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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统领蹲在地上,拿出一张黑色丝巾擦着自己沾满人血的弯刀,这个女人并不害怕,一边小心翼翼擦着刀,一边慢悠悠地说道:“因为她。”说完,墨统领站起身来,弯刀收入腰间的刀鞘,带着陈华来到了一个小女孩身边。
这小女孩是羌人,衣着打扮,都是羌人服饰,她手里抱着一只羊羔,正咩咩直叫,陈华来到她面前时候,小女孩往后退了一步,抬起她那一直埋着的脑袋,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带着敌意地看着陈华,然后呼啦一下将脑袋埋在羊羔皮毛上,躲开了陈华大灰狼一样的目光。
“她是我们在西海取水时候,发现在西海边牧羊的小女孩。”
“嗯,这有什么问题?”
“她是吐谷浑的圣女。”
陈华眼睛瞪得老大,这小女孩长的眉清目秀,模样也是水灵,有些想瓷娃娃,若说他是圣女,陈华还比较相信,但是怎么程处默他们去西海取水,就抓到了吐谷浑的圣女?要知道,吐谷浑的羌人的圣女,就是比大唐朝的公主都还宝贝,以后可是要继承祭司的,怎么那么容易就被抓了?
“确认了身份没有?”
“确认了,在我们抓到她的第二天,就遇到了一支八百人的队伍围攻我们,我们觉得事情蹊跷,想必这小女孩大有来头,后来问了她,她告诉我们,她正是吐谷浑的小圣女。”
“她脑子没有毛病吧,你们抓了她,她还告诉你真实身份?”
墨统领耸了耸肩:“你的反应和程处默一样,若是不信,你亲自问她?”
陈华挽起袖子,走到那抱着小羊在怀的小女孩身边。
“说,你是谁?要是你不老实回答,你的羊我立刻抢来煮着吃了。”看她身处敌军阵营,还抱着这只羊羔,显然是在乎她的宠物的,陈华觉得必须要加点威胁手段,陈华最喜欢威胁小女孩了。
那小女孩听的懂陈华的汉语,双手紧紧抱着怀里的羊羔,只说了三个字:“安姹奴。”
“你名字?”陈华确认她是在说她的名字,而不是说的羌语。
“嗯!”安诧奴点点头;然后抬起她那清澈无瑕的眼神仔细地看着陈华:“你放了我好不好,我要回去找我姑姑,她给我的羊走丢了,我找到了,就被你们抓回来啦,那个拿着大棒槌的叔叔好凶,就像要吃了我一样,小安安很害怕。”
第四十章 陈华打算 '本章字数:226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16 23:43:39。0'
陈华被这小萝莉的萌态直接萌翻了,看她眨着扑闪闪灵动大眼珠,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双手抱着一只雪白还未断奶的小羊羔,太可爱了,放了她是不可能的,羌人神坛里面的小圣女,这可是一枚金蛋啊,抓住了她,就可以从羌人精神层次将他们瓦解,吐谷浑不攻自破。
精神信仰,永远是草原游牧民族的图腾,他们重视神坛,如同视为苍天神灵,不敢不敬仰。现在抓到了这小圣女,就等于抓到了吐谷浑羌人的死门。
“就让李靖,侯君集,李道宗等人去奔波吧,我们抓到这小家伙,比他们立下的功劳还要大。”陈华带着大灰狼看小红帽的眼光,看着眼前的小萝莉:“你叫安诧奴?你姑姑叫什么名字,怎样可以和她联系上?你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吗?”
