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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要逆袭!-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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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的境地。
    就这个意义上说,疤子看到她真的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但他也知道,疤子不是什么冒失的人,既然这么说了,肯定有着原因。所以他耐心地等着他继续说道——
    “我现在在一间酒吧,嫂子和她朋友坐在吧台边。”
    “酒吧?”沈子煜微扬起眉。
    “是的。”疤子非常实在地分析说,“嫂子这几年都没来过这种地方,今天突然来了,理由只有一个——她心情不好。沈少,现在正是你出手的大好时机啊!”
    “……”
    “正所谓‘机不可失,鸭不再来’。”疤子劝说道,“沈少,你真的不来看看?要不要我现在把地址发给你?”
    回应他的,是电话挂断的“嘟嘟”声。
    疤子撇了撇嘴,心想自己现在跟着的这个老大哪里都好,就是这方面实在不够爷们。犹犹豫豫的,哪怕是煮熟的鸭子,最后也给飞了。
    而另一边。
    挂断了电话的沈子煜将目光集中在眼前的文件上,却无论如何都无法集中精神了。
    他抿起唇角,随手将笔丢到一边,站起身推开椅子,走到落地窗前看着下方的夜景。就这么出神地站了一小会,他快步转过身走到桌边,再次拿起电话。
    电话才响了一声,就被接起。
    “你在哪?”
    疤子“嘿”了一声,把地址报完后,说:“说起来,沈少,据说最近这家店出了几次事,老四朋友的表妹就是其中一个受害者,所以我今天才会来看看。你看……”
    “嘟嘟嘟——”
    回应他的,又是一片忙音。
    疤子摇了下头,嘴角微微勾起。
    不过他也没撒谎,最近这家店的确是出了几件事,准确来说,是这家店附近的小巷里出了几起“轮奸”案。事情之所以没有爆出来,是因为这些犯罪者在非礼了女性后,还会恶劣地拍照,威胁受害者说“如果你报警,明天你的照片就会布满整个城市;当然,如果你保持沉默,我们也不会自讨苦吃。反正咱们素不相识,我们也没法拿着照片去威胁你,是吧?”。在这一番话下,目前为止的受害者都选择了忍气吞声。
    包括老四朋友的表妹。
    老四朋友还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才发觉了这件事,可他表妹害怕照片被散播出来,死活都不肯说具体细节。唯一知道的只有——那姑娘在出事前,来过这家酒吧。
    疤子对这种事也不擅长,更不是专业的“破案人员”,今天来多少还是看在兄弟的份上,却没成想居然看到了“嫂子”——也是意外之喜。
    他打完电话后,估算着沈少到的时间,继续坐在角落里“盯梢”起来。
    阮婉并不知道自己被“盯上”了,只是继续坐在吧台边和钱姑娘聊着天。
    “我还以为能有多好玩,其实也就这样嘛。”终于“尝鲜”完毕的钱姑娘表情失望地说。
    “……很多东西不都是这样么?”
    “倒也是。”钱姑娘跳下高脚凳,说,“我去个洗手间,然后我们就回去吧。”
    “我陪你去吧。”阮婉也跳下来。
    “不用了。”
    “走吧。”阮婉摇头,很坚持地说。
    如果是其他地方,她不会这样,不过这种地方嘛,还是组队吧。就当她是小心过头吧,但是说实话,自从有巧巧的事情后,她真的……
    钱姑娘也就没再拒绝。
    洗手间那边的灯光倒是很明亮,甚至给了人一种“穿过黑夜到达黎明”的感脚,而且一路上都很“干净”,没有遇到什么尴尬状况。
    阮婉站在洗手间门口,笑着对钱姑娘说:“你去吧,我在外面等你。”
    “好。”
    阮婉站在门口,习惯性地想摸出手机来玩,结果却掏了个空,这才想起,她们俩的手机之前都被钱钱给丢到一边。出门时,完全忘记了这回事。
    不过忘带了也没办法,她只能在门口干站着。
    就在此时……
    “你刚才有没有感觉到风?”
    “风?没有啊,隔间里又没窗户,哪里来的风。”
    “可能是隔壁隔间来的吧,它不是靠墙吗?似乎有窗。”
    “嗯,很有可能。”
    两个说着话的妹子走出了女洗手间。
    原本正低头看着掌纹的阮婉神色蓦地一顿。
    洗手间。
    隔间。
    窗户。
    风。
    “!!!”
