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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裋”,音 sh),僮竖所穿的粗布上衣。“褐”,音 h8,兽毛或粗 麻制成的短衣。“裋褐”,指贫贱者穿的粗劣衣服。 〔2〕“嗷嗷”,因饥饿愁苦而发 出的哀苦声音。 〔3〕“缟”,音 g3o,未经染色的绢。“缟素”,服丧时穿的白色衣 服。〔4〕“囹圉”,音 l0ng y(,牢狱。〔5〕“帑”,通“孥”,妻子儿女。“收帑”, 收捕罪人的妻子儿女做徒隶。〔6〕 “振”,与“赈”字通,赈济。〔7〕“与”,对 付。〔8〕“安民可与为义,而危民易与为非”,此为汉代常语。
襄公立,〔1〕享国十二年。初为西畤。〔2〕葬西垂。生文公。〔3〕
【注释】〔1〕“襄公”,秦庄公之子,公元前七七七年至前七六六年在位。因有 功周室,被周平王封为诸侯,秦始立国,与中原诸侯国通使聘享。以下文字都不是《史 记》原文,当出于记载秦国历史的史作《秦记》,后人把它附载于此。〔2〕“畤”, 音 zh@,古代祭天地五帝的坛址。“初为西畤”,秦奉少皞为自己的祖神,所以秦襄公 立国后,最早建立西畤祭白帝少皞。秦襄公为侯立国,居于西垂,西畤当在西垂之郊。
〔3〕“文公”,公元前七六五年至前七一六年在位。
文公立,居西垂宫。五十年死,葬西垂。〔1〕生静公。〔2〕
【注释】〔1〕“西垂”,本书《秦本纪》云秦文公葬西山,与此歧异。张守节《正 义》引《括地志》认为西山即陈仓县西北秦陵山,秦陵山就是现在陕西宝鸡市北面的陵 原。 〔2〕“静公”,秦文公太子,于秦文公四十八年卒,所以下文说“静公不享国而 死”。本书《秦本纪》作“竫公”,“静”、“竫”二字同。
静公不享国而死。生宪公。〔1〕
【注释】〔1〕“宪公”,公元前七一五年至前七○四年在位,卒时年仅二十二岁。 本书《秦本纪》、《十二诸侯年表》皆作“宁公”,一九七八年一月在陕西宝鸡县杨家 沟公社太公庙大队出土的秦公钟镈作“宪公”,《汉书?古今人表》也作“宪公”,“宁” 乃“宪”字之讹。
〔3〕
宪公享国十二年,居西新邑。〔1〕死,葬衙。〔2〕生武公、德公、出子。
【注释】〔1〕本书《秦本纪》云:“宁公二年,公徙居平阳。”“西新邑”即指 平阳,为秦新都,在今陕西宝鸡县东阳平镇。 〔2〕“葬衙”,本书《秦本纪》云葬 西山,与此不同。“衙”,《汉书?地理志》左冯翊有衙县,即秦衙邑故地,在今陕西 白水县东北。〔3〕“武公”,秦宪公长男,为太子,公元前六九七年至前六七八年在 位。“德公”,秦武公之弟,公元前六七七年至前六七六年在位,卒年三十四。“出子”, 秦德公之弟,公元前七○三年至前六九八年在位,卒时年仅十岁。
出子享国六年,居西陵。〔1〕庶长弗忌、威累、参父三人,〔2〕率贼贼 出子鄙衍,〔3〕葬衙。武公立。
【注释】〔1〕“西陵”,邑名。司马贞《索隐》云:“一云居西陂。”“西陵”、 “西陂”,今地不详。〔2〕“庶长”,据本书《秦本纪》,即大庶长,其地位和权力 类似后世的大将军。 〔3〕“鄙衍”,邑名。出子在鄙衍被杀,葬于衙,二地当相去不 远。
武公享国二十年。居平阳封宫。〔1〕葬宣阳聚东南。〔2〕三庶长伏其罪。
〔3〕德公立。
【注释】〔1〕“封宫”,宫名,在平阳邑内。〔2〕“宣阳聚”,本书《秦本纪》 云武公葬雍平阳,平阳属雍,宣阳聚属平阳。 〔3〕“三庶长伏其罪”,秦武公三年, 诛弗忌、威累、参父,并夷三族,事见本书《秦本纪》。
德公享国二年。居雍大郑宫。〔1〕生宣公、成公、缪公。〔2〕葬阳。〔3〕
初伏,〔4〕以御蛊。〔5〕
