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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运天王-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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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啊……”女孩子转身就要跑,却被拦在后面的瘦高个儿抢过来一脚踹在膝弯儿上,当时就摔倒在地,矮胖子如狼似虎地扑了上去,一把便抓住了她胸前的相机往下拽,用力过大,“哧啦”一声响,连带地倒是将她的小体恤也撕下了半边,露出里面白色的纹胸。

女孩子“啊”的一声尖叫,捂住了胸口,不敢再挣扎了,只在那里屈辱地低泣,“你们这帮没良心的混蛋,我救了你们,你们还抢我,太欺负人了。”

“我们没欺负你,只不过是给你一个做好人的机会。”矮胖子摆弄着相像,不过一抬就看见了那女孩子胸前的春光,登时骨碌碌地吞着口水,借机上下其手地揩油,弄得女孩子拼命地挥舞着双手,哭泣着尖叫连连。

“吗的,干正事儿,要不然条子来就麻烦了。”黄毛不耐烦地踢了他一脚,两条手臂还有拳头火烧火燎地痛,他现在只想上医院包扎下伤口,没心思陪矮胖子在这里调戏妇女。

“好咧。”矮胖子半天也从双手乱舞的女孩子身上揩到油,有些悻悻地抢过了她的小挎包还有她的手机,抓着那个相机站了起来。

“走!”黄毛喝了一声,领着两个败类手下便要往胡同外面走,刚一转身,三个人身子一僵,仿佛被施了定身法般定在了那里。

胡同口,林宇正抱着胳膊笑眯眯地望着他们,眼神很亲切,态度很友好。

“女侠,需要帮忙吗?”林宇眼神先掠开了他们,向着胡同里正坐在地上靠着墙角抱着胸口大哭不停的女孩子笑眯眯地问道。

“呜呜呜……救命哪,他们抢劫……”女孩子仿佛见了革命亲人的白区老百姓,一下便扑了过来,一头扎进了林宇的怀里大哭不止,哭得一抽一抽的,都快喘不上来气了。

林宇揉了揉眉心,苦笑了一下,有心想将她推出去,可看她哭得这么可怜,也只能做罢,拍了拍她的背以示安慰,抬起头来,望向几个面如土色身如筛糠般的小贼,还没等说什么,矮胖子便已经很识相地赶紧将手里原本属于那个女孩子的东西高举过头顶,胆颤心惊地递了过来,林宇笑眯眯地接过来,点点头。

“大哥,我们其实并没有将她怎么样,只是职业病犯了,还有,最初师傅领我们进门的时候就跟我们说过要贼不走空,师傅的话我们不得不听,这也是没办法的啊……我们回去之后一定金盆洗手,痛改前非,求大哥高抬贵手,放了我们吧。”矮胖子挺能说的,舌灿莲花,再配合上那副痛心疾首的样子,看上去很真诚,悔过自新的诚恳足以感天动地。

“我知道你这一行的规矩,可是,真的不行啊。”林宇收起了笑容,叹了口气,很为难地摇头说道,“这样吧,你们一人留下一只手,我就放了你们了,其实也是为你们好,起码可以拥有残疾证还可以领社会救济金了。否则的话,这样下去,你们会一直滑入犯罪的深渊而无法自拔的,到时候不仅要遭受人民的唾弃,还要去蹲局子甚至吃铁花生,多不好啊?相信我,我这是在拯救你们!”

第三十五章:一件很伟大的事情

他的语气很是悲天悯人,却听得几个人胆颤心惊。刚才还只是要一根手指头的,现在升级了,居然要一只手,坐地起价,真是天没天理,人没人性。

“跟他拼了!”瘦高个儿倒还有几分骨气,心一横,嚎叫着扑了上来,却被林宇一脚踢倒,随后刚买的李宁牌新旅游鞋已经踏上了他的右手腕,轻轻一捻,“啪嚓”一声脆响,腕骨碎裂,白惨惨的骨茬儿狠狠地刺穿了皮肤支了出来,瘦高个儿叫都没叫,直接痛晕了过去。

“很有骨气,我最喜欢有骨气的人了。唔,我倒是很想知道,你们是不是也是一个很有骨气的人呢?”林宇笑眯眯地抬头望向了另外两个人。

“妈啊……”矮胖子惊恐万状地叫了一声,刚想跑,一只拳头神出鬼没地出现在他眼前,“砰”的一声鼻血长流,他直挺挺地倒了下去,林宇又是一脚踏上他的右手腕,随着骨碎声响,矮胖子也变成了残疾人,只不过他很幸运,挨那一拳的时候便已经昏了过去,感受不到被踏碎腕骨的痛苦了。

