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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怀疑这是不是一趟宗教之旅了。
和佛寺一样,寺庙广场周边、以及附近的几条街,都被小吃摊和纪念品店给淹没了。由于六点开始有庙会的关系,赛费儿和蕾拉的学生今天都会待在这里,在自由活动开始之前,导游小姐便先协助学生入宿。
好巧不好,赛费儿和蕾拉的学生就住同一家旅馆,让人不禁深深怀疑两校理事长是不是暗中有一腿?
“普通得真新鲜!”
赛费儿的学生中有人出声,这么形容这家旅馆。不知是刺中了蕾拉学生的哪一点要害,她们的脸色就像卡到阴一样难看。
这种羡慕贫穷的称赞法,就像吹捧非洲饥民瘦得很有骨感一样,没被人家丢石头追打,也够让人冒冷汗的了!
房间住宿方面,蕾拉学生住在四至十人房,赛费儿学生睡的却是大通铺,像仓库一样的和室里。
半新不旧的榻榻米上铺满了枕头棉被,男女被分开在旅馆的东西两侧,以策安全,也避免闲言闲语。
一般大通铺是为了因应大批进香团所提供的房间,无隐私但却便宜,而且不附卫浴设备,想沐浴的话,得自费到附近的澡堂解决。
对于这样简陋的环境,赛费儿的学生非但不抗议,还很乐在其中。
一号女宿的女孩们,很快就凑在了一起。
“风华,我们先占个好位置,把床铺好可以吗?”纱真问道。
“太早了吧?午餐才刚吃饱,离天黑还远着呢!”风华看了看表。
但外头太阳正炙,大家都慵慵懒懒的,没人想在这时候出去逛得让自己中暑。
“正好可以睡午觉啊!”绯月打了个呵欠,一些人已经开始在铺床了。“我睡哪里都可以,你们决定就好。”
“那就这一块吧!”
风华用行李大致围出了块疆域,七人就睡在通铺的最里侧。虽然外出要多走些路,但至少晚上睡觉时,不会被起身方便的人给惊醒。
安顿好之后,有几名蕾拉的学生过来串门子。对于有钱的贵族学生,却住大通铺的奇怪行为,她们也不掩饰的表示疑问。
以下是她们得到的答案——
漂亮房东:“我不清楚校方是何种想法,但我很喜欢这样的安排。睡在地板上给我一种很怀念的感觉,大家睡同一间房也是个很有趣的体验。”
纱真:“睡在同一间房间有很多好处啊!找人很方便,只要用喊的就行了。睡觉前还可以玩大风吹跟枕头大战喔!”
风华:“当然是因为经济问题呀!东方国家曾有泡沫经济,西方国家也经历过金融风暴。虽然依我判断,短期内我国不会有这种经验,但另一方面作为关怀第三世界的穷困,我们偶尔也该以身作则、化奢为俭。而且毕业旅行的目的,不就是体验平常难得接触的人事物吗?”
四叶:“睡在同一间的话,比较不怕记错房间号码,同样的通铺在这旅馆内只有两处,就算走错地方,也只有错一次的机会。”
音悠:“这样大家的感情也会进展的很快吧?遇到困难的话,身边随时都有人能帮助,团体游戏也比较有发挥的空间。”
琉亚:“人多人气就旺,不必担心异物侵入。这里没有电视,萤幕上就不会出现不正常色的残缺脸孔;没有音响的话,半夜里也不会发生冒出声音或自动转换频道、就算拔掉插头也无法停止的超自然现象。
“另外,这里是一楼,即使三更半夜窗外有未知的人影经过,也不用考虑对方是否有立足之处。
“最重要的一点是,这里住过无数香客,因此暗处留下了不少平安符纸,积少成多,结合香客信仰的愿力,而在通铺周围形成了相当的结界,使阴物无法进入。因此我建议预计进行“百物语”游戏的人,最好择地进行仪式……”
绯月:“你问我吗?我不怕鬼,对游戏也没什么兴趣,睡觉的环境也不是那么挑剔……但是如果一般房间和通铺让我选择的话,我会认为通铺比较好些……因为习惯了嘛!
