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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堡之心+外篇(精效版) 作者:慎独行(起点vip2013.2.23完结,种田、英雄无敌)-第2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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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这句话,北境的骑士们纷纷回到自己的房间之中,然后把房门和窗帘都紧紧关闭起来,阻挡住一切好奇的视线。
  李维低着头,急匆匆的穿过美人鱼酒店喧闹的大厅,来到了人来人往的繁华街道上,顿时感到四面八方都是无垢者派出来的眼线。虽然这其中肯定有他的错觉,不过那个在二楼阳台上纺织的中年女人,那个扛着货物蹒跚走过的脚夫和那个懒洋洋倚靠着墙壁的士兵都立刻向他看了过来。
  李维向他们露齿一笑,让那几个人都忙不迭的移开目光,随后年轻领主加快脚步,汇入菲尔梅耶熙熙攘攘的人流当中。
  第62章 城堡之心、筹划排场
  李维脚步迅捷的在菲尔梅耶拥挤繁华的街道上穿梭,兜帽低垂,将大半个脸遮挡起来,他的穿着与随处可见的冒险者无异,然而这并不足以蒙蔽不眠之眼的视线。无需回头查看,李维就很清楚自己一直被人跟踪。
  脚下的街道笔直通往菲尔梅耶的南门,也就是通常被称为绿狮子门的地方,十年前那次魔灾中,亚瑟王七铁卫之首的天骑士欧西里斯斩杀魔军统帅,建立不世功勋之后,就是穿着绿狮子铠从这座大门回归光耀之都的,绿狮子门也由此得名。
  前方有几个杂耍艺人正在进行各种表演,其中一个赤裸着上半身,露出满身结实的肌肉,绕场行走,不时抬起头,向空中喷出一团赤红色的烈焰,引得围观的市民发出阵阵惊呼;另一个踩着两根足足有两米左右的高跷,披着一件格外长的袍子,乍看上去好像是个三米多高的巨人,手里还耍着三把银光闪闪的飞刀;第三个艺人则是弹着鲁特琴说笑逗趣,活跃气氛的同时,也在向那些观众收钱。
  李维从那群观众的中间挤了过去,途中还将一只伸向自己口袋的手打开,那个想要偷窃的男孩骨瘦如柴,手被打开后就熟练的抱头蹲下,等待着一场暴风雨般的踢打。然而这场暴风雨来得太迟,几分钟后他惊讶的睁开眼睛,发现那个冒险者打扮的人连背影都已经快要看不见了。
  绿狮子门大大敞开着,一小队身披金色战袍的王都守卫手持长戟,在大门两侧维持着秩序。他们的头上是一道用上等精钢打造的铁闸门,缠着粗长绳索的绞盘就位于这些守卫触手能及的地方,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最多半分钟时间,他们就能将重达数千公斤的铁闸门放下,封闭绿狮子门。
  一队身穿铁蓝色铠甲的骑士远远驰来,最前面的那位骑士高举一面绘有黑色三角形徽章的大旗,旗帜很旧,后面的飘带已经残破,然而在空中飘舞的时候,却有着一种独特的狰狞味道。
  “魔山家族家主格雷果·克莱门农伯爵驾到!速速回避!”
  那位骑士厉声高呼,“格雷果·克莱门农伯爵驾到!速速回避!”
  那群骑士迅速接近城门,而且没有一点减速的意思。
  王都守卫们急忙勒令行人向道路两边闪避,让这群跋扈的骑士先行通过,李维也随着人群一同避让,当那面黑色三角大旗通过城门的时候,年轻领主突然感到心里有什么微微一震,抬起头来向大旗后面看去。
  魔山家族大旗后面跟随着足足三十多名骑士,但是只有两个身影真正烙印在李维的眼帘中,久久难以磨灭。其中一位骑士的身材出奇魁梧高大,骑着一匹与北境黑魇相比都毫不逊色的高头大马。他穿着一身铁蓝色的厚重铠甲,除了右胸口一个黑三角徽章外,这套铠甲上没有任何装饰,而且有着长期剧烈使用过的痕迹,看起来比他身后的那些骑士还要简陋。两把双手巨剑佩戴在骑士的两侧肋下,与他那雄壮魁梧的身材相比,看上去简直和普通人腰间的长剑无异。
  另一位骑士则是这些人里唯一没有穿着铠甲的,他穿着一身贵族礼服,外面披着一条贵族骑士们平时喜爱穿着的长披风,颜色犹如死神的斗篷一样漆黑无光,只有领口和袖口翻出血红衬里,上面用金色丝线绣着许多精巧的图案。这套精美的贵族礼服配上这名骑士年轻英俊的面孔,如果仅仅是看外表的话,可能会被误认为是一名穿袍贵族。但是李维却感到背后升起一种冰冷的战栗感觉,与那位号称黑色死神的魔山伯爵格雷果相比,这位骑士恐怕是更加可怕的对手!
