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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无旧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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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椅上,并不大声地放着歌,梅艳芳的《一生爱你千百回》。
  陆以平说:“看,那个就是大小姐的命。”
  我笑道,“那不就是你大姐吗?”
  我走走过去叫她“陆姐姐”。她扭过头看我,脸上绽开笑。“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们初十开学,我就提前回来了。”
  “听陆以平说要坐五个小时的车,肯定很累了吧。”
  “还好呢。”
  “你去屋里自个儿端个小椅出来坐吧,今天难得的不冷。”她大概是在北方呆久了,说话有意无意的带些儿话音。
  我去拿了陆以平房间里的软椅,坐她旁边,也学她侧头看着天空。她心情真的是不错,陆续的问了我些过年的事情,一直与我说着话。她电脑里放的歌大多梅艳芳的,我便问她是否喜欢梅艳芳。
  她说:“我自小喜欢梅姐,小时候还说长大了要去香港见她,可惜是没这个机会了。”她说的时候,口气里满是惋惜与遗憾。她给我说梅艳芳从小的经历,说梅艳芳的歌,《似是故人来》与《夕阳之歌》,再说到电影,说如花与川岛芳子,娓娓道来的,我即是安静的坐在她旁边做一个听客。每次只要说起她心里喜欢的,她便像是自动开启了科普的功能健,这大概是师范生的习惯。我想陆以安很适合做老师的,她的声音里总是带着一种温柔,让人心生安逸。所以即便坐在她旁边,常常开不来口,我也很喜欢与她接近。
  她是个性情中人,说起梅艳芳告别演唱会的时候,语中带有哽咽。听说性情中人难免要为情所困的。
  我晚饭又是在她家吃的,饭桌上总是很容易就能见到陆以安喜欢吃的菜,也会有我喜欢吃的糖醋里脊,大概是次数多了,李阿姨一家似乎已经习惯我的存在。中国人喜欢在饭桌上谈话,因为饭后大家很难好好的聚在一起,但是陆以安吃饭的时候总是安静的,挑着她喜欢的菜,翘着腿埋头,整个人好像都钻进了饭碗里。关于她吃饭翘腿这事,我也见着李阿姨说过她几次,而她多是本性难改,久了,李阿姨便也不再提了。不仅仅是吃饭,陆以安在很多件事上都是本性难移的,无论外人怎么说,她很少会改,固执得很。就像她手臂上常常沾上墨汁,有时候提醒她,她只说知道了,但是下次仍会是这样。在饭桌上我们都很少与她说话的,倒是李阿姨常与我问一些家常,我就一一地回复她。
  饭后,趁着陆以安心情还好,便约她第二天逛街。女生大多喜欢逛街,但这个冬天可能是太冷了,我没有一次见到她出去过,哪怕是长期沉迷电脑的陆以平,也约过我去超市,唯独她几乎没有下过楼。所以我只好假说要买一些资料书需要的建议,李阿姨也在一旁附言,说她是该出去走走了,整个春节几乎都是窝在家里。陆以安起先是犹豫的,只是略为犹豫就答应了,让我明天来她家叫她。我已经发现了她的弱点,她会大声的拒绝陆以平的一点小事,但是外人要是请求她什么她是完全没办法拒绝的,就像妈妈请她给我补习功课。我约她逛街也并不是临时起意,是过年在家就想好的。过年时朋友约我逛街时说,女生之间友谊进步的阶梯便是逛街,那时我便想到要把陆以安约出去。 
  可惜那并不是一个天公作美的日子,虽然没有下雨,天空却是一片一片昏黄。我尽量挑一些看起来不臃肿的衣服,挑来挑去,是圆领毛衫搭蓝色的修身棉服,然后只单穿一条青色紧身牛仔裤,想着冷是冷点,但第一次和陆以安出门,形象要紧,绝不可像池莉在小说里写那般,冬天的时候武汉人都穿得厚厚的,直立行走得像企鹅。想象着满大街的企鹅,还是颇为滑稽。
  我去叫陆以安的时候特地挑在中午,确保她已经起床。才走到楼梯口就可以从窗户那里看到她伏在书桌上,虽然只够看到头。我隔着窗户叫她,她猛然抬头,一副受了惊吓的样子,随即让我先去陆以平那里等她,我猜她是否在写日记或者情书。
