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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步桥-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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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绒棉是很懒的,平时叫都嫌费力,今天朝着你这么叫,说明一件事情。”

  范启泽拨拉着碗里的饭粒,漫不经心地问为什么。

  “说明你像是有什么不好的东西缠身,至少,缺少人气。”

  “自然,我最近快成了酒精试验的小白鼠了,每天都在挑战极限。”

  “好好保重吧。”

  林涵这一席话倒是让范启泽感动不已,看来事故救援部来个同事也不是坏事嘛,何况来的还是个如此有趣的家伙。

  林涵看着他,想问他逃婚的事,可不知道为啥,他却开不了口,只是默默地吃着盘子里面的东西。

  而范启泽也很想把昨天发生的事情说出来,可最终他还是没有这个胆子,这一顿午饭,充满了打着哈哈的敷衍。

  晚上范启泽照旧杀往夜总会,准备继续试验酒精耐受度,在第一杯喝下去之前,使劲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再喝多,免得又出事情。

  可第一杯下肚之后,在满堂称赞小范豪气海量的声音中,还会有第二第三和更多杯。

  就这样,一会儿功夫,他眼前景物又慢慢模糊起来,身旁的欢声笑语变得缓慢和变调,渐渐混成一团。

  这个感觉并不好,如同梦魇一样。范启泽欠了欠身子,走出包厢,往卫生间走去,一路上扶着墙,充分显露醉鬼本色。

  一路上撞了几个人,乱了方向,抬头一看自己已经迷迷糊糊地走到了大厅的舞池中间。

  DJ在台上卖力地搓着碟子,下面的红男绿女也一样卖力地扭动着身子,空气中有一股子荷尔蒙的味道。

  范启泽本来也是精于此道,干脆也就着酒劲一气摆动,晃进了人群。

  面前晃过无数个人面,在闪烁的灯光下时隐时现,迷乱不已,范启泽沉没在这个有点痛苦的欢乐中,躲开那一场酒事。

  一张女人脸突然出现,紧盯着范启泽,随着他的转动而始终浮现在眼前。与其这张脸漂亮,不如说有点妖魅,在彩妆下面让范启泽一时没法判断。好像很熟悉,却怎么也没法想起来,范启泽停下自己实际上早就变形了的舞步,傻站在舞池中间,直勾勾地看着那个女人。

  那是一双迷人的眼睛,不过却深得让人没法控制而掉落在里面,说不上是一种幽怨还是什么,甚至带着一丝恨意,就在不远的地方,和你对视。

  范启泽尴尬地摸了摸脑袋,这样对视实在是显得过分失礼,可那女人却不回避,只是火辣辣地看着自己。

  一分钟不到的时间,像是过了很久,到那女人后退几步消失在人群中,范启泽才算回过神来,往包厢走去。

  不知道是不是跳舞让酒精释放得更加充分,还没有回到包厢就快撑不住,眼皮重得不行,脚下的地毯像是越来越厚了,最后范启泽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看着前面发了一会呆,便舒舒服服地躺倒在走廊上,头顶的灯像太阳一样照着,让人舒服,不一会就睡着了。

  而下了班的林涵走出大楼的时候又看到了那个身影,那个没了新郎的明敏,她正坐在花坛前面,换了一件小巧的衣服,这朵大麻花一下子成了小麻花,不过依然有着可人的油光外表,以及漂亮的线条。

  看到了林涵,明敏站起来,走上前来问道:“今天你又过来办事么?”

  “不,从今天开始,我是这里的新员工了,为期两个月。”林涵客气地回答了问题,慢慢的往车场走去,然后又背对着明敏问了一句:“你还在等他?可能等不到了,他一早就出去了。”

  听到林涵居然认识范启泽,明敏十分奇怪,于是林涵解释了一番,说自己现在理论上已经是范启泽的下属。

  “这样的话,你能再送我回去吗?”明敏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林涵,天色已经慢慢暗下来,看样子真的没法等到范启泽了。

  林涵犹豫了一会,才答应下来,鉴于中午的失误,林涵先上车稳住了长绒棉,然后再让明敏上车。

  明敏见了长绒棉却欢喜得不得了,一把抱住这头巨犬,使劲抚摸着长绒棉厚实的皮毛。

  “这狗叫什么,真好玩!”

