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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华文集-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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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三岁的董大师,因白内障,视力不清。他摇了摇头:
                 
  “哎,你顺着他,以最好的待他,要什么给什么,看看可否化了。”
                 
  “‘化了’甚么?”他问。
                 
  老人不答。良久,只道:
                 
  “还债呀。儿女都是来讨债的债主,不是么?”老生常谈。
                 
  “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界,今生作者是”,这种因果命理,听得耳熟能详。
                 
  但余景天是高科技电脑化时代的杰出人士。有些东西完全没有科学根据,亦不能精细分析,无从稽考,以讹传讹。人们竟还迷信了数千年?
                 
  他不以为然。
                 
  心想:我白手起兴家,半生没作过什么恶。爱妻也本性善良。怎会生下恶儿?
                 
  妻子曲紫妍,是外省人。他第一个女人。
                 
  怎么认识的?
                 
  那一回,余景天还是个大学生,半工半读。匆促去补习途中,过马路与一个女孩相撞,女孩扑倒,一辆汽车驶来,他不假思索,把她抱起往外滚,避过意外。
                 
  曲妍紫吓得脸色青白,在他怀中好一会儿也不能言语。只望定他,没眨过眼……
                 
  一双哀怨的眼睛令他倾倒。
                 
  这哀怨的眼睛,我似曾见过。
                 
  或者,这便是缘分。逃不掉。
                 
  一切进行的很顺理成章。曲紫妍是个冷淡不爱说话的女孩,认识他时才十七岁,然后默默成为他的女朋友,跟着他,不生二志。——好象“非君不嫁”似的。不知为感他救了一命,抑或懒惰的不想另有烦恼。就这样吧。
                 
  交往多年,余景天结婚了。
                 
  夫妻之间不算热情。曲紫妍总是淡淡的,一切由余景天主动。小鸟依人。
                 
  后来怀了继宗……
                 
  那年余景天爱妻情切,陪她入产房。
                 
  本来还是好好的,谁知生产时,胎儿忽有异动,头部乱摇,出不来。产妇大量出血,大限将至。余景天见到鲜腥的血如迸堤而出,孩子有闷在里头,震撼得失禁。几乎没昏过去。但两个只能救活一个。
                 
  医生看着他一秒钟作决定。他痛苦地……
                 
  曲紫妍象个白纸人搬,咽最后一口气。她说些奇怪的呓语,是余景天至今也不明白的。
                 
  她淡淡一笑:
                 
  “爹,为了把你生下来,我才来一趟,忍受着……好了,现在我死而无憾……”
                 
  他想,她神智不清,把人物调乱了,言语混淆了。她的意思应该是:
                 
  “Daddy,为了把他生下来,我才来一趟,忍受着……好了,现在我死而无憾……”
                 
  曲紫妍,他心爱的女人死了,孩子活下来。——是她的一命,换回他的一命。
                 
  自此,余景天把继宗看作心头一块肉。
                 
  他还有个不可告人的秘密,自从目睹产房的恐怖画面后,已成为他的梦魇。他面对女人,丧失雄风。“不举”的羞赦,难以启齿,——这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呀!他失去了?不是“生理”,而是“心理”上障碍。
                 
  但除了这个遗憾,他的运气却大好,眼光独到,投资获利,身价越来越丰厚。
                 
  儿子来讨债?
                 
  才怪。是继宗脚头好,夺去了母命,从别一方面还给他才真。带来数不尽的财富,以作补偿。
                 
  他对儿子溺爱曾招来布局绑架。十岁那年,司机联同贼匪劫走继宗。余景天急疯了。
                 
  整整三天,没吃进一粒米。
                 
  绑匪那头的电话,传来继宗的哀哭:
                 
  “爸爸……救我……”
                 
  他心痛心伤,无法形容。亦迸出急泪。
                 
  没敢报警,付出了一千万赎金。
                 
  只要爱儿无恙,平安归来,就放下心头大石。钱算得了什么?何况,下一状生意便赚回来了。
                 
  所以,儿子是来还债的吧?
                 
