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恩。”
在夏景云看来,杨宇虽然长高了不少,却是比以前瘦了许多,衣服穿在身上,就好像是挂在了竹竿上,摇摇晃晃的。显然这些年下来,是没有好好照顾自己。
这几年,杨宇其实不太爱出门,一般都是窝在家里,不是日夜颠倒的写小说,就是通宵达旦的看书看电影。会去的地方,也大多是家里楼下的便利店,还有就是出版社。其他的公共场合,是能避免就避免。会来公园坐坐,基本上都是遇上卡文,一个字都写不下去的时候。
杨宇看到夏景云,心里一点准备都没有。
念大学那几年,杨宇知道夏景云来找过自己。虽然杨宇的同学和他的关系都不算好,但有个警察来找过他的事情,还是有同学转告了他。杨宇也的确是一直有意识的躲着夏景云,因为那时候的他,根本没有勇气面对夏景云,也不想亲耳听到被夏景云放弃的话。
即便是现在,杨宇也没有做好准备。只是那么一瞬间,心里那个封闭的空间,触不及防的被人劈开了一个口子,就像是潘多拉的魔盒,把那些痛苦、伤心都释放了出来。
有些事情,不想起的时候,就好像可以不存在。
一个人生活的杨宇,每天沉醉在码字、看碟的世界里,不让自己有时间想起那些人、那些事。再也没有出现过的母亲,对自己毫不在意的父亲,偶尔会上门找麻烦的苏瑾,还有始终欠自己一个解释的夏景云。
让自己忙一些,都可以把他们通通都放进一个漆黑的盒子里,挖开一个伤口,埋在心里的最深处。可伤害始终都在,不想起不代表就会消失。只要一个契机,这些伤害都会回到杨宇的生活里来,在他的心头上挖上狠狠的一块。
夏景云的出现,就是这样的一个契机。
猝不及防的,那些回忆瞬间涌起,充斥着杨宇整个身体,热血的涌动,让他的每一寸肌肤都像被针扎一样。他还来不及,调整自己脸上的表情;僵硬的肌肉,挤不出一个笑容。
“一起,去吃个饭吗”夏景云问。
此刻的杨宇,心里大约只有一个念头:喜欢这种感情,为什么会没有尽头呢如果一直以来,我是他心中最重要的人,那该有多好。杨宇觉得现在的自己像是个笨蛋一样,给不了反应,也说不出话,可即便是如此,杨宇却还是清晰的感觉到,还是喜欢夏景云啊!
“我,吃过了。”杨宇觉得现在的自己绝对无法面对夏景云吃下任何东西,即便是有些饥肠辘辘,却还是拒绝了。
说着,杨宇从长椅上站起身来,转身就跑。
夏景云赶紧抓住杨宇的手臂。
“你去哪”
“我,我……”杨宇局促的想去掰开夏景云的手,整张脸涨得通红。
“你现在住在哪里在哪里工作”既然能遇上杨宇,夏景云当然不会再让他跑了。工作和住址,必须要拿到手,绝对不能让他和之前这一年一样,人间蒸发。
“我……在家工作。”
“手机给我。”夏景云抓着杨宇不放手。
杨宇满脸挣扎的表情,磨磨蹭蹭的交出了手机。夏景云拿过杨宇的手机,就打了个电话到自己的手机上。
“不许再换号码。”夏景云想伸手摸摸杨宇的脑袋,但最终没有伸出手。
这顿重逢的午餐,最终还是没有吃。夏景云能感觉到杨宇的每个细胞都在排斥自己,他也不想勉强杨宇。
“我还欠你一个五年前的解释。”夏景云松开手时,对杨宇这么说。
☆、入室抢劫案
那天去湖滨公园坐坐之后,杨宇的卡文更严重了,不仅一个字也写不出来,脑子里还都是——夏景云。
其实,倒也不是只想着夏景云这个人,只是伴随着他的出现,5年前那些集中在一起的糟糕回忆,都一起涌了上来。
杨宇会想起母亲,这五年里,母亲再也没出现过,不知道她是否还和那个年轻的情人在一起。杨宇也会想起跟在父亲身后,走在冷冰冰的医院里,护士抽取做亲子鉴定需要的血液样本时,针头扎破皮肤的疼痛感。当然,杨宇还会控制不住的想起李乐和夏景云在厨房门口的那个吻,好像连那时候逆光的角度都那么清晰。
于杨宇而言,就像是一场梦魇。
稿子自然是毫无进度,杨宇心虚的将责编的电话和微信都拉进了黑名单,也不去看邮箱里的邮件轰炸。就这么在家躺着,颓废。
