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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九歌垂下眼睫毛,然后忽然朝着李恣抛了一个媚眼,神态妖娆,“能够跟在大人身边,当一个打手又何妨?”
李恣的鸡皮疙瘩就起来了,然后宫九歌邪邪一笑,从地上爬了起来,身上还绑着绳子,看出来这绳子不是普通的绳子,否则也不能束缚住一个筑基期。
“你可要小心一些。”宫九歌凑近李恣,脸几乎要碰到对方的脸,“小心,养虎为患。”
第三十章炸毛小兽
“你就给我吃这些东西?”宫九歌指着面前的一盘饭菜,不可置信地盯着李恣,声音都在颤抖。
“怎么?”李恣翻了一个白眼,三个人离开了百谣子国,就一路朝着东方前去,这是去往大衍宗的必经之路。
宫九歌嘴唇都在哆嗦,虽然说他服用了万妙散功丹,修为整整掉了一个品阶,可是仍然在筑基期巅峰,不是李恣和华嫪两个人就能够掌控的,幸而他身上的那条捆妖绳,让他不能够动用灵力。
那么问题就来了,因为他的灵力被禁锢,自身能量得不到补充,所以就必须依靠进食来补充能量,李恣虽然可以辟谷,但是前面曾经提到过,这个家伙本质上还是一个吃货,当然不会空着肚子修炼,三个人就来到温真子国,李恣身上还有些银两,来了一家酒楼,开了两间房。
顺便吃饭。
就这些凡物,里面的能量能有多少,宫九歌沉着脸色,其实修仙之人也有不少热衷于口腹之欲的,但是人家吃的是灵米,喝的是仙酿,而他现在居然要吃凡人的食物?
宫九歌觉得李恣绝对是故意的,这根本就是在折辱他!
慢慢悠悠的挖了一勺饭放在嘴巴里,李恣感叹一声,真的是太过挑剔的人儿,表示从地球来的她从来都不会有这种想法,凡人的食物同样美味,不过材料的确普通,如果用含有灵气的食材做就不一样了。
李恣开始怀念起那只炼气期十层的狍鸮。
“反正我不吃!”宫九歌气呼呼地转身,就听到李恣吧唧嘴的声音。
华嫪偷看了一眼李恣,没觉得她是在故意的吧唧嘴巴,“你真这么喜欢吃这些饭菜?”
“嗯。”李恣含糊不清地应了一句。
于是我们的华嫪同学默默转身,离开了这里。
而宫九歌听到那要命的吧唧嘴的声音,肚子非常不给面子的响了起来,他现在灵力被禁锢,不能直接从天地灵起当中吸取能量,所以真的是饿了。
慢慢地转过身来,宫九歌瞪着李恣,不自觉咽了咽口水,“我是不会吃……”话还未说完,李恣就挖了一勺肉塞进宫九歌的嘴巴里。
“唔……这么难吃的东西休想让本尊咽下去。”宫九歌咀嚼了两下,“好像味道还不错。”又咀嚼了两下,“本尊勉为其难尝试一下凡人的饭菜吧。”
说完居然也不端着架子,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
这个时候李恣再也忍不住,狂笑了起来,而华嫪正好回来,看到死活不肯吃的宫九歌正在大吃特吃,有些狐疑地看了一眼李恣,不明白她是怎么做到的。
“你去了哪?”李恣一边吃饭一边问,声音含糊不清。
“我去学习这些菜怎么做?”华嫪挠挠头发,“我很会做饭的。”
这话是真的,在灵路道里的时候,华嫪烤的的肉简直不能再美味,李恣舒舒服服打了一个饱嗝,现在作为一个男人,不用保持良好的形象真的是太好了。
吃饱了的李恣笑眯眯搂过华嫪的肩膀,“以后兄弟的口福就靠你了。”
华嫪皱了皱眉头,师傅告诉过他,男子如果会做饭一定要做给道侣吃,不过看到李恣现在的模样,他也不好意思拒绝,只好点头同意。
宫九歌呼哧呼哧吃完了饭,然后掏出手绢擦了擦嘴巴,动作优雅高贵,引得几个刚刚进来的少女频频侧目。
“走吧。”李恣拍了拍华嫪的肩膀,然后看到宫九歌正在和那几个年轻姑娘眉目传情,十分骚包的样子,她有些头疼,带上这个家伙,真是不如华嫪让人省心,她翻了一个白眼,直接扯上宫九歌的衣领,把他拽上了楼。
她开了两间房,为什么是两间?万一宫九歌跑了怎么办?华嫪又是个傻得,李恣不放心,决定自己看守宫九歌。
“这这这……”当看到房间的时候,宫九歌觉得自己的心脏快不跳了,“这样的猪圈,你居然让本尊睡在这里?”
