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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乱世佳人)-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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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这话,看我剥你的皮!〃斯图尔特厉声喊道:“你怎么能叫艾布尔·温德'穷白人'呢。他虽然穷,可并不是什么下流坯。任何人,无论黑人白人,谁要是瞧不其他,我可决不答应。全县没有比他更好的人了,要不军营里怎么会推举他当尉官呢?
  “俺可弄不懂这个道理,”吉姆不顾主人的斥责硬是顶嘴回答说。〃俺看他们的军官全是从有钱人里边挑的,谁也不会挑肮脏的下流货。”“他不是下流货呀!你是要拿他跟真正的白人下流坯像斯莱特里那种人相比吗?艾布尔只不过没有钱罢了。他不是大农场主,但毕竟是个小农场主。既然那些新入伍的小伙子认为可以选举他当尉官,那么哪个黑小子也不能肆意讲他的坏话。营里自有公论嘛。〃骑兵营是三个月前佐治亚州脱离联邦那天成立起来的,从那以后那些入伍的新兵便一直在盼望打仗。至今这个组织还没有命名,尽管已经有了种种方案。对于这个问题,正像对于军服的颜色和式样什么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主张,并且都不愿意放弃。什么〃克莱顿野猫〃啦,〃暴躁人〃啦,〃北佐治亚轻骑兵〃啦,〃义勇军〃,〃内地步枪兵〃啦(尽管这个营将是用手枪、军刀和单刃猎刀而不是用步枪来装备〃克莱顿灰衣人〃啦,〃血与怒吼者〃啦,〃莽汉和应声出击者〃啦,所有这些名称都不乏附和者。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大家都称呼这个组织为〃营〃,而且,不管最终采用的名称多么响亮,他们始终用的是简简单单的一个〃营〃字。
  军官由大家选举,因为全县除了参加过墨西哥战争和塞米诺尔战争的少数几个老兵外,谁也没有军事经验;而且,如果大家并不喜欢和不信任他,要让一个老兵当头领也只会引起全营的蔑视。大家全都喜欢塔尔顿家四个小伙子和方丹家三兄弟,不过令人遗憾的是都不愿意选举他们,因为塔尔顿家的人太容易喝醉酒和喜欢玩乐,钽方丹兄弟又非常性急和暴躁。结果艾希礼·威尔克斯被选做队长了,因为是他是县里最出色的骑手,而且头脑冷静,大伙相信他还能维持某种表面的秩序。雷弗德·卡尔弗特是人人都喜爱的,被任命为上尉,而艾布尔·温德,那个沼泽地捕猎手的儿子(他本人是小农),则被选做中尉了。
  艾布尔是个精明沉着的大个儿,不识字,心地和善,比别的小伙子年龄大些,在妇女面前也表现得较有礼貌。〃营〃里很少有骄下媚上的现象。他们的父亲和祖父大多是以小农致富的,不会有那种势利眼。而且艾布尔是〃营〃里最好的射击手,一杆真正的〃神枪〃,他能够在75码外瞄准一只松鼠的眼睛,也熟悉野外生活,会在雨地里生火,会捕捉野兽,会寻找水源。〃营〃里很尊重有本事的人,而且由于大伙喜欢他,所以让他当了军官。他严肃对待这种荣誉,不骄傲自大,好像这不过是他的本份。可是那些农场主太太们和他们的农奴们却不能宽恕他并非生来就是上等人这一事实,尽管她们都做到了。
  开始,这个〃营〃只从农场主的子弟中招募营丁,因而可以说是个上层的组织;他们每人自备马匹、武器、装备、制服和随身仆人。但是有钱的农场主在克莱顿这个新辟的县毕竟很少,同时为了建立一支充实的武装力量,便必须从小农户和森林地带的猎户、沼泽地捕兽者、山地居民,有时甚至穷白人(只要他们在本阶级的一般水平之上)的子弟中招募更多的新兵。
