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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现象学句读-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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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神现象学》的结构

下面我们再来大体看一下《精神现象学》的结构,它这部书上下两卷,它是一种什么样的结构?《精神现象学》从大的部分可以分成五个部分,按照它的划分,五个部分,一个是意识,一个是自我意识,一个是理性,一个是客观精神,一个是绝对精神,这五大部分,意识、自我意识,当然意识里面包含感性确定性啊、知觉啊、知性啊,都是包括在意识里面,还有自我意识,第二是自我意识,第三是理性,第四是客观精神,第五呢是绝对精神,那么第五个部分绝对精神又分成两个部分,叫做宗教和绝对知识,绝对知识就是哲学了,宗教和哲学,这都属于绝对精神,所以也可以看成六大部分,如果把绝对精神这两部分独立起来看,是六大部分,有的人是这样分,那么这种划分方式实际上是从精神出发来进行划分的,以精神为标准来划分的,因为意识、自我意识和理性这三个部分都属于主观精神,都可以归入到主观精神,那么它跟后面的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形成了一个三段式,我们知道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三段的,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主观精神包括意识、自我意识和理性,这是用精神作为划分的标准,到了哲学百科全书里面呢,《精神现象学》只限于主观精神,就是意识、自我意识和理性,而把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都分出去了,都分到后面去了,但是黑格尔本人又有另外一种分法,黑格尔曾经有一部手稿就是《精神现象学》的目录,它是这样分的,里面把前三项,就是意识、自我意识和理性,作为主要的划分阶段,分别标为A、B、C,大A、大B和大C,A就是意识,B就是自我意识,C就是理性,然后C后面又分为三个环节,C就是理性,C本身就是理性,C底下有一个C(AA)、C(BB)、C(com)、C(DD),就是C这个环节里面,理性这个环节里面,一个是理性本身,理性本身就是C(AA),一个作为精神的理性C(BB),也就是精神,再一个做为宗教的理性C(com),就是宗教,最后呢,作为绝对知识的理性C(DD),也就是说在理性之下,分为理性本身,然后呢再分为精神、宗教跟绝对知识,那么这样划分的标准呢,它就是理性,以理性为标准来划分了,它不是以精神为标准来划分了,精神只是理性底下的一个环节,作为精神的理性,作为精神的理性就是C(BB),精神,C(com)是宗教,C(DD)是绝对知识,这三者都是作为理性,作为精神的理性、作为宗教的理性、作为绝对知识的理性,它都属于理性,都属于C,所以大的分法呢是A、B、C,这个C呢是最大,里面包含其他的三个环节,所以这个三段式在他手稿里面这样一个目录,这个三段式是以理性作为标准的,那么以理性为标准也就是以主观精神为标准,主观精神包括意识、自我意识和理性,那么后面作为精神的理性它已经是客观精神了,作为宗教的理性已经是绝对精神了,作为绝对知识的理性已经也是绝对的了,也是绝对精神了,所以这种分法它是以主观精神为标准,特别以主观精神作为理性来当作标准,那么这样一个目录已经预示了后来《精神现象学》在后来的哲学百科全书里面只剩下了意识、自我意识和理性三大部分,而客观精神、绝对精神都是理性的一种外化,一种客观化,不再属于《精神现象学》,后来的《精神现象学》已经把客观精神、绝对精神给排除掉了,只剩下主观精神,也就是只剩下理性了,这两种划分的方式一种是在《精神现象学》里面,实际上划分方式一种是在哲学百科全书里面所划分的方式,那么前者是以精神为线索,为纲要,为标准,后者是以理性为线索,为标准,这两种划分的不同历来引起了很多争论,引起了学界长期的争论、讨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是好象人们都把它当成黑格尔到底是怎么样想的啊,一种形式上的考虑,而似乎我还没有看到一种观点黑格尔这样做的深层次的原因,它到底深层次的原因,它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会有这种不一致的划分?我在思辨的张力里面提出了黑格尔哲学的两大要素就是奴斯精神和逻各斯精神,我认为可以用来解释黑格尔的这种矛盾,他早期和后期这种不一致,早期是以精神为标准来划分《精神现象学》,后期是以理性为标准,把《精神现象学》限定在主观精神理性这个范围之内,那么我们可以用来解释黑格尔的这种矛盾做法,一般来说精神这个概念,Geist,Geist这个概念接近于奴斯,古希腊的奴斯Nous,精神,这个德文词可以翻译成圣灵,基督教圣灵,圣灵它就是灵魂了,Nous就是灵魂,Geist这个概念更接近于古希腊Nous,Geist-Nous,而理性更接近于logos-Verrunff,那么这样一来就很清楚了,黑格尔为什么要做这种改动?在按照奴斯精神还是按照逻各斯精神来划分《精神现象学》章节这个问题上,黑格尔表现出举棋不定,或者说有所改变,恰好表现出他的辩证法有着根本性的张力,一种矛盾性,奴斯精神与逻各斯精神,你到底是按照什么样的一种精神来划分《精神现象学》?

