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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你家玩好吗-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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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我,阿小真是个让人愉快的玩伴,他总有最新奇的东西,漫画书、游戏机、拼图、积木……而且还有两个跟班帮你处理一些杂事:口渴了,他们去弄来冰冻饮料(香港带来的冲剂),热了,他们打开小风扇(香港带来的)。于他的表弟,他真是个霸道的王子。吃桑椹表弟多拿了一个,他一瞪,表弟马上转过头去一声都不吭。玩游戏,我赢他可以,表弟眼看着也要超过他了,他喊了句表弟的名字,形势马上就逆转了。
拖鞋军团站在外面的空地上,拿着用纸卷起来的纸筒不断喊:叛徒、走狗……我隐忍着不吭声,阿小却一个人走出家门,对着他们大喊:你们吵什么吵,野孩子。
我意识到战争开始了。
拖鞋军团惯用的绝招是——牛粪加时钟炮。时钟炮于当时的我们来说,是高级的武器。它就像巨大的火柴棒一样,一擦,火着了,会按着固定的时间爆炸。炮有一分钟的,也有半分钟的,恶作剧的关键是,时间卡得刚好,把炮插在准备好的牛粪上,等我们刚好走到,还没注意,牛粪突然仙女散花般,飞溅我们一身,就算成功。
然而,这些伎俩我太熟悉了,几次都成功地避开。直到拖鞋军团恼羞成怒,竟然直接把炮往我们身上扔。阿小怒了,回家拿出一把打鸟的猎枪冲出来,斜斜对着半空打了一枪。
碰——声音像海浪一样,在耳朵一起一伏。拖鞋军团的人吓呆了,我也是。“野孩子,吓傻逼了吧。”他骂人的时候,口中的牙齿还是很白,但声调傲慢得让我有说不出的寒意。
4
或许是不愿意失去拖鞋军团的传统友谊,或许是对香港阿小傲慢的不舒服,我慢慢地在找平衡。刚认识几天,我们几乎绑在一起,到枪击事件后,我决意抽出一半时间和拖鞋军团的人玩。
阿小察觉到了,竞争一般,拿出他所有的宝贝——香港来的拼图、香港来的唱片、香港来的遥控飞机。直到他意识到,我们俩之间确实有某种隔阂了,他也淡然了,冷冷地说,有空来玩,没空我自己玩。我知道。他是在自己亲身感觉到自己的失败前,先行切割。
其实我偶尔会同情阿小的,特别熟悉后。我觉得他是个孤单的人。这种孤单我觉得是他父母的错,他活在“去香港前准备”的生活里。他经历的所有一切,都是过渡的,无论生活、友谊还是情感。那时候,香港是个更好的世界,他即将去到的目的地,让他不得不时时处于迫不及待离开的状态中,他会觉得,自己是可以蔑视这里的人。但他却是个孩子,他需要朋友。
我想,他选择我或许只是因为,我是附近最会读书的孩子,他认为一种阶层上的接近。同时,或许他还有征服感。
在我开始疏远他的时候,他时常拿出自己哥哥的照片看。
其实他和哥哥并没有太多相处的机会。母亲疼幼子,小时候夫妇俩去香港打工,不舍得阿小跟着吃苦,就把他留在老家,每月寄来丰厚的钱求得亲戚对他的照顾。而长子他们带在身边,帮忙工地做点事情。
所以哥哥从小就在香港长大,现在已经长出一副香港人该有的样子:留着长头发,打了耳洞,夏天会穿白色短裤配皮鞋,有时候还戴着条丝巾。阿小崇拜这样的哥哥,我觉得他其实是崇拜着香港,正如我们崇拜着黑白电视里的游走在高楼大厦里的那些人。
但对我们来说,高楼大厦还是以后的事情,而对阿小,这是即将的事情。
他尝试几次把头发留长,都被爷爷硬押着给剪了,他自己尝试用针给自己穿耳洞,最终扎出满身的血,让爷爷急匆匆送医院了。现在这些他都放弃了,但是常拿着哥哥的照片一个人发呆。
和他保持距离后,我每次和拖鞋军团的人疯回家,就会来看看阿小,他会给我讲哥哥的故事:我哥哥很牛的,他像电视里那样,骑着摩托车,带着一个女的飙车。但是到了我爸的公司,又换了一身西装,可帅气了。有次他很神秘地和我说,我哥吸毒的。然后,拿给我一根烟,附在我耳朵说,这是毒品。一脸得意的样子。仿佛他掌握着通往天堂的钥匙。他给我看完,又把那香烟小心地包在手帕里,然后装到一个铁盒子里,放在床下——我知道那是他认为最宝贵的东西了。
他看着这样的他,越发觉得遥远,我知道他身上流动着一种欲望,一种强烈而可怕的欲望。他要马上城市起来,马上香港起来。他要像他想象里的香港人那样地生活。
我得承认,我看着电视上那些摩天大楼,心中也充满热望。但我老觉得不真实,它是那么遥远。而阿小,他简直活在奇怪的错位中:他穿戴着这个世界最发达地区的东西,肉身却不得不安放于落后似乎有几十年之久的乡下。
果然,一个晚上,阿小把我叫进他的房间,掏出厚厚一把钱:你知道哪里买摩托车吗?电视上那种摩托车,带我去买,我要去飙车。
但小镇当时没有卖摩托车的地方,要买,必须去到六十公里远的市区。他着急了,那毒品呢?大麻呢?