    她终于想起来,自己为什么会觉得这间酒吧耳熟了。
    
    第143章 囧囧有神
    
    上辈子这个时候,有一起事件在本市引起了不小的风波。
    阮婉上辈子知道它时,还是因为学校的通知——告诫在校学生尽量不要去事发地酒吧一条街附近。她当时还庆幸了下“幸好挺久不去了”,以及,“绿”这个名字还挺特别的。
    也正因此,她完全没把这件事归入重要记忆的范围内。
    直到此刻,终于想起。
    阮婉想到此,脸色大变,想也不想地冲进洗手间,开口就喊:“钱钱?!”
    她心中祈祷着:回答我!回答我!!回答我!!!
    哪怕被其他人当成变态也好,哪怕事后被钱钱嘲笑也好,她只希望能得到朋友的回应。
    然而……
    最糟糕的情况似乎还是发生了。
    洗手间内,没有传来任何应答的声音。
    阮婉不信邪地一个个推开隔间门,一个,两个,三个……
    全都是空的。
    刚才一边说话一边走出去的那两位女性,似乎就是这里最后的人了。可是,这又怎么可能呢?
    走到最后一个隔间门口时,阮婉的心跳得格外厉害,简直好像要从胸腔中蹦出。她的手心中攥着一把汗,对于不清楚一切的人来说,这只是一扇最普通的门而已,但对于了解情况的人来说,它……
    “吱呀——”
    门被推开。
    其中空无一人。
    只有冷风吹过。
    阮婉的视线落到那扇还残留着一丝缝隙的窗户上,目光骤然一凝,走过去从窗台上拿起一颗珠子——今天钱钱穿的打底裙下面有着长长的不规则流苏,全都是由各种珠子穿成的。因为自己洗很麻烦,所以她经常抱怨。
    她想也不想地转过身就想跑出去寻求他人帮助,虽然她知道这种时候耽搁不得,但如果真的只有她一个人追出去的话,别提救人了,简直就是给人送菜!
    然而,就在她转身的瞬间,门无声地动了。
    一只手从门后伸出,将一张手帕紧紧地捂在阮婉的口鼻上。
    “唔!”
    阮婉瞪大双眸,意识到自己应该屏住呼吸时,已经有些晚,到底还是吸入了不该吸入的事物。
    她的意识一点点模糊,最终,整个身体都软了下来。
    藏在门后的男人伸出手接住她软倒的身体,捏住她的下巴仔细看了片刻,露出一抹邪恶的笑容,转而扛着她温热的身体,越过窗户……
    窗外正是一条小巷。
    这男子熟门熟路地走了一小段路后,就见不远处正站着几个人,几人中央的地上还放着一名昏迷着的女子。如若阮婉意识还清醒,一定能认出她正是钱钱。
    “怎么这么久?”等待的几人中,有人不耐烦地问道。
    “准备走的时候,来了个不错的货色。”后来的男子一边说着,一边走过去将阮婉丢在地上,顺带说,“她刚才急匆匆地在里面找你们先抓到的这个,看来干完今天这票后,我们最好歇一段。”
    一听他这话,其余几人都露出了不甘的表情。
    他们都是住在附近的闲汉,平时没事也会泡泡酒吧,寻找点刺激。
    之所以会做这种事,最初是因为一个意外……
    “绿”的女士洗手间那个隔间的窗户,平时是会从内侧关着的,且用的是不透光的玻璃。那一天,他们其中两人路过时,意外地看到那窗户开着,仅仅只是开着也就算了,问题是,里面还有一名女子昏睡在马桶上,地上还有些许污迹。明显是吃多了来吐的,窗户显然也是她开了透气的。
    一看之下,邪念横生。
    两人就那么爬进窗户钻进洗手间中,把那名女子偷偷摸摸地扛出来玷污了。事后,他们把那也不知是昏迷过去,还是酒醉太深的女性给送了回去。
    最初也是担惊受怕了一段时日,结果发现完全没事后,他们便时不时路经那儿,希望能再“捡点便宜”。
    可那种事又怎么可能总是发生。
    之后,两人把这件事当成一件值得炫耀的事,和其他几人说了。然后,一群人琢磨出了这么个主意。于是,那间洗手间隔间,便成为了他们的“天然狩猎场”。因为“事后拍照威胁”的缘故,几人至今为止都没被抓,这也让他们的胆子越来越大。
    不过,出事真的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比如上辈子,他们就是不小心抓了同时去洗手间的两位女性中的一人,最终事发被捕。
    而这辈子……
    “收手?”一人不满地说,“我们还没玩够呢。”
    “那也没法子,真被抓了可就没得玩了,不然我们换个地方?”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又有一人蹲下身,注视着昏睡中的两人,露出了恶心的笑容,“先把今天的玩完再说。”
    “倒也是。”最后来的男子邪笑地解开了皮带扣,“我最后带的这个货色比之前的都好,我要先来。”
    一人拨开阮婉的发丝看了下,不满道:“便宜你了,我要第二个。”
    衣服摩擦的悉索声响起。
    再然后……
    “谁?!”