  或许是察觉到了李维的目光,那名骑士突然转过头来,宛如琥珀一样金黄色的双眸中射出凌厉如刀的目光,朝着李维所在的方向看来。
  李维急忙低下头去,避开目光相互接触,这名骑士身上独特的气息让他有种熟悉的感觉,然而年轻的领主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曾经在那里见过。
  这样的相貌和气质,如果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话,怎么也不应该一点印象都留不下啊?除非是……
  一个可怕的念头闪电一般划过李维的脑海。
  “这个人就是在前往腐灭沼泽的时候,从薄暮森林里感觉到的那位神秘骑士!”
  他在心里发出无声狂啸,“难怪那些盗贼能够截杀王国使团!原来是魔山家族搞出来的事情!”
  想到这里,李维只感觉到心中一片冰冷,似乎有什么可怕的阴谋正在发生,而他虽然已经卷了进来,却依然摸不到任何头绪。
  “托马德,你在看什么?”
  黑色魔山旗帜后面,身材高大魁梧的格雷果·克莱门农伯爵发现了身边骑士的动作,粗声粗气的发问说。
  “吾感觉有人朝吾等投来目光。”
  被称作托马德的那名穿着贵族礼服的骑士收回目光,简单的回答说。“不过这或许是吾的错觉。”
  “即使不是错觉,也没有关系。”
  身材魁梧的魔山伯爵格雷果目光冷冷的向周围一扫,“这个地方的探子和眼线,恐怕要比铁岩城的老鼠还要多,如果有什么家伙胆敢找麻烦的话,直接宰了就行!”
  说完这句话,魔山伯爵仰起头来发出一阵粗野的大笑,随后策马向着前方街道飞驰而去,那些家族附庸骑士紧随其后。
  目送着魔山家族的骑士们渐渐远去,李维暗暗松了一口气,急忙跟随着人流一同走出绿狮子门。
  那两个探子足够敬业,一直走到绿狮子门前才迟疑的停住脚步,面面相觑起来。在他们所做出来的种种预想中,绝对没有李维突然离开菲尔梅耶这一种可能,现在如果继续跟踪的话,城南可是一马平川的平原,即使是偶尔有些树木,也不可能遮挡住跟踪者的身体。想到李维那个“终结魔灾的英雄”的称号,那两个探子的脸色都跟结了块的酸牛奶一样难看。
  “我回去向监察者大人汇报,你跟上去,看看目标究竟想要去什么地方。”
  两名探子中年纪较大的那个说。
  “目标可是危险得很呐……”
  年轻的探子抱怨着,却不敢违逆年长探子的吩咐,只好苦着脸从绿狮子门走了出去,随后他的表情就呆滞了。
  李维最多不过提前几分钟出城,然而现在无论是视野的哪个方向,都是一眼就可以望过去的平原和低矮丘陵,然而在出城的人群当中却失去了李维的身影,而且消失得非常彻底!
  这些探子并不清楚,李维从光耀之都的绿狮子门走出去之后,就立刻使用传送术前往城堡之心。现在就是精通时空魔法的大魔导师前来查看,也只能感觉到一丝尚未完全消散的微弱时空魔力波动,而没法去追寻李维的行踪。
  城堡之心的主体与几个月前相比变化不大,依旧是第二次进阶之后的淡红色砂岩城堡,不过城堡周边的土地进一步开垦了许多,田庄农舍一直延伸到视野的极限,似乎都快要抵达远方的雪山脚下了。一大群狮鹫发出清越的鸣叫声,在鳞次栉比的高塔尖顶中间盘旋,巨型土元素摇晃着笨重的身躯,正在搬运着大块大块的石料,和炼金生命们一起建设另外三座雄伟的祭坛。
  迪什先生熟悉的身影站在大地祭坛脚下,用木雕手杖在地上指指画画,似乎正在计算着什么。咒世黑日静静地站在他的身边,低头观看,星辰铁巨剑的剑柄从背后露出半截,上面缠绕的符文布条垂落下来,在微风中轻轻晃动着。
  “迪什先生,史顿骑士大人。”
  李维打着招呼快步走近,“劳尔大公阁下使用最高等级的黄金请柬,邀请我参加在他府邸举行的宴会,但是休斯男爵……”
  咒世黑日举手示意李维安静,然后拉着他向旁边走开几步,“李维,这些情况我们都知道了,礼物方面完全不是问题。现在迪什大宗师正在设计的是一辆从来没有出现过的马车,即使是传梅里斯特家族重新修复那辆传说中的炼金马车,也未必能够与这辆相比。”
  “这不是什么全新的设计,只不过是把曾经很难实现的想法重新拿出来罢了。”
  迪什先生的苍老声音传来,随后他直起腰,满意地打量着地上的那些符号,“运用炼金法则中的造化万物直接创造的话,消耗太大了,好在时间还有不少,城堡之心的魔法塔和铁匠铺全力开工的话,应该没有问题的。”
  “这样一来事情就解决了。”
  李维兴奋的挥了一下拳头,“无论那位劳尔大公阁下怀着什么目的,一辆神奇的炼金马车肯定能够碾碎他原本的判断和策略。”
  咒世黑日看着那堆除了迪什先生之外,谁都看不懂的线条和符号,“老迪什,看你的这个设计,好像是为了模仿某些古老家族的排场做准备吧?”