他在魔宫的时候,睡觉的地方,被褥可都是用天蚕吐出来的丝编织的,里面填充的也是烈火鸟的羽毛,现在……看看这里的对此,宫九歌觉得人生无望,比他被顾青衫折断剑、比被迫告诉李恣傀儡契约还要来得更加绝望。
“你不睡在这里的,放心吧。”李恣笑眯眯地道。
“那就好。”宫九歌松了一口气,让他睡在这里,还不如让他去死。
李恣饱了一床被子在地上,对他挑了挑眉,“你睡在地上。”
“……你居然这么对本尊!”宫九歌气得鼻子都要歪了。
她往床上一躺,笑眯眯看着宫九歌跳脚的样子,怎么看都像是一只小兽,碰一下就炸毛,让他忍不住去撩拨,“昨天不还犯狠的么,怎么转的这么快?”
宫九歌“哼”了一声,终究是在地上乖乖盘腿坐下来,“我又不是受虐狂,当然是能善待自己一点就是一点,没必要和自己过不去。”
装疯卖傻,他最是擅长,小的时候为了活下来,他装疯卖傻不知道多少次。
李恣笑了笑,虽然眼神深处还是冰冷的,宫九歌是个聪明人,知道在这个时候这样反而能让自己放下戒心,她走过去俯身看着宫九歌,忽然拍了拍他的脸,“还不如对我用美人计呢。”
宫九歌毛骨悚然,这一下是真的炸毛了,“你……你休想!”
她把系在宫九歌腿上的捆妖绳一头系在自己的手臂上,就转头回了床,跟她斗?看你一晚上睡不睡得着!
李恣在床上盘腿做好,聚灵阵启动,开始吸收灵气,进入筑基期后吸收的灵气速度显得越发慢了,主要是要将灵气凝结成真元,照她这个五灵根的速度,恐怕不知道多少年才能勉强进阶。
或许去大衍宗是个不错的主意,里面单灵根的天才估计遍地都是,增加属性值后她的修炼速度也能够加快。
心神沉入仙路空间,李恣看着余衍仙,后者突然开口:“你在温真子国停留几日吧,会有大机缘出现。”
第三十一章赤金铜母
“好。”李恣应了下来。
“你的灵识强度增加,不动明王咒杀伤力更大了,你却不能掌控好。”余衍仙随意地道,“从今天开始,你不但要在夜晚吸收灵气修炼,还要在仙路空间里锻炼。”
怎么个锻炼法?李恣没问出来,而是看着余衍仙,后者一挥衣袖,一个黑色的人影出现在李恣面前,“用不动明王咒击伤对方。”
是击伤,便不能用力过猛将对方弄死了,如果不使对方失去战斗能力,又不会使它轻易放弃。李恣细细打量着那黑色的人影,和她在仙路空间里一样,都是纯粹的灵识体。不过让她觉得比较惊异的是,这黑色人影的目光灵动,竟然是有智慧的那种。
余衍仙居然能赋予死物生命,李恣心下震惊,虽然不是完整的生命,也十分可怕了。抬头看了看男人,他盘腿坐在阶梯的顶端,而她还停留在第一层。
什么时候,才能上去,不用这样仰视他呢?
灵识小剑自眉心飞出,与黑色人影缠斗起来。她不能杀死黑色人影,可是那人影出手居然是毫不留情,招招致命,它也是筑基期七层的实力,并且同样会不动明王咒,李恣打得颇为辛苦。
在某个瞬间,黑影突然分裂出两把小剑,李恣一不留神,就被另一把灵识小剑伤了灵识!
灵识被重创,李恣的头立刻剧烈疼痛起来,而她还没收回来的灵识小剑,被黑影握在手里,然后,面无表情的折断。
李恣强忍着疼痛,将断裂的灵识小剑召回,因为灵识的受伤,李恣可谓是痛不欲生,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可能要变成白痴了,终于忍不住叫出声来!
