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别注意,也不会有人注意到这两名从鼎丰馆里走出的客人。
不过,一个最近日子过得很不得意的人,却注意到路过的大帅哥,小红公子。这一阵子,他每天不知道想像了几次小红公子的後庭花。从见到他的那一天起,每一天,他都想个不停,想到连祝布那个倒楣小伙的事情,都顾不上,也记不得了。
该死的,就是这个清秀美男子的出现,使得杜英豪疏离了他,接近一个月的时间,他不但没办法跟杜英豪说上一句话,还被杜家人当流浪狗一般,见着了就往外驱赶。他杜虎逞凶斗狠了一辈子,就没过上这麽窝囊的日子。不由得他不变成小鸡肚肠,对小红公子整天牵肠挂肚。
私底下。他到处打听有关小红公子的生活习惯、社会关系等各种相关资料。却只得到小红公子成天追在冰斗社的圣女,柳定定身後,三步不离的讯息。
於是,杜虎连带着柳定定也盯上了,成天想着怎麽给这两人找麻烦。偏偏柳定定从那一天走进了鼎丰馆之後,足不出户,就算他想背後打阴棍,都找不到人。至於闯进去这间传说有不少阴人机关的鼎丰馆作乱。他却是不敢的。
明面上,鼎丰馆是杜长老罩着的地方。他能得罪冰斗社,但他可不敢得罪杜长老这个地头蛇。以前。他能吃得开,也是因为杜长老的大公子给自己面子。现在,自己不但没有了面子。连里子都没了。谁见了,都不当一回事。
不过,杜虎有得是耐心,凭着以前捞来的好处,短时间里。吃喝也不成问题。他就等着找机会,阴上这两人一把,然後再捞一笔钱跑路。那一天,他可是见到的,光是送给杜长老的灵石和礼物,小红公子就拿上了他一百辈子也吃用不尽的份量。那麽。鼎丰馆这两个贱人,赚得肯定更多。
从大街上随意走过去的小红公子和柳定定自然没有注意到,街头一个小角落。这一对充满仇视的眼光。
“呼!一百甲好大啊!一个人吃多久才吃得完啊……”柳定定站在整齐的土陇上,充满灵气的各色作物,呼喊道。由於契约刚打下,田里耕作的农夫们还没得到通知,仍然辛勤地耕作者。这一片地属於公田。他们都是在田地义务耕作的农人。换取的是平时能够在更外围的取得足够大的田地耕种。对於情况多少有点了解的柳定定来说,此时心中并没有多少愧疚感。
“需要人手帮忙吧?这一百甲地你一个人忙得过来吗?”虽然对人类的农事不是很了解。但看着眼前农人的机械化动作,还有他们的行动效率,小红公子若有所感地问道。
“谁说只有我一个人,不是还有你,以及你那群小弟吗?来帮忙的人不能太多,赤阳、璧伽、雅歌,让他们遇而过来帮忙还行。其他,暂时还是不要让太多人见到吧!见到了,不太好,传出去了,我的小命更没保障。”听到小红公子的建议,她摇头表示否决。修真者种植灵药的方式,并不是太过繁琐。拍卖场明天就要开始进行拍卖,正好赶上去买一些灵药的种子,自己炼制一批出来,也能提升鼎丰馆的等级,现阶段鼎丰馆卖出去的高级灵丹,多半是客人自备材料上面,交些加工费用炼制出来的。虽然透过引丹聚灵的方式,自己苛扣下不少丹药,总比不上材料充沛,想炼制什麽,就炼制什麽爽快。
有些药材,年份低了,只是低价货色,但若是年份能达到六千年以上,却也是好东西了。药性整个能提升几个等级。价格更是连番上涨。
“真的会有定定主人说的那麽神奇成长速度?”倾听过柳定定梦想的小红公子,智商有点落後人类的脑子,还是能判断出这种事的可能性几近於无。
“嗯!说不定比我想像的更为神奇,我现在也只是预估。很久以前,有过试验。只是那时,我没有太过在意。修真之人,不能贪图口腹之慾。这是我们那里的修真者,时常挂在嘴上的说法。所以种出来的东西,我自己吃一点,其他都分给邻居吃了……似乎,还吃出一点东西来,这……若是那样,我这东西还卖不卖呢?”柳定定似乎回忆起以往的一些东西。要是这些灵体人或灵体武者,有了修真者操控灵气的本事。这世界会不会也乱了套?
