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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声一落,王府的侍卫已经将西蒙。史塔格包围起来。
“是这样吗?亲王殿下真是令下官太失望了!想不到亚历山大王也不过是这种程度的人呀!像你这样的人,是无法获得优秀人才的归心的!包别指望逐鹿圣伦,问鼎天下了!你就继续依附在已腐烂生蛆的帝国权柄上,做你的梅因斯特之王,做你的所谓法拉蒂斯帝国重臣吧!”
西蒙。史塔格被侍卫抓住,但脸上并无一丝的慌张,对自己即将面临的生命危机有着奇怪的冷漠,仿佛并不在乎自己的生死似的,而低沉阴冷的嗓音却透着某种不遇明主、屈志难伸的悲哀。
“且慢!”
我心中一动,示意侍卫散了开去,俯视着这个危险的男人说道:“西蒙黑目旗尹,你似乎心有不甘呀?你与詹姆斯沆瀣一气,谋反在先,是为不忠;为詹姆斯谋事而不善,背主在后,是为不义。现在更污蔑帝国、诋毁本王,罪加一等!像你此等不忠不义之人,其罪当诛,有何资格自辩?”
“我并非要辩解!我所为,我无悔!我所说的也不过是事实的真相!目前帝国已是尸居余气,就算能够平叛成功,但已伤及国家的根本!表面的歌功颂德、谄言谀词只是在增添无用的光环和泡沫,根本无法掩饰大树将枯的事实!我只是遗憾帝国上下没有人有勇气去面对这个事实,更没有人有足够的才气和眼光去开创一个新的时代,竟连你——亚历山大王也不例外!”
我挽着利冰兰的手下车拾步而行,临近门口时,突然回头说道:“让他进来吧!”
在会客厅里,我轻靠在椅子上,盯着眼前凌然无惧肃立着的黑目旗尹,沉默了一会,才说道:“西蒙。史塔格阁下,我身边并不缺乏有用的人才,请问你如何说服我必须冒着开罪军部,甚至与陛下冲突的危险来保全你呢?”
“殿下身边的确是人才济济,但缺乏像下官这种可以处理各种阴谋诡计的人,我可以为殿下应付来自靡烂宫廷和阴暗槽沟里的各种危机!而且,我可以为殿下筹画各种阴险辛辣的谋略,为殿下适时处理各种殿下自己不愿亲自沾手的事情,为殿下承担各种不义的骂名。”西蒙。史塔格从容地答道。
“我讨厌各种阴谋诡计!”我冷冷说道。
“殿下!为帝者,不仅要有光明慈善的一面,还必须要有阴狠苛毒的一面!扁明正大固然值得尊敬,但不懂诡变权谋,永远脱不了一介武夫的素质,不足于成事!有光必然有暗!王者之路,本来就是一条明暗交替的险恶之道,殿下身边不仅需要像利大元帅这种行事光明磊落、受世人尊敬、能够决战千里的名将,还必须要有一些精于权谋诡诈之道、背负骂名、能够运筹帷幄的幕僚!而我,可以成为殿下这样的影子!”西蒙。史塔格的声音森寒如冰,让人心底不由生起丝丝的寒意。
“我可以相信你的忠诚心吗?你两度背主,难保他朝你不会出卖我!”
西蒙。史塔格却冷静地答道:“我背叛法拉蒂斯王廷,是因为这样的帝国不足于让我付出生命来效忠。目前帝国幼主无知,摄政王虽然善良公正,却无力断干纲、转衰政,帝室靡烂腐朽,贵族奢侈腐败,帝廷上下官员庸碌无能,用人唯亲,且贪污成风,百姓穷困不堪,衣不蔽体,民不聊生。而我背弃詹姆斯,是因为他首先出卖我在先,而且他也没有容人的之量、纳谏之贤,更无作为人君的素质。将本人托付给这样的帝国、这样的王子,只是愚忠,非明智之士所为。能吹毛断发的锋利宝剑,只有在真正的剑手手上,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横扫千里,决荡群伦;如果落在一名屠夫手上,却只能成为杀猪宰牛的屠刀。殿下无须质疑我的忠诚心的,只要殿下有足够的能力和气量来驾驭臣下,臣下自不敢背主,根本不需要去过问臣下忠与不忠的,这没有任何意义!”
“很有力的说词呀!如果我不用你,就是表明我没有身为人君的才气了?”我微微一笑道,“不过,身为人君的,应当有与之相称的气度,那么身为人臣的,不也应当拥有与之相称的能力吗?如果你不表现出自己应有的价值,那本王又如何能够估价认购呢?”
