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撵(子峭)-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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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能爱上地球上所有可爱的女人,不分国籍、种族、肤色、习俗、信仰等等,只要她们具有可爱这一个特点,我就会爱上她们,而且我敢打赌,我对她们每一个的爱都各有不同,决不会眉毛胡子一把抓,囫囵吞枣不辨其味。当然咯,我深知我此生有限的缘分不可能都与这些可爱女人搭上关系,对此我深表憾恨。

    这两天我和蓝猫的交谈深入了些,毕竟相处时间多了嘛。她原本要去上班,也就是去她开的那家服装店,但她没去,一直陪我。她请了一个雇员来看店,那雇员就是那天我在那家混账酒吧遇到的那位(我一直还不知道她长啥样,原因你清楚)。蓝猫开这家店投入了十余万,借了不少钱,梦儿也有一万投在里面,算是帮好姐妹一个忙。目前看来生意还不坏,蓝猫相信不要一年就能挣回本钱。等到挣足了钱,她就去过她想过的生活。我问她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我的意思是除了在锅碗瓢盆之间享受以外,还有别的什么?她笑而不答。她看我最近一直穿那件白色中山装,知道我没什么衣服,问了我喜欢什么颜色和款式,然后到店里拿了几套衣服来,不好说送给我,就说半价卖给我,等我有钱的时候再付账。我对她这种推销产品的方式实感盛情难却,就选了一件黑色风衣。衣服的价钱由她定,再来个半价的形式,最后几乎和送给我差不多。但若纯然没有这个形式,似乎又还觉得有些别扭,因为我们的关系一直没有明朗化,这也许正是蓝猫的聪明之处呢。

    还有一件事就是,这两天里我知道蓝猫和她那混账男友分手了,原因你当然清楚,不用我再说了。她男朋友听到我说那样一句话,要还不分手那才他妈怪呢。他们是在电话中说再见的——这样分手比较好。她那混账男朋友似乎还想跟她再来一次(这所谓“来一次”是什么你当然清楚),蓝猫拒不答应。其实蓝猫也明白,那鸟人并不真心爱她,只不过偶尔需要她来满足或者说释放一下欲望罢了,就像你偶尔需要上厕所一样。梦儿说蓝猫痴情,其实并没错。在我看来,所谓痴情不过就是在你没有遇到更好的之前对目前所拥有的东西表示专一罢了,一旦遇到了更好的,没有任何理由一直痴情下去,何况这痴情的对象并不回报你同样的痴情呢。

    44

    两天之后的下午,我准备回学校。我穿上了那件黑色风衣,还真蛮合身。你已经非常熟悉的那件白色中山装蓝猫为我洗好了,装在袋子里。当时我被金以恕推倒,衣服后背和袖子弄脏了不少,白色的东西总是很容易脏。

    我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回学校去,拿上吉他去地铁站弹琴挣钱。你知道,我现在身无分文了。对此蓝猫一清二楚,她连我的每一个毛孔都体贴到了,对我银行里的资产自然不能疏忽。她准备了一沓钞票,大概有千把块,放在桌上要我任意拿,说是借给我。如果我是一个贪婪的人,或者一个爱财的人,总之如果我是一个像葛朗台、严监生或金以恕一类的人,我肯定会两眼放光,故意扭捏一下,推脱一下,然后把钱抓入手里,存入银行(口袋)。但我没那么做。说真的,钱对于我仅仅就是一个活命的手段而已,除此而外没有任何目的上的意义。不妨再老调重弹一遍:我真正关注的是生命的充实,而这种充实在我看来不取决于钱包,而取决于思想,取决于活着的意义。完全可以说,只要我能活命,或者说只要我能得到我必需的东西,也就是说有饭吃,有烟抽,有酒喝,有书看,那么钱对于我就可有可无,甚至我敢说无比有更好。

    当时我没有拿蓝猫的钱,而且,不知为什么,我心里甚至觉得很他妈不好受,真的,我当时是那么难受,我突然想不辞而别走掉算了。你也许认为这是因为我自尊心太强了,也许是的,我的自尊心有时候真他妈强得要命。但不管怎么说,我确实身无分文了,也就是说我回去坐公车的钱都没有了,所以我还是跟蓝猫拿了几块散币,只拿了几块散币,不到十块。她很惊讶,但也没有逼我做什么。我对她说我要回学校去拿吉他,马上去地铁站挣钱。她没多说什么,只是愣着看了我蛮久。然后我就离开了。

