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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十二诸侯年表》、《左传》哀公十九年《释文》)、四十四年(《帝王世纪》) 三说。《左传》哀公十九年:“冬,叔青如京师,敬王崩故也。”鲁哀公十九年当周敬 王四十四年。〔2〕“元王仁”,周敬王子,公元前四七五——前四六九年在位。《集 解》、《索隐》引《世本》作“元王赤”。〔3〕“元王八年”,本书《六国年表》同。 按《史记》所记敬王即位之年和元王卒年是明确的,因此敬王、元王在位年数合计应为 五十一年。上述三说,如按敬王四十二年说,则元王卒于九年;如按敬王四十三年说, 则元王卒于八年;如按敬王四十四年说,则元王卒于七年。《六国年表》用四十三年之 说,故元王为八年。此亦作“八年”,虽同《六国年表》,但敬王少一年,总年数有误。
《春秋世族谱》作“元王十年”,则是将九年误为十年。〔4〕“定王介”,周元王子, 公元前四六八——前四四一年在位。《汉书?古今人表》作“贞定王”,《世本》(《集 解》引)作“贞王”,且将元王、贞王世次年数互易。《集解》引皇甫谧说谓贞定王又 名应。按贞王、定王均是贞定王的省称。贞定王是二字谥。
定王十六年,三晋灭智伯,〔1〕分有其地。
【注释】〔1〕“三晋”,赵、魏、韩。“智伯”,智襄子,即荀瑶。
二十八年,定王崩,长子去疾立,是为哀王。〔1〕哀王立三月,弟叔袭 杀哀王而自立,〔2〕是为思王。〔3〕思王立五月,少弟嵬攻杀思王而自立, 是为考王。〔4〕此三王皆定王之子。
【注释】〔1〕“哀王”,周定王子,公元前四四一年在位,立仅三月。〔2〕“弟 叔袭”,此句一般多以“袭”字连下“杀”字为读,然《汉书?古今人表》作“思王叔 袭”,以“叔袭”为名。按“叔”字似应为排行字,非名,今从《古今人表》。〔3〕 “思王”,周定王子,公元前四四一年在位,立仅五月。〔4〕“考王”,周定王子, 公元前四四○——前四二六年在位。《汉书?古今人表》作“考哲王嵬”,亦用二字谥, 考王是省称。
考王十五年,崩,子威烈王午立。〔1〕
【注释】〔1〕“威烈王午”,周考王子,公元前四二五——前四○二年在位。
考王封其弟于河南,〔1〕是为桓公,〔2〕以续周公之官职。桓公卒,子
威公代立。〔3〕威公卒,子惠公代立,〔4〕乃封其少子于巩以奉王,〔5〕号 东周惠公。〔6〕
【注释】〔1〕“河南”,自敬王迁都成周之后,王城称西周,成周称东周。汉于 王城置县称河南,于成周置县称洛阳。这里河南是指西周。〔2〕“桓公”,西周桓公, 名揭(见下文《索隐》引《世本》)。〔3〕“威公”,名灶(见《庄子?达生释文》)。
〔4〕“惠公”,西周惠公。〔5〕“巩”,周邑,在今河南巩县西南,当成周以东。〔6〕 “东周惠公”,名班(见《索隐》引《世本》),《汉书?古今人表》注为“威公子”, 非是。《韩非子?内储说下》:“公子朝,周太子也,弟公子根甚有宠于君。君死,遂 以东周叛,分为两国。”同书《难三》亦载其事,但“公子朝”作“公子宰”。梁玉绳
《史记志疑》以公子朝为西周惠公太子,公子根为西周惠公少子。后者即东周惠公班。 东周惠公之封,据《括地志》、《述征记》(本篇及《赵世家正义》引)在周显王二年, 即《赵世家》所说“(赵成侯)八年,与韩分周以为两”,这里因述西周桓公之封而连 类及之,本应述在下文。其说可从。
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1〕命韩、魏、赵为诸侯。〔2〕
【注释】〔1〕“九鼎震”,周灭商后把九鼎安放在郏、■即王城内,九鼎所在也 就是王城所在。这里是说王城地震。〔2〕“命韩、魏、赵为诸侯”,在此之前,三家 分晋已成事实。此年是周天子正式承认三晋为诸侯,分别立为国家。