自己留下的雷羽商行,没有了自己补充的灵液,只靠仙土空间,不知道会不会没有办法把在做的事情持续下去?禁忌森林的人也都在仙土空间里,两边的人不会吵架吧?千头万绪的事,弄得柳定定自己都感到有些头痛。
“让他们都回去吧!不然,我们也不好办事。以後这些田地,我就要用阵法封锁起来了,只有小红你和红雷鸟部队们可以进来。说起来,你们红雷鸟的体质真是好到过头。我看冰斗社社民的成长速度虽然快,就是比不上你们红雷鸟。你可要好好教他们,不准他们干坏事。否则我饶不过你!”偏着头,柳定定想到了什麽,语重心长地说道。小孩子说话没什麽分量,所以出头劝离的事,也只能交给小红了。
等忙了一天,将附近都用绝杀迷踪阵法掩盖住时,柳定定才累得摊倒在地上,仰头看着天空,上下层的云絮正做着截然相反的飘动,彩光透过云絮,转折成不同迷离的色彩。
“好吧!那地里那些还没成熟的东西怎麽办?”拿出转让协议,将人驱散前又送了一些鼎丰馆出品的小礼物。小红公子没有花太久的时间,就转了回来。
“怎麽办?就让它顺利地成熟啊!可不能白白浪费了。去叫上你家小弟们,这大水缸的水,每一株都灌上一勺吧!”柳定定摆手间拿出一个比她身体体积都大上十倍的大水缸,还有许多小水桶。这小水桶略加巧力,就能使之半侧,方便舀水,也方便浇灌。“普通品种的东西,大概不用一日就能成熟了吧!有一年的时间可以使用这些田地,应该得去收集一些珍贵的种苗,明天你陪我去一趟拍卖行!至於这里,明天一早请雅歌过来采收吧!这段时间,得让鼎丰馆的管事们,多注意这方面东西的采购,以後普通菜色,却是不用买上太多了。”
小红公子没有立即做回应,招呼了跟随在附近的红雷鸟卫兵们,才回头说道:
“定定主人,你……一定有很珍贵的空间仙器。不然,没地方藏这麽多东西的。你应该是很有来头的人吧!”
“哪来的很有来头,这世间,就是说实话都会被人当谦虚,反而没人信了。我除了曾经在下界拜了一个很有来头的师尊,然後就被丢下一个人。整天忙忙碌碌地,就是照顾别人。连恋爱都没心思谈了,好似错过了许多……唉!不跟你说了!你有没有注意到,有一只小虫子混了进来了。他既然敢躲在绝杀阵法里,就别让他再出去了。但也别让他污了这片土地。”当人都净空之後,多余的灵体存在一时变得显眼起来,不由得柳定定和小红公子不去注意。
“是杜家那个人,我以前在杜家见过。你想怎麽处理?这个人不是好人呢!”小红公子不在乎杀一个人,只是不想替柳定定惹来麻烦。
“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说法,万物本来无善无恶,是後天的影响和际遇,才出现了善恶的分别。若我们让他脑子出清,教会他一些基本种植的技巧,放他在这里专门看守这块田,你觉得如何?”柳定定出了一个主意。
“这工作我不会做……太精细了,没有直接了解来得爽利。”小红公子摇头道。
“这世界,欠了,是要还的,还是少造点杀孽吧!我来做吧!以後,他就叫小傻了。偶而,你教教他做人教事的道理,别再让他变坏了。希望,人真的没有天性就是恶的。否则,也不能留他了!”
