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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华民国史下卷-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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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衙门小吏中的贪污分子勾结营生。但是,也有不谋仕途,严肃而值得尊敬
的人。一个早期的例子,是18世纪在长江下游发展起来的学术界——这些人
专心致志于严谨的学术,从事研究和书院教学,靠民间的赞助人或封疆大吏
给予的薪俸为生。新建立的以高学术水平为目标的书院,使他们有了一个稳
固的基地。职位由督抚任命。这样的职位,有抱负的学者极为珍视,刻意求
之。藏书家扩大了藏书规模,推动了书籍印刷,从而促进了印刷业。这一学
术阶层有其自身的生活方式,不以科举考试为目的,也不追求官职。③
在19世纪,特别在后半期,士绅董事会也成为一种可供选择的主要谋生
① 关于名流融合的一般情况,见巴斯蒂…布律吉埃:《社会变化的潮流》,莉莲〓李:《中国丝绸贸易》第
106页引用了(浙江)石门地方志的评论。商绅融合的情况反复被提出,如,肖邦齐:《四川地方名流的
构成和作用》,《清史问题》第2卷第10期(1973年第10期),第11页和各处;兰金:《城乡连续性》,
第83—84页。路康乐:《中国的共和革命:广东个案,1895—1913年》,第82、93、174页强调了继续
存在的差异。
① 见何炳棣:《中国会馆史论》。
② 关于这种倾向的更多论述,见本书第7章《名流在地方政府中的作用》。
③ 本杰明〓埃尔曼:《新儒学阐释:中华帝国晚期长江下游的学术界》(宾夕法尼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1980年),第166—261页;和埃尔曼:《从哲学到语言学:中华帝国晚期的思想和社会方面的变化》。
之道。和知县的活动一样,董事的活动常常是多方面的,但有些人专门担任
管理水利之类的职责。管理宗族财产成为又一种相当好的施展行政才能的机
会。富商或投资者常常雇用执事来管理私人商号。
在官府范围内出现了专门化,如有些人受训练当属员,其他的人成为高
级官员随从人员中的刑名或钱粮幕友。例如李鸿章的幕府中保持许多额外的
专家。这类专门化常有地方基础。这样,来自浙江绍兴的学有所长的人,以
当刑名师爷的本领和在京城获得书办职位而成功,尤其著名。①也有一些绍兴
家族管理宁波商人拥有的钱庄而致富。
更带根本性的职责的改变始于条约口岸,在那里洋务专家、买办、条约
口岸创业者和西方式专门人才形成小规模的城市资产阶级;作为民国时期军
事家的先驱,受过教育的军官出现了;教会学校和中国的新学堂开始培养儒
家框架之外的城市知识分子。旧的各种名流阶层的分裂和再确定,民国时期
仍在继续。其实晚清的各种名流从来不是同质的,他们如今不仅按地区,而
且按职业而更加分裂了。新的差别渐次在中心地区和边缘地区的名流之间出
现,一如城市名流和乡绅之间的差别一样。武装力量常常是农村名流地位的
更重要的支柱。的确,在某些军事化的农村地区,地方名流几乎限于控制民
团的人物;②而在中心区域,财富多半仍与武装分离。已不再有可以用功名或
财富的单纯标准限定的大体上一致的名流阶层。
名流分化,伴有组织上的多样化。随着中国与现代国际社会更多的接触,
中国的城市生活也经历了名流管理的不逊于国外的事业的发展——以蒸汽和
(或)电力为动力的制造业、运输和通讯,流通资本、劳动力和意见的更开
放的市场,社会管理事业(教育、公共卫生、警察、灾害控制、司法行政),
乃至政治活动。中国城市名流吸收他们认为有用的西方办法,以革新和加强
中国类似的、可能是历史悠久的事业。
这些趋势是在20世纪第一个10年攻击儒家社会价值观的背景下出现
的。这一攻击由城市知识分子领导,是对家庭专制全面挑战的一部分,而以
解放妇女和青年发难。