“理当如此。”西蒙。史塔格很简洁地答道。
“好,我问你!你对目前帝国面临的危机有何应对良策?”
“殿下是询问取胜之道了!下官认为,要击退三方叛军,须从战场外寻求解决之道。”
“愿闻其详!”
“首先,要分化三方的联盟,其次,要分别瓦解阿鲁顿与北方蛮族、艾提芮亚与多提尔共和国的关系。要做到第一个方面,可以遣使臣游说三方,许诺只要一方愿意退兵,可允许其称帝,这样一来,三方脆弱的联盟必生间隙,只要其中一方自行称帝,再加上适当的挑衅和散布不利于三方的谣言,让他们互相猜忌,联盟自裂,而最有可能首先称帝的必然是詹姆斯。然后派人出使蛮族,送予大量的珠宝财货,并许以土地,蛮族必然心动,就不会认真出力帮助阿鲁顿了。再派人与多提尔王国其他反对沙杜夫大公的势力联系,给予金钱、兵器等方面的支持,让沙杜夫大公的后院起火,使他自顾不暇,再适时遣使向沙杜夫大公游说,许以土地和金钱,沙杜夫也必然会退兵。如此一来,帝国在战场上就占据了最大的优势。如果给下官一天的时间,我可以奉上详细的计划。”西蒙。史塔格习惯性地用左手食指指背蹭了蹭鼻子左侧,然后侃侃而谈。
我脸上终于变色,热切地说道:“好!治世用人唯德而不论其才,乱世用人唯才而不问其德,我决定买下你这把剑!希望你有你自己所说的锋利!你留下来当我的幕僚吧,军阶仍是黑目旗尹!”
“谢谢殿下!我不会令殿下失望的!”西蒙。史塔格得到我的答复,也未现任何欣喜之色,仿佛一切都是理所当然似的,朝我欠了欠身,便退了下去。
他走后,我转过身来面对利冰兰,说道:“冰兰,你反对我的安排吗?”
“我的反对有效吗?”利冰兰娇笑道,“我不喜欢这个人!阴暗的气息太重,而且也不容易驾驭,更缺乏军人的忠诚心!但是,正如他所说的,有光必然有暗,你需要一个像他这样的影子。”
“冰兰,谢谢你的理解和支持!”我叹了口气,眼神暗幽幽地说道,“我的敌人永远不会只是从正面进攻——要对付来自背后的阴险杀机,必须要比敌人更加狠辣和阴险,这正是我需要西蒙。史塔格的原因!虽然他不是一个值得尊敬和让人喜欢的人,但绝对是一个优秀的幕僚!”
第三章人心向背
第三章人心向背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和利冰兰紧张地进行出征前的准备工作,如新老兵的编制、新兵的训练、兵器的供给、后勤补给的准备、战略战术的制定等,忙得不可开交。
我们这次出征的军队超过二十五万人,当中十万为利冰兰直属的“银缨”骑兵——其中三万名为重骑兵,七万轻骑兵则由刀骑兵、枪骑兵、骑射手等组成。
另十五万为新老兵组成的混合兵种,包括长枪兵、重轻步兵、箭兵营、工事营、后勤部队等兵种,其中还有五万名由禁卫军组成的轻重混合骑兵、三千名由海特格罗率领的精灵族部队、以及一百名由薇薇安统率的魔法师方阵。可以说已经动员了帝国内最精锐的部队和最后的武装力量,帝国已将最后的希望押注到这支军队身上。
利冰兰任军队主帅,我则担任副帅,虽然我亲王的身份在皇族中比利冰兰的公主身份要高一级,而且她是我的妻子,但由于利冰兰是大元帅,而我只是元帅,若论在军队中的影响力和地位,她均在我之上,因此由她出任主帅也就顺理成章。
对此,我并无异议,而且这还是我直接提议的结果——当时军部对由谁出任主帅一事一直很伤脑筋,因为在一支军队中同时出现了两位元帅,这本身就是史无前例的事。如果纯以军阶论,利冰兰的确应担任主帅,但我亦同时具有了元帅的军阶,若论身份和权位,在当今帝国内,我已是无人能及,而且得到爱蜜莉的亲自授命,负责该次作战的一切事宜,加上我和利冰兰的微妙关系,因此令军部一时委决不下。而我考虑到自己不论是名望、军事才华、作战经验方面,均远逊于利冰兰,因而自动将主帅之职让位于自己的妻子。
我这一举动却在军队、民众乃至帝廷有识之士口中都赢得了一片交相赞誉之声,被称为贤明之举,这倒是我始料不及的。
因为目前的圣伦大陆基本上是一个夫权至上的社会,女子在未嫁前尚可独当一面,一旦嫁人后,便一切以丈夫的意志为优先,妻子不再表达个人的主见。