“啪嚓嚓”的骨裂声响听得那个女孩子头皮发麻,伏在林宇怀里连头都不敢抬,身体直哆嗦。

“你呢?做为首恶,应该有些自觉性嘛,如果让我动手的话,唔,你就得残疾加倍了。”林宇满眼怜悯地望着黄毛。

黄毛倒也硬气,咬着牙捡起了匕首,一声如狼般的狂嚎,已经将那只被捏废掉的右手整个穿透,刀尖儿透掌背而出,鲜血像箭一般蹿了出来。他很清楚,如果不自己动手,恐怕自己两只手都保不住。

不过这货的神经倒也真大条,受了这么的伤居然还没晕过去,不愧是当老大的。

“真听话,包扎一下伤口吧,祝你们好运。唉,我最讨厌看见血了,见到血就晕。”林宇微笑着向他点了点头,转身往外走。不多时,已经消失在胡同口,拐上了另一个偏僻的小路,彼时,远处隐约间响起了警笛声,看样子,应该是警察马上就要到了。

看见林宇一路走远,那两个贼也不敢久留,用半残的手拖起了地上的那个矮胖子,仓惶地往远处跑——他们如果敢留下来报警,恐怕警察首先第一个收拾的就是他们了。

不过,林宇走得很费力,因为那位女大侠一直埋首在他的怀里死死搂着他的腰,自从第二次见到他之后,她就一直保持着这个动作,林宇走一她就搂着林宇的腰被林宇拖着跟出一步,好像那两条胳膊已经长在了林宇身上成了连体人似的。弄得林宇哭笑不得,怎么好像跟正室抓到了偷情的丈夫一般还不依不饶了呢?

望着死死环着他的腰埋首在他怀里亦步亦趋地跟着他的那个女孩子,林宇再走了几步,终于停了下来,抹了把汗,颇有些无奈地道,“女侠,你准备这么抱着我到什么时候?”林宇去掰她的胳膊,可怎么也掰不开,又怕弄疼她,只好作罢。

“啊……”那个女孩子这才反应过来,好像自己已经抱着人家走了两条街了,赶紧松开了手,如一同受惊的小鹿般四外张望了一下,好像还在担心那几个小流氓追过来似的。

一阵难得的微风吹过,胸前很是凉爽,惊魂未定的女孩子正要说一声“谢谢”的时候,看见那个林宇眼神很古怪地望着自己,尤其是望着自己的胸前,低头一看,自己被那个矮胖子撕破的胸衣哪里遮得住半点春光?顿时捂着前胸尖叫一声,一个大嘴巴便抽了过去,没打着,林宇早已经满脸笑意地闪过一边,一双眼睛还在贼溜溜地往她身上看。

顿时,刚刚涌起的好感瞬间消失,“流氓,色狼……”她跺着脚羞愤交加地破口大骂,却忘记了,正是这个流氓刚才救了她。

“我觉得你在本质上已经无限趋同于那三个恩将仇报的小偷了……”林宇哈哈一笑,却已经将手里一直拎着的那个袋子扔了过来,同时转过身去——那个袋子里装的是自己脱下来的破衣服,他一直没舍得扔,现在倒是派上用场了。这一次,应该轮到那个女孩子来表演形为艺术了。

“谁要你的臭衣服?呸,脏死了!”女孩子抓住衣服,有心想扔掉,再踏上一万只脚,不过胸前的春光实在需要遮挡,没办法,只能委委屈屈地反穿上,算是遮住了一片春光,白晰的额上已经是一排细密的汗珠,天原本就热,再加上这弄得实在够尴尬的羞人的。

多管齐下,想不出汗都不行。

一抬头间,却发现那个年轻人已经走得远了,她心底大急,慌忙追在他身后大叫,“喂,你去哪儿?”

