊。本以为,钱大小姐才貌双全,心地善良,从小锦衣华食,也算是命好的,却无奈如今却前程未卜啊!
相较于钱大小姐此时的平静,房外偷听的“梁上君子”此时又是另外一番心境,不久还失魂落魄的纤阿此时更是心绪难平,一阵惊涛骇浪。从大夫说出口,到现在,过了好久,她才领会了他那句话的意思。钴夕照竟然是,要死了吗?
一想到这个可能,纤阿的脑袋里就一阵空白,但是,不论是大夫的话,还是接下去钱大小姐口中的话,不时地都透露了这样的一个讯息。钴夕照他中毒了,将会不久于人世。
纤阿的心里一阵钝痛,自打她明白,自己或许喜欢上一个凡人,相守无望,痛彻心扉以来,纤阿的心,又一次狠狠地痛了,这一次来得更加的肆无忌惮,一开始就让她毫无招架之力。她终于明白了,原来,比起不能相爱,再也见不到他的痛,比前者痛上千百倍。
你可以不爱我,但是,至少要做到好好的!我可以再也见不到你,但至少要让我知道,你存在于世界的某一个角落,平平安安,或者幸福。
三十七 昙花一现
饶是知道生老病死是人生常态,是每个凡人必然会经历的过程;饶是晓得钴夕照此生纵然死了,也还会重新投胎转世,再世为人,但是得知他即将不久于人世的时候,纤阿心里还是痛得难以克制。男女之爱,好比人在江湖,一旦涉入,就会身不由已。
回想起来,他的每一世,不论是夏侯渊、宇文昊天,还是再前面的几世,寿命都极其短暂,昙花一现,只为“韦陀”。等到了生命中的那个她,他每一世的“情劫”,为她付出了一切过后,他这朵“昙花”的花期就到了凋谢的阶段。仿佛他来去匆匆的一生,都是为了等到在“她”面前的一次盛放,那样绚烂,那样惨烈。
这样的他,在纤阿还未曾情动的时候,并不觉得,但是如今,在她后知后觉地体会了这种感情的时候,却像是一把生锈的钝刀,厮磨着,一寸寸撕开了她的肉体,划破了她的心脏,那样片刻不给喘息的疼痛,生生的是一种折磨,比凌迟更加的残忍。
她何曾忍心,再一次眼睁睁地看着他,做一次那稍纵即逝的昙花,只是为了钱半城这个“韦陀”。若是可以,她真愿自己和他能够成为一块石头,这样他们就能互相挨着彼此,生生世世地在一起,度过年年岁岁,岁岁年年。
“即便我就在你身边,而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至少,我能看见你好好的,永远好好的。 ”纤阿心里祈祷着,一边以询问地眼神看着玄冥,他不是大神吗?钴夕照他,他真的没有救了吗?
“ 毒已入骨,无药可解。”她听见玄冥这么肯定地又回复了她一次,遏制了她心底的自欺欺人。赫敏已死,又是被钴夕照亲手斩杀的,这个世界上不会有另外一个知道配置解药的方法。纵然知道了这个毒药的名字,纵然知道了它的配方,还是一样素手无策。这样的毒药,既是毒,又是药。既可害人,又可救人。
以毒攻毒,就是要把配药着所做的毒药重新做一遍,同样的剂量,同样的步骤,方可称为解药。少了一味药,少了一克分量,弄乱了配药的先后顺序,即变成了一种新的毒药。如此歹毒的药方,果然是杀手惯用的伎俩。
除非,就像是神医说的,要么就是寻找血人参吊命,要么就是有太上老君的仙丹了。
纤阿的大脑快速地运转起来,太上老君每年所炼的仙丹千千万万,进贡给王母玉帝以及各位大仙的都是成色最好,功效俱佳的,但也不是说,他老人家就没有炼坏丹药的时候。这些炼坏的丹药,除了功效差一点,外形卖相次一点之外,也始终是一枚仙丹,若是问他讨要一颗,兴许老君心情好的时候,也并不是不能成功。
再者,天上的膳食,比起凡间来,都不是寻常的食物,王母娘娘的蟠桃、观音的圣水都有延年益寿的功效,钴夕照一介凡人,若得了这些宝贝,保命必然不是问题。即便不是这些赫赫有名的,仙界树上结出来的果子,说不定都有不同寻常的功效。
