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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运天王-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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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回的神态频繁转换居然是如此的自然轻松,让林宇在心底下狂叹,“我靠,这个女人是妖精变的么?兰初?唔,这名字,倒真是好听。”

“我的同学,肖毅斌,那位是他的女朋友何冰。大家认识一下吧。”林宇深吸口气,平缓一下因为过于兰初带给他的震撼而剧烈波动的心绪,笑了笑道,伸手向肖毅斌和何冰一指道。他现在也不知道兰初倒底要出什么妖蛾子,只能随她去了。但愿,她不要做得太过份才好。

“哦,你们好。”兰初转头向肖毅斌和何冰又是一点头,礼貌中带着那种浑然天成的高贵和雍容,而这种高贵和雍容恰恰又透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让人高不可攀根本无法接近的冷漠,仿佛在她眼里,除了林宇,任何人都不在她的眼里一般,也没来由地让肖毅斌一阵泄气,而旁边的何冰连再看她一会儿勇气都没有了。越看这个女人,她就越觉得好像是一只丑小鸭在跟白天鹅较劲,徒劳到姥姥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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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兄弟们的打赏很给力,唔,虽然还差近一千七百豆到三万五千豆,不过老断今天还是要多更一章!

第二十九章:关于自恋的讨论

何冰现在真的要抓狂了。可恶的,居然连名字都这么另类,这么好听。自己的名字跟人家一比起来,简直就是土得要掉渣儿了。

如果再这么跟她无形中的比下去,她真的会疯掉——现在她就已经快疯掉了,强烈的羡慕嫉妒恨在心底下反复地折腾,不如人却又不得不见人,看不起人却又反过来被人家无形中的狠狠看不起了一下,这种突然间转换的心理落差让她抓狂了。

她实在想不通,一个这么没出息的家伙怎么会拥有这样一个堪称极品的女友?不过现在用脚丫子想想也知道,既然能拥有这样一个超品的女朋友,那林宇还能是普通人吗?还能被称为没出息吗?这样超高品质的女人会找一个没出息的男人做男朋友?还动不动就买一套八万多的西装给他穿?除非这女人瞎了眼了。可谁敢说这样有品味的女人眼瞎?那简直就是胡扯。

何冰现在只感觉耳朵里嗡嗡做响,好像挨了一记大耳光似的——别人给她一耳光那叫侮辱,自己给自己一耳光那叫作践。

现在,何冰唯一的感觉就是自己在作践自己。谁也没想到,会有这样一个拥有如此极品女朋友的家伙在这里扮猪吃老虎啊,这不是闲得慌么?你女朋友那么漂亮,还那么有钱能给你买八万多块一套的西装,你还在这里充什么壳子挑什么李宁运动服啊?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低调?低调也不是这么个低调法儿吧?低得都让人找不着调了。何冰在心底下破口大骂,都要爆粗口了。不过无形中也彰显了现实社会中一些大老板总喜欢找名牌大学生当小三的心理——越是高端大气有品位的女人才能彰显出自己的身份来。虽然女人不是饰物,但有时候真的摆脱不了被当饰物以物看“主人”的命运。或许这就是几千年来封建主义和男权主义在人心底自觉不自觉留下的残余了。不过不得不承认的是,有一个高品质的女友在身畔,确实能抬高人的身份,这倒也不是瞎话了。

何冰现在真是没办法再待下去了,她所有的面子和尊严都已经被兰初的突然间出现涮得一干二净,扯着肖毅斌头也不回地便往那边走,走得壮烈决然,就跟八女投江或者狼牙山五壮士似的。

“那个,那个,咳咳,林宇,兰初,有时间我们吃饭,吃饭啊……”肖毅斌犹自一步一回头地向他们招手。

“吃你个头!”何冰气不打一处来,狠狠地在他腰间来了一下,手指甲瞬间便掐进肉里去了,疼得肖毅斌眼泪都快流出来,也终于知道,原来近距离地欣赏美丽并且抱有奢求的想法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还以为你有什么办法呢,让我虚惊了一场。”林宇耸了耸肩膀,看了兰初一眼,有些好笑道。

“我只要往你身边一站就是办法。”兰初向着周围环视了一眼,瞬间变得凛厉冰冻的目光逼退了所有还在那里傻看的人们。

轻哼了一声,重新恢复了最初林宇见到她时的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艳,将那套西装扔给了林宇,头也不回地往边走。