  后一部分青年人也和他们的富裕邻居一样,渴望着战争一爆发便去找北方佬,但金钱这个微妙的问题却随之产生了。
  小农中很少有人是有马的。他们是使用骡子耕作,也没有富余的,最多不过四头骡子。这些骡子即使营里同意接受,也不能从田里拉到战场呀,何况营里还口口声声说不要呢。至于那些穷白人,他们只要有一头骡子便自以为满不错了。边远林区的人和沼泽地带的居民既无马也没有骡子。他们完全靠林地里的出产和沼泽中的猎物过活,做生意也是以物换物,一年看不见五元现金,要自备马匹、制服是办不到的。可是这些人身处贫困仍非常骄傲,就像那些拥有财富的农场主一样;他们决不接受来自富裕邻居的任何带施舍意味的东西。在这种局面下,为了保持大家的感情和把军营建成一个充实的组织,思嘉的父亲,约翰·威尔克斯,巴克·芒罗,吉姆·塔尔顿,休·卡尔弗特,实际除宁格斯·麦金托什以外,全县每个大农场主,都捐钱把军营全面装面起来,马匹和人员也一样。这件事是由每个农场主同意出钱装备自己的儿子和别的若干人开始的,但经过适当的安排以后,营里那些不怎么富裕的成员也就能够坦然接受他们的马匹和制服而不觉得有失体面了。
  营队每周在琼斯博罗集合两次,进行操练和祈祷战争早日发生。马匹还没有备齐,但那些有马的人已经在县府背后的田野里搞起了他们想象中的骑兵演习,搅起满天灰尘土,扯着嘶的嗓子叫喊着,挥舞着从客厅墙上取下来的革命战争时代的军刀。那些还没有马匹的人只好坐布拉德仓库前面的镶边石上一面观看,一面嚼着烟草闲聊。要不他们就比赛打靶。谁也用不着你去教他打枪。因为大多数南方人生来就是玩枪的,他们终日消磨在打猎中的时间把他们全都练成了好射手。
  从农场主家里和沼泽地的棚屋里,一队一队的年轻人携带着武器奔向每个集合点。其中有初次越过阿勒格尼山脉时还很新的用来打松鼠的长杆枪,有佐治亚新开辟时打死过许多印地安人的老式毛瑟枪,有在1812年以及墨西哥和塞米诺尔战争中服过役的马上用的手枪,还有决斗用的镶银手枪、短筒袖珍手枪、双筒猎枪,漂亮的带有硬木枪托的英制新式来福枪,等等。
  结束操练时,常常要在琼斯博罗一些酒馆里演出最后的一幕。到了傍晚,争斗纷纷发生,使得军官们十分棘手,不得不在北方佬打来之前便忙着处理伤亡事件了。就是在这样一场斗殴中,斯图尔特·塔尔顿开枪伤了凯德·卡尔弗特,托尼·方丹打伤了布伦特。那时这对孪生兄弟刚刚被弗吉尼亚大学开除回到家里,同时营队成立的时候,他们热情地参加了。可是枪伤事件发生以后,也就是说两个月前,他们的母亲打发他们去进了州立大学,命令他们留在那里不要回来。他们痛苦地怀念着操练时那股兴奋劲儿,觉得只要能够和伙伴们一起骑着马,嘶喊,射击,哪怕牺牲上学的机会也值得。
  “这样,咱们就直接过去找艾布尔吧,〃布伦特提议说。
  “咱们可以穿过奥哈拉先生家的河床和方丹家的草地,很快就能赶到那里。”“到那里俺什么好的也吃不着,只有吃负鼠和青菜了,〃吉姆斯不服气地说。
  “你什么也别想吃,〃斯图尔特奸笑道。〃因为你得回家去,告诉妈妈我们不回去吃晚饭了。”“不,俺不回去!〃吉姆斯惊慌地嚷道。〃不,俺不回去!
  回去给比阿特里斯小姐打个半死可不是好玩的。首先她会问俺你们怎么又给开除了?然后又问,俺怎么今晚没带你们回家,好让她好好揍你们一顿?末了,她还会突然向我扑过来,像鸭子扑一只无花果一般。俺很清楚,她会把这件事通通怪在俺头上。要是你们带俺到到温德先生家去,俺就整夜蹲在外边林子里,没准儿巡逻队会逮住俺的,因为俺宁愿给巡逻队带走,也不要在太太生气时落到她的手中。〃哥儿俩瞧着这个倔犟的黑孩子,感到又困惑又烦恼。