  陆以平说,我姐出门和在家那是两个样子。陆以平在边打游戏的时候边与我说。我怀着一点点的期待与他胡侃着。
  陆以安并未让我等多久,但是她出门的时候,还是令我惊诧了。大概还是梳理过头发的,梳成偏分,打上发胶,有些像民国贵公子的发型让我想笑。金属框的眼镜,穿一件棕色的单衣、敞着,里面是鸡心领毛线马甲和深色衬衫,藏青色的男式休闲裤和白蓝相间的匹克运动鞋。文质彬彬的样子,乍一看是一个清秀帅气的男生,或者是瘦矮版的陆以平。但是,我并不喜欢这样的陆以安。这样经过装扮的陆以安,是一个帅气的男生,比我班里见过的大多数人都好看,她嘴角带着笑,她的一切看起来都很儒雅,如果她是男生大概会有许多女孩喜欢的。但是我知道她只是一个女生,她说话温柔、做事细致有耐心、会和弟弟拌嘴,和妈妈撒娇时毫无顾忌,有时候任性得需要一家人都让着她。我喜欢这样女孩心性的她,眼前的这位,嘴角泛起的笑似乎是故意带着温柔,迷人而虚幻。却让我的心情格外的低迷,我低下头故意不看她。
  但是陆以平已经哈哈大笑起来,他翻倒在穿上,唔着肚子大笑。使我终于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抬头看见陆以安,白皙的脸红了大片。只见她从旁边的书桌上,随手捡起一本陆以平的课本朝他仍过去,怒道:“有什么可笑的。”
  陆以平躲过书,直起身来:“太丑了,你这发型,明明就这么嫩的脸,干嘛要装作成熟的样子,清涵姐知道会笑死的。”
  陆以安板着脸,浓厚的眉毛紧蹙着:“是她说好看我才这样弄的。”
  “你也知道她只是这样说,但在你身上她绝对会觉得不好看的。不信你就晚上和她视频。”
  而最后,我还是和这样的陆以安出门了,尽管她和陆以平说得不欢而散,但我并不敢直说什么。
  陆以安双手□□裤兜里,走路时身子有些驼,这样看起来就比我矮了许多。她问我,她的发型是否真的很难看。
  我说,尽量用温和的口气。只是不适合你,你毕竟是女生,这样太男性反而适得其反。
  她听得很认真,与我四目相对,若有所思的样子,然后掏出手机翻出一张照片问我好看么?
  照片上的男子很英俊,和陆以安一样的发型,毫无违和。我想如果我并不认识陆以安,那她的发型理应是好看的,我们只是太过熟悉就容易用自己想喜好去要求别人了。
  我轻轻点头。陆以安说:“清涵一直在说她好看,所以就冲动的试了一下,我本来也不喜欢的,果然试了一下就看到你和陆以平这反应。”她说的时候嘟着嘴,难得少女的样子,甚是可爱。
  我说,他是男生,你和他本就无可比,你平常是什么样子就做什么样子,我想你的好朋友肯定不会嫌弃你的。
  可是她却突然不说话了,陆以安虽然像一个男孩子,但到底也应了 “女人的脸好比六月的天,说变就变” 这句话。
  

  ☆、六

  她像男孩子,逛街也常是简洁而干脆。有时候路过一些服装店我想去看看,她总是坐在旁边低头玩着手机,若是要问一下她好不好看,她也会用一些“还可以”这样的词来敷衍,我想若是有女生作她的蜜友,应是无聊至极。我想问她,和那位叫清涵的好朋友一起,是否也是这般,可是何必问,我心中有答案的。她给我挑资料书的时候,倒是尽心尽力,“天利38套”、“5+3”,一样样的给我详述利弊,我最后在她的建议下买了配套的资料与试卷,我发现她在学习上是最讲不得马虎的,无论是平时给我补习或者挑选资料。我打趣她说“你真像搞研究的,一丝不苟”。她笑而不语,故作潇洒的拨了一下她那因为发蜡本不会乱的刘海。
  买完资料,便随她去电脑专卖店买鼠标键盘,才知道正月十一是陆以平生日,然后又随她去邮局取包裹。看她拿着包裹那欣喜的模样,突然觉得她前一晚的犹豫多像是做做样子,这明明是我陪着她走了一圈。我问她“你明明就是顺便出来的,昨晚为什么一副‘我不想出来,让我想想’的样子”。
  她咧嘴笑道:“就想逗逗你。”
  我知道她肯定是因为那个包裹,心情愉悦了才会这样与我说话。
  便装作生气的样,别过脸不与她说话。
  “别生气,为了感谢你特地与我走这两遭,我请你喝奶茶吧,我知道长安街有一家奶茶还不错。” 
