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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在孩子的襁褓上了。她喉咙中哽咽着,泪眼看梦寒,到了此时此刻,才不得不承认,梦寒,她真有一颗宽厚仁慈的心!
“我比较喜欢书伦,”奶奶拭着泪说:“你们说呢?”
“那就书伦吧!我们也喜欢!”雨杭欢声说:“真巧!咱们私下讨论的时候,也都觉得书伦念起来挺顺耳的!”
“书伦!”奶奶低喃着:“书伦!我的小书伦!”她吻着婴儿的小脸,泪,继续滴在孩子的耳边。她用耳语似的声音,低低的说:“太奶奶真的没有想到,可以有这么一天!我,还能活着看到你,小书伦……还能这样亲近的抱着你,小书伦……”这样柔弱的低诉,使所有的人,眼睛里都涨满了泪。
室内静了好一会儿,然后,牧白小心翼翼的说:
“娘!书晴已经满七岁了,是学龄儿童了,让她去杭州,到‘爱人’接受学校教育吧!好吗?以后,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都会进学校念书了,咱们别让书晴跟不上时代,好吗?”
听到牧白这样说,梦寒整个脸孔,都被期望所燃烧起来了,她的眼睛,哀求的,渴望的,热烈的看着奶奶。而书晴,已忍不住激动的喊出来了:
“太奶奶!让我去!求求您!让我去!我好想好想去杭州啊!我好想好想和娘,大伯,还有小弟弟住在一起啊!”
“奶奶,我保证,您不会失去书晴,每当寒暑假,我都会带她回来的!”梦寒祈求的说:“不止带她回来,也会带书伦回来!您不会失去任何一个孩子,只会得到更多的孩子……因为,靖萱也好希望带孩子回来看奶奶呀!”
“奶奶!”雨杭十分感性的接了口:“不要再拒绝我们了,只要您肯张大您的手臂,会有一大家子的人等着要投进您的怀抱啊!”奶奶看着雨杭和梦寒,看了好久好久。然后,她吸了吸鼻子,迟疑的说:“不知道杭州那个地方,天气好不好?如果我偶尔去住上两三天,不知道住不住得惯?”
梦寒大大的震动了,她看着奶奶,一个激动之下,竟忘形的扑上前去,一把就把奶奶那白发苍苍的头,和小书伦那小小的身子,一起拥进了她的怀中,她热情奔放的大喊出声:
“奶奶!你一定要去!那儿或者没有你引以为傲的七道牌坊,没有曾家的重重深院,但是,那里有山有水有西湖……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儿有你的子孙,他们已经把曾家的荣光,拓展到了另一个地方,那儿,永远充满了孩子的笑声吵声闹声……你会发现,这些声音是世界上最美妙的音乐!何况,这些音乐里,还有你的曾孙们所制造的!啊,奶奶,你会爱上那个地方的!”
奶奶不安的蠕动了一下身子,对梦寒这种表现情感的方式有些不习惯。但是,几十年都不曾被人这样拥抱过,竟在不安中,感到某种令人心酸的温柔。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变得那么柔软,那么脆弱,居然对这样的拥抱,有些欢喜起来。
于是,奶奶终于走出了她的重楼深院,在牧白和文秀的陪同下,去参加了书晴的“开学典礼”。在那儿,她见到了久别重逢的靖萱,见到了秋阳,见到了他们那个结实的胖小子,见到了她从不肯承认,却实在与曾家太“有缘”的卓家人,见到了从未谋面的江神父……她真是见到了许许多多的人物,每一次的见面,都带给她太深太深的震撼和感动。最让她难忘的一幕,是看到雨杭吹着他的萨克斯风,江神父竖着他白发萧萧的头,带着一院子的孩子,在那儿高唱着:
“当我们同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当我们同在一起,其快乐无比!”
她看到小书晴,她站在一群孩子中,唱得比谁都大声。小小的脸庞上,绽放着满脸的阳光。她终于不得不承认,这,才是一个孩子应该成长的好地方!
——全书完——
一九九四年八月十日完稿于台北可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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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又到了这可厌的日子,吃过了晚饭,我闷闷的坐在窗前的椅子里,望着窗外那绵绵密密的细雨。屋檐下垂着的电线上,挂着一串水珠,晶莹而透明,像一条珍珠项炼。在那围墙旁边的芭蕉树上,水滴正从那阔大的叶片上滚下来,一滴又一滴,单调而持续的滚落在泥地上。围墙外面,一盏街灯在细雨里高高的站着,漠然的放射着它那昏黄的光线,那么的孤高和骄傲,好像全世界上的事与它无关似的。本来嘛,世界上的事与它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叹了口气,从椅子里站了起来,无论如何,我该去办自己的事了。
“依萍,你还没有去吗?”
