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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化娲皇-第3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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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不至于那么抠门,这不是混沌交易平台的那种混沌灵珠,是一件混沌灵宝级别的混沌灵珠,虽然说比不上混沌本源珠,但也算是件不错的混沌空间灵宝。

    里面空间不算太好,但开辟两三个大千世界还是足够的了,世界开辟好了,平常带着,只要不是遇到特别变态的主神,基本也能做到同级无敌了。”风越无奈解释了一下。

    在他道谢离开之后,风越也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当初收的那些个弟子,那真是死的死,散的散。弟子散养的有些过分了,现在聚都很难得聚到一起。

    原本收的那些祖巫,除了陨落的,剩下的又都送回了洪荒无量世界。至于剩下的,要么是在永恒真界那边漂泊,要么可能,又不知跑到什么世界当中去了。

    风越这么想着,突然就想起了接引准提他们两个,其他的弟子不太好找,可是去找接引准提不要太容易,他们两个既然走了圣德的路子,以他圣德鸿蒙神魔的身份,想要找到他们两个还不容易。

    神念一动,引动体内的圣得鸿蒙本源法则,很快就感应到了那两个。

    他们两个做的还蛮彻底的,本身的神躯存放在自己开辟的世界当中,除了真灵之外,剩下的所有神魂全部都分化出去了。

    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分化出去的亿万分神也仅仅才回归了一成不到。因为他们是第一次做这业务,本身又有点想尽善尽美,分散出去的分神并没有保留记忆,所以成功率也不算太高。

    本身分化轮回出去的那些分神,如果没有记忆也没有金手指的话,仅仅凭着先天比其他人高一些的精神力,想要有所成就,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他们首先就比别人缺少一份气运。

    相比于世界内的原生圣贤拥有天道气运加持相比,他们本身的气运只能算不上不下,属于最为平庸不过的白色气运。

    其次因为气运的原因,他们的出生肯定也会很高,就算不会出声,成为一些世界的贱民,魔头之内,但是最多也就是平民和普通凡人。

    一个稍微聪慧点的普通平民,或者说普通凡人,在没有任何金手指的前提之下,想要成功的成为人上人都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更何况说成为一个拥有圣德的圣贤。

    风越难得佩服别人,可是准提和接引这两个弟子着实让他有些钦佩。无论轮回在哪方世界遭受了怎样的苦难,即便是被人肆意辱骂唾骂,甚至于被人残忍杀害,回归之后也是波澜不惊,也从来没有什么报复的念头,依旧自顾自的去准备下一个轮回。

    风越自觉他自己是做不到的,他肯定会带着足够分量的金手指去的,就算真的什么都不带,就那样去了,回头回想起遭受到的那般痛苦磨难和屈辱,就算做不到直接进入那个世界把那些存在斩杀掉,那要削了他们的气运,断了他们的功德来泄愤。

    他们这个所谓的圣德路子就是分化亿万分神,同时轮回转世,如果有一个分神成功的在那方世界走上的圣德之路,为世间众人所景仰,成为名副其实的圣贤,这个分神就算是顺利回归,如果失败的话,分神继续去其他世界轮回。

    距离他们最开始的那一世轮回已经经过了数十纪元了,轮回都不知多少次了,仅仅只回归了一成左右的分神,可见此事艰难程度。

    不过一旦功成,收获肯定也不会小。参悟许多与世俗相关的法则,轮回的确是最佳选择之一。

    风越不由的想看看接引和准提两个在没有任何记忆的前提之下,到底是怎么能够成功的?

    随意点开了一份过往看了起来。

    这是接引的一份成功案例。

    ……

    接引这方世界的出生并不算好,是个马夫的儿子,乱世人命如草芥,马夫也只不过勉强饿不死罢了,哪有什么文化,名字就顺其自然的叫三蛋。

    叫三蛋,当然是因为前面还有俩,不过有一个没熬得住,三岁那年淹死了。所以现在马夫家就一个二蛋和三蛋,当然了,还有马夫的婆娘马夫婆娘。

    原本是该还有两个丫头的,只是因为马夫不喜欢,一个刚生下来就闷死了,还有一个养了两年卖了两贯贝币,乐的马夫当晚还买了杯浊酒。

    马夫就叫马夫,本来就是个普通黎民,没有名姓,侥幸得了块青白玉,上供到这边仞城,得了大幸,混了个位置。寻常负责赶着马车运些粪水出去,久了,就叫马夫了。

    本来是有人叫他粪大的,他就算一个字都不认识,那也知道这不是什么好名字,辩驳了许久,才有了马夫这个名字。他的婆娘当然就叫马夫婆娘了,那是他攒了小三年的月钱,才从兵府库那边买来的奴隶,丑是丑了点,但好歹能暖被窝。

