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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秦霄见过的学院中最大的雕像,武神康郯,这个至强者人人都知道其存在。大约距今一百万年前就建立起了雅月学院,但是其后不久,这个至强者就神秘的消失了,包括他消失之后近几百年的历史资料,也是残缺的。
许多大陆纪实中,对于那几百年间的历史也是模模糊糊的一笔带过,之前还存在的一些很有名的至强者似乎都在那段时间内消失了,没有再出现过。自那以后,西大陆好像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至强者……
第四十三章 野蛮人奴隶
怀揣着满满两瓶疗伤丹,秦霄的底气都足了不少。走在街上,脚上的步伐也很轻快,炼药师这个职业,换种想法,其实和印钞机都没有多大的差别。
依靠丹药为自己的根基,秦霄相信要不了多长时间,自己应该不会太过落魄。学院在城东,要到城中心的商业区,也还要一段时间。
隔着秦霄不远处的街道上,此刻却围着许多人,显然是有什么热闹的事。反正也不赶时间,秦霄干脆也凑进了人群,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妈的,这个该死的奴隶,竟然如此不服管教!”
人群中,一个三大五粗的汉子挥舞着手中的厚重皮鞭,用力的抽打在匍匐在地的一道身躯上。一声声闷响随之传出,地上那道身影却连哼都没有哼一声。
地上那道身影和普通人的外表有着很大的差距,虽然也是人形,但是皮肤却是如同树叶一般的翠绿色,头上的头发是如同枯草一般的黄色。肌肉盘根错节的身躯上全是纵横交错的鞭痕,伤口上溢出的血液竟然也是如同树木枝干之中的树汁一般的白色液体。四肢关节上都被一些镣铐所得死死的,挣扎不得。
“野蛮人么?”看着那奇特的外表,秦霄心中一阵好奇的喃喃道。最近看了不少史书和一些纪实,秦霄认出了这种书中描述的智慧种族。
野蛮人是生活在丛林中的一种智慧生命,这个种族和自然有很密切的关系,被很多人称为自然守护者。因为野蛮人对于破坏丛林和践踏自然的人有尖锐的矛盾,所以,一直以来,和人类的关系都不怎么样。无尽丛林的中围地段就有着野蛮人的存在,很多佣兵和冒险者都对这个种族深恶痛绝。在他们寻宝的路途上,这野蛮人就是其中的一大阻碍。
“这种蛮横的野人,最好就是将他活活打死!”
“不服管教,处处和我们人类为敌,简直是太可恶了!”
“卑贱的生命,最好就是丢到角斗场中,让他们血染黄沙,对于他们,这才是最好的归宿吧,哈哈哈……”
周围看热闹的人看着这个野蛮人被鞭笞,都是露出了阵阵笑意,嘲讽之声也是不绝于耳。从这些方面,也看得出来,经过那些传闻,普通人对于野蛮人都有很深的偏见。
任由皮鞭在身上划拉出一条条长长的豁口,那野蛮人一只倔强的咬着嘴唇,一双碧绿的眸子带着愤怒的火焰看着正在奋力鞭打自己的汉子,谁都不会怀疑,要是他能挣脱束缚,肯定会和这汉子拼命。
“赶快给老子爬起来赶路,不然的话,小心老子现在就把你打死!都是你们这群野兽,害得我们死了不少弟兄!”那三大五粗的汉子一脚狠狠踏在野蛮人的头上,咬牙切齿的说道。
“不要让我有机会,不然我会杀了……你!”那野蛮人生硬的说道,虽然已经沦为了砧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但是他仍然丝毫都不畏惧,有的只是那种不甘屈服的挣扎。
失去了自由,沦为了奴隶,这个野蛮人悲惨的命运已经决定了。这个野蛮人额头上有一个殷红的奴隶契约印记,这些天看了一些书,所以秦霄也认了出来。看面前这个情况,都会被强制的定下奴隶契约,让后被卖给那些角斗场或者斗兽场,用生命去搏杀,靠廉价的血液去取悦那些有钱有势的人,成为他们生活中的一项娱乐节目。
“杀了我?就凭你现在这样子?一会老子就把你卖到斗兽场,让你和那些该死的魔兽相互撕咬!”那汉子再次扬起了皮鞭,皮鞭上扬起了一道浅浅的黄色光芒,显然是用上了斗气。
鞭子带着尖锐的破空之声抽下,野蛮人皮开肉绽也是转瞬之间的事,围观的无数人都是一阵大笑,这种也是他们想看到的。
“啪!”