“看不出你倒挺自恋的。”林宇抱着西装拎着破军挎,哈哈一笑道。

“有底气的人永远不必自恋,因为没有必要。”兰初走在前面,淡淡地道。

“如果自恋分等级,我想你会是最高一个级别的。因为你已经将自恋转化为自身的意志感受,化做你的底气之一了。”林宇不咸不淡地刺了她一下。同时故意落下两步,欣赏着她无比动感的隆然香臀,我滴个乖乖,看这种美女穿着ol裙走路的背影都是一种流鼻血的享受。

“既然你认为我没有自恋的资格,为什么眼睛一直盯着我的屁股看?”兰初继续在前面走,却突然间来了一句超生猛的话,险些让林宇一个跟头栽在那里。

“我说你这么高贵的人说话能一点吗?都吓到我了。”林宇不停地抚着胸口,长喘一口粗气道。

不过,他不得不承认的是,从这种美女嘴里偶然间听到这种近乎于有些粗鲁的话,着实能满足人的一种小变态心理。

“屁股就是屁股,万物自然,一切本真,我只是实话实说罢了。回答我的问题,你觉得我没有自恋的资格又为什么盯着我的屁股看?”兰初哼了一声道,继续咬着那个问题不放。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瞅你屁股了?总不会你后脑勺长眼睛了吧?”林宇颇有些不服气地问道。

兰初没说话,只是停下来,指了指旁边的廊柱,林宇一回头,晕,廊柱上贴着的都是银色的大镜子,人家在前面只要略一偏头就能看到了,自己还在这里自作聪明呢,真是有够郁闷的。

“看了又怎么样?好看多看两眼又怎么了?又不犯法。”林宇老脸一红,兀自在那里嘴硬。

“没怎么,我只觉得男人都很伪作猥琐,甚至是下作龌龊,常常心里想的和嘴里说的并不一致,就比如,明明见到了漂亮的女人都想上,却总是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不屑一顾。仅此而已。没劲。”兰初冷冷一笑道,这一刻,眼里有着说不出的厌恶神色一闪而过。

这也让林宇心底下一个劲儿嘀咕,这女人是不是受过什么刺激啊?怎么说话的能指性这么强呢?并且一副将天底下所有男人全都看穿的样子。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聘用我这个男人当教师?为什么今天又要帮我这个男人?”林宇哼了一声,尖锐地提出了这个问题。

“很简单,我想聘你,所以我才要帮你。”兰初冷冷地看了他一眼道。

“那只能证明你是一个很功利的人,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人才,不惜违背自己的原则来帮我。你这样同样很没劲。”林宇摸了摸脸,自尊心受到打击了,原本他以为自己长得有些小帅吸引到了这位超级冷艳大美女来帮自己呢。

第三十章:公车上

“我用生命捍卫你表达观点的权利,所以随你怎么说。不过我想说的是,你同样也是一个自以为是的人。当然,我必须要承认的一点是,你确实也有自以为是的资本。”兰初扔下了这番话,不再理他,转身便走。

“哎,你的西装。”林宇在后紧追。

“送你了。”兰初上了电梯,声音远去。

“这算是定情信物么?”林宇嬉皮笑脸地在后面道,不过已经止住了脚步。

“你觉得呢?别忘了,明天准时来报道。”兰初消失在了电梯下方,美妙的声音还在林宇耳畔回荡。

“真是个奇怪的女人。”林宇挠了挠下巴,咕哝了一句,抱着衣服从另一侧走掉了。

对于兰初的突然间出现又突然间消失,林宇倒是颇有些纳闷,难不成这女人一直在跟着自己?可她跟着自己干什么?仅仅是因为她招了自己做员工,要尽到保护义务?

这不是扯淡吗?

