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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被清算的。
张煊挂了还没多久,多尔衮的案子就扩大化,一下子扩大到谭泰的头上,一查,查出谭泰依附多尔衮,并且结党营私,有了这两个罪名,谭泰肯定是完了。所以,1651年8月,谭泰被砍。
谭泰的罪名算是盖棺定论,有了这两个罪名谭泰是再也不可能有翻身的机会了。
既然谭泰不可能翻身,那么被谭泰给搞死的张煊,他就有了翻身的可能了。“北党”是不可能放弃这个好机会的。
不过,为张煊翻案是假,打击陈名夏才是最终目的。面对北党的反击和顺治的质问,靠投机上位的陈名夏,表现的是比较幼稚的,一开始是狡辩,后来实在辩不过,就痛哭求饶。
其实顺治本来也没打算治陈名夏的罪,顺治本人并不傻,陈名夏不受冯铨待见,他还是了解的。但是对于陈名夏这种反复的行为,顺治心里是有点鄙视的。
顺治当年整治谭泰的时候,为了减轻阻力,曾经下旨和谭泰有牵连的人一概不追究,现在如果追究陈名夏的罪,那就是不守信用。陈名夏也就是那个档次,顺治还犯不着为这个级别的人坏了自己的名声。所以顺治赦免了陈名夏的死罪,打发他回去养老去了。
虽然顺治觉得陈名夏档次不高,但是陈名夏倒也还是有优点的,他的文采不错。应该说,他的这个特长在古代是比较管用的。
封建时代,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修史书,所以顺治朝有一件大事,就是修他老子皇太极的《太宗实录》,想来想去,陈名夏正是干这项工作的好手。
而且陈名夏本来也没犯什么大不了的错误,所以1653年,顺治又把陈名夏给召了回来,被任命为秘书院大学士、吏部尚书兼《太宗实录》总裁,虽然陈名夏人品不咋的,不过只要能为我干活,那就可以了!
按理说有了第一次的教训,陈名夏应该低调一点才是,不过陈名夏这个人,用现在的话形容,就是典型的小人得志。
他的同事们评价他“性锐虑疏”,意思是性格比较冲,神经比较大条,考虑问题也很马虎,真是一点都没说错。
他复出之后,由于被顺治单独召见商议了几次国事,有时还被派去训斥宁完我等其他大学士,按理说这种其实是出力不讨好的差事,圆滑的人都要躲起来,就算不得不去做这种事情也要注意方式方法。
问题是这哥们又开始恃才傲物、目空一切起来,对于宁完我这样的人,他竟然也敢骂的狗血淋头。
最后的事实告诉我们,宁玩我这个人是不太好得罪的,最关键的陈名夏这个事情上属于自己找死,他完全没有得罪宁完我的必要。
一切的一切,还是陈名夏太过于嚣张,嚣张是要付出代价的。###第64章 顺治王朝3
宁完我,这个人是个东三省的汉人。后世认为他是汉奸,当然这一点还是值得斟酌的,满清在东三省建国,我认为把他归为满清国的少数民族更为恰当。说是汉奸,宁完我可能不太符合这个标准。因为你总不能认为李光耀是新加坡的华人,他不把新加坡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认为他是汉奸吧?
