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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香。”王爷爷果然嗅着味道抬起头,发现隔壁那看着长大的漂亮小女孩正站在自己面前啃大肉包,一咬一口肉,一咬一口汤,馋的人掉牙。他顿时就笑了,“好你个小婉,故意来馋你王爷爷?真是越来越像你外婆了。”
阮婉:“……”外婆你到底都做过些什么?
不过她还真不是来馋老爷子的,而是来——
“王爷爷,你送我伞,我请你吃包子。”
以成熟的眼光看世界,过去没能注意到的事,现在却看得分明。在她说自己是去帮外婆买包子时,王爷爷分明羡慕得紧,其实也难怪,他就王叔叔一个儿子,还在外地工作,一年之回来数次,每次都停留不久太长时间。老人孤独一人居住,哪怕朋友再多,心里也是孤独的。她清楚地记得,外婆去世后第二年,王爷爷就跟着去世了。死时一个人在家,遗体直到第二天才被来串门的老伙伴发现。匆忙赶回来的王叔叔嚎啕大哭地跪在地上,一个头接着一个头地磕,鲜血流了满地。
然后,阮婉无语地发现王爷爷他居然紧张起来了,站起身后双手在身上的围裙上狠擦了几下,才伸出手来接包子袋,顺带还咧开嘴,笑得别提有多开心了,一副“我没白疼你这孩子”的模样。
阮婉惦记着还在炉子上小火煮着的粥,和王爷爷稍微聊了几句后,就出了门。才一迈过门槛,她就看到了太阳。清晨的它不够暖融,却也绝不刺眼,洒下一片柔光,让人心底熨贴。
她于是就踏着这日光进了家门,远远地就闻到了粥香。阮婉愣了下,脚步匆匆地朝厨房走去,远远地就看到外婆正站在炉边,捏着那只瓷勺不疾不徐地搅拌着那锅白米粥。
烟雾袅袅,香气四溢间,外婆转过头,朝她露出一个笑容。
她做过这样的梦,在外婆去世之后。
阮婉不自觉地就停住了脚步,愣愣地站在原地,蓦然就有种自己正在做梦的感觉。不敢说话不敢动,生怕一不小心,就把这美梦给毁了。
但是……
“小婉,愣着做什么?过来啊。”
“……嗯!”
阮婉终于回过神,脸上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她甩掉一身的小心翼翼,大步朝外婆所在的地方跑去——真好,不是梦。
第3章 乐极生悲
比起她,外婆才是真正地做白粥的好手。
白米粥在煲了二十五分钟后,一定要再开盖搅拌十分钟,这是最后的步骤也是最关键的步骤之一。
外婆枯瘦的手腕上戴着一只式样古老的金镯子,从前还是熊孩子的她觉得这很难看,很嫌弃地问她能不能取掉,外婆破天荒地跟她动了真火。后来她才知道,这只镯子原本属于外婆的婆婆,外公拿着它上门求亲,并在新婚的时候亲手把它戴在了外婆的手上。从这之后,它再没有被取下。也许是眼光不同了,现在再看这镯子,倒是很有几分古拙的美,而且金这种东西,不是谁都能压得住的,一个不好就俗了。外婆却完全不会让人这么觉得,这只镯子戴在她不再细瘦白嫩更不再洋溢着生命活力的手腕上,并不难看,只让人觉得相得益彰。
“又发什么呆?去拿碗盘和筷子。”
“嗳。”阮婉应了声,用盘子把包子给热腾腾的包子给装起来,顺带还拿出了一小叠之前吃剩下的泡藕片——这玩意她最喜欢吃,开胃又可口。吃了这么多年,还是外婆做的最好。
这么多年,阮婉吃过无数种早餐,不过比来比去,最喜欢的果然还是现在这样。
白米粥熬得极化极糯,一口喝下去满是米油;泡藕又辣又脆,还有点开胃的酸;包子一咬一口馅,鲜香无比。于是乎,一不小心就吃撑了。好在早上吃多点也没事,不至于像晚餐吃多那样辗转反侧不能眠。
饭后,她主动收拾起碗碟。
外婆却叫住了她:“小婉。”
“嗯?”
“怎么突然就想起洗衣服准备早饭了?”
“……”
“粥还熬得挺地道,我都没教过你这个,什么时候学的?”
