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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难道你要在大雪纷飞的冬季进击朅师么?”李天郎大吃一惊,西域的冬天不仅奇寒彻骨,而且万木枯黄,气候多变,如此情况下远征简直就是……“‘胡地隆冬,草枯泉涸,何不等春天草长气候稍暖再行征伐?道路迢迢,山高谷深,大雪封山,人马凶险劳顿,且寒风凛冽,马匹牲畜途中无草可食,即使备好粮草,也不堪用,掉膘事小,折损自是极大,稍有不慎便会令全军进退维谷……”
“李天郎你地话太多了!”高仙芝厉声喝道,“枉自你在安西从军多年!如今节气时近冰合,正是塞外用兵之时,突厥人最熟知这点,常言’冰合日来,围猎大盛!’!你怎的却不明白?且兵法云: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罢了,就是论兵法也轮不到你在本使面前聒噪!你听命不听!”“属下遵命!”李天郎并不惧怕高仙芝的盛怒,而是终于醒悟过来他反对也没有用,来长安的这些日子,他日益理解什么叫大势所趋,连王忠嗣这样雄才大略的人都回天乏术,更不用说他自己了。方天敬的预言和沉痛难道就是这些?自己能够做什么呢,也许就是带兵取胜,尽可能少牺牲大唐将士的性命的速胜……
“好,你快去准备吧!”高仙芝缓和了语气,拿着信走过来,“一路小心吧!那小勃律公主你自己带着吧,嘿,我说过,死活都要跟着你!”他拍拍李天郎的肩膀,再次问道,“伤口真没事?……”
李天郎费力地挤出一丝笑容:“没事。”心里却听见牙关相错地格格声,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感到透心的寒冷。
房间里冒出了黑烟,李天郎蓦然一惊,赶紧加快脚步推门而进,怎么啦?没事吧,在烧什么那?”
阿米丽雅满脸愤懑地往火盆里扔着一封封信札。虽然听不懂她嘴里一串串小勃律话,但是从语气可以听出,公主正在叱骂。见李天郎进来,公主抬起身,抓起一封信札,厉声说道:“你们汉人真的好厉害啊!软刀子杀人不见血,活生生毁了我小勃律!”
“怎么?这些信札……”李天郎不明白公主为什么突然大发脾气,伸手想拿一个信札看看。公主冷哼一声,将案几上所有的书信全部扫进了火盆。
“这些信札都是随我们前来长安地那些小勃律城主和酋长们的,居然还有脸写信叫我帮他们带回去!呸!”
“帮他们带回去?他们自己不回去?”李天郎并不觉得奇怪。四方边夷人士逗留长安不愿回去地大有人在,鸿胪寺历来都是人满为患,鼎盛时少说也有数千之众。他们地食禄皆由朝廷供给,日子过得惬意得很。
“哼,这就是你们汉人厉害的地方,长安城这样一个金碧辉煌的安乐窝,早就消磨了他们的意志,他们将家乡,忘得一干二净了!区区金帛玉食的恩惠,就让他们迷了心窍,让他们宁愿做金丝笼里供人赏乐的鸦雀。也不愿意做翱翔蓝天的雄鹰!呸!一群没有骨头的绵羊!”公主涨红了脸,情绪十分激动,在那一瞬间,李天郎似乎又回到了孽多城。体验到了那个初时刚烈骄傲地小勃律神花公主!“连那个原来号称小勃律王之鹰犬的巴布克达罗,也假惺惺地说要留在长安一辈子。忠心护卫我父王。哼,还知道找这个理由!……”
阿米丽雅狠狠地用火钳捣烂盆里的信札,发泄怒火。
“至少这是他们自己地选择,”李天郎叹了口气,他理解公主充满屈辱的愤怒,要是此时手里有刀,而那些背叛小勃律祖先的人就在面前,公主会毫不留情地将他们统统砍头。“也许大唐的魅力,就在于此。自开国以来,内附之民不下数百万,朝廷皆厚待之,甚至优于中原本生之民,这并非希奇,也无羞辱之意,倒是胡汉融合,亲如一家……”
“我不稀罕这个亲如一家!你说,这个一家是怎么来的!是靠刀剑和鲜血割成一家的!我不稀罕!小勃律不稀罕!”公主重重地将火钳往火盆里扔,嘭地一声,火星纸灰四溅!“你们先是用刀剑蹂躏我们的土地,再用蜜糖来糊弄那些忘记祖宗的头人们,让他们忘记自己的血海深仇,让所有地小勃律人都成为对你们汉人,你们的大唐惟命是从的绵羊,哼!真是比毒蛇还狠毒!”