三天,仅仅只有三天,纤阿心中默念着这个数字,已经下定了决心,为钴夕照续命。三天,对于他们神仙来说,是何等短暂的时间,但如今,却如此的迫切。若是赶不及,这三天里,就会有一个人的生命,消失在尽头,若要相见,就要百年。
想法一过,纤阿迅速地消失了身影,她突然想到了浮华,这个小兽,是个吃货,要寻仙果,找它是最合适过不过了。
看着纤阿的身影一闪,踏着祥云飞上了天际,玄冥并没有阻止,只是脸上惯有的笑容却突然冷了下来。
菜农和妇人送了神医出去,回过来的时候,钱大小姐始终蹲在竹榻前守着呆子。她没有哭,但是,那样的表情却看着更加令人心疼。一时间,菜农和妇人都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只是各自叹了一口气,做自己的事情去了。他们能做的唯有把伤痕留给时间。
时间一晃,到了晚饭的时候,钱大小姐本不想要吃饭,但是推拒不了两夫妻的热情,继而又想到,呆子唯一一次用很重的语气和她说话的那次,也是告诫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也就一同随着菜农他们落了坐。
三菜一汤,很简单的样式,阿毛却吃得异常的香。他们两夫妻定然是因为她的到来,故意加了菜的,钱半城有些感动,端着饭碗,拿起筷子往嘴里送着饭,嘴里嚼着,却越来越苦涩,怎么也咽不下去,硬撑着的眼泪却越淌越多。
以为菜不和钱大小姐的胃口,两夫妻有些手忙脚乱:“钱大小姐,怎么了,是菜做得不好,不和你胃口吗?来,吃一块鸡肉,这是咱们自家养的鸡,肉很嫩,我用孩子他爹从山上挖来的笋芽儿一起煲汤做得,你尝尝看。”
越是被这样温柔地劝着,她的眼泪就留得越凶。没有了老爹,没有了呆子,从今往后何曾有人关心她的冷暖……她本以为自己早已经生无可恋的。
她钱半城看着彪悍,原来也不过是一只纸糊的老虎啊!钱半城自嘲着,离开了老爹,离开了呆子,她真的好没用。如今的她,先不说报仇,连自己维持生存都是个难事。
正劝着,屋子外面却依稀传来一阵脚步声,夫妻二人对望了一眼,立刻提高了警惕:“大小姐,你先去里屋躲躲吧。”妇人立刻收拾了多出来的一双碗筷,塞进了碗橱里。
正说着话,房门却突然被敲响了。
“来了……来了……”看着钱大小姐躲进了屋子,妇人一边出声,一边应着去开门,门外是一个身穿褐色大褂的商人,妇人喊了一声方老爷,有些奇怪,寻常没什么联系的他们,怎么会来了她家里。方老爷直截了当地表明了来意,是来接钱大小姐的。
这也巧了,他的小儿子刚好有些头痛脑热,所以请了神医给看看,无意间,家里的姬妾们谈及了钱家灭门的事情,所以就扯出了一些事情。方老爷和钱家常年有生意往来,按照辈分,钱半城还要管他叫一声世伯。
在外人看来,钱富贵和方老爷是极不对盘的冤家对头,两人同为商贾,分别是江南的首富和第二富,生意场上难免诸多矛盾,再说,这两个人只要一见面就掐架,唇枪舌战地互相不给对方面子,互相看对方不顺眼。
一方若是有什么言论和见解,另外一方定然是持驳斥反对态度的,故意和对方唱反调,怎么看都不像是朋友。其实,人这一辈子难免会遇到一个损友。也唯有互相开得起玩笑的损友,也许此生在危机时刻,才是唯一可以相信的人,方老爷就是这样一个人。
互相抬杠就是他们两个友人的相处模式。两个人虽然一见对方就争得面红耳赤,但是互相却还是敬重的,从白手起家这一点,两个人是惊人的相似。可以说英雄惜英雄。有那么一种人,即使你自己往死里贬低他,但是绝对不允许别人说一句难听的。有一种对手,叫做朋友!
