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黄仁宇文集-第9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种理论虽在中世纪后期可以在短时间内使教皇占上风,却无法构成永远的体制。以后货币之使用广泛展开,职业军人替代传统武士,巡回审案的法官与其随员都成了有薪给的官僚,各国国王拓土愈大,朝代国家反而逐渐转型为民族国家。14世纪意大利人马西里奥(MarsillioofPadua)已经在他所著的小册子里勾画一个全能现代国家的轮廓。他所谓的政教分离,是提倡一种新体制,推翻中世纪的作风。他以为,僧侣只有传教的功用,只算是国家内的成员,各种权力之根源则为人民。马丁·路德之宗教改革,也带着一些民族主义的性格。如他在1520年印发的小册子,称《致日耳曼贵族书》(英译为AddresstotheChristianNobilityoftheGermanNation),呼吁德国境内宗教之事应由德国人作主。16世纪末季,更有法国理论家波丹(JeanBodin)。他所想象的现代民族国家是以国家元首的力量作基础,在不违背自然法规和不侵犯私人财产的条件下,可以立法改变社会风俗,以往成例则不足以桎梏新规模。这样,国家元首统率的臣民可以奉不同之宗教,使用不同之语言(迄至路易十四时,法国人不能谓之均操今日之法语)。

  从以上的资料来看,在17世纪初年詹姆士一世从苏格兰到英格兰出任英格兰国王的时候,这国王名位的观念已经陷于一个危险的分歧点。理论家可以追溯到约1000年前日耳曼民族的传统,也可以站在中世纪的立场,认为皇权经过教会的庇护,或可效法现代作家的理论,从文艺复兴以后对自然法规的新看法认为民族国家的元首可以本身能力打开局面。詹姆士还享有另一特权,同时也担负着一种特殊负担:他是英格兰王,同时也兼任英格兰教会的最高首长。

  在清教徒酝酿生变之际,詹姆士尚在提倡君权神授说,自称“国王是神在人世间带着呼吸的翻版”,可谓不识时宜。他自己虽得天寿而终,他儿子查理一世终至身首异处。可是17世纪的时代背景使詹姆士相信如此才是克尽厥职。因为他的王位得自祖先的努力和自己的世袭。在当时战胜取得的或血统上的继承都是神授。可是查理战败被俘受审的时候,克伦威尔的特别法庭援引一种完全不同的理论:被告查理·斯图亚特,仍称英格兰王,他的罪名则为叛国,因为他只被“赋以有限的权威”,而径自扩大为“无限制的权威”。看样子,仍是以封建制度的契约关系(contractualrelationship)作为理论之根本。

  如果完全不理会英国人尊重法制的传统,我们可以说这种判决无非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即算同情特别法庭,读史者也会觉得,弑君派(regicides)采取革命行动时应当公布其革命的立场。有了这样的一段背景,我们再读霍布斯之书,比较能够看出思想界的来龙去脉。

  霍布斯《巨灵》

  霍布斯生于1588年,亦即西班牙舰队征英失利之年。进入牛津大学后,被聘为贵族家庭子弟的私人教师,因此有机会长期去欧洲大陆旅行,结识了天文学家伽俐略(Galileo)。内战爆发前夕,他经常在伦敦与当时的文人和哲学家讨论政治。他著的小册子以抄本的方式流行,内容与国王派及议会派的意见都不相同。内战期间他避祸法国,担任查理二世的数学教师。在流亡政府之中,霍市斯已因他的观点而惹了不少是非。1651年,他的名著《巨灵》(Leviathan)在伦敦出版,查理二世的随从认为此书在替克伦威尔平反,于是他又从巴黎逃回伦敦。此外,霍布斯更因他的无神论,得罪不少保守人士。

  回英之后,霍布斯的兴趣趋向于科学及心理学,在这时候,他认识了发现血液循环的哈维(Harvey)。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查理二世亦恢复他的地位。传说查理二世首先在伦敦街头瞥见霍布斯,曾脱帽为礼,以后霍布斯得以自由出入宫廷,每年并得津贴100镑。终查理之世,霍布斯常受攻击,但国王始终护卫他,一面也劝阻他再出版惹是非的著作。霍布斯1679年去世时已逾91岁,但死前数月仍出版一部关于英国内战的书籍,内中对国王派及议会派都有批评。

