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我不接受辩诉。陪审团会明白的。他们会了解我。他们会知道我没杀人。”
沉默。然后他说:“那好。”其实并不好。显然他被惹恼了,尽管他已经睡了601个小时——那一笔钱他从哪儿弄呢?他——
这时,亚瑟突然抬起头,看到两个拉美裔的囚犯正在打量他。他俩注视着他,面无表情,既不友好,不带挑衅,也不凶恶,似乎很好奇。
他们朝他走来时,他考虑着是该站起来还是原地不动。
不要动。
目光向下。
他目光向下。其中一个站到他的面前,一双磨破的跑鞋就在亚瑟的视线范围内。
另一个绕到他的背后。
他死定了。亚瑟·莱姆很清楚。要打就快点,打完了事。
“你。”他背后的人用高嗓门说。
亚瑟抬头看着面前的那个人。他的双眼布满血丝,戴着一只大耳环,长着一口坏牙齿。亚瑟说不出话来。
“你。”背后的声音又响起来。
亚瑟咽了口唾沫。他也不想,但是不由自主。
“我和我的伙计跟你说话呢。你没礼貌。你怎么这么讨厌?”
“对不起。我只是……你好。”
“你。你是干什么的,兄弟?”高嗓门在他背后问。
“我是……”他的脑子僵住了。我该怎么说?“我是个科学家。”
耳环男说:“操!科学家?你做什么来着,造火箭?”
他俩哈哈大笑。
“不是,医疗设备。”
“像那种狗屎东西,就是他们喊一声‘清除’,然后用电击你?急诊室用的?”
“不,很复杂。”
耳环男皱皱眉。
“我不是那个意思。”亚瑟急忙说,“不是说你不懂,只是很难解释。是血液透析用的质量控制系统,还有——”
高嗓门说:“很赚钱咯?听说你被传的时候穿着一身好行头?”
“我被……”哦,被传票,“我也不知道,在诺德斯特龙买的。”
“诺德斯特龙?什么鬼地方?”
“一家商店。”
亚瑟回头盯着耳环男的脚时,高嗓门继续问:“我说,赚大钱了吧?你赚了多少?”
“我——”
“你想说你不知道?”
“我——”是,他正有此意。
“你赚了多少?”
“我不……我想有六位数。”
“操。”
亚瑟不知道这对他们来说是多还是少,
这时,高嗓门笑了,“你成家了?”
“我不会说关于他们的任何事。”这次他的态度很坚决。
“你成家了?”
亚瑟·莱姆把脸转过去,看着不远处的墙上有个钉子从两块煤渣砖中间的灰泥里伸出来。他猜想,钉子原本是用来挂牌子的,几年前被摘下或偷去了。“别理我。我不想和你们说话。”他竭力使自己的声音坚定有力,但是听起来像是女孩子在跳舞时拒绝企图接近她的讨厌鬼。
“我们在试着和你文明谈话,兄弟。”
他刚才是这么说的吗?文明谈话?
然后他又想,该死,也许他们确实没有恶意。也许他们能成为他的朋友,给他撑腰。天知道他的朋友越多越好。他还能挽回吗?“对不起,只是这件事对我来说太奇怪了。我以前从来没惹过麻烦。我只是——”
“你老婆是做什么的?她也是科学家?很聪明?”
“我……”他欲言又止。
“她的奶子大吗?”
“你从后面干她?”
“听着,你这个混蛋科学家。给你指条路。让你的聪明老婆去银行取1万美元。然后让她开车去我表兄家,他在布朗克斯区。然后——”
男高音的声音变低了。
一名黑人囚犯正朝他们仨走来。他身高6英尺2英寸,肌肉结实,脂肪厚重,显得壮实魁伟,连衣裤的裤脚往上翻卷。他盯着那两个拉美人,恶狠狠地眯着眼。
“你们这两条吉娃娃狗,给我滚蛋!”
亚瑟·莱姆僵住了。如果有人对着他开枪,他也不会动。就算有人开枪射击,他也不觉得奇怪,即使这里到处设有磁性检测仪。
“操你妈的黑鬼!”耳环男骂道。
“一坨狗屎。”听到高嗓门的话,那个黑人反倒笑了。他用一条胳膊揽住耳环男,把他带到一边,对他嘀咕了些什么。那个拉美人的眼睛一亮,对他的伙计点点头,唤他过来。两人走到远处的角落里,装出很轻蔑的样子。
黑囚犯伸展了一下身体,亚瑟听到了关节的咯咯声。他的心跳得更厉害了。一个未完成的祈祷在心头闪过:希望冠心病把他带走,立刻,马上。
“谢谢。”
黑人说:“操。他们俩是在找茬儿。他们应该知道这里的规矩。你明白我的意思?”