二十四年,崩,子安王骄立。〔1〕是岁盗杀楚声王。〔2〕
【注释】〔1〕“安王骄”,周威烈王子,公元前四○一——前三七六年在位。〔2〕 “楚声王”,楚简王子,公元前四○七——前四○一年在位。
安王立二十六年,崩,子烈王喜立。〔1〕烈王二年,周太史儋见秦献公 曰:“始周与秦国合而别,别五百载复合,合十七岁而霸王者出焉。”
【注释】〔1〕“烈王喜”,周安王子,公元前三七五——前三六九年在位。《汉 书?古今人表》作“夷烈王喜”,亦用二字谥,烈王是省称。〔2〕“周太史儋”,见 本书《秦本纪》、《老子韩非列传》,事迹不详,《老子韩非列传》引或说谓“儋即老 子”。“秦献公”,秦灵公子,公元前三八四——前三六二年在位。
十年,〔1〕烈王崩,弟扁立,是为显王。〔2〕显王五年,贺秦献公,献 公称伯。〔3〕九年,致文武胙于秦孝公。〔4〕二十五年,秦会诸侯于周。〔5〕 二十六年,周致伯于秦孝公。三十三年,贺秦惠王。〔6〕三十五年,致文武 胙于秦惠王。四十四年,秦惠王称王。其后诸侯皆为王。〔7〕
【注释】〔1〕“十年”,据本书《六国年表》应作“七年”。〔2〕“显王”, 周烈王弟,公元前三六八——前三二一年在位。《汉书?古今人表》作“显圣王”,注 为夷烈王子,用二字为谥。〔3〕“称伯”,称霸。〔4〕“致”,赐送。“文武胙”, 祭祀周文、武二王的祭肉。“秦孝公”,秦献公子,公元前三六一——前三三八年在位。
〔5〕“秦会诸侯于周”,本书《秦本纪》说“(秦孝公)二十年,诸侯毕贺。秦使公 子少官率师会诸侯逢泽,朝天子”,《六国年表》也说“诸侯毕贺。会诸侯于泽。朝天 子”(“泽”,《集解》引徐广说谓“《纪年》作‘逢泽’”),在后二年。研究者多 以二者为一事,即逢泽之会诸侯朝天子事,并以该会在此年,而盟主非秦孝公而为魏惠 王(参看杨宽《战国史》三一八页注〔1〕,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八○年出版),情况 是否如此,还有待进一步研究。〔6〕“秦惠王”,秦孝公子,公元前三三七——前三 一一年在位。初不称王,即位十三年始称王。〔7〕“其后诸侯皆为王”,按战国中期 以来,各国相继称王。楚称王早在春秋早期,是例外;魏、齐、韩称王在秦以前;燕、 赵、中山、宋称王在秦以后。
四十八年,显王崩,子慎靓王定立。〔1〕慎靓王立六年,崩,子赧王延 立。〔2〕王赧时东西周分治。〔3〕王赧徙都西周。〔4〕
【注释】〔1〕“慎靓王定”,周显王子,公元前三二○——前三一五年在位。“靓”, 音 jing,通“静”。〔2〕“赧王延”,周慎靓王子,公元前三一四——前二五六年在 位,是最后一代周王。下文作“王赧”,似“赧”字是名而非谥。《索隐》引皇甫谧说 “延”作“诞”,并以《谥法》无“赧”字而以“赧”字非谥。按古代灭国之君往往都 无谥,“赧”与“延”音近,疑王赧即王延,作“赧王”非。“赧”,音 n3n。〔3〕“王 赧 时东西周分治”,东西周分治在显王二年,非此时。〔4〕“王赧徙都西周”,敬王 以后,周王居成周。周显王二年东西周分治后,西周君居王城,东周君居巩奉王,成周 与巩并称东周。此时则王弃东周而投靠西周,迁居王城。
西周武公之共太子死,〔1〕有五庶子,毋適立。〔2〕司马翦谓楚王曰:〔3〕 “不如以地资公子咎,〔4〕为请太子。”〔5〕左成曰:〔6〕“不可。周不听, 是公之知困而交疏于周也。〔7〕不如请周君孰欲立,〔8〕以微告翦,〔9〕翦 请令楚资之以地。”果立公子咎为太子。〔10〕
