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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通常都这么说的。」她张开嘴巴,像个屈服的小孩等着大人喂药,他想跟她说话,却想不出该说什么。他想问些问题,只为了能再听听她的声音。
他把袜子塞进她嘴里,她的双眼微微鼓出,接着想吐出来——通常都会这样的——然后看到他手里的麻绳便开始摇头,但他已经准备好了。他把绳子横过她嘴巴,再绕到后面拉紧了。他在她脑袋后面打结时,她看着他的眼神仿佛是说:在此之前整件事都是完全光明正大的,甚至还有点刺激,但现在他要起狠来,毁掉了一切。
「有一半是丝的。」他说。
她又扬起眉毛。
「我是说袜子,」他说。「去跟你的朋友跪在一起吧。」
她跪在布兰登·卢米斯旁边,卢米斯从头到尾都死盯着乔,目光从没转开过。
乔看着通往帐房的那扇门,还有门上的挂锁。他让卢米斯跟随着他的目光,然后望着卢米斯的眼睛,等着看他接下来有什么反应,但卢米斯的目光随即变得呆滞。
乔还是盯着他,然后说,「走吧。这里结束了。」
卢米斯缓缓眨了一次眼,乔判定这是个和平的表示——或至少有可能——然后赶紧离开。
离开时,他们沿着水边行驶。深蓝的天空划过一道道深黄,海鸥聒噪着飞起又落下。一艘挖泥船的铲斗晃进这条港边道路上方,然后又随着一声尖啸晃出去,同时保罗开着车驶过它底下的阴影。在明亮而寒冷的天光中,装卸工、搬运工、货车司机站在各自的货物堆旁抽烟。一群工人朝海鸥丢石头。
乔摇下车窗,让冷风吹着他的脸,他的双眼。风里有咸味,有鱼腥味,还有汽油味。
前座的迪昂·巴托罗回头看着他。「你问了那美女名字?」
乔说,「只是找话讲而已。」
「你铐她手的时候拖好久,在找她出去约会吗?」
乔把头探出车窗一会儿,把肮脏的空气尽力深深吸进肺里。保罗开着车子转出码头,驶向百老汇大道,这辆纳许车厂的汽车可以轻易开到时速三十哩。
「我以前见过她,」保罗说。
乔的头缩回车内。「在哪里?」
「不晓得。不过我见过,我知道。」他开的车弹跳着驶上百老汇大道,车上的三人也全都跟着弹跳。「或许你该写首诗给她。」
「写个屁诗啦,」乔说。「你干么不开慢点?别再像是做了坏事要逃跑似的。」
迪昂转向乔,一手放在椅背上。「他真的写过诗给一个妞儿,我老哥。」
「真的?」
保罗望着后视镜,跟他目光交会,然后郑重地点了个头。
「结果呢?」
「什么都没发生,」迪昂说。「她不识字。」
他们往南驶向多彻斯特,快到安德鲁广场时卡住了。因为前面有一匹马倒毙在路上,人车必须绕过那匹马和翻覆的载冰车厢。卵石道上砸破的冰像金属薄片般发出亮光,送冰人站在马尸旁,踢着马的肋骨。乔一路上都想着她。她的手干燥而柔软。非常小,掌根是粉红色的,手腕上的血管是青紫色的。她右耳后头有一颗黑色雀斑,但左耳没有。
巴托罗兄弟住在多彻斯特大道,楼下是一家肉铺和一家修鞋铺。肉铺和修鞋铺的老板娶了一对姐妹,彼此痛恨对方,更恨对方的老婆。尽管如此,两家人还是在共用的地下室开起了地下酒吧。到了夜里,来自多彻斯特其他十六个教区,以及其他各地、最远来自北海岸教区的人,就会来到这里畅饮蒙特娄以南最棒的烈酒,听一个名叫狄莱拉·德露丝的黑人女歌手唱伤心情歌。这里的非正式店名叫「鞋带」,搞得那个肉店老板很火大,气得头部秃了。巴托罗兄弟几乎每天晚上都跑去「鞋带」,这没问题,但夸张到干脆搬去那地方的楼上住,乔觉得好像太白痴了。只要有正直的警察或税政调查员去突袭一次(尽管不太可能),踢开迪昂和保罗的房门。就会轻易发现钱、枪、珠宝,是这两个分别在杂货店和百货店工作的义大利佬绝对不可能拥有的。