一是林宇还没自恋到认为自己真的迷住了兰初让她主动投怀送抱来了,并且,这也不像。二来他也同样不认为兰初对于准下属员工的保护意识这么强烈,强烈到了居然非要为给自己出一口气扮演自己的女朋友来了。

可这些都不是的话,那这个兰初又是为了什么要这么做呢?直觉告诉他,这件事情一定有古怪,绝对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更不是那个女人突然间的心血来潮弄的这么一出。

不过,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头绪来,林宇吁出了一口闷气,“真是女人心,海底针,算了,爱怎么样怎么样,随她去吧,反正明天见了面自然就知道了。”

背起了破军挎,他在商场里又逛了一圈儿,买了个男士用的皮包,总算把自己的那个破军挎扔掉了。

无论如何,好歹现在他也算是一名准人民教师了,明天就要上任去教书喻人了,所以,他怎么着也得把自己打扮得像些样子,否则太寒酸了也不是那么回事。

中午在外面随便对付了一口,边吃饭的时候边打起了电话,搞定了一些想做的事情,约好了时间地点,抹了抹嘴巴,放下了饭碗,又在路旁的凉椅上迷糊了一会儿,拿出那个新买的手机号码看了看时间,大概时间差不多到了,他背起了挎包挤上了公交车,准备按照刚才制定的计划去见一个人。

但路程太远,大热的天,他实在懒得走了,**车去倒是正好。

虽然只是四月,可是今年的夏天来得特别早,四月份就已经天如流火了,整个公交车闷沉沉的,热得让人直迷糊,有些不想睁眼睛。

不过这也是北方城市的特点,四季分明,热就热得像踢翻了老君炉,冷就冷得像要把天地冻裂。

炽烈的骄阳撒下了一片白晃晃的光,竭尽全力地要将最后一点水份从人身体里逼仄出来,街上的人一个个苦着脸顶着太阳匆匆而行。

林宇坐在三十一路公交车上垂着头昏昏欲睡。死天,太热了。

公车如一头老牛般晃晃悠悠地往前开,在桃源路停了下来,现在离林宇的目的地还有六七站的距离。

一个满头花发的老人吃力地拖着一个装满了矿泉水瓶子的蛇皮袋子往车子上走,袋子里满是垃圾杂物,用楚海话来说,他是个拣破烂的,学名叫拾荒者。不少看上去很干净利落的人开始捂着鼻子用厌恶的眼神望着他,向两旁躲开,原本人挤人的车厢里居然很神奇地让出一条空白的胡同。

拾荒老人看上去又热又累,艰难地拖着垃圾袋,就算有人让路也几乎走不动了,用乞怜的目光望向周围,却没有人给他让座,很多年轻力壮的人看到了也只当没看到。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道德缺失,价值失调,没办法了。改革开放三十年,虽然打开了窗子引进了新鲜的空气,但人心深处的苍蝇却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嗡嗡地振翅而起。

“老爷子,我要下车了,你来这边坐!”原本好像已经睡着了的林宇抬起头来,向那个老爷子招手,同时站了起来。

“谢谢,谢谢!”老人连声道谢,林宇一笑,没说什么,向前走了两步去接他手里的垃圾袋,可回身之间却愣住了,随后清澈的眼睛眯了起来,有怒火一闪——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座位已经被一个戴着眼镜穿着白衬衫的中年胖子占据了。

这家伙,倒是真够无耻的了。

“我只说一次,起开。”林宇走了过来,冷冷地逼视着他。

穿着衬衫的白胖子不屑地“切”了一声,扶了扶眼镜,转头望向了车外,一副很不屑的样子。

林宇摇了摇头,突然间闪电般地伸手拎住了他的胸口往旁边一甩——他今天甩人已经甩上瘾了,一刻不甩就有些手痒。

“啪唧”那个白胖子便被扔了出去,摔了一个狗吃屎,眼镜都掉了,摸了半天才找着。

周围的人俱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好家伙,这小伙子真是好大的力气。以他为圆心,周围散开了一个小圈子,都离他远远的,怕惹到这个力气奇大的家伙。

“你,你怎么打人?信不信我报警抓你?大家都来给评评理,这小子要下车,已经离开了座位,我坐这儿怎么了?碍着他什么了?”胖子狼狈地爬起来,边扑着身上的尘土,边指着林宇怒叫,同时向着周围的人一通嚷嚷,眼神很无辜、态度很真诚,企图向周围的人拉赞助博同情,不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车里都没有人给老人让座,又怎么可能有人无缘插一脚来声援他?