李天郎默然坐回在火盆边,用脚尖挑挑火钳,不想再说什么,他也说不出什么。一路以来,每次说到类似的问题,他一般都保持沉默。倒不是真地觉得理亏或是无话可说,而是阿米丽雅尖刻的质问,让他总感到自己信地大唐哪里不对,尤其是听了方天敬忧心忡忡的剖析,更让他惶惑不已,以至于有意回避思考这个问题,。唉,大唐的骄傲是骄傲,小勃律的骄傲也是骄傲,到底哪个骄傲应该服从哪个骄傲?
阿米丽雅到底是小勃律的神花公主,她对自己家乡和百姓的热爱让她拥有雪山般坚定的信念,能够克服一切艰难困苦,抵制所有的蛊惑和引诱,保持她小勃律独有的骄傲。恩师方天敬也曾说,“人之为人,盖有神也”。阿米丽雅有“神”,我李天郎呢?神在哪里?是对李唐之忠?嘿,没人坚信我的忠;是来自皇室血统的傲?唉,有什么值得骄傲的,连说到自己的祖先都得藏藏掖掖;是对战斗的渴望?哼,姑且勿论到底是为生存本能还是军中兄弟情谊而战,这样的战斗又换来什么?除了死亡和仇恨……
耳边传来公主压抑的啜泣声,李天郎很羡慕她,甚至很羡慕那些欢天喜地留在长安的小勃律人。他们至少知道为何悲伤,为何快乐。
长安,原本应该离开的却留了下来,而原本应该留下的,却不得不被迫离开。不,也不能算是是被迫,正如当今皇上对自己说的,“中原虽大。却也未必是容身之处……”
大雪纷飞,李天郎一行二十余人踏上了西去的漫漫归途。当站在骊山上最后一次回望喧闹繁华的长安城时,李天郎心里骤然有撕裂般的疼痛。这个连接着自己太多辛酸和重负的地方,原以为和自己已了无关系,没想到在离开地时候,才深切地感受到,自己的脐带,依旧和它血脉相连。脐带可以割断。但却留下了戳印般的肚脐眼,平日没什么用,也不会注意到它。但娘胎里带来的这个不起眼的东西依旧会在某个时候提醒你它的存在……
漫天飞舞的雪花飘落在“风雷”“电策”浓密的长毛上,宽大额头前地鬃毛不时被寒风吹散,挡住四只炯炯有神的狗眼。抖落着满头雪花,“风雷”“电策”眼神里满是欢跃,鼻孔里喷出的热气都是喜洋洋地,看来寒冷的风雪不仅丝毫没有影响它们的情绪,反而让它们更加活蹦乱跳,兴奋不已,仿佛回到了它们历代祖先生活的雪域高原。当初。这两个还是嗷嗷待哺的小生灵是在一只战死的巨边找到的,它们的凶悍的母亲浑身都插着箭,死前它跟随它地吐蕃主人一起和唐军将士拼了个你死我活,生生咬死了3匹战马。李天郎早就耳闻过这种被吐蕃人称为“多启”的神犬。它们几乎就是半狗半兽的怪物,除了凶悍好斗外。吐蕃巨獒最大的特点就是对主人地誓死忠诚,对吐蕃人而言,它们既是守护家园的朋友地助手,也是天神派来的使者。据说养育吐蕃人的青稞就是由狗衔来才开始播种的。因此藏族同胞对狗格外仁慈,格外宠爱,常常把它们视着自己家庭的一员。“多启”意思是“拴住的狗”,明明是野性十足可以和豹子对阵血拼的猛兽,却偏偏叫这个名字,确是意味深长。
骄奢安逸的中原一直令它们异常烦躁,只有踏上这冰天雪地的西归之途,两头巨獒才神气活现起来。在它们眼里,被世人视为苦寒的西域,才是它们理所当然的家,剽悍刚烈的寒风和冰雪,才是它们魂牵梦绕的故乡。它们不是人,却比人更重情义,没有什么能够蛊惑他们归乡的强烈愿望。
故乡才有自由,故乡才有朋友和亲,甚至故乡的敌人都是那么令人感到莫名的痛快!