    三蛋身在这样的环境,就算天资聪慧些又如何?一样两三岁玩泥巴,四五岁就得跟别人去寻野菜,割野草。家里粮食实在是不够吃,要是再不去寻些野菜混个肚圆,半夜时常会被饿醒。

    那种胃部像被用手绞着的滋味实在是不好受,饿极了的,见了什么都感觉能吃,甚至有那饿昏了头的,但凡见个活物,都想扑上去撕咬开来。

    有时候行走路边,既能见到野兽的白骨,也能见到人骨,见多了也没人害怕,渴急了还有就近找个头盖骨,从河里舀水喝的呢。

    接引他们分化出去的那些分神虽然没有记忆,本身也不携带任何金手指,但是还是会给那些分神留下一个潜意识的,那个潜意识会促使他们尽可能的吸收周边的知识,并且有一种希望能做些什么的冲动。

    所以三蛋虽然没有任何人教授,靠着本身的天赋和潜意识,也算是成功知晓了不少知识,同时也学会了思考。

    为什么有人什么都不干,就能够安逸享乐,华服美食日日更替,而有的人却连自己的姓名都没有,随时都有饿死的可能。

    为什么有人能够自诩为天生贵族,上天之子,兵士见了也是恭敬非常,不敢丝毫懈怠。

    为什么贵族永远都是贵族,黎民最多只能成为平民。

    为什么贵族就算是被俘虏了也是没落贵族,而平民一旦被俘虏了,就会被殉葬,被买卖。

    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一切只能靠他自己思索,答案从何而来,答案当然是还是他肉眼所见,逐日总结。

    这世间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老师的,世间智慧本来就是一代一代总结出来的,而世间智慧之源泉,自然是从自然当中而来。

    孔子有师,师从老子等多人,老子有师,师不可考,先贤有师否,有。但是往上追溯,总有一个是没有师的,总有一个是真的靠自己总结出智慧,传给后来者的。

    无师教授,那就师法自然,世间真理大道皆源自然,皆源世间万物。

    那一缕智慧之光点燃之后,一切事情就进行的有理有据了。

    可是这一切,并没有让他把日子过得有多好。每日还是只能吃个三五分饱,还是得挑些柴火去卖,还是得帮人做些杂活,赚些许贝币。

    那年天旱,两年不雨,河水断流,井水枯竭,蝗虫密布,万里不见青色。别说家里几乎没什么粮食的三蛋了,就是有粮食的,也得收拾收拾逃荒去。

    一路上,为了活命,既喝过尿,也喝过人血,万里荒凉的情况下,除了这两样,实在是找不到其他解渴的东西。

    尿那还都是匀给自家人喝的,到了最后,只能跟人争夺人血,可是,那些个死的活的都干枯得很,哪有多少血?

    那真是走一路,留一路尸骸,留下来的尸骸都很干净,干净到不要说衣服了,就连血肉都是没有的。偶尔还能见到有些相对孱弱的骨头上面,还能见到牙咬的痕迹。大腿骨之类更是没有完整的,就连骨髓都吸得干干净净。

    所过之处,那真的是比蝗虫还要干净,无论是那死的活的,大的小的,老鼠蟑螂,就没有愿意放过的。人都吃过了,更何况那些。

    一路上死的太多了,都死的麻木了。

    马夫死了,骨头就在不远处的那个小凹塘里,马夫婆娘早大半月前就被吃干净了。二蛋走的更早,没逃荒前,就就成了早先逃荒的一碗汤。

第七百四十三章:黎民?