没错,他们的珠宝通常立刻会送到海密,缀戈手上,那是他们从十五岁就开始打交道的收赃人。但钱则通常是送到「鞋带」后头的赌桌上,或是藏在两兄弟的床垫里。
乔靠在冰柜上,看着保罗把两兄弟早上赚来的那两份放进床垫里,只要把那条被汗水染得发黄的床单往后拉,就会露出床垫侧面的几道裂口,迪昂把一叠叠钞票递给保罗,让保罗把钞票塞进去,像是在给感恩节的火鸡填馅料。
保罗二十三岁,是他们三个里头最年长的。迪昂比哥哥小两岁,但感觉比较大,或许因为他比较聪明,也或许因为他比较狠。乔下个月才满二十岁,是三个人里头最年轻的,但从他十三岁跟巴托罗兄弟结伙去砸报摊以来,就被公认为行动的军师。
保罗从地板上站起来。「我知道我是在哪里见过她了。」他拍掉膝盖的尘土。
乔站直身子。「哪里?」
「可是他又不喜欢她。」迪昂说。
保罗指着地板。「楼下。」
「在鞋带?」
保罗点点头。「她跟亚伯一起来。」
「哪个亚伯?」
「蒙德内哥罗之王亚伯啦,」迪昂说。「你以为会是哪个亚伯?」
很不幸,全波士顿只有一个亚伯,大家提到时可以不必讲姓。就是亚伯·怀特,他们刚刚抢劫的那个人。
亚伯曾经是美国与菲律宾战争的英雄,以前当过警察,跟乔的哥哥一样,在一九一九年的波士顿警察大罢工后丢了工作。现在他是怀特汽车保养修理厂(前何勒润轮胎与汽车修理厂)、怀特城中快餐店(前何勒润午餐店)、怀特跨陆运输公司(前何勒润卡车货运公司)的业主。谣传他亲手干掉了毕齐·何勒润。毕齐当时在艾格斯顿广场一家瑞克索连锁药房的橡木电话亭里,身上中了十一枪。因为近距离开了太多枪,整个电话亭都起火烧了起来。谣传亚伯把烧剩的电话亭买下来修复,放在他艾许蒙丘家宅的书房里,所有电话都从里头打。
「所以她是亚伯的妞儿,」想到她是另一个黑帮老大的女人,让乔觉得很泄气。他本来已经想像两人开着一辆偷来的汽车,飞驰过这个国家,不受过去或未来的阻碍,在一片红色的天空下追逐落日,奔向墨西哥。
「我看过他们在一起三次,」保罗说。
「现在又变成三次了。」
保罗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确认。「没错。」
「那她在他的赌场里端盘子干么?」
「不然你要她做什么?」迪昂说。「退休吗?」
「不是,可是……」
「亚伯结婚了,」迪昂说。「谁晓得一个派对女郎能在他怀里待多久?」
「你对她的印象是派对女郎?」
迪昂缓缓打开一瓶加拿大琴酒的盖子,面无表情地双眼看着乔。「我对她唯一的印象,就是她帮我们把钱装进袋子里。我连她头发是什么颜色都说不上来。我连——」
「深金色。几乎是淡棕,但不算是。」
「她是亚伯的妞儿。」迪昂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酒。
「那就是吧。」乔说。
「我们刚好抢了那人的地盘,这就已经够糟了。可别想着还要从他手里抢走其他东西,好吗?」
乔没吭声。
「好吗?」迪昂又重复问了一次。
「好啦。」乔伸手去拿自己那杯酒。「好啦。」
□
接下来三个晚上,她都没来鞋带酒吧。乔很确定,因为他都在里头,从开店到打烊,每天都是。
亚伯来过,穿着他招牌的细条纹米白西装。好像他在里斯本或哪里似的。头上的棕色费多拉毡帽和脚上的棕色皮鞋,都跟西装上的棕色细条纹搭配。冬天下雪时,他会穿米白细条纹的棕色西装,配米白帽子、米棕两色鞋罩。到了二月,他就穿深棕色西装,配深棕色帽子、黑色帽子。但乔想像,整体来说,夜里要开枪干掉他很容易。在小巷里,用把便宜手枪,从二十码外就能撂倒他。连盏街灯都不需要,就能看到他一身的白转成红色。
亚伯啊亚伯,只要我晓得怎么杀人,我就可以杀了你。正当乔第三夜这么想着的时候,亚伯就走进鞋带酒吧,经过乔的吧台凳子旁。