阮婉手上的动作顿住,她可以说“我平时看您做多了,自然就学会了”,却不知为何,就是不想对面前的老人撒谎。于是她保持了沉默。
这种沉默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一只温暖的手打破了这短暂的尴尬——阮婉抬起头,有些讶异地看着摸着自己脑袋的外婆,就得到了一个温暖的笑容。
“傻囡囡,不想说就不说,外婆不会逼你的。”
阮婉才刚露出感动的表情,情绪就被外婆的下一句话给击沉了——
“这么大了还总哭鼻子,真是不知羞。”
“……我没哭。”
“嗯,我知道,还差一点嘛。”
阮婉:“……”总说大实话,还能不能愉快地交流了呀?
欢快地笑了几声后,外婆站起身朝客厅走去,一边走一边念叨着:“拿起干净碗放下脏筷子,真舒服。”
阮婉哭笑不得地将碗筷摞起,“拿起干净碗放下脏筷子”是本地的方言,而且是贬义方言,疑似是什么都不干。外婆拿它来形容惬意生活也真是让人醉了,而且,今天之前的她就是方言中说的那种人,所以,她微妙地觉得自己膝盖中了一箭,更是醉了几分。
不一会,客厅的电视声响起。
阮婉于是一边听着那俏丽多变韵味十足的越剧,一边洗完了锅碗。
接下来的时间,外婆似乎已经完全接受了她“突然变勤快”的事实,没阻止她洗衣做饭也没阻止她打扫卫生,只是会充当“生活老师”,时不时教导她一些有用的、能让饭菜变得更美味的常识。上辈子的阮婉从来不知道,简单的居家生活也能这么快活,让人的整颗心都平静了下来。抚摸着胸口时,能切实地感觉到它在那里。没有四处游荡,也没有支离破碎,更没有惶恐不安,就那么被安稳地待在那里,被小心呵护着。
这种难言的平静,让她恨不得日子就像这样一直持续下去。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生活不可能毫无改变,她也……还想再遇到他。
这一天清晨,外婆出门回来时,带回了一只新热水袋以及几根排骨,原因是昨晚阮婉睡觉时脚抽筋,两人商量了下后,一致认为这是缺钙,可以熬一锅莲藕排骨汤喝。
所以骨汤中,阮婉最喜欢喝的就是莲藕排骨汤了,莲藕清香,汤也不腻。所以她喜滋滋地就上来接排骨,却没成想下一秒就被雷给劈了——
“刚才在肉铺,我看到张老师了。她提醒我别忘了让你大后天去报名,对了,你寒假作业做完了吗?”
阮婉整个人当场石化。
报、报名?
寒假作业???
重生回来日子过得太舒服,她完全忘记自己还是个学生了!更忘记现在是初一的寒假了!更更更忘记自己还有一堆寒假作业没写了!!!
眼看着外孙女呆愣在原地风中凌乱,外婆叹了口气:“这汤,还是我来熬吧。”
“外婆……”阮婉眨巴眨巴眼,可怜兮兮地看向外婆,努力卖萌寻求帮助,比如跟老师说“阮婉最近生病了,没法做作业”之类的。
外婆又叹了口气:“哎呀,年纪大了,站一会儿就腰酸背疼,回去休息会儿。”
然后,她就不负责任地进屋了,留下阮婉站在原地吐血三升——外婆你为何如此卖队友!还能爱么?
她于是灰溜溜地缩回卧室,东翻西找一番后,总算在桌边的角落里找到了自己的书包。瞧这状态,寒假开始以来估计都没被打开过。她上辈子就不爱学习,初中三年成绩平平,后来到了那边……就更加跟不上。急得要死却又毫无办法,跟妈妈哭诉后,妈妈却让比她小一岁的乔心愿帮她补习。乔心愿的功课的确比她好,但对于当时的她来说,这太伤自尊,从此后,她就更加不思进取,到最后都不够普通大学分数线。最后还是乔心愿的爸爸——她名义上的继父帮了个忙,把她塞进了一所普通大学。
综上所述,学习这玩意从来都不是她擅长的。
但这辈子不行,她虽然知道他从来不在乎这个,但她也不想和他相差太远。
都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所以,一切都从寒假作业开始!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些看着眼熟却完全看不懂的题目是怎么一回事???
