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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你们的刀剑,从今天起,以刀剑对刀剑,再没有人可以欺负你们了!”,逍遥站在最前面,手里拿着凌云剑,这是熊飞原先使用的剑,正统大陆王级斗器之一。
“好啊!逍遥哥!这就对了!”,赵小贱在下面鼓掌,那些乡众也是热血沸腾,激动不已,终于有机会做一番抗争,不只是仍由别人欺负了。
“我不会用剑,只会用刀,所以蛇影,炎云,凌云这三把剑你们都可以来试试,谁用的顺手,就将这把剑送给他。”,逍遥一边说,一边将三把剑插在地上,都是极为锋利的宝剑,轻悬离地,不过一尺,放手让剑落到地上,‘铮’的一声,都没入青石板三尺有余,发出阵阵剑鸣。
“真是宝剑啊···”,
“这样的宝剑,我们不会武功,如何使用···”,
“我只会编草鞋,不会用剑啊···”,
···
一时间华云居的院子里喧闹起来,乡众都对眼前的三把宝剑啧啧称奇,平时习惯了拿锄头,做手艺,如今明晃晃的宝剑横在面前,先不说用的来用不来,倒是先怕了三分,没人敢上前。
铁匠倒是很淡定,他似乎也早就知道斗器的事情,他背着一个巨大的剑匣,足足有七尺高,比一般人的个头还高,铁匠也刚刚七尺身高,这剑匣几乎比铁匠还高了。
“莫要吵闹,斗器的事情不必着急,你们都是平民百姓,不懂武功,等修炼好了武功基础,到时候,使用斗器也不是不可能。”,逍遥说到,又因材施教,让手艺人‘吴老爷’做了几十根竹剑,竹剑较轻,比较适合初学者。
众人收拾完毕,都队列整齐的站好。
逍遥看着这些穷苦的乡众,也是心有感慨,说到:“富贵权倾酒肉臭,不管草民难果腹。欺压蛮横如猛虎,苛捐杂税何时休。从今天起,逍遥派正式成立,逍遥派的立派宗旨就是‘救苍生水火中’,世道大公,我为山野村夫。世道不公,我为盖世英雄!还天下一个太平盛世!还百姓一个太平盛世!”,
“还天下一个太平盛世!还百姓一个太平盛世!”,···
“还天下一个太平盛世!还百姓一个太平盛世!”,···
华云居里喊叫声如雷,这是一个兵荒马乱的时代,这也是一个造就英雄的时代。
逍遥派成立了,就得有像样的道观。
“唉!二狗!把那门匾刻得好看些!”,赵小贱在那喊到,扶着梯子,梯子上的是个木匠,也没个正经名字,就叫二狗,倒也顺口,反正这兵荒马乱的,人比狗还贱,叫二狗这名字,何尝不是一种威风气派。
“哎呀!你扶稳喽!晃来晃去!”,二狗拿着小锤,还有一个刻刀,嘴里还叼着一个小的锉刀,那是雕刻用的工具,叼着锉刀讲话,难免支支吾吾的,听起来却像是‘鹅①呀!你夫跑了!换衣追去!’,惹的那些围看的乡众一阵哄笑,场面好不热闹。
“还有一会,字已经刻好了,得把边角修整齐了。”,二狗手嘴并用,手法娴熟,三两下,就在一块门匾上刻好了三个苍劲有力的大字:华云观。
“唉!老五!你个子高!搭个手!把金漆递给我!”,二狗腾出一只手,去接金漆。
这金漆还是大家东凑西凑,凑了一些金首饰,铁匠在用炼玄铁的方法将金首饰化为金漆,真是各尽其才。
老五以前是个挑夫,将近八尺的身高,脚力好,听说可以日行百里,也不知是真是假。手里端着小碗,碗里是还冒着热气的金漆。
二狗用狼毫做成的毛笔,这只毛笔是二狗的祖传宝贝,从二狗曾祖父那一辈算起,已经用了一百多年,听说也是斗器,但二狗从来也没觉得这毛笔有什么特殊能力,斗器之说,也就渐渐淡了。二狗用毛笔小心翼翼的粘上金漆,身体稳如泰山,手腕动如脱兔,不一会,华云观三个大字,就变得熠熠生辉,金碧辉煌。###第五十九章 狼月
《刀境·月色明·狼月》
牙月高悬浩九州,不知公子为何愁。明远和尚金阁寺,深夜撞钟以明志。不已苍生为己念,当了和尚也无用。真佛敢于济天下,狼风皓月照吾心。
“咚!”,“咚!”,“咚!”,
金阁寺里一阵钟鸣,古老的大铜钟,已经锈迹斑斑,但声音依然雄浑,明远已经是戒律堂的主持,少林七大堂主之一。
今晚的月亮,有如弯弓,让明远心里也是很不平静,心潮澎湃,朝廷为了加固麒龙城的城墙,强征暴敛,使得麒龙城人心惶惶,百姓苦不堪言。
“九百九十七,九百九十八,九百九十九···”,
蓄力一击,弓着身子,猛地跃到空中,右脚有如千斤巨鼎,往少林铜钟上猛踢,真是有猛虎下山之势,蛟龙出海之威!
