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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紫花开-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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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敏敏被他们逗笑了,又回到原来的美丽欢颜,但是眼底仍存一丝化不去的忧虑。



  ※ ※ ※



  家志花了半个月在中南部找阿标那四个人,因为他们躲得紧,又有程子风放出不许帮忙他的特令,着实费了一番功夫。

  好在他平日人缘好,有不少兄弟偷偷送消息,特别是台中的“换帖”林名彦,放着车行的生意不管,开着计程车陪他上山下海找人。

  “这有什么,以前你对我不是有求必应吗?”名彦很海派地说。

  然而,当他找到这四个人时,阿标伤了脊椎,蔡蛋手臂骨折,天狗腿断掉,阿龙脸肿半边,一个个躺在床上哀哀惨叫。

  家志不知该怒还是该笑,活该他们去惹到盈芳。看他们伤得如此重,再下手就没有意思了。事实上,他也不必,他们见到他,早吓得屁滚尿流,病情又加重一半。

  “不能怪我们呀!刘老大!”阿标哭丧着脸说:“一切都是四小姐,她命令的事,我们能不遵行吗?”

  这个家志都明白,只是程子风是他的再造恩人,他再愤怒,也不能动到他或他女儿的身上。

  他说过他不悔恨他的人生,但经过盈芳的事情以后,他尝到在乎的痛苦,无助的滋味,赤裸的软弱和难弥补的恨憾。于是他开始反省,以前他做违法的事,诈赌、勒索、讨债……

  又害多少人走投无路,甚至家破人亡呢?

  他心中无父无母无兄弟姊妹,所以不会“痛”,现在一个盈芳就把他整个人由里到外翻转,将过往人生及价值观整个否决掉。会“痛”了,就能体会生命及……爱。

  她对他的重要性,超乎意料之外,几乎是全面淹没。

  他又开始写信给她,由各地发出,像五年前一样,把内心向她敞开。

  第四封时,每个字在信纸跃着陌生,他顿然明白,这五年来,盈芳一直在教他如何去爱。

  终于,他放弃了仇恨的追讨,回到台北。

  他先回到家,洗去一身的风尘仆仆,打算以全新的面目去见盈芳,两个星期了,她应该不那么生气了吧?

  摩托车在承忠那里,也许他可以步行,一方面考虑该说什么忏悔的话。然而才出巷口,几个北门帮的兄弟就堵在那里,由蔡明光带领,没有平日的笑脸。

  “程老有请。”明光冷冷地说。

  没用义父两个字?这下怕是凶多吉少了。但家志一向是敢做敢当的人,该来的就不回避。

  他看几个人朝他围上来,就说:“我自己会走。”

  囚牢般的汽车把他载到北门堂。里面早已戒备森严,气氛比以往诡异沉重,外面走动的兄弟也比平常多,人人肃穆沉默,几双眼睛里透着怜悯。

  是要动用对付叛徒的私刑吗?家志仍无惧地住里走。

  程子风在关公神坛前捻香而拜,轻烟袅袅,空气中布满檀香的味道。

  这一拜似乎特别久,然后子风头也不回地问:“你不来拜吗?”

  “我还有资格拜吗?”家志回答。

  子风如疾风速转,朝家志就是用力的一巴掌,大骂道:“你还有脑袋知道你没资格?竟敢当场拆我的台?你吃我北门帮,用我北门帮,竟敢和敌人一起对付我!你应该记得我是怎么对付叛徒的,抽筋挖骨和断手断脚,再像垃圾一样丢到海里喂鱼!”

  家志一脚先一脚后地跪下,脸上毫无表情。子风的皮靴狠命踢来,他也不躲,血由嘴角两旁流下。

  “没用的废物,竟然为了一个女人,把男人的尊严和江湖的义理都丢掉!没种的东西,多少人嘲笑你,现在你是人人得而诛之,你知道吗?”子风继续咆哮着。

  全场鸦雀无声,静得连一根针落地都听得到。唯有那三炷香,烟依然悠悠漫移,家志的视线随着它,飘到远方,似有一抹轻柔如晨雾的笑容,是盈芳的。

  又一声骇人的重响,但这次不在家志身上,而是沙发椅背。

  子风怒目吼着:“现在我叫你拿香拜拜,你还不拜吗?”

