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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华文集-第1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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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把紫铜火锅和盒子菜:酱肉、小肚、白肚、蒸鸡、肉九子等,—一送了来这“良宅”,小伙计帮着燃点木炭、扇火,等锅子开了,端在桌上,说声“回见”便走了。——好好的请个客,要是怀玉在…要是丹丹在。
  丹丹怎么喊他的媳妇儿,唤一水泡眼”?唤“嫂子”?三年不见,十分的生疏,要是丹丹在,他亲过她的,都不知该怎么下台好。
  他惶惑而悲哀地辗转一下,便又入梦了。
  不知如何,梦中的自己居然穿上一套新西装了,白色的三件头,灰条子的大领带,别着个碎钻的夹子。还有袋表,还戴着钻戒——要多阔有多阔,人群簇拥,身畔美人明艳雍容,原来水泡眼擦了眼影子也可以这般的美。
  是个出轨的美梦。
  他在梦中叹口气。
  “唉!”
  只听得一声微微的长叹,响自广和楼外,戏报之前。段嫂停总是在他刚开始嗟叹之际,马上便紧紧地握住他的手,很明白的,表示她在。
  日轮的光彩,不因隆冬而淡薄,它犹顽强地挂在天边,利用这最后的时机进发最后的光芒。古老的有几百年历史的红墙绿瓦黄琉璃,被镀上一层金光,像要燎原,像急召一切离群的生命,回家过夜去。
  他道:
  “你念给我听!”
  她一看戏报,是的,大红纸,洒上碎金点。
  她念道:“是这个么?宋志高,《例宴》、《大宴》两场。吕布:宋志高。就是你要听的把兄弟了?”
  他提了提手中的一份礼物,那是他手造的一把伞。
  唐怀玉后来成为杭州都锦生丝织厂的一个工人。
  每当号竹的老师傅自淡竹产地余杭、奉化、安吉等县挑好了竹,便交到竹骨加工的工人手中去。擦竹、劈长骨、编挑、整形、劈青蔑、铣槽、劈短骨、钻孔、穿伞盘等。西湖的第一把绸伞,在民国二十三年面世。在此之前,并没有人想到,丝绸可以用作伞面,春色也上了伞面,整个的西湖美景,都浓缩在一把绸伞上了——是那个头号工人看不见的美景。
  他把它定了型,一把绸伞三十五根骨,那段竹,从来没曾劈了三十六根的,是因为他把的关。
  ——没有谁得知底蕴,从前,他手把上的是刀、枪、剑、裁,是双锤,一切的把子,在他手上出神入化,是他制敌的武器,是他灿若流星的好日子。
  他从来不曾技痒,把任何一根淡竹盘弄抛接过。总谁说是眼睛不灵光的遗憾。
  要送志高的,选的是“状元竹”,画的是“翠堤春晓”。.冬天快要过去了。怀玉怎能忘却这三年之约?到底他又在一个昏黄凄艳的时分,由落日伴同践约。他熟悉的脚步携带他进了场。
  进得了场,怀玉也就把他的墨镜给拿下来了。他闭上眼睛,场里头很多爱听戏的,不免也闭上眼睛在欣赏,他终于也是一分子。
  他又问:
  “人多不多?”
  “都满了。”
  段姆停把她那深紫色的披肩一楼紧,伴他坐下。一瞥靠墙有排木板,也有小孩路起脚尖儿在看。是“看”不是“听”,满目奇异。
  果然便是《小宴》,怀玉竖耳一听,已然认出。咦,换了个娃娃腔呀,吕布来个拔尖扯远的娃娃腔,到底不同凡响:
  “我与桃园弟兄论短长,关云长挥大刀猛虎一样,张翼德使蛇矛勇似金刚,刘玄德使双剑浑如天神降。……”
  怀玉听,一句一个“好!”,他很欣慰,忙不迭又问:
  “穿什么戏衣?”
  她听一阵,一省得是他问,便道:
  “粉红色的,深深浅浅的粉红色,衬彩蓝、银,哎,看他的翎子,一边抖一边不抖,多像蟑螂的两根须!”
  “好看么?”
  “好看——没你好看。”
  志高已经在唱:
  怎敌我方天我故龙出海样,
  只杀得刘关张左遮右挡,
  俺吕布美名儿天下传扬。
  怀玉一拍大腿:
  “比从前还捧!是他的了!”
  《饲宴》在彩声中下了幕。志高回到后台,不错,一上广和楼就稳了。水泡眼递他一个小茶壶,还帮他印印汗珠儿。
  他取笑:“力气这么变,印印我就受伤了,看哪有人喜欢你?轻一点?”
