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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现象学之维-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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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理”观念的变革

    胡塞尔首次改变了真理的传统含义:真理不是与什么东西相“符合”,而是自明的直观。海德格尔指出,真理就是让存在“去蔽”,让其从“在者”中显示(显象) 出来,在他看来,主、客体在此在中本来就是一体的(如实践)、并没有分裂,但这种一体化的此在往往被遮蔽了,需要加以解释。解释就是对此在的揭示,但并非当作外在对象冷漠地揭示,相反,解释本身就是此在的显现,是此在的可能性之延伸;此在只存在于解释中,而不是作为解释的对象存在于解释之外。
    显然,即使从认识论的立场来看,符合真理论也有其固有的局限性,它特别不适合于把握像“艺术的真”。究竟是熟悉艺术史的“史实”、对作品本身毫无感受的人,还是对从未谋面的杰作一见倾心、以全部热情和生命感受陶醉于对作品的艺术欣赏之中的人,更能把握住艺术的真谛呢?伽达默尔认为,只有先意识到人自身存在的主客观同一的“前结构”,真理概念才有了基础,也就是说,符合真理概念必须以直接真理概念为前提,科学认识必须以艺术体验为前提,认识的主体追根溯源,最初就是行动的主体、创造的主体,因而也就是认识的对象(客体)和认识的活动。
    因此,真理最终并不在于间接的把握、一致、符合,而在于回到直接性。当主、客体分
裂时,真理的标准只能由一个媒介来充当,如“实践”。可是当实践本身成了最真实的东西时,真理就(像斯宾诺莎表述的)真正成了“自身的标准”,其标志就是最清楚明白、最直接的体验,真理就不再是由外在媒介确定,而是由自身显现出来。实践之所以能成为真理的标准,首先并不在于它能将主、客两方结合在一起,而在于它自身就显出是最直接自明的,最根本的真理,这是它能将主、客双方结合在一起(构成符合真理的条件)的前提。在这种意义上,我们甚至不能问:说实践是真理的标准,这是根据什么标准来断言的呢?因为唯一的回答只能是:这是自明的。恩格斯在《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曾提到,对不可知论“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既然我们自己能制造出某一自然过程,使之为我们的目的服务,“从而证明我们对这一过程的理解是正确的”,则不可捉摸的自在之物就完结了。恩格斯的这一论断不能从通常的符合真理论的立场上来理解,否则就会要进一步间:实践凭什么“证明”我们对这一自然过程的理解是“正确的”呢?是否凭 “凡是能制造出一自然过程为我们服务都是由于我们理解正确”这一形式逻辑的大前提呢?显然不是,因为这一大前提本身又需要证明。恩格斯在这里提出的却是一个终极“证明”,它诉诸自明性,而不是诉诸理论上的推论工具。实践具有自明的真实性,就在于它是显现,是创造,是自由的感性活动,是对一切遮蔽性的冲破和去蔽。
    由此可见,“实践出真知”这一格言所包含的意思,并不是由一个站在人的知识和知识的对象之间的、中性的第三者媒介来作为知识的真理性标准,而是说,实践本身就既是真实的,又是对这真实的真实的体验,是自明的真理,正因为如此它才能作为一切非自明的间接真理的标准。既然符合真理必然要以直接真理为前提,那么通常讲的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再回到感性认识,就必须深入到这些认识底下的那种直接体验,否则,不但理性会成为抽象的形而上学,连感性也会成为机械的、抽象化了的“经验”或“要素”(如逻辑原子主义提出的“原子事实”)。只有直接体验才为人的经验提代了视界,也只有直接体验才能为进一步认识确定一个方向,因为它作为实践的直接真理的标志,包含的不仅是单纯认识的因素,而且包含全部人性、人的感觉、人的需要和情感意志。
历史本体论的新发展
    由上述真接真理观出发,我们可以对历史有一种新的眼光。
    解释就是两个心灵的沟通,它建立于实践的“先有”之上。但对于过去了的人,我们不可能现实地在日常实践中与之打交道,只有通过与他们遗留下来的文化打交道,进行体验,与他们那个时代认同,才能理解他们和他们的历史。一般说来,这一过程是单向的;如果把历史当作客休,则它是一去不复返、不可改变的“既成事实”。但真正说来,历史不是一个死去了的客体,而是一个活着的主体。黑格尔的局限就在于否定了他一度强调的厉史的生动活跃的生命发展和创造力,最终失去了他的历史感。固然,历史事件作为自然现象已经过去了,但这些自然现象只不过是历史意义的物质外壳,这种历史意义一旦进入文化,它就不会随着物质外壳而消失。它总是处在与后人的不断“对话”之中(除非整个文化也中断了,如克里特文化或玛雅文化)。与历史对话是可能的,我们在回答历史的问题,历史也不断地在回答我们提出的间题。因为这里所谓的历史,是指历史资料所蕴含的意义:历史对我们有意义,是因为我们身上积淀着历史的意义。这种意义在现象学层次上构成了人类文化的总体,它就是人类历史的真正本体。但它不是一个既存不变的客体,而是永远有待于人去不断建构的主体。
    当然,如果今人的活动是另一个样子(这完全有可能),则将来对历史的解释势必不同,它将造成将来的人手头的历史文本的改变。我们不但在解释过去的历史,而且我们自己也在写历史、创造历史。历史中始终保持着偶然性和主观能动性因素,而正因为如此,人在历史中总是有限的,不能绝对地(按必然性)把握历史,否则就会像一个艺术家按照几何规则作画一样。扼杀自己的自由创造力。在历史中和在艺术中一样,都需要冒险、突破、创造“奇迹”。