这个里头他是矛盾的,他一会儿觉得按照精神,《精神现象学》当然要按照精神来划分了,早年是这样来理解的,但是到了他的哲学百科全书的这个时候,他发现不行,《精神现象学》还得按照理性、按照逻各斯来划分,要符合逻辑,逻辑学是第一部,《精神现象学》已经不是第一部了,第一部是逻辑,所以他当然要以理性做为它的标准,这样一来《精神现象学》在他的后期就成了理性逻辑体系中的一环,而失去了用自身来囊括其他的这样一种作用,当然精神并没有脱落,精神只是退后一步,成为了逻辑的化身,而逻辑最后是把它的世俗性、经验性把它拯救了,就象上帝拯救世界一样,逻辑、逻各斯拯救了奴斯精神,所以《精神现象学》本来是要以精神作为线索的,但是当精神显现出它背后的逻辑范畴这样的一种力量的时候,它就让位于逻辑理性,所以黑格尔的想法在后期发生了转变,从《精神现象学》向逻辑学转化,就连《精神现象学》的划分也不是以精神为纲,而是以理性为纲,以逻辑为纲,到了逻辑学那就完全是以逻辑理性作为它的框架,这是我对它的结构所做的改变的一种解释,哦,我们休息一下吧。

三、《精神现象学》的目的

好,我们再继续往下讲,我们下面讲第三个问题,《精神现象学》的目的,首先说《精神现象学》它到底是干什么的?如果说它是哲学体系的导言,那它又是一个怎么样性质的导言?我想谈一谈,前面讲到黑格尔把《精神现象学》看作它的整个哲学体系的第一部分,第一部分也就是相当于导言的意思了,相当于他体系的导言了,它最直接的任务就是要引出逻辑学,也就是说《精神现象学》最后的环节绝对知识,绝对知识就是逻辑学,逻辑学就是从绝对知识开始,把所有的日常的经验知识扬弃了之后,抛到后面去以后,从绝对知识开始,在《小逻辑》里面有一个很长的导言,就是逻辑学以什么开始?逻辑学要以什么开始?

里面谈到《精神现象学》,比如说有这样一段话,它说在我的《精神现象学》一书里,我是采取这样的进程,从最初最简单的精神现象(直接意识)开始,进而从直接意识的辩证进展逐点发展以达到哲学的观点,完全从意识辩证进展的过程去指出达到哲学科学的必然性(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在那本书出版的时候把《精神现象学》当作哲学体系的第一部分),这段话明确地说出来了,其实哲学科学,也就是逻辑学,它的前提就是《精神现象学》,虽然他没有再把《精神现象学》当作科学体系的第一部分,但是他实际上还是承认,他的逻辑学是以《精神现象学》为前提的,作为第一部分的,他在这里并没有否认,在哲学全书里面他并没有否认,《精神现象学》还是哲学体系的第一部分,但他已经不再把它作为第一部分列入到哲学全书里面去,那么他所采取的进程是这样的,从最初最简单的精神现象(直接意识)开始,就是从直接意识开始,进而从直接意识的进展逐点发展以达到哲学的观点,它是这样一个历程,那么它的作为第一部分,它就是一个导言,它的作用就在这里,就是要达到哲学科学,达到逻辑学,从最简单的精神现象,从直接意识开始,来达到逻辑学,来导出逻辑学,逻辑学是整体体系的第一部分,但是第一部分要有个导言,从什么东西导出来呢?