  家志一愣,这表示义父原谅他了吗?他心一痛,可是他早下定决心要离开北门帮,这是他给盈芳的承诺。

  “我不能拜。”他静静地说。

  “什么?”子风叫着,伴随着全场人的抽气声。

  “我背叛了义父,没有脸再待下去,请义父逐我出帮。”家志毫不迟疑地说。

  “你……你存心要离开我,对不对?”子风铁青着脸说:“你……你忘了我是如何栽培你吗?我救你的命,把像流浪狗的你带回家,送你上学,让你成为我第一左右手……还有,你爸爸死时,你尊我一声义父时怎么说?你说我才是真正给你生命的人……”

  家志用力磕了三个响头,说:“义父,人生的缘分各自有命定。我父亲生我、养我十三年,虽是凌虐打骂,但毕竟是我父亲,可惜我不曾回报他一分一毫,还怨恨诅咒他。而义父也养我十三年,供我吃穿受教育,但我也同时供你驱使,坏事做尽做绝,几乎失去自我。我想,我已经不欠你了。”

  家志再磕三个头,站了起来,子风却白着脸颊坐下上,手抓着椅背说:“你……你真要为那个女人背叛我吗?”

  “那个女人碰巧是我最爱的人。”家志顿一下,又说:“她受了耻辱伤害,我无法向元凶讨公道。义父,你愿意把罪魁祸首交出来吗?”

  “玉屏是我女儿呀!”子风睁大眼睛说。

  “而盈芳是我未来的妻子。”家志严肃地说:“你为一个女人,我也为一个女人。你想,我们还能维持义父和义子的关系,毫无芥蒂地相处吗?”他说完,不见反应,便往外走。

  子风又猛喝住他说:“你以为你离开北门帮,还能混得下去吗?没有人会用一个叛徒,我要你在全台湾没有立足之地!”

  家志继续走,明光领了一群人挡住他的路。

  “怎么?少林寺的十八罗汉阵吗?”家志冷冷地说。

  “让他走吧!反正他也活不下去了!”子风叫着。

  家志在众人的盯视眼光中,走回青天白日之下。

  北门堂内,玉屏由二楼冲下来,愤怒地喊着:“你就那么轻易放过他吗?怎么可以让他走呢?”

  “都是你这孽女!”子风一巴掌打到女儿的嫩颊上。

  玉屏跌到一旁,左脸清晰的五个红指印,她用无法置信的眼光看着父亲,嘤嘤地哭了起来。在场没有一个人同情她,只有蔡明光上前哄她,子风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这个几乎像他亲生儿子的人,他却失掉他了。



  ※ ※ ※



  家志一直往前走,像当初离开父亲一样,义无反顾。

  他心里只想着盈芳,他方才竟说出了“心爱”和“妻子”的字眼,此刻他的心暖暖地跳着,才明白那些话有多么认真。

  他曾经不懂爱,现在也不太清楚。只质问自己,他为什么肯花那么多心思在她身上?从五年前的第一封信开始,他一步比一步坚持地把两个人的生命牢牢套住。难道在潜意识中,第一次相遇,在敏敏身后,他就感受到那命定的光芒吗?

  她多像他呀!是他的另一个自我,另一个一半,他为何要花这么长的时间才领悟呢?

  他对她的关心是出于爱,保护是出于爱,忍让是出于爱……欲念也是出于爱,什么兄长还债之说,全是自欺欺人的障眼法。

  爱,他以为没有的,学不会的,却早在他心上生根发芽,甚至枝叶成荫,繁花茂盛。

  他要见盈芳,以全新的自己,让她欢喜快乐。

  他打电话到舜洁基金曾,接线生转给敏敏。

  “家志吗?你还好吗?你没伤人惹祸吧?”敏敏一听他的声音,就急急问着。

  哦!至少她们仍是担忧他的。

  他心情轻松下来说:“放心,我不会做傻事的。那些人已经被盈芳修理得够惨了,不用我再动手。不过,我有他们的笔录和血液样品,以防你们需要。”

  “如果程子风不耍赖,我们也不会对付他。这种事传出丢,毕竟对盈芳不太好。”敏敏说。

  “盈芳现在怎么样?肯不肯原谅我了?”他乘机问。

  “呃。”敏敏迟疑一下说:“电话里不方便,我们见面谈好吗?”

  家志有些不祥的预感,和敏敏约好在“雅礼”碰面的时间,就满脑子的胡思乱想。

  午后的“雅礼”很安静,冷气隔绝了外面六月的炙热阳光。

  敏敏一身浅蓝套装,脸上是不常见的干练神情。

  她一坐下就说:“几星期不见,你好象不太一样了嘛!”