小萝莉摇头,声音软软道:“我姑姑叫安青奴,她很少回神坛,我也不知道怎么联系她。”她说道这里,大眼睛环顾四周,然后小声,道:“他们都是坏人,你是好人,你让人把我送回西海,我就可以回神坛啦。”
这小萝莉的唐语说的很好,也很动听,陈华都忍不住心慈:“不行,我们不能放你回去。我带你去一个很好玩的地方,那里有很多好玩的玩具,有木马,风车,皮影,比你手里的羊羔好玩多了。”
“哇,那是哪里呢。”小萝莉安诧奴听说有很多玩具,立刻高兴的忘记要回家的事,小孩子的天性是爱玩的,这点儿毋庸置疑:“可是,我要给我姑姑说,免得她找我。”
“不用,你只要写一封信,叔叔会派人送去你们的神坛,那里的人自然知道你跟着我们走啦,对了,信上就写,你去了长安,过几个月回来,说不定你姑姑也会跟着去长安。”
尉迟宝林在旁边听得起鸡皮疙瘩,军师这是要闹哪样,怎么连一个七岁小女孩都要骗啊。
“嘻嘻,好呢!”安诧奴看了眼陈华身边那些满脸带着杀气的人,惊恐地将小手儿套上了陈华的大手掌:“我姑姑给奴儿说过,唐人的长安城,是最世上繁华的地方,我就和你一起去吧。”
陈华支开了周围的侍卫,这群身上还带着血的战士,会吓着他的客人的,然后他牵着那个小女孩的手边走边道:“叔叔也是第一次去长安,我们都是第一次去,我不陌生,你也不要陌生。”
哎,好好的一个小女孩,被程处默吓的,见了我长得如此善良的人,就像找到了温暖的怀抱,暂且当一回怪蜀黍吧。
连哄带骗,安定下这个萌态小萝莉,不管以后大唐王朝会怎样对待她,自己终究是把她带去长安的,就算软禁,也只能软禁在他的府上。大唐的老李最喜欢做的就是软禁人,前面软禁突厥的吉利,现在又有羌人的圣女,往后吐蕃,高丽,四夷的重要人物都被他软禁在长安,天下太平了,大唐朝开万世基业。
反正陈华早就做好打算,他一个人前往长安,无亲无故,李承乾和杜荷还有长孙冲欠他的债够买一栋大房子了,家里不可能他一个人住,所以陈华还没前往长安,就考虑给家里面添一个人口。
上辈子孤独久了,所以陈华觉得这辈子要过的热闹。家里有很多很多人才热闹。
从尉迟宝林那里要来一匹马,陈华将那小萝莉安诧奴抱上马背,尉迟宝林看了浑身一阵鸡皮疙瘩抖了两下,连忙跑到远处,深怕陈华卸下他一条胳膊,说军师嗜好童风。
陈华不怪尉迟宝林有这样的眼神看他,就连那个一向冷冰冰墨统领,也对他的行为深痛恶觉。坐在他马背上的安诧奴才到陈华胸口那么高,陈华也不管男女授受不亲,一手抱着她,策马向着库山脚下跑去。
出来迎接陈华归营的是李承乾,他的脸笑成一朵花,见到陈华的第一件事,就是高兴地叫嚷起来:“华哥儿,我们胜利了,库山大捷,程处默和皇叔前后袭击羌人,羌人大败,已经放弃了抵抗,至此,我们一同剿杀六千余羌人。”李承乾汇报完战绩,才发现陈华的前面坐着个小女孩,模样只有七岁左右,和他妹妹晋阳公主年纪相仿。
“她是?”看服装,居然是羌人,李承乾以为陈华出去烧杀抢劫:“半路上抢来的?”
陈华将安诧奴抱下马,这小萝莉估计是察觉到周围的人都用不友善的眼光看着他,迅速将脑袋埋在陈华怀里。
“太子,某有话对你说。”陈华抱着安诧奴抢先李承乾一步走进了大帐。
平时军师都是一副不急不缓的样子,还从没见过他如此认真过,李承乾不适应地跟在后面,等进了大帐,看见陈华正在写信,李承乾走过去,看了眼陈华执笔开头部分。
“他是吐谷浑的圣女?”这下轮到李承乾大吃一惊了。然后他仔细打量着躲在陈华身后,好像很害怕他的小萝莉,脸上居然再次笑开了花“别害怕,大哥哥是好人,天大的好人,哇,你的小羊羔真漂亮,我抱抱看。”
说完,李承乾就想抢安诧奴怀里的小羊羔。
“坏蛋。”幼稚的声音从安诧奴嘴里发出,他一眼就看清楚李承乾的本质。
“嘿嘿,真像孤的妹妹,孤都有点儿想我那妹妹了。”李承乾搓了搓双手,很想捏一捏安诧奴那水嫩的脸蛋,但是他忍住了,然后他围在陈华身边,看着陈华写下的那封勒索信,李承乾就知道他们又立下大功了。
陈华写完了信,就将他交给了李承乾。
“把这封信交给李靖大将军,他知道该怎么做。”
“华哥儿,如果能不废一兵一卒,吐谷浑就能受降,你居功至伟。”李承乾说的可是实话,能不战而屈一国之兵,这种战功简直逆天。李靖都没那能耐,陈华办到了,他就是大唐朝开国以来第一人。
屈一国之兵是不可能的,只是让吐谷浑有所牵制,离灭亡更快了几天。他们的圣女被俘虏了,就等于信仰丢失,精神也会随之奔溃,一个民族,最重要的便是信仰,如果连这种能够战胜恐惧心理的精神信仰都丢失,这样的民族就是一潭死水,迟早会等着灭亡。