  一瞥他的彩匣子,在大镜子旁,原来给插上两根冰糖葫芦,大概是她特造的,竹签子又长又软,串上十来个山里红,比一般的多一倍,遍体晶莹耀目,抖呀抖,不是他的一双翎子么?
  在他开怀地又因满脸油彩不能大笑时,后台忽有个陌生人在他身后擦过去,低着头。
  惟志高服中没有其他了。
  饮场之后,舌端还减了点茶叶子,一吐,是黯绿的一片——当初也曾青翠过呀。他又顺手小心一拭,怕坏了油彩,一边便把自己顶上一双翎子跟那冰糖葫芦比划着,双方都很顽皮地讨对方欢心。
  虽则他常跟水泡眼吵嘴,此刻声音放至瘫软,也不喊她水泡眼了:
  “小翘姑娘好巧手哩!小生这厢有礼!”她伸手一戳,指头上便染了脂粉。
  骂管骂,还真是双俗世的爱侣。一切都是天定。
  一时间眼中没有其他了。谁料得当初他也有过一段日子,想念一个人,昏沉痛楚,藕断丝连,还要装作笑得比平回响亮。
  “志高,恭喜恭喜!”
  是自上海一役,也就意兴阑珊地退出江湖的李盛天李师父。看来,他的确老了。
  李师父现今只在家收徒儿,投他名下的,都是穷家孩子,学习梨园以十年为满。他不唱了,世上还是有接他班的人,舞台上的精粹,一代一代地流传下去了。正如生老病死轮回不息。
  李师父身后领来两个十一、二岁的师兄弟,挺神气的。都是学武,走起路来,近八字步龙行虎状,有点造作,不过一脸精灵,细细地耳语,碍于师父在,不免收敛着,也因为有角儿在,也看傻了眼。
  二人自一个黝黯的角落现身,志高回头见着,好像墓地看到若干年前的自己和怀玉,吃了一惊。顿时感慨万端,发了一阵呆,不能言语。
  甩甩头,方晓得喊:
  “李师父!”
  “志高,你过了今天这一关,就成角儿啦!艺正卖到筋节儿上了。还是你踏实。”
  志高只咧嘴笑:
  “李师父您下面坐好,听了不对,别当场喝倒好,人后给我一顿臭骂就是。小兄弟来看蹭儿戏么?有送见面礼没有?”
  招呼了李师父到场上去。真的有人给送礼物来了。
  他放在手上摆布一下,是什么?
  呀,是一把伞。
  水泡眼呼的一下,把它撑开,伞面是轻如云衣,薄似蝉翼的丝绸呢,她大概一生也未见过这么好的伞了。
  绸上染就“翠堤春晓”,碧水翠堤,是一种人世的希望。
  “谁的礼物?”志高问:“谁送来的?人呢?”
  “不知道呀?”她瞪着一只圆眼睛。
  “哎,你替我把他找来——糟,《大宴》要上了。你给我办好!”
  钱与小锣已齐奏两击,鼓也迫不及待地打碎撕边了,由接转快,催逼他上场。戏如生命,没得延宕。志高先演了再说。
  在上场门的一个角落,正有个低着头的人影,怔怔地瞅着他对另一个姑娘亲昵地叮嘱——不是寻常关系。.这个人影,看真点;也是个女的,穿得很厚很重,那棉袄裹着身子,如老去的胭脂敷在一张蜡色的脸上。额前的刘海,像是古代新娘遮盖春色的碎帘,眼睛自缝隙之间往外探视,异常的瑟缩和卑微。是一种坚持来看人,坚持不被看的姿态。
  如果再看真点,自然惊觉那原来亦是个标致女子,只是没来由地邋遢,也很局促。
  没有人听她开口讲过一句话。幸亏没有,否则一定更惊诧,她的发音粗而浊,沉而老,唱戏的,管这嗓音唤“云遮月”,就像晴空朗月,忽被乌云横盖,进尽全力,还是难以逃逸,再没有谁见得它的本来面目。
  不单嗓门变了,脸盘儿也变了,脸上的肉消削了,鼻儿尖尖的,烟油四市,嘴唇焦黄。青春早随逝水东流,逆流而上的,不过是一个残存的躯壳。
  丹丹。
  天气虽然冷,后台里人来人往,也有点蒸。不过她怀里抱着个热水袋,很受不得,紧紧地抱着来俗手取暖。
  就这样,怀抱着她的诺言,来看切糕哥的风光。看他实实在在的快乐。他真是个好人,这是他的好报。
  “我不是好人,这是我的报应。”丹丹看着推康的前台。她在暗,他在明。
  当丹丹自最黑暗的境地醒过来时,史仲明在身边。
  小命给捡回来,又倾尽全力地保住。