阿米丽雅一路的话很少,这和她来时可不一样。那时即使忧心父亲的安危,她也没有这么郁郁寡欢。李天郎知道,那些留居长安的小勃律人深深伤害了公主的骄傲和自尊,他们的背叛不仅让公主切齿痛恨,也重新撕裂了她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伤口。这道伤口,偏偏就是他一手造成的,因而两人间本已淡漠的仇恨又被激发出来……李天郎叹口气,这确实是一个死结,他没有办法将它解开,相信阿米丽雅也解不开,他和她都不知道该怎样确定自己在对方心中的角色,仇敌?情人?还是恩怨抵消的陌路……
“风雷”“电策”互相碰着鼻子,神态亲热。高仙芝和李天郎的春节都是在匆匆的行军途中度过的。
迫于条件,李天郎只是给飘落日本音训全无的母亲敬了一杯酒,慰劳自己和部下一人一碗饺子,这些还是路过交河时买办的。孤苦戍边人的春节,也就如此。
阿米丽雅明显地清瘦下来,跟李天郎生分了很多,经常长时间地发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李天郎也从来不去打搅她,他知道,说什么都没用,心病还需心药医,而他自己都在害病,没有药给别人。
经过近两个月的辛劳跋涉,李天郎一行终于回到了安西都护府所在地——龟兹镇,比高仙芝提前六天。
在自己简陋的居所里,李天郎刚从死沉死沉的睡梦中醒过来。眼前是公主呆立的背影,从她梳洗整齐的头发来看,阿米丽雅起来很久了。对面的铜镜里映出公主美丽而憔悴的脸,绿色的大眼睛里滚动着迷茫的怪异……
“起来了?这么早?”李天郎哗哗地穿上衣服,今天要干的事情很多,先要去都督府里拜见封常清,听他有什么安排;还要到贺娄余润那里报到,并回营备战……离开那么久,也不知道赵陵、马大元以及西凉团的弟兄们怎么样了。
昨晚阿米丽雅就象疯狂的母兽,一次又一次地让他燃烧,仿佛要将旅途中的亏欠一并偿还。在淫乱的激情中。公主用牙齿狠狠咬着他的胸膛,有冰凉的液体沁落在他地发烫的胸口,那不象是欲望的汗水,而更象是泪……
“好好休息吧,我要去府里了……”李天郎整整衣冠,将兵器和战袍一一束好,公主转头看了看他。没有说话,只是伸后拉了拉李天郎皱巴巴的袍角。“很累吧……中午我不回来了。你多去准备准备……”走到门边的李天郎突然停下脚步,声音很低沉地说,“大军就要出征,可能要路过小勃律……你……”
一阵欢快的狗叫声打断了李天郎的话,赵陵和马大元一干人推开往他们身上兴致勃勃乱扑的“风雷”“电策”,七嘴八舌,兴高采烈地大叫:“李都尉!李都尉!你可回来了!想煞弟兄们了!”“大人到了长安。可还记得兄弟们不?”“长安花花世界,可有甚趣事?大人快与我等说说”“这马是中原地罢?不是皇帝爷赏的吧,真是匹好马”……
李天郎哈哈大笑,张开双臂快走两步。和这些满身汗渍,须发蓬乱的率直汉子们亲热地抱在一起。
阿米丽雅透过窗户看到男人们欢天喜地地搂在一起。互相捶胸拍肩,跟孩子似地嘻哈欢笑,一张张古铜色的沧桑面庞将寒冷的空气烘得热气腾腾。连“风雷”“电策”都摇着尾巴围着这群军汉上窜下跳,喜不自胜。人声渐远,众人簇拥着李天郎去了。“叮当”一声,一个小瓷瓶从公主汗津津的手里落下,随着李天郎的远去滚落在梳妆台上,在公主的叹息中,发出清脆的碰响。
自从嫁给吐蕃王子穹波,每次床第之欢后,阿米丽雅就要悄悄服食装在这个小瓷瓶里的神秘药丸。那是小勃律的僧人们用山中草药加上从遥远的拂林带来的名贵药石秘密炼制的“孔羚丹”,这种丹药只有一种功效:使妇人免受生孕之苦。波至死也不知道自己为何无子嗣的秘密,李天郎就更不知道了。而就在三天前,药吃完了,依阿米丽雅精通炮制曼佗罗迷香地制药技艺,她要再制“孔羚丹”虽然困难,但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她却没有做,是因为没机会,还是自己不愿意?阿米丽雅也不知道,但她觉得,这一切也许就是佛祖的旨意,冥冥之中地定数。
闪亮的小瓷瓶在梳妆台上得得地转着圈,公主呆呆地凝视它一会,突然一扬手,将它扫到了地下……