  霍布斯之书虽多,但无一留传久远如《巨灵》。此书所指的巨灵即是国家,它是一个“虚构之人”(artificialman)。作者从人之生理、心理状态说起。自感觉、想象、判断讲到激情;又从思想、决心、举止讲到宗教。骤看起来,这与中国政治哲学家所标榜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层次相似。可是中国哲学家自始就揭扬一个“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的“伦理人”的观念,霍布斯则诉诸现实。他说:“一件物品运转于人之耳目,产生形态,如果运转是多方的,即产生多方的形态。”又说:“好坏出于人之爱憎,相对于使用此等字眼之人而变,并没有它们本身的绝对性。”其实爱与憎也是不同的运动,爱则向之亲近,憎则离避。这样说来,世间没有伦理之好坏,只有接近或远离的运动。如此一来,人类之感觉情绪与思想都产生于物体之移转位置(displacementofbodiesrelativetooneanother)。因此政治基于心理,心理基于物理,物理基于几何。这观点表示霍布斯对科学的兴趣,所有的原理都有先一步的原理作基础。另一方面也表示他已看透17世纪中叶的英国,所有过去的政治理论都不合时宜。与其搜索历史的根据,削足适履地自圆其说,不如改弦更张另创天地,先把人当做一个机械。他采取的立场是科学的唯物论,也全用演绎法。

  霍布斯认为人都是机械造成的,所以品格相同,容量上也相等。所谓容量相等,乃是适应环境时,其高低上下不足以发生致命伤。他说:“自然把人的身体与头脑构造得如此的相等,那么纵使有时候某个人的身体比另一个人明显地较强健,或者头脑比另一人较敏捷,可是瞻望全局,这差异并不如是的了不得。这不是一个人即可以倚着特殊地位自居,另一个人则无可何如。即算体格不同,其最弱者或用秘密之巧计,或结合其他弱者——他们也同处危境——仍可置最强者于死地。”

  这种品格相同、容量相等之人,替日后资本主义社会下层结构中各因素可以自由交换的原则奠立基础。当中没有封建威权独霸,以武装作陪衬,也没有如唯心论者先用人之贤愚不肖作背景。有些历史家认为霍布斯的政治思想适用于“中产阶级自由主义之目的”。

  资本主义既要将所有权与雇佣构成一张大网,而且越做越大,势必鼓励一般人在企业上进取的精神。霍布斯书中已经预先设下了这样一种可能性。他说:“在我看来,人类有一种共通的趋向,他们总在无止境而不休歇地追求权力,至死方休。这也不仅是在现有之外,一定要找到更高度的愉快,或是中庸之度的权力必不能使之满足。而是一个人除非掌握更多,就不能确信现有丰衣足食的条件与能力已在自己掌握之中。”

  《巨灵》用物理学上“动者恒动静者恒静”的原则解释人类的心理。“寡人有疾,寡人好货”的趋向既已成为一种运动,就不可遏止。霍布斯的理论主动而不主静,这已经和中世纪以来的经济思想认为所有数目字都应当一成不变有巨大的差距。所以霍布斯纵不知资本主义为何物,他笔下已先得资本主义的精神。

  因为如此,这样的初民经常处于一个危险不安的状态中。既然所有人都有同等的力量,势必抱着同样的希望,也在追求同样的事物,而都不打算适可而止,如是只能彼此竞争、互相猜忌,有时引起虚荣作祟。他们首先就打算侵犯劳人、使用暴力,达到夺取的目的,使自己成为旁人之主宰,驱使旁人人身、妻子儿女、牲畜。又要掌握既得,又要保卫自己之声名,常因一言不合,一笑不当,一句轻蔑的话触犯他们亲戚朋友,伤害他们的自尊心,而成为死对头。写到这里,霍布斯还不肯指斥以上所述之人为坏人,所做之事为坏事。他还在轻描淡写地提出:“如此以统治权凌驾于旁人之上的作法,既为人继续生存之所必需,那就应当听任之”。

  可是这侵略性的后果,也临到侵略者自己头上。“如此,人类发现与旁人交结毫无好处,只有无端的苦恼,因为没有什么权力能使所有人驯服畏惧。”