忽然一种清清凉凉的感觉弥漫,抚慰了那种疼痛,李恣只觉得神智清明,浑身说不出的舒泰,在某一刻,她以为是余衍仙,后来才察觉,那是大梦千秋的力量。
用一百个中级积分兑换来的东西,自然不可能那么普通。实际上大梦千秋的能量有绝大一部分还留在李恣的灵识当中。
灵识被修复,李恣也重新站了起来,脸色苍白得可怕,那种痛苦,她一辈子也不想经历第二遍,可是她还是站起来,盯着那因为她的倒下而一动不动的黑色人影,“两把剑?”
“破而后立。”余衍仙轻轻叹了一口气,“不用担心受伤,大梦千秋的能量还在,这样反而会帮助你吸收那种力量,让你的灵识强度更进一层。至于它的两把剑,你也是能够做到的。”
谈何容易!分裂出两把剑,意味着自己要将自己的灵识分割开来,这无异于要面对刚才那种痛苦!不过,如果有两把剑,不但对付同一个人容易出奇制胜,而且还可以对付不同的敌人,适用于以一敌多的情况。
咬了咬牙,反正现在自己不会死,怕什么,痛就痛一点好了。李恣清楚不动明王咒的力量,将灵识浓缩成小剑,本来就十分具有杀伤力,现在的李恣虽然还在筑基期七层,要做殊死搏斗的话,灵识小剑起码能够击杀筑基期十层的修士。
如果有两把呢?李恣知道这是诱惑,可是她没有办法抵抗这种诱惑。
“来吧。”李恣重新凝聚出灵识小剑,和黑影对上,并且始终保留一部分灵识,来模拟对手的动作。
一夜无话。
等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李恣已经堪堪凝聚出两把灵识小剑,只是一把还如从前一把却非常细小,如果出手的话,也就勉勉强强对付筑基期三四层的修士吧。
慢慢温养吧,李恣将新凝聚出来的小剑放在灵识深处温养,而后就睁开了眼睛,经历了一晚上非人痛楚的折磨,李恣其实是有些疲惫的,不过她一想到两把灵识小剑,就觉得兴奋无比。
宫九歌盘腿坐在地上的被褥上,居然也在冥想,他现在没有办法吸收灵气,但是那天在灵路道里却意外感受到了天地法则的气息,而今在温习。
他本来就是凝脉期巅峰实力,想要突破已经不是灵力多少的问题,而在于对于法则的感悟,一旦他掌握了这种法则,不但能够突破为金丹期,而且还能将那傀儡契约逆转过来。
万妙散功丹的持续时间,不过一年尔。这一点,宫九歌比华嫪和李恣清楚得多,毕竟他小的时候,就曾经“误食”过这么一颗丹药。
“起床了。”李恣过去在宫九歌脸上摸了两把,引着后者毛骨悚然,看得李恣心里想要狂笑不止。
“该赶路了?”宫九歌问道,他还不知道李恣打算去哪里。
“不不不,”李恣摆摆手,“我们今天不赶路,去集市上走一遭。”
宫九歌盯着李恣看了好几眼,最终确定她说得这个“集市”不是自己想得那一种,而的的确确是凡人的集市,这个少年,究竟想做什么?
李恣也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这是余衍仙说得,按照她读仙侠小说的经验,这个时候集市上肯定是出现了什么逆天宝贝,等着自己慧眼识珠将它挑出来。
所以宫九歌反对也没有用,虽然他宁可待在这个他嫌弃至死的酒楼里修炼,也不想去逛那劳什子集市,而华嫪当然是同意的了,现在他可是李恣妥妥的小跟班一个,当然最重要的是,作为天灵根,他无时无刻都处于吸收灵气的修炼状态。
无法不让人不羡慕。
俊美妖孽的男人沉着脸跟在李恣的后面,他脚上的捆妖绳另一头还在李恣的手里。
李恣也是第一次来到普通凡人的集市,当真是热闹的,各种摊贩的叫喊声不绝于耳,李恣晃晃悠悠就到了一家卖首饰的摊子上。
都是一些庸俗的首饰,多是镀金的步摇簪花,李恣看了看,十分可惜,她现在是男子之身,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变回女子,这美丽的衣裳和漂亮的首饰,她是一个也没有。
她拿起一支簪子,样式优雅,不过……李恣掂了掂,意外的沉。余衍仙则道:“这里面的不是铜,是赤金铜母,被当作普通的铜打造了这支簪子。”
第三十二章颐指气使
这就是想象中的宝贝?李恣好不失望,赤金铜母延展性不错,一般用作打造飞行类魂器,只要一点点,就能够让魂器的延展性大大提高,不过也算不上什么宝贝。
虽然这么想,李恣还是掏钱买下了这支簪子,让摆摊的小哥高兴得嘴巴都咧开了,这簪子不知道是怎么打造的,分外沉重,少有女子愿意买下,如今还来了一个冤大头,他当然高兴。
而华嫪却是毛骨悚然,“你买这女孩儿用得东西做什么?”