    我为了赶时间,坐地铁回去。到学校也就下午两点左右。回到宿舍,还没走到417门口,我就听到贾力勍和关亨说话的声音——关亨这两天不知什么时候从家里回来了。两个大声大气正在议论着男人包养女人和女人包养男人的话题。不知道他们怎么会扯到这个混账话题,我也不多想,径直走进去。原来金以恕也在,他们三个正在麻将桌上做那件全中国人民最爱做的事。这事除了打麻将就是玩扑克:他们正在斗地主赌钱,麻将被掀过了一边。麻将被掀过一边不是因为麻将不吃香了,而是人手不够,三缺一,你那双慧眼肯定早就看出来了。我没看到尹孜为,他可能应聘或面试去了。

    我一进来,这几个鸟人突然噤若寒蝉,目光不约而同齐刷刷朝我看,但很快又收回了目光,就好像这有什么不对似的。不知为什么,我身上穿的新衣服使他们不经意笑了出来,贾力勍笑得更明显。

    “现在人够了,要不打麻将?”关亨说,好像仅仅是为了掩饰一下他们刚才的失态。

    “我要去地铁站,”我说,从衣柜里拿出吉他。

    金以恕今天不再问我关于钱的事。我敢赌一百万,不是他不想问,也不是他放弃了,而是他暂且把这事放一放罢了,因为他手中的扑克此时似乎比讨债更有味道一些。其实,我很清楚,这件事发展到现在,与其说是一个钱的问题,还不如说钱已经变得不怎么重要了,至少不是关键了。现在的关键是,双方都要争一口气:金以恕认定我必须付钱他才能吞下这口气,而我以为我必须分文不出才对得起我死去的父亲。人一旦较真起来,那是连魔鬼都自叹弗如的。你要是去问那条被我踢伤的狗,它可能早都把这件事忘了,要是它会说话,肯定会对我和金以恕说:“唉,你两个还是算了吧!我的伤都好了,我都不计较什么了,你们又何必一直耿耿于怀呢?”但我们就是不,原因简单得要死:因为我们是人,而不是狗。

    这几个鸟人好像意识到我一进来他们突然不说话也有些不对劲,于是又开始说起来。

    “要我看,”金以恕首先说,那口气就好像有我在一边丝毫不影响他说话。“有钱人就应该包养没钱的人,没钱的人就应该被有钱人包养,这正体现了一种社会的和谐,穷人和富人刚好互补,各得其所。这些都是注定的!就像猫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吃老鼠,老鼠被创造出来是为了给猫吃一样。”

    “你太搞了!”关亨反驳道,“这观点没什么新鲜的,不就是马克思说的庸俗目的论?要是个个都像你——”

    “庸俗目的论?告诉你,一点不庸俗!”金以恕吼道,甚至还用手敲了一下桌子:“现实就是这样,老弟!你不承认也得承认,不接受也得接受!等我挣足了钱,我就要包养女人,最好能包他妈一百个,那才过鸟瘾!你要是没钱,”他拍了一下关亨,“干脆也去找个富姐包你算了。”

    “肏!”贾力勍率先叫了起来。

    关亨开始以一种严肃的姿态来反驳金以恕,表示:他要是混到找女人来包养自己的程度,那还不如把头撞墙算了。

    我没有接着听下去,因为我已经把吉他装入琴套,收拾好出门了。我在宿舍逗留的时间前后不超过四分钟。

    下楼的时候,我突然觉得不对劲,思想打了一个趔趄。我越是回想刚才他们说话的口气,还有他们看我的目光,越觉得不对劲。尤其是金以恕对关亨说的那句话,“你要是没钱,干脆也去找个富姐包你算了!”你听听,他为什么偏偏用了一个“也”字?这分明是别有所指。综合所有这些,我猛然醒水过来:这几个狗娘养的原来是在指桑骂槐,其实是在奚落我。贾力勍那天看到我和蓝猫在一起,他肯定把这新闻添油加醋散布开了,甚至把我和蓝猫之间与包养扯上了关系,说白了,也就是蓝猫包养我。两天前我是病歪歪和蓝猫走的,今天却神采飞扬回来,还穿了一件新衣服,这不已经说明一切了吗?刚才看到我身上的新衣服,贾力勍脸上那混账的笑容,不是说明一切了吗?