史载宁完我“有谋略,通文史”,他从努尔哈赤时期就当上了满清政府公务员,在皇太极时期,他是比较红的,基本上和范文程的职位一样,是皇太极的参谋。他是第一个把《三国演义》等书翻译成了满文,大家都知道这本书是满族的军事教科书,所以他有效地促进了《三国演义》的普及。
不过相比范文程,这个人有两个不太好的兴趣爱好:赌博和酗酒,后来因为这两个特殊的爱好接连两次酿成了不小的事故,皇太极严厉的警告过,不过宁完我继续我行我素。
所以后来,皇太极也就不把宁完我当个菜了,宁完我自己可能也觉得日子过得挺舒服,乐得清闲,1636年之后,宁完我基本上就没提出过什么有建设性的意见(史载此后宁完我“忍性缄口”)。洪承畴、范文程在极力出谋划策的时候,宁完我则表现得异常低调。
但从种种迹象表明,其实宁完我是一个比范文程更加厉害的政客,从宁完我被皇太极批评了之后的行为来看,他应该是有意的。大家注意1636年,实际上是个非常敏感的年份,皇太极改国号为大清,多尔衮掌管吏部。
宁完我刚到满清的时候是以直率敢言著称的,所以才得到了皇太极的赏识。不过也因为如此,他也得罪了很多的权贵。吃过几次亏之后,宁完我认识到了这个社会的生存法则。
而且宁完我这个时候应该是已经注意到满族内部的矛盾,他之所以“忍性缄口”,更深一层次的原因,恐怕是不太想卷入满族内部的矛盾。
透过历史的记录,不得不承认,宁完我的策略是非常确的,无论是谁上台,宁完我基本上没有受到什么影响,他既不属于皇太极的人,也不属于豪格的人,也不属于多尔衮的人。宁完我是个很有心计的人,但他并不是一个喜欢干坏事的人,面对社会的生存法则,他选择了妥协,说到底,他也只是希望自己能够好好的活下去。
多尔衮和顺治上台之后,连续对汉人表示出“怀柔”,宁完我作为较早期归附的元老,就算他不管事,标本的作用也是很强的。所以宁完我一直受到了比较高的优待。
作为满清的元老,宁完我其实还是有很大能量的,他不说话不提意见,不代表他这个人好欺负。
问题是陈名夏在这个问题上,犯了一个比较愚蠢的错误,他觉得宁完我这个人已经翻不起太大的泡泡,很不把宁完我放在眼里,也许他还觉得正是在这样的老臣子面前展示展示威风的时候。
本来冯铨就不待见陈名夏,这一次,他又得罪了宁完我,表面上,宁完我是若无其事的,实际上,仇恨的种子早已经种在宁完我的心中。
对于陈名夏,宁完我要做的就是等待。对于宁完我来说,凭他一个人的力量的确是扳不倒陈名夏的。要扳到陈名夏,只有一个人可以,这个人就是顺治。
鉴于陈名夏的德行,这个机会不用等太久。
果然陈名夏又开始提拔江南籍的人士。要知道顺治这个人,最敏感的就是结党和专权。在聪明的顺治以及老江湖孝庄(其实孝庄这个称呼,按理说是不应该用的,因为这个是顺治他妈死后的谥号,不过由于后世大家都称她为孝庄皇太后,所以我就一直用这个称呼)面前搞这种活动,就是自己找死。
很快,发生了一件事情,让顺治决定对陈名夏敲敲警钟。
事情是这样子的,1653年,明朝降将、总兵任珍因为妻妾与人通奸,一气之下就杀了人。杀人是有罪的,这位仁兄因为害怕被治罪,祭出了百试不爽的手段:派人向有关官员行贿。问题是,这家伙行贿干的太不谨慎,竟然被查了出来,甚至这个事情牵连了不少其他官员。结果任珍被革职。
因为这个事情革职,任珍心里是比较不爽的,因为作为大老粗,明明是自己的老婆对自己不忠,最后却搞得自己丢了官,他越想越生气,越生气就越发泄,不过他的发泄途径和豪格当年差不多:家居怨望,口出不轨。
结果被自己的婢女给告了,刑部的满族官员认为任珍应该被处死、抄家。其实顺治对这个案件是有自己的考虑的,他认为尽管任珍“所犯情罪亦重大可耻”,却“曾立大功”,言外之意,是示意群臣应酌情轻判。毕竟顺治对汉族官僚主要采取的是“怀柔”政策,他不想因为这个事情就把任珍给干掉。
陈名夏揣摩顺治和满族官员的意思,感觉顺治不太想杀任珍,而满族官员想拿任珍开刀。陈名夏感觉两边都不太好得罪。就干了一件愚蠢的事情:和其他26个汉族官员模棱两可,把皮球踢给了顺治,对案件采取拖字诀。
顺治对这个事情彻底怒了!陈名夏,你胆子不小啊,当初你失势,是我把你捞回来的,现在关键时刻要用你的时候,你既把皮球踢回来,而且联合个其他26个汉官来糊弄我?