  ——他唯一的牺牲,是为了不让儿子难过,也为了内疚,更为了他的“遗憾”,一直没有再婚。欠缺完整家庭的温暖。
                 
  他只交些为了钱,可以忍受他,讨好他的“女朋友”。
                 
  想不到十七岁青春期少男,衔着银匙出生,也长的俊俏柔情,若考得车牌,礼物将是法拉利360,他却只交“男朋友”。
                 
  生活那么縻烂、颓废,还染上毒隐。前景黯然。
                 
  还——有可能——感染爱滋!
                 
  儿子尚在梦中。
                 
  隔着玻璃,一切象个噩梦。但噩梦会醒,吁一口气,回到现实,重新做人。
                 
  而他的“现实”,根本就是噩梦。他丧偶、不举、清盘、破产、众叛亲离、一无所有。心爱的儿子将失去,绝后,自己孓然一身,甚至也有可能……
                 
  “究竟我做错了什么?”
                 
  他在寂静中向天闷吼了一声。打开病房的门:“告诉我!告诉我!”十分痛苦。
                 
  凝视蜷伏如子宫中一只斑斓红蛋的继宗。他忽悠悠醒来。嘴角挂着诡异的笑容:
                 
  “你——认得我吗?”
                 
  “阿Joe。别吓爸爸……”
                 
  “不,你看清楚,”继宗双目反白,咬牙切齿:“我是邱永安!”
                 
  “谁?”余景天骇然。
                 
  “尔力,我说过:”来生定要做你的儿子!‘你忘了吗?“
                 
  余景天徒然倒退一步,如着电击。
                 
  他定睛牢牢看着病床上,那一身红斑,一息尚存的“继宗”——原意是继承自己功业的意思。
                 
  一片迷惘。
                 
  电光石火之间,他记得这句话,和说这句话的人了。邱永安——?
                 
  “来生定要做你的儿子!”
                 
  医院的澄明白壁,忽转化成一个刑场。眼前旧景,清晰如画。
                 
  同治三年,他是一名刽子手。
                 
  尔力当了这一行近三十年,由师傅口授,并多回临常实习表演。——他是清廷“凌迟”极刑的第一好手。人称为“力爷”。
                 
  这个尊称好。是“凭力出头”。好似天生吃定这碗干饭。
                 
  “凌迟”,即“陵迟”。“迟”是缓慢的意思,载重车子登百仞高山的丘陵斜坡,可以慢慢的,一步一步地拉到山顶去……。“凌迟‘是零刀碎割,残酷地把犯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切下来,致”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加深和延长了受刑绝命的时间和痛苦。
                 
  黎明,刽子手尔力负责押解死囚邱永安往北京皇称西侧甘石桥下四牌楼就刑。
                 
  “力爷”大名,令人毛骨竦然。一来他是工夫精细、准确——从没有多一刀或是少一刀。
                 
  判刑廿四刀就是廿四刀、三百六十刀就是三百六十刀、一千二百刀就是一千二百刀,拿捏恰到好处。
                 
  且为人贪婪、狠辣,每于刑前向犯人家属勒索财物遗产。他形体不算魁梧,但凛若寒霜,言辞有力。
                 
  清廷但凡捕获武装叛军,皆判“凌迟”。
                 
  邱永安是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军一员。
                 
  咸丰三年正月二十八日,数十万农民军攻克了江宁(也就是明朝初期的首都南京)。各人都扎着红头巾,身穿短衣,突如其来的狂风暴雨赤霞漫卷……。
                 
  “天京”建立了。
                 
  十一年后,一介农民的邱永安,已荣升为某支军队的头领。但太平天国政治纲领:“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耶稣教义,敌不过人性的自私凶狠。世上所有组织,都有权利斗争,自相残杀。
                 
  同治三年六月初六,曾国藩指挥的清军挖地道轰塌太平门,破天京,崭杀尽士卒,俘虏了一干头领。
                 
  邱永安难逃惨无人道的酷刑。
                 
  他在狱中,面对大限,向小女儿叮嘱后事。
                 
  尔力伺与门外,向他提报价目:
                 
  “前已说明:顺我五千两,可于三十刀后便刺心;三千两,刀快些;一千两,程序如常,可使利刀。”
                 
  “呸!”身陷囹的邱永安向他棰了一脸:“清狗!你我汉族,自相残杀,临危还来敲诈!你还是人吗?”
                 