这种男尊女卑的情况,在军队中更加明显。
当年利冰兰能够在军队中迅速冒升,一方面是由于南湛布琦二世圣宠有加,另一方面是因为利冰兰个人才华特别出众,但她也付出了比别人多百倍的辛勤和努力。
男主女次的情况只是在皇室中相对淡化,如艾提芮亚四公主便能直接参与军政大事,在与贝沙图的夫妻关系中也是妻权为重;爱蜜莉七公主也能以摄政王的身份母仪天下。
而我能够以大局为重,将兵权交予比自己更优秀的妻子,不拘泥于男权的思想,故为世人所称颂,当然贵族中也不乏取笑我是靠躲在妻子裙裾里获得光荣的男人。
“当中也有少数人能够洞察到陛下这种不拘常情的做法,体现出一种为达取胜利、不限成法、唯才是举的野心家素质——‘一个能够将个人体面和无用的自尊践踏在脚下的可怕男人!’这种说法虽有不敬,却也接近事实的真相了……陛下将个人尊严抛开,却为自己赢得了尊重女性的美名,获得了加倍的尊重,最终天下人才会集在陛下麾下,这些性格各异的人,甘为陛下抛头颅、洒热血、赴刀山、趟火海,终其一生,无怨无悔。”
我的随扈史官维特加尔这样记载道。
而另一个意外的小事件却让我在民众中树立了威信,获得了帝都的人心。
一天下午,我处理完公务文书后,踏出元帅府,当时近黄昏的阳光暖暖铺洒在身上,我突然兴起了到街上蹓跶散心的念头,便唤来担任近身侍卫的尼内克与洛佩特——洛佩特原为詹姆斯侍卫,被俘后为我所释,后投入了我的麾下,三人齐齐换上便装,一起出游。
在宽达可同时供八匹马并驰的伊谢帕伦大街上,人头簇拥,商铺林立,依旧繁华。
虽然目前帝国正被战争的阴云所笼罩,但普鲁斯特作为圣伦南大陆最大的城市,始终是商旅的首选之一,也是各地商品的主要集散地之一,商业活动并未因战争而受到致命的打击。
人们虽处于战争的漩涡中,但毕竟远离战争的中心,日常生活也没有受到很大的影响。
我的目光被一团围成圈的人群吸引住了。
于是便带着尼内克和洛佩特一起凑上前,利用御力术从人群中挤了进去。
只见在圈中心的空地上,五六个贵族装束的年轻人和七八名侍从模样的大汉,正要强行将一名美貌少女带走。
那女子拼命挣扎,让一伙年轻人一时无法得逞。地上还躺着一名麻衣褐服、遍体鳞伤、满脸血污的年轻男子。
显然又是一起贵族子弟强抢民女的事件。
“美人儿,别反抗了!没有人能够救得了你的!我皮耶没有得不到的东西!我看中的女人,没有一个能逃得过我的手掌心的!”
其中一个为首的年轻贵族子弟说道,他长着一对斗鸡眼,像用面团搓出来的五官全挤在一起了,可谓一塌糊涂,身材矮小却大腹便便,兼且脸上的赘肉堆出淫邪的笑容,让人看着就觉恶心。
“咱们皮耶子爵喜欢你,是你前世修来的福气,你还跩什么劲?你乖乖从了皮爷,把皮爷好生服侍好,爷的打赏够你八辈子挣的钱,这不比你在街上摆卖烂梳子、跟着你那个没本事的男人强?没准逗得皮爷一高兴,把你纳作小妾,荣华富贵你一辈子享之不尽!”另一个满脸雀斑的贵族子弟淫笑着说道。
“救命呀!”女子无助地呼叫,悲凄地哭泣,奋力地挣扎着,但两臂已分别被一名大汉架住,所有的反抗都是徒然。
围观的民众发出一片不满的嘘声,却无人敢站出来制止贵族的暴行。
这不能怪平民没有侠义心或同情心,因为他们出面非但救不了女子,还得赔上自己的性命。
在帝国,贵族层本来就是高高在上的特权阶级,法律在太多情况下对他们来说是形同虚设,违法犯罪的贵族子弟被抓起来,往往由有权势的父辈或亲戚出面,再加上金钱的打点,大都能无罪释放。
负责帝国治安的宪兵总署对贵族子弟的恶行——如果不涉及其他贵族的话,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虽然也曾发生平民状告贵族的案件,但宪兵大多数并不受理,或只是发出简单的警告或质询,最后当然是不了了之了,甚至发生宪兵助纣为虐的情况。一般平民对贵族的劣行自然只能默默忍受了。
“小妞,乖听爷的话,会有你的好处的!”
