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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他的诚恳、老实,对大伙儿说:“……他本应早站在我们队伍里的,有他理所当然的位置,是晚了一点,是走了点弯路,但他是自己人。同志们,给他一杆枪,让他跟我们一块搞革命吧!”
这时候,芦花站了起来,大家立刻把眼光投向她,而且马上猜到她会说:“不!”因为人们心里明镜似的,知道她和这对弟兄的关系——她是大龙的名正言顺的未婚妻,但她心里却只有一个二龙,难道她会投赞成票么?谁也不会捡个枷锁自己套在脖子上的。但是她激动地,泪珠都迸出来了,大声地说:“留!”
连于二龙都愣住了,大家惊诧得说不出话来。
“不错,大龙哥当过土匪,我要不是碰到了共产党,也会拉着二龙投奔鹊山,糊里糊涂跟着麻皮阿六干的。大伙儿说他手上有小石头的血,我不信,孩子他妈也不信,你们谁去试试,抱着已经发臭的尸首,三伏天,走几十里山路,要不把孩子当做亲人,能做到吗?留下他吧,同志们!他会干好的,我信得过他,保险干得比谁都不差。”她量人有她独特的尺子:“真假好坏,不在脸上写着,日久天长,才能看清楚。二龙,你说呐——”
于二龙说什么呢?终究是亲兄弟啊!
雨越下越密,沼泽地也越发地不好行走,她见他不愿回答,就不再追问。其实,还有什么可以追问的?并不是一道难以回答的问题嘛!现在,需要的是勇气,需要的是突破。但是,如同一块苦痛的疮疤,早晚总是要揭去的,只因为护疼,就尽可能不触动地拖下去。
于大龙参加支队不久,有一次突然找到他兄弟,劈头就是一杠子:“叫芦花离开队伍吧!”
“怎么回事?”于二龙诧异他哥无端的问题。
“让她回庄上去,随便哪一家,还愁混不上一碗饭吃?”
那时的三王庄,第一次成为石湖支队的根据地,王经宇打跑了,逃得远远地不敢露头。但是于大龙的主意,绝不是因为三王庄成了游击队天下的缘故,于二龙猜测得出,肯定有些别的讲究在里面包含着。“究竟为了什么?哥,你痛快点行不行?”
他吭哧半天才说出来:“我不情愿她待在队伍里。”
“还有呢?”
他想了想:“就这么多。”再不吭声了。
于大龙由于刚刚参加支队,对于革命队伍的理解,自然要浅显些,现在已不是他可以决定芦花命运的时候了。于二龙一点也不客气地说:“哥,你太糊涂啦!怎么说出这样的傻话——”
很清楚,他是听了不三不四的话才找来的,想不到于二龙不但不支持,反而碰了个钉子,使直性人忍不住了,平空里冒出一句:“她不是我的人啦?”
于二龙忍不住笑了,这叫他着实伤心,再加上信口而出未加考虑的话,真正刺痛了他。“你的人,亏你说得出口!哥,谁的也不是,她如今是革命的人。这道理怎么你还不懂,你以为还在我们家那条破船上?现在,你,我,她,都是同志!”
“同志?”
“快把你那些呆念头收起来吧!”
无心话就怕有心人去听,现在,于大龙一切都印证了,原来,灌进他耳朵里的风言风语,他是压根不相信的。现在思前想后,把事情串在一起,他终于明白,芦花的心是在二龙身上,连二龙都说了:“你的人,亏你说得出口!”他真的失望了,这些年来等着盼着,却是这个结果,能不伤心么?
他是真爱她呀!而且爱得那样深,只不过是在心底里罢了。
他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倒在他妈的坟上。
那时候,人们头脑里的桎梏要更多些,大家并不赞同芦花的行为,更不理解她的抉择是正当的。去追求真正的爱情有什么过错呢?但是人们却责备她,其中还包括江海。他们按照这样的逻辑推断:假如于大龙还当土匪,或者很不成材,是不三不四的人,那么背约还说得过去;现在,他打仗勇敢,干活勤奋,人又老实,心肠也好,找不到挑剔的地方,拿不出嫌弃的理由,就轻易地把一个老实人甩掉了,还讲不讲信义?还有没有道德?芦花在支队里简直挑不出毛病,独有这个问题,人们不竖大拇指,背后讲究她,指摘她。但是,芦花是个不肯妥协的人,她认准了是决不会改弦易辙的。
她一点也没猜错,果然在娘的坟头上找着了他,生气地对这个不会喝酒,偏要喝酒的闷嘴葫芦讲:“你可真出息,喝醉了给娘丢脸来啦!亏你还是个男子汉,亏你还是个战士,就这样找人可怜你吗?呸!起来,归队——”
于大龙踉踉跄跄站起,头一回发现以命令口吻跟他讲话的剪了短发的女战士,确实不再是在后舱里,只会烧火做饭的芦花了。但是,那股未消的酒劲给他壮胆,不爱讲话的人憋出两句话来也够噎人的:“二龙说:你不是我的人,我来找娘问问!”芦花说:“娘在地底下,告诉不了你,还是听我说吧,我只把你当做亲哥哥。”
“那娘临死的话白费了?”