妈从厨房里跑了出来,她刚刚洗过碗,手上的水还没有擦干,那条蓝色滚白边的围裙也还系在她的腰上。
“我就要去了。”我无可奈何的说,在屋角里找寻我的雨伞。“到了‘那边’,不要和他们起冲突才好,告诉你爸爸,房租不能再拖了,我们已经欠了两个月……”
“我知道,不管用什么方法,我把钱要来就是了!”我说,仍然在找寻我的伞。“你的伞在壁橱里。”妈说,从壁橱里拿出了我的伞,交给了我,又望了望天,低声的说:“早一点回来,如果拿到了钱,就坐三轮车回来吧!雨要下大了。”
我拿着伞,走下榻榻米,坐在玄关的地板上,穿上我那双晴雨两用的皮鞋。事实上,我没有第二双皮鞋,这双皮鞋还是去年我高中毕业时,妈买给我的,到现在已整整穿了一年半了,巷口那个修皮鞋的老头,不知道帮这双鞋打过多少次掌,缝过多少次线,每次我提着它去找那老头时,他总会看了看,然后摇摇头说:“还是这双吗?快没有得修了。”现在,这双鞋的鞋面和鞋底又绽开了线,下雨天一走起路来,泥水全跑了进去,每跨一步就“咕叽”一声,但我是再也不好意思提了它去找那老头了。好在“那边”的房子是磨石子地的,不需要脱鞋子,我也可以不必顾虑那双泥脚是否能见人了。妈把我送到大门口,扶着门,站在雨地里,看着我走远。我走了几步,妈在后面叫:
“依萍!”我回过头去,妈低低的说:
“不要和他们发脾气哦!”
我点点头,继续向前走了一段路,回过头去,妈还站在那儿,瘦瘦小小的身子显得那么怯弱和孤独,街灯把她那苍白的脸染成了淡黄色。我对她挥了挥手,她转过身子,隐进门里去了。我看着大门关好,才重新转过头,把大衣的领子竖了起来,在冷风中微微瑟缩了一下,握紧伞柄,向前面走去。
从家里到“那边”,路并不远,但也不太近,走起来差不多要半小时,因为这段路没有公共汽车可通,所以我每次都是徒步走去。幸好每个月都只要去一次。当然,这是指顺利的时候,如果不顺利,去的那天没拿到钱,那也可能要再去两三次。天气很冷,风吹到脸上都和刀子一样锋利,这条和平东路虽然是柏油路面,但走了没有多远,泥水就都钻进了鞋里,每踩一步,一股泥水就从鞋缝里跑出来,同时,另一股泥水又钻了进去。冷气从脚心里一直传到心脏,彷佛整个的人都浸在冷水里一般。一辆汽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刚巧路面有一个大坑,溅起了许多的泥点,在我跳开以前,所有的泥点,都已落在我那条特意换上的,我最好的那条绿裙子上了。我用手拂了拂头发,雨下大了,伞上有一个小洞,无论我怎样转动伞柄,雨水不是从洞中漏进我的脖子里,就是滴在我的面颊上。风卷起了我的裙角,雨水逐渐浸湿了它,于是,它开始安静的贴在我的腿上,沿着我的小腿,把水送进我的鞋子里。我咬了咬嘴唇,开始计算我该问那个被我称作“父亲”的人索取钱的数目——八百块钱生活费,一千块钱房租,一共一千八百,干脆再问他多要几百,作为我们母女冬衣的费用,看样子,我这双鞋子也无法再拖过这个雨季了。
转了一个弯,沿着新生南路走到信义路口,再转一个弯,我停在那两扇红漆大门前面了。那门是新近油漆的,还带着一股油漆味道,门的两边各有一盏小灯,使门上挂着的“陆寓”的金色牌子更加醒目。我伸手揿了揿电铃,对那“陆寓”两个字狠狠的看了一眼,陆寓!这是姓陆的人的家!这是陆振华的家!那么,我该是属于这门内的人呢?还是属于这门外的人呢?门开了,开门的是下女阿兰,有两个露在嘴唇外面的金门牙,和一对凸出的金鱼眼睛。她撑着把花阳伞,缩着头,显然对我这雨夜的“访客”不太欢迎,望了望我打湿的衣服,她一面关门,一面没话找话的说了句:
“雨下大啦!小姐没坐车来?”
