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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灵枢集注-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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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篇重在五行六气之生始出入。故篇名终始。而论刺则曰虚者取之。曰以铍针也。曰在骨守骨。在筋守筋。读者味之。其义自得。张开之曰。上节曰少阴在下。阳明在上。谓数之始于一而终于五。
  气从下而上也。此节先言膺俞。而末言其病在骨。谓数之成于五而归于一。复从上而下也。
  补须一方实。深取之。稀按其 。以极出其邪气。一方虚。浅刺之。以养其脉。疾按其 。无使邪气得入。邪气来也紧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脉实者深刺之。以泄其气。脉虚者浅刺之。使精气得出。以养其脉。独出其邪气。刺诸痛者。其脉皆实。
  此论身形之应四方也。一方实深取之。一方虚浅刺之。脉实者深刺之。脉虚者浅刺之。此论四方之虚实也。经云气伤痛。诸痛者。其脉皆实。言四方之气归于中央而为实也。
  故曰从腰以上者。手太阴阳明皆主之。从腰以下者。足太阴阳明皆主之。
  手太阴阳明主天。足太阴阳明主地。身半以上为天。身半以下为地。故曰。承上文而言。言人之形气。生于六合之内。应天地之上下四旁。故曰天地为生化之宇。
  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头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 。
  此言形身之上下。应天地之气交。六微旨论曰。天气下降。气流于地。地气上升。气腾于天。
  上下相召。升降相因。是以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因气之上下升降也。邪客篇曰。天圆地方。人头圆足方以应之。病在头者取之足。以头足之应天地也。病在腰者取之 。以肾脏膀胱之水气。应天泉之上下也。夫谨奉天道。请言终始。知血气之生始出入。应天地之五运六气。上下四旁。天道毕矣。
  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
  上节论上下之气交。此论天地之定位。头以应天。足以应地。手足应四旁。盖天地四方之气。
  各有所生之本位。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足者足重。随其所生而取之。重者。守而不动也。开之曰。前节论四方之气流行。故有一方实。一方虚。如金行乘木。则东方实而西方虚矣。此论上下四方之定位。故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
  春气在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刺此病者。各以其时为齐。故刺肥人者。
  以秋冬之齐。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齐。
  此言三阴三阳之气。应天地之四时。皮肉筋骨。脉外之气分也。阴阳之气。始于肤表。从外而内。与经脉之出入不同。故春气在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就筋骨。盖始于皮毛而入于筋骨。自外而内也。肥人之皮肤涩。分肉不解。气留于阴久。故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齐。深取之也。瘦人之皮肤滑。分肉解。气留于阳久。故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齐。浅取之也。齐者。与时一之也。开之曰。首六句论四时。谓气之从外而入。后四句论肥瘦。谓气之从内而出。盖六气虽营运于肤表。然本于内之所生。张应略曰。从外而内。天之气也。
  从内而生。人之气也。人与天地相合。故或从外。或从内。外内出入者也。