  尔力闻言:
                 
  “啊哈,太平叛军反清开战,百姓受苦。下等农民,还不是自相残杀?点天灯,剥皮、五马分尸……都是你们内讧,发明来惩罚自己人的——”
                 
  “今日成为阶下俘虏,已拼一死。可惜无法目睹清贼灭亡。”邱永安队那紧咬下唇至发白,难掩仓惶的十三岁稚女道:
                 
  “紫儿,不要在狗的面前流泪。”
                 
  她哽咽:
                 
  “爹,娘已上吊——”
                 
  邱永安叮咛:
                 
  “一切已成定局,你要坚强,远走高飞,改名换姓,忘记前事,一分钱也不要便宜了清狗!快走!不准相送!”
                 
  女儿下跪,拜别。
                 
  “快走!”邱永安赶她。大力跺足。
                 
  尔力怒恨。微微一笑:
                 
  “你是难逃一死。可你休想快死,力爷成全你,多受些罪吧。”
                 
  紫儿濒行,眼神哀怨,紧抿嘴唇,不肯遂去。尔力瞅着她,对峙着。
                 
  终于,邱永安被押解至东牌楼下,衣服尽剥光,绑在一根十字木桩上。
                 
  微观的群众人山人海,水泄不通。中国人最爱看热闹,“凌迟”是所有死刑中,最血腥、残忍、惨无人道,但又十分“细腻”的项目。
                 
  一如裁剪,一如绣花,一如烹调,讲究的是刀章、手法、细致功夫。大人,甚至黄毛小儿,都在事前三天准备好了干粮,参与盛会。
                 
  刽子手的手下,带一只小筐,放着铁钩、小刀。
                 
  望向头儿尔力,他把头一摇。各人会意,哦,这趟没有油水可捞,力爷也受辱,不高兴,所以,他们没有一个人,如前把小刀在砂石上磨得锋利。
                 
  用的,全是钝刀。
                 
  辰、巳时分,监刑官宣读:
                 
  “照律应剐一千二百刀。”
                 
  一千二百刀!
                 
  群众心惊胆颤,又引颈翘望。强抑的闷响和期待,令刑场一片死寂。邱永安闭目就刑。
                 
  三声炮响之后,尔力示意开始。
                 
  他道:
                 
  “因剐一千二百刀,每次只能割上很小很小的一块,我们还是用些辅助工具吧。”
                 
  手下搬出一个鱼网,覆盖在邱永安身上,再四下勒紧,令犯人的肉从每个网眼里鼓出来,纵横交错,散布均匀,——最重要的是大小一样,非常公平。
                 
  邱永安闻到一阵鱼网晒过的腥味,也许是上一位受刑者的血的味道。他听得尔力细语,遍体生寒的他耳畔一阵恶心的暖气:
                 
  “爱从哪先剐?嗄?”
                 
  他用钝刀把邱永安的头脸胸腹四肢,敲敲拍拍,这里,那里……,延搪着不下第一刀。任何地方都有可能……。
                 
  虐待了好一阵,突一声幺喝,先于胸前两乳动刀。接着胸膛左右,据网眼鼓起处,歌下十片指甲般大小的肉。初有血,三四十刀之后,因犯人疼极,闭气咬牙强忍,血竟倒流体内。
                 
  “咦?怎么不见出血?”群众窃窃私语,心有不甘。
                 
  尔力太有经验了,便转移方向,向小腹进军,深剐一刀,血从此洞冒涌。
                 
  手下和群众哗然一叫,才松一口气。
                 
  刀既钝,动作又慢,且不肯刺心。但邱永安一直咬舌至渗血,仍不吭一声,不喊痛,不惨叫。他的坚强,令尔力感到震怒。
                 
  若受了钱财,手势麻利,割肉的声音应是“嗤——嗤——”。但此刻钝刀在肉上拖沉磨蹭,发出“呜——呜——”的微响。
                 
  好不沉闷。
                 
  在三百六十刀之后,他决定每隔十刀,便小休一下,喝碗乌梅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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