这个问题是是比较严重的,陈名夏自己都搞不明白为什么顺治这一次会拿他开刀。如果大家不太了解为什么顺治会这么愤怒,那么我可以做个分析。任珍这个案子,有两个处理方式:杀或者不杀。陈名夏也就有这两个选择。顺治既然要陈名夏再研究研究,意思很明显,就是不杀。
按道理,陈名夏应该是顺从顺治的意思。问题是,陈名夏自己搞两面派,他不想搞得和满族大臣势不两立。所以他就整了个模棱两可的说法来糊弄顺治皇帝。
这个就很有问题,顺治是个聪明人。对于这么简单的选择题,大部分人,都应该有明确的立场。你陈名夏和其他27个人,选择不杀,顺治固然会很高兴,顺水推舟。即使选择杀,顺治也只能认为是任珍这个案子实在是引起大家的公愤。唯独不能没有明确的立场,绝对不可能说陈名夏在内的27个人模棱两可的态度也能完全一致,有几个人模棱两可可以理解,但是不能集体模棱两可。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陈名夏实现串通了其他人,大家都听陈名夏的。
简而言之就是陈名夏结党的事实已经很清楚了。你们平常关系好一点,没问题;喜欢提拔江南人,也没问题(江南人才可能确实多)。问题是你不能干得太明显,你以为顺治是你爹啊!
所以陈名夏这一次任珍案之后再没有恢复以往的荣宠,而他由于平常太嚣张而结下仇恨的冯铨、宁完我等人敏锐地意识到,接下来是除掉陈名夏的时候了。
说起来,福临的臣子百姓们大概想不到,他们的皇帝在宫里经常穿汉式服装,还曾经头戴明朝皇冠、身穿明朝皇袍,对镜沾沾自喜,认为比满服强多了。他之所以会这样做,可能是受了身边太监们的影响,也可能域内汉民反剃发易服的抗争引起了他对汉服的好奇,更有可能是他不拘常规、好奇好玩的天性又按捺不住了。
顺治十一年(1654年)二月,福临一时兴起,将明朝的朝服从内廷拿到了内院,向大臣们展示,众人都说好,而福临当时竟然没有反驳。于是陈名夏以为自己的机会来了。鉴于当时还处于明清对峙的状态,他向宁完我说:“只须留头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矣!”
陈名夏何以会对宁完我说这几话,实在匪夷所思,仿佛他不知道宁完我与他嫌隙颇深,反而要自授其柄,自己找死一样。
得罪看透斗争的宁完我,陈名夏现在又主动给自己挖了个坑,宁完我当然不会客气。于是在陈名夏说了这个话不到一个月,宁完我把陈名夏其他的罪证也收集得差不多了。到了三月,宁完我抛出了他的重磅炸弹,对陈名夏发难,劾疏很长,一下子弹劾陈名夏行事叵测、结党营私、纵子行贿等多条罪款。
不出手则已,一出手惊人,这几乎是宁完我从1636年之后,近20年来干的最大一件事情,直接指向陈名夏及其南党。
宁完我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他知道,陈名夏离死不远了。他这样的老臣难得的一次奏疏,自然顺治不能不重点关注。老狐狸宁完我判断:从顺治对陈名夏的种种迹象表明,顺治已经不再是陈名夏的靠山了。
应该说,宁完我是非常有判断力的。
果然,第二天中午福临亲就自讯问了陈名夏,陈名夏自然是极力为自己辩白。
除了“留头发复衣冠”的话,陈名夏对宁完我指责他的其他所有罪行概不承认。其实顺治对陈名夏的为人十分清楚,他认定即使宁完我所劾并非完全事实,陈名夏也必犯有类似罪行。问题只在顺治想不想认真和他清算。前几次张煊案、任珍案等等,证据确凿,陈名夏本人也认了罪,顺治实在是比较爱惜陈名夏的文采,所以都没有深入追究。
实际上这个时候,顺治已经下定决心和陈名夏算算账了。
陈名夏自己死不承认,顺治自然有他的办法,作为皇帝,他要采用大规模的集体斗殴是比较方便的。
所以顺治召集满朝文武,让侍臣当众宣读宁完我的劾奏:意思很明显,我准备清算陈名夏了。不过此时的陈名夏,政治水平依然像个小学生,他实在不太给顺治面子,侍臣一边读,他竟然一边逐条反驳宁完我的指责。
够了!对于陈名夏这样的低情商人士,顺治终于失去了对他的最后一点耐心。
“即使要辩解,为何不等宣读完毕?”
