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直到天色蒙蒙亮,方老大才一步三回头的下了山。回到家,方老大想起了自己弟弟的所作所为,悲伤中带着愤怒,狠狠的打了老三一顿,而老三挨了打的当天晚上,就开始高烧不退,第二天,所有人都震惊的发现,方老三的脑后面头发全都掉光了,在头皮上,沉甸甸的缀出了一个肉瘤,那肉瘤竟然是一张人脸。
那人脸不是别人,正是方家老太太的样子。
事到此间算是真正的了了,而故事中的方家老大育有一子,大名叫方曙光,正是我的爷爷!爷爷是后来辗转来到黑龙江,并且在齐齐哈尔下面的一个村里落下脚的。这里是奶奶的家乡。而我,也正是他下属的第二代子孙!爷爷的故事结束了,而我却不知道,我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我记得爷爷在给我讲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被哄得一愣一愣的,爷爷一边说着还一边拿出一本古书,那本书已经破烂不堪了,老旧发黄,就好像以前算算术用的草纸。残破的封面上写着几个七扭八怪看着还挺顺眼的字儿,但是重要的问题是我看了半天,愣是一个字没看懂。
爷爷告诉我,这本书叫《乡野异录》,具体写书的人已不可考,可却是当年那些乡野方士们学东西的宝典!
我问爷爷,什么算是宝典?
爷爷想了想,很慎重的回答我:“宝典就像你们现在上学时候的教科书!”
于是,我恍然大悟,啊,原来就是人手一本却没人爱看,却必须要看的书。我一边想着一边翻开了那残破的,缺页的,泛黄的草纸册子。可是打开以后,我大吃一惊。
这本书里居然还带配图,翻开“宝典”以后,我长嘘一口气。还好,里面不是用那种蝌蚪文写的,不过又一个悲剧出现了,字体从蝌蚪文换成繁体字了。我还是认不全。
越认不全,越是好奇。于是我就秉承一字真言,卯足了劲的……猜!有的时候虽然语意不够通达,但是也能看懂个大概。里面最初都是一些古代或近代发生在身边的古怪的事,接下来就是面对同类型的古怪事件如何应对。
当然,如此下功夫也是因为对电视剧里林正英的崇拜,我也幻想着有一天自己能驱鬼降妖,在十二三岁孩子的眼里,能驱鬼降妖的都是衣袖翩翩的仙人下凡。
其实还有另外的原因,那就是让我们班那个成绩好,人也漂亮的女班长辛雨也高看我一回。让我也感受一下那种被女生崇拜,男生嫉妒的傲视群雄的感觉。
辛雨应该和我算是青梅竹马的,不过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说辞,我俩的爷爷家住同一个县城,而且我的爷爷和辛雨的爷爷奶奶也都有来往。邻里关系很和睦。只不过辛雨从小就是同龄圈子里的小公主,心高气傲,在我还每天上房抓猫的时候,她就被她住在城里的父母接走了,参加各种少儿补习班,竟然还学了钢琴。
我的父母从小就离了婚,父亲也在市里,只不过他总是很忙,忙着喝酒,忙着打麻将,忙着打工。没空管我,我也不喜欢和他在一起。而升上初中以后,我也是住校的。
所以每次在辛雨面前,我总感觉自己低了一等,小学我俩就是同校,只不过不同班,上了初中她当上了班长,而我的成绩却总是落后,于是我总想着有一天能从任何一方面超过她,让她也高看我一眼。
可是事与愿违,放完了暑假,开学以后我发现现实世界是残酷的,不管我是否把那本草纸背的滚瓜烂熟,满世界仍是没有一个好心的鬼能让我来做做实验。
第9章扬旗
题记1:仅以此故事支持小瞳完成作品,下文为疯子本人亲历之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如无雷同,也属巧合。
题记2:那些过去的已经不会再回来的事
终于,还是决定把这些事写出来,只为了支持我的兄弟。其实并不是不能写,文法,规则,风格这些东西本就与疯人无关。