一时无果,所有人都在装睡觉。

林宇也不说话,只是站直了身体盯着那个白衬衣胖子看,清亮亮的眼神仿佛能直接看穿到那胖子的心底去。那眼神深处有着说不出的不屑一闪而过,让胖子很愤怒,很想扑上去厮打一下,可是看了看人家那一米八几的个子再加上虽然偏瘦却极为健壮的体格,倒是没那个胆子了。

:三章更新!祝兄弟们看书快乐。

第三十一章:不小心

白胖子很想骂人,可刚一张嘴,林宇眼神里有一种说不出的肃杀刹那间迸射了出来,直刺到他心底,让他莫名其妙地打了个冷颤,想骂人的话生生地就压了回去,不敢再说什么,讪讪地别过头去,故意摆出一副高傲的样子,“没有素质的小流氓,不跟你一般见识。”

林宇唇角牵出了一丝讥诮的笑容,既然事情已经结束了,也没心思再去理会他,白胖子的那句“流氓”他只当放屁。

回过头去向着司机喊了一声,“师傅,没事儿了,开车吧。”已经停下车子站起来准备平息事态的司机点了点头,面无表情地坐了回去,重新发动了车子,向前驶去。

“小伙子,谢谢你。”那个老人感激地向着那个林宇道,林宇只是笑笑摇头,并没说什么。

车上的人沉默了下来,再没人说话。不多时,到站了,下面挤上来三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一个体格矮胖粗壮,一个身材高瘦,另一个染着黄头发。看到了那个夹着公包背对着车门的白衬衫胖子,三个人眼神同时一亮,隐蔽地交换了一个眼神,挤了过去,看似不经意地围在了他的旁边。

车子重新开动,依旧寂寂无声,天太热了,就算有空调车子里也闷热得让人昏昏欲睡。

那边,林宇也没理会周围的事情,只是站在老人身畔皱眉望着他,眉头深锁,好像看到了什么不一样的东西,不过,眼神斜掠之间,眉头一挑,他已经看到了那三个行动有些诡秘的人,禁不住乐了,站在那里,斜着眼睛,饶有兴趣地看起了热闹。

以他的眼力,自然能看得出来这三位倒底都是什么人。不过他并没出声,更没有那个义务提醒那个该死的白胖子。

高瘦的青年张开了一张球报,仿佛在全神贯注地看着报纸,可不经意间已经挡在了那个白衬衫胖子腰畔,另外一个粗墩墩的同伙手扶着横杆,两根手指间夹着的刀片闪过一道光亮,悄然间划向了白衬衫胖子西裤的裤兜。

布料无声裂开,一个钱包像活过来似的灵巧地落在了矮胖子的手中,迅速交到了黄毛的手里。专业素质绝对一流。

不过,也就在这一瞬间,一个沙哑又略带些惊惶的声音响了起来,“有,有小偷……”

这一声喊如一块石子打碎了寂静的湖水,全车人皆惊,回头望过去,却看见那个拾荒老人颤着手指指向了那个黄毛,彼时,黄毛手中正握着那个钱包要往怀里揣。

面对着满车目光的聚焦,三个人脸不变色,那个黄毛居然慢条斯理地还在将皮夹子往怀里揣,一副经历风雨的样子,只不过,怨毒的眼神死死地盯了那个老人一眼,嘀咕了一句,“这个老不死的。”

“那是我的钱包!”此时白衬衫胖子一摸裤袋,转头再一看,登时脸色就变了,伸手就要去抢,却被黄毛灵巧地躲了过去,“你的?开什么国际玩笑,叫它它答应吗?”黄毛晃了晃手里的钱包,摆明了不准备将吃到嘴里的肉吐出去,暗偷升级为明抢了。

“你,你还我钱包,师傅别停车,开派出所去,我要报警……”白衬衫胖子急怒攻心,一张胖脸涨成了酱紫色,同时掏出手机就要报警,突然间却打了个寒颤,身子僵在了那里。

一柄锋利的匕首悄然间已经顶在了他的腰上,帮他击退了酷暑的炎热。

回过头,那个拿着球报的高瘦男青年正向他咧嘴一笑,露出了满口黄牙,球报遮挡下的匕首寒意迫人。白衬衫胖子咬了咬牙,低低地垂了眼睛,不敢再有半点举动,强行忍着一肚子憋屈转过了头去,揣起了手机,不再说话了。

与此同时,匕首也收了回去。车上那个司机沉默着,没说什么。依旧稳稳地开着车子,其实这样的事情他见得多了,早已经见怪不怪。并且,这个白胖子为人很不地道,让他吃点亏也是不错的。就算那个小偷不亮刀子,他也不准备把车子开到派出所去——用这种方式惩罚一下那个没公德心的小人倒也不错。虽然有些极端,但确实很过瘾。

好像所有的事情都要结束了。不过,接下来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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