【注释】〔1〕“大郑宫”,宫名,在雍城内。〔2〕“宣公”,秦德公长子,公 元前六七五年至前六六四年在位。“成公”,秦德公中子,公元前六六三年至前六六○ 年在位。 〔3〕“阳”,前人无注,即平阳。在有周一代,秦都邑沿着渭水大体可分 为三个地域:西周时,在渭水上游今甘肃天水市一带;春秋时期,在渭水中游今陕西宝 鸡县、凤翔县一带;战国时期,又东移至泾水、渭水下游。武公、德公、宣公的都邑都 在渭水中游。渭水中游有平阳,而未闻有阳,阳只能是平阳。又上文云武公“居平阳封 宫”,下文云宣公“居阳宫”,很明显,阳宫即平阳封宫的省称,“阳”就是平阳的省 称。 〔4〕“初伏”,以前无伏,秦德公二年始作伏。“伏”即阳历六月三伏之节。 设伏的目的是为了躲避盛暑带来的瘟疫。所以本书《封禅书》司马贞《索隐》引《汉旧 仪》云:“伏者,万鬼行日,故闭不干求也。”《秦本纪》张守节《正义》云:“伏者, 隐伏避盛暑也。”〔5〕“以御蛊”,是指在城郭四门杀狗,消除暑热毒气。这一禳灾 仪式于伏日举行。在城郭四门杀狗御灾的风俗汉代还很盛行。“蛊”,音 g(,这里指暑 热瘟疫。
宣公享国十二年。居阳宫。葬阳。初志闰月。 成公享国四年。居雍之宫。葬阳。齐伐山戎、孤竹。〔1〕
【注释】〔1〕“齐伐山戎、孤竹”,本书《齐太公世家》云:齐桓公“二十三年,
山戎伐燕,燕告急于齐。齐桓公救燕,遂伐山戎,至于孤竹而还。”“山戎”,族名, 春秋时分布在今河北北部一带,势力较强。“孤竹”,商、西周时的一个小国,故地在 今河北卢龙县南。
缪公享国三十九年。天子致霸。〔1〕葬雍。缪公学著人。〔2〕生康公。〔3〕
【注释】〔1〕“天子致霸”,谓周天子命秦缪公为诸侯之长。秦缪公是一个有作 为的君主,在位期间主要取得了三方面的成功:一是打败晋国,俘虏晋惠公,把国土向 东延伸到黄河岸边;二是周襄王弟带作乱,秦缪公和晋文公一起杀死带,安定了周室; 三是攻灭十二国,称霸西戎。正是由于这些功绩,使周天子给秦缪公以诸侯之长的地位。
〔2〕“著”,与“宁”字通,门、屏之间。“著人”,宫殿门、屏之间的守卫人员。 “缪公学著人”,说明缪公虚心好学。 〔3〕“康公”,名?,公元前六二○年至前 六○九年在位。
康公享国十二年。居雍高寝。〔1〕葬竘社。〔2〕生共公。〔3〕
【注释】〔1〕“高寝”,宫名,建于雍城。〔2〕“竘”,音 q(。“竘社”,自 秦德公居雍后,从成公至怀公,都以雍为都邑,灵公始徙至泾阳。在以雍为都邑时期, 康公、共公葬竘社,桓公葬义里丘,景公葬丘里,哀公葬车里,夷公葬左宫,惠公葬车 里,厉共公葬入里,悼公、躁公葬一地,怀公葬栎圉,这些葬地虽然由于缺乏材料,今 天已不能一一确考,但它们大体都在雍地附近则是可以肯定的。在陕西凤翔县南已发现 秦君葬地。 〔3〕“共公”,据《春秋》宣公四年记载名稻,《穀梁传》宣公四年《疏》 引《世本》同;而据本书《十二诸侯年表》名和;《秦本纪》司马贞《索隐》又云名豭。 公元前六○八年至前六○四年在位。
共公享国五年。居雍高寝。葬康公南。生桓公。〔1〕
【注释】〔1〕“桓公”,宋程公说《春秋分纪》、胡宏《皇王大纪》云名荣。公 元前六○三年至前五七七年在位。
桓公享国二十七年。居雍太寝。〔1〕葬义里丘北。〔2〕生景公。〔3〕
【注释】〔1〕“太寝”,宫名,建于雍城。〔2〕“义里丘”,当作“义丘里”。 下文云:景公“葬丘里”。义丘里与丘里为一地,桓公葬其北,景公葬其南。〔3〕“景 公”,宋程公说《春秋分纪》云名石。司马贞《索隐》引《世本》云名后伯车,不可信, 后伯车是景公母弟后子鍼之字。公元前五七六年至前五三七年在位。
景公享国四十年。居雍高寝。葬丘里南。生毕公。〔1〕
【注释】〔1〕“毕公”,据《春秋》定公九年和本书《秦本纪》当作“哀公”。 公元前五三六年至前五○一年在位。
毕 公享国三十六年。葬车里北。生夷公。〔1〕
【注释】〔1〕“夷公”,秦哀公太子,早死,不得立,所以下文云“夷公不享国”。
夷公不享国死,葬左宫。生惠公。〔1〕
【注释】〔1〕“惠公”,公元前五○○年至前四九一年在位。