那叫皮耶的“斗鸡眼”子爵“桀桀”一笑,伸出禄山之爪便要往女子胸部抓去。
“放手!怎么回事?!”我剑眉一挑,冷哼了一声,威凌的气势化为无形的压力,瞬间充盈在空气中。
皮耶闻声吓了一跳,伸出的手不由自主地缩了回去,但发觉我们只有三个人时,便骄横地用手指指着我,不屑地对我说道:“你是什么人?敢管本少爷的闲事!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此时,由于我的意外加入,抓牢女子的两名护卫不由呆了呆,手一松,竟让那女子挣脱开来,跑到我面前跪下哭诉道:“大爷!请为弱女子主持公道,可怜可怜我这个苦命人吧!我兄妹俩人本是安分守己的人,在大街上摆卖木梳饰品谋生,一直相安无事,直到今天……直到今天碰上了他们……那个人一见到我就动手动脚,接着便要强行将我带走,我兄妹不从,他便将我哥哥打成重伤,现在生死未卜……上神呀!你还要不要我们这些低贱的人活命……”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温妮。佩桑尼,我哥哥叫加特伊。佩桑尼……”
“温妮,你起来吧!”我不理叫嚣着的皮耶,一边柔声对温妮说道,一边打量着面前这个性烈的妙龄少女:容貌姣好,秀丽娇俏,不施脂粉的瓜子脸素净柔洁,自有一种天然的美,嫩白的皮肤白里透红,挺秀饱满的酥胸似欲破衣而出,而一双哭肿的杏目和脸上未干的泪痕,却是我见犹怜。
粗布麻衣也掩盖不住她的天生丽质,难怪会招引像皮耶这类狂蜂浪蝶。
温妮在我的注视着不由俏脸飞红,霞烧双颊,小女儿家姿态令我怦然心动。
这时,我将注意力转到皮耶等人身上,冷哼了一声说道:“你是谁?”我冷冷地斜睨了他一眼,冷峻的目光中透出一丝森然的杀气。
“我……”
皮耶在我冷凛的气势下不由打了个寒颤,但随即发觉自己身边有十几个人,人数是我的数倍,占据数量上的绝对优势,其中还有八名是孔武有力的护卫,遂胆气一壮,故态复萌地傲然说道:“我是皮耶子爵,典礼大臣莫里法维是我的亲叔!哼,此事你还敢管不敢管?”
“不敢。”我淡淡说道,摆了摆手阻止正欲冲上前的尼内克和洛佩特。
我的回答让皮耶更加得意,却让温妮一脸绝望。
“听到了吗?美人儿,没有人敢管大爷我的事的!快到大爷身边来!”皮耶得意地说道,伸出肥厚的手掌欲拉温妮。
“且慢!”我上前一步,格开了皮耶的手掌,将准备认命的温妮挡在了身后。
“你想怎么样?小子,别不知好歹!”皮耶虽然张狂,但见我仪表气势不凡,对我毕竟有着一份顾忌,竟不敢有进一步的动作。
“呵呵,我没想怎么样。只是这种未开脸的小泵娘有什么趣味可言?我见识过更加美貌动人的女子!爵爷可有兴趣结识绝色佳丽?美若天仙,冰肌玉骨,柔滑凝脂,风情万种,婉转承欢,一笑百媚生,令百花顿然失色,欢吟荡心蚀骨,叫男人神魂颠倒。”我轻松地说道,露出一脸悠然神往、回味无穷的神色。
“在哪里?我一定要见识见识!”皮耶着急地说道,露出一副垂涎不已的色相。
“这就带你去。”我淡然笑道,“未名”却在此时突然递出,轻轻带过皮耶的下身,却见本来喜形于色的皮耶突然后仰倒地,下身一片殷红,笑容也已凝结,表情因痛苦而挪作一团,惨白泛青的脸上直冒着冷汗,痛得连呼喊的力气也已失去。
“我替你净过身,才能把你送进宫去作宫随呀!爆里有很多绮貌年华的绝色妃嫔!今后你服侍她们,便可以日日与美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