  “长绒棉,我去新疆做事的时候捡到的,那时候正收棉花呢,就有了这名字。”

  明敏对这特别的名字也毫不客气地夸奖一番,弄得林涵和长绒棉一齐“咕”了一声,算作是得意。

  这姑娘和长绒棉还真投缘。明敏要请林涵吃饭,又将车引到了午餐的那个地方。林涵看了看这个中午刚过的饭店,心头嘀咕着:“还真是快要结婚的主儿,口味惊人地相似啊。”

  明敏点了和中午差不多的菜,一边却还担心着呆在车里的长绒棉会不会饿。

  林涵看着这个小麻花,还真是个单纯的主儿。明敏述说着和范启泽在这里相遇到成为男女朋友的过程,范启泽是个风流倜傥的家伙,自然把这个小姑娘迷倒,可是婚礼当天却又逃脱,说自己还没有准备好。

  什么还没有准备好,是还没有玩够吧,林涵往嘴里塞着东西,心中暗想。

  头顶上的灯光还在照耀着自己的脸庞,而且越来越烫,范启泽像是睡了很久一样,酒精的作用好像全然不见了,心想——难道睡走廊还有这般神奇的功效?

  眼睛一睁开,才发现照在自己脸上的不是那盏灯而是火辣辣的太阳,身下不是软绵绵的地毯,而是厚厚的草丛。

  这里是哪儿?范启泽揉着脖子站起来看看四周,这是一片干涸了的河床,长满了野草,初秋的露水已经将自己浸得透湿。空旷的河滩上不见一个人影,远处铁路桥孤寂地站立着,现在是早上6点,范启泽自己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包和手机都在,除了酒醉后那一段长达8小时的记忆遗失了以外,其他的范启泽还都能想起来,特别是那个妩媚的女孩。走了半天才算走到有人的地方,一打听才知道这儿是城郊芨芨滩村,距离晚上喝酒的夜总会大概20公里。

  “是他妈的谁给我弄到这里来了,真是莫名其妙。”他在心底暗暗地骂了一句,然后走到大路边,范启泽开始一个个地给昨晚的人打电话。

  “老李,昨天晚上我是不是喝大了?”

  “废话,哪天你不喝大了。”

  “那是谁送我回去的?”

  “这个不清楚,昨天我也是喝得不行了,甲方那帮人简直就是酒桶,我说……”

  范启泽懒得听下面的废话,立即挂了电话,再打给其他人,也是个个表达不清楚,更多的说法是——小范你不是时常这样就酒醉闪人了么。

  是啊,酒醉闪人了,可是自己醉了以后怎么跑来这个鬼地方,谁能给个解释?在出租车上范启泽拍碎了脑袋还是想不出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么一个大活人躺在走廊上,之后怎么离开的难道就没有人知道?

  打开自己的手包,让人惊心的事情又发生了,里面放着一件染了血的衣服,一件女人衣服。

  靠,范启泽叫了声不好,连忙将包合上,下车另打了一辆车,像是逃犯一样跑往公司。

  办公室里面林涵已经就位了,开着电脑四下看着什么,看到范启泽回来,挥了挥手算是招呼。

  范启泽跑到自己位子上,狠狠地坐下去,大声吐着长气。

  林涵鼻头动了动,像是感觉到了什么,看着范启泽,说了一句让他心惊肉跳的话:

  “你的身上怎么有血腥味儿?”

  范启泽像是触了电一样从座位上弹跳起来,慌乱地说道:“哪儿有,没有的!我去下洗手间先,血腥味没有,血腥玛丽我倒是喝了几杯。”

  说完连忙去洗手间把那件血衣丢进了垃圾桶,再抽上一堆卫生纸盖在上面,慌乱中全然失了准头,将卫生纸丢得满地都是。

  收拾了一会,范启泽掏出一根香烟,哆哆嗦嗦地点燃,大口吸进,当做安慰。

  背后寒意陡升,范启泽连忙转过头去,却只看到那块巨大的穿衣镜在面前,还有一个慌张得脸色苍白的人。

  再猛吸一口,吐出的烟雾将自己的脸庞全然挡住,待那些烟雾淡了以后,昨晚那个妩媚的女人换了一种妆容出现在自己面前,嘴上的口红更加鲜艳了,亮闪闪的在未尽的烟气中出现。

  那种颜色浓得如同油画颜料一般,粘稠到慢慢往下留,那是红的血!