  这种想象中的无政府状态,“所有人和所有人作战”,仍谈不上公平与不公平,因为在这种初民的状态里,公众的权力还没有产生,既无政府,则无法律,既无法治,即谈不上公平。在作战的情形下,只有力量和欺诈才能算数。可是其后果是:“在此条件之下不能产生工业,因为成果无保障,于是世界上也没有文化,也没有航海交通,也没有海运货品,更没有宽敞的建筑物,也没有运输工具,因为这些东西需要大规模的武力支持。因此也无法产生关于地球上的知识,没有计时的才能,无美术、无文学、无社会。最可怕的则是无边际的恐惧,和凶死的危险,人类的生命只有孤独、穷困、卑龊、粗暴又短暂。”

  人类的历史真的经过如此的一个阶段?为什么没有如此的记载?我们如果提出这样的问题,可谓没有掌握霍布斯的用意。他的全盘设计,可以说就是要否定历史经验。17世纪英国的纷乱,归根究底出于社会之进展突出于历史之外,以致无成例可援。国王之作风固然违法,议会里的长老会派和克伦威尔军中的独立派提出的种种办法也缺乏传统习惯之支持。既要再造政治体系之理论,则不妨针对时间,模仿自然科学作社会科学之蓝本。其书之名称为巨灵,虚构之人,可见得他一直以自己的想象力和逻辑作论说的根据。霍布斯写作的最大长处,不在其人本主义(humanist)的情景,而是在其提出改造时要求的贯彻到底。他既以人类的自私作政治生活之基点,其负因素也先要负到极端,然后其积极性才明显而有力量。

  《巨灵》中提及人民因要避免惨死和无边的恐惧,才以一种社会契约的方式组织国家与政府。每个公民放弃部分原本的无限自由,所谓国家因此而产生。国家最高主权授予一人或一群人,此即“巨灵”。他(或他们,下同)不是国民公约的签字人,而是执行者。他接受全体人民(只要过半数同意即可)的嘱托,代表他们以集体之性格对付个人。他享受了最高荣誉的头衔,也有无可分割的立法权。他的旨意成为法律,而本身不受法律限制。因为他的任务在于维持治安,所以必须具有判断各事之能力及解释各事之权威。这样的安排一经定妥,即不能更改,而且永远有效。

  表面看来,这种说法似乎前后矛盾。这一方面是由于著书人之古怪性格。霍布斯不顾人之出尔反尔、瞬息变化的个性,而在一个局势飘摇国事没有着落之际硬要把国家社会之组织写成科学,所以《巨灵》每字每句都是坚定的毫不妥协。可是仔细看英文sovereign一字,原来是最高主权人,经他一说起倒成了一个总经理。“他不可能伤害下属之任何人,下属也不当指斥他为不公平,因为他受兹人之命行事,不可能又伤害兹人。”这样的一个最高主权人要不是像日后之英皇、英后,在处理公众之事时丝毫不表现各人个性及本身利益,即像代议政治成熟时之议会,它本身即系一切生命财产之集团,于理也不能侵犯其生命财产。作者虽强调国家主权人之意志即成为法律,这却不是说立法可以仓卒为之或恣意为之。他的书中又有一节提及:“民法与自然法(naturallaw)并非二物,它们不外为同一法律之两个部分。其为成文法者为民法,其不成文者为自然法。”他又写出:“法律颁布于人间,没有旁的用意,只不过限制某些人原始之自由,使他们不伤害旁人,而能互相合作,对付共同的敌人。”这句话表示立法总是将一个负因素加诸一个负因素之上,是不得已而为之。如筑堤原为防止河水之泛滥,当然不能随处乱筑。国家最高主权人在人民,授权委托他办事时必早已明了此宗旨。所以他既要防止过度的使用自由,又不能过度的防止。他本人在立法上之自由,乃技术上之自由,他可以在很多细微末节上把规章订好。