“一千!”,
“啊!呼呼!···呼···”,
虽是寒冬,但明远已经是满头大汗,半跪在地上,手撑着地,大口的喘着粗气。道远方丈说了,要明远每天敲一千次少林铜钟,敲一千天,就答应让明远还俗,做个可以娶媳妇的俗家弟子。
就这会,打山下来了一个女子。
这女子一只手里提着灯笼,另一只手里还拿着一个菜篮,用厚实的棉布裹着,从山下走了上来,因为金阁寺是不许住女子的。
“哎呦喂,你个傻和尚,为了娶老婆,也不必这么拼命啊,快来吃饭,饭菜都还是热的。”,各位看官,说话的是谁?看这打扮,真不像是小桃九,头发带着发箍,将头发盘起来,一般来说,这是结了婚的女人才有的打扮,但小桃九也很急,开始还去和道远和尚闹,后来就安分了,等了明远三年,还有两天,就凑够一千天了。
明远站起来,掸了掸身上的灰尘,抓起地上的雪,搓了搓手,就当是洗手了。
这大铜钟挂在一个小的凉亭里,今晚月色浩荡,铺满了整个金阁寺院,地上又铺了好多雪,月光一照,简直晃眼,哪里像是夜色里的景象。
在凉亭里坐好,那里有石凳,擦去雪水,用酥油纸垫着,免得把衣服弄湿了。
“你吃过了吗?”,明远端起一个青花瓷碗,碗里有一些花菜,还有一些猪肉,菜下面就盖着一碗的米饭,香喷喷的味道,让明远直吞口水,小桃九以前在熊府的时候,就是在厨房里丫鬟,烧菜当然是拿手的本事了。
小桃九看着天上的月亮,说到:“早就吃过了,还吃了好几个包子,哪里还吃得下。”,
明远拿起筷子,一口气把碗里的饭菜的吃过光,又舔了舔,恨不得那花瓷碗也吃了,看的小桃九哈哈大笑,不住的拍着大腿,说到:“你个好吃和尚!”,
明远听了这话,就傻笑,笑的比花还娇艳,摸了摸他的大光头,说到:“还是桃九做的饭菜太好吃了,怪不得我,我想一辈子都吃桃九做的饭菜。”,
小桃九笑了笑,嬉闹打趣,说到:“为了我,你连和尚都不当了?”,
“不当!说不当就不当!”,
明月回答的很清脆,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你可是道远老伯很看重的弟子,将来说不定可以当金阁寺的方丈,你也不当吗?”,小桃九问到,一边说,一边往明远靠过来。
明月站起来,直接上去抱住小桃九,附耳轻语:“今生今世,你就是我掌心的缘,是我修了一世的福报,海枯石烂情还在,天荒地老终不悔,和尚喜欢你,桃九。”,
桃九已经感动了热泪盈眶,这样的月色,如此迷人。这样的明远,怎能不爱。这样的爱情,如此的让人痴醉。
“还有两天,我们就可以成亲了···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桃九哽咽说到,哭的稀里哗啦,当初莫名的一吻,原来早已经定下来三世的情缘。
“好了,我们走吧,冷风呼号,免得着凉了。”,明远把自己身上披的一件僧袍披到小桃九身上,
小桃九笑了笑,拿起菜篮,依依不舍的下山了。
正统大陆,分为九城,也是呼应九州之说。究其本源,乃是天地初成之时,上古帝王,将九州大陆分为九个区域,铸九鼎,分守各方,蛮荒之地不知如何,因为人族都已经势微,何谈其他。只是正统大陆,沿袭了上古的天文历法,仍是分为九个区域,从最外面的蛮荒之门算起,乃是九城,羽龙城,麒龙城,叶龙城,泽龙城,武龙城,鹏龙城,翔龙城,鹤龙城,腾龙城(帝都)。腾龙城再往东,就是一望无际的神武斗海,神武斗海和蛮荒大陆一样,那是人类难以涉足的领域,里面有无数的妖兽。
起义军占领羽龙城后,稍作整顿,又开始攻打麒龙城,一时间战火纷飞,死伤无数,火光映红了麒龙城,金阁寺地处高远,可以清楚的看到城里的火光,道远方丈站在金阁寺大雄宝殿的屋顶上,说到:“看来金阁寺也难免一场浩劫了。”,