陈华相信,吐谷浑的国王看见了他写的这封信,会考虑向大唐朝求和,那样最好,大家相安无事,如果不求和,继续死战,那他们就大肆传播圣女被俘一事,见过太多少数民族,因为神坛被毁,圣女丢失,而失去了传承,尽管战争不是那么简单,可依旧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陈华的打算,就是再给羌人来一记精神上的战争。
第四十一章 准备回长安 '本章字数:2168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18 00:09:46。0'
库山之战结束了,战争的惨烈、残酷,陈华没有亲眼所见,他没有去主战场,所以看不见那血腥的场面。
但是陈华知道,后来长孙冲统计阵亡人数的时候,他们牺牲了大半的兄弟,所以这场战争赢得并不轻松。不过,斩杀的六千多羌人的人头,往朝廷上报,绝对是不可磨灭的大功。
程处默的手臂受了伤,回来的时候吊着绷带,据说他的伤还是战争已经结束时候,抓到一个羌人的小孩俘虏,程处默抱着并没赶尽杀绝的心态,结果不留神被那小孩反过来一刀砍在膀子上,差点儿卸下他半条膀子。
程处默算是阴沟里翻船了,不过他也受到教训,以后再也不用怜悯心去对待自己敌人,哪怕对方是个小孩,拿在他手里的刀也是要人命的。因为若不是华哥儿给了他两耳光,让尉迟宝林帮忙按着他,撤掉他膀子上的绷带,说庸医才只知道用绷带缠的紧紧的,这是刀伤,不是脱臼,伤口要露出来,不能让细菌占便宜,而且还要立刻消毒缝针处理,不然会流脓得破伤风,到时候痛苦死去,你程处默就是壮得像头牛,也会嗷嗷叫着挂掉,然后华哥儿亲自动手,把程处默那根本就没有结痂的伤口划开,割掉里面的腐肉,然后找来烈酒冲洗一下,再抹上他那见血结痂的神奇刀伤药,从墨统领那里要来针线缝上,像缝衣服一样,把程处默膀子上那伤口逢成一条蜈蚣。
古有关公下棋刮骨,今有程处默被迫就医,而且他嗓门奇大,没有麻药的情况下,给程处默动手术,若不是有强壮的尉迟宝林按着,他比受阉割的公牛挣扎的还要厉害。
营中传来程处默嗷嗷大叫的声音,像是被阉割的牛,军中的行军医生都在骂陈华这是拿程处默的性命开玩笑,大有指责他庸医误人,但是没过两天,程处默活蹦乱跳的出现在众人眼前,膀子上的伤口也已经完全愈合,剩下一条小蜈蚣摆在那里,程处默走哪儿炫耀到哪儿,说那是男人打仗留下的标记贼性感,那群医师就开始暗地里骂陈华使用妖术,他是妖人。
看来陈华写医书的事,还被这群人记在心里。他们恨陈华,非常恨。
陈华的想法很简单,程处默是他兄弟,他必须要救他,感染了破伤风会要他的命,陈华不能眼睁睁看着这活蹦乱跳的小伙子死去。亲自为他开刀动手术,处理伤口,缝针,换做别人,陈华估计会指导但不会动手,程处默这小子也厚道,刀伤好了之后,悄悄地摸到陈华帐篷里,丢下一件战利品就跑了。
程处默知道陈华非常喜欢金银,所以在攻下羌人地盘时候,他收获了几件不错的东西,将其中一套金子打造的饮酒器具,有酒杯、酒壶、看起来就是富人的奢侈品,拿给了陈华,算是报答救命之恩。
陈华收下了程处默的谢恩礼。仗打完了,他就闲得慌,因为没事儿可做,就抱着安诧奴四处欣赏风景。
安诧奴好像跟陈华上辈子就有缘分,军营中谁都不亲近,就只亲近陈华,就连晚上睡觉的时候,都要陈华守在旁边她才能睡下。
这是一朵还没有经历风霜的雪莲花,纯洁的如同一张白纸,神坛还没有将仇恨、恩怨、责任灌输到她的脑子里,所以现在的安诧奴脑子里除了对新鲜事物的好奇,根本就没有其他包袱,不然她早就视陈华为杀父仇人,偷偷地在他饭菜里下毒,或者趁他睡着的时候,拿刀子捅他。
“奴儿,好好看看,这里是你的家乡,说不定以后你会怀念的。”安诧奴坐在陈华的肩上,眼睛滴溜溜地看着远处远处被焚烧过的草原。她不懂陈华的语气为何如此低沉,因为她从未体会过一个人再也无法回家的思念。
“奴儿,以后我们相依为命,好不好。”陈华继续自言自语。
“大哥哥,快看,大恶人来了。”坐在陈华肩膀上的安诧奴突然拍打着陈华的脑袋,在他们身后,程处默跌跌撞撞跑来,老远就看见他咧嘴大笑。
“华哥儿,你可让兄弟好找。”程处默跳下马来,跑到陈华身后:“凉州有公文下达,太子哥让你回去商议。”
陈华回头看着他:“李大将军派人送来的?”