    原本还嘻嘻哈哈笑着的几人警觉地看到一侧,黑暗与伴随着夜色而升腾起的冷雾中,一个身形踏着仿若踩在心跳上的有力步伐,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
    也许是在被捂住口鼻时意识到需要屏气的缘故,阮婉醒的比谁意识到的都要早。她虽然心如寒冰,却努力又努力地睁开双眼,然而睁眼的瞬间,入眼所及地却不知她所想到的那些糟糕的情形,而是……
    打……架?
    “啊啊啊!”
    惨叫声响起。
    然后是溅在地上的血。
    她的呼吸本能地一窒。
    下一秒,一只手捂住了她的双眸,有人在她耳边低声说:“别看了。”
    这个温度……
    她尚觉疑虑,就被这个声音吸引了全部注意,因为这声音分明属于……
    沈子煜。
    但现在显然不是在意这些的时候,她抬起双手扒拉着遮蔽住视线的那只手,声音急切地问道:“钱钱!钱钱她……”一边说着,她一边努力想站起来,却是一个踉跄,差点跪倒在地。
    “她没事。”沈子煜低声回答说。
    说话间,他一把将她抱了起来。
    “她在哪?”阮婉也没管他的动作,继续急切地问。
    就在此时,一个声音从身旁传来——疤子抱着依旧昏迷着的钱钱,笑着说:“放心吧,大嫂。你朋友没事,就是还在昏迷,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阮婉松了口气,只感觉整颗心都定了下来。
    与此同时,她才意识到几件事。
    一,这位正抱着钱钱往小巷外走的、脸上带着疤的男子似曾相识;二,他叫她大嫂;三……
    她注意到自己只穿着打底裙,外面套着明显不属于自己的大衣。
    发觉这件事的同时,阮婉脸色一变,不过随即又松了口气,她本身并没有遭受任何侵害。
    注意到她脸色变化的沈子煜抿紧唇角,低声说:“你外套脏了,先穿我的吧。”
    “脏了?”
    “是啊,大嫂,全都是血。”疤子插嘴说。
    阮婉:“……”
    沈子煜:“……”
    阮婉决定不再追问下去。
    沈子煜则警告性地看了疤子一眼,后者明智地决定不再多话。
    小巷的尽头停着一辆通体漆黑的商务车。
    “沈少,疤子哥。”司机远远地看到几人,打开车门跑下来,毕恭毕敬地喊道。又因看到两人手中的女子,他非常知机地将宽敞后座的车门打开。
    疤子首先将钱钱给放到了一边座位上。
    下一秒,阮婉被放到了另一侧的座位上坐下,她注视着外套都依旧好好在身上的钱钱,长舒了口气,她没说什么“我们自己可以走”之类的逞强话,只抬起头眼神诚恳地道谢:“谢谢,今天真是多亏你了。”否则,她真的不敢想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嗯。”沈子煜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居然能得到她的一句“谢”,一时之间有些无措,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应了声。而且,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上半身进入车内,从一侧座位的下面拿出了一只医药箱。
    阮婉原本以为他哪里受伤了,却见他随手将箱子放在车厢边缘,然后,单膝跪在了地上,抓住了她的小腿。
    “嘶!”