  病痛者阴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阴也。深刺之。病在上者。阳也。病在下者。阴也。痒者阳也。浅刺之。
  此论表里上下之阴阳。夫表为阳。里为阴。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病在阳者名曰风。
  故痒者阳也。病在皮肤之表阳也。病在阴者名曰痹。痹者痛也。故病痛者阴也。以手按之不得者。
  留痹之在内也。此言表里之为阴阳也。病在上者为阳。病在下者为阴。以形身之上下分阴阳也。
  病先起阴者。先治其阴。而后治其阳。病先起阳者。先治其阳。而后治其阴。
  此承上文而言表里。上下阴阳之气。交相贯通。故有先后之分焉。内经云。阳病者上行极而下。阴病者下行极而上。从内之外者。先调其内。从外之内者。先治其外。
  刺热厥者。留针反为寒。刺寒厥者。留针反为热。刺热厥者。二阴一阳。刺寒厥者。二阳一阴。所谓二阴者。二刺阴也。一阳者。一刺阳也。
  此论寒热之阴阳厥热也。刺热厥者留针。俟针下寒。乃去针也。刺寒厥者留针。俟针下热。乃去针也。二阴一阳。二阳一阴者。谓寒热阴阳之气。互相交通。故不独取阳而独取阴也。开之曰。
  一二者。阴阳水火之生数。
  久病者。邪气入深。刺此病者。深纳而久留之。间日而复刺之。必先调其左右。去其血脉。
  刺道毕矣。(纳讷同间去声)
  人之卫气昼行于阳。夜行于阴。应天道之绕地一周。昼明夜晦。病久者邪气入深。邪与正争。
  则气留于阴。间日而后出于阳。是以间日复刺之者。俟气至而取之也。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经脉者。
  所以行
  气血而荣阴阳也。此篇论终始之道。本于五行六气。五行应神机之出入。六气应天道之右旋。行针之士。能顺上下之营运。并左右之间气。去血脉之宛陈。刺道毕矣。
  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气。形肉未脱。少气而脉又躁。躁厥者。必为缪刺之。散气可收。聚气可布。深居静处。占神往来。闭户塞牖。魂魄不散。
  此言针刺之法。必察其病者之形气。占其精神。而后乃行针也。形肉未脱。形气相得也。夫气生于下。脉从足而手。少气者。气聚于下也。躁者。阴之动象。厥逆也。脉又躁厥者。血气不调和。
  而反躁逆于上也。缪刺者。左刺右。右刺左。阳取阴。阴取阳。和其血气。调其阴阳。使经脉之散气可收。在下之聚气可布。深居静处。养其气也。闭户塞牖。无外其志也。魂魄不散。精神内守也。
  此言治病者。必使病患之血气调和。精神内守。而后可以行针。
  专意一神。精气之分。毋闻人声。以守其精。必一其神。令志在针。浅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气至乃休。男内女外。坚拒勿出。谨守勿纳。是谓得气。
  此言医者当自守其神。令志在针也。夫肾主藏精。开窍于耳。精气之分。惑于听闻。是以毋闻人声。以收其精。必一其神。令志在针。神志之专一也。浅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病者之神。
  候针下之气至而休。盖以己之精神。合病者之神气也。男为阳。女为阴。阳在外。故使之内。阴在内。故引之外。谓和调外内阴阳之气也。坚拒其正气。而勿使之出。谨守其邪气。而勿使之入。是谓得气。
  凡刺之禁。新内勿刺。已刺勿内。已醉勿刺。已刺勿醉。新怒勿刺。已刺勿怒。新劳勿刺。
  已刺勿劳。已饱勿刺。已刺勿饱。已饥勿刺。已刺勿饥。已渴勿刺。已刺勿渴。大惊大恐。必定其气乃刺之。乘车来者。卧而休之。如食顷。乃刺之。出行来者。坐而休之。如行十里顷。乃刺之。凡此十二禁者。其脉乱气散。逆其荣卫。经气不次。因而刺之。则阳病入于阴。阴病出于阳。则邪气复生。粗工勿察。是谓伐身。形体淫 。乃消脑髓。津液不化。脱其五味。是谓失气也。
  此论刺有十二禁也。内者。入房也。新内则失其精矣。酒者。热谷之液。其气 悍。已醉则气乱矣。肝主藏血。怒则气上。新怒则气上逆。而血妄行矣。烦劳则神气外张。精气内绝矣。脉要精微论曰。饮食未进。经脉未盛。络脉调匀。血气未乱。故乃可诊有过之脉。是以已饱勿刺。平脉篇曰。谷入于胃。脉道乃行。水入于经。其血乃成。是又已饥勿刺。已渴勿刺也。惊伤神。恐伤精。