不,不懂。不过亚瑟·莱姆说:“不管怎样,我叫亚瑟。”
“我知道你他妈的名字。人人都懂这儿的规矩。只有你,屁也不懂。”
但是,亚瑟·莱姆知道一件事,而且非常确定:他死定了。于是他说:“好吧,说说你他妈的是谁,混蛋。”
一张大脸迎向他,浑身汗臭,满嘴烟昧。亚瑟想到了他的家人,先是孩子,然后是朱迪。他的父母,先是母亲,后是父亲。然后,奇怪的是,他想到了他的堂弟林肯,想起了某个夏天,两人在伊利诺伊州酷热的田野里赛跑。当时他们还是少年。
跑到那棵橡树前。看见没?那边的那棵。数三下。准备好了?一、二、三,跑!
但是他却走开了,他穿过大厅,大步走向另一个黑人囚犯。两人击了一掌,就把莱姆忘掉了。
他坐在那里,看到他们亲密无间,更觉得凄凉无助。他闭上眼,垂下头。亚瑟·莱姆是一名科学家。他相信生物的进化靠的是物竞天择,神圣的司法没有用。
但是此时,身陷于严冬一般无情的抑郁之中,他情不自禁地想,是不是有某种因果报应的机制存在并运转着,就像看不见但真实存在的地心引力一样,惩罚他过去做的错事。噢,他做了那么多好事。养儿育女,教他们开明的价值观,让他们学会宽容;他是妻子的忠实伴侣,曾帮助她逃脱癌症的魔爪;他对科学做出了贡献,丰富了世界。
可是也做过错事。人总是会犯错的。
坐在这里,穿着臭烘烘的橘色连衣裤,他努力使自己相信,凭着正义的观念和誓言,凭着他对本国体制的信念(在每个选举日,他都是忠诚的支持者),他会排除困难,重新回到司法天平的另一端,与家人团聚,和生命相拥。
本着正义的精神和意旨,他会赢得和命运的赛跑。就像那个酷热的夏天,在尘土飞扬的田野里,他拼尽全力地冲向那棵橡树,累得气喘吁吁,最终赢得了和林肯的比赛。
他可能会获救。或许——
“走开。”
尽管说话人的嗓门不高,他还是吃了一惊。又一个囚犯走到了他的身后。他是个白人,头发蓬乱,浑身上下刺满了文身,但是牙齿发亮。毒瘾发作时,他就抽搐不已。他盯着亚瑟坐着的长凳,尽管别处还有空位。他的眼神卑鄙无耻。
亚瑟对某种可量化的、科学的道德公平体制的一线希望转瞬即逝了。这个被摧毁了的、危险的小个子男人把它扼杀了。
走开……
亚瑟·莱姆拼命忍住眼泪,走开了。
第七章
电话铃声打断了林肯·莱姆的思绪,他很恼火。他正在想那个X先生以及他捏造证据的技巧(如果不出所料的话),不愿意分神。
这时现实把他惊醒了。他看到来电显示上有44的号码,英格兰的国家代码里就有这两个数字。他立刻下令:“指令,接电话。”
咔嗒。
“你好,朗赫斯特督察?”他不再直呼其名。和苏格兰场打交道要讲究一点礼节。
“莱姆侦探,你好。”她说,“我们这边有点动静。”
“继续。”莱姆说。
“丹尼·克鲁格从一个前军火走私贩那里得到消息,理查德·洛根离开了伦敦,似乎是要去曼彻斯特买什么东西。虽然不确定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我们知道曼彻斯特的黑市军火商非常多。”
“知道他的具体方位吗?”