  女人的脸像是结了一层白霜,在唇彩缓缓留下的瞬间多了一条鲜艳对比的线,那双眼珠不再深邃,而是泛着死鱼一样灰白。

  就这一张脸,猛地出现一个惊劾的笑容,范启泽甩掉香烟,夺路而逃,在走廊中留下打雷一样的脚步声。

  跑回办公室,范启泽将头埋进了手中,那副女人的相貌一点点地清晰,又模糊,全身上下开始打着颤。

  “空调关了吧,太冷了。”

  范启泽的表现让林涵十分困惑,这屋里并没有开空调,又何来什么冷不冷呢?而且他身上的血腥味儿很浓,是一种死亡的味道,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范启泽继续埋着头试图睡着,十点钟开会的通知过来的时候,他才算缓过神来,表情痛苦地对着秘书说自己病了,需要请假。

  秘书看着他那副难看的脸色,像是忍受着十级以上的疼痛,连忙答应着退了出去。

  范启泽擦了一把头上的虚汗,随即又叫上林涵出门,找了家僻静的咖啡馆就要进去,林涵闻到了那股焦味死都不愿意进去,一下子蹲在了地上,怎么拉都不动。

  “忘了你不喜欢咖啡了。”范启泽对这个奇怪的家伙有点拿不定主意了,不知道该不该把自己最担心的事情说给他。

  两人再找个茶馆坐下,范启泽重重地坐在椅子上,倒了一杯茶,问林涵为什么不喜欢咖啡。

  “呃,你听过什么叫蒸骨么?”

  林涵并不愿意说起这些东西,不过范启泽特意搞这个排场,凭着自己的强悍的第六感已经大概能猜出他想知道点什么,那就说吧,不过又得回想起自己不堪回首的事件。

  “蒸骨?和桑拿哪个厉害一点?”

  范启泽不明白林涵想说什么,自己最近老是去松骨。

  “祖上传下一种验尸方法:把一具尸骨洗净,用细麻绳串好,按次序摆放到竹床之上。然后挖出一个长五尺、宽三尺、深两尺的地窖,里面堆放柴炭,将地窖四壁烧红,除去炭火,泼入好酒二升、酸醋五升,乘着地窖里升起的热气,把尸骨抬放到地窖中,盖上草垫,大约一个时辰以后,取出尸骨,放在明亮处,迎着太阳撑开一把红油伞,进行尸骨的检验。”

  范启泽虽然知道林涵是公司找来的寻尸高手,却没想到还有这么离奇的手法,连忙继续追问下去。

  “若死者生前被打过,即有不同的红色,骨断处其接续两头各有血晕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红活乃是生前被打分明。骨上若无血荫,纵有损折就是死后才导致的,死者生前的死因就在红油伞下展现给我们。”

  林涵说了一段,喝了一口茶水,客户往往希望黑家找到的客户最终死因,这些老办法很麻烦,让那时候的林涵烦劳不已,有了现代法医,还要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干嘛。

  “蒸骨要是过于大火,那种味道就像是咖啡,嗯,卡布奇诺那种,有点酒味儿。”

  范启泽对自己之前喝下的那么多杯咖啡有点反胃,可还是想继续问问,就问起张主管跟他说起过的事情——林涵通晓鬼神之事。

  “是真事吗?”范启泽试探地问,这两天的怪事已经动摇了他作为一个唯物主义的坚持。

  林涵笑了笑,说道:“一半一半吧,更多的是靠一些类似蒸骨之类的专业技能,而我也不能解释的是,有时候真的能够感觉到什么,包括那天那个人,他就在那里,活生生地让我了解他的存在。”

  范启泽如有所思地嗯了一声,既然他这么厉害,就转回正事吧,范启泽小心地问自己身上的血腥味道是怎么一回事,林涵看看范启泽,却提出一个新问题:

  “在这之前,你可以先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范启泽愣了愣,让林涵把话给说完。

  “那个明敏是怎么回事?”

  “她?你怎么认识她的?”

  林涵把话头掩过,直接奔向主题,问他为什么要临婚脱逃。

  “我在穿上那套正儿八经的燕尾服的时候就感觉不对劲,像是在给自己上刑一样,于是就逃了。不过话说回来,你这管得有点太宽了!”