  她说那家不错的奶茶叫“For Her”,在一个不易寻的小巷子里,我从这里路过过许多次,从来不知原来深巷里有桃花。并不大小房子,白色的墙上蓝色和红色写了大大的“For Her”;墙上挂了一块木板,贴了许多的便签,我无意探寻别人的秘密,紧跟在陆以安身后。 
  “For Her;老板肯定是青年男子;才想出这么浪漫的名字。”
  陆以安笑道:“的确很浪漫的,字也写得不错吧”
  这样文艺的饮吧,在这样的小城市是很少见的。一进去,镜片上便全是雾,陆以安递给我一张方巾,比眼镜布大,质地不错的浅蓝色丝巾,我不知道她竟然还用这么复古的东西,我跟在她后面边细细的擦拭眼镜,但并没有把方巾还给她。
  店里放着安静不知名的外文歌,模模糊糊的可以看见顾客不多不少,环境静而不寂,大多是年轻情侣或者暧昧中人,两人一桌,只有恋爱中的人才舍得这样小资的消费,也有一些一看就知道是中学生学生,三四个人一起密密私语,从他们旁边路过能明显听到是在说学校的事情。陆以安轻车熟路的带我进了里间,灯光微暗,只有吧台那里隐隐有彩灯,别的地方都有些黑。桌与桌之间有一定的距离,每一桌都好像隐逸在黑夜里面的,看不清那些人的面容,我侧身去看陆以安的脸,微弱的灯光印在她的脸上,是一片忧郁,灯光掠过她浓厚的眉,阴影投射在眼睛的地方。她应该是喜欢这个地方的,她的神情似她往常看着喜欢的天空那般,只是忧郁好像是种在了她身上,根深蒂固。然而,这样才是真正的她。
  微笑着的,忧郁着的,我不经意间看见的,才是真正的她。只是我喜欢的和她大有不同,我不喜欢这个略显抑郁的地方,看不清大家的脸,每个人都好像满怀秘密,或者像是偷情的。
  我们坐在吧台直面不远处,不用开桌边的台灯就已经足够看清陆以安的脸。
  我撑着下巴看她的时候,有人过来了,黑长直发、棉马甲、衬衫、休闲裤、运动鞋,穿着风格与陆以安相近,比陆以安高上不少,巴掌大的脸,五官明媚,是一个漂亮的女子,对于好看的女子我总是容易产生好感的。
  陆以安给我介绍,for her 的老板,阿言。
  原来并不是一个青年男子。我叫她言姐,她与我握手微笑,为我了点了店里的招牌奶茶,给陆以安点了她唱歌的鸡尾酒,我才知道这不只是家奶茶吧,有咖啡也有酒,而陆以安是喝酒的。她熟络的坐在陆以安旁边,搂着陆以安的脖子,拨弄着陆以安的头发。“你今天这发型是特意要让我笑的么?”
  她的声音像一个台湾的女歌手,我这般说,她较真的凑过头来问我,很近、我能感觉镜片又因为她的呼吸模糊了,但是我一下想不起那个台湾歌手的名字,很是尴尬。陆以安一把拉回她的身子,动作有些粗鲁:“不要欺负我带来的小朋友。”
  于是她再度搂紧陆以安的脖子:“那姐姐还是继续欺负你吧,你这发型已经不能弥补你这小身板了,清涵看到了还不知作何想法。你说她这么漂亮,你在旁边怎么学不到十分之一呢”
  这是我这一天,第二次从别人口中听到“清涵”,每次听到她的名字,陆以安脸上都是带着笑容的。
  我埋头喝奶茶,避免看见她那在微弱灯光下显得刺眼的笑容。
  阿言是重庆人,80年生,05年的时候来到这个城市,陆以安与她起先是在聊天室里认识的。她来这里准备开一家饮吧,陆以安同她一起选址,为装修、布局出谋划策。“for her ”名字是陆以安想的,墙上的字也是陆以安写的,她暑假常来做服务员,For Her十八岁的陆以安只是没有投入资金而已,却与阿言一起花了许多精力。
  陆以安十八岁的时候,已经和朋友想着怎么开一家店,而我十八岁的时候,还在高三。
  她们谈话并没有特别避讳我,从她们谈话中我知道,陆以安本来在北京已经找好了实习,但是李阿姨打电话说外公生病了,她才不得已赶回家来,然而回家以后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李阿姨只是想她回家而已。她的语气中有些气愤,但更多的是无奈。
  她说,我不知道该生气还是该开心,毕竟外公身体健康就比什么都好。
  她说,这个小城市能让我做什么呢?能让我三个月不出门。
  她们偶尔也提起那个叫清涵的女孩。
  我抬头问了一句“清涵姐和陆姐姐是很要好的吗?”