  “我刚脱离了北门帮。”家志微笑地说。

  “真的?”敏敏露出了惊喜的笑,眼眸又回到她特有的纯真说:“太好了,我该请你吃一顿大餐庆祝的。”

  “没什么好庆祝的。”他耸耸肩说。

  “哦?程子风是不是给你什么麻烦了?他刁难你吗?”她收起笑容,忧心地问。

  家志不想加重她的心里负担,用轻快的语气说:“我义父已经正派做事,我离开就像员工辞职一样,一切按步骤来。”

  “真的?”敏敏狐疑地问。

  “真的,”他转入主题说:“盈芳呢?她肯见我了吗?”

  敏敏看他一眼,由皮包拿出一迭信,六封,都是他寄的,每一封都原封不动。

  “她不愿意看,叫我还给你。”她轻轻地说。

  家志心沉到底,即使在狱中,盈芳也不曾退信呀!这是什么意思呢?

  他忙乱地问:“她还没有原谅我吗?你没说我很抱歉吗?我……”

  “家志。”敏敏委婉地说:“这次的事情对盈芳的伤害很大,我没见她这样哭过。她原不原谅你,我真的不知道,因为她从不提你,一听到你的名字就走开,只有一次,她说你会拉她到地狱,会让她永远爬不出水桶的恶梦,我不太懂。”

  他却懂了。这回,他很清楚自已血液尽失,心念成灰。

  他心痛,从未有的痛。原来爱一个人就是如此,横剖胸前,让人赤裸裸去掏心割肝,寸寸凌迟。

  他低声问:“她对我彻底绝望了吗?连兄长都不是了吗?”

  “家志,别难过,这种事是急不来的。”敏敏柔声说:“盈芳的倔强个性,你是领教过的。还记得五年前为了世雄的事,她十个月拒绝和我说话,一年半后才愿意见你吗?她从小有创伤,恢复总是比较慢的。”

  事实上,他辛苦写了三年的信,才让盈芳正眼看他一下。问题是,他还能有另一个三年吗?在他已了解自己的爱以后,三年像漫长的无期徒刑,他会因渴望而死的。

  “她还住在你那里吗?”家志强忍着沮丧问。

  “她已经离开台北了。”敏敏说:“我们想这样也好,这儿有太多她童年不堪的回忆,总是和过去纠缠不清,对她并没有好处。”

  包括他在内。他甚至连问她上哪里的勇气都没有,她们设法在排除他,因为他是一切混乱的根源。

  “过一阵子,我打算送地出国。换一换环境,认识一些新朋友,她才不会原地打转,猛钻牛角尖出不来。”敏敏又继续说。

  然后盈芳就愈飞愈远,飞到另一个繁华富丽的世界,不再需要他,并且忘了他。而他呢?沉到最底端,带着无法愈合的伤口。

  他爱盈芳,由一开始;而她不属于他,也由一开始。

  拿走那迭信,他站了起来。

  敏敏忙阻止他,“我们还没说到你呢!你离开程子风以后,有什么打算呢?”

  本来他的打算是以盈芳为中心,现在中心消失了……

  “我还是活得下去的。”他彷佛告诉自己说。

  “你知道,我有一笔钱是为你而留的。还有,信威和云朋都会为你介绍工作……”她试着提议。

  “不必了!”他怕口气太过横断,又加一句,“谢谢你们的好意,我想先出来目己闯闯看。”

  眼见家志不愿再谈的神色,敏敏一时无措,他的倔强不输盈芳,只有任由他去了。

  家志走出“雅礼”,举目无亲,望眼无友,他把六封信在第一个看到的垃圾桶前撕个粉碎。毁掉爱欲,还有盈芳还他的戒指,穿线在他胸前,本想扯下,但K金镶钻闪着光芒。物有何罪?以后或许还能典当救急呢!