看到如此精细的行军安排,李天郎打心眼里佩服不已。在那张行军图上,不仅标出了可以通达师的三条道路,甚至还一一标明了途中所有需要了解的所有东西:什么地方有水,什么地方山路崎岖,什么地方适于扎营,什么地方容易设伏……除此以外,自葱岭镇以西,每隔二十里就有囤积粮秣的军站,可以想象,接到高仙芝的书信后,封常清是怎样日夜筹备,精心谋划的。这需要的不仅是精力和才能,更是数年处心积虑的积累。看来,高仙芝和封常清之流,早在很多年前就开始思考这野心勃勃的庞大征服计划了,朝廷的诏令只是给他们一个机会而已。
“此去朅师,路途遥远,走洪扎河谷,穿乌召国故地达丽罗川是最近的道路,即使如此,大军日夜兼程,也要两个多月!粮秣之事最为关键,那个夫密木多笔等番王虽信誓旦旦,答应提供粮草,但兹体事大,不仅事关胜败更与士卒性命相连,某不敢稍有差池。”封常清翻了翻帐本,闭目喃喃有辞,“急信已送吐火罗、个失密、识匿、小勃律,现在应该到了。四镇之长行坊忙碌数月,损失颇重,总算没有白费心力,凑足了行军粮。葱岭镇以西囤粮军站,那些番王可得全力防备之,万一有个闪失,定当重罚!虎贲、凤翅、番兵三营人马皆以聚齐,所需衣器基本齐备,恩,只是牲畜马匹还有欠缺,得算上路途折损……”
看着封常清面容丑陋的脸,李天郎怎么也不能将这个瘸子和才子佳人之类的联系起来。听说,这个有着“安西小诸葛”之称的干瘦鬼才也是被流放到安西来的。四十多年前,由于封常清外祖父犯罪。流放安西,父母双亡的他也只得随外祖父一起流放,因此久居安西,通晓西域诸事。其外祖父守胡城南门当门卒,仍旧不改读书旧习,常常让外孙封常清坐在城门楼上,手把手教他读书识字。积年以来,封常清也博览群书。后来外祖父老病而死。封常清孤贫无依,一直到三十多岁还只是个普通军士。夫蒙灵察为四镇节度使时,高仙芝任都知兵马使。每次出门都有随行仆从三十多人跟随,衣甲鲜明,气宇轩昂。封常清“慨然发愤”,进帐报名要当高仙芝随从。高仙芝定睛瞧看,见来人身形瘦小,走路也一瘸一拐,相貌寝陋,当时就断然拒绝。转天,封常清又进帐报名。高仙芝很不耐烦,“我随行人数已够,何烦复来!”封常清也火了,说:“我倾慕您的英明高义。愿于左右伺候以听驱遣。孔子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明公您怎能拒才于千里之外!”高仙芝仍然没有答应。封常清果然有毅力,天天“晨夕不离其门,凡数十日”,死缠烂打,高仙芝烦透了,只得应允。开元年间,达奚部落背叛唐廷,整个部落自黑山往北向碎叶方向逃奔。夫蒙灵察受命,派高仙芝率两千骑兵昼夜兼程,于岭半路邀击。达部落一路奔跑,人马疲极之时,忽遇身着黑甲、手持陌刀、跨下骏马的唐军,吓得魂飞魄散,纷纷为刀下之鬼,整个部落几乎被一锅端掉,只跑出几个人。破敌之后,封常清在军帐中为高仙芝写“奏捷书”,文笔精审,把唐军一路上地行军路线、却敌方略、征战过程等详情渲染刻画,事事周全,“仙芝大骇异之”,由此才对封常清刮目相看。高仙芝回军后,四镇节度使夫蒙灵察派人唤高仙芝入帐领取唐廷的赏帛。未等进师帐,夫蒙灵察的两个幕僚刘眺、独孤峻就迎前问高仙芝:“前几日传来的奏捷书是何人所书?没想到高使君手下会有这样的人才!”高仙芝俱以告之。随即,封常清这么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随从幕僚被请入节度使大帐,与夫蒙灵察的几个高官们坐在一处,欢笑言语如旧相识一般,“至此人方异之”,全营上下都对封常清另眼相看。以此役为进升契机,封常清得授“判官”一职,逐渐以军功不断升职,成为安西军中炙手可热的人物,可谓大器晚成。高仙芝曾道:“安西不乏陷阵之悍将,论谋略密,唯常清耳!”可谓评价极高。当然,这些传言都是在营中道听途说而来,真假不得而知,但至少目前地事实是:封常清确有过人的才能,否则用人极苛的高仙芝会视其为左膀右臂,一当上节度使就将节度使判官这样地要职授予他,甚至对其杖杀目中无人的义弟,同样在安西军中任郎将的郑德诠也不予追究。两人关系自然非同一般,这里面有高仙芝的大度与慧眼识才,也有封常清自己的不负众望。李天郎甚至怀疑此次高仙芝以“私奏捷书”激怒夫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