这些事在陈述的时候也只是懒懒的把字堆在一起而已。但这需要足够的勇气,我想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不愿意被自己打开的角落,那里住着另一个自己。
而我要面对的自己,阴冷,残暴,甚至现在回想起来都好像是身在另一个世界。
我是房燚,弟兄们习惯叫我疯子,我一直认为疯子就是我的新生,因为在此之前,我还有另一个名字:黑无常。
第一章杨子,一路走好。
一出狱
看守所外面的天很蓝,在里面我无数次幻想过自己背对着大门走出去时的情景,幻想着昔日的兄弟张开双臂的蜂拥而至和回归都市后的彻夜疯狂。
当我真正的站在这片蓝天下背对着大门的时候,却只看到空无一人的沙土路。没有拥抱,没有问候,好像全世界没有人记得我。那天起,我第一次明白了这个社会的现实。
与我一起忍受着这种痛苦的是我身边和我同天出狱的杨子,还有提前两周释放的磊子。憧憬的破碎让我们当时有一种想要抱头痛哭的感觉。
我看到两个人眼圈见红。揽住了两条肩膀:走,洗澡去。不管怎么说,出来了就好。
坐上大巴,我们带着如鲠在喉的委屈和残存的兄弟情义朝着市区进发。在一家播放着音乐的上场前我们下了车。
这座城市弥漫的音乐已经由我们记忆中范晓萱的《雪人》变成了羽泉的《最美》与世界脱节的感觉甚至要从毛孔里钻进我们的五脏六腑。
好像遇到的每一种东西,每一个人,每一个细节都在时刻提醒着我们:你们是犯人,就算是刑满释放,你们仍然是犯人。我们找到了这条街上最小,最脏的饭店。因为只有在那我们才不会显得太刺眼。
对犯人来讲,出狱是一件非常值得高兴的事,但我们的庆祝只有每人面前的那碗牛肉面。
我们舍不得花钱,因为在里面我们立誓从此以后改头换面,不再吃过趟子捞人这碗饭了,无论别人怎么对我们,我们都要好好做人,因为我们有家人,我们要活下去。我问他俩有什么打算。
磊子说要跟我去火车站搬货,虽然那边是刘臊子的地头,但我们只是混饭吃,他不会为难我们。杨子说他父亲走的早,母亲也老了,想留在家里用这两年的积蓄开个水果摊。
等生活稳定了就找个姑娘结婚。我说你才多大,还没到18呢就理想这么远大。杨子笑了,在笑容里我看见了幸福。
可是没过多久,杨子的死讯就传来了。这张曾经幸福的脸就在我的面前。那个拥有幸福笑容的杨子,正安静的躺在我面前的水晶棺里,虽然化了妆,但我仍然看到了他脸上的愤怒与不甘。
旁边他的母亲已经哭干了眼泪,正坐在那抽泣。嘴里叨咕着:我们真的没钱,没钱。我搀扶着杨子的母亲离开灵堂。坐在走廊的长椅上,把水递给她,拍着她的背试着让他平静下来。
磊子办完了各种火化手续来到我身边。脸色铁青,双眼充血。“杨子怎么死的?”见我开口,磊子紧绷的脸颤抖了几下。看得出来他极力的忍着才让自己不爆发出来。
“哥,咱挂旗吧。杨子。”磊子说不下去了,用手捂住自己的脸。我这辈子做过四件最让自己后悔的事情,最后得到杨子的消息,是其中的一件。
我只有转向杨子的母亲,一个经历过丧夫丧子的老人,在几天之内放佛老了十几岁。我狠了狠心,虽然不愿意再让她想起这些事情,但为了杨子,我必须问清楚。“妈,杨子是怎么没的?”杨子的母亲控制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努力不让自己在我的面前失态。
“一周前有一帮人到水果摊来收税,我们那条胡同本来没什么人,附近也都是要拆迁的旧楼,从来没听说过要收什么税的。那帮人一来就说要收税,说往后一个月交三千。说我们这是非法经营。要没收我们的秤,当时杨子没在。我又抢不过他们,只好让他们把秤拿走了。
他们说去附近的一家游戏厅找马老板拿秤,否则他们见我们在这卖东西看见一次就砸一次。