眼看着截稿日期越来越近,杨宇却只是待在家里,日夜不分的看各种题材的电影,吃光家里的零食。
当最后一包薯片被吃完的时候,杨宇终于良心不安的把责编的电话从黑名单里移了出来,立马就接到了责编气急败坏的电话。
“祖宗,你再不交稿子,我就要杀到你家去了!”听得出来,责编小姑娘大概是气坏了,从电话里就能感觉到她面泛黑气,乌云盖顶。
杨宇所居住的这间小小的单身公寓,从来没有任何人拜访过。从一开始,杨宇就和责编约定过,除非杨宇同意,责编绝对不可以私自上杨宇的家来。
这间房子,就好像是杨宇的保护壳,拒绝任何人的进入。所以,如果有事,杨宇一般会选择在出版社和编辑们碰头。
一般,杨宇的交稿率还是很令人满意的。杨宇算是全职作家,有充分的时间在家里写作,编辑只要截稿前几天,发个消息提醒下交稿时间就可以了。像这次这样,把责编的联系方式拖进黑名单,整个人完全联系不上的情况,是整个编辑部都没遇上过的。
杨宇的责编,差点就要以为他出事了。
被责编在电话里臭骂了一顿之后,杨宇告诉自己,被截稿□□迫的人,是没有资格伤春悲秋的。
夜已深,好好反省之后的杨宇,开了电脑打算赶进度。
冰箱里只剩下两瓶矿泉水,两个牛奶也没有,厨房里更是空空如也,什么可吃的都没有。吃了一天零食的杨宇,总算是这个点想起没吃晚饭的饿了。他想了想,还是拿了手机和钱包钥匙,先去楼下便利店为通宵准备点食粮。
杨宇买了几桶方便面,挑了几个口味的饭团,又拿了各种口味的薯片,装满了一整袋,才心满意足的出来。
在电梯里,杨宇一遍在脑子里构思接下去的小说情节,一遍低头在塑料袋里挑选回家第一个吃的饭团。
“啊——”走出电梯的一刹那,杨宇听到一声女人的尖叫。
杨宇住的这幢房子,是本市闹市区一个知名楼盘的单身公寓。一层大约有十几户,都是不超过60平米的精装修一居室。平时租住在这里的,大部分是附近商圈写字楼的白领。平时大家的工作都匆匆忙忙,谁也不会去特意注意,住在隔壁的会是谁,基本上没有构建过什么邻里关系。
尖叫声,是从杨宇家所在的这层发出来的。大概是因为时间已经是深夜,楼层的住户们,不管是因为睡着了没听见,还是因为忌惮潜在的危险选择明哲保身,整层楼都没有人开门出来看看情况。
公寓的走廊是声控灯,除了电梯口的一盏灯应声而亮,整个走廊显得黑漆漆的。
站在电梯口的杨宇,可以看到走廊一头靠近消防楼梯的位置,一户人家的门没有关上,有灯光从里面透出来,映照在走廊的地砖上。
杨宇拎着塑料袋,往前走了几步,又听到好像有东西闷声掉在地上的声音。
几乎没有迟疑,杨宇随手将装满食粮的塑料袋扔在走廊地上,快速的往发出动静的房间走过去。走廊灯一盏一盏应声亮了起来。
那户人家,大门虚掩着,房间里的灯亮着。通过门缝,可以听到里面窸窸窣窣的声音。
杨宇对整层楼的住户都不太熟悉。和一般人朝九晚五的作息不同,杨宇几乎连在电梯里遇上同楼层人的机会都不多。
深吸一口气,他推开门。
眼前的屋里一片凌乱,两张椅子倒在房子中间。椅子边上,一个穿着白色衬衫黑色长裤的女人脸部朝下,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女人身上似乎没有受伤的痕迹,脚上的高跟鞋还没有换掉,看样子是刚进门的时候,就被人攻击了,也不知道是昏过去了还是死了。女人身边,掉落了一个棕色的女式包,里面包括钱包、钥匙一类的东西,都混乱的散落在地板上。
女人身后不远处,一个瘦高的男人正在把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往一个黑色的背包里塞。
看这架势,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杨宇的这位女邻居,估计是刚回家就遇上了入室抢劫。只是不知道,这个劫匪是尾随而来,还是事先埋伏的。