废话!哪一次我是坐车来的呢?我皱皱眉问:
“老爷在不在家?”“在!”阿兰点了点头,向里面走去。
我沿着院子中间的水泥路走,这院子相当大,水泥路的两边都种着花,有茶花和台湾特产的扶桑花,现在正是茶花盛开的时候,一朵朵白色的花朵在夜色中依然显得清晰。一缕淡淡的花香传了过来。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是桂花!台湾桂花开的季节特别长,妈就最喜欢桂花,但,在我们家里却只有几棵美人蕉。走到玻璃门外面,我在鞋垫上擦了擦鞋子,收了雨伞,把伞放在玻璃门外的屋檐下,然后推开门走了进去。一股扑面而来的暖气使我全身酥松,客厅中正燃着一盆可爱的火,整个房里温暖如春。收音机开得很响,正在播送着美国热门音乐,那粗犷的乐声里带着几分狂野的热情,在那儿喧嚣着,呼叫着。梦萍——我那异母的妹妹,雪姨和爸的小女儿——正斜靠在收音机旁的沙发里,她穿着件大红色的套头毛衣,一条紧而瘦的牛仔裤,使她丰满的身材显得更加引人注目。一件银灰色的短大衣,随随便便的披在她的肩膀上,满头乱七八糟的短发,蓬松的覆在耳际额前。一副标准的太妹装束,但是很美,她像她的母亲,也和她母亲一样的充满了诱惑。那对大眼睛和长睫毛全是雪姨的再版,但那挺直的鼻子却像透了爸。她正舒适的靠在沙发中,两只脚也曲起来放在沙发上,却用脚趾在打着拍子,两只红缎子的绣花拖鞋,一只在沙发的扶手上,另一只却在收音机上面。她嘴里嚼着口香糖,膝上放着本美国的电影杂志,摇头晃脑的听着音乐。看到了我,她不经心的对我点了个头,一面扬着声音对里面喊:
“妈,依萍来了!”我在一只长沙发上坐了下来,小心的把我湿了的裙子拉开,让它不至于弄湿了椅垫,一面把我湿淋淋的脚藏了一些到椅子背后去。一种微妙的虚荣心理和自尊心,使我不愿让梦萍她们看出我那种狼狈的情形。但她似乎并不关心我,只专心的倾听着收音机里的音乐。我整理了一下头发,这才发现我那仅有十岁的小弟弟尔杰正像个幽灵般呆在墙角里,倚着一辆崭新的兰陵牌脚踏车,一只脚踩在脚踏上,一只手扶着车把,冷冷的望着我。他那对小而鬼祟的眼睛,把我从头到脚仔细的看了一遍,我那双凄惨的脚当然也不会逃过他的视线。然后,他抬起眼睛,盯着我的脸看,好像我的脸上有什么让他特别感兴趣的东西。他并没有和我打招呼,我也不屑于理他。他是雪姨的小儿子,爸五十八岁那年才生了他,所以,他和梦萍间足足相差了七岁。也由于他是爸爸老年时得的儿子,因此特别的得宠。但,他却实在不是惹人喜爱的孩子,我记得爸曾经夸过口:“我陆振华的孩子一定个个漂亮!”