一声脆响,一只修长的手掌牢牢的抓住了皮鞭,巨大的力道扯着皮鞭绷得笔直,兀自还在颤动不已。
秦霄看着那野蛮人不屈的眼神,心中也是一阵长叹。这个倔强的野蛮人让秦霄生出了一丝恻隐。离乡背井失去自由,还要受尽虐待,这种遭遇,不可谓不凄惨。
“小子,你干什么?”汉子见秦霄扯住了皮鞭,一脸阴沉的喝问道。
“这位大哥,可不可以暂且住手,你这样再打下去,估计真要把他打死在这里了。”秦霄皱了皱眉,作为一个有众生平等思想的人,秦霄对于这种奴役的行为并不是很赞同。只要是生命,都有自由的权力。
“他是我们捕获的,要怎么处置他,还轮不到你这毛都还没长齐的小子来管!”那汉子见秦霄一副寒酸的打扮,也完全不买账。
“你是什么人?我野灵不需要你们这些虚伪的人类来帮助!”意想之中的沉重皮鞭没有落到身上,那野蛮人也抬起了头,见到秦霄这个不速之客,也一脸倔强的说道。
“看见了吧?你为这些不懂感情的野兽不忍,他也未必会买你的账!”那汉子摇了摇头,也嘲笑道。
“活下去,难道不是你心里正在想的事吗?”秦霄微微一低头,看着那野蛮人淡淡道。
“你不是天地所生,你是你父母所生。你的命运,也不是生来就是奴隶,你应该有你自己的自由。对于这些,难道你不渴望吗?”
秦霄淡淡的话语,让周围的围观者都陷入了一阵沉默,现在这个不起眼的年轻人口中的话语让他们都有点不理解。
“那小子,你在那里胡言乱语说什么呢?他只是个野蛮人,多余的同情心,完全就是不必要的!”
“他们的种族,和我们人类本来就有不共戴天之仇,收起你那泛滥的同情心,就算是好心,也要分清楚对象。”
“快让开,这种卑微的生命,就让他淹没在这灰尘中吧!”
短暂的沉默过后,周围的人都不遗余力的嘲笑起了这个多管闲事的小子。不过秦霄的神色变都没有变一下,只是定定的注视着那野蛮人的眼神。
离乡背井,没有人比他这个穿越的人更明白其中的滋味。失去亲人朋友,秦霄也经历了不止一次。被强势压得抬不起头,也正是秦霄现在站在这个地方的根本原因。既然也同为有智慧的生物,秦霄相信,这个野蛮人也有这样细腻的感情。
秦霄自问不是一个胸怀天下的人,在家乡的时候,独善其身都做不到。试问一个自己生活都过不好的人,还有多余的心情去关注其他事么?但是现在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虽然经历了很多苦痛,但是总算是能立足在这个世界上了,看到这个野蛮人的遭遇,秦霄不由自主升起了同病相怜的感觉,仅此而已。
蹲坐在秦霄肩膀上的西西,此刻一双彷如会说话的眼睛也略带同情的盯着那名为野灵的野蛮人。野蛮人是丛林的儿子,他们尊爱丛林,就如同尊爱自己的母亲,他们一般不和魔兽为敌,很多魔兽看到他们,都会有亲切的感觉,就如同这只不入流的雪狐一般。
和秦霄注视了良久,那野蛮人眼中的血红渐渐的回复到一片清澈,没有人不留恋自己的家乡和亲人,他也不例外。这个野蛮人还很年轻,不过也就是四十岁而已,对于有四五百年漫长生命的野蛮人来说,他不过只是刚刚成年而已。想到那片魂牵梦萦的丛林,这个倔强的野蛮人也低下了脑袋。
看到这种变化,秦霄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没有人不想活下去,不管是这个野蛮人,还是他自己。
“小子,你到底是让开还是不让开,若再继续胡闹,不要怪我不客气了!”那汉子骤然喝道,押运这个野蛮人本来就令人不快了,再遇上秦霄出来多管闲事,他那本来就不耐心的情绪也是被消耗殆尽。
“这位大哥,刚才听你说,你是打算要把他卖掉是么?”秦霄抬起头,夷然不惧的和那汉子对视着,淡淡的问道。
“是又如何?”那汉子一把扯回了皮鞭,一脸奇怪的看着秦霄。
“不知道你准备要将他卖个什么价钱,如果合适的话,不如卖给我怎么样?”秦霄咧嘴一笑,轻声说道。
“小子,再劝告你一次,不要在这里大发慈悲,野蛮人都是一些不服管教的野兽,就算你买回去,也驯服不了的。况且这个野蛮人的实力并不是你能够驾驭的,稍不注意,就会有危险的。”那汉子也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人,只不过是因为这个野蛮人和他的部落,让自己的几个战友失去了生命。这个汉子把他拖来当作奴隶卖了,不过也是为了要安抚那几个弟兄的家人。如果不是这个原因,恐怕这个急性子的汉子早就下杀手将这野蛮人抹杀掉了。
“无妨,多谢大哥关心了,这个嘛,我自有分寸。卖到哪里都是卖,也省得坏了你的心情,不如就卖给我吧。”秦霄点了点头,笑嘻嘻的说道。
第四十四章 放生
看着秦霄坚持的眼神,再看了看那野蛮人变得莫名的表情,那汉子收起了皮鞭,叹了口气道:“既然这样……那就将他卖给你吧!”