“你管得着么?”林宇的话很伤她的自尊。

“我,我当然管得着。因为我是社会的良心。”那个女孩子被噎了一下,不过随后不甘示弱地叫道。

“啥心?”林宇没听明白,转头望着她好奇地问道。

“社会的良心。难道你没说过记者就是社会的良心吗?”那个女孩子哼了一声,斜着眼睛看着他道,让林宇顿时觉得自己这个拥有十所外国著名大学学士以及硕士学位的人真的很没化。

“你直接说你是记者不就完了么,还整得这么艺,弄个别名儿上来,酸假醋的。”林宇挥了挥手,转过头去继续走。

“喂,你倒底要去干嘛啊?”那个女孩子在他身后紧追不舍。

林宇叹了口气,这女孩子可真磨人,并且还是那种叼根破骨头棒子给根麻花都不换的倔犟主儿,摸了摸鼻子,只好无奈地回答道,“去做一件很伟大的事情。”

“很伟大的事?你又要打抱不平么?”女孩子的愤怒迅速如潮水般退却,取而代之的却是说不出的兴奋来。

她刚才可是真正地见识到了什么是都市大侠了,虽然这个大侠的手段有点过于毒辣,这个家伙眼珠子也有点儿色,但所作所为还是很让人击节赞叹的,特痛快特解恨特酣畅淋漓的那种。

:晕,兄弟们昨天不要太给力了吧?居然把老断顶上打赏榜第一了?太强大了。不说啥了,今天必须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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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吃软饭的?

“唔,算是吧。”林宇好像很认真地想了想,点点头道。

“那你,叫什么名字?虽然你这个人不怎么样,但你毕竟救了我。同时我也误会了你……”那位女侠在后面紧紧追问道,已经追着林宇跑了三四条街了。

“张三。”林宇随口瞎编道。

“切,不告诉就算了,装什么清高呀?名字编得真土,没有一点儿技术含量。”那个女孩子狂撇着嘴道。

林宇不答,继续在前面走,那个女孩子一时间好像也没什么可问的了,可心底下总有一丝不甘,也说不出是为什么,就是很不甘心。

“喂,你是干什么工作的呀?刚才和那三个打劫的人是怎么认识的啊?你怎么会跟他们发生冲突的?你最开始不是走了吗,怎么后来又回来了?喂,你怎么不说话啊?”那个女孩子却不屈不挠地一直跟在他身后,想了半晌后,开始一口气磨磨叨叨地问个不停,都快赶得上现实版的十万个为什么了。

“小姐,你觉得如果换做我是你,如果不歇气儿的一口气回答出这么多问题来,你会怎么样?”林宇叹口气道。

那个女孩子很是认真地想了想,还掰着手指头数了数,最后很认真地回答道,“我会上不来气的。”

“你真聪明。”林宇适时赞叹道。

此时两个人已经走出了那条偏僻的小路,直接拐到了一个高档小区门口,门口停着辆宝马x6,一个四十岁出头打扮艳丽的中年美妇正倚在车门旁,好像在等什么人。

这个中年美妇浑身上下珠光宝气,离得这么远看去都有些晃眼,实在有些忒俗了点儿,一看就是暴发户的老婆,或者本身就是个暴发户。

“嗨,我在这儿……”林宇远远地便向那个女子举起了手打招呼,那个女子转头间便看到了林宇,脸上登时露出了惊喜的笑容,几步便向着林宇跑了过来,也不顾林宇手上沾满泥灰污垢,一把便抓住了他的手,就像是朱丽叶见到了罗蜜欧,“真的是你么?”

“可不就是我么。”林宇也跟见到了革命同志一样。

“你真的来啦?”那个女子将林宇的手抓得死紧死紧,两眼放光地望着他,很兴奋激动的样子,好像两个人很长时间都没有见面了。

“来了。”林宇也咧着嘴看样子像是很激动。

“那你快给我嘛……”女人好像在撒娇。

“现在就要?这个,不好吧……”林宇好像都有些脸红,回头看了那位胆小的女侠一眼。

“没什么不好的,我们赶快去车里解决吧。”女人拉着林宇,似乎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那个跟在后面原本兴奋雀跃地想看热闹的年轻女子登时瞠目结舌地愣在了那里,“难道他说的要去做的那件很伟大的事情就是去做小白脸被包养么?还是跟富婆儿玩炮友一夜情?”一瞬间,她的脑海里泛起了这个不堪却又很切合实际的念头来。

也不怪她这么想,事实上两个人的年纪和这种亲密的举动确实很让人怀疑,尤其是两个人那番急不可待的暧昧对话,简直让那个年轻女子想吐的心思都有了,大白天,忒不要脸了这也,尤其是看着两个人就那么手拉手地上了车,更让人连隔夜饭都要吐出来了。

眼看着林宇被那个女子拉扯着上了车,那位记者兼女侠百思不得其解,愣了半天才“呸”了一声,恨恨地骂道,“还以为他真是个大侠,原来是个吃软饭的,还大白天的就直接吃上了,不嫌丢人么?真恶心死了。算本小姐瞎眼看错了人,跟了你这么一路,还想跟你做个专题报导什么的,呸呸呸,我这个想法本身就够恶心的。”

可是心底下老是隐隐约约地感觉不对劲,那个一看就知道是个富婆的女人为什么会看上那个家伙呢?虽然看上去还挺阳光的,可也没有别的出奇的地方啊,很普通很普通的一个年轻人罢了。而那个女的,一看就是很有钱而且还不算太难看,两个人差距虽然不是大得离谱儿可也实在够悬殊的,又怎么就能对得上眼儿呢?

