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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调转了马头,呆呆看着身后追来的马队。不知何时,大队的强盗已经集结在他们的后面的山坡上,隔着十来丈的距离远远望着他们,整齐划一,没有一丝喧闹,良好的素质让所有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几个人都默默等待着最后时刻的来临,等着强盗们一窝蜂地从山坡上冲下来,只消三秒钟,几个人就会变成肉酱。
然而,强盗们并没有冲下来,静静的队伍中似乎起了一丝骚动,然后马群一阵混乱,最终随着一声呼喝撤走了,和来的时候一样快。阿德等人傻傻地站在原地,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呜——!”一阵嘹亮的军号声从阿德身后传来,几个人都吓了一跳,回身看时,只见一艘巨大的军舰正缓缓地从江面上漂了下来,船头上一面绣着鹰的旗帜迎风飘扬,船首立着胜利女神的雕像,远远地望过去也感到一股凌人的气焰。难道就是这只大船吓退了大批的强盗?是什么人让如此凶悍的盗匪闻风丧胆?
很快,问题就有了答案。
听说他们要寻找这里的国王,卫兵把阿德和泰力克直接带到了船的底舱,巨大的船舱里像是一个混乱不堪的低级娱乐场所,几百名彪形大汉穿着简单的皮衣散乱地坐在那里,三五成群,有的在喝酒,有的当众玩着女人,还有的磨刀霍霍,总之,没人理他们。
“一定得小心说话!这里一定是最大的土匪窝,在这里不可能知道国王的下落!我们保命要紧,快离开吧。”泰力克小声向阿德建议。的确,可以想象,刚才的强盗团现在也一定愉快地找了个销金窟,就像这样享受着。
阿德仔细地观察,这里每个人都很高大,如果说要找出这里最瘦小的男人,那毫无疑问是阿德和泰力克。“别挡道!”一个人从外面走进来,毫不客气地把泰力克推了一把,泰力克就像被马撞了一样飞起来,扑倒在一堆人当中,有个女人大喊:“这是谁家的孩子?看着点儿!”立刻有一个大汉把泰力克拎起来,“小兔崽子,滚!”泰力克登时腾云驾雾地又飞了回来。
阿德注意到一个大汉,他并不是最高大的,但是他坐的地方铺了虎皮,而且三个最漂亮的女人围在边上服侍他,这说明他的地位比较高,很有可能是首领。于是,阿德大声说:“我们是奥斯曼帝国的使者,求见你们的首领!”
一瞬间,船舱里静了三秒钟,但是大家立刻又嘈杂地各嚷各的,谁也不关心。阿德一直注视着那个人,他也开始注意到阿德,招了招手,示意阿德走过来。突然有个端盘子的家伙趁他注意阿德的时候掏出一把刀从边上刺了过来,但是扑了一空,那大汉反应奇快,一脚把刺杀者踹翻在地,接着从边上捡起一把刀斩了下去。船舱里死了个人,喧闹声却丝毫没有停下,众人对刺杀事件的反应还不如阿德喊的那一声大。阿德目瞪口呆,愈发相信自己上了贼船,战战兢兢的走了过去。
“你们是奥斯曼的使者?”
阿德点了点头。
“我就是挪威国王威恩三世。”
“什么!?”
泰力克一叫出声音,就知道不好。方才还自顾自享乐的众人,突然停了下来,哗啦啦一阵乱响,有的从腰里,有的从女那儿,还有的不知从哪里,掏出了各种武器,巨剑,战斧,链枪,大刀,杀气不断地从这些人的眼睛里冒出来。阿德清楚地了解到他们的想法——如果你强壮或是够野,你可以试图杀死国王,自己当国王,但是你不能怀疑一个国王的身份,这是对他们全体的侮辱!
威恩摆了摆手,所有的人又把家伙收了起来,干自己的事去了。
“和你们打交道的是我的父亲,他几天前死了。现在我是国王!我对你们的任何来意都不感兴趣。所以现在,你们是我的人质,有用的时候,会给你们出头的日子!现在把你们身上的财产都掏出来吧,如果不够你们的伙食费,就得送你们去奴隶营干活了!所以,看着掏吧!”
“你不能这样对待我们,我们是使者!”泰力克大叫起来。
“我们已经是欧洲大陆上对穆斯林最好的国家了!至少我们没杀你们。”
阿德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如果到了法国,穆斯林使者连说话的机会也没有就会被斩了。他毫不犹豫地从身上掏出了所有值钱的东西,连祖穆尔德的戒指都没留下,他把这些递给了威恩的侍从,面不改色地问:“够我们活多久?”
