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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女游医-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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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书涵走到房门前敲了敲,“我进了。”她只是告诉里面的人她来了,可没指望有人给她开门。却不料一进去就是大好春光,安墨正在给裴明宣擦药。倒是让元书涵呆愣了一会,随后目不斜视的走过去放下手里的托盘。

    “我看看伤口愈合的怎么样。”


第十七章 余毒未清

    说起来从昨天到今天,元书涵都只是帮裴明宣做药膳,除了第一次上药和之前的把脉。虽然定下了大概的疗程,但是始终都只是估量,具体的疗程还是要看裴明宣的身体情况。好在裴明宣的食欲一直都很不错,也不枉她做那么多开胃的东西。

    而且人是铁饭是钢这句话真心不是说了好听的,人体所需的各种营养素都是通过食物获得,对于现在的裴明宣来说更是如此。就算那帮人天天拿人参燕窝养着,最终也不过是虚不受补的结果,更何况眼前这个人估计人参燕窝都吃腻了。

    话说回来裴明宣的身材那是真不错,如果不是消瘦过度的话,应该会更不错才对。就连现在还有六块腹肌展现出来,更有着和他倾城容貌不相称的古铜色肌肤,元书涵看了都觉得有那么几分可惜。

    “照这个势头,明天应该就不会流血了,安墨明天帮你家爷上药的时候注意下,若是不在流血有结痂的迹象,跟我说声就好了。不过对你来说最高兴的是,明天虽然还是流食为主却也能加些其他的。”

    这两天裴明宣估计常常觉得腹中饥饿,因为每天吃的都是健胃消食的东西,指望着裴明宣能够正常饮食。偏偏又怕裴明宣身体不好,严格限制了裴明宣的食量,这种日子过得确实是十分折腾人。

    “甚好。”裴明宣这话说的十分轻,之前也抱怨过这些东西不顶饿,这段时间虽然还没恢复之前的饭量,但是总觉得怎么吃也吃不够似的,再加上之前送来的糕点确是越吃越饿。

    看着元书涵这样坦荡的态度反倒觉得十分羞愧,他一个大男人在这一点上确实比元书涵多有不如。那么大一个孩子还带着两个婴儿,虽然怎么看都觉得十分奇怪,在元书涵这样早熟的人面前总觉得说不出口。

    非剑之前作为影子的存在,这些个俗物都是不懂的。看到非剑帮她带孩子的时候那种从容,裴明宣眼珠子差点没掉下来,那样的一个常年刀光剑影里穿梭的人,做着一个女人才做的活计,还让人觉得本来就应该如此。

    不知道裴明宣拿惯了刀剑的手,会不会刺伤两个孩子娇嫩的肌肤。虽然看元书涵的样子,非剑照顾两个孩子应该有一段时间了。“非剑的存在最好不要让外人知道,在他主子那里非剑已经是已死之人。”

    非剑的能力已经超出了那个人的掌控,所以那个人才会派人杀死非剑,可惜的是非剑并没有死去。虽然现在的非剑,就算是他们看到也不敢相认。判若两人这样的词语,用在非剑身上到算得上是恰如其份。

    “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书涵承蒙非剑照顾,若是有人想动他……”元书涵的话语到最后越来越冷,到让裴明宣觉得十分的可怕,这样充满着死亡意味的话语从这个女孩子口中说出来。

    “医毒不分家,若是真的有那等不长眼的,我也不介意送他一程。”元书涵给裴明宣一个完美的答复,却没有透露自己也会武功的事情。“其实大夫也算是很危险的一类人,真的把一个大夫往死里得罪,他会让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那些庸医除外!”

    裴明宣则是想起自家玉叔在多年前,制造出的哪一场瘟疫,虽然很不敢想象,玉叔那样的人会做出那样的事情。现在看到元书涵,裴明宣想自己找到了答案。

    “别用这样的眼神看我,这世上真正的善人往往都活不长久。你也听过龙之逆鳞狼之暗刺,谁还没有个踩不得的痛处。就算是再怎么样懦弱的人,一旦碰触到不该碰触的地方,也是会拿起刀子来杀人的。而且这种人一旦开始杀人,会比一般人更加可怕。”

    “龙之逆鳞,狼之暗刺,说得到也是十分贴切。”这也是元书涵从来不怕他的原因吧,若是惹急了元书涵是不是也会如同玉叔那样,弄出一场世人眼中的瘟疫。将无数的生命,都用来做那一场祭奠。