那个女战士坦然地说:“娘要活到今天,她也会让我自己做主的。”
“你放心,二龙绝不肯的!”他冒出了一句。
“这你就不用焦心了。”
于大龙提高了声调:“别忘了二龙连冰窟窿都肯钻——”
他不提别的还罢,一提当年喝砒霜酒冰下捉鱼的事,芦花真的火了,不可遏制地愤怒责问:“你还嫌他死一回不够本吗?”
说罢甩手走了,于大龙望着那越走越远的影子,他的心碎了。
也许这是残酷的,可是在任何一个不等边三角形里,总存在着钝角和锐角的呀!就在这一天早晨,于大龙决定离开了。虽然那是痛苦的,割不断的手足之情,和那心底里难以消失的牵恋,但是想到总有一个人在身边唉声叹气,他们心里是不能松快的。
“芦花,我走了!”
芦花正在给他缝子弹带:“等等,这就完。”
“断了的东西,连不到一块啦,给我带走吧!”
她望着他的脸,“哥,你怎么啦?”
“我那儿完了事就跟江海走了,说好了,到他们支队去。”
芦花站起来:“老赵晓得么?”他摇摇头。“二龙晓得么?”他还是摇摇头,并且觉得自己行为有些不妥当,于是解释说:“我这不是给你打招呼来吗?”惹得芦花冒火了:“你也不看看,是什么时候,凑这个热闹!”把那个没缝完的子弹带甩还给他,眼泪都快急出来了。“你怎么能这样糊涂呢?”
“芦花,我不能总不明白,干吗碍手碍脚,这样一来,我好,你们也好。行啦,我该出发啦,大家等着我。”
“站住——”芦花脑海里闪出王纬宇的影子。“告诉我,谁教你的?这不是你的主意!”
于大龙难得这样沉着、自信和镇静,他说:“芦花,咱们三个人起小儿一块苦熬苦撑长大的,有什么不能担待?让我走,你们俩好好过,不能把笑话留给人。”他忙着追赶他那小队走了,人家在喊他,因为保密关系,开会地点只有负责带队的他知道。
“大龙——”芦花喊他,想听听王纬宇究竟说了什么?
他回过头来,看着芦花,突然想起他妈临死时说的话,不觉重复地说了一遍:“你们俩就顶门立户地过下去吧!”然后跳上了船,走了。
等芦花追过去,那船已经钻进密密的芦苇荡里。
现在芦花把问题摊在了于二龙的面前:“怎么办?”
那漆黑的瞳人里,透露出期待的神色,希望能听到他正面的肯定的答复,自然他完全了解她那个“ 怎么办”,并不是指走的那一个,而是留下的他们俩,并且只需一句话,就可以圆满地回答问题。
然而,世界上许多事物是千丝万缕、互相牵系制约着的,明明是错的,偏偏不肯认错,本来是对的,可又不敢坚持。看到芦花等待而显得激动的样子,使他回想起在冰上死死被她抱住的情景,从那以后,他俩再不曾分开过,一块坐牢,一同游街,一起打游击,在枪林弹雨里,在艰苦岁月中,在生死关头上,相互体贴,彼此关照,有着许多无需用语言表达的情感交流。现在,他决不会把命运交付给天空的雁群来决定,自然更不会孤注一掷地钻进地狱似的冰洞里去。但是,他仍旧缺乏勇气,对那双明亮的眼睛说:“ 我爱你!”——也许未必是这三个字,但当时,表达同样意义的语汇,在石湖年轻人之间还是有的。
于二龙咽下了那三个字,不敢做出真实的回答。在细雨8 8的石湖里,只有那对瞳人,是惟一光明的东西。
也许把真善美作为最完好的品德时,偏要把真放在首位的原故吧!当真实受到压抑的时候,虚假就会盛行起来,于而龙想:那一瞬间他的脸色肯定是尴尬的,矛盾的,甚至可以说是狼狈的。
——人们,说出心里真实的语言吧!