☆、第四十二章 抢新郎
人站在不同高度,视角就不同。站在飞扬国萧家的角度,灵界风起云涌,尽在眼中。谈笑间的话题都是天下英雄。
站在柳定定的角度,什麽灵界大势那与她无关,她只顾的上眼前之人,眼前之事,苦苦挣扎,以求让自己和身边的人过上更好的日子。
飞升灵界之後,霸天也曾经想以一己之力,飞临福南仙界,破开封印,将师父和那个始终忙忙碌碌的女孩拯救出来。不过,他很快就认清处现实,脚踏实地的在灵界飞扬国生活起来。没有特殊靠山和本事的他,只能凭藉着他优异的天赋,一步一脚印地行走,并且小心奕奕地防止自己在弱小的时期,就被不小心经过的强者踩死在路边。
为了生存,他甚至当过一阵子牧兽人,然後他被一个本土修真女看上,从上青云直上,有了充足的修真资源,开始了修行快速突破之路。
只是被逼得走上洞房花烛的这一天,他却产生了一股逃离的冲动。当然,这只是冲动,很难付诸实践。修真千金女似乎早就查觉了他的逃婚倾向,在他身边布置了很多安全措施,只等着有一天能跟他双修,白头偕老。
被人逼婚到这种地步,着实令霸天哭笑不得,自己什麽时候,有这种让女人倒贴的身价,那当初,自己怎麽会单身那麽久,把自己给一个面貌普通的小女孩送上门去当保镖,人家还推三阻四的。
不过,说实话,虽然自己的前途掌握在女方家的手上,他还真不想结这个婚。不是因为这女孩不够美,不够温驯。他讨厌的是女孩的不择手段,还有威逼。没有感情基础。又如何能相伴修真的无数岁月呢!这又不是一夜情。这女孩还是一个醋缸子。娶了,他连在外面一夜情的机会都没了!身为男人,还有比这更窝囊的吗?
“喂!我娘说你认识她!”当霸天被迫穿上新郎袍,走在迎亲的路上时,一名男孩身着品级极高的修真服饰出现在迎亲队伍中间,直面着新郎官问道。
这句话问得莫名其妙,人也出现的莫名其妙。但是男孩手上举着的通行令牌,令所有的人不敢对他做出任何举动,只能伏地下跪,听候指示。包含新郎官本人。也只得依照灵界规矩,金膝着地。只是他心里投诉着,老大。你问话也问清楚一点啊!想找谁,我带你去找。任何人都无所谓。至於等着他的新娘,他真心不想去掀她的头盖。
“她?指的是谁?”他还是忍不住心动地开口问了。
“柳定定!据说是叫这个名字!”男孩以略带犹豫的语气点头说道。
“哦!我认识她……”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霸天一时心潮起伏。算起来,她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了吧!看来只能以身相许了。
“那太好了。带我去见她吧!”说完,小男孩根本不管霸天原本在进行什麽工作,拉着穿着一身大红袍的霸天,就离开了迎亲队伍,走入小巷,左弯右拐地。很快地就见不着人影。
趴在地上的迎亲队伍,只能看着地砖乾瞪眼,研究起地砖的花色。一直到最後。听不到任何声音的媒人开口说道:“我们可以起来了吧?这新郎官都跑了,我们怎麽去迎亲?还是派个人去新娘家通知一下,新郎被萧家大老绑架了!”
一直到走得很远很远,远到离开了飞扬国,又离开了甘棠国。再离开了丰滨国,远离了中央国度。外围国度,买了一辆兽车,不再搭乘昂贵的传送阵之後,他们就彻底迷路了。
其实一开始周游列国时,他们也不能算走向正道,因为不只是小男孩萧廷谦,连大男人霸天都不知道,他们所要寻找的柳定定在哪里。直到有一天,他们在酒楼吃饭时,听到邻座谈论的话题,霸天产生了一种熟悉的感觉,他们才坐传送阵到最近的地点,改买兽车,往北冰原前进。
但两名在灵界没出过远门的豪奢份子,很快地被盯上了。萧廷谦的全部家当,都被抢了。连带着天天吃萧廷谦的霸天也没东西可以吃了。
为了吃上点灵肉,两人走向荒郊野地,无奈实力太过弱小,一转眼,兽车竟然被黑吃黑了!
眼看着气温愈降愈地,两名迷路的大小男孩,悲催地寻到一块田地,拔起根茎类的食物,就开始生啃起来。
“怎麽办?我们到得了晶山镇吗?你说她人很好,那她会包养我们吗?”小男孩历经了苦难後,原本气势凶凶地准备去兴师问罪的心理,突然淡了很多。想起霸天与柳定定是旧识,眼巴巴地问道。他真的饿坏、冻坏,也吓坏了。他如今才元婴期的修为,跟一般成人打架都不见得有多少优势,走到这荒郊野外,只有逃给野兽追的份。至於什麽狩猎之类的以弱欺强的布设陷阱之类的技能,他更是完全不会。眼看着遇到的猛兽愈来愈多,也愈来愈强。这段时间,他已经哭上好多回。
“走,快跑!”