第二天一早,华云居里响起了一阵整齐划一的呼喊声。
“吼!”,
“气运丹田!”,
“吼!”,
“凝气中庭!”,
···
这些都是练武的基本功,逍遥先是教了几遍,就让赵小贱领着众人练,自己还要去给夜飞找狼奶,这小家伙特别能吃,猪妹的奶水已经满足不了他了,还得喝狼奶。
逍遥拿了柴刀,虽然有各种上等宝剑,但山里行走,还是柴刀方便,逍遥饮了一口烈酒,将酒壶挂在身上,有时候去狼窝的时候,狼群还没有出去捕猎,这时候就要趴在雪地里,隐藏起来,等狼群里的公狼都出去捕猎,才好用迷针将母狼迷晕,偷些狼奶。趴在在雪地里的时候,就得喝酒暖身,不然非得冻僵了。
鹅毛大雪,放肆呼号,天地之间,一片银蟒,似乎只剩下苍茫。
雪地得有一尺深,逍遥脚上穿着厚底的马靴,雪水不会浸到鞋面里,但也很厚重,举步维艰,逍遥看不远处有一只狼,身形比一般的狼都要大,逍遥知道,这是狼王。###第六十章 虎星
《刀境·山野村夫·虎星》
虎啸龙吟帝星降,大战狼王好威风。漫天雪花呼号夜,正是风雪夜归人。天寒地冻又如何,豪饮烈酒暖虎躯。
这狼的皮毛很厚,像是一条毛毯披在身上,毛色很鲜亮,是一头非常健壮的公狼。这狼的眼神极为凌厉,像是一把锋利的刀,划在皮肤上的感觉,给人一种难以言说的压迫感。
逍遥待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手里握着柴刀,眼睛一刻也不敢眨,视线紧紧的盯住狼王,只要有一些风吹草动,就得有一场苦战,狼王可不是那些普通的狼,非但体形巨大,而且实战技巧也超群。
“呼呼···呼···”,
寒风裹挟着飞雪,在枯树之间掠过,发出一阵阵的呼号,像是在起哄,将大战的气氛烘托到了极致。
“吼!···吼!···”,
狼王发出低沉且急促的吼叫声,这是要发动进攻的前奏,身体往前倾,压的很低,几乎贴到地面上,后脚蓄力,准备对逍遥发起攻击。
逍遥也是全然不虚,拿起背上的酒壶,打开酒壶的木塞,仰天大笑,烈酒有如甘露,豪饮千杯不倒,嘴里哈着热气,血液也已经火热起来,身体不再是那么僵硬了,身体只要暖和了,就可以和狼王一战。
逍遥把酒壶放好,擦了擦嘴角,冲了几步,吼到:“狼王!来吧!”,
“吼!”,
狼王怒吼一声,后脚猛地蹬出,有如离弦之箭,向逍遥猛扑过来。雪地里实在不好借力,逍遥只得一个俯冲,双腿反向用力,身体竟然在空中旋转起来,闪躲腾挪,有如旋转的利剑,躲过了狼王的一击,横握柴刀,单手撑地,接着虚力,轻轻一跃,又稳稳的站住。
这功夫就像那‘草上飞,水上漂’,不需要着实借力,只是蜻蜓点水,风吹麦浪,就可以来去如风,有如飞燕。这是华云教给逍遥的‘凌波轻步’,可惜逍遥只学会了一招‘虚空圣手’,华云就离开人世了。
至于这套‘凌波轻步’的招法,除了腿法轻功之外,又讲究将内力由奇经八脉汇入气海,内力以掌风出之,可以隔空取物,有如神通。内力以腿劲使出,罗袜生尘,有如蹬云踩雾。逍遥学会的这招‘虚空圣手’就是将内力聚在手掌之上,蓄力击出,传闻可以吸收敌人的内力,也不知其可否。
逍遥刚刚站稳,还未回过神,狼王就有如闪电一般,又扑了过来,气势很盛,利爪已经伸出,有如锋利的刀剑,逍遥一个侧身躲闪。
“呼!啦!”,
逍遥身上的熊皮大衣被撕扯了一个大洞,还好没有伤及肌肤筋骨,只是衣服有些破损。逍遥不敢怠慢,抖擞精神,挥舞柴刀,又使出‘落叶飞天’这一招,一个筋斗,倒立起来,单手撑地,微微一曲,又奋力一撑,身子立刻就跃到空中。
“哗!···哗!···哗!···”,
乖乖隆的东!逍遥急速挥舞手里的柴刀,早已经将刀气使出,一时间,雪花飞舞,卷起一堆飞雪,有如一条飞舞的雪龙,像狼王呼号过来。