威恩眯起了眼睛,对阿德的胆识有点欣赏,他看过了呈上来的物品,回答道:“够五十年,还有剩。”说着,把祖穆尔德的戒指挑了出来,扔回给阿德。
就这样,阿德他们成了新的船员,威恩没有让他们做苦力,只是放任他们在船舱里拥有一席之地,一起吃饭,一起睡觉。
这里实在是粗鄙不堪,没有什么讲究卫生的人,更没有一个是彬彬有礼的人,食物粗糙,难以下咽,很难想象这是国王和他的皇家卫队。威恩对阿德很感兴趣,经常叫他去聊天,问一些奇怪的问题。而阿德也越发了解到在这个这个连国王都是强盗的国家,男人如果不是够狠的勇者,是绝对活不过十八岁的。
泰力克天天都在祈求真主早日带他离开这个卫生和礼貌都成问题体的国家,阿德很想告诉他真主的能力到不了这里,就像佛陀的能力只能在印度半岛往东一样,但是转念一想,如果连精神寄托都没了,泰力克只怕会活不下去的。
战舰在风雨中前进了一夜,在一天清晨来到了一个小港,这里是威恩陛下简陋的海军据点。国王的到来并没有打破这里的宁静,但是一个小孩子引起了卫兵的注意,“陛下,有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在风雨中立在船头,他年纪虽小,但是显然深负重托。”
“啊,那么他是想引起我的注意。把他带过来!”
战舰靠了岸,很快男孩子被带到了威恩面前。他饱经磨难,衣衫褴褛,但是眼神坚决,行走之间体现出了非同一般的谨慎,言辞得体,完全是个国王应有的礼节:“我是雅各国王的次子,游历到此,带来了父亲对您的问候。”
此刻的威恩似乎换了一个人,神色庄重而谦虚:“啊,远道而来,你辛苦了!雅各陛下是我父亲生前好友,他年轻时的勇猛胜过雄狮,请先行转达我对他的问候,就说我立刻前去拜访!”
男孩彬彬有礼的谢过,跟人到别的地方休息去了。阿德注意到那男孩对威恩道谢时眼中泪光闪动,似是十分感激。泰力克小声地说:“这是我在这个国家所见的最文明的一幕!”阿德“嘘”了一声,“有点不对劲!”
说话间,威恩已经高高站了起来:“雅各国王的国家遭遇了困难,吾等义不容辞,谁愿随我前往?”
一时间船舱里欢声雷动,每个人都精神无比,大声的报出自己的名字,热烈的气氛仿佛是一场庆典。
阿德和泰力克恍然大悟,男孩竟然是来求救的!娘的!求救还这么拽!阿德随即体会到那难得的情感,求救的人宁死也不必低声下气,而行为如同威恩,施恩亦要小心翼翼,最是难得。双方把感激和关怀藏在心底,最大限度的体现了自尊和宽容的气度,礼节之高尚在诸多最繁荣的城市也是闻所未闻。阿德被深深震撼了,不得不对这个野蛮之邦的文明方式重新评价。
然而,激动的人群静了下来,威恩神色庄重地请求巫师占卜吉凶,一个瞎婆婆在众人的搀扶下走上前来,呀呀咿咿的,将一堆指骨从龟壳里撒了出来,仔细的摸个不停。众人围在四周,都是秉住呼吸观看。那老婆婆高举起一根指骨,说:“这次去的人不能太多,”又摸了一阵,说:“七是个好数字!”周围立刻叫嚣起来,所有的人都开始拍胸脯,威恩费了点劲儿才叫他们安静下来。
老婆婆继续她的占卜:“第一位勇士应当是个王者!”
威恩立刻抬起手,向大家表示拔了头筹,四周欢声雷动。
“第二位勇者力大无穷!”
“哈哈!哈哈!”立刻有一位大汉站上前来,“是我瓦姆!”阿德看到这人又高又壮,一脸黄胡子不知多久没刮过,手里拿了一把巨斧,像是半扇门板,少说也有几百斤重。阿德知道瓦姆是大家公认的大力士,经常有人向他挑战掰手劲儿,但没有几个是一和之将。此刻瓦姆正高举巨斧向众人展示肌肉,一个女人挤过来,拿了一顶有两个牛角的帽子给他戴上,又在脸上亲了一下,瓦姆更是得意。
“第三个勇士要有盔甲。”
人群顿时骚乱起来,“詹姆斯哪去了?”几百人一齐喊着詹姆斯的名字。一个醉醺醺但是盔甲很整齐的家伙被抬了过来,无情的扔到了地上,登时醒了,几个姑娘忙碌着把头盔和盾牌给他配好,詹姆斯很快明白自己该干什么,他单膝点地,仗剑倚盾,大吼了一声,立时虎虎生威,众人不停喝彩。
“第四个年纪稍轻,使一手好刀!”
