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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镯记-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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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习的日子。王霁月可是中西女塾这所贵族学校里学习最好的学生。杨锡珍爱其才,又同是苏州人,便多有接近,后来又发现她个性并不像她父亲那样两面三刀,王霁月心地善良,又好学上进,似乎总有一股子劲儿想脱离那个旧式的家。
所以,在杨锡珍向她提议要不要每周六到她家来给周遭一些家境中下却又认真的孩子们义务补习英文时,她毫无异议的答应了。
“啊,霁月来了啊。”杨锡珍走下楼来,看见穿着一身素白旗袍的王霁月。“校长好。”“辛苦你了,这大热天的还要过来。你先过去吧,待会儿我让人给你和孩子们送点凉快的喝的过去,孩子们都等不及了。”王霁月点头一笑,应声谢,便熟门熟路的从回廊绕过客厅,走到后面的书房开始给一群操着怪腔怪调洋泾浜英语的小孩们上课。每次不过一个半小时,上完大概也就接近下午茶的时间。杨锡珍往往会准备些好吃食给这些孩子们,特别会给今天表现最好的孩子一块巧克力作为奖赏。当然,决定权在王霁月手上,这每每让她觉得左右为难。
今天刚发完巧克力,喝一口橙汁,她很好奇客厅里正在干嘛。上课上到快结束时就听见了汽车声,然后是略显喧哗的一阵阵寒暄。她耳力很好,隔着走廊也能模糊听到北方口音说话声。可她性子弱,自幼又被家里藏惯了,这种时候更是不敢出去见人。偏巧杨锡珍的女仆走了来,说夫人让王小姐过去一下。
王霁月缓步走去,见客厅里坐了一男一女 。男子看上去四十出头,戴着圆片眼镜,文质彬彬面带微笑;而女子则十分年轻,看上去和自己相仿,一身的红白配,把手里的小包放在腿上,上身直立并腿而坐,桃花眼柳叶眉,鼻直而挺,唇不笑而翘,乌发整齐的放在肩上,娴静之中流露一股子天生媚态。
要不是眼尖看出来两人长相非常相似,王霁月定会以为又是谁家老爷和老爷的外室。
“来,姜先生,给你介绍一下,这就是王绍勋王先生的长女王霁月。霁月,这是姜同悯先生。这位是姜先生的千金姜希婕。”王霁月略微弯腰鞠躬道了好,抬头发现姜同悯笑着打量她,“我就说,王小姐进来的时候我就觉得分外眼熟,原来王小姐就是绍勋兄一直不肯公之于世的长女啊!我在南京见到了你的父亲和弟弟,你和你弟弟长得可真是一模一样啊!一样的好看!”
王霁月尴尬的笑笑,“是,我和浩蓬是双胞胎。”“啊啊,怪不得!绍勋兄好福气啊!这是我女儿姜希婕!以后就是王小姐的同学了,方才听杨校长说王小姐成绩上上,以后我这不成器的女儿还请王小姐提点啊!”王霁月只是应和,不防看见姜希婕给她爹甩来一个刀眼,但转瞬间,姜希婕就对着王霁月微笑了一下。正好她背着白色窗帘站着,夏日阳光照进来,王霁月一时觉得她美的有些不真实。


作者有话要说:
(1) 并不能够证实后来作为校长的杨锡珍此时是不是教务长。为了行文方便只能做此假设。





第3章 第三章
“想不到杨女士的高足竟是绍勋兄的千金。”四人落座,姜同悯笑呵呵的说,“从来在南京那边只知道绍勋兄有个儿子,喜欢捣鼓捣鼓电报收音机之类,颇受军界要人的喜欢。姜某也只是听李任潮说过一次,说绍勋兄还有个女儿,只是自幼都不在身边带着,也就无人得见。今日真是幸甚。”王霁月微笑一下,淡淡说道,“家父从小本不愿霁月和弟弟抛头露面,害怕遭逢不测,所以一直都呆在苏州老家,由叔父代为教养。直到十二岁,觉得安全了,母亲也觉得上海的教育好些,这才举家搬到上海来。平日也不敢对外说是王家。所以。。。”
“霁月,姜小姐下周就会开始上课,我已安排她进你们班,如果有什么事,你就帮着她一下,可好?”杨锡珍笑眯眯的看着王霁月,姜希婕也是面带微笑,一副亲切友善人畜无害的样子。王霁月觉得有些迷惑了:杨锡珍虽说不是一个不“摧眉折腰事权贵”的人,那下这番举动,是讨好姜同悯吗?可是姜同悯又不是主管教育的官员。二来,对于姜同悯现在的地位,又有什么必要呢?想把姜希婕塞进来并不需要上门拜会教务长啊,难道这姜小姐真是酒囊饭袋一无是处?