临走的时候碰上了回来的杨子,杨子问怎么回事,一下子把带头的那人就问烦了,上去给了杨子一嘴巴,杨子是个好孩子,知道自己是从号子里出来的,他们羞辱他,打他,他都忍下来了。
我上去拉着他们,叫他们别再打了,被他们甩在地上,带头的那个还跟杨子说今天我倒看看你多没骨气。
让杨子说他是狗,还让他爬在地上学狗叫,杨子忍着也照做了,最后他们居然说要望我这把老骨头身上撒尿。看杨子有没有反映过来反抗。”“
他妈的吴小同这狗崽子,老子宰了他!”磊子咬牙切齿的要去找人拼命,我拽住他,用眼睛告诉他冷静。再忍忍。回过头,我示意杨子母亲继续说下去。
杨子的母亲擦了擦眼泪。
“当时我拉着杨子,我说随他们把,别跟他们硬碰,这孩子为了不让我受委屈,就跟他们打起来了。他们打了我们好久,杨子死死的护着我,谁知道他们打累了,玩够了就要下死手。
一个穿红色裤子的小子拎起杨子的胳膊掰断了,等杨子张嘴喊的时候另一个人踩在了杨子喉咙上,带头的人在踹杨子的肋骨。
到现在我都不敢想,这孩子当时得有多疼。杨子被周围摊子的人送到医院的时候几乎就已经不行了。
当时医生告诉我,救活杨子需要六千块。我们在场的所有人凑了半天只凑了两千多,我拿着钱跑遍了所有能借到的地方,终于凑到了五千八百块,剩下的二百块怎么都借不到了。
我求大夫救救我的杨子,我就这么一个儿子,我说了好话下了跪磕了头,大夫说六千一分都不能少,否则不能进手术室。
等我再看杨子的时候,他已经没呼吸了。他就死在手术室旁边的长椅上了。”说到这杨子妈已经泣不成声了。
“妈,杨子是好样的,他起码护住了你,没让你受伤,你放心,我欠杨子一条命,以后你就是我妈,我房燚对天发誓,以后没有活人敢对你再动手动脚。动过的,我就让他给杨子陪葬。”
扶着杨子妈坐下,我把磊子叫到一边。“三件事,借兵,找到吴大同,拔了老马的点子。”
磊子听完我说的话眼神由愤怒转为兴奋,又转为失落。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们改邪归正,我们忍让,都是为了活着,现在我们的兄弟死了,就因为他忍让,他改正。我们的兄弟不能白死,那个穿红裤子的连去医院的机会都不能有。明白吗?”
磊子转身,大步走出殡仪馆,因为默契让他明白,我刚才说的话只有一个意思:扬旗。
二:扬旗
扬旗是黑话。在江湖上可以扬旗的只有三种人:瓢子点子青子。所谓的瓢子是一种衍变过来的黑话,说的是明朝时期在陕西境内专门有江湖侠士在做一种专门从劫匪手里抢肉票的事情。
当地人叫这种职业做“起瓢子”。具体的工作方法是抓到小喽啰,用各种匪夷所思的残忍手法让土匪喽啰供出肉票所在的地方,趁夜放走肉票。
经过时间的洗礼起瓢子的人渐渐的变成了瓢子,主要负责从喽啰嘴里问出信息;点子负责搜集信息和将要逼问的小喽啰带到瓢子身边;青子负责在询问完信息之后处理尸体和碎肉。
大多数瓢子在问完问题得到答案之后都不会将被害人折磨致死,所以青子的工作就是把这些已经血肉横飞的活人带去一个让谁都没有麻烦的地方。
瓢子有瓢子的规矩,瓢子在江湖上行走必须扬旗才能得到其他同行的支持,而所谓的扬旗其实就是在瓢子聚集的拳馆里挂一条用血写着自己名字的白毛巾,然后和拳馆选出的扬了旗的瓢子对打,不用赢,一对三,三分钟没被打死,不喊疼,不退场,就算是江湖上承认的瓢子。
这事情当然是我来做,只有我做了,才能借到兵。谁能想到两年前亲手摘下来的毛巾今天又要重新挂上去。但为了杨子,我必须这么做。这场战斗对我来说心里压力大过于身体,因为走上拳台的是我的师父和两个师兄。
三分钟里,没有一个人对我挥出重拳,只有师父最后绝望的给了我一记摆拳。随着耳边的嗡鸣声我仿佛听到了师父当年在这个拳台上跟我说的话:这碗饭不好吃,能走就别回来了。
回过神来的时候拳台上就剩我一个人,还保持着对抗时的防御姿势。抬起头,我正撞上师父的目光,我感觉师父老了。一年多不见的师父仿佛老了好多岁。“缺啥?”