    元书涵的逆鳞是什么?裴明宣不是不感兴趣,只是不能去尝试。因为元书涵比玉叔更加恐怖,因为元书涵比玉叔更加的嗜杀。元书涵脾气不怎么好这一点,裴明宣到这里第一天就已经明白。

    虽然元书涵也有着自己的底线,但是对生命的轻蔑也是毋庸置疑的,就如同知道自己的身份之时,虽然觉得十分麻烦,也还是没有放弃给自己治病。至于仁心济世什么的,裴明宣觉得元书涵身上绝对没有那样的想法。

    否则元书涵就不会选择开一个成衣铺子,而是开一个悬壶济世的医馆。元书涵这样的本事,这世上大多数的疑难杂症,大概到了这里都是迎刃而解。

    “你的肠胃也已经恢复了几分,看来不用常常饿肚子了。”这人的五脏六腑都多有损伤,不单单是刀剑所伤,更多的是之后长期的不正常饮食,加上用药所造成的伤害,整个人基本上都处于一种衰竭状态。

    若是当时裴明宣再晚来几天,也许就算是自己也是回天乏术。不过元书涵倒是十分好奇,之前给裴明宣医治的是什么人,医术也可以用顶尖两个字来形容。普通的大夫面对裴明宣这样的身体状况,未必敢开药治病更遑论是让裴明宣生生多拖了这些时日。

    裴明宣体内还有些微余毒的存在,证明裴明宣一开始应该还中了剧毒,而毒还没有清除完毕裴明宣的身体就已经支持不住。“之前拔毒用的方子,我看看,回头让人准备几幅药材。”等到裴明宣的身体再恢复一些,便可以开始吃拔毒的药了。

    虽然还是不能多吃,药量只能用三分之一,终归还是不能放任这些毒在裴明宣体内。“你的伤之所以久治不愈,是因为这毒素让伤口总是流血,因为之前有人为你清除过得原因,再加上这几日药膳里头都有止血的药物,才让这伤能够有所起色。”

    元书涵摇了摇头,感谢之前那位大夫帮自己省了许多事情。“若是这毒一日不清除干净,我这病就一日不能好是吗?”


第十八章 人生在世有原则

    “剩下的毒素成不了什么大器,只是将治疗时间稍微延长一些,等到你的伤口开始结痂就立刻拔毒。这药在之前就可以煎上,每日饭后半个时辰这么一杯就够。”等伤口结痂才能够给他来一次真正的药浴,配合着针灸就能将身体里的余毒清除感情。

    奈何照这个速度来看,至少还要七至十天,这还是恢复得好的情况下。若是恢复的不好,那就得半个月以上了,何况自己还不敢给这位弄补血活血的东西。现在要是活血,毒素扩散的会更快伤口也会更加难以愈合。

    “多谢姑娘。”安墨说得十分激动,之前玉叔拿裴明宣这一身伤一点办法都没有。喝着拔毒的药也不能够在喝其他药,涵姑娘这个药膳还真是管用。虽然看上去就是吃喝沐浴,但是爷的身体真的是有所起色。

    “你还是好好看着你家爷吃东西,然后记得你家爷现在用的所有东西,都要用食醋煮过一道之后才能用。若非下雨下雪,窗子就开着通风换气,也注意不要让你家爷到外面去。若是不小心着凉了,那才是真正的糟糕。”

    裴明宣身上的伤口不知道是用什么兵器造成的,细细长长的但是却十分的深。这样的伤口用不着缝合,却比其他的伤口更加难以愈合。这样的伤口元书涵也是第一次见,好在元书涵在现代也是给人开过刀的,这样的伤口处理起来也比别人有经验。

    “小姐,东西买回来了。”青湄看不见元书涵的身影,在裴明宣的房门外敲敲门说道。周叔他们没说小姐已经出去了,也就只能在这里。若是没在也就是跟裴明宣道个歉罢了,左右也不过说自己一句莽撞。

    “你这丫头倒是精乖,王爷先用餐。再耽误下去这东西都要凉了。”两个人说话也就这么一点子功夫,正好东西端上来的时候都是滚烫的,现在吃温度倒也适宜。只是自己一会去染布,看来茯苓粉做成的那个糊糊,只能让非剑送上来了。