  她说,我们约好了要在北京一起奋斗的,为了梦想和生活。
  我问她,陆姐姐你的梦想是什么。
  她笑道:“当然是在北京买房呀。”
  阿言插话道:“别理她,人陆以安的伟大梦想是要成为一(分开)名作家,说不定哪天我们就可以在书店拜读她的大作了。”
  “江茗、你呢?你以后想做什么?”
  “我想做一个小说家,把生活中所见的故事都记录成文字。”
  陆以安笑,举起她的鸡尾酒要与我碰杯:“果然是英雄所见略同。”
  阿言站起来嚷道:“酸死了,我先撤,让你们两个文学青年慢慢来个灵魂交流。”
  我问阿言:“阿言姐,你想做什么呢?”
  她弯着腰一只手撑着桌子,一只手搭着陆以安的肩膀,拿过陆以安的酒喝一口,所有所思道:“我呀,我今年27岁,没有什么伟大的梦想,就想有一份稳定的事业,有一个长久的爱人,过稳定的生活。”
  稳定,这个简单的词是十七岁的我根本没办法明白的,我听见有人叫老板,抬头张望,不知道是哪桌的人。阿言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示意我们随意。这间屋子实在太暗了,她才走了几步,身影便慢慢隐没在灯光照不见的角落里,我想,她一定是一个习惯了黑暗的人。
  而陆以安,也是这样的吗?她常对我与陆以平说,一个人交什么样的朋友,就说明了她以后要往什么方向走。
  我们各自喝着饮料。满室的灯光,只够我看清她的脸,她跷着二郎腿半倚在椅子上,一只手肘在桌子上,一只手环在小腹上,十指相触,交叉着玩弄手指,衬上发型,倒是有几分民国公子的形象,如若她再换上一套西装,就更像了。只是我看着这样的她,再想起她在家里的样子,总忍不住要笑,在这么安静的环境里,要找些话说才可转移这些胡思乱想。
  “陆姐姐,鸡尾酒好喝么?”
  “还不错,比啤酒好喝。”
  “我试试你的可以么。”
  陆以安把她的杯子推过来,暖昏色的,我就着杯沿抿一小口,浓浓苦涩。我把杯子推还给她,猛地把奶茶往嘴里灌:“好难喝,苦的。”
  这是我第一次喝酒,以前连啤酒也没有喝过。
  我的狼狈引得她一阵笑,她拿起杯子喝了一大口:“加了白兰地,自然是苦的,何况我每次都叫言姐多加一点酒,女生应该喝无酒精的,下次来让她给你调灰姑娘。”
  她说,这叫Lady Be Good,中文名是贤妻良母的意思,是巨蟹座的专属鸡尾酒。
  可是看她这一身中性打扮,任谁也不会朝贤妻良母去想的。我不禁想,以后陆以安会嫁给一个什么样的人?她这样无论和什么样的男生一起都不会和谐的。我这样想的时候,那个叫清涵的女子突然出现在我脑海里,穿着紫罗兰色的长裙,白皙的手圈在陆以安的脖子上。她薄薄的唇,慢慢的一张一合,好似再说,以安,是我的。
  这无端端的想法吓了我一跳,我赶紧再拿过陆以安的酒猛灌一口,被呛着了,酒从我的鼻孔里倒流出来,可是只有这样浓烈的苦涩,才可平复我的心情。
  陆以安急忙站起来,拍着我的背:“江茗,怎么了?”
  我拨开她的手,自顾咳嗽。“没事,突然想再记得这酒是什么味道的。”
  陆以安笑我傻,而我何尝不是。从认识她的某一天起,就变得莫名其妙了。

  ☆、七

  这城市实在太小,这天空的色彩也着实单薄,常常都是这样的,我那天抬头看着还算明媚的天空里形形□□的云彩,我对你说我喜欢,你说你刚刚好也见过,不经意的瞥着,那么恰巧的也喜欢。我路过那条许多人的街道,人来人往并未遇到你,你说,你那时也在那里,在拥挤的人群里,你靠着我摸过的墙,冰凉的旧砖头,却不知道我的指尖昨天才轻轻地滑过。我路过的,我喜好的,我怀念的,不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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