【注释】〔1〕“西周武公”,《集解》引徐广说谓即惠公长子,而惠公有二,一 为西周惠公,一为东周惠公。《索隐》云《战国策》作“东周武公”。《汉书?古今人 表》从《史记》作“西周武公”。按今本《战国策?东周策》之《周共太子死》章只作 “周共太子死”,没有提到武公,但隶于《东周策》。〔2〕“毋適立”,《周共太子 死》章作“而无适立也”。“毋”通“无”,“適”同“嫡”。〔3〕“司马翦”,楚 之司马,名翦。鲍彪疑即昭翦(见《东周策》的《昭翦与东周恶》章注)。〔4〕“资”, 资助。“公子咎”,当即五庶子之一。〔5〕“为请太子”,此上二句《周共太子死》 章作“何不封公子咎而为之请太子”。此章与《西周策》的《谓齐王》章酷似,其首句 作“谓齐王曰:‘王何不以地齐周最以为太子也?’”“齐”字通“资”,《史记》似 与《谓齐王》章更为接近。〔6〕“左成”,楚臣。〔7〕“知困”,犹言计穷。“知” 通“智”。〔8〕“不如请周君孰欲立”,不如问周君欲立谁为太子。〔9〕“微”,暗 中。〔10〕“果立公子咎为太子”,以上是据《东周策》的《周共太子死》章,但该章 左成之言下未言公子咎立为太子,而云“公若欲为太子,因令人谓相国御展子、廧夫空 曰:‘王类欲令若为之。此健士也,居中不便于相国。’相国令之为太子”。金正炜《战 国策补释》指出“公若”、“若”皆立为太子者之名是正确的。今按“公若”应脱“子” 字,“若”与“咎”字形相近,易混,“公〔子〕“若”与“公子咎”应是同一人,所
以《史记》说公子咎立为太子。又《周共太子死》章与同书《西周策》的《谓齐王》章 酷似,只是“楚王”作“齐王”,“司马翦”作“司马悍”,“左成”作“左尚”,“公 子咎”作“周最”,乃传闻异辞。其确切年代不可考。
八年,〔1〕秦攻宜阳,〔2〕楚救之。而楚以周为秦故,〔3〕将伐之。苏 代为周说楚王曰:〔4〕“何以周为秦之祸也?〔5〕言周之为秦甚于楚者,欲 令周入秦也,故谓‘周秦’也。〔6〕周知其不可解,〔7〕必入于秦,此为秦 取周之精者也。〔8〕为王计者,周于秦因善之,〔9〕不于秦亦言善之,〔10〕 以疏之于秦。周绝于秦,必入于郢矣。”〔11〕
【注释】〔1〕“八年”,据本书《韩世家》、《樗里子甘茂列传》,秦攻宜阳在 王赧七年,而拔之在八年。此应作“七年”。〔2〕“宜阳”,韩大县,在今河南宜阳 县西。〔3〕“而楚以周为秦故”,“周为秦”,疑同下“周于秦”,是说楚因为周亲 近秦的缘故。战国文字“为”与“於”字形相近,这里的“为”字可能是“於”字之误。
〔4〕“苏代”,苏秦之弟,东周洛阳人。详见本书《苏秦列传》。“楚王”,应为楚 怀王(公元前三二八——前二九九年在位)。〔5〕“何以周为秦之祸也”,此句文字 似有讹误,意思当是说为什么要把周亲近秦当作是对楚的威胁呢?〔6〕“周秦”,应 是当时流行的一种说法,与上周太史儋之言类似,认为秦将并周而有之。〔7〕“解”, 免于难。〔8〕“精”,精妙。〔9〕“于”,通“与”。〔10〕“言”,可能是衍文。
〔11〕“郢”,音 y!ng,楚都,在今湖北江陵西北纪南城。这里指楚。按以上为今本《战 国策》所无。
秦借道两周之间,〔1〕将以伐韩,周恐借之畏于韩,〔2〕不借畏于秦。 史厌谓周君曰:〔3〕“何不令人谓韩公叔曰:〔4〕‘秦之敢绝周而伐韩者,〔5〕 信东周也。公何不与周地,发质使之楚?’〔6〕秦必疑楚不信周,是韩不伐 也。又谓秦曰:‘韩强与周地,将以疑周于秦也,周不敢不受。’秦必无辞 而令周不受,是受地于韩而听于秦。”〔7〕
【注释】〔1〕“借”,《战国策?东周策》的《秦假道于周以伐韩》章作“假”, 义同。“两周”,西周、东周。〔2〕“畏”,《秦假道于周以伐韩》章作“恶”,“恶” 有“畏”义,本书《仲尼弟子列传》:“且王必恶越。”《索隐》:“恶犹畏恶也。”
《吕氏春秋?振乱》:“凡人之所恶为无道不义者,为其罚也。”注:“恶犹畏。”所 以这里作“畏”。〔3〕“史厌”,《秦假道于周以伐韩》章作“史黡”。“周君”,
《索隐》以为西周武公,是推测之辞,因为此时周王住在西周。但据下文似应为东周君。
〔4〕“韩公叔”,《秦假道于周以伐韩》章鲍彪注:“公叔,韩公族。”是当时韩国 的相邦。〔5〕“绝周”,《秦假道于周以伐韩》章作“绝塞”,鲍彪注:“绝,横渡。 塞,障也。”“绝”是穿越之义。〔6〕“质”,《秦假道于周以伐韩》章作“重使”。 “质”谓人质。〔7〕“是受地于韩而听于秦”,以上是据《战国策?东周策》的《秦 假道于周以伐韩》章,事当王赧七年。