  故必定其气乃刺之。则存养其精气神矣。久坐伤肉。故乘车来者卧而休之。久行伤筋。故出行来者坐而休之。凡此十二禁者。其脉乱气散。荣卫逆行。经气不次。因而刺之。则阳病入于阴。阴病出于阳。邪气复生。是谓戕伐其身。而形体淫 矣。脑为精髓之海。津液者。补益脑髓。润泽皮肤。
  濡养筋骨。犯此禁者。则津液不化。而脑髓消铄矣。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
  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针刺之道。贵在得神致气。犯此禁者。则脱其五味所生之神气。
  是谓失气也。
  太阳之脉。其终也。戴眼反折。 。其色白绝皮。乃绝汗。绝汗则终矣。少阳终者耳聋。
  百节尽纵。目系绝。目系绝。
  一日半则死矣。其死也。色青白乃死。阳明终者。口目动作。喜惊妄言。色黄。其上下之经。盛而不行。则终矣。少阴终者。面黑。齿长而垢。腹胀闭塞。上下不通而终矣。厥阴终者。中热嗌干。
  喜溺。心烦。甚则舌卷。卵上缩而终矣。太阴终者。腹胀HT 。不得息。气噫善呕。呕则逆。逆则面赤。不逆则上下不通。上下不通。则面黑皮毛焦而终矣。(HT 闭同)
  此归结终始之道。始于五行。而终于六气也。太阳之脉。起目内 。上额交巅。从巅入络脑。
  还出别下项。挟脊抵腰中。太阳乃津液之府。而为诸阳主气。血气绝而不能荣养筋脉。则筋脉急而戴眼反折也。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太阳之气主皮毛。气绝于皮。则色白而绝汗出也。少阳之脉。起目锐 。入耳中。耳聋者。少阳之脉绝也。少阳主骨。百节尽纵。少阳之气绝也。少阳属肾。肾藏志。目系绝者志先死。志先死则一日半死矣。阳明之脉。起于鼻。交 中。入齿中。
  还出挟口环唇。下交承浆。口目动作者。阳明之经气欲绝也。喜惊妄言色黄。阳明之神气外出也。
  上下经者。谓手足阳明之经。盛者盛于外而绝于内也。夫阳明太阴之言上下者。谓从腰以上。手太阴阳明皆主之。从腰以下。足太阴阳明皆主之。上下之经盛而不通则终者。天地阴阳之气。不交而绝也。少阴之脉。属肾络膀胱。上贯肝膈。入肺中。从肺出络心。腹胀闭塞者。少阴之脉绝不通也。面黑者。气色外脱也。齿长者。骨气不藏也。上下不通者。水火不交也。夫少阴之言上下者。
  少阴之上。君火主之。谓水火阴阳之气绝也。厥阴之脉。循阴股。入毛中。通阴器。循喉咙。入颃颡。舌卷卵缩。厥阴之脉绝也。厥阴从中见少阳之火化。中热嗌干心烦者。化气上出也。肝主疏泄。喜溺者。肝气下泄也。太阴之脉。上阴股。入腹上膈。挟咽连舌本。散舌下。复从胃注心中。
  太阴之脉绝不通。是以腹胀不得息。太阴之气上走心为噫。气噫善呕。呕则逆。逆则面赤者。从胃而心。心而外脱也。夫上逆于心。则见此证。如不逆。则手足二经皆绝。
  而上下不通矣。上下不通。则土败而水气乘之。而色黑矣。手太阴之气绝。而皮毛夭焦矣。此六气终而经脉绝也。盖气终则脉终。脉绝则气绝。譬如人之兄弟。生则俱生。急则俱死矣。夫经脉本于脏腑五行之所生。而外合阴阳之六气。故首言终始之道。五脏为纪。末结六经之终。谓生于五行而终于六气也。张开之曰。神在天为风。风生木。木生肝。是天之六气。化生地之五行。五行生五脏。五脏生六经。六经合六气。盖原本于天之六气所生。故终于六经。而复归于天也。
  卷二
  经脉第十
  属性:雷公问于黄帝曰。禁服之言。凡刺之理。经脉为始。营其所行。制其度量。内次五脏。外别六腑。愿尽闻其道。黄帝曰。人始生。先成精。精成而脑髓生。骨为干。脉为营。筋为刚。肉为墙。
  皮肤坚而毛发长。谷入于胃。脉道以通。血气乃行。雷公曰。愿卒闻经脉之始生。黄帝曰。经脉者。
  所以能决死生。处百病。调虚实。不可不通。
  此篇论脏腑十二经脉之生始出入。营血营行脉中。六气合于脉外。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周而复始。循度环转之无端也。人始生先成精者。本于先天水火之精气而先生两肾。脑为精髓之海。肾精上注于脑而脑髓生。骨为干者。骨生于水脏。如木之干也。营者。犹营舍之所以藏血气也。筋为刚者。言筋之强劲也。肉为墙者。肉生于土。犹城墙之外卫也。皮肤坚而毛发长。
  血气之充盛也。此言皮肤脉肉筋骨。乃五脏之外合。本于先天之精气也。谷入于胃。脉道以通。血气乃行。言荣卫气血。生于后天水谷之精也。愚按、血气之生始出入。阴阳之离合盛衰。非神灵睿圣。焉能洞鉴隔垣。灵素二经。叙君臣咨访。盖欲证明斯道。永垂金石。然隐微之中。惟帝所洞察。故复指示于臣僚云。西铭曰。营气篇论营血之生始循行。亦出于帝论。