“华哥儿料事如神,不错,正是大将军送来的。”
陈华拍了拍肩膀上的安诧奴,示意她别害怕:“走了,奴儿。”
然后和程处默两人穿过草地,沿着一顶顶帐篷间的间隙来到了李道宗所在的大帐。
进账后就看见人员满堂,都是老相识,陈华和他们笑着打招呼。
哪知道,、迎接陈华笑脸的居然是李承乾哭丧的声音:“华哥儿,孤要走了!”
“啊?太子,你这是走哪儿?回凉州?”陈华不明白李承乾闹哪出,迫问道:“难道是太子妃追凉州来寻夫了?这可真是可歌可泣啊。”
都什么时候,陈华居然还有心情开玩笑,李承乾双眉一蹙,那张桃花妖艳脸就成了个囧字:“太上皇病危,父皇紧急招孤回长安,今日就启程,不得停留。”
陈华心里在想,李渊确实要病,而且也要死了,因为唐史写着,高祖李渊死于贞观九年五月,现在都四月中旬,李承乾要赶着回去送终了。
“太上皇病危,太子理应赶回长安以尽孝道,不然天下百姓会议论太子。”陈华附和着说道。李承乾走了,凉州的仗还要打,只是打赢了吐谷浑李渊都已经死了,再也不像贞观初年,李靖打赢突厥,他和李世民父子两人坐在朝堂上弹琵琶跳舞庆贺了。
“哎,华哥儿,孤要走了,你怎么不感到悲伤啊。”
“有啥好悲的,等我们打完了羌人,自然会在长安相见,后会有期。”
大家又不是不回去,李承乾只不过先走,他还有程处默,尉迟宝林,都要等吐谷浑投降了才回去呢。
就猜的陈华会如此洒脱,李承乾脸面先是忧愁,接着转为喜色:“嘿嘿,华哥儿,孤要走了,你以为你跑的掉吗?”
“什么跑的掉?关我何事?”
看见陈华窘态,李承乾拿出一封书信念着道:“父皇招你回京,说是想见见你这个世外高人,怎么样,惊喜吧,哈哈哈,华哥儿,你就和孤一起回京吧,这下好了,有了你,孤回长安就不觉得孤独。”
第四十二章 送别满基情 '本章字数:220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19 00:28:34。0'
老李为什么要见他,陈华始终想不明白,难道是自己的火枪已经送到了长安老李手上,他用来打鸟很适合?又或者他编写的几本书,还有那所谓的神奇刀伤药,都被老李看上了,觉得他是个人才,亲自招去长安决定重用?
这算不算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凉州这儿虽然还在打仗,但已经离胜利不远了,李道宗攻下了库山,接着会从这里直接打到羌人的王城,陈华觉得他待在这里作用已经不大,他暗想别人眼中他已经是太|子党,李承乾既然要回长安,李世民又盛情接待,自己就随行去吧。
长安居,大不易。那儿卧虎藏龙,自己这条过江龙,能否压住那里的地头蛇,就得看本事了。不过陈华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单看杜荷,程处默;尉迟宝林,这群开国功臣的后代,脑子不见得聪明上天了,根据遗传学,儿子都傻成这样,他们的老子,也逆天不到哪里去。
所以,回长安,陈华也很轻松。
你们是老狐狸,某是就是狼狈的合体,奸诈的过某?开玩笑,没听说过有成语都形容,狼狈最奸吗?
都有点儿期待长安城的生活,陈华收拾行装的速度奇快,收拾完该收拾的东西,趁时间还充足,陈华提笔写了两封信,一封是给凉州城的李靖的,一封是写给留下来的程处默和尉迟宝林的。
信写完之后,把军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