  范启泽在回答这个问题上有点气,我对她怎么样什么时候又轮到你林涵管上了。

  林涵知道他在说谎,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像是在逼问,范启泽急于从林涵嘴里得到一些答案,于是就随口答道:“其实我只是不想和她结婚,她给了我太大的压力,让人受不了。”

  哦!林涵莫名其妙的“哦”了一声,感觉很高兴的样子。

  范启泽翻翻白眼,瞪了他一眼,不知道他高兴个什么劲,可一个中午,自己总在绕来绕去,现在必须要问点实在的东西了。

  “你说我那个血腥味是什么意思,你看到什么了?”

  范启泽迫不及待想知道答案,至于那两个诡异的女人是怎么一回事,一定和这个有关,如果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简直求之不得。

  林涵说自己只是闻到了一些死血的味道,这种味道浓烈得呛鼻,像是范启泽昨晚刚刚杀过人一样,而现在他的面相像是蒙着一层永远散不开的浓雾,额头已经暗无天日,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不是什么好兆头。

  范启泽听林涵说完,额上沁出些许冷汗,这可怎么是好。

  情急之下,他将自己两次莫名其妙地醒在奇怪的地方的事情说了一遍,林涵皱着眉想着这件奇怪的事情——如果没有人送他,到底是谁把他弄到这些不着调的地方去了呢?

  范启泽隐瞒了关于遗落在案发现场的领带夹和血衣的事情,现在还不能全然相信面前这个人,如果说出去,这可能会成为自己极为不利的口实。

  一旁的电视唧唧歪歪地哼了半天的新闻,不过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的东西,让人见怪不怪,可最后一条社会新闻让范启泽几乎要躲进桌子下面。

  “下面我们在芨芨滩村为您做现场报道,有村民发现在河滩附近存有大量血迹,相信这里曾经发生过暴力杀人案件。”

  画面显示了范启泽醒来的那片草场,干河滩的一块地方乱草已经伏倒,四周洒满了血迹,不过还是没有尸体,警戒线里面空荡荡的,却比有横尸的场景更为恐怖。

  看着那个画面,范启泽猛地站起身来,冲向门口,林涵忙结了帐跟上。

  走到门口发现范启泽坐在台阶上,两眼发直。见了林涵,范启泽一把抓住他的肩膀,拼命摇晃着,嘴上不住喊道:“怎么办,你说怎么办,我那两段遗失了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林涵被晃得头发晕,一把止住范启泽,将他拉往车里,靠近汽车,范启泽止住了脚步,不安地看着车窗里面。

  “那狗还在么?”

  “不在,今天长绒棉跟我爸一起呆着,放心上车吧!”

  范启泽突然想到了什么,连忙上了车,在林涵发动车子之前,用一种怪异的冷静语调问道:“你爸,应该比你还老资格吧?”

  林涵知道这话里带着什么意思,只是自己并不想带着这么一个人去找自己的爸爸——林孟。

  可范启泽却没有打算和林涵做什么商量,催着打火上路,说是去看看伯父。

  林涵瘪了瘪嘴巴,将车开动,往自己家方向驶去。

  一路上范启泽将广播开得挺大,专找那些新闻台听着,期待出现公园边的小巷或者芨芨滩村的河滩的新闻,同时却又怕得要命。

  看着范启泽小心翼翼听着广播的样子,林涵心里有点说不出来的感觉。

  范启泽身上肯定有什么事,他遮遮掩掩,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林涵家在城郊一处僻静地段,林孟极为老派地修了一座院子,过着逗鱼种花的日子,长绒棉呆在他脚下,大口地哈着气,一丝不苟地看着老爷子的摇椅吱呀吱呀地摆动着。

  范启泽提溜着买来的烟酒糖茶和黄金搭档,赶在林涵头里往院子里面走去,心情急切如同百爪挠心,一时间忘了长绒棉的存在。

  长绒棉猛地站起身来,鲜有地露出自己锋利的犬牙,冲着大门吼叫起来。这几声吼叫像是打雷一样,一百六十多斤的庞大躯体甩了甩毛,警惕地等着让它不安的人。

  林孟从摇椅上站起身子,手上的紫砂壶却莫名地断了把,呯地掉到了地上,碎得干脆利落。

  范启泽被这几声狗叫震住,停了下来,慢慢退到林涵身后,等他去打开大门。

  长绒棉呲着牙等了一会,发现开门的居然是林涵,连忙摇了摇尾巴,然后继续保持着警觉状态。

  “林涵,来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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