陈名夏的命运在这一刻已经被定了下来。
要知道,皇帝从来不缺帮凶。千穿万穿,马屁不穿。那些人巴不得通过这个事情成为皇帝的“红人”。至于冯铨领导的北党,更是抓住这次绝佳的机会,痛打落水狗。所以满朝文武都对批判陈名夏格外卖力。
双方的力量完全没有可比性,陈名夏再牛,也不可能跟皇帝对着干。所以结果很明显,陈名夏被拘禁。十天后,陈名夏被绞杀。
南北党争案告一段落,随着陈名夏的死,以北方的胜利而结束。不过真正的大权还是掌握在顺治和满清贵族手里。
而这个沉默了二十年的宁完我,抓住时机,一劾即准,将陈名夏置之死地,受到顺治至高的褒奖,被封为太子太保(从一品)。但是从此,他又“忍性缄口”,直到康熙四年去世,再无作为,他也因此成为清初各种矛盾交织情形下为数不多的善始善终的人。###第65章 内讧
总的来说,由于顺治朝十分注重吸收崇祯朝的教训,所以这些不成气候的小打小闹自然是影响不了大局的,顺治皇帝的工作大体上干的还是比较出色的,他。。。。(此处省去千字,歌颂皇帝的功绩大致都千篇一律)。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军费开支很高,顺治还是在这个情况之下,尽量减轻人民的负担。
由于要打仗,指望在税收上减轻人民的负担是不太可能的,尽管满清政府标榜“轻徭薄役”,实际上各种各样的加派并没有明显的减少。
不过为了宣传的需要,顺治朝舆论上还是比较强调要减轻人民负担的,注意,仅仅是口头上强调。
虽然税收上没有具体的实惠,不过顺治还是从另一个方面着手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对吏治的整顿。
针对明朝投降的官员太多带来的贪污的风气,顺治一改多尔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方针,对贪污制定了比较严格的惩罚措施。虽然达不到朱元璋的级别,也是很让人心惊肉跳的了:今后贪官赃至10两者,免其籍没,痛打40大板,流放到席北(吉林省境内)地方。
这个10两是个什么概念呢,大致相当于七品县官20天的工资。所以贪污成本是比较高的。
由于贪污成本太高,所以顺治朝的贪污问题,相比崇祯时代,进步很明显。
事实证明,税收高一点,没关系,财政有困难,只要你收钱收的明明白白,宰一刀就是一刀,大家也认了。
但是如果再有人搞腐败(用现在的话就是“权力寻租”),那就真是不给人活路了。
崇祯朝既收钱(税赋高),又搞腐败,所以明朝完了。
顺治朝收钱,但是不搞腐败(或者说很少搞),所以顺治活了下去。
顺治朝财政困难,体现在军事行动上,就是洪承畴也不敢去惹事,坚决采取“以守为战”的措施。
既然大清朝国力明显比南明强,军事实力又比南明强,越到最后,对大清朝越有利。洪承畴是比较会算账的,所以他认为,不如好好等等,等到经济宽裕了,一举平定云贵。
其实等的时间不用太长,因为还没等到满清经济好转,南明自己就出问题了。
相信不用我多说,大家猜也猜得到——必定是孙可望和李定国之间的问题。
事情要从李定国和孙可望分手之后说起,他们分了手,最激动的是朱由榔。
经过永历大臣的长期思想政治教育,李定国被洗脑,完全听从永历皇帝的使唤。所以当李定国单干之后,朱由榔和他的智囊团秘密商量,是时候摆脱孙可望,跟着李定国混了。于是一群书呆子经过精心策划,拟定密诏,私铸“屏翰亲臣”金印,准备把李定国召回来,保卫安龙(就是朱由榔的驻地)。
这群书呆子阵容非常庞大,几乎包括了永历朝廷的所有重臣,一共有十八个人,其中有吴贞毓、李元开等人。
大方向确定之后,朱由榔决定派人跟李定国取得联系,争取把小朝廷从孙可望的势力范围内划到李定国的势力范围,至于好处么,不说别的,就是晚上睡觉也会睡得香一点。
按理说,这个事情要偷偷的干,不能太张扬。
结果朱由榔太着急,连续派了两拨人马去和李定国联系。不过此时李定国实在太忙,忙着和郑成功联系一起攻打广东,实在抽不出空搞朱由榔的事情。他让朱由榔“稍忍待之”。
夜长梦多,真是一点都不错。
孙可望能安安心心在贵州当他的土皇帝,自然是要在朱由榔身边放两个棋子的。
他的棋子就是主动投靠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