  肺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上膈属肺。从肺系横出腋下。下循 内。行少阴心主之前。下肘中。循臂内上骨下廉。入寸口上鱼。循鱼际。出大指之端。其支者。从腕后直出次指内廉出其端。是动则病肺胀满膨膨而喘咳。缺盆中痛。甚则交两手而瞀。此为臂厥。是主肺所生病者。
  咳上气喘。渴烦心。胸满。 臂内前廉痛。厥掌中热。气盛有余。则肩背痛。风寒汗出中风。小便数而欠。气虚则肩背痛寒。少气不足以息。溺色变。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
  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寸口大三倍于人迎。虚者则寸口反小于人迎也。
  曰肺曰脉者。乃有形之脏腑经脉。曰太阴者。无形之六气也。血脉内生于脏腑。外合于六气。
  以脉气分而论之。病在六气者。见于人迎气口。病在气而不在脉也。病在脏腑者。病在内而外见于脏腑所主之尺寸也。合而论之。脏腑经脉。内合五行。外合六气。五六相得而各有合也。故曰肺手太阴之脉。概脏腑经脉阴阳之气而言也。此篇论荣血荣行脉中。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腹走手而手走头。头走足而足走腹。环转无端。终而复始。六脏之脉。属脏络腑。六腑之脉。属腑络脏。
  脏腑相连。阴阳相贯。先为是动。后及所生。是动者。病在三阴三阳之气。而动见于人迎气口。病在气而不在经。故曰盛则泻之。虚则补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谓阴阳之气偏盛。浅刺绝皮。益深绝皮。以泻阴阳之盛。致谷气以补阴阳之虚。此取皮腠之气分。而不及于经也。如阴阳之气。不盛不虚。而经脉不和者。则当取之于经也。所生者。谓十二经脉。乃脏腑之所生。脏腑之病。
  外见于经证也。夫是动者。病因于外。所生者。病因于内。凡病有因于外者。有因于内者。有因于外而及于内者。有因于内而及于外者。有外内之兼病者。本篇统论脏腑经气。故曰肺手太阴之脉。
  曰是动。曰所生。治病者当随其所见之证。以别外内之因。又不必先为是动。后及所生。而病证之毕具也。膈者。胸内之膈肉。前连鸠尾。后连脊之十一椎。胸旁肋下谓之腋。膊内肱处谓之 。
  尽处为肘。肘以下为臂廉侧也。寸口。两寸尺之动脉处。鱼际。掌中大指下高起之白肉。有如鱼腹。
  因以为名。荣气之道。内谷为实。谷入于胃。乃传之肺。故肺脉起于中焦之胃脘。下络大肠。还循胃口。而复上膈属肺。横出腋下之中府云门。下循 内。历天府侠白。行于少阴心主之前。下肘中。
  抵尺泽。循臂骨之下廉。历孔最列缺。入寸口之经渠太渊。以上鱼。出大指端之少商。其旁而支行者。从列缺分行于腕后。循合谷上行于食指之端。以交于手阳明大肠经之商阳。是动则病肺胀膨膨而喘咳。缺盆中痛。瞀、目垂貌。甚则交两手而瞀。此为臂气厥逆之所致。盖三阴三阳之气。各循于手足之经。气逆于外。而病见于内也。所生者。肺脏所生之病。而外见于经证。夫五行之气。五脏所主。而六腑为之合。故在脏。则曰主肺主脾主心主肾主肝。在腑。则曰主津主液主气主血主骨主筋。此皆脏腑所生之病。而外见于经证也。是主肺所生之病。故咳嗽上气。渴而烦心。肺主气而为水之生原。肺乃心之盖也。胸满。 臂痛。掌中热。皆经脉所循之部而为病也。气之盛虚者。谓太阴之气也。肺俞在肩背。因气而痛于俞。所谓气伤痛也。溺色变者。气虚而不化也。夫三阴三阳之气。本于阳明胃腑所生。从手阳明之五里。而散行于肤表。肺主气而外主皮毛。是以手太阴与手足阳明。论气之盛虚。其余诸经略而不论也。夫三阴三阳之气。
  有因于本气之盛虚。有因于外感风寒。以致气之盛者。故提于十二经之首曰。风寒汗出中风。盖以申明三阴三阳之气在表。而合于天之六气也。为此是动所生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出其针以泻其热。寒则留之以俟针下热也。艾名冰台。举冰向日。能于冰中取火。故气陷下者灸之。
  谓能起生阳之气于阴中也。如阴阳之气。无有盛虚。而所生之经脉不调者。则当取之于经矣。经者。
  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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