“丹尼还在查找。要是能在哪儿抓住他,可比在伦敦耗着好多了。”
“丹尼细心吗?”莱姆记得在视频会议里看到的丹尼是个南非人,大个子,黑皮肤,高嗓门,腆着显眼的大肚腩,小拇指上戴着扎眼的金戒指。莱姆以前接过一个与达尔福尔有关的案子。他和克鲁格曾经就苏丹可悲的矛盾冲突交谈过。
“哦,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需要细心的时候,他就细心。如果情况需要,他也会像猎狗一样凶猛。只要有办法,他一定掌握详细信息。我们正在和曼彻斯特的搭档联手,准备成立一个突击队。一有新情况,我就给你打电话。”
他说了声谢谢,就挂断了电话。
“我们要抓住他。”萨克斯说。这话不单是出于对他的考虑。她也很想找到洛根的下落。萨克斯自己就曾落入他的圈套,差点丢了性命。
萨克斯接了个电话。她听着对方的话,说10分钟后就赶到。“还记得燧发枪提到的两起案件的档案吗?已经准备好了。我去取回来。哦,对了,帕米可能会顺路过来。”
“她在做什么?”
“和一位朋友在曼哈顿读书——男朋友。”
“不错嘛。谁呀?”
“学校里的一个男生。真想见见他。她张嘴闭嘴都是他。她的生活中是应该有个正派的人,可我不想让她这么快就和他走得这么近。要是见了他,亲自考问一番,我会感觉好一点。”
莱姆点点头。萨克斯离去了。但是他的思绪却飘到了别处。他一边盯着写有爱丽丝·桑德森谋杀案的白色书写板,一边下令拨通了另外一个电话。
“喂?”一个柔和的男声伴随着喧嚣的华尔兹背景音乐传来。
“梅尔,是你吗?”
“林肯?”
“放的是什么音乐?你在哪儿?”
“新英格兰舞厅大赛。”梅尔·库珀答道。
莱姆叹了口气。洗碗、日间音乐会、舞厅跳舞。他讨厌星期天。“嗯,我们需要你。我这儿有个独一无二的案子。”
“对你来说,什么案子都是独一无二的。”
“如果你不介意我犯语法错误的话,我要说这个案子比其他案子更独一无二。你能过来吗?你刚才提到新英格兰。你可别说你在波士顿或缅因州。”
“在市中心。我想没我们的事儿了——我和格蕾塔刚才被淘汰了。罗茜·塔尔博特和布莱恩·马歇尔会赢,大家都这么说。”他的语气有点意味深长,“多久赶到?”
“现在。”
库珀咯咯地笑了,“你要用我多久?”
“要用一阵子。”
“是到今晚6点呢,还是到下周三?”
“最好给你的警督打个电话,说你另有任务。我希望不会拖到下周三。”
“我得给他说个名字。这次调查是谁在负责?朗?”
“我这么说吧!含糊一点。”
“这个嘛,林肯,你还记得自己当过警察吧?‘含糊’是行不通的,得‘非常明确’才行。”
“并没有什么领头的侦探。”
“你在单独行动?”他不确定地问。
“也不尽然,还有艾米莉亚和罗恩。”
“就你们几个?”
“还有你。”
“明白了。凶手是谁?”
“其实,凶手们都已经进监狱了。两个定了罪,还有一个在等待审判。”
“你怀疑当事人没罪?”
“差不多吧。”
梅尔·库珀是纽约警察局犯罪现场调查部的一名侦探,专门从事实验室工作,是局里最有才华、最精明能干的警官之一。“哦,你是想让我帮你揭发我的老板把事情搞乱了,抓错了人,然后说服他们投入大量财力,重新展开调查,找出真凶,而所谓的真凶呢,如果知道自己压根就没有逍遥法外,也许并不会感到高兴。就是这种三方面都输定了的局面,对吗,林肯?”
“梅尔,代我向你的女朋友道个歉。快点过来。”
萨克斯朝她的火红色雪佛兰卡玛洛SS走去。刚走了一半,就听到有人喊:“嘿,艾米莉亚!”
她转过身,看到一个美丽的少女,正拉着两个帆布包。她披着栗色偏红的长发,两耳各穿了几枚雅致的耳钉。脸上有一层淡淡的雀斑,此时高兴得容光焕发。“你要出去?”她问萨克斯。
“有个大案子。我要去市区。想搭车吗?”
“当然啦。我要去市政厅坐火车。”帕米上了车。
“学习怎么样?”