    元书涵让青湄去给非剑说一声,自己则是准备去染布,其他的东西她早就让周婶准备好了。就在底下那个棚子里头就能够做,她早晨对白坯布做了特殊处理,应该能够保持这香味能够经久不散。

    先用苏打水给白坯布去浆,然后讲药液倒入水温适宜的缸内,让青漫过来代替自己不断的搅拌。元书涵打算去看看自己的弟妹,从早上一直忙到现在,还没什么精力时间来关注着两个小家伙。

    看见元书涵,两个小家伙显得非常激动,元书涵还看到他们抬了抬头。算算时间现在到了一个月,也该是孩子抬头的时间,只是元书涵也还是十分激动。以前在书上看到这样的知识,不过是了解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罢了,现在看到这样的景象却觉得忍不住激动。

    果然是不是自己的孩子有很大的差别,元书涵也承认自己没有达到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境界。至于对裴明宣那种比较好的态度,元书涵只能够承认自己是一个看脸的人。虽然比较恼怒那人长得比自己漂亮多了,但是那样的美人虽在病中也是十分养眼的。

    再说也就这段时间能够看看,过段时间可就不能看了。裴明宣和非剑不一样,非剑能够一直留在自己身边,就算要离别也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裴明宣留在这里不过是几个月罢了,最长也不超过一年时间,元书涵自然是能看的时候多看两眼。

    就算是不为裴明宣着迷,也多少可以提高一下自己的审美,虽然一直觉得那一身古铜色的皮肤是暴遣天物。但是也不得不承认,那样的皮肤给裴明宣增添了男子气概,这真是一个十分矛盾的事情。

    将书萦抱在怀中,拿起一边的拨浪鼓轻轻的逗弄着孩子,元书涵觉得再多的苦再多的累都值得了,更何况现在这样哪里称得上苦或者累,以前训练的时候比这些更苦更累的都尝试过。

    这两个小家伙和自己还真是有缘分,一开始不就是这两个小家伙唤醒了自己,虽然那时候是因为两个孩子没有吃的而哭闹。想起刚刚穿越来的那段时间,元书涵就想起为了几个孩子操碎了心的爹爹,还有那个超级找揍的大伯。

    若是没有那样一个大伯,估计自己一家人现在过着的还是幸福生活。父亲母亲会安排好自己和两个孩子的生活,虽然那时候大概自己会沦落称为保姆,但是那种一家人在一起的幸福,却是元书涵心中所向往的,哪怕那些东西是那样的不切实际。

    “这两个孩子,真的很好!”非剑感叹了一句,自己刚醒来的时候,看到的是元书涵在喂两个孩子吃东西。那个时候孩子们吃的糊不像是现在这样的浓,清淡的跟谁其实也差不了多少。

    看着那个慈父为女儿和两个孩子,安排以后的生活,当安排好一切之后死去。非剑在那一瞬间是那样的感动,为这家人而感动。虽然总觉得元书涵太过冷淡了些,却不料原来冷淡的背后是这样的柔情。

    虽然能获得这样的柔情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屈指可数。其实自己还是有几分羡艳,因为自己从来都没有感受过那种温暖。却没想到虽然元书涵对自己那么冷淡,对他却也是那样的不同,和人们常说的男女之情也不一样。

    元书涵做什么考量都有自己一份,让他时常想起那个男人,元书涵的父亲。他也明白元书涵为什么选择将自己一身医术隐藏的原因,一个连自己父亲都不用能挽救的人,却要用一身医术去挽救别人的生命。

    想救的人就不了,其他的人就算救上再多又能如何?若不是现在各种各样的事情,他们急迫的需要许多钱财,元书涵也不会为人看诊。这也是因为时事的顺应而为,是元书涵对这个世界生存法则的一种认同。

    这个答案是元书涵自己给他的,哪怕这个答案最痛苦的是元书涵自己。人生存于世,总是要融入这个世界,总不能真的去偷去抢。虽然他们有这个能力,但并不代表他们可以放弃原则。


第十九章 关于女孩的定义

    “裴明宣帮我看看这布怎样?”忘忧哪里得出的答案是十分好,但是男子和女子始终都是有区别的,忘忧也建议元书涵问问东方昭和裴明宣的意见。他们一个是为高权重见识不凡,一个是常年经商商业的眼光比较好。