    马克思深深懂得这一点。他总是给人的主观能动性留下一席之地,因此他总是能保持高度的历史感。谁又能为一个自由行动的阶级预言它的未来呢?谁又能像控制一部机器那样精确地、控制活着的人和活着的历史呢?因为任何人(包括马克思)也不敢说自己具有了充分的资格(把握了绝对真理)可以为凡人规定一个现成的不可改变的历史命运。除了科学主义的考虑之外,马克思更关心的是与自由的人们情感上的相通和共鸣。
    科学主义只是工具,最终目的则是创造历史,也就是创造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东西。历
史感是现在的历史和“过去”的历史的解放者。

马克思论“存在与时间” 

有一种在国内和国外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那里常见的看法,认为马克思早期著作中人本主义色彩较浓,后期(特别是《资本论》中)则陷入了普遍主义,取消了人(个人)的地位。我认为这种看法是非常表面的。在我看来,马克思早期和后期没有根本的改变,一直是以人作为他研究的中心,马克思的哲学本质上是一种人学,这一点最集中地体现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的《资本论》与他的早期手稿一样,是“经济学—哲学”著作(注:如《资本论》第一卷出版时就有人责备马克思“形而上学地研究经济学”,参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卷,第109页。)。所以,正如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萨特的《辩证理性批判》和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都是哲学著作一样,马克思的《资本论》也是真正的哲学著作,《资本论》就是马克思的《存在与时间》。
当然,与早期著作,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相比,《手稿》是从整体上来把握人和人的历史,更容易看出鲜明的人学立场,谈到人的本质的异化时,更强调这种异化的根源和基础;《资本论》则倾向于实证的分析,运用“抽象力”作冷静的考察,基本上不考虑人(如个别资本家)的主观意图,致力于发现“铁的规律”,它更多地是研究异化的具体过程、细节。但有两点是很明显的:1 )资本主义生产的“铁的规律”不具有永恒性、非历史性,而是在历史上产生出来并随着历史的发展必然失效的暂时的规律(注:正如马克思非常赞赏地引用的一条评论所说的:“有人会说,经济生活的一般规律,不管是应用于现在或过去,都是一样的。马克思否认的正是这一点。在他看来,这样的抽象规律是不存在的……恰恰相反,每个历史时期都有它自己的规律。一旦生活经过了一定的发展时期,由一定阶段进入另一阶段时,它就开始受另外的规律支配。”参看同上书,第111 页。);2)马克思在分析和建构资本主义生产的法则时,其目的并不是要确立它的神圣性和不可动摇性,而是要从中寻找它否定自身的契机,展望在一定条件下推翻这种“铁的规律”的可能性和必然性,抨击这种规律的不人道和违反人性。在这里,科学分析和价值评价的人学立场是一致的。这就足见《资本论》的根本立场正是人学,资本的“铁的规律”恰好就是异化了的人的规律,这种异化正是人自己造成的。在这里,有两个基本的范畴是与这种人学的研究有本质关系的,这就是“存在”范畴和“时间”范畴。
一、马克思的时间观
早在马克思1841年的《博士论文》中,他就特别关注过时间问题,并设一专章讨论“时间”。他认为伊壁鸠鲁和德谟克利特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德谟克利特从原子的概念中排除了时间,伊壁鸠鲁则把时间看作“现象的绝对形式”,所以“人的感性就是形体化了(Verkoerperte)的时间,就是感性世界自身之存在着的反映”,“由于那自身反映的感性知觉是时间本身,这就不能超出时间的界限”(注:马克思:《博士论文》,人民出版社,1961年,第38页。)。马克思由此把时间、感性和事物(世界、现象界)紧紧联系起来了:“事物的时间性和事物对感官的显现是被设定为本身同一的东西”,“所以人的感性就是一个媒介,通过这个媒介,就如通过一个焦点,自然的种种过程得到反映,并且点燃了现象界之光”(注:马克思:《博士论文》,人民出版社,1961年,第39 页。)。可见,时间的问题就是感性的问题,也就是人的问题,即个人(体现为伊壁鸠鲁的个别“原子”)的问题,强调感性就是强调个人,个人是“现象世界之光”。
无独有偶,在《资本论》中,一个极重要的核心范畴正是时间。但这里的时间和《博士论文》的时间已有了某种区别。马克思把商品的价值归结为其中所包含的劳动时间,但已不是感性的时间,而是“社会一般(平均)劳动时间”。时间与感性相脱离、相异化,变得非人化了。这种非人化不能归咎于马克思,而只能归咎于马克思所研究的对象,即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机制。把时间还原到原初的、感性的时间,这是资本主义的异化向马克思提出的一个理论任务,也是现代许多哲学家努力探讨的一个困难的问题。如海德格尔就把时间看作“此在”的基础结构,但他只是“看出”了现实生活的“沉沦”基于此在的时间性根源这一现象,却没有(也无意)去寻求在现实生活中返回到这一根源的道路;他只是指出了历史和历史性是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但“在什么意义上存在自身的意义是受历史性影响的,这一点仍然是不清楚的”(注:J ·科尔克曼斯:《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360页。)。《存在与时间》一书最后提出的几个问题都与这一问题有关:此在的时间为什么会异化为流俗的、科学的时间?