这一下特征不太明显,几十人一起拔出刀来,大声报自己的名字,争执不下。威恩立刻显示了自己的权威:“布尔曼,你和我去!”布尔曼立刻走上前来,他穿着很随意,畅着胸口,一头长发留到肩上,脸上说不出的得意,到了中间的空旷处突然挽了几个刀花儿,众人眼前都是一花,布尔曼已经收刀入鞘,说不出的潇洒,众人又是一阵喝彩。
“第五个善于埋伏机关!”
很快一个叫史克威尔士的人被选了出来,加入了勇者行列。
“第六个胆大心细,擅长跟踪刺探!”
“嘿!”一个肩膀上刺着裸女的家伙一面站出来一面整理外套,“美人儿,可又要把你藏起来了!是我乌——拉克!”看来很是爱出风头。
阿德望着这帮战争狂人,对找不到一个像样的城市一点也不奇怪了。只剩最后一个名额,大家都是耐心等待着婆婆的占卜结果,然而老巫师摸了一块骨头又是一块骨头,脸上满是惊讶,最后她说:“让我看看是谁,这个人,要外国人,他的身世和我们大有渊源,他机智勇敢,将是我们成功的关键!”
人群沉默了,慢慢的,目光的焦点转移到了阿德和泰力克身上,泰力克面如土色,阿德缓缓地站了起来,大声说:“我的先祖是维京人罗洛,给我一把剑,我就和你们一样能征惯战!”
几十把剑一起飞过来,砸得阿德措手不及。
于是,七个勇士组成的小队成立了。第二天,他们乘坐一艘骑兵船向北进入大海,向雅各的国土进发。临行前,泰力克哭丧着脸:“你一定得活着回来,否则我没有脸面回去见祖穆尔德。”
“啊,关于这个,你不用担心。她每天都悄悄地看着我们呢!”
离开了泰力克,阿德顿时感到了孤独。泰力克陪他说笑,陪他受苦,有好东西时,总是先给阿德,就像一个忠实的仆人一般照料阿德。然而,离开了别人的照料,使阿德慢慢的找回了锐气,也许在文明世界使他呆钝,也许是眼前人们的狂野唤醒了他一贯沉睡的野蛮血统,阿德感到力量不断地涌出来。他已经很久没有练过太乙真气,可沉睡在体内的真气似乎不是消失了,而是融入得他的四肢百骸,使他力量充沛而不需特别运气。阿德曾经担心自己的力量不够,因此选择了一把和自己体形相符的中剑,可现在中剑像麦梗儿一样,而且成了其他人的笑柄,阿德懊恼地发现,大多数队友的兵刃尺寸都和他们的体型不太相符,就是最轻巧的布尔曼的朴刀,竟然也有六十斤。我的力量源泉是这里吗?回到老家的感觉是这样吗?阿德知道自己有维京人血统,眼前那一帮看不起人的大汉严格说来搞不好是自己的远方表亲。一位表亲正向他走了过来,是力大无穷的瓦姆,讥讽的语言不断从他的大胡子后面传出来:“你细皮嫩肉就像个公子哥儿,如果你妈把你生成女人也许会好得多。现在去喂马吧!免得他们不喜欢你中途把你摔下来!我们不应该带七匹这样的高头骏马,而应该带六匹马和一只狗!”
“你骑狗的话不是很合适,欺负畜牲者自己也和畜牲差不多!”
瓦姆登时气得涨红了脸:“小混蛋,你敢侮辱我!叫你尝尝我得厉害!”
瓦姆硕大的身躯就要向阿德扑过去,“瓦姆!”威恩威严的声音阻止了他,“你对正当的挑战视而不见吗?别忘了他也是我们的队友!”
瓦姆冷静下来,发现阿德正端坐在桌子边,挽起袖子等待着他。
“掰手劲?你们以为我应该接受挑战?一个公子哥儿不知好歹的挑战?”瓦姆抱怨着,但还是在桌子边做了下来,“我要捏断你的小胳膊……”
但是阿德的胳膊没有断,还有力的对抗着。所有的人都很吃惊,很快其他五个人都围了过来,对比赛持续的时间表示感到不可思议。
“唔,我赌瓦姆赢!”