那个晚上,是我陪着他去一家地下游戏厅玩了赌博老虎机作为结束的。看着他在老虎机上几百几百地兑换游戏币,然后大把大把地输,我内心里决定,远离这个阿小。
我知道他活在一种想象的幻想中。我担心他的这种热望,也把我拖进去。因为我察觉到自己身上也有,类似的躁动。
5
实话说,我不知道,阿小和阿小是怎么熟上的。香港阿小很久没让表弟来叫我了,我也不怎么主动去。这天阿月姨叫我帮阿小补习——数学成绩下来了,他考了12分。我拿着他的考卷,笑了半天,连最简单的二分之一加三分之一他都不懂。准备好好糗他一把。
走进去,看到那个身上还带着海土味道的阿小。
他们俩头凑在一起,正在搭一架木构的恐龙。
我有点错愕。这个阿小,对外人说话都不愿意超过三句。但我看到他在那夸张地开着玩笑:“哇,这恐龙好酷啊,简直要叫出声了。”
很蹩脚的讨好。我心里说不出的反感,然后对这个老家的阿小有种莫名其妙的悲哀。我知道他为什么喜欢香港阿小的——他其实是喜欢这个阿小身上的香港的味道。
那个晚上,我只是简单把题目的正确做法示范了一下,就匆匆要走。香港阿小着急了,追着出来。说要不要一起去打电动。他后面跟着那个老家的阿小。
我看着老家的阿小,躲在香港阿小背后,跟着一脸的赔笑,我说不出的难受。说,算了,我不玩了。转头就走。
从此,即使阿月姨叫我再去帮忙补习我都借口推了。
我害怕看到老家阿小的这个样子,他会卑微到,让我想起自己身上的卑微。
6
老家的阿小突然新闻多起来了:他瞒着父母翘了整整三个星期的课,但每天假装准时上下学。他跑到小镇新开的工业区,不由分说地逼迫那些外地的打工仔,要求他们学狗叫,不叫就一阵拳打脚踢。最后他父母还发现他竟然偷偷溜进他们房间了,偷了几百块不知道去干嘛。
乌惜心里憋闷得难受,又不敢在丈夫面前哭,每次出事就偷偷来我家和母亲说。母亲只能安慰:孩子总是调皮的。
我在一旁不说话,我知道这个阿小生病了,他从香港阿小那传染了“香港病”。我几次在路上碰到他,他现在说话的腔调、梳着的发型都很香港阿小。连笑的时候嘴角微微的上撇,都模仿得那么入微。
我忍不住插了一句:你让他别和香港阿小玩。
乌惜愣了,她一向还挺骄傲香港阿小看得起自己家的孩子。母亲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能乱说话。
但总之这话还是传出去了。后来路上碰到两个阿小,一个对我冷漠地转过身假装没看见,一个示意着要和我打架。想打我的,是老家的阿小。不过,拖鞋军团的人总在我身旁,大家也相安无事。事情就这么过去,我和两个阿小就彻底断了往来。然后断断续续听到的消息:老家的阿小又打人了,老家阿小被学校警告处分了,被留校察看了,后来,老家的阿小退学了。
然后再后来,听说香港的阿小一个星期后要去香港了。
7
阿月姨来我家了,手上带着一只木头拼成的恐龙,和一个任天堂游戏——这是香港阿小最喜欢的两个玩具,现在,他想全部送给我。阿月姨说,我不知道你们两小孩子间发生什么事情,但是他还是最喜欢你这个朋友,有空去找他玩玩。
香港阿小显然对我的到访早有准备,估计都是演练过无数次的动作,所以表现一直得体并保持着骄傲感。