阮婉当场就给初中数学给跪了。别看这里是小镇,老师却格外负责,作业答案都给撕了——其实这也正常,乡里乡亲的,哪个老师若是失了责放任学生自流,谁都会在背后戳脊梁骨,脾气不好的老大爷老奶奶,更是敢直接跳着脚地骂人乃至动手。敢还手?嘿!当街上的其他年轻人是摆设吗?
阮婉真想把手中这些乱七八糟的作业给丢了,爱谁做谁做去。她上辈子脾气从来就不好,别看她在一部分面前装的乖巧,实际上真可以说是一点就爆。后来他就总是从身后抱着她,轻声说——
“闭上双眼,深吸口气。”
“缓缓呼出。”
“再深吸。”
“有没有觉得心情美妙了点?”
……
其实他的方法对她来说并没有什么用,让她冷静下来的从来就是他低沉好听的声音——她有点声控,所以集中去听某个声音时,就很容易忘记其他事情。
大概是习惯了这件事吧,他不在以后,她暴躁时就总是像现在这样,闭上双眼深呼吸再吐气。每当这时,阮婉总觉得他就在自己身后,用温暖的双手紧扣着自己的腰。想着想着,她也就渐渐地冷静了下来。
眼下这点小坎都过不去,她怎么好意思混入重生党的行列?
老师很厚道,除了寒假作业就没再布置额外的作业,所以她的“工作”只有眼前这些。这里初一的学科是七门,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主课外加政治地理历史和生物四门副课。
其中,数学生物……先丢一边吧,数学还好一点,初一数学很容易,只要把所有公式看一遍还能做。至于生物……她早忘光了,重看课本需要太多时间。
语文还是没问题的,她从初中起语文就不错,高中亦然,大学时读的也是中文系,毕业后从事的工作也勉强称得上是文字工作。
至于英语,她在混得人见人厌之后跟着他去国外住了几年。环境逼迫下,她飞速地从最初的“外语盲”变成了“日常外语通”,这也证明了人的潜力实在是无穷的。
现在的政治地理历史都还算容易,比对着目录比较容易翻找到答案。
阮婉一边“唰唰唰”地挥动着笔杆子,一边泪流满面地想,幸好现在是寒假,幸好寒假作业比较薄,幸好老师批改寒假作业不会逐字逐句去看,部分地方还能糊弄,否则真是要了人的老命了!
即便如此,她也花了足足两天时间才处理完这五本寒假作业。
上辈子加这辈子,她还是第一次这么“努力学习”过,到最后,哪怕晚上闭上眼,眼前都浮动着各种与课本作业有关的文字。她对此真是苦不堪言,外婆却似乎相当喜闻乐见,餐餐丰盛,实在是让阮婉痛并快乐着。
又是一天清晨,吃饱喝足的阮婉坐在桌边,目光呆滞地看着面前的数学和生物作业,只觉得生无可恋——她这个重生党已经拜服在作业大魔王的大毛腿下了!
就在此时……
第4章 及时甘霖
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它被接起后又过了几秒,外婆的声音响起——
“小婉,你的电话!”
“……哦。”阮婉疑惑地站起身,重生回来这么多天,她还是第一次接到电话,完全不知道是谁打来的。不过应该不是妈妈,如果是的话,外婆的语调不会是这样。所以最大的可能是她的同学,不过,是谁呢?
阮婉原本很担心,因为初中同学她几乎都记不太清了。但一接起电话,她就发现,有些记忆原来一直都在从未忘怀,只是藏在角落里落满了灰尘,静待着她将它们取出来而已。
“阮婉。”
“……宋婷?”阮婉试探性地问道。
宋婷是她初一时的同桌,不过寒假结束后,老师在调整座位的时候把她们调开了。再加上初一上学期班上的同学绝大部分都还在小心翼翼地了解班级以及同学,所以她们这对同桌的关系只是平平,调开之后就更是没说过几句话。
“对,是我!”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你作业做完没?”
阮婉一听这话,双眼就是一亮,原因无它,她想起了一个学生的“常规日”。它的时间并不固定,却永远徘徊在假期结束的那几天,没错,它就是——【划掉】抄【划掉】对作业日!
“除了生物和数学外,都做完了。”她连忙回答说。既是实话,也是显摆,咳咳,她做完了五本哦!五本!还不赶紧来抄?