  他脚步不止,心里的目标是父亲的骨灰塔。

  来到台北的近郊,他取坛膜拜,第一次像人子一般哭泣。

  “爸爸,你不会爱,不教我爱,是不是因为知道,爱的滋味其实是苦涩伤人的呢?”他哑着声问。

  那晚他睡在塔旁的小棚里,看近处冥火,听远处鬼嚎。一格格的神主牌位,一垄垄的土丘坟,大家一同安眠。

  第二夜,他宿在最早流浪的公园,那里仍有不少游荡的人。中央的一颗大树他还记得,他的第一个好朋友阿新就在树影下断气的。

  阿新十岁时,他父亲带他到这里玩,买了一堆食物,然后就不见了。阿新不敢离开,一直等他父亲,可惜到十六岁他死时,都没有等到,成了真正的孤魂野鬼。

  天亮了,家志蜷曲在长椅上,是一群跳舞的老太太吵醒他的。

  “少年仔,你要不要工作?”有个老先生问他。

  他摇摇头。流浪有时候是不得已,有时侯是自愿的。

  第三晚他睡在淡水河旁的公园,是他和盈芳自来过的。那些日子多幸福,他可以见她、碰她,和她谈心,而她也在意他。

  河上的灯影依然绵长绮旎,偶尔躺着看,偶尔坐着看。有一对情侣走过来,看见他,远远走避。

  他一定又臭又脏了,手及之处是乱发和未修的胡碴,已经不是正常人的外表,所以危险又可怕。

  “盈芳呀盈芳!为什么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离我远去呢?”他喃喃自语着。像个疯子。

  第四夜,他回到寓所附近的小公园,过家门而不入,因为那已经是他不想驻足的地方了。

  他痛恨光明,甚至微弱的路灯都刺伤他的眼。他将剩下的钱买酒。喝得醉醺醺,砸破酒瓶,又打碎灯泡,黑暗中瘫烂得如一条虫。

  突然,远处有人走来,晃晃的,像是一大群,是的,一定是义父派人来“解决”他这叛徒的,抽筋剥骨、断手断脚,再去喂鱼。

  他想爬起来,却没有力气。原来他很努力地绕了一大圈,专心做事,也懂得爱,却不免走向阿新横死的路。只不过阿新早走,而他还诓了人世十三年。

  紧握着戒指,他轻笑起来,唱着自己的歌:

  我从来处来那无法寻觅的源头我往去处去那无法预知的未来也许,此刻就死亡再也没有流浪的疲惫脚步那一大群影子扑上来时,他内心想着盈芳,想把她美丽可爱的容颜,牢牢刻印在心头,带到他的幽暗之中。



  ※ ※ ※



  山上的空气极好,浊气沉到底下的尘世,若有残留的,也被泥土花草吸取,盈芳常常在师父早课时就醒来,趿着拖鞋,去看暗蓝的天空,翻转成万道光芒的晨曦。

  她在这间佛寺已住了一个月,布满野芒的山林也逛了一大半,连哪棵树有新鸟蛋,哪棵树小鸟离巢,她都观察得很仔细,像个生态学家。

  自然清神,诵经净心,她已逐渐看淡那个深夜里发生的事,毕竟她毫发无伤,而那四个人比她更惨,她还为他们念过几声阿弥陀佛呢!

  只是那紧绷的心情还张在那里。她不下山,就是为了不见家志,让他去效忠北门帮,和程子风共腐朽好了!

  她不管姊夫和姊姊如何处理这件事,也不愿意听,因为怕那些免不了的肮脏词句,结果一切就慢慢沉寂了。

  沉寂后,她又想着家志,他会不会真和程玉屏走在一起了呢?他真的是眼中只见“色”的世俗男子吗?

  七月,繁花落尽,那一地的枯萎,闹进她的心底,又生出另一种焦虑来,她果真还他戒指,还划他一刀吗?而程玉屏挨刀那惨状真精彩,现在她反而想笑了。

  “盈芳姊,你怎么对着这棵树傻笑呢?”灵均一身素黑的衣服走过来说。

  这个和她名字一样灵秀的女孩子,是盈芳在智威的婚宴上认识的。暑假一到,很碰巧她也和阿姨上山,来为过世不久的外婆念经超渡。

  “只觉得有趣。”盈芳笑笑说:“你也来散步吗?”

  “不!我来找你的。”灵均说:“你姊姊和倩容姊来看你了,她们正在大殿和我阿姨说话。”

  盈芳急着奔驰而去,跨灌木穿小径,而且一面决定,如果姊姊再央她回家,她就不再拒绝了。

  大殿庄严古朴,黑建筑加灰石地,让人一见心沁凉。

  但更教人凉得舒服的是灵均的阿姨,她是盈芳见过最特殊的女人,很美,美得无色,像透明的水晶。也因为如此,她四十出头了,仍清得像二十来岁,彷佛是灵均的姊姊。

  对了!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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