问题是,亚伯很少走进小巷里,就算走进去也一定有四名贴身保镖随行。就算你能通过保镖那一关,真的杀了他——乔不是杀手,他搞不懂自己他妈的一开始干么要去考虑杀亚伯·怀特——你也只是破坏这个企业帝国,害到了亚伯·怀特的那些合伙人,包括警察、义大利人、马塔潘那一带的犹太黑帮,还有几个真正的生意人,包括投资在古巴和佛罗里达蔗糖业的银行家和投资人。在这么小的一个城市里害一个企业出轨,就像是用刚割出伤口的手去喂动物园的野兽,完全是找死。
亚伯看了他一眼。那种眼光让乔心想,他知道了,他知道了。他知道我抢了他。知道我想要他的妞儿。他知道了。
但亚伯只说,「可以借个火吗?」
乔在吧台上划了根火柴,帮亚伯·怀特的香烟点了火。
亚伯吹熄火柴时,把烟吹到了乔的脸上。他说,「谢啦,小子。」然后走掉了,那人的皮肤自得像他的西装,嘴唇红得像是流出又流入他心脏的鲜血。
□
抢劫后第四天,乔遵循直觉,回到那个家具仓库。他差点错过了她;显然这一带的女秘书下班时间跟工人一样,走在堆高机操作员和装卸工的大块头阴影下,那些女秘书们显得特别娇小。男人们穿着肮脏的外套走出来,肩膀上垂挂着装卸手钩,大声讲着话朝年轻女人挤,一路吹口哨,讲些只有他们才会笑的笑话。不过那些女人一定早就习惯了,因为她们设法成群走出男人的包围,其中有些男人跟在后面,有的男人落后了,还有些脱队走向码头上公开的秘密——那是一艘平底船,从禁酒令生效的第一天开始,就在卖酒了。
那群年轻女人一直彼此靠得很紧,顺利地沿着码头往前走。乔本来没看到她,直到另一个同样发色的女郎停下来调整鞋跟,艾玛的脸才在人群中露了出来。
乔原先站在吉列公司的装卸码头附近,这会儿他离开那里跟上去,走在那群女人后头约十五码之处。他告诉自己她是亚伯·怀特的女人。告诉自己马上停止这种疯狂的举动。他非但不该跟着亚伯·怀特的女人沿着南波士顿的码头走,甚至在不晓得会不会被指认他抢了那个赌场之前,他都不该待在麻州的。提姆·席奇南下去谈一笔兰姆酒的生意了,乔暂时没法问他为什么他们会撞上那场扑克牌局。巴托罗兄弟目前都不敢抛头露面,想等搞清楚怎么回事再说。而三个人里头应该是最聪明的乔却跑来这里,追逐艾玛·顾尔德的踪迹,就像一只饿狗追着肉香似的。
离开吧。离开吧。离开吧。
乔知道那个声音是对的。那个声音代表理性。如果不是理性,那就是他的守护天使。
问题是,他今天对守护天使没兴趣,而是对她有兴趣。
那群女人走出码头区,在百老汇车站解散了。大部分人都走向电车那一侧的一张长椅,艾玛则下楼去地铁站。乔让她先走几步,这才跟着进入地铁站,走了一段楼梯,上了一班往北的列车。车上又挤又热,但他双眼始终不曾离开她,还好,因为才坐一站,到了南站,她就下车了。
南站是个转乘站,有三条地铁线、两条高架铁路线、一条路面电车线,两条巴士线,以及一条通勤铁路线在此交会。一步出车厢来到月台,他就像一颗开球中的撞球,撞一下,旋转,又撞一下。他看不到她了。他是家中三兄弟里面最矮的,一个哥哥很高,另一个哥哥是高得异常。感谢老天,他也不算矮,只是中等而已。他踮起脚尖走路,设法穿过拥挤的人群,因而走得更慢,但总算在通往大西洋大道高架铁路线的转接隧道里,看到她那头硬奶油糖果色的头发在人群里浮沉。
列车进站时,他刚好来到月台。他们进了同一节车厢,她隔着两道车门站在比较前面。车子离站时,整个城市在他面前展开。暮色刚刚降临,所有的蓝色和棕色和砖红色都变得更深了。办公大楼的窗子转为黄色。各街区的街灯纷纷成片亮起。天际线边缘的港口一片血红。艾玛倚着一扇窗,乔看着她身后窗外那片广阔的城市。她茫然看着拥挤的车厢,双眼没特别盯着哪里,眼神依然很提防。那对灰眼珠颜色好淡,甚至比她的皮肤还白,就像冰琴酒的那种苍白。她的下巴和鼻子都有点尖,上头散布着点点雀斑。她身上没有丝毫欢迎他人接近的意味,仿佛把自己锁在那张冰泠而美丽的脸庞后面。
这位大爷,今天早上要喝什么配抢劫啊?