妇女已慢慢获得较高的地位,并能参加比正统道学家所允许的广阔得多
的活动。16世纪以来,名流家庭里受过教育的妇女数量不断上升。19世纪和
20世纪的浙江地方志记载了妇女的公益捐献;某些名人传记表明,她们在家
庭事务和地方事务上都起强有力的作用。比较贫穷的人家的妇女比名流妇女
起着更有决定性的经济作用,在家庭以外也更为活跃。19世纪初,妇女在海
盗船上战斗,有时还指挥海盗船。她们在异端教派中占有领导地位,并参加
暴乱。珠江三角洲经济独立的女织工建立了她们自己的组织,甚至终身不嫁。
到19世纪末叶,对妇女的限制甚至在富裕家庭也慢慢松弛下来,但是,
妇女在户内而不是在户外从事适当活动的社会习俗,仍然是阻止她们担任公
职的不可逾越的障碍。冲破这一种障碍的动力来自国外。传教士提倡开办女
校,反对缠足。外国的观念和事例提供了妇女社会地位的新形象,民族主义
和自由的理想提供了理论基础。梁启超在1896年著文谴责这一窒息中国妇女
① 肯尼思〓福尔松:《幕友、幕宾和幕僚》;寇尔:《绍兴派系:清代末叶的一个垂直行政派系》,《现
代中国》第6卷第3期(1980年7月),第317—326页。
② 见艾恺:《转变中的乡村名流:中国文化危机与合法性问题》,《远东研究中心 论文选》第3集(1978—1979
年),第218—275页。
的罪行,是最早的这类文章中的一篇。反缠足运动声势浩大,广为传播,尽
管对其历史几乎没有研究。在19世纪最后10年和20世纪最初10年间,提
倡妇女解放是激进主义的标志,反对缠足则是社会进步的基本组成部分。有
些妇女能方便地在家庭以外活动,而另一些则面临艰难而痛苦的挣扎。①
青年男子宣布不受家庭束缚而自主,比较容易,但也决不简单。学生们
一旦出洋留学或就读于新式学堂,就成为新的政治图景的一部分。废除科举
制度使教育费时较少。青年人率先要求政治和社会的改革。主张青年人不依
赖长辈而自主,应很快承担责任,这是很激进的一步。学生们与知识分子在
辛亥革命以前形成了革命政党的骨干,在民国时期将继续成为激进政党的领
导人物。②
农村组织与民众运动
农民当中的结社群体包括合法的机构,诸如由有声望名流领导的宗族和
村社;合法与否不明确的机构,如联庄会和民团(它可能经政府许可而建立,
但可能有拒绝官方控制的潜在可能性);以至明显非法的(但有时是被容忍
的)群体,如教派、秘密帮会或走私、盗匪和海盗帮伙。即使是非法的教派、
秘密帮会和帮伙,也嵌入了地方的社会和商业结构之中。其中许多是具有连
续性的组织,帮助其成员合法或非法地谋生,向他们提供保护、伙伴关系和
(就教派而言)宗教生活。事实上,它们弥补了官方组织和上层名流组织的
不足,但是原来并没有从社会阶级方面来看待它们。人们可以发现,教派和
秘密帮会的首领中有各种各样的低层名流和受过不完全教育的人物,看来其
成员具有渗透体面社会的同样的价值观。因此,这些组织不能看作具有其自
身的独立价值观的农民小传统的体现。那些包括进正统的和官方认可的组
织,与那些被排除在外的组织之间的差别更大。因此,只要非法组织是由那
些感到遭受不公平的排斥,或感到不能适当地维持生计的人群组成,它们就
有了对抗政府和上层社会的竞争能力。①因违法的犯罪行为而加重的这种紧张
局面,周期性地在叛乱中,或在官府镇压直到此时以前仍然安定的团体中显
露出来。
在晚清,非法的或合法与否不明确的组织,它们的扩张是否可以与士绅
管理的自主组织的增加相比呢?关于宗教的派别,现在可以断言它们是很多
的; 18世纪末和 19世纪初,相当多的起义表明,这是一个活动的浪潮;教
① 了解晚清和民国妇女状况的最佳起点是马杰里〓沃尔夫和罗克珊〓威特克 编:《中国社会的妇女》。关
于中国妇女在五四运动中的作用,见罗克珊〓威 特克:《现代中国五四时期对妇女态度的转变》(加利福
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学位论文,1970年)。关于女子在地方事务和家庭事务中发挥作用的事 例,
见寇尔:《绍兴》,第94—96页。关于女暴徒的事例:罗克珊〓普拉兹尼 阿克:《中国农村的社会与抗