  “这傻小子可是做得出来,会叫巡逻队给带走。果真这样,便又妈妈添了个话柄,好唠叨几个星期了。我说这些黑小子们是最麻烦的。有时我甚至想,那帮废奴主义者的主意倒不错呢。”“不过嘛,总不能让吉姆斯去应付咱们自己不敢应付的场面吧。看来咱们只好带着他。可是,当心,不要脸的黑傻瓜,要是敢在温德家的黑人面前摆架子,敢夸口说咱们常常吃烤鸡和火腿,而他们除了兔子和老鼠什么也吃不上,那我……我就要告诉妈妈去。而且,也不让你跟我们一起去打仗喽。”“摆架子?俺在那些不值钱的黑小子跟前摆架子?不,先生们,俺还讲点礼貌呢。比阿特里斯小姐不是像教育你们那样也教育俺要有礼貌吗?”“可她在咱们三人身上都没有做得很好呀,〃斯图尔特说。
  “来吧,咱们继续赶路。”
  他使自己的大红马向后退几步,然后用马刺在它腰上狠狠踢下,叫它跳起来轻易越过篱栏,跨人杰拉尔德·奥哈拉农场那片松软的田地。随后布伦特的马跟着跳过,接着是吉姆斯的,他跳时紧紧抓住鞍头和马鬃。吉姆斯不喜欢跳篱栏,然而他为了赶上自己的两位主人,还跳过比这更高的地方。
  他们在越来越浓的暮色中横过那些红土垅沟,跑下山麓向河床走去。这时布伦特向他兄弟喊道:“我说,斯图!你觉得思嘉本来想留咱们吃晚饭吗?”“我始终认为她会的,〃斯图尔特高声答道。〃你说呢……” 
                  
第二章
  思嘉站在塔拉农场的走廊上目送那对孪生兄弟离开,直到飞跑的马蹄声已隐隐消失,她才如梦游人似地回到椅子上去。她觉得得脸颊发僵仿佛有什么痛处,但嘴巴却真的酸痛了,因为是刚才很长一段时间她在咧着嘴假装微笑,为了不让那对孪生子发觉她内心的秘密。她疲惫地坐下,将一条腿盘起来,这时心脏难受得发胀,好像快要从胸膛里爆出来一般似的。它古怪地轻轻跳着;她的两手冰凉,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沉重地压迫着她。她脸上流露出痛苦和惶惑的神情,这种惶惑说明,她这个娇宠惯了、经常有求必应的孩子如今可碰到生活中不愉快的事了。
  艾希礼将同媚兰·汉密尔顿结婚了!
  唔,这不可能是真的!那对孪生子准搞错了。他们又在找她开玩笑呢。艾希礼不会爱上她。谁也不会的。同媚兰这样一个耗子似的小个儿。思嘉怀着轻蔑的情绪想起媚兰瘦小得像孩子的身材,她那张严肃而平淡得几乎有点丑的鸡心形的脸,而且可能艾希礼是好几个月没见到她了。自从去年“十二橡树”村举行家中大宴会以来,她顶多只到过亚特兰大两次。不,艾希礼不可能同媚兰恋爱,因为…………唔,她决不会错的…………因为他在爱她呀!她思嘉才是他所爱的那个人呢—…她知道!
  思嘉听见嬷嬷的脚步笨重地在堂屋里把地板踩得嘎嘎响,便迅速将盘着的那条腿伸下来,并设法放松脸部的表情,尽量显得平静一些。万万不能让嬷嬷怀疑到出了什么事呀!
  嬷嬷总觉得奥哈拉家的人连身子带灵魂都是她的,他们的秘密就是她的秘密。只要有一丝神秘的味道,她就会像条警犬似的无情地追踪嗅迹。根据已往的经验,思嘉知道如果嬷嬷的好奇心不能立即满足,她就会去跟妈妈一起嘀咕,那时便只好向母亲交代一切,要不就得编出一个像样的谎话来。
  嬷嬷从堂屋里走出来,她是个大块头老婆子,但眼睛细小而精明,活像一头大象。她长得黑不溜秋,是纯粹的非洲人,把整个身心毫无保留地献给了奥哈拉一家,成了爱伦的左右手、三个女孩子的煞星和其他家人的阎罗王。虽然嬷嬷是个黑人,但她的行为规范和自豪感却与她主人一样高或者还要高些。她是在爱伦·奥哈拉的母亲索兰吉·罗毕拉德的卧室里养育大的,那位老太太是个文雅的高鼻子法兰西人,无论对自己的儿女或者仆人只要触犯法规便不惜给以应得的惩罚。她曾经做过爱伦的嬷嬷,后来爱伦结婚时跟着她从萨凡纳来到了内地。嬷嬷要是宠爱谁,就会严加管教。正由于她是那样宠爱思嘉和因思嘉而感到骄傲,她对思嘉的管教也就没完没了。
  “那两位少爷走了吗?你怎么没留他们吃晚饭呀,思嘉小姐?俺告诉了波克叫他添两份饭啦。你的礼貌到哪里去了呢?”“唔,他们尽谈论战争,我都听得烦了,再也忍受不了同他们一起吃晚饭,尤其怕爸爸也参加进来大叫大嚷,议论林肯先生。”“你可像个女孩一般不知礼了,亏你妈妈和俺还辛辛苦苦教你呢。还有,你怎么没披上你的披肩呀?夜风快吹起来了!