    三蛋还坚强的活着,即使本身已经枯瘦的和木乃伊似的,但是还坚强的活着。活着的同时,还要不住的提防别人想吃他。

    风越看到这已经感觉有些看不下去了,他当年轮回过过最苦的日子也不过是乞丐罢了,说实话,当初就算是那乞丐过的也比他这日子好,虽然说吃不到什么好的,但剩菜剩饭还是有够的,这得感谢那个乞丐生活在盛世。

    由此可见,宁做盛世狗,不为乱世人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吃喝管饱的人永远难以想象被活生生饿死的人是个什么样子,难以想象,饿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哪管是那活的死的,是人不是人的,只要能入嘴的,都敢吃下去。

    风越本身也很惊讶自己点的竟然是成功案例,说实话,现在这个接引,哦,不,应该说三蛋,就算是立刻倒下被别人分尸吃了,风越都不觉得惊讶。这个初始条件未免也太惨了些吧,就这样的,他是怎么弄成功的?

    风越简直是不敢想象,他甚至觉得这要是自己的话,恐怕早几年前就直接舍了这个分神不要,也得赶紧脱离出去。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才更加的好奇,更加的好奇于接引他到底怎么把这边弄成功的?怎么看都不觉得这是没有金手指能办成的事。

    风越还真的是小瞧了那些人类的求生欲。

    对于许多神灵来讲,他们可以拥有很多条命,甚至于说就算是死了,只要保住真灵,重新弄个肉身也不算难事。所以他们的求生欲真的是远远比不上那些普通凡人的。至少是远远比不上那些普通凡人为了活下去,什么事情都愿意去干。

    凡人的生命虽然很脆弱,可是却又无比的坚强,坚强到哪怕只有一缕生机,过程不论怎么艰难困苦,羞辱悲哀,也想紧紧的抓住那缕生机,为的只是那三个字活下去。

    在乱世当中,活着真的已经是一个最让人希翼的愿望了。

    光是活着,就已经是竭尽全力了,可是有的时候,就算是在竭尽全力,可能也活不下去。这是黎民的悲哀,何尝又不是这个时代的悲哀。

    到了最后,风越已经几乎从三蛋身上看不到什么生机了,可能只剩最后那一口气强吊着。这时候,转机也终于来了。

    不是什么贵人相助,也不是什么天降金手指,仅仅是下雨而已。

    可就是这场雨,给他们又续了些许天的命。仿佛即将枯死的禾苗,突然又被这场雨给救回了一口元气。然后才能成功跨过最后一个深沟,进入了一处峡谷。峡谷里草木丰茂,还有一口泉眼涓涓不息。

    见到这场景,这群逃难的,当时就有几个因为松了一口气,身子骨直接垮了。但幸好,剩下的这些已经在峡谷当中见到有动物存在了,所以他们的尸体才能保住。不至于和先前死去的那些被所有人分食一空。

    就算如此,也没有哪个欢呼。有人去捧水喝,有人再找能吃的野菜。过往的那些经历似乎一下子都抛开了。

    不过这也很正常,没有经历过任何教育的他们其实比野人强不到哪里去。这个时代的贵族和普通黎民,养的活生生像两个物种。这些饭都没吃饱过几次的黎民,又哪会有什么吃人不对的理念?对他们来讲,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三蛋又只是个孤家寡人了,他和其他人一样,吃着野菜,喝着溪泉。这一次,他们没有再继续前进下去的念头了,既然这边有水,有吃的,何必再跑呢。

    风越通过观察惊讶的发现,接引这一次去的那个小千世界里面的贵族竟然从来没有任何赈灾的理念。

    哪里若是有了灾难,周边的所有贵族都只会想着又有大批的廉价奴隶可以买卖了,或者说,又有一些空旷的土地可以收归他们所有了。而那片土地上面原本的贵族更是会在灾难开始之后立刻离开,等到灾难完全平息,尸体全部清理干净之后才会回归。

    这等举措,风越实在是想都不敢想,世间竟会有如此无耻之贵族。而这样的贵族却已经存在了近千年,从来没有任何人想去推翻,其实不要说推翻了,就是反抗的都少之又少,不可不说,就应该和他们把黎民养的和野人差不多有很直接的联系。

    说实话,比野人还不如,野人好歹还有些许血性野性,他们的智商和野人差不多,但是还比野人少了血性和野性。

    因为这一处山谷的位置比较隐蔽,再加上里面的环境也的确相当不错,又没有任何贵族到这边来收缴赋税。所以不过短短三年的时间,当初搬到那个峡谷当中的难民竟然全都养得不错。

    和刚来的时候,宛若骷髅的形象完全是判若两人。

    唯一有些别扭的大概就是里面有不少大脖子病,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他们想要买盐实在是困难得很,平常的盐分汲取基本都是靠野兽鲜血,可是野兽鲜血又不是时时都有的。

    不过即使如此,这日子也是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竟然还能够存不下粮食?为什么自己现在一年当中竟然能有大半的日子是能吃饱的?