这句话倒是真的,我记忆中的兄弟姐妹,不论哪一个“母亲”生的,倒都真的个个漂亮。拿妈来说吧。她只生过两个孩子,我和我的姐姐心萍。心萍生来就出奇的美,十五、六岁就风靡了整个南京城。小时她很得爸爸的宠爱,爸经常称她作“我的小美人儿”,带她出席大宴会,带她骑马。每次,爸的马车里,她戴着大草帽,爸拿着马鞭,从南京的大马路上呼叱而过,总引得路人全体驻足注视。可是,她却并不长寿,十七岁那年死于肺病。死后听说还有个青年军官,每天到她坟上去献一束花,直到我们离开南京,那军官还没有停止献花。这是一个很罗曼蒂克的故事,我记得我小时很被这个故事所感动。一直幻想我死的时候,也有这么个青年军官来为我献花。心萍死的那一年,我才只有十岁。后来,虽然有许多人抚着我的头对妈说:
“你瞧,依萍越长越像她姐姐了,又是一个美人胎子。”
但,我却深深明白,我是没有办法和心萍媲美的。心萍的美丽,还不止于她的外表,她举止安详,待人温柔婉转,决不像我这样毛焦火辣。在我的记忆中,心萍该算姐妹里最美的一个——这是指我所知道的兄弟姐妹中,因为,爸爸到底有过多少女人,是谁也无法测知的。因此,他到底有多少儿女,恐怕连他自己都弄不清楚。——除了心萍,像留在大陆的若萍、念萍、又萍、爱萍也都是著名的美,兄弟里该以五哥尔康最漂亮,现在在美国,听说已经娶了个黄头发的妻子,而且有了三个孩子了。至于雪姨所生的四个孩子,老大尔豪,虽然赶不上尔康,却也相差无几。第二个如萍,比我大四岁,今年已经廿四岁,虽谈不上美丽,但也过得去。十七岁的梦萍,又是被公认的小美人,只是美得有一点野气。至于我这小弟弟尔杰呢?我真不知道怎么描写他好?他并不是很丑,只是天生给人一种不愉快感。眼睛细小,眼皮浮肿,眼光阴沉。人中和下巴都很短,显得脸也特别短。嘴唇原长得很好,他却经常喜欢用舌头抵住上嘴唇,彷佛他缺了两个门牙,而必须用舌头去掩饰似的。加上他的皮肤反常的白,看起来很像一个肺病第三期的小老头,可是他的精力却非常旺盛。在这个家里,仗着父母的宠爱,他一直是个小霸王。
收音机里,一个歌曲播送完了,接着是个播音员的声音。他报告了一个英文歌名,然后又报出一连串点唱的人名,什么“××街××号××先生点给××小姐”之类。梦萍把头靠在椅背上,小心的倾听着。尔杰在他的角落里,对他的姐姐很发生兴趣的望了一眼,接着又悄悄的翻了翻白眼,开始把脚踏车上的铃按得叮铃叮铃的响,一面拚命踏着脚踏,让车轮不住的发出“嚓嚓”的声音。梦萍一唬的把杂志摔到地下,大声的对尔杰嚷着说:
“你这个捣蛋鬼,把车子推到后面去,再弄出声音来,小心我揍你!”尔杰对他姐姐伸了伸舌头,满不在乎的按着车铃说:
“你敢!男朋友没有点歌给你听,你就找我发脾气!呸!不要脸!你敢碰我,我告诉爸爸去!”
“你再按铃,看我敢不敢打你!”梦萍叫着说,示威的看着她弟弟,一面从地下捡起那本杂志,把它卷成一卷捏在手上,作势要丢过去打尔杰。尔杰再度翻白眼,把头抬得高高的,怡然自得的用舌头去舔他的鼻子,可惜舌头太短,始终在嘴唇上面打着圈儿。一面却死命的按着车铃,铃声响亮而清脆,带着几分挑衅的味道。梦萍跳了起来,高举着那卷杂志,嚷着说:“你再按!你再按!”“按了,又怎么样?”一串铃声叮铃当啷的滚了出来,尔杰高抬的脸上浮起一个得意的笑。“啪”的一声,那卷画报对着尔杰的头飞了过去,不偏不斜的落在尔杰的鼻尖上。铃声戛然而止,尔杰对准他姐姐冲了过去,一把扯住了梦萍的毛衣,拚命用头在梦萍的肚子上撞着,同时拉开了嗓门,用惊人的大声哭叫了起来:“爸爸!妈!看梦萍打我!哇!哇!哇!”
那哭声是如此宏亮,以至于收音机里的鼓声、喇叭声、歌唱声都被压了下去。如果雪姨不及时从里面屋里跑出来,我真不知道房子会不会被他的声音震倒。雪姨向他们姐弟跑了过去,一把拉住尔杰,对着梦萍的脸打了一巴掌,骂着说:
“你是姐姐,不让着他,还和他打架,羞不羞?你足足比他大着七岁啦!再欺侮他当心你爸来收拾你!”
“小七岁又有什么了不起?你们都向着他,今天给他买这个,明天给他买那个,我要的尼龙衬裙到今天还没有买,他倒先有了车子了!一条衬裙不过三、四百块,他的一辆车子就花了四千多!……”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