  俺一次又一次告诉你,光着肩膀坐在夜风里要感冒发烧的。思嘉小姐快进屋里来。〃思嘉故意装出一副冷淡的样子掉过头去,幸喜嬷嬷正一个劲儿唠叨披肩的事,不曾看见她的脸。
  “不,我想坐在这里看落日。它多美呀。你去给我把披肩拿来。劳驾了,嬷嬷,让我坐在这里,等爸爸回家来我再进屋去。”“俺听你这声音像是着凉了,〃嬷嬷怀疑地说。
  “唔,没有,〃思嘉不耐烦地说。〃你去把我的披肩拿来吧。〃嬷嬷蹒跚地走回堂屋,这时思嘉听到她轻声呼唤着上楼去找楼上的那个女佣人。
  “罗莎!听着,把思嘉小姐的披肩给我扔下来。〃接着,她的声音更响了,〃不中用的黑鬼!她总是什么忙也带不上的。
  又得俺亲自爬上楼去取了。”
  听到楼梯格格作响,思嘉便轻轻站起身来。嬷嬷一回来又要重复那番责备她不懂礼貌的话了,可思嘉觉得正当自己心酸的时候,实在无法忍受叨叨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她就犹豫不定地站着,不知该躲到哪里去让痛苦的心情略略平息,这时她忽然起了一个念头,这给她带来了一线微弱的希望。原来那天下午她父亲骑马到威尔克斯家的农场“十二橡树”村去了,是为了商量购买他那位管家波克的迪尔茜。迪尔茜是“十二橡树”村的女领班,自从六个月前结婚以来,波克就没日没夜地缠着要主人把她买过来,好让他们两口子住在一起。那天下午杰拉尔德实在已抵挡不住,只得动身到那边去商量购买迪尔茜的事。
  当然,思嘉想,爸爸会知道这个可怕的传闻不是真的。就算今天下午他的确没有听到什么消息,他也可能注意到了某些迹象,感觉到威尔克斯家有什么叫人兴奋的事情吧。要是我能在吃晚饭前一个人看见他,说不定就能弄个明白…………原来不过是那哥儿俩的一个缺德的玩笑罢了。
  杰拉尔德该回来了。如果她想单独见他,她也无须麻烦,只要在车道进入大路的口子上迎接他就行了。她悄悄地走下屋前的台阶,又回过头来仔细看看,要弄清楚嬷嬷的确没有在楼上窗口观望。她没有看见那张围着雪白头巾的黑色阔脸在晃动的窗帘间不满地窥探,便大胆地撩起那件绿花布裙,沿着石径向车道快快地跑去,只要那又镶有锻带的小便鞋允许,她是能跑多快就跑多快的。
  沿着碎石的车道两边,茂密的柏树枝叶交错,形成天然的拱顶,使那长长的林荫路变成了一条阴暗的甬道。一跑进这甬道里,她便觉得自己已经安全了,家里的人望不见了,这才放慢脚步,她气喘吁吁,因为她的胸衣箍得太紧,不容许她这样飞跑,不过她还是尽可能迅速走去。她很快便到了车道尽头,走上了大路,可是她并不停步,直到拐了个弯,那里有一大丛树遮掩着她,使家里人再也不能看见了。
  她两颊发红,呼吸急促,坐在一个树桩上等待父亲。往常这时候,他已经回来了,不过她高兴今天他晚一些,这样她才有时间喘过气来,使脸色恢复平静,不致引起父亲的猜疑。她分分秒秒地期待着听到得得的马蹄声,看到父亲用他那吓死人的速度驰上山冈。可是一分钟又一分钟过去了,杰拉尔德还是不见回来。顺着大路望去,想找到他的影子,这时心里的痛楚又膨胀起来了。
  “唔,那不可能是真的!〃她心想。〃他为什么不来呢?〃她的眼光沿着那条因早晨下过雨而变得血红的大路沉思着,在心里跟踪着这段路程奔下山冈,到那懒洋洋的弗林特河畔,越过荆榛杂乱的沼泽谷底,再爬上下一个山冈到达“十二橡树”村。艾希礼就住在那里。此时,这条路的全部意义就在这里…………它是通向艾希礼和那幢美丽的像希腊神殿般高踞于山冈上的白圆柱房子。
  “啊,艾希礼!艾希礼!〃她心里喊着,心脏跳得更快了。
  自从塔尔顿家那对孪生子把他们的闲话告诉她以后,一种惶惑和灾祸的冷酷感一直沉重地压抑着她,可如今这种意识已被推到她心灵的后壁去,代之而的是两年以来始终支配着她的那股狂热之情。
  现在看来很有些奇怪,当她还没有长大成人的时候,为什么从不觉得艾希礼有什么动人之处呢?童年时,她看见他走来走去,可一次也不曾想过他。直到两年前那一天,当时艾希礼为期三年的欧洲大陆旅游刚回来,到她家来拜望,她才爱上了他。事情就这么简单。
  她那时正在屋前走廊上,他沿着马从林荫道上远远而来,身穿灰色细棉布上衣,领口打着个宽大的黑蝴蝶结,与那件皱领衬衫很相配,直到今天,她还记得他那穿着上的每一个细节,那双马靴多亮啊,还有蝴蝶结别针上那个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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