“霁月自当尽力。”“哪里哪里,都是同学,互相学习嘛!”姜希婕敏感的察觉到王霁月的话里奇怪的卑微感,父亲一直教导她要收起官家小姐脾气,不管对方是什么出身都要平等以待,立刻胡乱说话打起圆场,“我初来乍到,很多地方不太熟悉,课业可能也会跟不上,还请王小姐不吝赐教才好。王小姐要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也,”
“我看你啊,好好跟人家学学怎么做个像样的淑女就不错啦。”姜同悯道,一时大家都怔住了,转瞬间,只见姜希婕怨怼的喊了一声,“爸爸!”
姜家父女坐了一会儿也就走了,送到门口的时候,姜希婕还不忘对王霁月投来一个活泼的微笑,摇摇手告别。王霁月也就只好一直盯着她目送她坐上车,离开杨宅。这个姜希婕有些不一样,她想。也许的确不一样,毕竟姜家祖上便是清朝的进士,姜老太爷做过清末的巡抚、出访的特使,后来还做过北洋的外交总长,姜家两位爷更是投身革命,成为宁汉两派竭力拉拢的对象,说白了在现在这崭新的民国,姜家在政治上不但有声望,还有着近乎绝对的正确。
而她呢?刚才的说辞不过是骗人的版本,实际的情况她和弟弟都清楚:王绍勋的名声不好。但凡是个和苏浙皖扯得上边的军阀他都侍奉过,周旋之中,现身演绎了一把“刀切豆腐两面光”。与此同时,王绍勋可谓为了自己的生存不惜出卖一切。曾经不把家人带在身边是不想暴露自己的弱点,后来把自己带到身边就是为了随时把自己嫁出去。不论是姨太太还是亲女儿,还是亲弟弟的产业,都是可以用来在政治上交换的砝码。似乎自己的人生走到如今也是不断在为形形□□的交易服务。
她不想这样。同胞弟弟浩蓬选择和父亲一起去南京争取军队要员的赏识也是为了想挣脱父亲带来的束缚,自己是不是也应该想想办法?
想起那天看到浩蓬在摆弄那些她不懂的机械,问他为什么那么喜欢这些机械时,他说,“姐,我是喜欢这些,但不止是喜欢,我不想和爸爸一样,也不想和叔叔一样,我只是想有自己的实力,主导我自己的人生。”
这么想着,坐在黄包车上的王霁月想着,若是等到父亲回来,告诉他自己现在是姜家唯一的女儿姜希婕的同学,他一定会说,那你就留在她身边,一直跟着她,陪着她。就当是父亲的一条触手,紧紧的黏在姜希婕的身边。就好像可以通过这层关系紧紧的依靠在姜家身边。
“霁月回来啦。天热辛苦了。”回到辣斐德路的家,迎面而来的是父亲的四姨太孙氏,王霁月只是点头答好,并不多说,匆匆上楼去,躲进自己的房间。四姨太在这里,母亲回苏州,父亲和浩蓬去南京了,好像还带了二姨太,那三姨太呢?
听闻敲门声,她转过身,听见门口熟悉而苍老的声音,“小姐。”“进来吧。”是家里的老女佣徐妈,“徐妈,三姨太呢?”“三夫人应该是去打牌了吧,上午就出去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未及说完,主仆二人就听见楼下一连迭声的喊人和喧哗,王霁月叹口气,唉,可见是回来了。“徐妈,”“诶。”“你帮我把晚饭送上来吧,我不想下去。要是她们问起,你就说我白天受了暑热不太舒服。也别让人上来吵我。”“好的小姐。”
姨太太们在楼下打麻将,闹得一夜喧哗无比。王霁月拿她们也没有办法,她已经忘记三姨太和四姨太到底谁和哪位要人的妻子或外室沾亲带故了,或者都沾亲带故,总之,娶来不是白娶的。翻过来的周一,周末没睡好的王霁月差点要迟到,还好人力车跑得快,是不是应该让父亲给自己也备上司机和汽车,可是如果备上了又是一场和姨太太们表面和睦背地算计的争执,越想越,
“早啊。”她回头,看见穿着蓝色旗袍校服的姜希婕,“真好,第一天来就能遇上你,要不然我还怕找不到教室呢。”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即便急于去上课,王霁月依然想为此刻姜希婕的美貌驻足。前日见她,那是一番低调的媚态,如树丛里若隐若现的杜鹃花;而现在乖乖穿着校服梳着髻的她,是彻底的清纯和低调,洁白如山茶,只让人觉得单纯美好。
其实姜希婕撒了个谎。也不全是谎话,但她还真不是巧遇王霁月,她是故意在门口等了很久。原因倒也简单,的确找不到教室,想到有一个人可以直接带自己去,哪有何乐而不为?毕竟,毕竟这个人自己也喜欢。
那日初见,姜希婕和父亲本是在客厅听见书房有小孩子诵读英文的声音,好奇问是什么,杨锡珍便如实相告。姜希婕很好奇这个义务教师王霁月是谁。霁月,听到这个名字时她的确想到了皓月当空的景色,等到穿着素白旗袍的真人走出来,她脑海里蹦出来的词是,出水芙蓉。