    更不明白,以前一天只能喝两顿稀的他们,如今是怎么能够喝一顿稀的,一顿干的。虽然不明白,但也不会想太多,日子过得好就行了,一切就是这样混混沌沌的过着,完全不在乎什么原因。

    他们想不明白这些,可是三蛋却能想明白。

    当初他们刚来的时候,身上可谓是一无所有,有的人那真的是全身**着来这边的,因为身上的衣服早之前就当了,换东西吃了,反正是夏天,他们也不担心冻死,至于说冬天该怎么办,这不是他们的脑子能想到的。

    稷米,粟米的种子是三蛋花了许久的功夫,才说服他们用猎来的一头野猪带出去换来的。为了猎那头野猪,他们死了两个人。

    后来他们也没衣服穿,基本夏天是用树叶挡着,冬天用兽皮遮着。主要原因在于,不论是丝还是麻,价格都十分不菲,即使是麻,他们也不太舍得。反正兽皮又不是不能穿的,而且兽皮不但保暖,比麻布也要结实的多。

    他们当中是没有人会织麻的,织布是一门手艺,这门手艺不是他们这些黎民能够学得到的。布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比贝币坚挺许多,这里说的是价值。

    所以织布几乎就相当于织钱,这样的手艺哪是他们这些黎民有资格学习的?

    再说回前头,因为三蛋劝他们用野猪去换取粮食种子,他们虽然有些不太愿意,但是最终还是被他给说服了。有了粮食种子之后,除了第一年日子过得和以前没什么区别之外,第二年基本就松乏了许多。

    三蛋也因为这事,在这批难民当中有了一定的威望。

    他们脑子的确是不好,可是脑子再不好也知道因为有这些种子,他们才能够吃饱,才能够不必像以前那样用野菜和喝水来充饥。之后虽然不能说是对三蛋说的话言听计从,但基本十句也能听那么七八句。

    三蛋也并没有用他们的信任做其他什么事情。依旧还是在峡谷里面住着,顺带着改进一下种植方法,不断的参考,不断的试验,想要让同样大小的田地,种出更多能够饱腹的粮食。

    “咱们以前怎么就吃不饱呢?”下地蹲在田边望着三蛋,第三百多次说出自己的疑问。

    三蛋依旧还是蹲在那边考察每一株栗米的长势,没有任何不耐烦的说道:“因为以前要交赋税,赋税是十税五,相当于把你家的粮食拉走一半,你每天吃的饭要少一半,这样当然吃不饱了。

    如今我们躲在这里,他们不知道,所以就不用交了。”

    “可是他们是谁呀?为什么要拿我家的粮食?”

    “他们是贵族,手里有兵士和刀戈,如果我们不给他们的话,他们就会杀人,会强抢。”三蛋没有说从别人那边听到的,有关于贵族的描述,而是说的自己的想法。

    别人那边的理由是,因为贵族是天神的后裔,理所当然的应该接受所有凡人的供奉。

    可是三蛋觉得,他们之所以能够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手里有兵,手里有刀枪斧凿。他们所谓的赋税根本就不是供奉,而是掠夺。

    “那我们打不过他们吗?”儿童总是更天真些,疑问也更多些。

    “血肉怎么能和刀剑相比!”三蛋也是一声长叹,这些他又何尝没有思索过,可是每一次思索的结果都是必败无疑。

    “比狼牙还厉害吗?”

    “差不多吧,可能比狼牙要锋利一些,狼牙更多的是撕裂咬合,刀剑则是划痕切裂。”三蛋稍加比较了一番,不是特别肯定的说道。

    “可是我阿耶上次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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