  国家体制订定之后,不得任意改变,也是基于既称宪法则不得朝令夕改之意。人民有服从最高主权人之义务,后者相对而有保护他们之义务。这保护力量失效之时,也是服从终止之日。如果最高主权人放弃他的政府,也不留下继承人,则国家解散,全民恢复到以前的绝对自由或无政府状态。这样不正常之事当然不能令之经常发生。除了这些条件之外,霍布斯也提出有野心的英雄人物、庞大的专业市镇,和专利铸币也都是国家之虑。所以纵使他书中写下很多绝对而肯定的字语,他政治哲学上的重点仍是放任政策。这一点早经不少有识之士指出。一个现代学者写着:“霍布斯轮廓鲜明的个人主义使他的学说成为当日最有革命性的哲学,他之赞成君主制度,不过是表面文章。”

  《巨灵》的作者不容许教皇和僧侣与国家最高主权人分权,他指出神权由于人类的迷信,但宗教也不能完全不要,它可以导人为善。只是崇拜的仪式由国家指定,国民在形式上都要依样奉行,他们心目中信与不信,是自己的事。“信心系神之所赐,凡人也无法以赏罚而增益之。”所以霍布斯论宗教时属于“伊拉斯图派”(Erastian),亦即宗教没有本身之价值,教会只替国家服务。

  霍布斯是否为资本主义的急先锋和创始者?这也要看我们给资本主义的定义而定。如果我们认为资本主义纯系一种思想上的系统,其范围不过是一种意识形态,甚至像有些学者的主张,资本主义以存积资本为人生之目的,则霍布斯不能为之。因为他认为,人类的意图乃根据动者恒动的原则,已有一种得陇望蜀之趋势,虽已丰衣足食,仍怕明日衣食之未周,因之才拚命努力,由互相竞争而动手厮杀,以至造成一个“所有人和所有人作战”的局面。则他的学说分明在防止这不合理之趋向,而不是鼓励其继续发展。这也就是说他的立场仍是道德和伦理,而非纯粹之经济。

  可是我们认为,历史上的资本主义既有思想,也包括一种组织与运动,而且要通过法制,所存资本才能累积。同时私人资本经过如此之安排,在社会产生服务性质(这也是本书采取之观点),则霍布斯有极大的贡献。只是在确定这观点之前,我们务必看清他著书时英国社会的情势,而且把他时人的见解拿来一并分析。

  极端派的理论

  表面看来,霍布斯之著作包括《巨灵》及《政府论》(DeCive),纯系私人意见。内中虽提及若干历史例证,也是随性所至,其引用心理学部分,也是初次尝试。倘使当日之人未能重视他的才华,霍布斯即无从树立他在思想史上的地位。而实际上霍氏并未被忽视。一方面《巨灵》一书中,坚持国王的名位在原始时代已是由人民选举,国家最高主权人不会做错事,纵使犯错也只是对神负责而不对臣下负责。所以在议会派看来,他实在是替专制皇权张目。而另一方面他也说及,最高主权可以属于一人,也可以属于一群人,而最高主权人不能保护人民之日,也是人民离弃他之时,又像是赞成清教徒的革命,替克伦威尔捧场,因此也不能讨好保皇党。如此一来他两头生事,倒替自己造成一个在学术上孤独的地位。

  按其实,当查理一世被弑,克伦威尔不由自主地做了一个独裁者,而查理二世虽然主持了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却发觉王位的意义已非昔比。这些情形表现英国国家体制正在激变,没有人能阻止这种改变,甚至没有人能掌握这大规模的更革。霍布斯在这国家没有主宰,人情惶惑的时代创造新论,其功用不在当日,而在未来。他在书中制造了一个全能的大怪物,不仅满足个人的幻想,巨灵更可以解释为一个具有经济性格的现代政府。

  据估计,17世纪英国半数以上的男子以当佣工度日,如果将半佣工一并算入,被雇的人可能为全体男子数之2/3。因此社会上对市场经济的变化至为敏感。斯图亚特王朝对工资及物价的干涉,主旨在防止失业。只是当日法制未备,全国性的商业组织尚未就绪,政府所能控制者尤其有限,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且更可能因干涉而使局势更坏,以致到处失却人心。时人没有历史上的经验,总以为问题可以局部解决。第一次及第二次内战之间,克伦威尔军中已有所谓“均平主义者”(Level-lers)出现。他们散布传单提倡自由平等,着重英国人之人身权利(Englishman’sbirthright),要求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4 4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