见那汉子答应下来,秦霄高兴的点了点头。周围的人都觉得这个小子是疯了,为了一时的冲动,花些不值得的钱完全不值得。野蛮人和兽人奴隶很少有人去购买,这两个种族的人都很蛮野,想要驯化几乎是不可能的。
“野蛮人奴隶并非是特别受欢迎,也卖不出什么好的价钱。”那汉子再度叹了口气,缓缓道:“既然你执意要买,那就三百个金币吧,这个价格我回去也好和兄弟们交差。”
这个价格,明眼人都知道,这个汉子没有乱说。但是,在启元西大陆,十个金币就足够让一个三口之家一个月衣食无忧了。三百个金币对于平常人来说,已经算是很大一笔钱了,还好,秦霄是个炼药师,而且是个高产的炼药师,这些钱,并算不了什么。
“三百金币么?”秦霄摸了摸鼻子,淡淡的笑了笑:“既然大哥也是耿直汉子,那么,我给你五百个金币。”
既然不差这点钱,秦霄也不是小气之人,爽快的从储物戒指里面取出了五百个金币。海老先生留给秦霄一千多的金币,瞬间就缩水了一半。不管怎么样,秦霄觉得值得,做件善事,并没有多少的概念。
围观的众人一阵议论,没看出来这个穿着这么寒酸的年轻人竟然如此有魄力,三百个金币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要是他们知道了这个年轻人手上还有无数价值千金的疗伤丹,不知道会惊讶成什么样子。
看着秦霄丝毫不做作的神色,那汉子也接过那几个装满了鼓鼓囊囊金币的袋子,看都没看,就放进了怀中。他也是见过市面的人,和秦霄的距离这么近,他自然是注意到了,这个穿着麻布长袍的年轻人,刚才是从手上那枚储物戒指中拿出来的金币。
储物戒指是什么东西?那是身份的象征,能有这种东西的人,能是简单人物么?从怀里摸出了一块玉片和一把钥匙,汉子丢给了秦霄。
“这是承载这野蛮人契约的玉符,还有他身上的锁链钥匙,你自己妥善保管。虽然你心地不错,但是你刚才也看到了,这个家伙并不见得会领你的情,不要一时大意被他伤了。”那汉子好心的提醒了一句,便是转身大步走了,头都没回。
看了看手中的那契约玉片,莹白如玉的玉片中有一个殷红的印记,和野蛮人额头中心那古怪的契约符文一模一样,还在如同血液一般缓缓的浮动,看得秦霄啧啧称奇。轻轻扶起了那野蛮人,秦霄看着那遍体鳞伤的身体,也是忍不住一阵唏嘘,还好这野蛮人的体格异常壮健,个头比自己都要高出半个头,要是换作其他人,估计早就被硬生生打死了。
“怎么了?你以为你装作好人,买了我,我就会心甘情愿为你效劳么?野蛮人,是不会屈服于你们人类之下的!就算杀了我,也别想我会成为你的奴隶!”野灵扭了扭身体,甩开了秦霄的手掌,丝毫的感激都没有。
“我也不需要你这种跟班,不过,要是你还念着自己的家人,现在最好是跟我走。”秦霄淡淡的说了一句,便是带头走出了这喧闹的人群。
略一迟疑,那野灵也蹒跚着跟了过去,和一路走来的那些人类相比,这个人类算是有点点特别。至少说,他的眼神中没有明显的仇恨,看待自己的眼光,并不让野灵反感。
从路边的道路买了一身宽大的斗篷,秦霄给野灵套在了身上,至于他身上那些锁链和镣铐,秦霄暂时没敢给他解开。毕竟这里还是城里,要是这野蛮人真的大闹起来,也是个麻烦。
走了半天,方才走到了城门外,秦霄站定了脚步,看着城外广阔的平原,轻轻的吐了口气,因为有铁炉关的存在,这康郯城平时的防卫也不是那么森严。
“你带我来这里,是有什么用意?”野灵看着这城外广阔无垠的世界,心中也是泛起了丝丝涟漪,从被那佣兵团捕捉回来之后,自己就没有在奢望能看到这般风景了。
秦霄也不说话,只是动手解开了野灵身上厚重的铁链。以秦霄对气息的感知能力,也完全不知道这个野蛮人的具体实力,刚才不在城里放开他,是害怕他狂性大发自己压制不住。
“你……”感受到身上的束缚松开了,野灵活动了一下僵直的身躯,身体四处的麻木疼痛都好了不少。