必须从最初最简单的精神现象或者说直接意识开始,那么这种解释,《精神现象学》就相当于整个哲学体系的入门,一种预热,一种事先的一种安排,它本身还不是哲学,因为它没有进入到哲学,它没有进入到哲学体系,它只是为了将读者引入到哲学的一种教学法的一种手段,教学法的一种手段,直接把你的体系端出来,人家接受不了,那么你要给人家一个台阶了,而这个台阶它还没有入门,它是引导你入门的一种教学法的手段,如果这样地理解的话呢,那么《精神现象学》就是仅仅为了引导普通人进入到哲学门槛的引入门的一种手段,引进门的手段,这个有的研究者有这种,《精神现象学》就是起这样一种作用,它就是引进门的一种手段,那么这种手段它考虑的是什么?是教学效果嘛,教学法它考虑的是教学效果,引入门,怎么样才能引入门?

它考虑的是教学效果,那么既然考虑教学效果,它本来还可以有其他的选择,有其他选择,不一定要以《精神现象学》作为它入门的向导,它还可以有其他的选择,比如说从美学你了可以进去啊,有的人研究读黑格尔的哲学最好是从黑格尔的美学入手,因为美学比较容易嘛,大家都知识有很多艺术品可以作为例证,举得出很多例子来,我们还可以打CD机,直观地教给大家哲学,从美学入手是最好的,还有呢就是从自然科学开始也可以啊,从自然科学、牛顿物理学开始,当时牛顿物理学最后不是推出了上帝的第一推动吗?从这个物理学入手、从自然科学入手也可以,作为哲学的入门,那更加显得科学化,经过启蒙运动以后,每一个有知识的人都懂得物理学,都受过牛顿的教导,或者说从宗教信仰开始也可以,从宗教学开始也可以,黑格尔不是也有宗教学吗?

每个人都有信仰,那么我们分析一下这个信仰,这不是最直接的吗?哲学的信仰,甚至于从激动人心、最激动人心的欲望、冲动开始都可以,这个非理性主义者从欲望、情感开始都可以,为什么一定要从《精神现象学》开始?你要讲通俗的话,那《精神现象学》可能是最不通俗的,其他都比《精神现象学》要通俗,所以这里就有点解释不太清楚,你要说《精神现象学》仅仅是作为一种教学法的入门,那么这种教学法的手段还可以有别的选择,为什么一定要以《精神现象学》作为选择?但是黑格尔就是选择了从最初最简单的精神现象(直接意识)开始,他就选择了这一点,他没有说明任何理由,所以你要讲他是一种教学法的选择,这个是不太能够说得通的,最初最简单的精神现象,固然它是一种直接意识,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直接意识到,并且必然就能够认可的,最直接的东西并不是每个人直接可以认可的,相反它经常是需要经过繁琐的证明才能得以确立起来,比如说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这是最直接的了,它是一种理智直观,直观的知识,它没有证明的,每个人只要他有意识就可以意识到我知,我的一切思维里面都有一个我思,但是笛卡尔通过什么方式才达到了这个我思?

他通过了漫长的论证,比如说首先怀疑一切,这个也可以怀疑,那个也可以怀疑,把所有的怀疑都怀疑了以后,最后才推出了这样一个最直接的意识,可见笛卡尔的我思并非真正最直接的,而是经过了间接的中介才得以建立起来的,而且就算他建立起来了,仍然有很多人不同意笛卡尔,经验派就不同意笛卡尔,休谟他认为最直接的是印象,但是他要论证最直接的是印象,他还要做很多论证哪,他还得把所有的其他东西都排除了以后,而且呢也有很多人不同意休谟,所以这个最直接的东西究竟是不是应该作为前提?它作为前提有没有遇到反驳?这个东西他难道能够不考虑吗?黑格尔当然比笛卡尔更老练,他把笛卡尔的怀疑也纳入进来了,不光是从直接的我思出发,费希特是从直接的我思出发,但是黑格尔他知道笛卡尔的我思前面还有怀疑,那么从怀疑出发,从怀疑出发行不行?比如说感性确定性,黑格尔实际上是从感性确定性出发的,但是从感性确定性出发是为了对感性确定性进行怀疑,这个是笛卡尔的思路,我们看感性确定性我们就想到了笛卡尔,笛卡尔说普通人最不可怀疑的就是感性确定性,我就偏要对它加以怀疑,最直接的,我现在躺在床上,我有一个身体等等,这是不是最直接的、最不可怀疑的呢?