如何才能从后者回复到前者?找不到回复之路,此在的时间就无法真正展示出整个存在的意义,时间就无法“公开自己即为存在的境域”(注: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第513页。),而永远只是与外在的世界和流俗的时间相对立的主观内在的情绪。反之,马克思则通过具体的经济学—哲学研究,说明了时间在人的历史进展中被“拉平”(nivellieren)的必然性,并找到了重新返回到感性此在的时间的道路:必须把感性的时间从强制性的、社会一般的抽象时间中解放出来。共产主义对人的解放说到底,无非是时间的解放,即自由时间的涌现,“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85页。)。只有自由的时间才是感性的、个人的和有自身丰富意义的时间,也才是照亮“自然的种种过程”的现象界之光。
但在马克思看来,即使在异化中,时间本身也决不能完全脱离感性,它只不过是体现为一种敌视人的、否定性的感性而已(不幸意识、痛苦)。所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并不是他个人道德义愤的宣言,而是这种不幸意识即异化了的感性意识的自然流露和表达,是时间本身在异化中的呻吟。正是这一点,就注定了时间必然要向自己的感性回复。这样理解的时间,实际上就是作为“自由自觉的活动”或“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的实践,也就是历史和历史性(“历史感”)。“感性的”、“实践的”和“历史的”三个概念在马克思那里是可以“互换的”(注:见拙文:“马克思的人学现象学思想”,载《江海学刊》,1996 年,第3期。),都可以看作是完整意义上的(或海德格尔所谓“源始的”)时间的“形体化”。
二、马克思的存在观
马克思的存在观涉及到他的唯物主义的性质。对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有“实践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等说法,其实都是人学唯物主义的不同表达,因为作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的基石的存在概念本身是建立在人的“此在(Dasein)”之上的。例如马克思说:“任何一个存在物只有当它立足于自身的时候,才被看作独立的,而只有当它依靠自己而此在(Dasein)的时候,它才是立足于自身”(注:Marx/ Engels:Kleine oekonomische Schriften。 Dietz Verlag Gmb H。 Berlin; 1。 Auflage; 1955。 S。 138。参看刘丕坤译:《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82—83页。),“因此,对私有财产的积极的扬弃,作为对人性的生命的占有,就是对一切异化的积极扬弃,因而是人从宗教、家庭、国家等等向自己的人性的、也就是社会性的此在(Dasein)的复归”(注:参看《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搞》刘丕坤译,第74页,译文据德文本有改动。)。所以,当马克思说“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页。)时,他所指的“存在”决不是现存事物或任何自然物,而是人的此在,人的生命活动。“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7页。)。这种“关系”有三个方面:人的生命活动“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其次是由这些需要的满足所引起的新的需要及由此导致的历史发展过程;再就是人本身的生产,即“生育”。这三个方面不能看作三个“阶段”,而是“从第一批人出现时,这三个方面就同时存在着,而且现在也还在历史上起着作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 卷,第80页。)。这就是人与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关系”,这种关系不是外加给人的,而是人的生命活动本身所固有的,相当于海德格尔作为“此在的基本机制” 的“在世界中存在”(In—der— Welt—sein,或译“在世”)(注:“绝没有一个叫做‘此在’的存在者同另一个叫做‘世界’的存在者‘比肩并列’那样一回事。”“只有当存在者本来就具有‘在之中’这种存在方式,也就是说,只有当世界这样的东西由于这种存在者的‘在此’已经对它揭示出来了,这种存在者才可能接触现成存在在世界之内的东西。”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68页。)。所以马克思认为政治经济学的出发点“首先是物质生产”,他对此的解释是:“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 ——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当然是出发点”(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页。)。社会关系和历史关系都是人的生命活动的内在环节,物质生产不是单个人对外在自然物的一种操作(这种操作能力从生理学上来看几十万年以来至今没有大的变化,它是非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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