    天哪,想到这我差点要爆炸!但我还是强力忍着,先去地铁站弹琴再说。等我回来,只要我确认了这一点,我就毫不客气重拳出击。我现在浑身是力,拳头发痒,正恨不得找个鸟人狠狠揍他妈一顿。
17。…第十四章
    45

    那天我在地铁站一直弹琴到晚上九点,挣了大概八九十块钱,不到一百。不知怎么的,和年底那阵子相比,年后这段时间不大容易来钱。我也不多求,还是那句话:能活命就行。坐地铁回去时,我又想起了在宿舍的所见所闻。但我不去多想,反正就横下一条心:只要我确认他们是那样看我的,并且有意宣传出去或者侮辱我,我就重拳出击,绝不留情。

    回到宿舍,只有关亨和贾力勍在。但从金以恕那桌面来看,他也一直在,只是暂时出去了。寝室中央还是那张桌子,桌上满是混账麻将和扑克。看得出战斗一直在持续,只不过暂时歇会儿罢了。

    关亨手里捧着一份《南方周末》,和贾力勍在讨论一件时事,又有某个高官落马了,某省高层面临重新洗牌,诸如此类。这些混账报纸,我不用看都知道是些什么混账内容。那位高官是因为受贿达到了多少数额而落马的;关亨对此发表了一通看法,这些看法与其说是谴责受贿,不如说是嘲笑那位高官欠缺厚黑智慧。我懒得去细听关亨说什么,也无法转述他的原话,因为我从来就不屑于去听他的混账言论。反正大概意思是,在他关亨看来,受贿虽然不该提倡,但是在中国,只要处理得当,完全可以成为一门艺术,就像收礼不失为一门人情的艺术一样。

    他手里捏着那份《南方周末》挥来舞去,浑身流露出那种你已经非常熟悉的混账姿态。他还对报纸上那篇报道评头论足,口气简直让我想吐,就好像高雅如《南方周末》者只有他关亨这样的人才配去读,并且还能批判地去读。天哪,太他妈离谱了!在我看来,别说南方周末,就是北方周末、地球周末、银河系周末乃至宇宙周末,只要是报纸,注定俗不可耐。要我说,什么是报纸?报纸就是一群无病呻吟的人炮制出来的混账泡沫,就像人肚子里的消化物,原本应该随着大便排出去,却被这群别有用心的人矫饰一番,硬是从嘴里吐出来。就这种混账玩意,我如何能不恶心?如何看得下去?天哪,一个人成天活在报纸和讲座中,一心关注那些混账透顶的鸟事,还自以很他妈有智慧,这简直要让我笑掉大牙。

    不多一会儿,金以恕进来了。他一进来,贾力勍就提议打麻将。从他们的谈话中我知道,刚才有其他宿舍的另一个鸟人陪他们打麻将,结果那人输了一点钱就不打了。

    “我们四个打麻将吧?”贾力勍又说了一遍。

    在我还不置可否的时候金以恕说了一句话:

    “我不想跟那些输不起的人打。”你根本没法确定他究竟是说刚才那个人,还是在说我。

    “孟荦荦当然输得起,是吧?”贾力勍怪笑着瞟了我一眼,又意味深长来了一句:“人家最近有的是钱呢,嘻嘻!”

    “你他妈什么意思?”我盯着他问。我发誓:只要他一提到蓝猫,我就一拳过去!

    “没什么,没什么,”他忙说,“你不是刚从地铁站回来吗?有钱打麻将吧?”

    “有钱不一定就输得起,”金以恕说,同时做了一个很鄙薄的表情。

    “如果你们没人打,我愿意奉陪!”我说。

    “耶——”贾力勍娘腔娘调喊了一声,差点没跳起来。这一声极度娘娘腔的叫喊你只能在那些喜欢撒娇的女孩嘴里听到,而我却在贾力勍嘴里听到,这不能不让我浑身一阵鸡皮疙瘩。

    “我有一个条件,”我说。

    “说,什么条件?”