霸天没有回答他,拉着萧廷谦的手就飞快地往北方田地农密处,飞奔而去。经过最後几天的冒险,原本谨守上下关系的霸天,也变得不管不顾。只是男孩把他从婚姻的陷阱拉拔出来。在情理之间,他都不能对他置之不理。更何况,他也想找到柳定定。没想到,那麽弱小的一个女孩,竟然真的这麽快就飞升到灵界,那麽,师父应该也回来了吧!
身为底层老百姓的霸天,并不像萧家上层那般消息灵通,能知道城里发生什麽事,都已经算是关心社会消息,不很闭塞的那种人了。
刀牙兽,那弯长锐利的鼻刀,随着快速的奔跑,气势万钧地冲杀过来。霸天将萧廷谦横抱起来,鼓动全身灵力,快速奔跑着,不时放出一些最简单的法术,试图阻碍对方的速度。
然而,对方皮糙肉厚,竟然不管不顾,仍然加快速度,扑向两人。三米、二米、一米,就在最後关头,一把飞剑向刀牙兽射出,空中传来惊雷声:“何方孽畜,休得伤人!”
☆、第四十三章 寻上门
无视於镇外的寒风猛兽蚊蝇小虫,晶山镇内的防护大镇确保了生活的舒适度,长年维持在比外头高约六十度的气温,此时虽因寒潮来袭,略显冷寒,但多数人出门在外,也只是穿着一件轻薄长衫。行动上,也未受到太大的困扰。
晶山镇镇属晶山拍卖场,并非长时间营业的处所,大约每三个月,聚集到足够的物品之後,才会展开拍卖。寒潮发生之前,更会力邀有力人事和团体,组织大规模的拍卖活动。
每到这时候,晶山镇内的人,几乎全部都动起来,参与这场盛事。这几日,赶着最後的时间,不少强者进入晶山镇,准备拍下一些好东西,再行离去。因此,鼎丰馆住宿部的生意,更是旺盛。
幸好柳定定之前闭门苦熬,备了足够的货品,并开始限量供货,这才得到了解脱。
忙了一个月,她终於体认到一点,灵石要赚,性命更要照顾,过度的劳累,没有好好舒压一下,是有碍身心健康的。至少,也得转换一点工作方式。
“呼,人真多啊!东西也不少。”柳定定带着小红公子,跟在马德春长老的後面,一边翻看玉简里的拍卖品介绍,一面穿过人群缝隙向前迈步。由於冰斗社属於新掘起的单位,所以并没有得到晶山拍卖场的特殊礼遇,只能顺着一般通道走向拍卖场。
“看中什麽,就买下,冰斗社的资金,随你使用。我们欠你的已经太多了。”马德春说道。经过接近两个月的相处,接受柳定定一次又一次的无私付出。如今,他终於放下戒心,把柳定定当成自己人。并正式公告,将柳定定扶上冰斗社圣女的位置。
如今,四方来投靠冰斗社的人日渐增多,不管男女,都能在冰斗社找到一份工做,就算去外面打拚回来,有了鼎丰馆的加持,那收入也是成倍增加。如今磨刀霍霍,就准备宰了寒兽回老家去建设更美好的未来。
未来的蓝图,柳定定为冰斗社一笔笔地添加着。长老会们也不时地增加点什麽,然後明明白白地公诸大众。逐渐成为凝聚冰斗社人心的意象。
不认同的人当然也有,这些人。多半也离开了冰斗社。在战争真正开始之前,冰斗社还有这个底气。只是这样的人,着实不多,大部分是在训练中吃不了苦的人。
人生经历告诉柳定定,身上有足够的好处。却没有足够的实力自我保证,那是找死的事。所以在冰斗社开始大赚特赚的时候,她对冰斗社也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变强,全社上下都必须投入变强的行列。那些过惯悠闲日子的人,不得已,也只好离开。
所幸。灵界严苛的生存条件,使得这种人极端地少。最有资格习惯悠闲生活的马德春长老,如今却是最努力的人之一。这种感觉太美好。他希望能持续久一点。而想要美好生活能持续下去,所需要的是实力。
马德春和小红公子两人,一前一後的护持在柳定定身後,顺着人流走入拍卖大厅。这个动作,吸引不少人看向柳定定。
自从鼎丰馆开幕。身为明面人物的马德春和小红公子,一下子在晶山镇爆红起来。几乎可以说无人不识,无人不晓。相对地,整天宅在小窝里的柳定定,可就没那麽显眼。
每每有什麽事情要交待下去,都是人们亲自到她的小房间去接受指令的。因为她的时间,实在太宝贵了,每一刻钟都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