议:辛亥革命前夕的抗税与县乡政治》(加利福尼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81年),第 127—131、142—149
页。关于女海 盗:迪安〓默里:《清代中叶的海上抢劫:组织特点的分析》,《清史问题》第 4卷第8
期(1982年12月),第7页。又见《剑桥中国史》第10、11和12 卷索引中的“妇女”条目。
② 中国青年背叛家庭制度,文学作品中提到的比学术专著要多。见李欧梵:《浪漫主义与个性解放》,《剑
桥中国史》第12卷。
① 韩书瑞:《山东叛乱:1774年的王伦起义》第161页指出了这种共同价值框架内的竞争方面。
派直到民国时期仍很活跃。②关于秘密帮会,有稍微好一些的证据。最初建立
于清初的三合会,把活动伸展到华南和西南内地,并与19世纪初的鸦片买卖
和其他走私活动有关。鸦片战争时,三合会在珠江三角洲的居民区进一步扩
大。哥老会大概在19世纪50年代或60年代出现,成为长江流域最有势力帮
会。还有几个新的会党在19世纪后半期建立于浙江。①对地方上的研究也表
明,到民国晚期自然灾害与社会动乱在淮北引起了大量的帮会、教派、帮伙、
联庄会的建立。
因此,人口增长和商业化看来可能促进了下层社会和上层社会内的组织
活动。社会动乱起了产生新组织的催化剂作用。这样的激增很重要,因为虽
然暴乱和对抗可能自发地出现,但是,社会动乱当先已存在的组织卷入时,
就可能更为频繁而持久。无论帮会还是教派的卷入,固然会增加动乱的可能
性,但也能起到使动乱保持在限度以内的作用,因为两者既为政府及其追随
者补台,同时它们之间又存在紧张关系。在形势不稳定时,这些组织的常规
以及它们经常的非法活动的内在逻辑,往往会把它们从边缘地位推到反叛官
府,而不是与官府共处。然而,它们的成员与现存秩序有着太多的联系,或
追求这种联系,并且与它共有过多的价值观,以致不能完全抛弃或长期脱离
现存秩序。
所以我们认为农村的动荡是多方面的,直到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
它们的目的很少在于政府和社会的革命性重建。提出来阐明民众运动的理
论,已经强调了许多不同的方面。②从50年代到70年代末,支配中国史学界
的马克思主义历史编纂学,强调农民反叛者的阶级觉悟,指出贫穷、经济不
公平与社会压迫是反叛的原因。直截了当的经济解释可以说明一连串抗租、
抗税的反叛,诸如与上世纪40年代道光朝紧缩通货相关的造反,清末通货膨
胀和征收新税触发的城乡风潮,或30年代经济萧条时的抗税活动。然而,集
中注意力于阶级觉悟和压迫,忽视了相反的史料和农村动荡的复杂性。在70
年代末和80年代初,中国历史学者提出了更广泛的解释。①
② 18世纪末19世纪初教派叛乱一览表载于韩书瑞:《山东叛乱》第154—157 页。裴宜理:《华北的叛乱
者与革命者》,第96—152页指出了清代末期和民国时期,教派是如何在华北变得与地方社会结构结合起
来的,而以前教派徒众都是作为个人而被吸收。韩书瑞:《叛乱之间的关系;清代的教派家族网》,现代
中国》第8卷第3期(1982年7月),第340—349页。
① 关于哥老会,见查尔顿〓刘易斯:《关于晚清哥老会的笔记》,载让〓谢诺编:《中国的民众运动与秘
密会社,1840—1950年》。关于19世纪末叶浙江的会 社,见玛丽〓兰金:《早期的中国革命者:上海和
浙江的激进知识分子,1902—1911年》,第128—139页;又见王思治;《宗族制度浅论》,《清史论从》
第4集,第152—178页。
② 关于这方面著作的综合评述,见魏菲德:《造反与革命:中国历史中的民众运动研究》,《亚洲研究杂
志》第36卷第2期(1977年2月),第201—238页。周锡瑞:《农民造反专题论集:若干介绍性评论》,
《现代中国》第9卷第3期(1983年7月)说明了造反的若干主要方面。
① 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编纂学的两种主要书目研究专著是詹姆斯〓哈里森:《共产党与中国农民造反:重
写中国历史的研究》和刘广京:《世界观与农民造反:对毛泽东以后的编史学的看法》,《亚洲研究杂志》