那双等待着答复的眼睛,神色变得愈来愈炽烈,而且,令他大为惊讶的,怎么渐渐地,露出了一丝玩世不恭的诡谲?芦花从来不会有类似的表情,或是爱,或是憎,都是线条清晰,轮廓分明的。但这种曾经沧海的深沉,深谙人情的世故,绝不是芦花的性格,然而奇怪,的的确确是一张芦花的脸。
啊!那是芦花的女儿,他辨别出来了,是于莲在等待着他的答复,也是涉及到类似她妈妈那样的问题。
他回到了玉兰花下的那顿野餐里去……
谢若萍堵他嘴的油浸鳓鱼,并不使他感到兴趣,因为不论什么鱼,只要做进罐头里去,就像一窝蜂的作品千篇一律似的,总是一个味,再加上王纬宇永远唱高调的祝酒词,弄得他大倒胃口。其实于而龙最讲究口腹享受,现在,也觉得筷子沉甸甸的了,要不是来了个解围的,野餐恐怕要不欢而散了。
穿着西服的廖思源,露出了人们久已不见的兴致勃勃的神态,长期挂在他脸上,那种愁眉不展,负担沉重,兢兢业业,谨小慎微,一副地道的被告面孔不见了。今天显得轻松些,盘腿坐在野餐席边,背靠树干,从提包里拿出两听罐装洋酒:“ 来凑个热闹,是我女儿捎来的。”
看到了复活过来的老头,那股神气,以及罐头上两个穿着游泳衣的女人,夏岚抬起屁股,道了声失陪,背着一分钟照相机,推辞说要给孩子们照相走了。于而龙笑笑,他了解,其实王纬宇最追求舶来品了,从来也不见他的左派太太,把那些洋货扔到楼外来,以示革命的纯洁。不过,比起老徐的夫人,夏岚只能算个小巫,那位原来的亲家母,竟然能在一座熙来攘往的公园草地上,全家人都玩得十分起劲的时候,她非要大家聚在一起,坐下来,捧着宝书,一齐高声朗读数段。于莲那时还是他们家的儿媳,实在受不了众目睽睽下的这种卖乖现丑的即兴表演,一甩袖子,蹬车回娘家来,因为她认为太恶心了。
她对于而龙说:“我那妖精婆婆,如果不是一种可笑的智能衰退,就是天底下相当大的女伪君子,我弄不懂,这种义和团的狂热和吃珍珠粉怎么能统一起来?”
“你那位公公呢?”
“他岂敢例外——”
于而龙想象那位对老婆服帖的大人物,捧书朗诵的形象,一定是很怡然洒脱的。于而龙想到这些,不禁叹息,于今惧内成风,夏岚毫无礼貌地离席,王纬宇只好无可奈何地报之一笑。唉,难道真要回到母系社会里去?
廖思源是经过沉浮的了,倒并不计较,只是嗔怒他那不安分守己的外甥,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其实陈剀正在庙门口,握着于莲的手,呵呵地笑着,她望着他,他哪里还有书呆子气呢?一个相当可爱的“ 学者”,他诚恳直率,坦荡磊落。正是那股毅力,干劲,和毫不畏惧的拼命精神,使得于莲着迷啊!
徐小农也走了过来,向画家——原来的妻子伸出了手,但是抱歉,于莲不是千手观音,一只手握住画笔,一只手拉住陈剀,再也腾不出来,徐小农只好转身回红旗车里取东西去了。好在对于莲的任性,动不动就冷淡奚落自己,也已经习惯,根本不注意正在握手的两个人,眼睛里闪现出来的异样虹彩。
“听说你打架去啦?”
“妈的——”于莲说:“我讨厌狗眼看人低!”
“我也是挨轰惯了,根本无所谓,从国外轰回国内,从首都轰回省会,又从城市轰回农村。他们怕我打架,那些老爷才轰我,可也不想想,我长着两条腿,还会捧着论文回来的。”
“看起来你跟我爸一样,也是死不改悔!”
这时,徐小农从车里捧个锦缎盒子走来,于莲真怵他的物质攻势,那是他的拿手好戏,再加上有站脚助威的那对夫妇,她不由得想:又像那年在葡萄架下的阵势一样,谁知爸爸还会不会沉湎在副部长的梦里?