    虽然家里头有这么一位娇客,但是东方昭也不会天天往这里跑,只要裴明宣记住自己给他引荐大夫的恩情就好。其他的事情若是做的太多了,只会让人觉得太过谄媚,反倒让人觉得心中不悦。

    对于这个分寸,东方昭自然会好好把握。既不能让人觉得十分冷淡,又不能让人觉得太过热情。更何况看元书涵这样的态度,大概是不怎么希望见到自己的。毕竟裴明宣身份尊贵,却也是一个大麻烦。

    “真不知道那样高的医术,怎会为一块布欣喜若狂。”裴明宣摇了摇头,觉得今天元书涵特别像小孩子,之前喊青湄买东西的时候是这样,现在这不知道什么布也让她这样。想起之前元书涵听说东西买回来,就立马离开了自己,裴明宣心里头多少还有些抑郁。

    自己这个病人看来也不是那么重要,却又让裴明宣觉得开心,这也算是不拿自己当外人的一种。加上他们之间该做的也做好了,元书涵留着也不过是陪自己聊天罢了。难得遇到元书涵这样的女子,裴明宣还是想和她多说说话。

    哪怕元书涵的话比自己还少,多少也是个能交流的伴。

    “这布好像是涵姑娘亲自染得,自然是不一样。”裴明宣多数都在房间里投呆着,大小事情都是安墨在跑腿。自然不知道元书涵究竟在干什么, 就算是听出了元书涵话语中的欣喜,对于这些事情也是一片茫然。

    “不过这样的涵姑娘,倒是更像一个十岁的孩子。”元书涵表现得太过成熟,导致他们都忘了这只是个十岁的孩子。就用平时跟成年人相处的方式跟元书涵相处,果然是沟通无障碍。

    “有些人家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定亲了,可算不得是什么孩子。”裴明宣摇了摇头,坚决不肯承认元书涵是一个孩子。就算元书涵确实是比较小,裴明宣私心里头还是不愿意承认,裴明宣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爷这话可不能这么说,若按照定亲来论,这还未出生便订了亲的也是有的。”安墨倒也不是故意和裴明宣做对,只是想要自家主子开心些罢了。元书涵那样少年老成的孩子,不也有露出笑容的时候。

    “你这小子诚心找揍。”裴明宣瞪了安墨一眼,却被元书涵看了个正着。

    “安墨确实是个找揍的孩子。这一点我万分赞同。不要说我小肚鸡肠,孔夫子曾说过:唯小人和女子难养也。”元书涵这话纯属说笑,也是报了昨天的一箭之仇。虽然说当时免去了安墨的惩罚,可是那是人手不够用的原因。

    今天好容易把事情都给理顺了,却找不到理由责罚安墨,说起来元书涵还是有些遗憾。

    面对元书涵这样的调笑,安墨吹胡子瞪眼却忍不住自己笑了,裴明宣则是含蓄的露出了一个微笑。“涵姑娘真是个有趣的人。”那样说等于承认了自己的瑕疵必报,他却意外的觉得这样的元书涵很可爱。

    看安墨那个样子,也不过是哭笑不得吧,却也对元书涵生不起责怪的心思。他向来自持,也忍不住轻赞了一句。哪怕元书涵听了之后并不觉得十分高兴,裴明宣也自己认了,却见元书涵还是一片落落大方。

    “先帮我看看,这布和平日所见不一样,按照我预先设想来说,做成衣服穿带久了应该对身体有些好处,还能够缓解一些轻微的病症。只因无先例可寻,多少让人有些摸不准。”

    裴明宣接过布来,只觉得有一种淡淡的清香萦绕鼻端。“这颜色不错,带着的草木清香若是经久不褪的话,估计能和软烟罗一拼。”曾经以为元书涵说做成衣铺子,不过是闹着玩的罢了。

    但是看到这块布的时候,裴明宣知道元书涵一直在努力,虽然努力的方向只是成衣铺子的原料。“至于治病,这个我也不知,不过这清香闻着到让人十分舒服。”裴明宣最后给出一个很肯定的答案,也大概估计了下这个东西的价值。

    就像是元书涵自己所说,这个东西并没有什么先例可循,所以还有一些假设性的东西需要解决。本身带着香味的布,这一点就足够让这个东西价值不菲。当然也是因为这个香味让人十分舒服的原因,虽然那样鲜艳的红没几个人能穿的十分好看。

    好在这样鲜艳的颜色,还是有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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