笛卡尔说这也是可以怀疑的,因为我昨天晚上做梦我起来了,我到处屋子里走来走去,但是我醒来以后发现我躺在床上,那么到底我做梦的时候是真实的,还是我醒来以后是真实的,这有点象庄周梦为蝴蝶,到底是蝴蝶梦为庄周,还是庄周梦为蝴蝶?怀疑到这个地步,一切感性都没有什么确定性,那么黑格尔也走到这一步,就是把这种感性确定性的怀疑都纳入了他这种直接的、最直接的这种意识,纳入到最直接的意识,但是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要把这种怀疑纳入进来?他后面有一个没有说出来的目的,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目的,目的是什么呢?就是要绝对必然地把最后那个客观真理(逻辑学)把它引导出来,否则的话你怀疑象庄周一样怀疑了那就什么都不要去想,庄子就是这样,既然什么东西都是不确定,那什么都是一样的,那就不要追求知识了,那就让它听之任之就够了,但是笛卡尔的态度要比庄子积极,他的怀疑不是为怀疑而怀疑,他是要推出我思,那么黑格尔的这种怀疑呢,就是感性确定性建立起来又把他推翻掉,又建立起知觉,又把它推翻掉,又建立起知性,又把它超越掉等等,所有这一切,这样一个怀疑的历程,最后一个目的就是要把真正的真理的确定性把它确立起来,它的目的在这里,《精神现象学》的目的最后是要确立绝对知识,不再怀疑,绝对知识就是不再怀疑的,其他的知识都是可以怀疑的,都是一路怀疑过来的,怀疑到最后引出了逻辑学,所以《精神现象学》是逻辑学的引路路标,因为要这个引路的路标才需要首先从最直接的意识出发,然后从直接意识的辩证进展逐点发展以达到哲学的观点,这是黑格尔的原话,逐点发展,逐步逐步地发展,按照秩序按照等级一步步来,最后以达到哲学观点,也就只是构成一个严密的逻辑体系,有层次有结构有必然性的这样一个逻辑体系,这是它的目的,这就是它的《精神现象学》的目的,那么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可以说《精神现象学》仅仅是黑格尔的教学法的权宜之计,引进门的这样一个权宜之计,这个佛教里面也有,有些话是师父引进门的权宜之计,你不要完全相信,进了门以后你就知道,那些话都是废话,但是在当时不得已,因为要引进门嘛,不得已用而已,那只是一种权宜之计,《精神现象学》不仅仅是这样一种权宜之计,而是它本身成了一种哲学,它本身就是哲学,当然它还不是逻辑学,但它已经是一种哲学,一种高于绝对知识的科学,它不是逻辑学,但是它是关于逻辑学的形成的一种哲学,逻辑学是真实的哲学,但是《精神现象学》也是哲学,因为它是关于哲学是如何形成起来的,它不是引导外行进入哲学的门的一个外在的教学法的手段,而是绝对知识本身的一部哲学史,绝对知识本身是怎么形成起来的?

那它就已经是哲学了,那么这种意识在《精神现象学》的每一个段落都是看不出来的,所以我们说它是隐藏的目的,只有从整体《精神现象学》的历程和方法上面才可以看出来,你经过了,你从感性确定性开始你经过了各个阶段、各个历程,那么你从里面悟出了一点方法,它每一步进展是如何进展的?你要关注的是如何,是方法,那么你关注了这一点你就能看出来,这就是绝对知识在里面起作用了,现象学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意识的这样一种逐点发展,逐点发展就是一个层次一个层次按部就班的发展,把它所依据的方法展示出来,《精神现象学》的重点、真正目的是在这里,在不断地犯错误、不断地纠正错误、不断地超越自身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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