“快来快来!”于而龙向陈剀招呼:“你舅舅直怕人家把你已经轰走了!”
“去年十月以前,倒有可能。”
“现在也不是不至于。坐下,坐下,年轻人!”
于而龙的热烈情绪,使得于莲心情宁静一点,因为,他的票至今还是决定性的一票。
徐小农也来到玉兰花下,王纬宇赶忙迎上去,拖他挨自己身边坐下:“怎么来晚一步?”
他指着不知装了什么宝贝的盒子说:“去取它了!”
“啊,我担心你会找不到这里!”
在一边照相的夏岚说:“哪能呢?莲莲简直像座灯塔!”
众人团团坐下,一时间都找不到话题,大家各顾各的吃喝,这种场面很有点像在巴黎召开的三国四方会议。
陈剀是个乐得清静的人物,繁华的环境,和无聊的应酬,倒使得他苦恼。现在,他倒没有考虑他的论文和设计,而是被那对眼睛的光彩,真像在国外长途旅行后初见国门时,把他吸引住了。于是,仿佛浮现出那长着白桦树的原野,那一望无垠的冻土地带,在车窗外没人烟的单调景色陪衬下,为了一张不让带而偏带的自己搞的设计图,碰上了敢作敢为的于莲那情景,历历在目。当时并不是因为她的脸孔是多么充满魅力,而是她的大胆泼辣,和敢于挑战的性格攫住了他的灵魂。
陈剀能够继续在国外求学,并不因为他父亲的问题倒霉,是由于一位高级将领关照的结果,也许是一种报恩的行为,那个民主人士的家庭确实是为革命出过一些力的。但是,随着那位高级将领在政治舞台上的消失,陈剀也就登程回国了。
“把图给我!”于莲也不明白为什么要同情他,那时一块回国的留学生,并不只是他一个呀!
“你有办法?”
“当然,如果你认为有价值——”
“其实纯粹是赌气,我自己搞出来的设计,为什么不许带走?”
“那好,你来帮我,把你的设计裱糊到我的画稿后面。”
“裱糊?”
“哦!那是地地道道的中国学问。”
爱情,在那漫长的旅途中开始成长起来。最初,他们俩只不过是一对恶作剧的共谋者,但是,中国的裱糊术,不仅使两张纸粘合密贴在一起,这两个人的心也在靠拢着。现在,陈剀想到自己又来到寺院,又来到玉兰花下,这么多年彼此都走了一条弯路,谁的生活都不幸福,责任究竟在谁身上?
不错,于而龙应该承担很大责任,但是,他倘若要问:“ 孩子,你们自己的意志呢?为什么要把命运托付在别人手里,听候裁决而俯首听命呢?”
那又该怎么回答?啊,只有广场方砖上那温暖的血,才是真正的觉醒。
然而于而龙不会来问的,他和廖思源谈起一些往事,又回到五十年代的王爷坟里去了。也许这是一种通病,人们不大愿意勾起阴暗岁月的回忆,而总是容易怀念生命史中的黄金时代。啊,那些国泰民安的年头确实让人留恋啊!
“你们俩在谈些什么呀,这么热闹!”谢若萍看到大家枯坐着有些冷场,便以主妇的身份,想把人们用一个话题聚拢起来。
“我们在探讨骑马术!”
王纬宇说:“那是我们骑兵团长的拿手好戏。”
“你还不要不服气,五十年代初的王爷坟,四条腿的战友可帮了我们忙啦,那一片洼地泥塘啊!”
廖思源笑了:“所以你见我第一句话,就问会不会骑马?”
“是的是的——”于而龙哈哈大笑。“ 啊!想起来了,我正在王爷坟忙得不可开交,周浩通知我,要我洗刷洗刷,刮刮胡子,穿套干净衣服,去火车站接你( 他不愿提廖师母)。‘ 将军’在电话里说:人家辞掉外国工厂的聘约,回祖国参加建设,要好好接待,要热情欢迎,以后你们就一个锅里盛饭,一个桶里喝水啦!”
于而龙讲着的时候,王纬宇抬头看花,难怪,那还是五二年大规模建设的开端时期,他不在场,自然不发生兴趣了。但于而龙却很有兴味地回忆着,也许,他含有某种用意吧?“ …… 我问‘ 将军’,来人姓什么?他告诉我,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