王霁月眼睛很大,顾盼生姿一对杏眼,而且不像自己一般朦胧,她的眼睛非常清澈,配上凝脂一般的翘头鼻,厚薄适度唇角下撇的嘴,浓淡合宜的直眉,整个人都是一副宜室宜家的样子。那日她挽了一个简单的发髻,穿的也朴素,既不显得穷酸,更谈不上浮夸,叫人觉得一切都刚刚好。若不是经人介绍,姜希婕绝想不到这是江浙一代地头蛇王绍勋的女儿,同时也是江南大贾王建勋的侄女。谁让霁月的这个叔叔实在太有名,当然霁月的堂弟王浩修就更有名—还没来上海姜希婕就知道王浩修的名声了,养了多少戏子,抽了多少大烟,玩了多少长三堂子的“先生”们,据说和资助国民党甚多的那个徐家的徐三少爷也有很好的关系,
说到徐家,徐德馨。。。
“姜小姐早。”王霁月不卑不亢地应一声,便示意她跟自己来。姜希婕乐得跟上,一边走一边说,“你不用跟我客气,叫我希婕就好了。反正都是同学嘛,有什么好客气的。”说着还往右迈一步,追上霁月的脚步和她走了一个并排。“好吧。。。希婕。”
姜希婕犹如得了糖般高兴。两人快步向北园走去。教室在三楼,刚走进楼梯就遇上一个高大白人女子。王霁月对她道过早安,那人对霁月笑得很灿烂,张嘴便是一口混着南北各地口音的奇怪汉语:“霁月,这是我们新来的学生吗?”王霁月点点头。姜希婕发现是老师便想停下问好,可是却被王霁月抓了一把,直接带着她跑上了楼。
“怎么了??”好不容易坐定姜希婕问还在气喘吁吁的王霁月,“那个。。。Ms。 Thurston就。。就是。。。” 还没等她说完,姜希婕眼见白人女子走了进来。看看钟,延误了一分钟。难道是刚才因为楼梯上看见了她俩便故意走的慢一点免得她俩迟到,显得尴尬?
讲台上的白人女子身材高大,肩膀宽厚,高鼻深目—那鼻子高的,让姜希婕直觉得她那是北欧的斯堪的纳维亚山脉。不过看她金色的头发蓝色眼珠,倒有些像从祖父口里听来的那种,北欧人。
偏巧这个北欧女子还是来讲中国地理的。一路绘声绘色的上课,说这里她去过,是如何如何的喜欢,那里又没有去过,如何如何向往。偏巧说到天津,问在座可有人知道,姜希婕这时候举了手,二人便在这课堂上聊了起来。
王霁月略有出神地看着她。






第4章 第四章
如斯往复,姜希婕终于算是乖乖在中西女塾上起课来了。按理,她是该住校的。但是姜家考虑到现时现刻让她回家还是相对安全一些。毕竟她去上学的当天江西那边就出了事,姜同悯也立刻回南京去了,听说不久又去了广州,总之乱的很。为了保护安全,姜希婕每天都只有在门口有些骄傲又有些尴尬的坐上自家的黑色别克车。
当然尴尬也只是一阵子。后来反正也不住校了,索性每天一起将王霁月送回家去。这件事,王霁月本是不愿意的。姜希婕来了学校之后,女人多的地方口舌就多,有的人自然开始议论姜希婕是何许人也。天知道她们都是从哪里知道了姜家的背景,那关于她王霁月的议论也就死灰复燃、乃至甚嚣尘上。那日霁月经过学校中央的喷泉,眼光瞥见有几个女生用好奇而鄙夷的眼光瞟她。此刻耳力太好反倒是一种负担了,“那不是王霁月吗?”“是啊,人家现在可是大红人了。”“她什么时候不是个红人啊,成绩好的哟,校长老师喜欢的很。”“最近她和那个新来的什么姜,姜,”“姜希婕?”“对,姜希婕啊,走得近得不得了。天天就缠着人家,下学了还一起走,都坐上姜家的汽车了。”“真是王绍勋的女儿啊。全家都精于此道。”
对于姜希婕来说,只是行个方便。老坐黄包车,改天下雨怎么办?反正住的也不远。去辣斐德路顺便送她一下而已,拐个弯就可以回家。反正现在除了她家里也没有人用车。或者还有一点点私心,就是,有的时候她喜欢看着王霁月。
姜希婕虽然长了一张祸国殃民的脸,从小被两个哥哥宝贝一样的宠大,却总带着男子的性格,跟着哥哥们去骑马,过年的时候带头放二踢脚,小孩子们一起玩耍的时候她定是要扮那衣冠楚楚的情种公子才满意。她自然也喜欢打扮,喜欢漂亮的衣服,但是更喜欢在别人紧张害怕的时候打头阵,充英雄,在她那个充满了新文化思维的脑子里,她是新时代的女性,自立自强,凡是都要靠自己才对。
于是她充老大充得惯了,有时候也不免觉得自己身边的女生都是弱柳扶风,都需要她照顾,即便她也会觉得照顾的烦了。但是王霁月不是。她能明显的感觉到,王霁月在有意识地抗拒自己的照顾,甚至有时候抗拒和自己一道,只要能够不显得有求于她,就绝不。但是有的时候她又会做出明显相反的行为,她不抗拒俩人成天一起学习,也不抗拒一起去吃饭,难道是因为在这种时候,她们是绝对平等的?