  “如果是古老家族排场的话,还少几样东西。”
  迪什先生捻着雪白的胡须,表情神秘的说。
  “你就别卖关子了,老迪什,不然我就拉着李维先躲开一会,看你到底想说不想说。”
  咒世黑日做出拉着李维要走的动作,让迪什先生只能苦笑着摊开双手。
  “好吧,好吧,我这就说。”
  迪什先生竖起一根手指,“第一,古老家族必然会有家族纹章,而且不能凭空生造,也不能恰巧和尚存于世的那些家族雷同。”
  “这个问题我可以解决。”
  咒世黑日露出思考的表情说,“史顿家族其实就是一个传承古老的家族,历史甚至可以追朔到黎明战争之前,不过几百年前就已经衰败了,只剩下少许几个分支。”
  “您过去可从来没对我们说过这个。”
  李维对咒世黑日抱怨说。
  “那么这个问题解决了。”
  迪什先生的手指变成了两根,“古老家族的子弟还需要一位强大的剑术老师,同时也作为随行保镖保护他的安全,这一点,史顿骑士你也可以胜任吧?”
  “很乐意,但是我需要能够压制住亡灵气息的东西,最好是魔法炼金装备。”
  咒世黑日点了点头说,“不然如果有人试探我,只要一出手,那股强烈的亡灵气息泄露,恐怕要把整个光耀大圣堂的所有牧师都给吸引过来。”
  “这种东西对我来说并不困难,我在伪装腓特烈大师的时候,正好一次制造了好几个。”
  迪什先生说着,掏出一枚用骨骼雕刻的白色指环,丢到了咒世黑日的手心里。“这东西设计中主要是用来压制魔法中的亡灵气息,虽然也可以压制斗气中的亡灵气息,但是效果要差一些,而且承受力也有极限,用起来要小心一些。”
  “承受的极限是多少?”
  “在你不压制自身力量,全力战斗的情况下,大概可以承受十分钟左右。”
  迪什先生解释说。
  “十分钟,那足够了。”
  咒世黑日满意的点点头,脱下铁手套,将白骨指环戴在里面。
  “现在就剩下第三个问题了。”
  迪什先生竖起第三根手指说,“还需要一名知识广博,经验丰富,而且还熟悉古老家族礼节的老管家。”
  “这个可不好找。”
  咒世黑日皱起眉头说,“我的老朋友马汀倒是一个好人选,可惜他已经去世了……对了,用城堡之心的力量,是不是可以让他复活呢,就想复活我一样?”
  “很抱歉,这不可能。”
  迪什先生耸耸肩膀,“马汀骑士的力量勉强够格,但是他的灵魂当时已经十分虚弱了,即使是强行纳入城堡之心,也会因为灵魂力量的衰弱而破碎掉,最后就只能制造出一名带有少许马汀骑士破碎记忆的炼金生命来。”
  “这样的话,老管家的人选就只有一位了。”
  咒世黑日口气轻松的说。
  “是谁?”