师父洪亮的声音响在拳馆里。“爷,左手黑了,比膀儿,缺俩点子,旱活。”这是黑话,意思是:师父,我自家兄弟让人杀了,少两个搜信抓人的,这次办事没有东主,钱少,多数可能会出人命。
“出什么气儿?”这也是黑话,师父的意思是问我在这事里是什么角色。“老瓢子”意思是我在这事里是瓢子,负责从受刑者口中套取信息,而且就我自己。
“候着青子呢?”意思是既然是要人命的事有没有青子给你收场。我的青子就是磊子,所以我肯定的回答:“爷,候着呢。”
从师父的问话中我看出来师父还是关心我,怕我这次太冲动会出事。毕竟我在关二爷面前发过誓从此不问江湖事。
师父看看我两个师兄,两个师兄会意,三个人一起走出拳馆,和磊子碰面,碰面后由磊子跟他们说具体情况,我负责在近郊租一所远离人烟的仓库。这里,将是他们的地狱。
上部:七代重咒 第一卷:遭殃
第12章撞邪
我把目光转向了那个“疯子”,没想到他居然真姓房,只见他潇洒的大笔一挥,写下了“房燚”两个字。不说别的,这一手好字倒是当真潇洒,一时间他猥琐的形象因为这手字,在我眼里稍有改观。我假装绅士的伸出手说道:“幸会幸会,房焱兄,以后大家就一个寝室了。”
我这话一出,寝室里两个新来的哥们顿时都喷了。我疑惑的看着他们俩,我说错啥了吗?
房燚故作高深的叹口气,说道:“本以为你是个文质彬彬的小伙儿,没想到你是一文盲。”
我一听这哥们儿说话更不靠谱,下意识的回嘴:“文盲也比你强,从你一进屋我就看出你是一流氓。”
房燚脸上竟没有一丝尴尬,就这脸皮的厚度,我想不佩服也不行了。
“来,哥告诉你,这个字儿念,第四声,房燚,不是房檐!”经他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来,刚才我看到那个字儿的时候确实不认识,但是感觉和焱差不多,下意识的就认定那个字儿念焱了。
这大概是看《乡野异录》时候就落下的病根儿,看不懂的字儿一律用猜的。
旁边的姜贺喜突然一把搂过我肩膀:“得了,兄弟,你也甭管什么房檐房燚的,就跟我一起叫他疯子就完了。这个好记。”
“去一边子去,狼狗,你找踹啊。”疯子等姜贺喜说完,边怪叫边扑了上来,疯闹了一会儿,彼此的距离倒是拉近了很多晚上疯子请客。啤酒是一杯接一杯啊。烧烤是一串又一串啊。
席间我才知道,原来狼狗和疯子从小就是一块儿长大的朋友。不经意的我又想起了辛雨,还有两天就开学了,那小妮子不知道有没有来学校报道。
其实我知道我已经喝高了,四瓶啤酒下肚,我感觉自己的动作都是慢半拍儿的。狼狗和疯子舌头也大了。我笑话他俩大舌头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舌头也大了。
吃完了饭,疯子狸让我一起和他送狼狗回家,他说在开学之前,狼狗都是要回家住的。
听了疯子的话,我点点头,三个人拦了一台计程车向狼狗家的小区疾驰而去。看着狼狗歪歪斜斜的下了车,下车以后对着我俩摆手,大着舌头说:“到……到寝室,给哥们儿,摔一电话,甭走丢了啊,哈哈……”
我俩就让他赶紧滚回去吧。谁也没想到,当天晚上就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儿。
送完了狼狗,我和疯子回了寝室,疯子伸手在兜里掏了掏,拿出一个手机。那时候学生带电话的很少,几乎没有,仔细一想,疯子家里条件应该是很好的。
疯子拿的手机是银白色的翻盖三星手机108,还是个彩屏的。看的我羡慕嫉妒恨那是不用说了。他给狼狗电话,结果那边狼狗手机提示不在服务区。
疯子骂了一句:“靠,臭小子,肯定到家就睡了,电话指不定又扔哪了。不用想。”
骂着骂着他突然又直勾勾的看着天花板乐了,本来疯子长得就对不起观众,他这一乐更渗人,倒是给我弄出一身冷汗。
然后我就听他迷迷糊糊的叨咕:“狼狗,我太明白你小子了,现在一闭眼睛都能看见你安睡如猪的模样。”
我听了顿时那个晕,敢情这哥们儿骂人的时候都带煽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