神医本不是一个多嘴的长舌之人,但是,方老爷脸上自然流露的哀戚和惋惜,是绝对不会错的,所以,他就向方老爷透露了钱大小姐的踪迹。也希望方老爷能够帮衬着钱大小姐一点。
如今钱家是倒了,墙倒众人推,光靠钱大小姐一个女子,必然被人看轻。但是,若是方老爷肯帮忙,收回部分的产业还是没有问题的。更何况,有了方老爷的人脉,血人参的下落也能更早的得知,书生吊命的宝药就有了着落。
一听对方是方老爷,钱半城也就没有继续再躲,踱步走了出来,泪眼汪汪:“世伯。”
“世侄女啊,委屈你了……”方老爷的语气中是无尽地怜惜,“可有什么是世伯能够帮得了你的?你尽管说。”
钱半城一阵呜咽,她看得出来,父亲和方老爷虽然一见就吵,但是,父亲是真心拿方老爷当知己的,父亲果然慧眼,能在这混沌的浊世,清楚地看出一个人的本质,找到这样的患难之交。即便是钱家如今落魄,危难的时刻,他都能闻讯立刻地赶过来。
想到躺在竹榻上的钴夕照,虽然难以启齿,钱半城还是开口道:“世伯和老爹从商多年,见多识广,可曾有听过血人参?”
“血人参?世侄女啊,你要那玩意做什么?”方老爷看了一眼钱半城的脸色,看着她着急,也不刨根究底,直接回道,“说来也巧,这东西老夫还真是见过。”
“真的吗?它现在在哪里?”听见方老爷说这句话的时候,钱半城的心中升起了暖暖的希望,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有血人参,那么呆子是不是有救了?只要暂时忽悠了阎王,把人从鬼门关拉了过来,依照呆子的本事,一切必然都可以迎刃而解。
钴夕照有了生的希望,钱半城有点激动,直直地拽住了方老爷的袖子,却尤不自知,直到方老爷尴尬地咳了几声,她才后知后觉地收手。
体会到了钱大小姐的迫切,方老爷继续道:“血人参确实是一件稀罕的东西,出自终年大雪覆盖的雪山,但是,寻常的雪山却断然长不出来。他生长的环境异常的苛刻,必然要在附近有岩浆的雪山才能存活。及时顺利地生长了,对成长过程中的温度却也异常的苛刻,一个不好,就会前功尽弃,枯死在雪地里。所以,千万年都可能等不上一支。”
“老夫三生有幸,曾见采药的贩子在茶楼里公开叫价,虽然个头不大,长得也不甚太好,但确乃是血人参无疑,那药贩子能够采摘到,已经实属难得,若没有猜错,此时,必然被夏家的老侯爷收藏在府中。”方老爷接下去的一句话顿时让钱大小姐变了脸色,心中千回百转,五味杂陈。
夏家,为什么又是夏家,那个把她的人生全盘打乱的家族。钱半城的脸色有一抹阴邪,她钱半城对天发誓,即便万劫不复、坠入无间地狱,也要让残杀她钱家的凶手血债血偿。钱半城铁了心,眼中的狠辣一闪而过!她要复仇,哪怕不择手段!
拒绝了和方老爷一起回去,送方老爷出门的时候,钱大小姐心里已经下定了决心,她的眼中没有了丝毫的犹豫:“世伯,可否有门路给夏家带一句话,就说,他夏家若能以血人参为聘,我钱半城答应做九爷的妻子。”
方老爷听了简直不敢置信,她想要从钱半城的脸上看到一丝作弄的笑意,但是,她却异常的认真。她的眼中没有了泪意,只有坚定:“世侄女,你可是想好了?”知道事已成定局,既然钱半城下定决心这么做,即使他不带话,她必然会找他人,方老爷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