他一手勾住我的肩,像电影里那种兄弟一样把我拉进他房里,坐在床上,掏出一张纸片,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一行字,是地址。
地址我只给你,有空给我写信。然后扬了扬眉毛。我倒是笨拙,傻傻地补了句:寄到香港要寄航空信,很贵吧。他笑开了,咱们好朋友你在乎这点钱,以后你到香港来,我一次性给你报销。
然后我把我准备的礼物递过去给他,那是我最喜欢的一本物理参考书,厚厚一本,50元,对当时的我来说很贵,是我攒了半年才买到的。
“阿月姨给我看过你的物理,太烂了,做做里面的习题吧。”
“这么烂的礼物啊。”他又恢复到傲慢的恶毒了。
他走的那个下午是星期六,我刚好去市里参加一个比赛。听说他来我家敲门,不断喊我名字,却没找到我。
依然和来的时候一样,是一辆高级的小汽车来接他的,小镇的大人和小孩围着一圈,目送着这个仿佛属于另外一个时空的人离开,依然只有兴奋的指指点点。
那晚回家,小镇里的孩子兴奋地说,我太有面子了。但我心里说不出的空落落,一个人悄悄走到阿月姨家,在他住的房间的窗口,往里看了看,一切黑乎乎的。
我转过头,看到不远的地方,一个小孩在哭,我知道,那是剩下的这个阿小。听说,他没去送香港阿小。
8
香港阿小就像被接走的外星人,理性的我早判定,他和我是两个时空的人,此前发生的事情,就当一场梦了。不多久,我又当回我的赤脚大仙。而整个小镇也似乎迅速遗忘这么一个本来也不大起眼的小孩,依旧吵吵闹闹、热热闹闹。
只有一个人,提醒着香港阿小的存在——我家前面那个阿小。
没有香港阿小带他去理发店剪那样的发型,他坚持自己试图用剪刀剪出那样的形状;没有阿小陪他去开发区展现英雄气概,他依然坚持每天晚上去逼迫路过的外来打工仔扮狗叫,然后几次邀约各种人去观摩,都遭到拒绝。
没去读书,这个阿小的命运只能有一条:当渔民。他是挣扎了几次,甚至和父亲大打出手,离家出走。失踪了一个多月,饿得瘦骨嶙峋的阿小回来了。他答应当渔民了。他的条件是:必须给他买一辆摩托车。为了儿子走回正途,他父母商量了半天,终于同意了。
打渔要赶早潮,每天早上五六点,我就听到那摩托车帅气地呼呼地催引擎,发出的声音,炫耀地在小巷里扩散开。他每天就这样载着父亲,先到那下海布网。他大哥和二哥,则踩着那辆吭哧吭哧响的自行车跟在后头。
下午三四点他们就打渔结束回来了。海土、海风和直直炙烤着他们的太阳,让他越来越黝黑。每次把满装海鲜的箩筐往家里一放,他的油门一催,就呼啸着玩耍去了。没有人知道他去哪,但是后来很多人常告诉我,看到阿小,沿着海岸线边的公路,以超过一百的时速疯一样地呼啸而过,嘴里喊着亢奋的声音。
慢慢地,我注意到他留起了长头发,每次他开摩托车经过我家门口,我总在想,他是想成为香港阿小想成为的那个人吗?
9
我从没想过,会收到香港阿小的来信。那已经是他离开小镇的第三年,我已经进入高考的最后准备时期。
他拙劣地在信封上写着,某某中学,然后我的名字收。还好学校负责任的收发阿姨,仔细地核了全校五千多个学生,才找到了我。当然,也可能是来自香港的邮戳起的作用。
他的字还是那么差,扭扭捏捏,但已经换成繁体字了:
親愛的黑狗達!