    “你们要耐得住我的烟味,”我说,“我不想每次抽烟都跑到他妈阳台上去。”

    “赌桌上谁他妈还管什么烟味不烟味!”金以恕说。

    既然这样,我们就落座,围在那张伟大的正方形桌子四方坐下,我和贾力勍对面,金以恕和关亨对面,我右边就是金以恕。落座完毕,八只手一齐动,简直就是他妈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桌上顿时响起了磅礴的麻将交响曲。

    我得说,我陪他们打麻将,并不是因为我被激将了(原本就没有这回事),也不是纯粹出于什么消遣心理,而是想在这过程观察一下,看看这几个混蛋有什么表现。要是他们成心侮辱我,那我这两个早已发痒的拳头就可以过过瘾。是的,我这天随时都想过过拳头瘾,只恨没找到机会。

    可是一旦投入麻将交响曲后,我就完全沉浸其中了。换句话说,我开始关注起了输赢。要我说,所有赌博的人都在乎输赢,要不然赌博就不成其为赌博。谁要是自称赌钱不在乎输赢,那他就是说一句连自己都不相信的假话。虽然平时我不喜欢打麻将,可是一旦打起来,我就十分投入,不想乱出牌,如果只是胡乱敷衍,那还不如不打。既然要打,我就想赢。即便我口袋里有整个地球的钱,我也想赢,因为这是赌博的本性。当然,想赢不一定就能赢,这是另一回事。

    借此机会,我还真他妈想发表一通我对赌博的看法,尽管我自己并不喜欢赌博。说起来,我发觉每个人的天性里都暗藏着赌性,人的命运本身就像赌局,尤其像打麻将。我的感悟是,在麻将中特别讲究时机,某一张牌该不该出,什么时候出,都非同小可,事关全局。时机在一局麻将中和在一个人的命运中简直就如出一辙,把握不好时机,会输掉一局麻将,正如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一样。到底如何把握时机呢?我不妨大胆在万千赌鬼们面前班门弄斧一下:我觉得这不仅要善于观察,善于推理,还取决于一种超自然的直觉,这种直觉直接影响你下判断。我甚至要说,赌局上每个人都是宿命论者,他们无一例外都相信命运,具体说,在他们心里都相信有倒霉、背时和时来运转这些事情。冥冥中有一种直觉在支配他们,他们也信仰这种直觉。一个赌徒要是不相信直觉,那就不是地道的赌徒;就像一条狗没有一个灵敏的鼻子就不是地道的狗一样。

    每个人都有直觉,但是人与人之间的直觉还是颇不相同。我不敢向那些伟大的赌鬼们炫耀我的直觉,但是我敢说,在我们四个人中,我的直觉(或者说判断力)是最好的。我出牌的方式不同于常人;换是另外一个人,同一局面下他肯定会采取那种大众化的出牌方式,这种出牌方式基于那种大众化的思维方式。但我不这样,你们一般会这样出牌,我偏偏不这样出,而采取另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不是故意标新立异,恰恰基于我那种称得上超自然的直觉,当然也要根据观牌来下判断。

    我就喜欢以这种意想不到的出牌方式让他们防不胜防,措手不及。这样打下来,他们三个根本不是我对手。这不是空口说白话,而是事实证明了。那天晚上我们一直赌到凌晨三点过,结果就我一个人赢,金以恕和关亨都输,就贾力勍一人不输不赢,勉强保本。金以恕输得最惨,光输给我一个人就是两百多,具体数字是214块。我们用笔把输赢统一记在本子上,最后一起结账。

    漫长的麻将交响曲演奏结束后,贾力勍和关亨输给我的钱都开了,两个加起来有一百六十多块。他们三个彼此之间的输赢也都兑清了。就金以恕还拖欠我的,他说太累了,怕数错钱,明天再开我。其实,这鸟人可以做错任何事,就是不可能数错钱。因为上帝把他造出来就是为了让他来数钱的,难道上帝错了吗?不过既然他那样说,我也没多说什么,就等明天再说。

    实在太困了,我们各自上床睡觉了。尹孜为这天一直不在,听贾力勍说他去东莞一家公司面试去了。这天下简直没有贾力勍不知道的事。

    46

    我一觉睡到天亮,深沉得一个梦都没有。醒来一会儿后,我接着又入睡了,但睡得不怎么深,于是梦一个接一个,长短不一。我敢打赌,如果上帝帮我做统计的话,我大概做了有八百个梦。虽然数量可观,但只有一个梦令我印象深刻,至今还记忆犹新。我觉得有必要把这个梦记下来,因为它有一种特别的深意,可以说,对我后来的行为有一种预示作用。说来你可能不信,但却是事实:我梦见了尼采。

    真要说起来,这也不算奇怪。尼采先生近来应该是跟我交往最密切的人了,虽然他是死人,我是活人,相差一百多岁,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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