“你知道还问。”
“那你的朋友在哪儿?”萨克斯四下张望。
“他刚走。”
斯图尔特·埃弗雷特和帕米都在曼哈顿高中读书。她已经和他交往几个月了。他们在教室相识,很快就发现彼此对书籍和音乐有着共同的爱好。他们参加了学校的诗歌俱乐部,这让萨克斯放了心。至少他不是自行车队的,也不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运动员。
帕米把装着课本的包甩到后座上,打开另一个包。一只毛茸茸的狗探出了头。
“嘿,杰克逊。”萨克斯说着,摸摸它的头。
女警探从附加的杯托里拿出一根奶味打结骨递给它,这只小型哈威那犬一口就咬住了。杯托的唯一作用就是盛小狗爱吃的美食,因为萨克斯经常会加速和急转弯,液体很容易洒出来。
“斯图尔特不能把你送到这儿吗?这算什么绅士呀!”
“他要参加足球比赛。他对运动特感兴趣。是不是大多数男孩子都这样?”
萨克斯加大油门,进入高速公路车道。她苦笑着说:“是。”
这个年龄的女孩子问这种问题有点奇怪。大多数女孩对男孩和运动之类的话题都了如指掌。但是帕米·威洛比和大多数女孩子不一样。她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在联合国维和行动中牺牲了。她的情绪不稳的母亲投身到政治和宗教右翼地下组织中,变得越来越有攻击性。她因谋杀罪被判终身监禁,现在正在服刑(几年前,联合国发生了一次爆炸事件,造成六人死亡,她就是策划者)。艾米莉亚·萨克斯和帕米就是在那时相识的。当时帕米在连环绑架案中被绑票,女警探把她救了出来。后来和她就没了音讯。巧的是,不久前萨克斯又救了她一次。
摆脱了极端反社会的家庭,帕米被布鲁克林的一家人领养了。不过在领养之前,萨克斯调查过这对夫妇,细致程度不亚于筹划总统访问的特工。帕米喜欢和养父母一起生活。可她还是和萨克斯一起玩,关系很亲密。帕米的养母要照顾五个弟弟妹妹,忙得不可开交。于是,萨克斯就充当了她的姐姐。
两人都觉得这样很好。萨克斯一直想要孩子,但是情况很复杂。她原本打算和第一位正式的同居男友(他也是一名警察)成家,后来却发现全天下再没有哪个男人比他更差劲(先是敲诈勒索,然后是动手打人,后来进了监狱,这才算完)。和他分手后,她一直孤身一人。遇见林肯后,两人至今都在一起。林肯不是很喜欢孩子,但他是个好人,诚实、聪明,事业和家庭分得很清。这一点,很多男人都办不到。
但是在这个节骨眼上结婚生子不是件容易的事。身为警察,他们必须应对各种危险,要随时待命,两人心中总是烦乱不宁,加之林肯将来的健康问题也不确定。而且,还有一个身体上的障碍需要克服。虽然他们已经知道这是萨克斯的问题,而不是林肯的(林肯完全有能力担当起做父亲的责任)。
所以,就目前而言,与帕米的姐妹关系就够了。萨克斯很喜欢,也很看重姐姐这个角色。这个女孩已不再沉默寡言,她开始信赖成年人了。
萨克斯加快车速,绕过了一辆出租车,然后说:“你还没回答呢。学习到底怎么样?”
“很好。”
“你已经准备好星期四的考试了?”
“准拿下,没问题。”
萨克斯笑了,“你今天连书都没翻一下,对吧?”
“艾米莉亚,别这样嘛。今天天气这么好!都阴了一个星期了。我们就出去逛了。”
萨克斯本想提醒她期末考试考高分的重要性。帕米很聪明,智商很高,又嗜好读书,但是上学后,她反倒觉得很难考上好大学。萨克斯的态度变温和后,她高兴极了。“你们都做什么啦?”
“就是走路。一直走到水库附近的哈莱姆黑人区。哦,对了,船库里举办了一场音乐会,其实也就是个翻唱乐队,但是他们绝对盖过酷玩乐队……”帕米回忆道,“大多数时候,我和斯图尔特只是说话,也不知道说了什么。你知道,这样是最好的。”
艾米莉亚·萨克斯不能否认,“他帅吗?”
“嗯,帅。帅呆了。”
“有照片吗?”
“艾米莉亚!这样就没劲了。”
“这个案子办完后,我们三个人一起去吃饭怎么样?”
“当真?你真想见他?”
“和你交往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