好久不見。
我在香港一切很好。香港很漂亮,高樓大廈很多,有空來找我玩。
只是我不太會說粵語,朋友不太好交,多和我來信吧,我找不到一個人說話。
我家換了地址,請把信寄到如下……
我知道他在香港可能一切都很不好。我突然想象,在那个都是白衬衫、白牙齿的教室里,另外一群孩子高傲地看着他,悄悄地在他背后说乡巴佬。我莫名其妙地难过。
拿着信,我去敲了乌惜家的门。这个阿小正在自己玩吉他。当时流行的一部香港电视剧里,主人公总在弹吉他,许多潮流男女都在学。我拿出香港阿小的信给他看。他愣住了,没接过去。
他给你写信?我明白了,香港阿小没给他写信。
这个阿小抢过信,往旁边的炉子一扔。他的信,以及回信的地址就这么被烧了。我才觉得,我太鲁莽太欠考虑了。
我知道,从此这两个阿小都和我更远了:一个收不到我的回信,肯定是责骂地扔掉他家的地址;一个从此会因为自己觉得受伤更加疏远我。
高三的后半学期,整个学校像传销公司。
老师整天说,别想着玩,想想未来住在大城市里,行走在高楼大厦间,那里才好玩。他们偶尔还会举例:某某同学,考上了北京的大学,然后,他就住在北京了……口气笃定得,好似,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谁都没怀疑住在北京就是所有幸福的终点。整个高三的年段,也像是准备离开小镇的预备营地,许多人开始寄宿在学校,全心投入一种冥想状态。仿佛学校就是一艘太空船,开往一个更开明的所在。
我也是寄宿中的一员。全身投入这种冲刺中。直到高考最后一刻结束,回到家,母亲才叫我,去探探阿小。
阿小骑着摩托车在海边狂飙,一不小心车歪了,他整个人被抛出去,头先着的地。那是两个月前发生的事情。当时一度下了病危通知书,但总算奇迹般地抢救过来了。
去到他家,他还躺在床上,受伤的头部已经拆线,但因为剃了头发可以看到,前额凹进去一块。他看到我惊恐的表情,开玩笑地说,我牛吧,摔成这样,竟然没死,而且一点后遗症也没有,就是难看了点,不过这样也好,这样出去,混江湖最容易了……
两个月后,我被一所外地的大学录取离开小镇。我去向他告别,他当时已经开始和父兄去捕鱼了,只不过,从此不骑摩托车,也蹬上了吭哧吭哧响的自行车。
阿小终于成了,小镇上的渔民了。
10
兜兜转转,大学毕业后的我,来到了北京,来到了那个在想象中可以和香港比拼的北京。当然,此时的我早知道,留在北京不是全部故事的结束,而是所有故事的开始。
偌大的城市充满焦灼感的生活,每次走在地铁那拥挤的人群里,我总会觉得自己要被吞了,觉得人都怎么这么渺小,而在小镇,觉得每个人都那么复杂而有生趣。觉得人才像人。这个时候我才偶尔会想起老家的阿小,我竟然有些妒忌。听说他娶了个老婆,很快生了个儿子,然后自己买了块地,建好了房子,也圈上个庭院,里面还养了只狗。
我每天则不断忍受着颈椎病,苦恼着工作的压力,和工作结束后的空虚。唯一能做的是不停通过职业的成就感稍微缓解自己:我是个写字的人,在一家全球闻名的顶级杂志工作,我的文章会被到处转载。
总有老家的朋友,从那听得到狗吠的小镇上打来电话,说你这小子混得不错。装模作样地相互吹捧下,挂完电话,迎接突然袭击而来的空虚感。这个晚上,我习惯查阅自己博客的评论,意外地看到一条评论:你是黑狗达吗?小镇上的黑狗达吗?我是阿小,我在香港,能电话我吗,我的电话号码是……
是阿小。香港那个阿小。
说不上的犹豫感,我竟然拖了半个月没回电。我竟然有点害怕。我不想知道他活得怎么样,无论好,或者不好,对我都是种莫名其妙的震颤。
半个月后,突然有个事情必须到香港出差。我把电话抄在纸上,还是没决定是否拨通这个号码。事情忙完了,一个人摊在宾馆空荡荡的房间里,突然下了决心拨打出那串电话。
喂?邊個?
是阿小吗?
啊?他愣了下,显然有点错愕。
黑狗达!你在香港?你终于要见我啦!
他竟然记得我的声音。可见香港的生活他有多孤单。
11
和阿月姨拉着我去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一样,我竟然又紧张到全身是汗。坐在路边的茶餐厅里,我一直想象,他会是怎么样的?他应该长发飘逸,穿着入时,然后应该钉上耳环了吧?他应该终于可以打扮出他想成为的样子了吧?
阿小进来了。我一眼就认出他。他的身体拉长了,五官却没怎么变,他剪着规矩的短发,但耳朵确实有曾经戴过耳环的样子。他依然打扮得很清爽,但背着一个不太搭配的帆布包。他看到我,笑开了那嘴抽烟抽坏的牙齿,张开双臂,迎上来抱住我。你当时怎么没回我信?他问。我张了张口考虑是否要解释,终于还是放弃。
爱面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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