狼王纵身一跃,迎了上来,怒吼着扑向逍遥,逍遥还未落到地上,又使出‘虚空圣手’这一招,刚刚要进入狼王的攻击范围,又一拍掌,跃到空中去,这会已经是腾云驾雾,站立在飞雪里,料到狼王难敌此招,此招一出,狼王估计一命呜呼,逍遥也是动了恻隐之心,收了招,只是虚刺一刀,那刀气顺着逍遥手里的柴刀,顺势击出。
“砰!”,
一道强大的刀气将狼王身边的一块巨石轰击,渐起不少土石,这刀气已然威力巨大,穿过三尺深的积雪,击中飞雪下的巨石。
狼王退了几步,低吼了几声,往森林里走了。
逍遥这才发现,狼王早就受了伤,雪地上留下了一条淡淡的血迹,追了几步,再仔细一看,原来狼王的右边后腿被一个捕兽夹套住了,刚刚战斗实在激烈,逍遥一时疏忽,没发现狼王腿上的捕兽夹。
“这山里还有猎人吗?”,逍遥看着远去的狼王,喃喃自语到,神情有些紧张起来,拖着下巴,摸了摸有如钢叉的胡须,天冷,雾气凝结在胡须上,都结成了冰。
逍遥很想知道狼王为何受了伤,这捕兽夹究竟是何人所为,逍遥带着心中的疑问,加快了脚步,冲风冒寒,要是有猎人袭击了狼群,可就糟糕了,夜飞没狼奶,可就要饿肚子了。
逍遥翻过一个小山坳,突然觉得脚下一阵酸疼,接着就是火烧一样的剧痛,逍遥的脚几乎麻木了,陷在雪地里,很难拔出来。
“啊!”,
逍遥不由得喊了出来,脚已经动不了,只得用手去将积雪扒开,不得了,逍遥的右脚已经流了很多血,将一片积雪染红。
“竟然有人在这里放了捕兽夹,狼王腿上的捕兽夹估计也是一样的,山里一定是来了猎人,狼王如此愤怒,难道猎人已经进攻了狼窝?”,逍遥心里一冷,咬着牙,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单手掰开了这坚固的坚固的捕兽夹。
一阵钻心的刺疼,逍遥的右腿几乎麻木了,全身都虚汗,嘴唇都有些发白,饮了几口烈酒,
“噗!”,
逍遥将烈酒含在嘴里,俯身往受伤的右脚猛喷,一阵酒雾飘洒,逍遥因为剧烈的疼痛,全身的青筋都暴怒起来,咬着一根木棍,直将那木棍的树皮咬碎。
酒可以勉强当作金创药,至少可以起到杀毒的作用,不会让伤势继续扩大。逍遥在伤口上喷了烈酒,又扯下衣服上的布条,将受伤的右脚缠好。
‘虚空圣手!’,
逍遥蓄力一击,从雪地里勉强站起来,咬着牙,顶着鹅毛大雪,继续往山里狼窝去了。雪地里的血迹,引来了不速之客,他们发现了逍遥留在雪地上的血迹,一路向北边的山坳去了,那是野狼谷,那里有成群的野狼。
“大哥,看着地上的脚印,到像是个人,难道我们设的陷进伤到了人?”,一个带着鬃毛帽子的男子说到,这男子短小精悍,个子虽然不高,但身体很结实,像是一块快石头堆砌起来的石头人。
他是桃月山里新来的猎人,站在他身边的人,是他的哥哥,身高奇高,简直和老五差不多高。###第六十一章 神工
《刀境·机关术·神功》
飞雪苍茫天地间,神机兄弟携手行。神匠王鼎照天际,诸葛神弩射苍穹!
各位看官,这两人是谁?说起来,可是名声不小,这矮壮的男子,姓鲁,名二壮,有机关术的斗器‘神匠王鼎’,非常擅长制造机关陷阱,也擅长破解机关陷阱,这捕兽夹就是这鲁二壮制作的。至于这鲁大壮,身高八尺有余,肌肉壮实,身上披着一件牛皮缝制的大衣,衣领上面还裹了很多鹅绒,这是御寒的极好衣服。
鲁大壮蹲下来,用手指沾了沾地上的血迹,放到鼻子面前闻了闻,说到:“这人应该就在附近,没有走多远,这地上的血迹还是新鲜的,我们追过去看看,可别误伤了好人。”,
逍遥一路踮着脚,一瘸一拐的奔到狼窝,躲在灌木丛里望去,狼群被没有被袭击的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