“只不过,这是第一次和女生睡通铺,感觉有些怪怪的……啊!还有,我觉得通铺最大的好处,就是降低犯罪率及分散风险,但要是歹徒的目的是胁持大量人质,而非单体绑架,那就麻烦了……”
听完以上叙述,蕾拉学生一阵看见异星生物般的无言。
……对我来说,通铺正是最好的防御措施,人多眼多,想进房偷窃(我),就不容易。
第六集 第五章 庙会
任何的集会活动就像办桌请客,明明说好几点开始,主办单位的时钟却老是跳针。六点半的时候,主办者的大嗓门终于透过麦克风放送到各个角落,不过游客老早就逛上大半天了。
“小摩,糖葫芦好吗?”
“不用了……”
“烤鱿鱼好香喔!”
“谢谢,不过我已经吃不下了……”
每到一个摊位纱真就这么问我,我推却了不下百次,但还是吃下了章鱼烧、鸡蛋冰和烤香肠各一份。
再这样下去我会先撑死的!
“小摩,那里有卤味耶!”
“……”
我真的辞穷了,“吃你喜欢的就好”、“别太破费了”、“我食量真的很小”、“看到想吃的我会告诉你”,这些话已经轮替了至少五遍,我都快想不到还有什么话能抵用了。
“纱真,我们休息一下吧!你的脚也酸了。”我决定先从根本下手。
找个地方坐下来的话,她就不会继续在充满食物的街上流连、不会逛过一家小吃就问个一遍,我也就用不着频频压榨国文知识贫乏的可怜脑袋来婉拒了。
“好啊。”
合该是注定的,原本路旁无一例外都坐着行人的公共木椅,就在纱真停下来找空位的时候恰巧走了对情侣,连寻觅都不用,纱真就高高兴兴的“坐享其成”。
“小摩,你有吃饱吗?”
舞龙舞狮的表演正好开始,纱真喝着芒果冰沙,习惯性又询问我了一次。
“真的很饱了……”不过就算这么说,下次她还是一定会问的!
“不要跟我客气喔!出门的时候爸爸给了我很多零用钱,带那么多现金在身边真的很不安全,所以你要快点帮我花完才行!”
这不是用来实行财务安全的正常做法吧……
我不知是否该答应她。要是她父亲知道,清纯的女儿把钱全花在本体是按摩棒的伪小矮人的无意义饲养上,一气之下,大概会立誓毁灭全世界的情趣用品店吧!
但要是不给纱真肯定的答案,只怕她会以为我对一路上的吃吃喝喝不甚满意,到时苦的又会是我的肚子。
所以我决定什么都不说,就让她以为我知道了,这样往后比较有推翻言论的余地。
纱真果然没有发现我这小小的心思,或者说她的注意力在说完那串肯定句(正常来说应该要是问句才对)之后,就全放在了眼前的民俗活动上,我有没有说话她大概也没听见。
舞狮走进每间店家,带来了平安与福气,就连坐在路边的行人,它也上前形式性在行人面前舞弄了几下,所到之处炮声隆隆,纱真不禁捂起了耳朵。
爆竹声震得我浑身发麻,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只是混在人群中的嚣张窃贼竟趁舞狮吸引众人目光的一刻,电光石火的摸走了小兔子包包。
“纱真!”
鞭炮声比什么都来得大,抓紧飞过纱真耳畔的那瞬间,我放声大吼。
相信听见这声音的人,一定会将视线移到周遭的人身上。
但纱真她第一时间内就看见了被拎走的包包。
“小偷——”她惊叫道。
……不,这已经不算“窃贼”,而是“强盗”了!