“天哪,我得给这难得的场面加把火,十枚金币,赌南方小伙子!”
“瓦姆,瓦姆!”
众人纷纷下注,阿德和瓦姆都涨红了脸,阿德一心想知道自己现在有多大力量,瓦姆听到下注声更是拼了老命,胡子之外露出的一小块脸涨得仿佛要喷出血来。
两个人久久分不出胜负,众人都是不断高呼着为双方打气,蒸汽不断从阿德头顶冒了出来,瓦姆也好不了多少,“嗷——!”瓦姆大吼起来,全身的力量都拼命压了上去,这可是关系到他下半辈子的名誉,阿德也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拼命抵抗。然而激烈的对抗终于有了结果,因为阿德的胳膊短,他那一边的桌子吃不住力“咔嚓”一声连椅子一起碎掉了,阿德一下被掼到了地上。
众人都是大叫起来,赢钱的人兴高采烈,输的人大叫不算,但最终还是付了钱。瓦姆高兴得像个傻瓜一样挥舞着双臂,最后,他停了下来,远远地用手擦着鼻子:“如果你报出你的名字,我也许会勉强记住!”
阿德被人从地上拉了起来,大声地报了自己的名字:“理查德?诺曼,你最好清楚地记住!”
从那时起,再也没有人鄙视阿德了,大家愉快地和他攀谈,宛如兄弟。威恩带阿德到兵器库重新挑选兵器,他拿了一套链子甲递给阿德,认为对他很合适。阿德谢过,套在了穆斯林黑色劲装的外面,立刻变成了一个地道的北欧人,又剽悍又精神。他们又挑了一把一百多斤的长剑,说是长剑,其实只比重剑小了一点儿。阿德感到很顺手,他耍了两下子,使了一招华山派的“踏雪寻梅”,步履轻盈,招数精妙,一丈外的烛火迎风而灭。威恩他们不懂中土剑法,也对招数的精妙表示吃惊。威恩搬出一个长长的皮质剑匣,对阿德说:“看来这把剑还是比较轻,虽然你用起来比较顺手,但还不够气势。我们的招数没有太多变化,威力和速度就是一切!你不妨按我们的方式战斗看看!搞不好你会发现我们的方式更有用。到外面试试这把!”
几个人抱着匣子上了甲板,威恩步履沉重,竟稍稍有点吃力。匣子打开了,按尺寸来说里面是一把精美的大剑,打造的形状却有点像普通长剑,但是非常精美,剑锷雕成了飞翼,狭长的剑身中间镶着一颗耀眼的红宝石,十分别致,红宝石靠下的地方有一段浅浅的血槽,隐隐的现出几个字,“luck”,阿德知道这是“幸运”之意。阿德也曾见过吹毛断发的名剑,那些剑一般都带着寒气,只是贴近观赏就能感到剑峰的锐利。但是这把拉克之剑,只是做工精美,看不出有什么不同,剑孤独地躺在匣子里,阿德轻轻地用手指从上面摸过,不但感觉不到寒气,甚至还有些温暖。阿德用右手握住剑把,竟然差点儿没拿起来,吃了一惊,连忙用双手握住,上下挥了挥,感觉大概有三百斤,这样的重量,如果是斧子的话倒还一般,竟然铸成这样一把剑,再加上剑身的暖意,绝对不是凡品。
威恩解释了一下:“这拉克之剑,是从古代就传下来的,听说使用天上的陨石炼化的星星铁所铸造,所以没有寒气。它太重了,作为一把单手剑,几乎没人爱使,如果身材巨大像瓦姆,剑又显得小了些,我把它送给你,也许日后能用得上。詹姆斯,你有空教教理查德!”
詹姆斯痛快地答应了,他拍起胸脯来特别响亮,因为他从来不曾在白天脱下过铠甲。阿德谢了威恩和詹姆斯,对得到的礼物爱不释手,他决心把拉克之剑练到得心应手,但是目前单手使用确实有点困难。
几天后,他们在大陆的北边上了岸。听威恩说,这里已经是雅各的国土了。让人奇怪的是,他们已经上岸许久,仍没有人来迎接,昔日的岗哨也不见了。战士们把战马从船上牵了下来,这是七匹非常高大的骏马,起码比阿德以往见过的马都大了一号,清一色的纯黑毛皮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阿德连人带兵器将近六百斤,这些高头大马跑起来丝毫不爽,十分自如。他们奔驰在沃兰平原的林间小道上,是阿德从没体会过的威风凛凛的感觉,虽然没有人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