第40卷第2期(1981年2月),第295—306页。拉尔夫〓撒克斯顿:《中国揭示正确面:农民社会中的
革命合法性》(第1、8章)提出的关于有阶级意识的革命农民的对立文 化的理论需要证实。晚清动乱、
粮价和铜元贬值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可信史料 发表在戴维〓富尔:《中国江苏省的地方政治动乱,1870—1911
年》(普林斯顿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76年),第270—392页。关于这整个问题,见本书第6章(比
另一条解释路线,着眼于纯朴农民(但常常是有组织的)对地主、官吏
和城市资本家的社会反抗。农民反对特定的不公正行为,目的在于要求改正
特定的错误,而不是要推翻旧的社会秩序以利于建立新秩序。这种最初被精
心发挥为南欧“社会盗匪活动”的观点,通过研究粮食风潮和早期英国工人
运动而拓宽,并被修改,以便于分析自给农村经济为帝国主义的资本主义所
破坏时农民的反应。虽然别国的详细论述不一定能照搬到中国的环境中来,
但是,关于非革命的、由道德观念鼓动起来的抵抗,其一般概念则适用于一
系列中国农村的骚乱。②
社会盗匪活动的概念,可见于同情被蹂躏者的绿林好汉的中国传统,和
民众对真正土匪造反者如本世纪前10年对白狼的感性认识。①《香港电讯报》
报道的1907年广东东部一次叛乱的一个首领的自白,颇能说明当农民认定官
吏或富人不会帮助他们时,地方上的骚动和叛乱可能如何开始。“这次叛乱
的原因,是由于当地米贵和缺米长达一年之久。官府自一开始就知道这点,
但不愿采取任何措施降低米价。他们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和职责要求他
们怎么办。他们就是不顾老百姓,让老百姓挨饿。”②
农民对容易做到的“公正”的要求的一种可供选择的形式,是群聚的市
民和村民强迫以“公平”的低价售米,包括为寺庙主办节日而储存的粮食。
一次这样的事件是失业的采茶工——他们都参加了“道教神人”领导的组织
——结伙拥入江西的一个集镇。当事先得到警告的集镇头面人物宣告停止集
市时,采茶工强迫一个囤积粮食出名的富商向他们“出售”镇上义仓里储存
的粮食。他们然后结伙去一所庙宇大吃大喝;他们享用过度,竟留在那里数
天之久,直到后来民团开来把他们驱散。①
在教派叛乱中,宗教的重要性有助于使到处都有的随意传播的民间宗教
和其经文和教义一致起来。这些教派源出于大乘教,到清代末期,把佛教、
道教和儒家的一些方面结合为供奉无生老母和弥勒佛的太平盛世的信仰。②
这一教派的信仰以不同的面目出现,并与任何特定的组织无关;它在三次较
大的起义(白莲教、太平天国和义和团)以及众多的小起义中起了作用。这
种宗教的作用是双重的。它的各个派别在人生的苦难中给人以希望,并长期
成为名流和政府支配的信仰和礼仪体系的替代物——通常是和平的。③但是,
昂科著)。
① 关于白狼的解释,见爱德华〓弗里德曼:《退向革命:中华革命党》,第124— 125页,第6章和裴宜
理:《社会盗匪活动再探:中国土匪白朗个案》,《现代中国》第9卷第3期(1983年7月),第355—
382页。
② 马克斯:《华南农民社会与农民起义》第186页分析和引用《香港电讯报》1907 年9月14日报道。关
于粮食风潮的简略论述,见王国斌:《清代粮食风潮》,《亚洲研究杂志》第41卷第4期(1982年8月),
第767—788页。
① 詹姆斯〓波拉切克:《江西苏区的道德经济(1928—1934年)》,《亚洲研究杂 志》第42卷第4期(1983
年8月)。
② 欧大年:《民间佛教:传统中国晚期的反政府教派》,第5、7章;韩书瑞: 《中国的太平盛世叛乱》,
第9—31页。
③ 关于为人祈求长寿的和平教派,见戴维〓凯利:《寺庙和贡舶:18世纪罗汉 教派与疍民结社》,《现
代中国》第8卷第3期(1982年7月),第361—3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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