听到杨宇开门的动静,房里的劫匪转过身来。这是一个大约二十来岁的男人,长得有些贼眉鼠眼,眼睛很小,鼻子有些塌,脸色蜡黄,头发在灯光下看,像是染成了紫色。他穿着一套有些旧的运动装,右手上还有着一把折叠刀。
看到杨宇站在门口,劫匪挥着刀就冲了过来,直接就想往杨宇身上捅。
杨宇急忙后退了一步,一个闪身,险险的躲过了一刀。
劫匪右手刀锋一转,瞬间又朝着杨宇挥出一刀。杨宇抬起一条腿,朝着男人的肚子狠踢了一脚,倒是让那人退后了两三步。
趁着这个机会,杨宇看了眼四周,顺手拿起了放在门边工艺铁架上的一把彩虹长柄伞。
长柄伞大约是16伞骨的,拿起来有些重,但挡起那个劫匪的刀来,倒是十分的有利。杨宇双手握住伞柄,也不讲究章法,劈头盖脸的,就对着男人打过去。
一下子,杨宇的伞正好打在那个劫匪的手腕上。男人手腕吃痛,折叠刀掉在了地上。
杨宇刚要松口气,那男人冲着杨宇就撞过来,想要夺杨宇手中的伞。
两人拉扯之间,男人一拳狠狠的打在了杨宇的胸口上。杨宇吃痛,捂了一下胸口,往后退了一步,那男人趁机握住伞的另外一头,借着惯性,把杨宇甩到了地上。
劫匪夺路而逃,杨宇想要抓住他的腿,又被劫匪踹了一脚。转眼间,就看那人跑进了门外不远处的楼梯间,消失在黑洞洞的楼道里。
眼看着劫匪逃走了,杨宇从地上爬起来,也顾不上去追那个男人,赶紧去查看了下倒在那里的女人。
杨宇出手探了探她的呼吸,还好,这个女人呼吸平稳,看上去没有什么生命危险,应该只是被那个拿刀的劫匪打晕了而已。
杨宇将人扶起来,安置在一旁的沙发上,随后赶紧掏出手机,报警和叫救护车。
警察来的很快,比起救护车还要早到5钟。他们先看了下被打晕的女人的情况,确定没有危险之后,就开始勘察现场。
等救护车将还在昏迷的女租户带走送去医院,警察开始向杨宇提问,询问案发经过。
本来,一个人斗了一个持刀劫匪,紧接着又要面对这么多的警察,按理杨宇应该有些紧张。可刚好,来的警察里,竟然有一个杨宇的熟面孔,正是夏景云的同事张奇,而这人也还记得杨宇这个夏景云的“表弟”,这气氛自然就缓解了一些。
“表弟啊,你怎么会在这里刚才是怎么回事”张奇也不客气,对着杨宇就直接称呼他表弟。
杨宇坐在张奇对面,说了下自己从电梯出来之后,到劫匪逃跑的情形。大概是不习惯和人多说话,杨宇的叙述过程很平淡,没有多余的修饰用词,说话的时候也不会抬头看人。但同时他对于细节又记得挺清楚:劫匪的面部特征、穿着打扮、随身携带的包的样子,都事无巨细的告诉了张奇。
“你小子比以前内向了啊”杨宇和张奇印象里的样子不太一样了。
当年夏景云受伤那会,张奇也和杨宇打过几次照面,觉得这个少年阳光洒脱,说起话来神采飞扬的,脸上的表情生动有趣。可这几年没见,也不知是说杨宇内敛了还是内向了。说话的语调变得很平淡,全程几乎是面无表情,讲起话来也不和人对视,像是不习惯和人相处一样。
“你现在工作了吧,怪不得自己出来住,都不住景云哥那里了。”
张奇提到夏景云,杨宇脸上有些不自然的尴尬。两人本来就不是什么表兄弟,这住与不住的因由,杨宇自然是不能和张奇说的。
询问完,张奇表示杨宇可以回家去休息了,如果之后有需要的,还会再联系他。杨宇这才想起来,自己买的一大包吃的都还在走廊上躺着。
和张奇告别,杨宇拎着食物回了家,笔记本电脑因为长久没有使用,已经自动待机了。杨宇用微波炉热了两个饭团,一边啃一边打开文档开始码字。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走廊里那些走动的警察也渐渐没了声音。万籁俱静,只有机械键盘的声音,在房间里久久没有停下。
☆、住在这里挺好
之后的三天,杨宇都在昏天暗地的赶稿子,每天与咖啡作伴,靠各种音乐提神,基本达到了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境界。所以他也并没有注意到;之前被打劫的那个同楼层的女孩子,已经顺利出院回家了,甚至已经来敲过几次杨宇家的门,想要来感谢杨宇。