于是,从这时开始,女侠顿时质变成了哲学家与心理分析家,开始傻站在那里望着不时轻微摇晃一下的宝马车陷入了沉思之中,开始站在人活着的意义和社会畸形心理发育的角度去思考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其实质是什么。

林宇倒是没有时间去考虑她的想法,其实他约的这个女人就是那个死胖子李天宇的老婆。

来而不往非礼也,李天宇不就是仗着有两个臭钱不知道怎么显摆好了么?好吧,既然他已经惹毛了自己,而且还是父子两个一起来惹的,那也别怪他下手狠了。

他拿着赵光头的那些片子,在上午就约好了那个女人,这一次,就要搞得那个李天宇身无分,看他以后还怎么嚣张。

一上车,李天宇的老婆便迫不及待地向林宇伸出了手,“快,在哪里,快拿出来。”看样子,好像很着急似的。

不过,她的这个着急却并不是愤怒的着急,而是很期待的那种着急了。这也让林宇心底下感叹,可真是一对活宝夫妻,对付了。

林宇拨开了她乱摸过来的手,从包里掏出了一个牛皮纸封筒,交到了那个女子手里。

那个女子一把抢了过去,撕开封口,“哗啦”向外一倒,顿时,一堆男人与女人在床上来回翻滚的不堪入目的照片映入了眼帘。

镜头运用得恰到好处,非常专业,都是关键体位露脸照,尤其是某些结合的部位,清晰得连身上的毛发都能看得见,而且这么多不同场景的照片,均都是同一对男女,跟私拍客们拍的特写照片似的。

翻看着照片,那个女子时而切齿愤怒,时而快意大笑,脸上的表情丰富得有些吓人。让林宇这种猛人看得都有些心底下发毛,他害怕那女人一时间真发起疯来把自己当成李天宇,那就麻烦了。

第三十七章:掏出来给你看看

不过,林宇倒是不太知道情况,其实李天宇跟他老婆之间早已经貌合神离,各找各的了,不过,之所以没有离婚,就是因为现在李天宇的钱和他老婆的钱混在一起用,如果就这么离了,大家对半分的话,李天宇的老婆心里头不平衡。

毕竟,那可是当初自己娘家赞助李天宇,再加上李天宇这小子颇有些脑瓜还有自己的帮衬才赚到的钱。就算要离,自己也要拿大头才是。

现在可好了,有了这些照片,她完全可以将李天宇告上法庭,无论在道义公理还是实际情况上都能占到上风,财产分割就对她有着极有利的形势了。

半晌,看完了照片,珍之又重地将照片装进了牛皮纸封筒里,那个女子如释重负般长舒了口气,转头望向林宇点了点头,“好,很好,你要多少钱?”

“我不要钱。不过,据说那个死胖子,呃不,据说你亲爱的老公现在还欠着锦绣华府二期的那批工人一大笔工资呢,给人家开了吧,就算这钱给我了。”林宇呵呵一笑道,这个情况也是他从赵光头那里了解到的。

李天宇的老婆目不转睛地看了他半晌,眼神很是困惑,像是没搞清楚他居然真的这么崇高伟大?

“别这么看着我,其实我这也只不过就是捎带着而已了,我还没伟大到那个程度。”林宇咧嘴一乐道。

“真是个奇怪的年轻人。”李天宇的老婆摇了摇头,随即,便拿起了电话,“陈会计吗?唔,是我,锦绣华府二期那批工人的工资给他们发了吧……什么必须经过李总的同意,我说的话不好使么?你是不是不想干了?嗯,现在就结,一个小时之内必须结清,否则你立刻写辞职报告,就这样。”她很是快意地放下了电话。

崽卖爷田不心疼,反正那个工程是李天宇自己的钱搞的,跟自己没半点关系了,做个顺水人情也不错。

林宇倒是没看出来,这个女人居然很是雷厉风行啊,做事没有半点拖泥带水,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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