“真的?我才做完了三本半!”宋婷果然羡慕地说道,然后,她沉默了。
小女生脸皮都薄,不好意思提互相抄作业的事儿。更别提阮婉上辈子这时候很有些“傲”,觉得自己和其他“土包子”不一样,有个住在大城市的妈妈和一个据说很有本事的继父。好在初一上学期的时候她还算克制,等到真和班上的同学熟起来,那可真是……得罪的人简直可以按韭菜算——割完一茬还一茬!
不过,现在改变还不算晚。
阮婉于是很自然地开口:“那我们互相对下吧。”
“好呀!”宋婷也没拿乔,很爽快地就答应了,想了想又说,“我生物也没做完,巧巧她生物好,肯定做完了。我们也带上她吧?”她说到这里,有些急切地补充,“巧巧就是余巧巧,她是隔壁班的,就住我家旁边,人挺好的。”
“好。”阮婉对此自然没什么意见,多个人给她抄作业,她求之不得!
“那地点约在谁家?”
“我家吧。”阮婉很果断地说道——天气冷,她懒得出门。不过这话肯定是不能说出口的,“我外婆做的米酒荷包蛋和猪油年糕可好吃了。”她没撒谎,她没骗人,这是实话,她还是好姑娘。
在学校时就表现地很爱吃甜食的宋婷很爽快地答应了,顺带把队友余巧巧给卖了,表示死都会把她给拖来。眼看着成功地诱拐到了两个活体作业本,阮婉心满意足地挂上电话,才一转身就差点吓尿了——外婆正站在她身后。
阮婉被外婆笑眯眯地看着,头皮都麻烦了。还没等她说什么,外婆就笑眯眯地朝门口“飘”去。
“外婆,你干嘛去?”
“替你兜谎。”
“啊?”
“今年没做年糕,我出去帮你借点,放心,保准好吃。”
阮婉一脸血——外婆,您敢不这么黑吗?
早上九点半左右,宋婷和余巧巧就到了阮婉家。她家在本地还是挺有名的,一来是因为她有个有名的外婆,二来她家的房子也比一般人家要大。更别提,外婆、妈妈和她,三代人的长相都很不错,称得上是“基因优良的典范”。
“阮婉,我来了!”才一进屋,宋婷就咋咋呼呼地喊道。
这个年纪的女生,尤其是乡下孩子,很少有特别胖的,来的两个姑娘都是这样。不同的是——
宋婷属于瘦高类型,阮婉记得她爸妈都高,所以同样年纪她比自己要高出一个头来,胆子也大性格也爽朗,是班上女生和男生“战斗”时的主力军。
跟在宋婷身后的余巧巧则和阮婉差不多高,只是比后者还要瘦些。阮婉记得自己上辈子和这姑娘没什么交集,只是知道有这么个人而已。现在仔细一看,发现这妹纸的长相倒是典型的小家碧玉,柔柔怯怯,文静可爱。
都是潜力股美女啊。
阮婉在心中评价着“多年未见”的两位小朋友,却不知对方也在暗自打量着她。
余巧巧自小就听说过“阮婉”的名声,知道本镇有个女孩长得格外漂亮,是“天生的美人胚子”。本地只有一所小学,她虽说没和阮婉分到过一个班,却也远远地看过她。闻名不如见面,阮婉比传言中的还要漂亮,而且,好像天生和他们这些人都一样。现在,她更漂亮了,也更和其他人不一样了。
宋婷心中的惊叹也大抵如此,事实上,她刚开始分到这个同桌时格外开心,还回家特地跟爸妈亲戚朋友们显摆说“那个阮婉和我是同桌!”,显摆次数多了,人家就笑话她说“就算是同桌,你也不会长得和她一样”。不过她觉得无所谓,有个漂亮的同桌就够好了,为啥要和她长得一样?那多没趣呀!她其实一直都挺想和阮婉搞好关系来着,可惜……后者看起来好像不太好相处。班上女生都说她有点“傲”,她也觉得是有点,所以寒假一直都没好意思来找阮婉玩。
今天打电话时她没抱多大希望,却没成想阮婉居然很爽快地答应了,她开心坏了,又跟家人显摆了一通后,拖着还在吃饭的余巧巧就过来了,差点忘记带作业簿!
无论是余巧巧还是宋婷,都是以欣赏的目光看着阮婉。这个年纪的女生已经学会嫉妒,却也同样还很淳朴天真,更何况阮婉一家人一脉相承的漂亮是镇上所有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