  只是,不知心肠肺腑被败坏到啥程度?不停地喊痛,一痛险险要昏倒。外面还是好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痛得不治,史仲明惟有让她抽鸦片,这一抽,就好了,什么都给镇住了。
  金先生风光大葬,已是一个月后的事。
  治丧委员会,还是史仲明一手掌握,轮不到他遗言中的老臣于程仕林。生平阔天阔地,最后一次,亦甚哀荣,排场闹了三天,党国要员也都安心地来了。金先生是土葬,他没法到得黄浦江,去追寻他的故人。
  上好的美国防腐针药令金先生的尸体安详地躺上一个月,待过了年,一切收拾安顿好了,史仲明才漂漂亮亮地“哭灵”。
  一个大亨急病身故,一个大亨乘势崛起。他又接收了宋小姐,是为了照顾她。
  ——也许一切也不过是为了她。
  “你是谁?我有必要回答你么?”丹丹如此势利地瞧不起他。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他发誓要得到她。在全世界尚措然不觉之际,他已处心积虑。
  他让她每筒只在烟泡上半节对火吸进三五口,紧接着烟斗的下半节,不能吸,因为上半节比较纯,脸上不会泛露烟容。待得三筒嫣过,欲仙欲死了,他灌她饮一种中药金铁石搬浸好的汁液。
  然后他就要她。
  因为鸦片的芳菲,她的眼神总是迷惑不解的,烟笼雾锁,不知人间何世。
  史仲明痴心地吮吸着她,恨不得一口吞掉。这个惺松而又堕落的美人。后来,一段日子之后—…·
  她的腐深了,他的心便谈了。因为到手,也不那么的骄矜。
  史仲明看上长三堂子一个最红的先生,一节为她做上六七十个花头,那先生,十分笼络着新兴势力,看重撑头。
  渐渐,牡丹也就在急景凋年了。
  福寿膏没带来福寿,为了白饭黑饭,很难说得上,女人究竟干过什么。只带来一身的梅毒。
  此番回来,不是走投无路:丹丹是有路要走的,特地回来“道别”。她记得三年之约,目送志高高升了,然后她便走了。否则她不甘心……“要是找不到,也有个路费回来。”她羞于见他,她彻底地辜负他。
  在上场门,挑帘看着宋志高。宋,她一度借来的姓。信目而下,咦,是志高的娘来了,她胖了很多,非常的慈祥相,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但总有接班的人。红莲成为面目模糊的良家妇女,不停地嗑怪味瓜子,真是,当家是个卖瓜子儿的,自己却是个嗑瓜子儿的。也许还有包炒松子,是留给志高,散戏时好送上后台,很体面地恭贺儿子出人头地。
  身后有那被唤作“水泡眼”的姑娘,在乖乖遵从志高的吩咐,巴喀巴喀如金鱼儿永远不闲着的大嘴巴:“谁送来的伞?有谁见过他?呀,有张条子
  正想打开条子一看,忽见上场门有个排帘的,脸生,水泡眼疑问:
  “咦,这婶子来找谁?”
  丹丹一惊,忙乱中,只得擦过忙乱的人的肩逃去。
  “婶子”?——可见大龙钟了。
  不是老,不是梅毒,是完完全全的,大势去矣。
  “暧,热水袋给丢了——”
  丹丹头也不回。冷,走得更坚决。
  连在这般不起眼的偏僻角落,都不可以呆下去。大庙不收,小庙不留的子然一身,她被所有人遗弃了!自己也不明白,漂泊到什么地方去好?
  只得专心地找点事情干上。丹丹头也不回地走了。
  志高便自下场门进来,一见那条子:“平安。勿念。保重。怀玉。”
  他就像一条蜈蚣弹跳而起,翻身至台前,自散戏的人潮中,目光一个扯子样,非把这小子给揪出来。
  久经压抑,久未谋面的故人。他大喊:
  “怀玉!怀玉!你出来!”
  声音洪亮地在搜寻追赶。
  如雪后的闹市,房子被上淡素妆,枯枝都未及变为臃肿不堪的银条,围墙瓦面,仿似无数未成形的白蛇在懒懒地冬眠。白茫茫之中,夹杂着一些不甘心的颜色。
  幕一下怀玉就走了。只怕被人潮冲散。她依依挽手:“冷么?”
  “下雪不冷。雪融时才冷呢,也熬得过去了。”
  足印在雪地上,竟然是笔直的。
  段婢停又问:
  “后天回家去了。有一天光景,你想到哪里去逛逛?”