  “就是你啊,老迪什。”


  第63章 准时赴约、华丽阵容
  一辆轻便马车如同水鸟一般轻盈地掠过王都菲尔梅耶的街道,除了挂在两匹纯血马脖子上的铃铛发出的清脆敲击声之外,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这简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因为菲尔梅耶的街道虽然宽敞,但是几百年来的使用也在它用石板铺就的路面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其中有一部分甚至深达数公分,马车通过的时候,出现剧烈的颠簸和响声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然而这辆马车的确与众不同,车身即使是在最糟糕的路面上行驶,也没有出现什么颠簸的感觉。而且那两匹拉车的纯血马的步履异常轻盈,仿佛并不是拉着车在跑,而是拉着车在飞一样。
  如果这一点只有比较细心的人才能发现的话,这辆马车的奢华就是每个人都可以很清楚的看到的了。车身采用的是一种叫做金刚檀木的名贵木料,这种木料最为珍稀的地方不仅仅在于它价值高昂,堪比同等重量的白银,而且拥有非常优秀的魔法防御力,坚固程度也远远超过普通的钢铁。即使是以矮人铁匠精心打造的刀剑砍上去,也只能留下微不足道的一点划痕。
  因为这样的特性,所以金刚檀木的加工困难程度也和它的高昂价值同样知名,即使是制造一面小盾牌,也需要几名工匠连续一两个月的辛勤工作,一辆用金刚檀木制造的马车?在这辆马车出现之前,就是连国王陛下都没有这样想象过。
  马车的左右分别镶嵌着两枚金属徽章,除此之外,马车外表没有其他更多的装饰,但是光是这两个徽章就足够令熟悉贵族纹章学的人大吃一惊了。左侧的徽章是一只兼具雄狮和雄鹰特征的独特猛兽,展翅翱翔的姿态惟妙惟肖,甚至有一种随时可能从车门上猛扑下来的感觉;右侧的徽章是一把造型精美的宝剑,上面缠绕着常春藤和荆棘玫瑰。这两枚徽章的外形都呈现出盾牌的形状,稍有纹章学知识的人就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这辆马车的主人是一位手握大权的一方领主,建立过野战功勋。
  制造徽章的金属并不是通常使用的黄铜,甚至也不是那些豪门贵族喜爱炫耀的黄金,而是一种色泽非常细腻、犹如流水的银白色金属,不过只有最没见识的人才会把这种金属当成是质量不好的白银,实际上从那种独特的色泽就可以辨认出,这两个徽章都是用被称为“大地的恩赐”的魔法金属——秘银锻造而成,而且纯度极高。
  跟在马车后面策马疾驰的十几位随从都穿着笔挺的骑士便装,一个个表情冰冷,腰间悬挂着佩剑。那可不是王都贵族们通常佩戴的细刺剑那类装饰品,而是真正能够在战场上砍杀的重家伙,虽然这些人没有穿着骑士铠甲,但是那种杀气腾腾的感觉却没有丝毫减弱。
  看着这队人马离开美人鱼酒店,迅速朝着西城区的方向前进,酒店附近的眼线们一时有些不知所措,紧接着好几只传送讯息的鸽子腾空飞起,向着不同的方向飞去。然而几乎是同一时刻,激烈拍打翅膀的声音从天而降,一批个头惊人的大乌鸦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一面哑哑大叫,一面向着那些鸽子恶狠狠地俯冲过去。
  尖叫声和振翅声充满美人鱼酒店周围的天空,白色与黑色的羽毛纷纷落下,不少行人都惊讶的停下脚步,抬起头看着空中这难得一见的场面。
  这些鸽子虽然受到过递送讯息的训练,也熟悉规避从地面上可能射出的箭矢,但是可没有人想过要训练它们抵抗同样长着翅膀的敌人。腐灭沼泽特产的大乌鸦既聪明又胆大,即使面对雄鹰和秃鹫也敢于拼斗,它们的体型远远比鸽子要大,而且也要强壮和凶残得多,空中的战斗几乎是在一开始就已经结束,信鸽的哀鸣极为凄惨,不过迅速零落下来,很快这些长着洁白羽毛的鸟儿就连同它们所要递送的信息一起,填充了大乌鸦们饥饿的肚子。
  经此一耽搁,能够跟上那队人马的眼线已经所剩无几,而且差不多都已经顾不上暴露身份的危险,拼命向前狂奔。然而即使是这样,他们依旧被那队人马甩的越来越远,最后只能无奈的看着马车和骑士们绝尘而去。
  劳尔·亚当斯大公的府邸位于王都菲尔梅耶的西城区,是一座高大方正、而且坚固无比的城堡型建筑,与灰烬堡垒守卫下的王宫遥遥相对。这里曾经是亚瑟一世在菲尔梅耶所建立的第一座堡垒,也是当初几代亚瑟王的王宫,但是作为军事堡垒的价值要远远高于作为王宫的价值。筑城王亚瑟九世建成现在那座王宫之后,毫不留恋的搬迁进去,将这里作为王室其他重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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