王霁月时而对她平和温柔,她的脸真的就像一轮昏黄秋月一样沉静美丽;时而她对自己又是不冷不热的抗拒,又真的像夜半冷月,月光照的人浑身寒凉。但,任是如何阴晴不定,王霁月天生一番古典温婉的美,怎样表现都是小家碧玉秀美动人,美得让姜希婕不知不觉的有些着迷。
有时她觉得她理解不了王霁月,这个女子超越了曾经认识的那些人,所以她好奇。
“呀,霁月你回来了。”这回在门口端着一杯酒醉眼迷离的看着她的是三姨太,“三姨娘好。”三姨太难得没有出去打麻将,她少了娱乐,虽然也乐得清闲,王霁月就多了麻烦,“那是姜家小姐的车吗?你们还真是要好啊。”“三姨娘说笑了。不过是普通的同学罢了。”时已近秋,王霁月前脚走进餐厅喝一口热茶,外面又淅淅沥沥下起雨来。热茶握在手里,姜希婕刚才把自家司机准备的毯子给她披上的样子,又浮上心头。这时候三姨太在门口阴阳怪气的说王绍勋娶她进门就是为了在麻将桌上巴结更多的人,她为了王家如何如何殚精竭虑却不落好,反正不论她干什么都不如一对双胞胎的地位高,
“说不定等两天老爷回来了,一句话就给大小姐买一辆车呀。我们想给自己添一个簪子也得靠自己在桌上挣啊。。。”
她想起刚才,姜希婕看到抱着手的自己的时候,转身拿过毯子给她披上的样子。那个时候她才发现,姜希婕纵然平日里貌似粗枝大叶,将毯子盖上来的时候,她却是心细如发。自己也没寒暄天气,也谈不上着凉打个喷嚏,只不过是姜希婕眼尖,只不过是关心自己。
当夜,一家人吃完饭,王霁月刚下桌子,准备回房去读看了一多半的《简爱》,手刚放上楼梯光滑的木扶手,就听见门外刺耳的刹车声。
“霁月!霁月啊!我回来啦!”大喊大叫的正是王绍勋。王霁月诧异之间,愣愣的走出大门,看见王绍勋一脸心满意足的微笑和掩饰不住的疲倦,猜也猜到是之前的事处理妥了,这方不必奔走于南京和武汉之间。“哎哟老爷您回来了!”三姨太一阵风似的跑出来,看见的却是王家父女亲密相拥的情状,更可气的是后面的王二少爷王浩蓬正从崭新的汽车上下来,那崭新崭新的福特车啊,还有丈夫嘴里说出来的话,
“爸爸。”“哎呀爸爸不在家这段时间,辛苦你照管着家里啦,怎么样,都还好吗?”王霁月有点不经说,一说就来,父亲的寒暄旋即让她打了个喷嚏,王绍勋这才拉着她进屋。仆欧们虽然事前完全不知道王绍勋要回来,好在手脚麻利,立刻又给老爷摆好一桌热饭热菜。赶上高兴,王绍勋叫过儿子,父子二人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喝起温热黄酒来。
“霁月啊,这臭小子,这回可算是如愿了,一到南京,遇见几个参谋本部的要人,一听他喜欢电讯那些东西,也很钻研,立刻就要到第二厅去了!哈哈哈哈哈哈!真是我的儿子!”王霁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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