    注意力集中到腿上时,阮婉感觉到了一股突如其来的疼痛感,这种感觉让她本能地轻嘶出声并且瑟缩了下。
    阮婉发现自己的脚踝处好像不知在哪里蹭破了,鲜血将那一块的保暖丝袜都染红了一小片。她也直到这时才意识到,沈子煜似乎是想替她包扎……
    她咬了下唇,说:“不用了,我回去后自己处理下就可以了。”
    沈子煜没有说话,只用干净利落地、剪开丝袜的动作表达了自己坚定的态度。
    阮婉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己一眨眼就不能再穿的袜子,鬼使神差地冒出一句:“很贵的……”
    她没撒谎,这种又薄又显瘦又暖和的款真的很贵的,买的时候她下了很久的决心好么!
    正准备清理伤口的沈子煜身体一僵,他看了看手中的棉花球与双氧水,又看了看被他从中间剪掉一段、明显不可能再穿的袜子,真心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可又觉得她难得主动对她说话,他说什么也得对上。于是他脑子也是一时智障,回答说——
    “我待会买来赔你。”
    这话一出,不光是两人,连在场的“第三者”疤子也是囧囧有神了。他心生佩服地想:老大不愧是老大,在人家还琢磨着该怎么送花追姑娘的时候,他就已经送上贴身丝袜了,了不起啊!
    
    第144章 改变态度
    
    也许因为这话题太尴尬,于是当事者双方同时决定忽视它。
    不得不说,“黑历史”众多的沈二少在包扎伤口这件事上果然很有天分,不过片刻,就处理好了阮婉脚踝处的伤口。后者感受着脚踝处依旧残存着的疼痛感,低头看着正整理着医药箱的沈子煜,再次低声道了个谢。
    “没事。”沈子煜低头回答说,然后站起身,将箱子放入一侧座位下,说,“我送你们回去。”他的话语声虽不大,却包含着不容拒绝的味道。无论如何,他是绝不会放任已经受伤的她带着另一个昏迷着的姑娘打车回去的。
    阮婉自然意会到了他话语中的意味,但她早就过了中二期,自然不会产生什么逆反心理然后故意找茬什么的,只是点了下头。
    原本靠站在车边的疤子一听这话,动作迅速地拉开车门坐在副驾驶位上,顺带回头朝“沈少”挤眉弄眼了下。
    沈子煜:“……”
    作为一个教科书版的傲娇,他就算心里满意疤子的行为,也绝对是不会开口赞扬的。更别提,他这眼神抛地她都看到了好么!
    阮婉微抽了下嘴角,沉默地往座位里面挪了挪。
    沈子煜于是坐上车。
    两人间,隔着一人的空隙。
    车辆很快行驶起来。
    车内没有人说话。
    感觉到异常气氛的司机是不敢开口。
    疤子心里有点着急,却也只能干瞪眼。
    钱钱没法开口。
    沈子煜其实很想和她说点什么,哪怕只是普通的客套话也好,但是,他们又该客套些什么呢?这么长时间以来,他们之间算是毫无交集。他甚至于不知道,阮婉是不是还对他差点害死她那件事耿耿于怀——当然,就算真的如此,他也绝不可能责怪她小气,他之前真的做得太过。
    所以这时,唯一能开口的只有阮婉了。
    而她也的确有想问的事情。
    “刚才那几个人……怎么样了?”说实话,和许久没有交流的人说话,的确是有点尴尬的。不过一旦开始,也就没什么了。
    而且说实话,她对沈子煜这个人的观感,其实有点微妙。
    虽然他曾经差点害死她,她也觉得他真心是个大麻烦,但也不能说是她厌恶或者仇恨他,只是……该怎么说呢?觉得潜意识里觉得应该“敬而远之”,最好不要太接近比较好。
    更别提,他这次还救了她。
    如果……如果真的发生了那种事,她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样,更不知道钱钱会怎么样。更别提,如果不是她提出要来这边,钱钱也不会进入“绿”。只要一想到那些可能发生的事,她只觉得毛骨悚然,随即就只觉察到“劫后余生”的庆幸。要知道,对于女性来说,有些事甚至比死亡更可怕。不是什么落后的“贞洁思维”,而是,有些伤害真心是会持续一生的。
    这么看来,沈子煜的确曾经差点害死她,但同时,他现在也救了她和钱钱的命。一来一去,扯平是绰绰有余的。
    阮婉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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