同样的环境条件下,纱真的尖叫果然比我有用,不少见义勇为的香客立刻追了过来,原在舞狮的两人甚至将狮头一抛,呼呼喝喝的就狂追而上。
如同游乐园遇到的那两名绑架犯,无视法律的人必然有足以违抗法律的技能与技术。这家伙的脚程一样飞快的不像话,很快穿过未及反应的人群,拐进了一般住宅区,就像被放回水中的鱼,自在穿梭,不将后头的追兵放在眼内。
眼看后头的人一个一个被甩丢,被追回的希望也越来越渺茫,我开始寻思自救的方法。
第一件事,自然就是打开纱真的皮包。
让我惊讶的是里头竟然有一叠数十张的千元新钞。虽然知道当政治家很好赚,但我现在并不追究这些钱是怎么来的,只是不想肥了这小贼的荷包。
将钞票藏在斗篷下并抱在胸前,我打定主意扮演一直维持这姿势的娃娃。不管这只会动歪脑筋挣钱的家伙怎么翻怎么扳,我都死不松手,让他只看得到却吃不到。
他要是没发现钱在我身上就好,要是发现了却拿不走,肯定会留下包包,将我带走另行处理,到时候我再找机会溜回来找纱真就好。
跑了一大段距离,这家伙总算甘愿了,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蹲着。他气喘如牛的休息了一会,探头向后看了一看,确定没人追来,这才忍不住好奇心的检视战果。
我很好奇为什么他会锁定纱真。
一般来说,偷窃都是在低调中进行,要不引人注意,才能多干下几桩案件;就像上次那两个绑架犯,一个人就摸了二十来个钱包。
但这个家伙却选择了靠近路旁的地点,对小兔子包包这么大的目标物下手,岂不是自曝行踪的自杀行为?该不会是那句“爸爸给了我很多零用钱”被他给听见了,所以才铤而走险?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纱真的轻疏了!
“……劫匪吗?”
包包正要被打开,站在巷头,利用路灯背光抹黑五官与拉长影子、塑造高大形象兼壮大气势的正义人士忽然莅临,我所算计好的剧情因突发事件而紧急顺延。
不要蛮干、也不要强出头,也许是这行的原则。他二话不说,拎起包包转头就想再度逃跑。然而就在他跑出个箭步的时候,正义人士却早已鬼魅般地伫立在巷尾。
由于光线照射不到如此远处,他的面容依旧阴暗一片。
“你……你是谁?”窃贼的语气明显惶恐了起来。
虽然现在不算太晚,附近还有庙会,但太阳毕竟已经下山,不能排除“撞鬼”的可能。不过就我来看,眼前的拦路者如果不是人,就凭这一身浩然正气,也该是天兵神将级的人物。
“我要里头的某样东西。”正义人士说出了一句足以毁灭形象的台词。
窃贼怔了一怔,猛然了悟:“哼……要钱是吗?想黑吃黑,休想!报上你的名来!”
真是个傻子,人家要是会乖乖说的话,又何必煞费心思的隐藏真面目?
“正义人士”也如我想的,并未报出真实名讳。但由于他表明也想分一杯羹,窃贼便将对方视作同行。既是同行,就不必畏畏缩缩的玩捉迷藏,当下这窃贼胆子也就壮了起来,一副理在我方的,扞卫起自己的战利品。
“我进仔到手的东西,从来没有吐出来的道理!搞半路劫杀这套,你是哪个地盘跑来的渣滓?是不是不想在这行混下去了?”
“我跟你们没有半点关系。”
正义人士向前踏了半步,窃贼的双脚却没嘴上那般气势汹汹,立刻也跟着向后移动了同样的距离。
这一移位,对方的面孔终于从阴影下显露了出来。
年轻沉稳的面孔,让他仗着自己的“德高望重”,音量也大了起来:“小子,滚一边去,大人的事少插手!”
哦,我怎么不知道,什么时候法律变成了“孩童不可踰越,大人却可为之”?就算真是这样,十七多岁也接近成年,已经足以游走于法律边缘了吧?
这番夺理的强词用来吓唬小孩子或许有用,但正义人士(在我弄清楚之前,至少认为他是)却不屑一顾的飞身上前,几个招式便将窃贼打趴在地。
人家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求自保的窃贼再也顾不得未检视的战果,小兔子包包反方向一扔,果决的断尾逃生。
至少不是个盲目为财死的笨蛋。
打跑了窃贼,(我误会的)正义人士获得了包包的掌控权,常随同不良少年出现的“那张脸”离我非常之近。
是符秀……
就某个意义来说,无人理会似乎比被“他”搭救要来的好……
“慢着,把你手上的东西留下来。”程咬金正好杀出。
他暂停了像是要处决我的动作,转头面对“程咬金”,那一人一狼。
“妖孽……”他吐出两个字。
“大哥,他也是吗?”狼的身分被察觉,政绪登时警戒了起来。
“没有那种气息。是人,但不是普通人类。”狼大哥也不敢掉以轻心。
“没错,那只狼跟我一样都是附魂者!”我突然大声说道。
反正在场的都是识破我身分也没关系的人,我立刻出声主控,并误导情势:“但它却和我不同,为了活下去,不惜害了那躯壳里的狼魂!”