惠公享国十年。葬车里,康景。〔1〕生悼公。〔2〕
【注释】〔1〕“车里,康景”,此有脱误。张文虎《校刊史记集解索隐正义札记》 云:“上文康公葬竘社,景公葬丘里南,疑车里在康、景二墓间,脱‘间’字。” 〔2〕 “悼公”,据本书《秦本纪》记载,在位十四年,即公元前四九○年至前四七七年在位, 而下文云“享国十五年”。
悼公享国十五年。葬僖公西。〔1〕城雍。生剌龚公。〔2〕
【注释】〔1〕“僖公”,上文云:“桓公??生景公。”司马贞《索隐》云“景 公”一作“僖公”。又《秦本纪》云:“桓公立二十七年卒,子景公立。”《索隐》云 “景公”《始皇本纪》作“僖公”。可见僖公即景公。〔2〕“剌龚公”,即厉共公。 “剌”、“厉”义同音近,“龚”、“共”二字古通。公元前四七六年至前四四三年在 位。
剌龚公享国三十四年。葬入里。生躁公、怀公。〔1〕其十年,彗星见。
【注释】〔1〕“躁公”,公元前四四二年至前四二九年在位。“怀公”,公元前 四二八年至前四二五年在位。
躁公享国十四年。居受寝。葬悼公南。其元年,彗星见。 怀公从晋来。享国四年。葬栎圉氏。〔1〕生灵公。〔2〕诸臣围怀公,怀
公自杀。〔3〕
【注释】〔1〕“栎圉氏”,下文有“陵圉”、“嚣圉”、“弟圉”,以例相推, 此“圉”音 y(,“氏”字为衍文。〔2〕“灵公”,本书《秦本纪》云:“怀公太子曰 昭子,早死,大臣乃立太子昭子之子,是为灵公。”据此灵公是怀公之孙。《六国年表》 于怀公元年注云“生灵公”,是以灵公为怀公之子,而怀公四年又有与《秦本纪》相同 的记载,自相矛盾。二说以《秦本纪》的记载为可信,《秦本纪》所载有明确的世系。 又《秦始皇本纪》所附秦世系也说:“肃灵公,昭子子也。”肃灵公即灵公。裴骃《集 解》引徐广云:“怀公生昭子,昭子生灵公。”与《秦本纪》的记载完全相合。灵公于 公元前四二四年至前四一五年在位。〔3〕“诸臣围怀公,怀公自杀”,秦怀公四年, 庶长晁与大臣围攻怀公,怀公自杀。事见本书《秦本纪》。
肃灵公,昭子子也。居泾阳。〔1〕享国十年。葬悼公西。生简公。〔2〕
【注释】〔1〕“泾阳”,在今陕西泾阳县,不是西汉安定郡的泾阳(今甘肃平凉 县西北)。〔2〕“简公”,名悼子,此云灵公之子,本书《十二诸侯年表》以为惠公 之子,《汉书?古今人表》以为厉共公之子,皆误。本书《秦本纪》云:“灵公卒,子 献公不得立,立灵公季父悼子,是为简公。简公,昭子之弟而怀公子也。”所述世系十 分明确。简公于公元前四一四年至前四○○年在位。
简公从晋来。享国十五年。葬僖公西。生惠公。〔1〕其七年,百姓初带 剑。〔2〕
【注释】〔1〕“惠公”,公元前三九九年至前三八七年在位。 〔2〕“百姓初 带剑”,剑既可防身,又可壮威仪,最初是贵族和高级官吏才有资格佩戴。《秦本纪》 记载,秦简公六年,始令基层官吏带剑。七年,又允许百姓带剑,反映了低级官吏和百 姓地位的提高。
惠公享国十三年。葬陵圉。〔1〕生出公。〔2〕
【注释】〔1〕“陵圉”,灵公虽然把都邑从雍东移致泾阳,但诸公葬地仍未西迁, 灵公葬悼公西,简公葬景公西,出公葬雍,惠公葬地陵圉应与上述诸公葬地相近。 〔2〕 “出公”,司马贞《索隐》引《世本》称“少主”,本书《秦本纪》称“出子”,《吕 氏春秋?当赏篇》称“小主”。以惠公十二年生,即位时年尚幼。公元前三八六年至前 三八五年在位。
出公享国二年。出公自杀,〔1〕葬雍。
【注释】〔1〕“出公自杀”,据本书《秦本纪》,出公二年,庶长改立灵公之子 献公,杀出公及其母。《吕氏春秋?当赏篇》言出公母系自杀。
献公享国二十三年。〔1〕葬嚣圉。〔2〕生孝公。
【注释】〔1〕“ 献公”,《吕氏春秋?当赏篇》云:“公子连立,是为献公。” 是献公名连。而本书《秦本纪》司马贞《索隐》云名师隰。公元前三八四年至前三六二 年在位。〔2〕“嚣圉”,献公二年,城栎阳,迁都于此。嚣圉虽然不能确指其地,但 大体应于栎阳附近求之。