等到杨宇再想起那个案子时,是在顺利的把稿子全部发给责编之后,一边吃泡面一边看本地新闻。
这个入室抢劫案要破案其实很简单。
劫匪是本市某城中村的无业游民,初中毕业之后就一直闲散在家,平时偶尔打打散工,收入比较低,又喜欢和同村的人打牌赌博,输多赢少。以前也做过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这一次的案子,劫匪原来的初衷是打算闯空门做小偷。那人之前踩了点,知道被害人是个小护士,平时都是三班倒,晚上经常要值班,所以才算好了日子,专挑女人夜班的时候,等到其他住户基本都睡了,才入室盗窃。
谁知道那个女人在劫匪准备下手的这一天,偏偏和同事换了班,虽说晚上也是要加班,但总算是在午夜时分回家了——谁能想到,一回家开门就看见家里有小偷,这才有了一开始杨宇听到的尖叫声。
那男人也是一不做二不休,撞上房子的主人回来,竟然就这么顺水推舟的将一件盗窃案发展成了抢劫案。
见到女人尖叫,劫匪赶紧将人打晕。本以为是有惊无险,结果却冒出来杨宇这个程咬金。
那劫匪之前踩过点,来的时候自然是知道要避开楼里的监控。可偏偏遇上杨宇的阻拦,劫匪慌不择路,逃走的时候是漏洞百出。稍加调查,就能人赃并获。
张奇那天带队现场勘查之后,第二天遇上夏景云,说起案子的时候,顺带着也提到了杨宇。
“没想到这次的目击者正好是你表弟啊,那小子长挺快的啊,都比我高了。”
“表弟”
“杨宇啊,就以前念高中的时候,住你家的那个。”
“你是说,你见到杨宇了”
“是啊,他小子好像就住那一层,是那一间来着”张奇看了一眼夏景云,“你是你亲戚,你都不知道啊”
夏景云没有回答,只是去翻这桩案子的资料。
上一次见到杨宇的时候,虽然是要到了他的手机号,可是无论夏景云怎么问,杨宇都不肯说出自己住在哪里,像是一副不打算和夏景云长久来往的样子。之后是张奇打了电话来催,说是又有新案子,让夏景云赶紧回去,他这才放开了杨宇。
之后,夏景云给杨宇打电话永远都是占线。不出所料的话,应该是被杨宇拉进了黑名单。托人帮忙查了杨宇手机号的登记地址,还是那套没有人的空别墅。
夏景云大约会是个很长情的人。从前他的心里只有李乐,整个漫长的青少年时光,从来不会对别的人动心,即便是李乐的女朋友来来去去那么多,夏景云也是默默的坚持着自己长久的暗恋。
所以,当杨宇真的住进他的心里之后,要再搬出来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五年,夏景云的同事伙伴都知道,这家伙醉心于工作,从来没找过女朋友。就算是刘队长给介绍的小姑娘,也是推三阻四的就给拒绝了。而像李乐这样,知道夏景云取向的朋友,也看到他从来没找过别的伴。
夏景云觉得,遇见杨宇之后,自己总是在后悔。从前是后悔没有把人留在身边,后悔没有及时表明自己的心意;现在则是后悔,已经近在眼前的人,就这么又被自己给弄丢了。
“杨宇。”摸着资料上熟悉的名字,看着名字后面的地址,夏景云总算是把心又放回了肚子里。
杨宇这次的稿子又交得很顺利,内容方面出版社基本没有什么需要大修大改的,只是在装帧和设计上,找了杨宇过去,想要听听他的意见。
杨宇其实最烦这样的碰头会议。先不说自己对于设计这块是没什么想法的,就是编辑部可能都还没达成统一的意见,这会一开就是好几个小时,这么长时间的和这么多人共处一室,杨宇除了头疼还是头疼。
每次杨宇都觉得自己不过是换个地方玩手机而已,真要说给意见,反正最后好像也从来没采纳过。
昏昏沉沉的开了3个多小时的会,听编辑和美工讨论完的好几套方案,总算是在晚饭时间前后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