“不要伤人,你自己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吧,从这城外,应该有办法到无尽丛林的,你自己小心一点。”秦霄淡淡的说道,用手指了指无尽丛林的方向。
“你要放我?”野灵骤然一睁眼,一双眸子死死的盯着秦霄没有丝毫起伏的脸颊。花了几百金币把自己一条命买来,这个人应该目的也不会那么单纯,这是野蛮人心中的推断。他不是傻子,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说不定这只是这个年轻人的一种手段。
“这契约的玉片,捏碎了应该就解除掉契约了吧?”秦霄从怀里摸出来那汉子交给自己的契约玉片,手上微微一用力,那玉片便瞬间破碎。一股无影的波动也从秦霄手中散开,如同波纹一般荡漾出几个涟漪便是散入空气之中。
随着这一举动,玉片上的符文和野灵额头正中的契约图案都缓缓消散。这奴隶契约是野灵被捕后强制签定的,这种契约对于被契约的人,有很强的束缚力,要是拿着契约的人用一点小手段,就可以彻底抹杀掉奴隶的生命,甚至灵魂。
对于这种玄奇的东西,秦霄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却很为不屑。靠这种东西去束缚其他物种的生命,太过于残酷了。这契约一旦解除,也就意味着野灵正式回到了自由的身份。
“走吧,不要再被抓住了。”秦霄叹了口气,拍了拍野灵的肩头。
“你是什么意思?想要玩我么?”野灵骤然从这种奴隶的身份变回来,受契约压制的能力也恢复了过来,一把便是抓住秦霄胸前的衣襟,毫不费力便是将秦霄提到了身前。
“说清楚,你到底有什么用意?我野灵才不会被一个人类玩弄!”
野蛮人声嘶力竭的吼叫让秦霄微微皱了皱眉,肩膀上的西西也一阵龇牙咧嘴,仿似在斥责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
“不过是看你和我的遭遇有点相似,我出手帮你一下,至于有那么多不清不楚么?”秦霄在野灵身上一按,雄浑的力量顿时爆发,没费什么功夫便挣脱开了那双大手。
这段时间受的伤很重,野灵嘴里顿时溢出一股白色的血液,一双眼睛犹自不敢置信的望着这个毁掉自己奴隶契约的人。
“真不明白,你们野蛮人都这么倔么?”秦霄又一脸古怪的摸出一颗疗伤丹,丢给野灵,如果不是想到这家伙那蛮野的性格,秦霄还真想骂他两句。
“这是什么?”野灵接住那粒丹药,人类丹药的传闻,也曾有过听闻,但是野灵没有真正的见过。
“不知道你的体格和我们有什么差别,但是应该也会对你的伤势有点帮助。”秦霄摇了摇头,转身便走回了城里,也不再和这直脑袋的野蛮人多说。
呆愣了半响,一阵清风吹过,野灵回过神来的时候,秦霄都已经不见踪影了。将手中带着香味的丹药服下,一阵阵温和的药力轻轻的拂过体内的经络和肌肉,就连体表的伤势都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这下,野灵肯定了,自己是吃了那传说中的丹药。
本来都快要死了,遇见一个莫名其妙的人类,不但把自己救了,还就这样简单的把自己放了,就算野灵再怎么执拗,此刻也明白了自己是真正的获救自由了。
“好古怪的家伙,我野灵竟然也有受人类恩惠的时候。这件事,我记下了……”看着秦霄走远的方向,好半响,这个高大的野蛮人也微微低了低头。野灵这个举动,恐怕是野蛮人有史以来第一次对于人类低头。野蛮人并非是不懂礼仪而被称为野蛮人,只是因为他们就如同远古的部落一般,没有融入人类的文明世界而已。
野灵将头上的斗篷拉得紧紧的,也明白了秦霄为什么要买件宽大的斗篷,自己独特的外在这里确实容易被认出来。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