  “你呢?”
  “晤,北平最好的是什么地方?”
  “——有一个喇嘛庙——”
  “喇嘛庙?从没听你说过。”
  “雍和宫,我没说过吗?小时候还让人给算过命”
  志高等了半晚、校也下了,人也散了,他把玩着那伞——那一冬都用不上的绸伞,满怀信心。兴致来了:
  “好小子S衣锦荣归,搭架子来了!我就不信你不亮相,你敢躲起来要老子一顿顿哼!死也要等到你出来不可,妈的,你出不出来?”
  冷寂的后台只他一把嗓子热闹着。水泡眼气鼓鼓地也坐着等,不知所为何事,等的是谁。一切都是空白。眼也翻白了。
  天桥大白天的喧嚣,像是为了堆砌夜来的冷寂。
  那座砖石桥,万念俱灰,一如丹丹的肺腑,十室九空,再也榨不出什么来了。远处总有逃难的大人,紧抱着小孩,给他温暖。他们来自陷敌的东北,无家可归了,只谦卑地到来“乞春”,希望得点使徐,苟活着,好迎接春天。要真没吃食,也便把温暖来相传。到底有个明天。
  也许要到明天一大早,偶尔一两个过路人,方才发觉有个笑着的姑娘的尸,死命抱着桥柱不放,若有所待。
  她知道自己要死了,不仅知道,也正一点一点地觉出来,忽地有一种奇异的轻快,步步走近,那未知的东西。间中她身体惊跳,抽搐,那是因为她的血要流泻出来,中途受了险阻,然而,厚重的棉袄贪婪地自她腕上深切的刀口子,骨碌地吸尽了血,颜色因而加深,更红了,无法看出本来面目。
  渐渐地非常的渴,非常的冷,伸出颤抖的黛染烟黄的手,抓住身边任何东西,就紧抱着,以为这就可以暖和暖和。
  渴死和水冷死的人脸,是“笑脸”,肌肉僵化了,上唇往上一缩,笑得很天真,很骄傲。在这惟淬浮生,依旧乐滋滋地听着:
  “呜——呀——嗅一
  夜阑人静,更析声来自遥远莫测的古代,几乎听不清楚了。
  忽然,天地间有头迷路的猫儿,黑的,半报杂毛也没有。凄惶地碰上她。它满目奇异地瞪着她,不辨生死,不知底蕴。情急之下,一跳而过,朝北疾奔。
  就像被个顽皮的小姑娘追逐着。
  朝北,
  直指
  雍和宫…… 


诱僧


 第一章 
  1
  他使的是“夸父追日”。
  剑虽为双刃短兵,却是百刃之君。过柔则卷,过刚则折。能拥有一把好剑,等于得到另外一只手。自黄帝采首山之铜以铸剑后,一直以来,它都是兵器中之上品。武官侠客,山野沙场,稀世名剑总是伴随它的主人,忠心不变。
  剑从不辜负人。
  石彦生的佩剑由他的父亲传下来。
  在前朝,隋大业十二年,炀帝南游江都。他骄奢淫逸,民心思变,太原留守李渊,派长子李建成指挥左路三军,次子李世民指挥右路三军,沿汾水。渭水进兵。人强马壮,次年十一月,打下长安,建立唐朝,改元武德。
  石玮于此役阵亡。
  他的宝剑,由儿子石彦生继承。九年来,已成为东宫太子李建成极其倚重之一员虎将。
  今日,长安城南的郊野,正举行祭天。
  仪式盛大而隆重。
  李渊安于王座。
  他的儿子与部署均列席。建成资质平平,因居为长,封为太子;次子世民,才识过人,雄心勃勃,虽不服气,也只能眼巴巴地尊兄为主,退为秦王;四子元吉,一向机灵暴躁,被封齐王。三子玄霸早死,看不到大唐盛世。
  “破阵乐”响起了。
  女声为祭田之舞作致语:
  “卫王入场,咒愿神圣,神皇万岁,孙子成行。”
  一百二十个舞者,披甲执戟,排作“鱼丽阵”、“鹅鹤阵”……
  主跳者出场了。
  见不到他的脸,只见一个金蓝怒彩的木刻面具,顶部刻有龙形,锐鼻,眼睛突出,下颚吊垂,形象威武而丑陋。
  这是“兰陵王”假面舞蹈。
  兰陵王原是北齐高祖的孙子,名高长恭,是性格勇敢胆识过人的军士,可他容貌秀美,上阵不足以威吓敌人,故戴上假面以慑众。
  流传下来,乃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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