孝公享国二十四年。葬弟圉。〔1〕生惠文王。其十三年,始都咸阳。〔2〕
【注释】〔1〕“弟圉”,《水经?渭水注》云:白渠“又东,径栎阳城北??又 东径秦孝公陵北”。据此,孝公葬地弟圉在栎阳东,北临白渠。杨守敬《水经注疏》卷 一九注云:“《史记?始皇纪》重序秦世系,孝公葬弟圉,陵当在今富平县东南。”富 平县在今陕西中部。〔2〕“其十三年,始都咸阳”,孝公十二年修筑咸阳,建置宫阙, 十三年正式迁都咸阳。
惠文王享国二十七年。葬公陵。〔1〕生悼武王。
【注释】〔1〕“公陵”,在秦都咸阳西北。
悼武王享国四年。葬永陵。〔1〕
【注释】〔1〕“永陵”,在秦都咸阳西。前人称周武王陵,非是。
昭襄王享国五十六年。葬茝阳。〔1〕生孝文王。
【注释】〔1〕“茝阳”,又作“芷阳”,在今陕西西安市东北。“茝”,音 zh!。
孝文王享国一年。葬寿陵。〔1〕生庄襄王。
【注释】〔1〕“寿陵”,在今陕西临潼县东北。
庄襄王享国三年。葬茝阳。生始皇帝。吕不韦相。 献公立七年,初行为市。〔1〕十年,为户籍相伍。〔2〕
【注释】〔1〕“初行为市”,秦献公都邑栎阳地处交通要冲,商业发达,本书《货 殖列传》云:“献公徙栎邑,栎邑北却戎翟,东通三晋,亦多大贾。”献公开始设置贸 易市场,适应了栎阳和秦国其他各地商业发展的趋势。 〔2〕“为户籍相伍”,建立户 籍,把人口按五家为一伍加以编制。秦孝公时商鞅变法,进一步肯定了户籍制度,《商 君书?去强篇》记载:“举民口数,生者著,死者削。”同书《境内篇》也说:“四境 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为户籍相伍”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控 制人口,便于征调兵员和粮食,利于战争,以及迫使百姓互相监视。
孝公立十六年,时桃李冬华。〔1〕
【注释】〔1〕“华”,同“花”。
惠文王生十九年而立。立二年,初行钱。有新生婴儿曰“秦且王”。 悼武王生十九年而立。立三年,渭水赤三日。 昭襄王生十九年而立。立四年,初为田开阡陌。〔1〕
【注释】〔1〕“初为田开阡陌”,本书《秦本纪》、《六国年表》、《商君列传》、
《蔡泽列传》和《战国策?秦策三》皆以初为田开阡陌是秦孝公商鞅变法时所为,此记 为昭襄王时,不可信。“开阡陌”,开置阡陌。阡陌作为田界,是为了明确和巩固授田 制下的土地使用权。可参阅李解民《开阡陌辨正》一文,载《文史》第十一辑。
孝文王生五十三年而立。庄襄王生三十二年而立。立二年,取太原地。
〔1〕 庄襄王元年,大赦,修先王功臣,施德厚骨肉,布惠于民。东周与诸侯 谋秦,秦使相国不韦诛之,〔2〕尽入其国。秦不绝其祀,以阳人地赐周君,
〔3〕奉其祭祀。
【注释】〔1〕“取太原地”,秦庄襄王二年,派蒙骜攻赵,夺取了太原。事见本 书《秦本纪》。〔2〕“相国”,本称“相邦”,汉代避刘邦讳,“邦”字改作“国”。
〔3〕“阳人”,聚邑,在今河南临汝县西。
始皇享国三十七年。葬郦邑。生二世皇帝。始皇生十三年而立。二世皇 帝享国三年。葬宜春。赵高为丞相安武侯。二世生十二年而立。〔1〕
【注释】〔1〕“二世生十二年而立”,据上文,二世年二十一即位。此“十二” 当作“二十”。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五云:“《纪》言二十一者,以逾年改元言之。 此言二十者,以始皇崩年言之。”
右秦襄公至二世,六百一十岁。〔1〕
【注释】〔1〕“六百一十岁”,据《秦本纪》和《秦始皇本纪》计算,秦襄公至 秦二世共五百七十五年,据《十二诸侯年表》和《六国年表》计算共五百七十一年。张 守节《正义》云:“《秦本纪》自襄公至二世,五百七十六年矣。《