秦召西周君,〔1〕西周君恶往,〔2〕故令人谓韩王曰:〔3〕“秦召西周 君,将以使攻王之南阳也,〔4〕王何不出兵于南阳?〔5〕周君将以为辞于秦。
〔6〕周君不入秦,秦必不敢踰河而攻南阳矣。”〔7〕
【注释】〔1〕“西周君”,《西周策》的《秦召周君》章作“周君”,以叙在《西
周策》,知是西周君。〔2〕“西周君恶往”,《秦召周君》章作“周君难往”。“恶”, 畏难之义。〔3〕“韩王”,《秦召周君》章作“魏王”。据钟凤年《国策勘研》(哈 佛燕京学社一九二六年出版)考证,应以作“魏王”是。此魏王,鲍彪注以为魏安釐王, 钟氏则以为魏哀(襄)王或魏昭王。按魏襄王在位期间为公元前三一八——前二九六年, 当王赧十九年以前;魏昭王在位期间为公元前二九五——前二七七年,当王赧二十至三 十八年,魏安釐王在位期间为公元前二七六——前二四三年,当王赧三十九年以后。《战 国策》此章系年不明,无可考。〔4〕“南阳”,地区名。魏、韩、楚皆有南阳。魏之 南阳在今河南济源县至淇县朝歌镇一带,韩、楚之南阳在今河南西南的南阳地区。这里 应指魏的南阳。魏的南阳在黄河以北。〔5〕“王何不出兵于南阳”,《秦召周君》章 作“王何不出于河南”,“南阳”是“河南”之误。“河南”,指周。周在黄河以南。
〔6〕“周君将以为辞于秦”,周君将以此为理由以拒绝秦的召见。这几句的意思是说 周君不欲入秦,因而告魏说秦召周君是要攻打河以北的魏地南阳,魏不如出兵河以南, 使周借口受到魏的威胁而不能入秦。〔7〕“秦必不敢踰河而攻南阳矣”,《秦召周君》 章“踰”作“越”,义同。此句是说秦必不敢踰河而北,以攻魏之南阳。是时秦与两周 俱在河南,而魏之南阳在河北,故云。以上是据《战国策?西周策》的《秦召周君》章, 系年不详。
东周与西周战,韩救西周。或为东周说韩王曰:“西周故天子之国,〔1〕
多名器重宝。王案兵毋出,可以德东周,而西周之宝必可以尽矣。”〔2〕
【注释】〔1〕“西周故天子之国”,西周为敬王以前周王所居之地,故云。〔2〕 “而西周之宝必可以尽矣”,以上是据《战国策?东周策》的《东周与西周战》章,系 年不详。
王赧谓成君。〔1〕楚围雍氏,〔2〕韩征甲与粟于东周,东周君恐,召苏 代而告之。代曰:“君何患于是。臣能使韩毋征甲与粟于周,又能为君得高 都。”〔3〕周君曰:“子苟能,请以国听子。”代见韩相国曰:〔4〕“楚围 雍氏,期三月也,〔5〕今五月不能拔,是楚病也。今相国乃征甲与粟于周, 是告楚病也。”〔6〕韩相国曰:“善。使者已行矣。”代曰:“何不与周高 都?”韩相国大怒曰:“吾毋征甲与粟于周亦已多矣,何故与周高都也?” 代曰:“与周高都,是周折而入于韩也,秦闻之必大怒忿周,〔7〕即不通周 使,〔8〕是以弊高都得完周也。曷为不与?”相国曰:“善。”果与周高都。
〔9〕
【注释】〔1〕“王赧谓成君”,《集解》徐广引《战国策》“韩兵入西周,西周 令成君辩说秦求救”(今本无),谓“当是说此事而脱误也”。〔2〕“楚围雍氏”, “雍氏”,韩邑,在今河南禹县东北。此役据本书《韩世家》应在周赧王十五年。〔3〕 “高都”,韩邑,在今山西晋城县。〔4〕“韩相国”,“相国”即“相邦”,“邦” 作“国”是避汉高祖刘邦讳。此韩相邦,据《战国策?西周策》的《雍氏之役》章即公 仲。公仲是韩公族,《战国策》有公仲明、公仲侈、公仲珉,《索隐》以为是公仲侈。
〔5〕“期三月也”,《雍氏之役》章说“昭应谓楚王曰‘韩氏罢于兵,仓廪空,无以
守城,吾收之以饥,不过一月’”,与此异。〔6〕“是告楚病也”,是使楚知韩病。
〔7〕“秦闻之必大怒忿周”,此句与下句《雍氏之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