尽量不要留下疤痕就行了。
骗子通常都这么说的。
他们经过巴特利街车站,列车轰隆隆行驶在北端区,乔往下看着这片充满义大利风情的区域——义大利人、义大利方言、义大利习俗与食物——不禁想到他的大哥丹尼。丹尼虽然是爱尔兰裔的警察,却热爱这片义大利区,因而在这里居住、工作。丹尼是大块头,几乎是乔这辈子所见过最高的人。他是个厉害的拳击手,很少有什么令他畏惧的。他是警察工会的干部和副会长,在一九一九年九月,他跟所有决定参加罢工的波士顿警察一样难逃一劫——失去了工作,没有任何复职的希望,还被全东岸各地的警察单位全面封杀。这击垮了他。或者据说是这样的。他最后在奥克拉荷马州土耳沙市的一个黑人区落脚,五年前那里被一场暴动焚毁。此后,乔的家人就完全失去丹尼的音讯,有关他和他妻子诺拉的下落,只听到过一些谣言——奥斯汀、巴尔的摩、费城。
乔从小就崇拜这个大哥。后来渐渐变得恨他。现在,大半时候他根本不会想到他。偶尔想起,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想念他的笑声。
在车厢的另一头,艾玛·顾尔德一面说着「对不起、对不起」,一面朝门挤过去。乔往窗外一看,发现快到查尔斯屯的市政广场站了。
查尔斯屯。难怪被人用枪指着都吓不倒她。在查尔斯屯,那些人会把点三八手枪带到晚餐桌上,用枪管来搅拌咖啡。
他跟着她来到联合街尽头,快走到一栋两层楼房时,她右转进入屋后的一条小巷,等到乔也来到那条小巷,发现她不见了。他前后看看那条巷子——什么都没有,只有类似的两层楼房子,大部分是盐匣式尖顶木屋,窗框腐朽,屋顶涂着一片片补漏的柏油。她有可能进入其中任何一栋,因为她刚刚挑了这个街区的最后一条巷子,所以他想她是进了眼前那栋蓝灰色的房子,在层叠的鱼鳞状木材护墙板上,斜搭着一扇通往地下室的钢制小门。
刚走过的那栋房子,有一道木闸门。门锁着,于是他攀住闸门顶,撑起身子看看门外的另一条巷子,比他所在的这条要窄。除了几个垃圾金属罐,整条巷子是空的。他松手落回地面,翻口袋找他出门向来会带的发夹。
半分钟后,他来到闸门的另一边等待。
结果没等多久。在这种下班时间,绝对不必等太久。两对脚步声进入巷子,是两名男子,谈论着最近那架试图飞越大西洋而失踪的飞机,没有英国飞行员的踪影,也找不到残骸。这一秒钟它还在天上,下一秒钟就永远消失了。其中一名男子敲了敲鱼鳞板,过了几秒钟,乔听到他说,「铁匠。」
一扇钢制门咿呀一声拉开,过了一会儿,门又往下落回去锁住了。
乔等了五分钟,然后回到第一条巷子,敲了鱼鳞板门。
一个闷住的声音说,「什么?」
「铁匠。」
有个转动门锁的棘轮声,然后乔把那扇钢制门拉起来。他进入窄小的楼梯往下走,同时让门逐步往下落回。走到楼梯底部,碰到第二扇门,门正好打开。一个鼻子像花椰菜、双颊红通通的秃头老人挥挥手让他进去,脸色很不高兴。
里头是个粗糙的地下室,泥土地的中央有个吧台。几个木桶权充桌子,椅子是最便宜的松木做的。
乔走到吧台前,坐在离门最近的那一端,一名手臂胖得像怀孕腹部的女人端了一大杯温啤酒给他,喝起来有点肥皂味、有点木屑味,不太像啤酒或任何酒精饮料。他在昏暗的地下室中寻找艾玛·顾尔德,却只看到几个码头工人、两个水手,还有两、三个妓女。一架钢琴靠着楼梯底下的砖墙,没人用,几个琴键坏了。在这种酒吧,酒客进来不太是为了娱乐,顶多就是看水手和码头工人为了抢两个妓女而大打出手而已。
她从吧台后面那扇门走出来,头上绑了一条方头巾。原来的开襟衬衫和裙子换掉了,改穿一件乳白色的厚织毛衣和一条褐色的粗花呢长裤。她走到吧台,清空烟灰缸,擦掉台面上溅出来的酒滴,原先端酒给乔的那个女人脱掉身上的围裙,走进吧台后面那扇门。
她来到乔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