“胡说八道!”政绪气冲冲地正想破口大骂,就被他英明冷静的大哥给拦了下来。
“那小子大概是想设计我们泄露天机。”
它的“想太多”,正好让我对符秀继续拗道:“你只是怀疑我对人有害,但他们却是真真正正的伤天害理。反正这次没得对我怎样,你也知道我人会在哪里。可要是让他们给跑了,可就不见得再有第二次机会能遇到了!”
“废话少说,不把东西交出来,我们就用抢的!”政绪强硬道。不能解释,并不等于可以忍受我恣意的加油添醋。
稍作考虑,符秀将包包往路灯下一放。看来他是决定采纳我的建议,先除掉面前这个祸害人间、又飘忽不定的凶物。
一见符秀想开打,政绪弯折着双手指结,凶气毕露道:“大哥,这次可能得费点工夫了!”
“附魂者不可危及人类的身体及生命”,这是基本中的基本。
他们的策略我大概猜得出来,应该是由身形敏捷的狼先攻,政绪再配合着攻击符秀的另一侧;或是由狼先攻,虚晃一招,实则穿过防线将我破坏或带走。
无论政绪是否有痛下杀手的打算,依符秀的身手只有极低的可能会丢掉性命,因此我隐忍着战法不说。
这么做是有些卑鄙,但我也顾虑到附魂者的“限制曝光”会引致什么情况。
虽然符秀很快就能看透对方的攻法,但也会转而怀疑附魂者互寻同类的目的,这么一来,他就会开口问。一问要是问出不该知道的,或许他会乐于袖手旁观,看我们互相厮杀。
最好的情况就是让政绪以为符秀和我是同伙,而符秀又愿意以为民除害的信念和政绪战斗,这样我的存活率才能最大。
也因为这样,所以我才没说出符秀的“除灵师”身分。要是政绪害怕大哥魂飞魄散而及早撤退,符秀回头第一个对付的就是我了!
就这当下,政绪与灰狼冷不防一块冲了过来,奔在符秀面前处却又突然分开,明显是想双面包夹。
抬手挡下政绪的双拳,左足顺势踢向狼腹,符秀临危不乱,游刃有余。
但反击亦在两人的算计之内。
双拳被阻,政绪提腿就踢,而狼则前爪一按,借力使力向前一跃,转眼之间便来到符秀后方,大张的狼口呼着腥风,反攻符秀空隙大张的背后……
很抱歉,后面的精彩镜头我就没看到了!
保命要紧,我身怀钜款,卷款潜逃,放任他们在那拼个你死我活。哪怕符秀会背地里骂我过河拆桥、忘恩负义,但降妖伏魔原本就是他的本意,我不过是让他转移对象罢了。
“休想逃!”挟着狂风,一抹狼影脱离战圈、阻横在我前方,短命的逃亡计划宣告失败。
“同类感应”这个密技还真好用!
“为什么?附魂者那么多,为什么偏要缠上我?”
蕾拉学院里不就有一个?还是说里头清一色是女性,反而教他们无从着手?
“除我以外的附魂者都该毁灭。”
行为偏激、思想冷酷!这家伙真的非常危险!
“这是上头设计的圈套,你想乖乖中计吗?”我忙道。
他一点一点进逼,我也只有一步一步的往符秀的方向退。
“既然天界精心设了这个局,不认真玩上一玩也太可惜了,有“变身能力”的你难道不这么想?”
它低吼。看来政绪果然什么都说了。
“触犯规则的人,有资格批评其他人不遵守规定吗?在我看来,你是所有附魂者中最该先被除掉的!”
“但、但是……”
变成人虽然是我所希望的,却不是一开始就预期到的啊!喝下仙药之前,我只单纯的想要一对手脚而已。这副作用连守门人大叔也无法预测,又怎能将它视作是天界蓄意的安排之一……
“狡辩就哭给上面的掌权者听吧!如果你还有那个机会的话。”狼微弓起身体道。
我有些慌张的向后瞄去。
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