李恣把簪子在手里抛了抛,“当然是送给心上人的啦。”
要不然怎么解释他一个俊秀小哥来买女子簪子的事?
一说到心上人,华嫪就想到了顾青衫,那人是真的美,容貌如大雪初霁,银月微明,让人睁不开眼睛,不过……顾青衫也是男人呀,难道是自己误会了,其实李恣是喜欢女人的?
为什么这感觉更别扭了呢?华嫪在心里继续纠结,是了,他纠结的原因是说好了要给李恣弄个仙子做道侣,可是李恣已经有了心上人了,所以他才不得劲。
一道清脆如黄鹂的声音打断了他越来越偏的思路,只见一个身穿黄色衣衫的少女朝着他走过来,华嫪没有见过公主,可是面前这女子美貌,应当不输给公主。
只见那黄衫女子袅袅娜娜的走过来,华嫪的目光也随之移动,她在李恣面前停下,忽然对其一伸手,理直气壮地道:“拿来!”
拿来什么?李恣斜着眼睛打量着对方,是个美人儿,容貌和谭清清不相上下,都是那种清纯中夹杂着妩媚的感觉,这种类型的女子最是能够吸引男人的目光,可惜啊,却是个脑子不好的。
李恣感慨了一番就要转身离去,没想到那黄衫女子跺了跺脚,直接拉住了李恣的衣服。
往日她在宗门里的时候,只要伸手要东西,谁不是巴结着赶上来给她,怎么面前这人什么都不懂!她可是仙子!这人居然如此不给她面子。
不过她很需要这个东西,她来这里的时候所乘飞舟受损了,需要赤金铜母,要不然也没办法修复。
被她这么一拉,李恣纳闷地回头,“你想做什么?”
黄衫女子按捺住自己心里的不快,抬着下巴对李恣道:“手上的簪子,给我。你想要什么东西,本仙子可以勉强赐予你。”
真是活久见,李恣长到这么大,第一次见到问人要东西理直气壮的样子,她当然看出来对方也是修士,而且还是一个筑基期七层的修士,一个修士出现在凡人集市当中本来就奇怪,看来对方是奔着这赤金铜母来的。
该死的余衍仙,就会给她挖坑,这家伙的目的根本就在于赤金铜母吧,毕竟对李恣而言,赤金铜母可有可无,余衍仙是故意让她惹麻烦的。不过……她讨厌这女人的态度,所以还偏偏就不给了。
李恣摇了摇头,“这是买给我心上人的簪子,我是不会和你交换的。”
“这簪子又丑又破,你心上人必定会嫌弃,”那黄衫女子掐着腰,振振有词,“你要是予了我,我给你金银珠宝,这样你的心上人才不会嫌弃。”
“不,”李恣还是摇头,“我心上人是天底下最好的女子,我给她的是心意,她也会因此而高兴,怎么是金银珠宝可以比拟的呢?”
被他的神色气到了,黄衫女子大怒,这人得是多么不识好歹,她都这么说了居然还不给她面子。她活到十六岁,还从未被人这么轻视过。
更让她觉得不舒服的是,李恣说起心上人时候的表情,似乎他的心上人是天底下第一美丽的女子,而的的确确,自从自己往这里一站,这少年的确不曾多看自己一眼。
难道这天底下,还有比自己还要美丽的女子?黄衫女子心里酸溜溜地想,说出来的话可就是不一样的了,“你心上人在哪里?不如让她出来说话,看看她究竟喜不喜欢你的破簪子。”
看这女人的神态,李恣就知道她想的不是这个,而是想要见一见自己口中所说的心上人吧。不过她也不介意,比起刀剑,这样不动声色的打击对方也是她热衷的事情之一。
李恣后退的两步,神态温柔地握住宫九歌的手,将簪子插在他的头上,然后看着黄衫女子:“怎么?我心上人是不是比你美丽千万倍。”
黄衫女子脸色惨白,她没有想到对方明明是一个俊秀少年,居然是……这不符合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